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6号文黑龙江施工企业规费计取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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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黑龙江结算文件

2010年黑龙江结算文件

关于发布二O一O年建筑安装等工程结算指导意见的通知文件号:黑建造价[2010]12号颁布机关: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日期:2010-11-1各市(行署)建设局(建委)、财政局,省直有关委、办、厅(局),各建设、施工、设计单位,有关社会中介服务机构,中直驻省单位,哈尔滨铁路局,省军区、驻军:为了规范工程造价计价行为,合理确定工程造价,更好地贯彻执行2010年黑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以及国家和省有关工程造价管理规定,现对2010年我省建筑安装等工程结算作出如下指导意见:一、按原定额及相关规定进行招标或已签订施工合同的建设工程项目不再按2010年计价依据调整(合同有约定的除外)。

二、人工费价差:合同中对人工费价差有约定的,按照合同约定执行;合同中没有约定的,承发包双方可协商解决,或参照以下规定进行调整:(一)执行2010年计价依据的工程1、投标书(或报价书)中的人工单价小于或等于53元/工日的,哈尔滨市的工程,人工单价按17元/工日(装饰工程:22元/工日)进行调增,其他地市的工程,人工单价按12元/工日(装饰工程:22元/工日)进行调增;2、哈尔滨市的工程,投标书(或报价书)中的人工单价大于53元/工日、小于或等于70元/工日(装饰工程:75元/工日)的,人工单价按70元/工日(装饰工程:75元/工日)与投标书(或报价书)中的人工单价差额进行调增,其他地市的工程,投标书(或报价书)中的人工单价大于53元/工日、小于或等于65元/工日(装饰工程:75元/工日)的,人工单价按65元/工日(装饰工程:75元/工日)与投标书(或报价书)中的人工单价差额进行调增;3、哈尔滨市的工程,投标书(或报价书)中的人工单价大于70元/工日(装饰工程:75元/工日)的,按投标书(或报价书)中的人工单价执行,其他地市的工程,投标书(或报价书)中的人工单价大于65元/工日(装饰工程:75元/工日)的,按投标书(或报价书)中的人工单价执行。

黑龙江2010费用定额

黑龙江2010费用定额

《黑龙江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编制说明及应用周立人第一章编制过程为了配合2010年黑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建筑、装饰装修、安装、市政、园林绿化工程计价定额)的实施,适应2008年12月1日开始实施的《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要求,我站于2009年3月份开始《费用定额》的编制工作,经过省内外广泛调研,7月份提出《费用定额》征求意见稿,随后多次召开专家研讨会议进行研讨,参加人员有施工企业、建设单位、社会中介机构、各级管理部门等各方面的人员。

22月份形成初稿,再次召开小型会议进行讨论,于2010年2月上旬基本定稿,2月下旬到5月末进行出版发行,自2010年7月1日起执行。

一、总说明总说明中主要说明了费用定额编制的依据、费用定额的作用、费用定额的适用范围及相关规定。

1、《黑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建设工程费用定额》(简称《费用定额》)是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的。

主要包括依据:(1)建筑法(2)合同法1(3)招投标法(4)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5)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6)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03】206号)(7)建设工程工程量计价规范(GB50500-2008)(8)黑龙江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9)黑龙江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10)黑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11)结合我省实际情况2、本《费用定额》是编制(审核)建设工程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签订施工合同、工程价款结算、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签订工程造价等工程计价活动的依据。

主要作用如下:(1)是编制建设工程预(概)算的依据(2)是编制建设工程招标控制价的依据2(3)是编制建设工程投标报价的依据(4)是发承包双方签订施工合同确定工程价款的依据(5)是发承包双方进行工程结算的依据(6)是调解工程造价纠纷、鉴定工程造价的依据(7)是建设工程计价活动的依据3、本《费用定额》适用于建设工程计价的建筑、装饰装修、通用设备安装、市政和园林绿化工程,应与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飞计价定额配套执行。

2010年(黑龙江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资料

2010年(黑龙江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资料

黑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建设工程费用定额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HLJD-FY-20101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黑建造价[2010]5号关于颁发《黑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建筑、装饰装修、水暖、电气、市政、园林绿化工程计价定额、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建设工程费用定额)》的通知略2目录一、总说明二、各类工程的适用范围三、费用项目组成(一)直接费(二)企业管理费(三) 利润(四) 其他费用(五) 安全文明施工费(六) 规费(七) 税金四、费用标准(一)通用措施费(二)企业管理费(三)利润四)暂列金额、总承包服务费1(五)安全文明施工费(六)规费(七)税金(八)人工单价(九)工程价格风险费五、费用计算规定(一)工程量清单计价(二)定额计价六、费用计算程序(一)单位工程费用计算程序(工程量清单计价)1.分部分项工程(定额措施项目)综合单价计算程序2.单位工程费用计算程序(二)单位工程费用计算程序(定额计价)七、有关规定八、附录略2一、总说明1.《黑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建设工程费用定额》(简称《费用定额》)是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03]206号)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的。

2.本《费用定额》是编制(审核)建设工程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签订施工合同、工程价款结算、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鉴定工程造价等工程计价活动的依据。

3.本《费用定额》适用于建设工程计价的建筑、装饰装修、通用设备安装、市政和园林绿化工程,应与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定额配套执行。

4.本《费用定额》中的检验试验费、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税金为不可竞争费用,企业管理费、利润、通用措施费为可竞争费用,其,户企业管理费、利润不得低于规定标准的下限。

5.承包人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按本《费用定额》规定的标准计算各项费用。

关于执行2010年黑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有关规定

关于执行2010年黑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有关规定

关于执行2010年黑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有关规定黑建造价[2012]3号各市(行署)住建局(委),绥芬河市住建局,抚远县住建局,省农垦总局住建局、省森工总局住建局,各建设、设计、施工单位,有关社会中介服务机构,有关单位:《关于颁发<黑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建筑、装饰装修、水暖、电气、市政、园林绿化工程计价定额、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建设工程费用定额)>的通知》(黑建造价[2010]5号)已于2010年7月1日开始执行,为便于各地在执行中更好地体现文件实质,解决好文件执行中出现的问题,现作如下补充规定。

一、通用设备安装工程执行2000年颁发的《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黑龙江省估价表》和2004年颁发的《黑龙江省统一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中相应部分。

其中人工单价、材料价格和机械台班价格执行2010年《黑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相应价格。

二、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08年颁发的《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预算定额》(GCG103-2008),其中人工单价、机械台班价格和材料价格执行2010年《黑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相应价格,按市政工程计取各项费用。

三、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编制招标控制价时,人工单价在53~80元/工日之间确定。

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和工程招标时市场人工价格,人工单价可以高于80元/工日,具体标准由招标人确定。

取费基础为53元/工日。

材料风险费、机械风险费应当按照2010年《建设工程费用定额》的规定确定。

针对当前工程建设规模不断扩大,市场价格波动较大的情况,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应明确投标人承担综合单价中风险费用内容及其范围、幅度标准。

对超出一定范围和幅度的人工、材料、机械价格涨落做出明确约定,合理确定各自应当承担的风险。

四、各类工程计算费用程序执行2010年《建设工程费用定额》规定。

五、安全文明施工费和规费1、编制招标控制价的工程,投标人应按招标控制价中的金额计入投标报价,工程结算时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评价、核定的标准计算。

建筑施工企业工程规费标准计取管理办法

建筑施工企业工程规费标准计取管理办法

建筑施工企业工程规费标准计取管理办法2010-09-03作者: 未知来源: 未知分享到:2文号:晋建标字〔2004〕各市建设局(建委),省直有关委、办、厅、局,各有关单位:为适应工程造价计价改革的需要,正确贯彻执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和建设部、财政部印发的《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精神,规范我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行为,杜绝不正当竞争行为,培育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保障广大职工的切身利益,推动和确保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和完善,维护建设市场秩序和工程建设各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要求,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规定,我厅制定了《建筑施工企业工程规费标准计取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建筑施工企业工程规费标准计取管理办法第一条为适应工程造价计价改革的需要,正确贯彻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规范建设工程计价行为,杜绝不正当竞争,保障广大职工的切身利益,维护建设市场秩序和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的合法权益,根据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03〕206号)精神,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内建筑施工企业工程规费计取活动及管理。

凡承担建设工程施工任务的施工企业,按规定办理《山西省建筑施工企业工程规费标准》(以下简称规费标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规费标准是指《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规费中关系职工切身利益的费用项目,包括养老保险费(包括劳动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及工程定额测定费。

第四条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施工企业工程规费计取标准的监督管理,具体工作委托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管理机构负责。

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施工企业工程规费计取标准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规费标准的管理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进行。

2010年黑龙江费用定额

2010年黑龙江费用定额

《黑龙江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 (2010年)一、总说明1.《黑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建设工程费用定额》(简称《费用定额》)是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03]206号)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的。

2.本《费用定额》是编制(审核)建设工程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投标控制价、投标报价,签订施工合同、工程价款结算、调整处理工程造价纠纷、鉴定工程造价等工程计价活动的依据。

3.本《费用定额》适用于建设工程计价的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通用设备安装、市政和园林绿化工程,应与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定额配套执行。

4.本《费用定额》中的检验试验费、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税金为不可竞争费用,企业管理费、利润、通用措施费为可竞争费用,其中企业管理费、利润不得低于规定标准的下限。

5.承包人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按本《费用定额》相应工程规定的标准计算各项费用。

6.各地、市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得改变本《费用定额》规定的标准和计算程序。

二、各类工程的适用范围1.建筑工程: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物和构筑物工程。

包括土建(仿古),给排水、采暖、消防、燃气、通风空调,电气照明、建筑智能化等工程。

2.装饰装修工程: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物和构筑物的装饰装修工程。

3.通用设备安装工程:适用于通用设备安装工程。

4.市政工程:适用于城市市政建设工程。

包括广场铺装,道路及结构层达到市政道路设计标准的厂区、住宅小区道路,桥涵、隧道、给水、排水、燃气与集中供热等工程。

5:园林绿化工程:适用于园林绿化工程。

包括绿化、园路、园桥、假山、园林景观等工程。

6.:管道工程的执行界限如下:(1)给水管道说明:1)A为输水管道,当A管线长度≥10km时,执行安装长距离输送管道定额;当A管线长度<10km时,执行市政工程计价定额。

黑龙江省施工企业规费计取标准

黑龙江省施工企业规费计取标准

黑龙江省施工企业规费计取标准一、引言。

黑龙江省作为我国重要的经济大省之一,建设工程业发展迅速,施工企业在其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规费计取标准作为施工企业经营管理中的重要内容,直接关系到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竞争力。

因此,明确规费计取标准对于规范行业秩序、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二、规费计取标准的制定依据。

1. 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施工企业在进行工程建设时,需要缴纳相关规费。

2. 地方政府文件。

黑龙江省地方政府也会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情况、市场行情和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规费计取标准。

三、黑龙江省施工企业规费计取标准。

1. 基本规费。

(1)土地使用费,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相关规定执行。

(2)规划许可证费,按照当地规定标准执行。

(3)施工许可证费,按照当地规定标准执行。

2. 安全生产费。

(1)安全生产管理费,按照当地规定标准执行。

(2)安全生产检测费,按照当地规定标准执行。

3. 环保费。

(1)环境影响评价费,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相关规定执行。

(2)排污许可证费,按照当地规定标准执行。

4. 其他费用。

(1)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费,按照当地规定标准执行。

(2)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费,按照当地规定标准执行。

四、规费计取标准的执行与监督。

1. 执行。

施工企业在进行工程建设时,应严格按照当地相关规定执行规费计取标准,确保缴费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2. 监督。

相关部门应加强对施工企业规费计取标准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纠正和处理,确保规费的合理性和合法性。

五、结语。

规费计取标准的制定与执行,直接关系到施工企业的经营管理和市场竞争力。

希望黑龙江省相关部门能够加强对规费计取标准的制定与监督,为施工企业营造一个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墶。

同时,希望施工企业能够严格遵守规费计取标准,增强自身的合规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做好企业的合法合规经营。

黑龙江2010费用定额

黑龙江2010费用定额

黑龙江2010费用定额背景黑龙江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东北三省之一,地处中国东北地区,是中国重要的工业基地和农业产区。

为了加强对建筑工程费用的管理,黑龙江省建筑设计研究院于2010年发布了《黑龙江省2010年建筑工程费用定额》。

定额的意义建筑工程费用定额是一种用于设计和施工阶段的参考依据,是在保证建筑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规定工程投资的合理水平,对建筑工程造价进行科学合理的控制。

定额的制定通过对建筑工程的分项工程、材料、建筑面积等进行详细核算而得出,在工程方案确定后,根据设计图纸及施工要求正确计算工程的预算,确保工程施工质量不受资金的限制。

在这个过程中,费用定额作为一个权威性和具有参考价值的建筑工程投资管理文件,其作用十分重要。

它主要是通过对材料、设备、劳务、工程建设和管理等许多因素进行细致分析和计算得出的。

黑龙江省2010年定额的特点《黑龙江省2010年建筑工程费用定额》在制定过程中,参考了国家和省市的相关管理规定,结合了黑龙江省的实际情况。

“定额”中涵盖了多个方面,如设计、费用折算、人工费、管理费、办公费用等等。

其中,设计费用是指根据工程的规模和复杂程度计算的,包括专业设计费用和建筑设计费用。

费用折算是指按照政策规定,对设计费用或者施工工程造价在不同时期进行调整。

管理费是指负责该工程的管理人员工资、管理费等,而办公费用则包括了办公用品、设备等。

在黑龙江省2010年建筑工程费用定额中,对建设项目的管理、技术要求、安全要求、节能要求等各方面也都做了详细说明,使建设方、施工方能够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做好工程建设。

定额使用时需要注意的问题黑龙江省2010年建筑工程费用定额不仅作为一个权威性和具有参考价值的建筑工程投资管理文件,同时也具有强制性。

因此,在使用《黑龙江省2010年建筑工程费用定额》的时候,需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1.明确设计建设单位的要求和标准,认真进行费用核算和控制。

2.在费用折算和人工费、材料费计算时仔细检查每一项费用,确保每项均符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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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黑龙江省施工企业规费计取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扩大建筑业社会保险等覆盖面,防止偷逃规费,规范施工企业的规费计取行为,根据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08),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03]206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范围内承担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及园林绿化工程、修缮工程施工的施工企业,均按本办法核定施工企业规费计取标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规费是指根据省级政府或省级有关权力部门规定必须缴纳的,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费用。

包括: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和工程排污费。

第四条施工企业规费计取标准每年核定一次。

跨年工程按年度结算,当年完成部分执行本年度核定的费率标准;跨年竣工部分及当年竣工工程,上半年竣工的执行上年度核定的费率标准,下半年竣工的执行本年度核定的费率标准。

第五条施工企业应以独立法人资格,申请施工企业规费计取标准。

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每年5月10日至8月10日受理施超过时限不进行规费计取标准申请的工企业规费计取标准申请,施工企业,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将不予办理规费计取标准的核定工作。

确有特殊原因,未能按规定时限办理,要求补办的施工企业,直接向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申请办理。

第六条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负责规费计取标准的制定和核定管理工作,各市(行署)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负责规费计取标准核定的资料审核及上报工作,并于8月31日前上报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凡在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公布的施工企业名单(另行公布)中的企业,在省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核定施工企业规费计取标准,申报材料直接报送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第七条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制定各项规费标准,并在规费标准内,结合施工企业规费的实际支出、完成产值、工资总额、职工人数等情况,核定施工企业规费计取标准。

第八条施工企业申请核定规费计取标准,应首先登陆黑龙江工程造价信息网,进入施工企业规费计取申报管理系统,进行网上申报,将《黑龙江省施工企业规费计取标准申报表》打印盖章后和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材料,一并上报施工企业所在地市(行署)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或省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市(行署)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审核后,报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核定施工企业规费计取标准,核发《黑龙江省施工企业规费计取标准》证书,并在黑龙江工程造价信息网上公布。

.第九条施工企业申请核定规费计取标准时,应提交以下材料: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3、企业机构代码证;4、企业上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5、企业上年度报统计部门的统计报表;6、企业上年度施工项目统计表;7、企业缴纳各项规费汇总表;8、企业上年度缴纳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工程排污费的有效票据;9、情况说明及佐证材料(如需要);10、各类典型工程(2—4个)调查表,具体要求见附表。

以上材料复印件一式两份装订成册,省、市(行署)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各一份,直接报送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的企业,以上材料只需报送一份。

本条所列第1、2、3、4、5、8、9项材料需核查原件。

第十条工程项目进行招标时,招标人应按照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制定的规费标准计算规费,并在招标文件中给出,投标报价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规费计入报价中,办理工程价款结算时,应按照核定的施工企业规费计取标准计取规费。

.未取得《黑龙江省施工企业规费计取标准》的施工企业,在工程结算时不得计取规费。

第十一条外埠进入我省的施工企业,应按本办法的规定,在省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核定施工企业规费计取标准。

第十二条经核定的施工企业规费计取标准,仅限本企业使用,不得转让、借用、涂改。

第十三条省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对市(行署)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的审核工作不定期进行抽查。

第十四条省、市(行署)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在规费核定工作中,应当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不得徇私舞弊、滥用职权,违者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机关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五条各级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对施工企业规费计取标准申报材料,保存时间不少于二年。

第十六条本办法自2010年5月1日起施行。

《黑龙江省施工企业规费计取管理办法》(黑建造价[2007]15号)同时废止。

本页下面内容为赠送的可以自由编辑删除可自由编辑!】版【最新资料 Word工程经济1Z101000P1 资金时间价值的计算及应用1Z10101011.利息的计算P112. 资金等值计算及应用 P513. 名义利率于有效利率的计算P111Z101020 技术方案经济效果评价 P1421.经济效果评价的内容P1422. 经济效果评价指标体系P1823. 投资收益率分析 P1924. 投资回收期分析 P2225. 财务净现值分析 P2426. 财务内部收益率分析P2527. 基准收益率的确定P2628. 偿债能力分析P281Z101030 技术方案不确定分析 P3131.不确定性分析P3132.盈亏平衡分析P3333.敏感性分析P381Z101040 技术方案现金流量表的编制 P41 41.技术方案现金流量表P4242.技术方案现金流量表的构成要素P451Z101050 设备更新分析 P5351.设备磨损与补偿 P5352.设备更新方案的比选 P5553.设备更新方案的比选方法P561Z101060 设备租赁与购买方案的比选分析 P6161.设备租赁与购买的影响因素P6162.设备租赁与购买的比选分析P621Z101070 价值工程在工程建设中的应用 P6671.提高价值的途径 P6772.价值工程在工程建设应用中的实施步骤P711Z101080 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应用方案的技术经济分析 P7881.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应用方案的选择原则P79 82.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应用方案的技术分析P79 83.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应用方案的经济分析P801Z102000 工程财务1Z102010 财务会计基础 P8411.财务会计的职能P8412.会计核算的原则P8513.会计核算的基本前提P8614.会计要素的组成和会计等式的应用P881Z102020 成本与费用P9121.费用与成本的关系P9122. 工程成本的确认和计算方法P9323. 工程成本的核算P9924. 期间费用的核算P1051Z102030 收入P10631.收入的分类及确认P10632. 建造(施工)合同收入的核算P1091Z102040 利润和所得税费用P114 41.利润的计算P11442.所得税费用的确认P1171Z102050 企业财务报表P12351.财务报表的构成P12352.资产负债表的内容和作用P124 53.利润表的内容和作用P12754.现金流量表的内容和作用P128 55.财务报表附注的内容和作用P1321Z102060财务分析P13361.财务分析方法P13362.基本财务比率的计算和分析P1351Z102070筹资管理P13971.资金成本的作用及其计算P13972.短期筹资的特点及和方式P14173.长期筹资的特点及和方式P1451Z102080流动资产财务管理P14881.现金和有价证券的财务管理P14882.应收账款的财务管理P15083.存货的财务管理P1511Z103000 建设工程估价1Z103010 建设工程项目总投资 P15311.建设工程项目总投资的组成P15312. 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的组成 P15513. 工程建设其他费的组成P1581Z103020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的组成与计算P16521.按费用构成要素划分的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P165 22.按造价形式划分的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P168 23.建筑安装工程费用计算方法 P17024.建筑安装工程计价程序 P1741Z103030 建设工程定额P17731.建设工程定额的分类 P17732.人工定额的编制 P17933.材料消耗定额的编制 P18234.施工机械台班使用定额的编制 P184 35.施工定额和企业定额的编制 P187 36.预算定额与单位估价表的编制 P189 37.概算定额与预算指标的编制 P1931Z103040 建设工程项目设计概算P19741.设计概算的内容和作用P19742.设计概算的编制依据、程序和步骤 P198 43.设计概算的编制方法 P20044.设计概算的审查内容P2081Z103050 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图预算P211 51.施工图预算编制的模式P21152.施工图预算的作用P21253.施工图预算的编制依据P21354.施工图预算的编制方法P21355.施工图预算的审查内容P2191Z103060 工程量清单编制P22061.工程量清单的作用P22062.工程量清单编制的方法P2221Z103070 工程量清单计价P22771.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方法P22772.招标控制价的编制方法P23473.投标报价控的编制方法P23874.合同价款的约定P2441Z103080 计量与支付P24781.工程计量P24782.合同价款调整P25083.工程变更价款的确定P26184.施工索赔与现场签证P26485.合同价款期中支付P27386.竣工结算与支付P28087.合同解除的价款结算与支付P288国际工程投标报价P2871Z103090P287.国际工程投标报价的程序 91P293 .国际工程投标报价的组成 92P299 .单价分析和标价汇总的方法93P299.单价分析和标价汇总的方法 94P302 95.国际工程投标报价的技巧P305 96.国际工程投标报价决策的影响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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