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思考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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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复习思考题二

经济法复习思考题二

经济法复习思考题二一、单选题(共40 题,每题2 分)1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以下为发起人(难度系数:3)A.一百人B.一百五十人C.二百人D.二百五十人2 、某国有企业拟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其改制方案中的下列事项中,不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难度系数:3)A .发起人为 2 人B .公司股本总额为人民币 900 万元C .采取募集设立方式D .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为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3 、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元(难度系数:3)A.五百万B.一千万C.三千万D.五千万4 、发起人应当在创立大会召开()日之前将会议日期通知各认股人或者予以公告(难度系数:3)A 、十B 、十五 C.二十 D. 二十五5 、发行的股份或者超过招股说明书规定的截止期限尚未募足的,或者发行的股款缴足后,发起人在()日内未召开创立大会的,认股人可以按照所缴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要求发起人返还。

(难度系数:3)A 、 30 B. 45 C. 60D. 906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年会(难度系数:3)A.一次B.二次C.三次、D.四次7 、根据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应当将会议审议的事项于会议召开()之前通知全体股东。

(难度系数:3)A. 10 日B. 20 日C. 30 日D. 60 日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负责8 、召集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会议的是()(难度系数:3)A 董事长B 董事会C 监事会D 总经理9 、股份有限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五人至()人(难度系数:3)A 、十 B.十五 C.十九 D 、二十一10 、股份有限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人(难度系数:3)A.五B.七C.三D. 九11 、下列有关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组成的表述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难度系数:3)A .监事会成员必须全部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B .监事会中必须有职工代表C .未代表公司行使管理职务的公司董事可以兼任监事D .监事会成员任期为 3 年,不得连选连任12 、股份有限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作为公司的公积金。

经济法思考题

经济法思考题

1、调整经济关系的法律、法规是否都属于经济法?2、试论经济法调整对象是特定的经济关系。

3、试述经济法的地位与体系。

4、经济法与民法、行政法的区别。

5、试论经济法具体调整对象的范围。

6、举例说明经济法律关系的构成。

1、试述我国经济法主体体系结构。

2、简述经济管理主体的专业分类。

3、试述经济权利和义务的主要内容。

4、简述我国各种企业类型。

5、简述特殊企业存在的领域。

6、个人独资企业的特征是什么?7、简述国合伙企业的法定种类。

8、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之区别?9、简述确定市场准入的方法。

10、试述我国企业登记管理制度。

1.市场监管法的特征和基本原则2.简述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特征3.简述回扣、折扣和佣金之间的区别4.试述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表现形式5.欺骗性标示行为之表现形式6.简述商业秘密及其侵权行为的表现7.简述低价倾销行为的构成要件、例外情形以及该行为对消费者的影响8.垄断的概念和特征9.试论反垄断法规制的对象10.反垄断法适用除外的内容1、何谓消费者?消费者具有哪些特征?2、简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适用范围。

3、试述消费者的权利。

4、经营者的义务有哪些?5、简述经营者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的义务。

6、消费争议的解决途径有哪些?最终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的如何确定?7、如何理解双倍赔偿制度?1.试述我国《产品质量法》中的产品范围。

2.简述我国产品质量管理制度。

3.产品质量认证的种类有哪些?4.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的对象主要有哪些?5.生产者的产品质量义务6.产品缺陷与产品瑕疵之区别。

7.销售者的产品质量义务8.生产者所承担的严格责任的构成要件及免责事由1.何谓广告、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2.我国广告法律体系的构成。

3.简述我国广告的一般准则。

4.根据《广告法》的相关规定,试述我国广告的特殊准则。

5.简述我国广告的监管模式。

6.我国广告审查机构的确定。

7.简述广告民事责任归责原则及责任承担。

8.试论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法、产品质量法、广告法之间的关系及作用。

51课时《经济法》思考题集

51课时《经济法》思考题集

《经济法》课程思考题集第一讲“经济法概述”思考题:(1)举一实例说明经济法中的宏观调控法在避免过大的经济波动,保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中的作用。

(2)试述自然人的行为能力与行为效力。

(3)简述可变更、可撤销民事行为的种类和法律后果。

第二讲“物权法”思考题:(1)试述物权变动的原因。

(2)按份共有与共同共有有何区别?(3)试述担保物权的基本类别及主要区别。

第三讲“合同法”思考题:(1)谈谈“诚实信用原则”在合同签订和履行过程中的重要作用。

(2)简述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及其运用的条件。

(3)试述代位权行使的条件和效力。

(4)试述定金与违约金的关系。

(5)违约责任的基本救济方式有哪些?第四讲“企业法”思考题:(1)试述独资企业的基本法律特征及取用价值。

(2)有限合伙企业与普通合伙企业有何区别。

(3)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与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有何区别?(4)谈谈国民待遇原则在中国外商投资企业法中运用的实践意义。

第五讲“公司法”思考题:(1)谈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和义务。

(2)试述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与有限责任公司的主要区别及利弊。

(3)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有何法律规则?第六讲“破产法”思考题:(1)企业破产法律制度有何作用及现实意义。

(2)试述中国企业破产的法定程序。

(3)简述破产费用与共益债务的概念和范围。

第七讲“竞争法”思考题:(1)不正当竞争行为有哪些表现形式?(2)垄断协议有哪些具体类型?第八讲“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思考题:(1)谈谈你对消费者法定权利的认识。

(2)试述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的解决途径。

第九讲“产品质量法”思考题:(1)试述生产者、销售者的产品质量责任和义务。

(2)产品质量民事责任有哪些种类?第十讲“会计法与审计法”思考题:(1)试述违反会计法的法律责任。

(2)试述内部审计机构的设置及其权限。

《经济法概论》复习思考题

《经济法概论》复习思考题

(0048)《经济法概论》复习思考题Ch2 外商投资企业法一、我国A厂与国外B公司协商引进轮胎生产技术,双方订立合资经营,设立中外合资企业C。

合同约定:C的总投资额为2000,全部注册资本900,A厂出资为680,B公司出资为220。

A方出资方式为:场地使用权80,设备300,厂房为100,现金为200;B股东出资方式为:工业产权为200,土地所有权为20。

C成立2年后,双方可抽回出资的l/3;优先购买B公司的原材料,产品只能销往中国;今后拟C企业应当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方式筹集扩大生产资金。

(货币单位:万美元)问:该合营合同有哪些不妥之处?为什么?二、中外双方经过多次协商,准备签署一项中外合作经营的合同。

合同包含以下条款:1、中外合作企业设立董事会,中方担任董事长,外方担任副董事长。

董事会每届任期四年,董事长和董事均不得连任。

2、合作企业投资的注册资本为50万美元,中方出资40万美元,外方出资10万美元,自营业执照核发之日起一年半内,应将资本全部缴齐。

3、合作企业的合作期限为12年,合作期满时,合作企业的全部固定资产无偿归中国合作者所有,外国合作者依法可在合作期限内先行回收投资。

问:以上有哪些不符合中外合作法的规定?为什么?三、2002年10月某市万达公司与瑞典某公司共同组建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该合营企业经批准成立后由于财务会计管理混乱,不执行中国统一的财务会计制度,不向主管业务机关和主管财政机关报送季度和年度会计报表。

经查核实:万达公司系使用某集体单位名义的个体工商户。

根据本例提供的案情,请分别回答以下问题:1、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是否属于中国法人?2、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是否要求必须执行中国的财务会计制度?3、中国的个体工商户是否可以同国外的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共同投资组建中外合资经营企业?Ch4 产品质量法一、王某是养鸡专业户,某天早上他给鸡喂了新买的饲料,当天中午有几十只鸡死了,其余大部分也病倒,兽医诊断为食物中毒。

经济法复习思考题三

经济法复习思考题三

经济法复习思考题三一、单选题(共40 题,每题2 分)1 、合伙企业解散后,原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然承担连带责任,但债权人在()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该责任消灭。

(难度系数:2)A. 5 年B. 2 年C. 1 年D. 6 个月2 、由一名或者数名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其执行合伙企业事务()(难度系数:2)A.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合伙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其自身承担B.所产生的收益归其自身,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全体合伙人承担C.所产生的收益归其自身,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也由其自身承担D.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合伙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全体合伙人承担3 、合伙人个人负有债务,其债权人()(难度系数:2)A.可以代位行使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B.可以代位行使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部分权利C.不得代位行使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D.经其他合伙人同意,可以代位行使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4 、适用合伙企业法的情况由()(难度系数:2)A.甲、乙合伙购房居住B.甲、乙、丙合伙成立律师事务所C.甲、乙、丙合伙成立会计师事务所D.甲、乙、丙合伙成立造纸厂5 、合伙协议应当依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以()形式订立(难度系数:2)A.书面B.口头C.书面或者口头D.任意6 、合伙协议()生效(难度系数:2)A.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B.在全体合伙人达成一致意见后C.经多数合伙人签名、盖章后D.在多数合伙人达成一致意见后7 、我国对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在立法上采用了()(难度系数:2)A.特性主义B.自由主义C.准则主义D.核准主义8 、个人独资企业区别于其他企业的主要特点是()(难度系数:2)A. 以自己的名义参与市经济活动B.投资人承担无限责任C.由自然人投资设立D.企业不是一个独立的财产权主体9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在()实行(难度系数:2)A. 1998 年 8 月 30 日B. 1999 年 12 月 1 日C. 2000 年 1 月 1 日D. 2000 年 4 月 1 日10 、个人独资企业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个月以上的,吊销营业执照(难度系数:2)A. 6 个月 6 个月B. 3 个月 3 个月B. 6 个月 3 个月 D. 3 个月 6 个月11 、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偿还责任,但债权人在()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清偿请求的,该责任消灭。

经济法思考题精简版

经济法思考题精简版

第一章1.经济法的定义2.经济法律关系的定义3.经济法律关系三要素4.经济法律事实5.自然人的三种民事行为能力第二章1.代理的定义2.代理的法律特征3.代理的种类4.滥用代理权的定义及种类5.无权代理的定义及表现6.代理中的三种连带责任第三章1.合伙企业的定义及种类2.入伙的定义3.退伙的种类4.合伙事务执行5.有限合伙企业的定义第四章1.个人独资企业的定义2.个人独资企业的特征第五章1.三资企业的定义及种类2.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投资比例3.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组织机构4.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区别第六章1.公司的定义和法律特征2.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出资方式3.一人公司的定义4.股份公司的设立方式5.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6.股份公司的组织机构7.公司股票和公司债券的区别8.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公司的区别第七章1.合同的定义及特征2.要约的定义及条件3.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别4.承诺的定义及条件5.合同的形式6.霸王条款的定义7.无效合同的定义及种类8.可撤销合同的定义及种类9.效力待定合同的定义及种类10.双务合同抗辩权的定义及种类11.不安抗辩权的定义、行使前提及法律后果12.合同保全制度的含义及构成13.合同履行的基本原则14.合同的附随义务15.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16.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17.无效合同的法律后果18.合同终止的情形19.合同法定解除的情形20.不可抗力的情形及其法律后果第八章1.知识产权的定义和法律特征2.专利的种类3.专利申请三原则及其含义4.专利的实质条件及其含义5.专利不丧失新颖性的例外6.《巴黎公约》的主要原则及含义7.商标的定义和种类8.商标权法律关系三要素及其含义9.商标注册原则及其含义10.侵犯商标权的行为表现11.职务发明创造的定义及具体情形第九章1.物权的定义及特征2.物权的种类3.财产所有权的定义及四项权能第十章1.票据的定义及种类2.票据的法律特征3.支票、汇票、本票的定义第十一章1.产品质量法的适用范围2.产品质量责任的定义及种类3.生产者的产品质量义务4.销售者的产品质量义务第十二章1.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定义2.假冒行为的四种表现3.回扣、折扣与佣金的区别4.商业秘密的定义及法律特征5.专利技术和商业秘密的区别6.倾销的定义及其例外第十三章1.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定义2.消法的适用范围3.消费者的权利4.经营者的义务5.费者权益争议的解决途径6.三包规定7.新消法第18条第2款、第23条第3款、第25条、第38条、第55条8.消费者后悔权的规定9.消法中侵权责任和违约责任的比较第十四章1.经济仲裁的定义2.经济仲裁的基本原则3.经济诉讼的定义4.经济诉讼的基本原则第一章1.经济法的定义:指调查国家协调本国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总称。

《经济法概论》思考题及参考答案完整版

《经济法概论》思考题及参考答案完整版

《经济法概论》思考题及参考答案第一章经济法基础知识1、经济法概念的基本含义。

经济法是调整国家在经济管理和协调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经济法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它所调整的经济关系的性质是纵向带有管理与被管理性质的经济关系。

2、代理制度的意义及内容。

(1)代理制度的意义:代理制度是我国民事法律制度中的一个重要制度。

代理制度可以解放个人知识的桎梏,拓宽从事民事、经济活动的范畴,特别是在分身无术、事多繁杂的情况下,不必事必躬亲,亲力亲为,特别是对于社会生活中涉及个人知识、能力等难以企及的事项,不论是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是公民个人,均可以委托有能力的专业人士去代为办理事务。

委托人只需分辨代理人的能力、品德、专业知识等,并付出相对较少代价的金钱,就可以相对高质量、高效率的解决一切问题,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比如,在诉讼中委托律师作为代理人既节省时间和社会资源,又能大大提高胜诉的机率。

(2)代理制度的内容:代理制度即代理法律制度。

其内容主要有:代理的概念和法律特征;代理的种类;代理权的产生、行使、终止;无权代理的界定及滥用代理权的行为表现等。

3、经济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经济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包括:(1)经济法律关系主体即参与经济法律关系,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当事人;(2)经济法律关系客体即经济法主体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3)经济法律关系的内容即权利和义务。

4、经济法的调整对象。

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指经济法所规范、限制的社会关系。

即经济法所调整的社会经济关系是因国家从社会整体利益出发对经济活动实行干预、管理、调控所产生的社会经济关系。

与经济法调整对象最为密切的法律部门是行政法和民法。

行政法调整的是行政关系,包括有关行政主体、行政行为、行政程序、行政监督以及国家公务员制度等方面的法律关系,具有从属性、服从性的特点。

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主要包括物权、债权、婚姻、家庭、收养、继承等方面的法律规范,具有横向调整的特点。

《经济法》(含部分答案)思考与作业练习题

《经济法》(含部分答案)思考与作业练习题

《经济法》思考与作业练习题1、经济法的概念、调整对象、基本原则如何?概念:经济法是国家在经济管理和协调经济发展活动中所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调整对象:由国家协调、干预的经济关系。

基本原则:平衡协调原则。

维护公平竞争原则。

责权利相统一原则。

2、有限公司、股份公司的概念与设立条件如何?有限责任公司是指依照法律规定由一定人数的股东所组成的,股东以及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设立条件: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50人以下。

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的最低额。

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4.有公司名称,建立了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5.由公司住所。

股份有限公司就是指有一定人数以上的股东所设立,全部资本分为均等的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金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设立条件: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2.发起人认购和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3.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4.发起人制定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

5.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6.有公司住所。

3、股份、股票、公司债券的含义如何?股份是构成公司全部资产的最基本的计量单位,是股东权利、义务产生的依据。

股份表现为证券的形式就是股票,它是股份有限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凭证。

公司债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大的有价凭券4、合伙企业的概念与设立条件如何?概念: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合伙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设立条件:1.有2个以上的合伙人。

2.有书面合伙协议。

3.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

4.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个人独资企业的概念与设立条件如何?概念:指依照个人独资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有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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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1.经济法的定义: 经济法是指调整国家协调本国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2.经济法律关系的定义: 经济法律关系是指由经济法律规范规定和调整而形成的权利和义务关系3.主体,客体,内容4.经济法律事实: 能够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或消灭的客观现象.分为法律事件和法律行为5.自然人的三种民事行为能力: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年满1周岁且精神,智力正常者。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10至18周岁或轻微精神病人。

无民事行为能力:10周岁以下或严重精神病人。

第二章1,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

2的性质。

如结婚登记,收养子女等。

②代理人须以被代理人的名义或自己的名义进行民事法律行为。

根据代理人进行民事行为时以谁的名义进行,分为直接代理和间接代理。

③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独立进行代理行为。

④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负责。

3.代理的种类:根据代理权产生的原因:①委托代理(意定代理):基于被代理人的授权而发生的代理。

如果授权不明,代理人和被代理人负连带的法律责任。

如诉讼代理人,保险代理人,商标代理人均属于此类。

在诉讼代理中有一般授权和特别授权,前者是诉讼权利的代理,后者还包括实体权利的处分,如代为和解,调解,撤诉,提起反诉,上诉等。

②法定代理:由于法律的直接规定而产生的代理。

如未成年人的代理人为其监护人。

③指定代理:由人民法院或有关部门的指定而产生的代理。

根据选任代理权的不同:①本代理:由代理人进行的代理。

②复代理:代理人为处理代理事务,为被代理人选任其他人进行代理。

4定义:代理人利用自己享有代理权的便利条件,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行为。

种类:(1)自己代理: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自己订立合同。

(2)双方代理:代理人同时代理被代理人和第三人的行为。

(3)恶意串通:代理人和第三人串通一气,恶意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

5定义: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而进行的代理活动。

表现:(1)自始至终就没有代理授权的行为;(2)越权代理;(3)代理权已经终止之后的代理.6.代理中的三种连带责任:①委托书受权不明的,被代理人应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②代理人和第三人串通、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的,由代理人和第三人承担连带责任;③第三人知道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还与行为人实施民事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由第三人和行为人负连带责任第三章1.合伙企业的定义及种类定义:合伙企业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民事主体,通过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享利润、共担风险的企业组织形式。

种类:按照合伙人对企业所负的法律责任:①普通合伙: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各合伙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合伙企业.②有限合伙:由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的合伙企业。

2.入伙的定义:指合伙成立后,第三人加入合伙并取得合伙人资格的行为。

(注: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3.退伙的种类:约定退伙、通知退伙;除名退伙、当然退伙。

(注:退伙人对退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4.合伙事务执行:各合伙人对合伙事务享有同等的权利,可以共同执行合伙事务,或者委托某个合伙人代表合伙企业处理合伙事务。

5.有限合伙企业的定义:由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的合伙企业。

第四章1.个人独资企业的定义: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法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2.个人独资企业的特征:①投资主体为一个中国自然人。

②投资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③个人独资企业无法人资格。

第五章1.三资企业的定义及种类:定义:指依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中国投资者和外国投资者共同投资或由外国投资者单独投资的企业。

(又称为外商投资企业)种类: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商独资企业2.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投资比例出资比例(投资比例)=各方出资额/注册资本外方的出资比例不得低于25%.3.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组织机构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

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

4.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区别法律特征:(与合资企业比较)①性质不同:合作企业属于契约式的合营企业;合资企业属于股权式的合营企业。

②法人资格的可选择性:前者可选择;后者是法人.③组织机构:前者可采用三种:董事会制,联合管理制和委托管理制;后者是董事会制.④外方能否先行收回投资:前者能;后者不能.⑤出资方式:前者有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后者较少.第六章1.公司的定义和法律特征:概念:以营利为目的,依照公司法设立的企业法人.特征:(1)公司是营利性的经济组织.(2)公司是典型的企业法人,承担有限责任.(3)公司应依法成立.2.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出资方式及出资比例:货币:应占注册资本的30%以上.非货币财产: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及其他。

可分期缴纳,但首次不低于20%。

3.一人公司的定义:一个投资主体单独投资创办的公司。

4.股份公司的设立方式:①发起设立:由发起人认购公司的全部股份.②募集设立:35%以上由发起人认购,其余由社会公众认购.5.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1)所筹资金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规划(2)所筹资金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规划(3)经济效益良好,近三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4)现金流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到期偿债能力(5)近三年没有违法和重大违规行为(6)前一次发行的企业债券已足额募集(7)已经发行的企业债券没有延迟支付本息的情形(8)企业发行债券余额未超过其净资产的40%。

用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累计发行额不得超过该项目总投资的20%(目前执行30%);(9)符合国家发展改革委根据国家产业政策、行业发展规划和宏观调控需要确定的企业债券重点支持行业、最低净资产规模以及发债规模的上、下限;(10)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6:(1)会议:年会和临时会议.(2)表决:一股一权,分为1/2和2/3多数.②董事会和经理:③监事会:7主体的法律地位不同;(2)利益分配不同;(3)风险责任不同.8司的产权关系决定了股东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公司盈亏自负的经营机制。

因此,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相比较,其主要差异是: 1.股东的数量不同。

2.注册的资本不同。

3.股本的划分方式不同。

4.发起人筹集资金的方式不同。

5.股权转让的条件限制不同。

6.公司组织机构的权限不同。

7.股权的证明形式不同。

8.财务状况公开程度不同。

第七章1.合同的定义及特征:定义: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特征:协商一致的产物;合法的民事法律行为;平等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可订立。

2.要约的定义及条件定义:一方向另一方发出明确的订约提议.要约具备的三个条件:(1)一方向另一方发出订约提议;(2)要约的内容必须明确,具体而肯定,一般应包括要约的主要条款;(3)要约必须传递给受约人或其代理人.3(1)定义不同:要约是一方向另一方发出明确的订约提议,而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

(2)表现形式不同:要约一般是向特定的受约人发出,采用对话,信件,传真等方式;而要约邀请一般针对不特定的多数人,通过大众传媒方式发出;(3)内容不同:要约包括合同的主要条款;要约邀请则侧重于某一条款;(4)法律后果不同:要约具有合同法上的约束力,而要约邀请不是合同的内容;(5)性质不同:前者是订立合同的必经阶段;后者是准备阶段.4.承诺的定义及条件:定义:受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承诺生效的条件:(1)承诺应由受约人或其代理人作出,由其他人作出是一项新要约;(2)受约人应对要约内容表示无条件地完全同意,否则是再要约;如受约人变更了要约内容,要看是实质性变更或非实质性变更.(3)受约人应在要约的有效期内作出承诺,否则是再要约.”迟到的承诺非承诺”5.合同的形式:书面形式:(1)一般书面形式:文字方式来表现合同内容的形式.如: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邮)e.g.电子合同(2)特殊书面形式:公证,鉴证,批准,登记.口头形式:用谈话,电话等方式来表现合同内容的形式.其他形式:推定行为和默示.6..7.定义:没有法律效力,不被法律承认和保护的合同.种类:(1)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如甲用虚构标的的方式骗取某国有企业50万的行为。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如甲乙二人买卖假烟,假药的行为。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如甲在负债累累的情况下将自己的宝马车赠与给乙的行为。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如甲乙合作开赌场或地下钱庄的行为。

(5)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定义:因主体的意思表示不真实,而由当事人行使撤销权使已生效的合同归于消灭的合同。

种类:(1)基于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合同:重大误解:一方当事人因自己的过失导致对合同内容等发生误解而订立合同的行为.如对标的物的性质,价格,当事人的身份,合同性质等发生的误解。

(2)显失公平的合同:显失公平:一方在订立合同时在急迫或缺乏经验的情况下订立的明显对自己有重大不利的合同的行为.(3)一方以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损害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合同.9.效力待定合同的定义及种类:定义:合同的法律效力取决于第三人同意的合同.种类:(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2)无权代理人订立的合同;(3)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权利而订立的合同.10定义:在符合法定条件时,一方当事人对抗对方当事人的履行请求权,暂时拒绝履行自己债务的权利.是合法的,不同于违约.种类:(1)同时履行抗辩权(2)后履行抗辩权(3)先履行抗辩权11定义: 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表明另一方丧失履行债务能力时,在对方没有恢复履行能力或者没有提供担保之前,有权中止合同履行的权利。

规定不安抗辩权是为了切实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借合同进行欺诈,促使对方履行义务。

行使前提:四种丧失或可能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况:……法律后果:恢复履行或解除合同。

12定义:是指为防止债务人的责任财产不当减少,以确保无特别担保的一般债券得以清偿而法律允许,合同债权人行使某些权利的法律制度。

构成:(1)代位权:债务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而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自己名义向法院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

(注意:可代位行使的必须是普通债权,而不是专属于债务人的债权,如养老金,抚恤金,人身伤害赔偿金,保险金。

)(2)撤销权: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低价及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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