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企业绩效评价指标计算公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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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类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绩效评价实施细则

金融类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绩效评价实施细则

关于印发《金融类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绩效评价实施细则》的通知财金[2009]16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各中央管理金融企业:为了加强对金融类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财务监管,积极稳妥地推进金融类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绩效评价工作,现将《金融类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绩效评价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函告我部。

财政部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附件:金融类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绩效评价实施细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开展金融类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以下简称金融企业)绩效评价工作,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金融类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绩效评价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金[2009]3号)、《财政部关于金融类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绩效评价相关事项的通知》(财金[2009]27号),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金融企业绩效评价工作,适用本办法,具体包括:(一)执业需取得银行业务许可证的政策性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信用社、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信托公司、金融租赁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和财务公司等;(二)执业需取得保险业务许可证的各类保险企业等;(三)执业需取得证券业务许可证的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等;(四)各类金融控股公司、信用担保公司以及金融监管部门所属的从事相关金融业务的企业。

第三条财政部组织实施中央管理金融企业的绩效评价工作;省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以下简称省级财政部门)组织实施本地区金融企业的绩效评价工作。

第四条金融企业绩效评价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综合性原则:金融企业绩效评价应当通过建立综合的指标体系,对金融企业特定会计期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进行多角度的分析和综合评判;(二)客观性原则:金融企业绩效评价应当充分考虑市场竞争环境,依据统一测算的、同一期间的国内行业标准值,客观公正地评判金融企业的经营成果;(三)发展性原则:金融企业绩效评价应当在综合反映金融企业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基础上,客观分析金融企业年度之间的增长状况及发展水平。

金融类指标计算公式

金融类指标计算公式

资产负债比例管理指标1、备付金比例=备付金余额÷各项存款余额×100%——法定存款准备金比例;(标准:不得低于3%)备付金包括:现金、业务周转金、缴存存款准备金、存农业银行款项、存放其他同业款项、存放联社款项。

2、资产流动性比例=流动性资产期末余额÷流动性负债期末余额×100%;(标准:不得低于25%)流动性资产是指资产负债表上的流动资产;流动性负债是指资产负债表上的流动负债。

3、存贷比例=各项贷款余额÷各项存款余额×100%;(标准:年末不得高于80%)4、对流动负债依存率=流动负债净额÷长期资产×100%;(标准:不得高于30%)流动负债净额=流动负债——流动资产;长期资产是指资产负债表上的长期资产。

5、中长期贷款比例=一年期以上中长期贷款余额÷一年期以上存款余额×100%;(标准:不得高于120%)一年期以上中长期贷款是指资产负债表上的中长期贷款;一年期以上存款是指资产负债表上的长期存款和长期储蓄存款。

6、拆借资金比例①拆(调)入资金比例=拆(调)入资金余额÷各项存款余额×100%;(标准:不得高于4%)②拆(调)出资金比例=拆(调)出资金余额÷各项存款余额×100%;(标准:不得高于8%)③净拆(调)入资金比例=净拆(调)入资金余额÷流动负债×100%;(标准:不得高于4%)拆(调)入资金包括:银行业拆入、金融性公司拆入、调入调剂资金,拆入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各项存款余额的4%;拆(调)出资金包括:拆放银行业、拆放金融性公司、调出调剂资金,拆出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各项存款余额的8%;净拆(调)入资金是指拆(调)入资金与拆(调)出资金的差额。

7、贷款质量指标①不良贷款比例=不良贷款÷各项贷款×100%;(标准:不得高于15%)②逾期贷款比例=逾期贷款余额÷各项贷款余额×100%;(标准:不得高于8%)③呆滞呆账贷款比例=(呆滞贷款余额+呆账贷款余额)÷各项贷款余额×100%;(标准:不得高于7%)④不良贷款预计损失比例=不良贷款预计损失额÷各项贷款期末余额×100%;不良贷款预计损失额=(各类逾期贷款×10%+各类呆滞贷款×40%+各类呆账贷款)。

金融企业绩效评价办法

金融企业绩效评价办法

附件1:金融企业绩效评价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金融企业的财务监管,进一步规范金融企业绩效评价工作,综合反映金融企业资产营运质量,推动金融企业提升经营管理水平,促进金融企业健康发展,根据《金融企业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42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金融企业的绩效评价工作,适用本办法,金融企业具体包括:(一)执业需取得银行业务许可证的政策性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信用社、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信托公司、金融租赁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和财务公司等;(二)执业需取得保险业务许可证的各类保险企业等;(三)执业需取得证券业务许可证的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等;(四)各类金融控股公司、信用担保公司以及金融监管部门所属的从事相关金融业务的企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绩效评价,是指通过建立评价财务指标体系,对照相应行业评价标准,对金融企业一个会计年度的盈利能力、资产质量、偿付能力以及经营增长状况等进行的综合评判。

第四条财政部依据本办法组织实施中央管理金融企业的绩效评价工作;省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以下简称财政部门)依据本办法组织实施本地区金融企业的绩效评价工作。

第五条金融企业绩效评价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综合性原则。

金融企业绩效评价应当通过建立综合的指标体系,对金融企业特定会计期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进行多角度的分析和综合评判;(二)客观性原则。

金融企业绩效评价应当充分考虑市场竞争环境,依据统一测算的、同一期间的国内行业标准值,客观公正地评判金融企业的经营成果;(三)发展性原则。

金融企业绩效评价应当在综合反映金融企业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基础上,客观分析金融企业年度之间的增长状况及发展水平。

第六条为确保绩效评价工作的客观、公正与公平,绩效评价工作原则上应当以社会中介机构按中国审计准则审计后的财务会计报告为基础,其中,财务报表应当是按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合并财务报表。

金融企业常用财务绩效评价指标计算公式

金融企业常用财务绩效评价指标计算公式

金融企业常用财务绩效评价指标计算公式说明一、盈利能力指标1、资本利润率(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净资产平均余额×100%净资产平均余额=(年初所有者权益余额+年末所有者权益余额)/22、资产利润率(总资产报酬率)=利润总额/资产平均总额×100%资产平均总额=(年初资产总额+年末资产总额)/2证券公司资产、负债不包括客户资产、负债,下同。

3、成本收入比=营业费用/营业收入×100%4、收入利润率=营业利润/营业收入×100%5、支出利润率=营业利润/营业支出×100%6、资产费用率=营业费用/资产平均总额×100%7、净息差=(银行全部利息收入-银行全部利息支出)/全部生息资产。

净息差(net interest margin,简称:NIM)指的是银行净利息收入和银行全部生息资产的比值。

其计算公式为:8、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P/(E0+NP÷2+E i×M i÷M0-E j×M j÷M0±E k×M k÷M0)×100% 其中:P为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NP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E0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期初净资产;E i为报告期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新增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E j为报告期回购或现金分红等减少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M0为报告期月份数;M i为新增净资产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M j 为减少净资产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E k为因其他交易或事项引起的净资产增减变动;M k为发生其他净资产增减变动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

二、经营增长指标1、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年末国有资本±客观增减因素影响额)÷年初国有资本]×100%2、利润增长率=(本年利润总额-上年利润总额)/上年利润总额×100%3、经济利润率=(净利润-净资产平均余额×资金成本)/净资产平均余额×100%资金成本系按年度内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流动资金贷款不同利率的时间覆盖比例为权数计算的加权平均资金成本。

金融证券市场常见指标计算公式

金融证券市场常见指标计算公式

金融证券市场常见指标计算公式1、wr的计算公式n日WMS=[(Hn—Ct)/(Hn—Ln)] ×100式中:Cn——当天的收盘价;Hn和Ln——最近N日内(包括当天)出现的最高价和最低价。

2、cci的计算公式CCI(N日)=(TP-MA)÷MD÷0.015其中,TP=(最高价+最低价+收盘价)÷3MA=最近N日收盘价的累计之和÷NMD=最近N日(MA-收盘价)的累计之和÷N0.015为计算系数,N为计算周期,系统默认值为14。

3、BIAS的计算公式BIAS=(收盘价-收盘价的N日简单平均)/收盘价的N日简单平均*100BIAS有三条指标线,N的参数一般设置为6日、12日、24日。

为了指标在大周期(例如,38,57,137等)运用中更加直观,更加准确把握中期波动,可以将公式进化:BIAS=(EMA(收盘价,N)-MA(收盘价,M))/MA(收盘价,M)*100;其中,N取超短周期,M为大周期。

4、RSI的计算公式相对强弱指标RSI的计算公式有两种,其计算结果一样。

其一:假设A为N日内收盘价的正数之和,B为N日内收盘价的负数之和乘以(—1)这样,A和B均为正,将A、B代入RSI 计算公式,则RSI(N)=A÷(A+B)×100。

其二:RS(相对强度)=N日内收盘价涨数和之均值÷N日内收盘价跌数和之均值,RSI(相对强弱指标)=100-100÷(1+RS)。

5、 MACD的计算公式指数平滑移动平均线MACD的计算法则加重最近一日的份量权数,以macd(12,26,9)为例。

EMA12 =(前一日EMA12×11÷13+今日收盘价×2÷13)。

EMA26 =(前一日EMA26×25÷27+今日收盘×2÷27)。

DIF =EMA12━EMA269日的EMA,即差离平均值DEA:MACD(前一日MACD×8÷10+今日DIF×2÷10)。

绩效考核常用公式

绩效考核常用公式

绩效考核常用公式一、绩效考核得分1、绩效考核计算公式=KPI绩效(50﹪)+360度考核(30﹪)+个人行为鉴定20﹪2、绩效换算比例:KPI绩效总计100分占50﹪;360度考核总计200分占百分的30﹪;个人行为鉴定总计占20﹪。

二、绩效奖金计算方式1、月度绩效奖金计算方法每月从个人该月基本工资中提取10%为个人奖金基准金额,按实际达成效果之优劣核算奖金金额;计算方法:个人绩效奖金=该月基本薪资*10%*部门系数*个人考核等级系数。

2、年度绩效奖金计算方法:计算公式为:年终奖金=(系数*连续工作月数*基本工资)/12*评分百分率(系数由公司管理委员会根据年度利润报告而定).3、在公司任期不满1年者,其年终奖考核以连续工作月数计发。

三、如何列出考核项目的计算公式1、倒扣型计算方式及其应用2、统计型计算方式及其应用3、比例型计算方式及其应用4、经验型计算公式四、个人绩效分值的计算为使员工工作绩效相互间具有可比性,以便有效地实施奖惩,通常采用绩效分值计算法,评估员工个人工作绩效完成情况。

个人绩效分值计算公式为:个人绩效分值=∑(KPI i绩效分值×KPI i权重)×KPI总权重+∑(工作目标完成分值×权重)×工作目标总权重五、绩效奖金管理单元综合考核系数×个人考核系数×奖金基数六、关于二次分配的问题如果员工绩效工资要与部门业绩挂钩,则绩效工资首先需要根据部门考核成绩在部门间进行一次分配,然后再根据员工考核情况在部门内进行二次分配。

(一)部门绩效工资分配(一次分配)部门月度绩效工资总额=公司可分配月度绩效工资总额/[∑(部门加权价值×部门月度考核系数)]×某部门加权价值×该部门月度考核系数+某部门月度奖罚金额(二)员工绩效工资分配(二次分配)员工月度实得绩效工资=部门可分配月度绩效工资总额/[∑(员工岗位价值系数×该岗位员工人数?应删去×员工月度考核系数)]×某岗位价值系数×该岗位员工月度考核系数+某员工月度奖罚金额该方案中,考虑不同部门和不同岗位的工作价值不同,需要用到部门加权价值系数和员工岗位价值系数。

金融企业绩效评价指标计算公式

金融企业绩效评价指标计算公式

附件 3:金融企业绩效讨论指标计算公式说明一、盈利能力指标1、资本收益率(净财富收益率)=净收益 /净财富平均余额×100%净财富平均余额=(年初所有者权益余额+年关所有者权益余额) /22、财富收益率(总财富酬金率)=收益总数 /财富平均总数×100%财富平均总数=(年初财富总数+年关财富总数)/2证券企业财富、负债不包括客户财富、负债,下同。

3、成本收入比=营业开支/营业收入×100%4、收入收益率 =营业收益 /营业收入×100%5、支出收益率 =营业收益 /营业支出×100%6、加权平均净财富收益率=P/(E0+ NP÷2+E i×M i÷M 0-E j×M j÷M 0±E k×M k÷M 0)×100%其中: P 为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企业一般股股东的净收益; NP 为归属于企业一般股股东的净收益;E0为归属于企业一般股股东的期初净财富;E i为报告期刊行新股或债转股等新增的、归属于企业一般股股东的净财富;E j为报告期回购或现金分红等减少的、归属于企业一般股股东的净财富;M 0为报告期月份数; M i为新增净财富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M j 为减少净财富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E k为因其他交易或事项引起的净财富增减变动;M k为发生其他净财富增减变动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

二、经营增添指标1、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 (年关国有资本±客观增减因素影响额)÷年初国有资本] ×100%2、收益增添率=(今年收益总数-上年收益总数) /上年收益总数×100%3、经济收益率=(净收益-净财富平均余额×资本成本) / 净财富平均余额×100%资本成本系按年度内中国人民银行宣告的一年期流动资本贷款不同样样利率的时间覆盖比率为权数计算的加权平均资本成本。

金融企业绩效评价指标计算公式说明

金融企业绩效评价指标计算公式说明

附件3:金融企业绩效评价指标计算公式说明一、盈利能力指标1、资本利润率(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净资产平均余额×100%净资产平均余额=(年初所有者权益余额+年末所有者权益余额)/22、资产利润率(总资产报酬率)=利润总额/资产平均总额×100%资产平均总额=(年初资产总额+年末资产总额)/2证券公司资产、负债不包括客户资产、负债,下同。

3、成本收入比=营业费用/营业收入×100%4、收入利润率=营业利润/营业收入×100%5、支出利润率=营业利润/营业支出×100%6、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P/(E0+NP÷2+E i×M i÷M0-E j×M j÷M0±E k×M k÷M0)×100%其中:P为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NP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E0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期初净资产;E i为报告期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新增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E j为报告期回购或现金分红等减少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M0为报告期月份数;M i为新增净资产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M j为减少净资产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E k为因其他交易或事项引起的净资产增减变动;M k为发生其他净资产增减变动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

二、经营增长指标1、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年末国有资本±客观增减因素影响额)÷年初国有资本]×100%2、利润增长率=(本年利润总额-上年利润总额)/上年利润总额×100%3、经济利润率=(净利润-净资产平均余额×资金成本)/净资产平均余额×100%资金成本系按年度内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流动资金贷款不同利率的时间覆盖比例为权数计算的加权平均资金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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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金融企业绩效评价指标计算公式说明
一、盈利能力指标
1、资本利润率(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净资产平均余额×100%
净资产平均余额=(年初所有者权益余额+年末所有者权益余额)/2
2、资产利润率(总资产报酬率)=利润总额/资产平均总额×100%
资产平均总额=(年初资产总额+年末资产总额)/2
证券公司资产、负债不包括客户资产、负债,下同。

3、成本收入比=营业费用/营业收入×100%
4、收入利润率=营业利润/营业收入×100%
5、支出利润率=营业利润/营业支出×100%
6、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P/(E0+NP÷2+E i×M i÷M0-E j×M j÷M0±E k×M k÷M0)×100% 其中:P为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NP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E0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期初净资产;E i为报告期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新增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E j为报告期回购或现金分红等减少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M0为报告期月
份数;M i为新增净资产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M j 为减少净资产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E k为因其他交易或事项引起的净资产增减变动;M k为发生其他净资产增减变动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

二、经营增长指标
1、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年末国有资本±客观增减因素影响额)÷年初国有资本]×100%
2、利润增长率=(本年利润总额-上年利润总额)/上年利润总额×100%
3、经济利润率=(净利润-净资产平均余额×资金成本)/净资产平均余额×100%
资金成本系按年度内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流动资金贷款不同利率的时间覆盖比例为权数计算的加权平均资金成本。

三、资产质量指标
1、不良贷款率=(次级类贷款+可疑类贷款+损失类贷款)/各类贷款余额×100%
银行按照中国银监会的规定计算不良贷款率,以后变化,从其规定。

2、拨备覆盖率=贷款减值准备/(次级类贷款+可疑类贷款+损失类贷款)×100%
银行按照中国银监会的规定计算拨备覆盖率,以后变化,从其规定。

3、杠杆率=一级资本/调整后表内外资产余额×100%
4、认可资产率=认可资产/资产总额×100%
其中:认可资产是指保险监管机构对保险公司进行偿付能力考核时,按照一定的标准予以认可,纳入偿付能力额度计算的资产。

5、应收账款比率=(应收保费+应收利息+其他应收款)/资产总计×100%
6、净资本与风险准备比率=期末净资本/各项风险准备之和×100%
其中:净资本=净资产-金融资产的风险调整-其他资产的风险调整-或有负债的风险调整-/+中国证监会认定或核准的其他调整项目。

因目前净资本计算只能涉及单体公司,因此涉及证券公司净资本指标的,需用母公司数据。

证券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公司风险资本准备计算标准计算各项风险资本准备。

目前,证券公司提取六项风险准备之和,以后变化,从其规定。

7、净资本与净资产比率=期末净资本/期末净资产×100%
四、偿付能力指标
1、资本充足率=(资本—扣除项)/(风险加权资产+12.5倍的市场风险资本)×100%
其中:资本扣除项=商誉+对未并表银行机构资本投资+对未
并表非银行金融机构资本投资+对非自用不动产投资+对工商企业资本投资+贷款损失准备尚未提足部分。

银行按照中国银监会的规定计算资本充足率,以后变化,从其规定。

2、核心资本充足率=(核心资本—核心资本扣除项)/(风险加权资产+12.5倍的市场风险资本)×100%
其中:核心资本=实收资本(或普通股)+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少数股权。

核心资本扣除项=商誉+(对未并表银行机构资本投资+对未并表非银行金融机构资本投资+对非自用不动产投资+对工商企业资本投资)×50%+贷款损失准备尚未提足部分。

银行按照中国银监会的规定计算核心资本充足率,以后变化,从其规定。

3、偿付能力充足率=实际资本/最低资本×100%
其中:实际资本等于认可资产减去认可负债的差额。

认可负债是指保险监管机构对保险公司进行偿付能力考核时,按照一定的标准予以认可,纳入偿付能力额度计算的负债。

最低资本是指保险公司在经营中应具备的偿付能力的最低限额数。

4、净资本负债率=期末净资本/期末负债×100%
其中:负债指对外负债,不含代理买卖证券款。

5、资产负债率=期末负债总额/期末资产总额×100%
其中:资产指自身资产,不含代买卖证券款对应的资产;负债指对外负债,不含代理买卖证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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