税务规划江西省国税系统税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参照执行标准
自由裁量权具体实施细则

自由裁量权具体实施细则自由裁量权,是指税务机关或其他其他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法律事实要件确定的情况下,在法律授权范围内,依据立法目的和公正、合理原则,自行判断行为条件、自行选择行为方式和自由做出行政决定的权力。
下文是小编收集的自由裁量权细则内容全文,欢迎阅读!自由裁量权细则内容全文第一条为规范民政部门行使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合理行政,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等规定,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市民政部门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的规范和监督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是指行政执法主体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范围和幅度内,依照法律、法规、规章所确定的立法目的和公正合理的原则,在行政执法过程中,结合具体情形自行判断并做出处理的权力。
第四条本规定所称行政执法是指行政执法主体实施的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确认行为。
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的具体内容见附件《广州市民政局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具体规范》。
第五条行政执法主体是指市、区(县级市)民政局及其下属的具有行政执法权的单位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
第六条行政执法主体行政行使自由裁量权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前,应告知行政管理相对人所认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
第七条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三年。
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变化或有效期届满,根据实施情况依法进行评估修订。
自由裁量权是什么自由裁量权涵义的基本内核之一是:自由选择的权力。
有位英国法官曾言:“什么是自由裁量决定?……至少,这个概念包括个人对结论作出选择时的广泛自由——在法庭上依据一般原则,考虑相关因素、不随个人观念而作出决定的权力。
”以色列希伯莱大学法学院教授、最高法院法官A·巴拉克指出:“自由裁量权是在两个或更多的可选择项之间作出选择的权力,其中每一个可选择项皆是合法的。
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江西省发展改革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2011年)》的通知

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江西省发展改革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2011年)》的通知无【期刊名称】《江西省人民政府公报》【年(卷),期】2011(000)020【摘要】各设区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物价局:为进一步规范全省发展改革系统行政执法行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有效控制和减少行政处罚的随意性,根据省政府法制办《关于做好2010年度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细化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总页数】10页(P11-20)【作者】无【作者单位】不详【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D922.1【相关文献】1.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江西省发展改革系统《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行政处罚裁量权细化标准的通知 [J], 无;2.江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2010年度江西省环境保护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的通知 [J], 无3.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江西省发展改革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2011年)》的通知 [J], 无4.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西省自然资源厅江西省商务厅中国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江西省统计局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西监管局印发《江西省关于推动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发展的政策措施》的通知(赣发改产业[2020]720号) [J],5.江西省农业农村厅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水利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西监管局江西省林业局江西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江西省扶贫办公室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江西省省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评定及检测办法》的通知 [J],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基层征收管理基础工作的意见-

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基层征收管理基础工作的意见正文:---------------------------------------------------------------------------------------------------------------------------------------------------- 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基层征收管理基础工作的意见为加强全省地税系统基层征收管理基础工作,进一步理新管理理念,健全管理制度,强化管理手段,夯实管理基础,提高基层地税征收管理的质量和效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结全江西省地税实际,提出如下意见:一、总体要求基层地税部门是基层征收管理基础工作的载体,基层征收管理基础工作好坏是衡量地税工作优劣的重要标志。
要把加强基层征收管理基础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任务来抓,努力引导基层创新管理机制、改进管理方式、提高管理水平。
加强基层征收管理基础工作的总体要流求是:职责明确,制度健全;税源清楚,监控到位;程序规范,执法严格;管理扎实,服务优化;资料齐全,数据准确。
二、加强基层征管制度建设(一)建立和完善基层征管制度。
基层地税部门要认真学习和贯彻新《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强化依法治税和依法行政的措施。
结合上级部门出台的相关征管制度和办法,针对基层征管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操作性强的征管措施;对当前地税征管中的难点的难点、热点等问题,要从实际出发,加强调查研究,因地制定税收征管制度和办法,加大税源控管的力度。
(二)统一征管流程,规范执法文书。
基层地税部门在税收执法过程中,要坚持依法行政,规范执法文书,简化审批程序和办税程序,严格按省局制定的全省地税征管流程、表证单书进行操作。
(三)坚持依法治税,推行责任追究制度。
根据上级部门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征管岗位责任制、行政执法责任制、过错责任追究制等制度。
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的通知

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公布日期】2021.06.15•【字号】赣环法规〔2021〕10号•【施行日期】2021.07.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行政处罚和行政复议正文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的通知赣环法规〔2021〕10号各设区市、赣江新区生态环境局,厅机关各处室、省监测中心、厅直各单位:经厅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将《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以下简称《细化标准》)印发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自本《细化标准》施行之日起,原《江西省环境保护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赣环法字〔2017〕15号文件印发)第五部分(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中“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自由裁量细化标准作废。
二、本《细化标准》与《江西省生态环境厅适用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规定(试行)》(赣环法规〔2020〕12号)以及《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新修订的<江西省环境保护厅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的通知》(赣环法字〔2017〕15号)正文的有关要求同时适用。
三、各地在实施本《细化标准》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有关行政处罚的各项法律法规,切实做到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合法合理办理行政处罚案件。
四、有条件的设区的市级生态环境部门可以对本《细化标准》做进一步细化、量化,同时报我厅备案。
五、本《细化标准》自2021年7月16日起施行。
各地在实施本《细化标准》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向我厅反馈。
附件: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江西省生态环境厅2021年6月15日。
行政法学阶段测评3.2

∙1[单选题]行政法上的行政是( )A.私人行政B.公共行政C.企业行政D.事业单位行政参考答案:B您的答案:Bo展开解析∙2[单选题]行政权的合法来源是( )A.公民权利B.宪法C.法律D.宪法和法律参考答案:D您的答案:Do展开解析∙3[单选题]相对于其他国家权力而言,行政权具有自由裁量性、广泛性和( )A.强制性B.单方性C.优益性D.主动性参考答案:D您的答案:Do展开解析∙4[单选题]下列属于行政法特殊渊源的是( )A.地方性法规B.行政规章C.宪法D.法律解释参考答案:D您的答案:Do展开解析∙5[单选题]当代行政的最大特点是( )A.行政处罚权广泛存在B.行政裁量权广泛存在C.行政立法权广泛存在D.行政执法权厂泛存在参考答案:B您的答案:Bo展开解析∙6[单选题]行政合法性原则的主要规范对象是( )A.行政法主体B.行政相对方C.行政法律关系主体D.行政主体参考答案:D您的答案:Do展开解析∙7[单选题]行政职权一般分为固有职权和授予职权两大类,其中固有职权主要赋予( )A,行政机构B.公务组织C.行政机关D.行政组织参考答案:C您的答案:Co展开解析∙8[单选题]行政职责的核心是( )A.依法行政B.程序公正C.内容合理D.及时履行参考答案:A您的答案:Ao展开解析∙9[单选题]行政主体包括国家行政机关和( )A.国家权力机关B.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C.民主党派D.国家司法机关参考答案:B您的答案:Bo展开解析∙10[单选题]下列属于行政优先权的是( )A.行政命令权B.行政强制执行权C.行政处罚权D.获得社会协助权参考答案:D您的答案:Do展开解析∙11[单选题]我国国务院实行的总理负责制属于( )A.合议制B.委员会制C.首长负责制D.民主集中制参考答案:C您的答案:Co展开解析∙12[单选题]行政行为的自由裁量性与从属法律性的关系是( )A.截然对立B.矛盾的对立统一C.形式与内容D.目的与手段参考答案:B您的答案:Bo展开解析∙13[单选题]在税收征管领域和社会治安秩序的管理领域,行政行为的哪一特点非常明显?( )A.公共服务性B.强制性C.形式的多样性D.效力先定性参考答案:D您的答案:Do展开解析∙14[单选题]下列选项中的哪一组是关于行政行为从属性的正确理解?( )①行政行为的实施必须有法律依据②行政行为必须在首长指令的范围内实施③行政行为一经作出,相对人必须遵守和服从④行政行为是受法律约束的行为A.①③④B.①④C.②④D.①②③④参考答案:B您的答案:Bo展开解析∙15[单选题]行政处罚行为属于( )A.单方行政行为B.双方行政行为C.依申请的行政行为D.非要式行政行为参考答案:A您的答案:Ao展开解析∙16[单选题]某市税务局责令该市某企业补缴10万元税款,该决定对下列哪个部门没有约束力?( )A.该市税务局B.上级税务局C.该企业D.同行业的其他企业参考答案:D您的答案:Do展开解析∙17[单选题]抽象行政行为不仅适用于当时的行为或事件,而且适用于以后将要发生的同类行为或事件。
国家税务总局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8471号建议的答复-

国家税务总局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8471号建议的答复正文:----------------------------------------------------------------------------------------------------------------------------------------------------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8471号建议的答复您提出的关于规范完善不动产司法拍卖中税费征缴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一、关于取消不动产司法拍卖公告中由买方承担税费的转嫁条款,统一改为“税费各自承担”的建议您提出的拍卖不动产的税费按照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负担”的建议,是一种较为合理的做法。
根据税收征管法第四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即单位或个人发生经济行为,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则该单位或个人属于法定的纳税人,应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各税种单行法律及暂行条例也对不动产转让环节的各项税费和纳税主体作出了明确规定。
2016年8月2日公布、2017年1月1日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对财产处置环节的税费负担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其中第六条规定,确定拍卖保留价、保证金的数额、税费负担等是人民法院应当履行的职责;第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拍卖公告发布当日通过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示拍卖财产产权转移可能产生的税费及承担方式;第三十条规定,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法律原则和案件实际情况确定税费承担的相关主体、数额。
我局和最高人民法院赞同您关于税费承担方面的建议,最高人民法院将进一步向各级法院提出工作要求:一是要求各级法院尽最大可能完善拍卖公告内容,充分、全面向买受人披露标的物瑕疵等各方面情况,包括以显著提示方式明确税费的种类、税率、金额等;二是要求各级法院严格落实司法解释关于税费依法由相应主体承担的规定,严格禁止在拍卖公告中要求买受人概括承担全部税费,以提升拍卖实效,更好地维护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若干意见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若干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西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4.06.14•【字号】赣府发〔2024〕10号•【施行日期】2024.06.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若干意见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率先突破的决策部署,扎实推进依法行政,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聚焦“走在前、勇争先、善作为”目标要求,围绕全省加快打造“三大高地”、实施“五大战略”,大力推动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着力解决当前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实现《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确定的总体目标,让政府工作始终在法治轨道上开展,更好贯彻党中央部署、顺应人民群众期待,为到2035年基本建成法治江西、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二、重点任务(一)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
1.认真落实党委统一领导法治政府建设。
按照省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部署要求,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的各方面、全过程。
各级政府要主动向党委报告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对重大问题及时请示汇报。
要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纳入各级政府及其部门主要负责人年终述职述法内容,完善全链条述法机制,述法考评结果作为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责任单位:省政府各部门,各市、县〔区〕政府。
以下责任单位均包括各市、县〔区〕政府,不再列出)2.全面履行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
税收征管操作规范(税收法制、税款追征)

一 般 程 序 处 罚 决 定
1.7 税 务 行 政 处
( 收 缴 ) 发 票
停 供 ( 收 缴 ) 、
罚
解
听
除
证
停
供
1.1 税收(规费)违法行为处理
业务流程:登记、处理(共包含15个跟踪管理事项)、终结、归档
1.2 催报处理
1. 纳税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 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办理纳税申报,报送纳税 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纳税人报送的 其他纳税资料。
伸到了省局甚至总局
归档资料
减少了大部分《税务 事项通知书》的归档
要求
目录
第违
一 章
法
处
置
第税
二 章
款 追
征
第通
三 章
知
及
送
达
第其
四 章
他 事
项
1. 违法处置
1.2
1.4
1.6
1.8
1.1 税 收 行( 为规 处费 理) 违 法
催 报 处 理
1.3
责
令
催
限
缴
期
处 理
改 正
1.5 简 易 程 序 处 罚
税收征管操作规范
税收法制、税款追征
税务管理基础事项
自助办理事项
综合信息报告 发票使用报告 税费申报 税费缴纳和证明开具
税务管理基础事项
纳税人类型 税务行政许可 优惠核实确认 税收核定 退(抵)税(费) 逾期及欠税 税务代保管资金 预约定价安排 调查协查 通知及送达 外部信息采集交互 凭证及证件 征缴管理
二、注意事项: 1.办理时限 2.前提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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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以下标准处理:
1.逾期15天以下的,个体工商户能够处100元以下罚款,企业或其他组织能够处500元以下罚款;
2.逾期15天之上90天以下的,个体工商户处100元之上2000元以下罚款,企业或其他组织处500元之上2000元以下罚款;
3.情节严重的(含逾期90天之上),处2000元之上1万元以下罚款。
江西省国税系统税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参照执行标准
类型
违法行为
处罚依据
执行标准
壹、违反税务登记管理类
(壹)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或注销税务登记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条第壹款第(壹)项,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能够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之上壹万元以下的罚款。
4.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250万元之上,或因骗取出口退税行为受过行政处罚、俩年内又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数额于150万元之上的,处2.5倍之上5倍以下罚款,停止办理出口退税2年之上3年以下。
四、违反税款征收管理类
(四)抗税(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七条,除由税务机关追缴其拒缴的税款、滞纳金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轻微,未构成犯罪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拒缴的税款、滞纳金,且
1.情节轻微的,处500元以下罚款;
2.情节较重的,处500元之上2000元以下罚款;
3.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之上1万元以下罚款。
(六)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办理扣缴税款登记的。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税务机关应当自发现之日起3日内责令其限期改正,且
可处以二千元以下的罚款。
责令限期改正,且
3.金额占同税种应纳税额30%之上的,处70%之上5倍以下罚款;
4.有逃避、拒绝检查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1倍之上5倍以下罚款。
(二)逃避追缴欠税(纳税人欠缴应纳税款,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妨碍税务机关追缴欠缴税款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五条,由税务机关追缴欠缴的税款、滞纳金,且
3.情节严重的(含编造虚假计税依据金额20万元之上),处2万元之上5万元以下罚款。
三、违反纳税申报管理类
(三)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且
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之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三)骗取出口退税(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六条第壹款,由税务机关追缴其骗取的退税款,且
处骗取税款壹倍之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二款,对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的,税务机关能够于规定期间内停止为其办理出口退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停止为骗取出口退税企业办理出口退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8]32号)第壹条,出口企业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的,税务机关按以下规定处理……
追缴骗取的退税款,且
按以下标准处理:
1.金额于5万元以下的,处1倍之上2倍以下罚款,停止办理出口退税半年之上1年以下;
2.金额于5万元之上50万元以下的,处1.5倍之上3倍以下罚款,停止办理出口退税1年之上1年半以下;
3.金额于50万元之上不满250万元,或因骗取出口退税行为受过行政处罚、俩年内又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数额于30万元之上不满150万元的,处2倍之上4倍以下罚款,停止办理出口退税1年半之上2年以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九十二条,由税务机关责令其限期改正,处二千元之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万元之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责令限期改正,且
按以下标准处理:
1.情节轻微的,处2000元之上5000元以下罚款;
2.情节较重的,处5000元之上2万元以下罚款;
3.情节严重的,处2万元之上5万元以下罚款。
责令限期改正,且
按以下标准处理:
1.未造成税款流失的,能够处500元以下罚款;
2.造成税款流失或其他后果的,处500元之上2000元以下罚款;
3.造成税款流失金额较大或其他严重后果的,处2000元之上1万元以下罚款。
(四)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设置、保管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账簿或者保管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记账凭证及有关资料的。
责令限期改正,且
按以下标准处理:
1.逾期30天以下的,个体工商户能够处100元以下罚款,企业或其他组织能够处500元以下罚款;
2.逾期30天之上的,个体工商户处100元之上2000元以下罚款,企业或其他组织处500元之上2000元以下罚款;
3.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之上1万元以下罚款,且
可提请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其营业执照。
1.未造成税款流失的,处2000元罚款;
2.造成税款流失5万元以下的,处2000元之上1万元以下罚款;
3.情节严重的(含造成税款流失5万元之上),处1万元之上5万元以下罚款。
壹、违反税务登记管理类
(五)纳税人通过提供虚假的证明资料等手段,骗取税务登记证的。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之上壹万元以下的罚款。
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且
按以下标准处理:
1.金额占同税种应纳税额10%以下的,处50%之上1倍以下罚款;
2.金额占同税种应纳税额10%之上30%以下的,处60%之上2倍以下罚款;
3.金额以下罚款。
四、违反税款征收管理类
(壹)偷税(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于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采取上述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
按以下标准处理:
1.逾期30天以下的,能够处100元以下罚款;
2.逾期30天之上的,处100元之上1000元以下罚款;
3.情节严重的,处1000元之上2000元以下罚款。
(七)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未依法于从事生产、运营的纳税人的账户中登录税务登记证件号码,或者未按规定于税务登记证件中登录从事生产、运营的纳税人的账户账号的。
(二)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编造虚假计税依据的(其结果未造成实际不缴或少缴税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四条第壹款,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且
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责令限期改正,且
按以下标准处理:
1.编造虚假计税依据金额5万元以下的,处500元之上5000元以下罚款;
2.编造虚假计税依据金额5万元之上20万元以下的,处5000元之上2万元以下罚款;
(八)纳税人未按照规定将其全部银行账号向税务机关书面方案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条第壹款第(四)项,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能够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之上壹万元以下的罚款。
责令限期改正,且
按以下标准处理:
1.逾期15天以下的,能够处500元以下罚款;
2.逾期15天之上的,处500元之上2000元以下罚款;
处欠缴税款百分之五十之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追缴欠缴的税款、滞纳金,且
按以下标准处理:
1.金额于5万元以下的,处50%之上1倍以下罚款;
2.金额于5万元之上100万元以下的,处60%之上2倍以下罚款;
3.金额于100万元之上的,处70%之上3倍以下罚款;
4.俩次之上逃避追缴欠税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1倍以下5倍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壹款或第二款,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且
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之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追缴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且
按以下标准处理:
1.金额占同税种应纳税额10%以下的,处50%之上1倍以下罚款;
2.金额占同税种应纳税额10%之上30%以下的,处60%之上2倍以下罚款;
责令限期改正,且
按以下标准处理:
1.逾期15天以下的,能够处500元以下罚款;
2.逾期15天之上的,处500元之上2000元以下罚款;
3.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之上1万元以下罚款。
二、违反账簿凭证管理类
(三)未按规定安装使用税控装置,或者故意损毁或擅自改动税控装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条第壹款第(五)项,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能够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之上壹万元以下的罚款。
3.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之上1万元以下罚款。
(二)纳税人不办理税务登记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条第二款,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经税务机关提请,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其营业执照。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税务机关应当自发现之日起3日内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照《税收征管法》第六十条第壹款和第二款的规定处罚。
(五)非法印制、转借、倒卖、变造或者伪造完税凭证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九十壹条,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处二千元之上壹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壹万元之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责令改正,且
按以下标准处理:
1.10份以下的,处2000元之上1万元以下罚款;
(三)纳税人未按照规定办理税务登记证件验证或者换证手续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九十条,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能够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之上壹万元以下的罚款。
责令限期改正,且
按以下标准处理:
1.逾期30天以下的,个体工商户能够处100元以下罚款,企业或其他组织能够处500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