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版验船师须知编写人员汇总表
验船师和有关技术人员资格要求 - CCS中国船级社

武汉区域 审图中心
AAAAAAAAAAAAAAA
大连区域 审图中心
AAAAAAAAAAAAAAA
广州区域 审图中心
AAAAAAAAAAAAAAA
说明:表中符号“A”表示可以受理相关业务(如具备机构资质)。
b) 产品审图职责划分
产品审图职责划分详见附录一。
8. 审图辖区划分
a) 船舶审图辖区划分(原则上以审图申请单位所在地管辖):
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 WPPA701
版本号:5.1
生效日期:2009.12.01
船舶及其产品图纸审查管理程序
Procedure for Plan Approval of Ships and Products
目录
1.目的 2.适用范围 3.参照文件 4.定义和缩写 5.职责 6. 审图工作接口和复审人员派遣要求 7.审图职责划分 8.审图辖区划分 9. 船舶审图和船用产品审图的接口关系 10.附录
生效日期:2009.12.01
社审图中心本部
浙江、上海及新颖、重点船舶产品
武汉区域审图中心
江西、湖南、湖北、安徽、四川和重庆
大连区域审图中心
大连、天津、秦皇岛分社产品检验所辖区域产品审图
广州区域审图中心
广州、海南分社及东南亚区域中心产品检验所辖区域产品审图
中国船级社产品审图中 南京、青岛、福州分社产品检验所辖区域产品审图,全社(含海
非 IA CS 初 次 入 级
IA CS 成 员 转 入
工 程 计 算
新 建 、 重 大 改 建
非 IA CS 成 员 转 入
IA CS 成 员 转 入
工 程 计 算
新 建 、 重 大 改 建
非 IA CS 成 员 转 入
ABC级验船师考试用书一览

A 类验船师参考资料汇总如下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2004综合文本 SOLAS公约2006年修正案SOLAS公约2007年修正案 SOLAS公约2008年修正案SOLAS公约2009年修正案 1966年国际载重线公约1988年议定书和经1988年议定书修正的1966年国际载重线公约1972年国际海上避碰规则及其修正案 MARPOL 73/78防污公约2006综合文本及其修正案2006年海事劳工公约 1969年国际船舶吨位丈量公约海上移动式钻井平台构造和设备规则1989及2001综合文本交通部令95年第03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沿海水域作业的外国籍钻井船、移动式平台检验规定国际航行海船法定检验技术规则2008及09、10年修改通报钢质海船入级规范2009及10年修改通报B类验船师参考资料汇总如下起重设备法定检验技术规则 1999沿海小型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2007海船国内航行海船法定检验技术规则2004国内航行海船法定检验技术规则2006修改通报国内航行海船法定检验技术规则2008修改通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1983年9月2日主席令第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和海上设施检验条例1993年2月14日国务院令第10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止船舶污染海域管理条例1983年12月29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印发全国注册验船师资格考试大纲(2008版)的通知注册验船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国人部发[2007]9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检验机构资质认可与管理规则交海发[2001]596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海事行政处罚规定交通部令2003年第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检查规则交通部令09年第15号老旧运输船舶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9]第14号船舶检验工作管理暂行办法交海发[2000]586号船舶检验机构及验船人员工作过错追究办法关于老旧船舶执行特别定期检验的通知交海发[2001]430号关于加强建造检验和管理的通知交海发[2002]19号船舶检验机构执业道德准则海船检[2006]307号关于加强船舶改装检验工作的通知海船检[2000]226号关于加强船舶建造检验的紧急通知海船检[2005]9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检验机构资质认可与管理实施指南中国籍船舶等效、免除管理暂行规定海船检[2007]356号C 级验船师参考资料汇总如下内河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2004 内河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2007 修改通报内河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2008 修改通报川江及三峡库区航行船舶检验补充规定2004京航运河型船舶检验补充规定2004 内河营运船舶检验规程1993钢质内河船舶建造规范2009。
验船师须知(1006)培训教材(PMS)

修改依据
4
II-C4-11计划保养体系
No 条文号/须知 条文内容
II-C4-11-1 11.2.2.1
须知条文修改内容
修改依据
3.
修改: 实船初次审核前船公司应提交下 列文件: 经批准的上述(1)至(9)的最 新版本;
根据WPAS702 (2.0)进行修改
5
II-C4-11计划保养体系
No 条文号/须知 条文内容
行初次审核。
II-C4-11计划保养体系
No 条文号/须知 条文内容 须知条文修改内容
在对船舶进行初次审核重新授予PMS 附加标志,编制、批准PMS 设备维修 保养计划及开发程序时,可根据原船 东PMS实施情况接受原船东已完成的 本周期的PMS项目,对到期或过期的 的项目本次检验必须处理,对未到期 的项目进行首排,根据原船东维护保 养计划和工作汇总卡、本社规范的要 求、设备制造厂说明书、状态监控设 备和其它船舶设备的实际运行状况, 确定各级保养期限,重新编制计划, 以保持新计划的覆盖范围、完整性和 检验的连续性。 如果上述工作不能在6个月内完成,原 则上要求申请方按11.8.2.2办理。 船舶在初次实施PMS一年后还应进行 船舶PMS实施检验。
根据WPAS702 (2.0)进行增加
5
II-C4-11-2 11.3
根据WPAS702 (2.0)和系统各专 家的意见进行修改
6
II-C4-11计划保养体系
No
6
条文号/须知 条文内容
II-C4-11-3 11.8.2 11.8.2.1
须知条文修改内容
修改依据
11.8.2当船舶所有人或管理公司发生变更, 新增 船舶原PMS及自动取消,应要求新的船 安全质量技术提 舶所有人和管理公司应申请机械及电气 示(总008) 设备检验方式及相应的船级附加标志; No.:004/2010 11.8.2.1如果新船舶所有人或管理公司申 请船舶继续实施PMS时,本次可给备忘 要求申请方在6个月内按11.2初次认可/审 核的内容,本社《钢质海船入级规范》 第1篇第5章附录16及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WPAS702《船舶机械计划保养系统船舶 公司认可程序》的要求办理公司初次认 可及实船初次审核。如果新船舶所有人 或管理公司已持有CCS《公司实施计划 保养体系认可证书》,则只需对船舶进
《船舶检验人员管理规定(征

船舶检验人员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船舶检验人员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和海上设施检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检验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和我国缔结或加入的相关国际公约,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船舶检验人员的考核、注册、执业、培训等监督管理工作。
第三条交通运输部主管全国船舶检验人员的管理工作。
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对全国船舶检验人员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直属海事局依据授权开展船舶检验人员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主管船舶检验的部门负责本行政辖区内船舶检验人员的管理和执业保障等工作。
第二章注册类别和等级第四条船舶检验人员注册类别分为A、B、C、D四类:A类:可从事国际航行船舶(含远洋渔船)、海上设施及相关船用产品、船运集装箱的检验。
B类:可从事国内航行海船(含国内海洋渔船)、国内海上设施及相关船用产品、船运集装箱的检验。
C类:可从事内河船舶(含内河渔船)、内河水上设施及相关船用产品、船运集装箱的检验。
D类:可从事船长20米以下内河船舶、船长12米以下海洋或内河渔船、船运集装箱的检验。
第五条注册为A、B、C类别的船舶检验人员,注册等级分为验船师、高级验船师、首席验船师。
注册为D类别的船舶检验人员,注册等级分为助理验船师、验船师、高级验船师。
第六条助理验船师、验船师、高级验船师、首席验船师应当满足以下要求:(一)助理验船师1.通过适任验船师资格考试并从事检验实习工作不少于1年;2.具有解决相应类别检验专业技术问题的能力。
(二)验船师1.通过注册验船师资格考试并从事检验实习工作不少于1年,或者取得助理验船师等级并在此等级上从事检验及其相关工作满2年;2.具有独立解决相应类别检验专业技术问题的能力。
(三)高级验船师1.取得验船师等级并在此等级上从事相应检验及其相关工作满5年;2.具有独立解决相应类别检验专业重大技术问题的能力;3.主持过地市级及以上船舶检验重大课题研究或检验任务。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农业部关于印发注册验船师(渔业船舶类)资格考试认定办法的通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农业部关于印发注册验船师(渔业船舶类)资格考试认定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农业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09.11.30•【文号】人社部发[2009]151号•【施行日期】2009.11.3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运正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农业部关于印发注册验船师(渔业船舶类)资格考试认定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15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劳动保障)厅(局),渔业行政主管厅(局)、渔业船舶检验局:为实施《注册验船师制度暂行规定》(国人部发[2006]8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农业部研究制定了《注册验船师(渔业船舶类)资格》考试认定办法》。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验船师(渔业船舶类)资格考试认定申报表2. 注册验船师(渔业船舶类)资格考试认定人员情况汇总表中华人民共和国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二○○九年十一月三十日注册验船师(渔业船舶类)资格考试认定办法根据原人事部、原交通部、农业部联合颁布的《注册验船师制度暂行规定》(国人部发[2006]8号)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考试认定申报条件长期从事船舶检验工作,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身体健康,同时符合基本条件和相应级别条件的人员,可申请参加本级别注册验船师(渔业船舶类)资格考试认定。
(一)基本条件2006年3月1日前,在经批准设立的渔业船舶检验机构工作的在编在岗人员。
从事船舶检验工作(指船舶和海上设施、集装箱和渔业船舶的检验,相关设计图纸和技术文件审查,下同)以及相关工作(指渔政渔港监督管理、船舶制造、航运)累计满4年。
(二)级别条件申请参加相应级别注册验船师(渔业船舶类)资格考试认定的人员,须同时具备本级别(1)和(2)的条件。
1.A级(1)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验船师资格证书》(远洋渔业船舶类);或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验船师资格证书》(高级验船师)和具备船舶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船上培训记录簿副二三

船上培训记录簿副二三适任1~2 监控装货在正常装载期间,作为值班驾驶应按照大副制定的装货打算做好如下工作:1)连续进行必要的排压载水工作。
做好这项工作时应注意幸免显现不必要的纵倾和横倾,并力争将水排尽,专门在满载的情形下,这点更为重要。
2)注意各舱空档上升情形,可由货控室的CARGO-MASTER 随时读取各舱货油空档高度或油位深度。
一样一小时做相应各舱空档、容积及船体剪切、应力、吃水记录一次。
对装货有任何怀疑的问题时,应随时汇报大副。
3)应与岸方主管保持有效的通信联系。
当发生任何应急情形时应赶忙通知岸方停止装货,并采取相应其他有效的安全措施。
4)油船在系泊装货时,存在潮汐和干舷高度变化的情形,专门在开始装货时,压载水可能已所剩无几,船舶处于空载状态干舷高,缆绳绷得专门紧。
值班人员必须注意缆绳情形,并始终使之处于正常受力,幸免事故发生。
作为装货的最后时期,收尾作业是最为繁忙而又必须慎重进行的作业。
值班驾驶员应清晰各舱留出的空档。
在立即进行收尾作业前,第一要做的确实是通知岸方降低装货的速度,并关闭其他油舱阀门留待收尾,然后逐一油舱进行收尾作业。
在一样装载立即到达规定的空档高度时,应慎重进行阀门操作,即先打开下个预定要进行平舱作业油舱的阀门,然后再关闭到达空档高度的满仓油舱阀门。
不管如何,在收尾作业的时期应把同时装载的油舱数量降到最低程序。
在现在,应适当增加必要的人力,以免因人力不够而发生事故。
一样留首尾各一舱最后收尾,又可做前后调水尺用。
适任3 在航行中照管物资适任4 监控卸货油作业当所有预备工作完成以后,即完成可安全检查、完成了货油的计量工作以后,即可启动货油泵开始卸货了。
专门是有关的阀门应当开/关妥。
同样,卸货也同装货一样要监控各舱的空档,船体的受力和吃水等等,还应严格按操作程序进行操作。
扫舱作业是卸货的最后时期,也是最为关键的时期。
扫舱的一样步骤如下:1)为提高扫舱成效,调整纵倾4~5米;2)在扫舱之前和扫舱期间,确使各泵吸入管系独立,并应关闭无关的阀门;3)当或油舱液位降至1米时,将泵的转速调小至额定转速的80%~75%,直至扫舱终止;4)当液位降至1米时,开启扫舱吸入阀;当液位到50cm时,将吸入阀操纵在1/2开度;当液位到25cm时,主吸入阀操纵在1/4开度,注意不要造成过度真空;5)转换油舱,可用操作阀门的方法来完成。
注册验船师职业资格考试复习指南
注册验船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2019版)(征求意见稿)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编制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定编写委员会主任委员:曹德胜副主任委员:唐金龙吴红兵责任编辑:鄂海亮主编:邓少彪副主编:陈小华陈一忱编写人员:刘志刚张云佳陈家星任民聂湘祁张斌高中武孙武袁士春张可昕鲁晓光曹建军李树嵬张金高隋江华沙锋陈琦陈龙张晖陆畅达前言2006年,国家正式出台注册验船师制度。
原人事部、交通部、农业部三部委先后联合印发了《注册验船师制度暂行规定》(国人部发〔2006〕8号)和《注册验船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国人部发〔2007〕93号),明确对从事船舶检验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实行职业资格准入制度,并纳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统一规划。
2017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下发了《关于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68号),“注册验船师”被纳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属于准入类职业资格。
根据2018年《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关于“将农业部的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职责划入交通运输部”的决定,交通运输部经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同意,对原注册验船师(船舶和海上设施类)资格考试、注册验船师(渔业船舶类)资格考试两类制度进行融合。
为做好融合后的考试组织工作,特编制《注册验船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
《注册验船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是考试机构组织开展注册验船师职业资格考试的考试指南,也是应考人员参加注册验船师职业资格考试的复习参考,还是从业人员提升船舶检验知识水平和专业技能、开展注册验船师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培训的学习指引。
说明一、考试目标测定应考人员是否具备从事相应等级船舶检验工作所需要的专业基础知识和检验技能。
二、考试级别注册验船师职业资格考试分为A级、B级、C级和D级四个考试级别,各级别对应的船舶类型如下:A级:国际航行船舶、海上设施、国际航行的渔业辅助船舶、远洋渔船B级:国内海上船舶、国内海洋渔船、国内海洋小型渔船C级:内河船舶、内河渔船D级:内河小船、内河小型渔船三、考试科目注册验船师职业资格考试设《船舶检验专业法律法规》《船舶检验专业实务》《船舶检验专业综合能力》和《船舶检验专业案例分析》4个科目。
中华人民共和国验船师考试、考核任职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验船师考试、考核任职规则【发文字号】交船检发〔1992〕986号【发布部门】交通部(已撤销)【公布日期】1992.11.02【实施日期】1993.01.01【时效性】失效【效力级别】部门规章中华人民共和国验船师考试、考核任职规则(交船检发(1992)986号1992年11月2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船舶、海上设施和船运集装箱的监督检验人员(简称验船师)的管理,提高验船师的专业技术水平和科学理论知识,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检验局(以下简称船舶检验局)及其所属各级检验机构、科研机构、培训机构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所属各级船检机构,以及在中国船级社及其所属国内外分支机构中,担任船舶、船用产品、集装箱和海上设施的各种检验工作(包括为检验服务的技术工作)的验船师。
第三条验船师必须按本规则的要求,经考试、考核合格,取得相应级别的验船师证书后,方可担任相应职务范围内的检验工作,并承担相应的技术责任。
第四条验船师必须忠于职守,作风正派,严格依法办事。
第五条船舶检验局是实施本规则的主管机关。
第二章考证组织机构第六条船舶检验局设立验船师考试、考核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全国验船师的考试、考核和验船师级别的评审工作。
第七条验船师考试、考核领导小组的成员,由船舶检验局的主要领导、人事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和有关技术处室的主要负责人组成。
报交通部备案。
第八条验船师考试、考核领导小组下设地区领导小组,其成员由有关分局和地方船检处的主要领导和有关技术处室的主要负责人组成。
第九条验船师考试、考核领导小组根据工作需要组建地区评审委员会,聘请有关部门的技术负责人和有声望的专家组成。
第十条验船师考试、考核领导小组职责:(一)分类、分专业制定各级验船师的考试、考核计划和实施办法。
(二)审查报考三级及三级以上高级验船师的报考人员资格。
(三)审查批准高级验船师的考试命题。
(四)根据评审委员会提供的材料和意见,审定高级验船师的级别。
验船师手册第1分册
船厂有关部门保持联系,以确保在有关产品到厂时,就对实物及证书进行验证。虽然验船师不可能
对每件钢板或铝材,型材进行实物验证,但验船师应在日常随机抽验中对船厂在这方面的控制感到
相应公约进行检验和发证时方本社不
能代表该政府签发相应的公约法定证书,请申请方联系该船旗国政府以取得其所接受的法定检验标
准情况。作为一项变通,若申请方同意并在申请书中予以说明,本社可签发符合证明,以证明该船
旗国政府所接受的法定标准或符合公约的情况及程度,但本社不保证该符合证明会被船旗国政府接
姊妹船是否有效是有条件的,如年限,适用公约及规范的修改情况等,因此可向本社船舶审图单位
联系确认。
1.3.3 执行检验单位有责任就建造进度、涉及批准图纸的有关技术问题及审图意见的落实情况,与船舶审
图单位保持联系,以防止发生船舶已交船发证而图纸尚未审完和/或审图意见尚未落实的情况。在图
纸分批送审情况下,执行检验单位应以建造检验状况表的形式及时向审图单位通报建造船舶的开工、
2000.10.01
REV.No.:
编
制:
3.0 入级船舶部
PREPARED BY: CLASSIFICATION DEPARTMENT
中国船级社 CHINA CLASSIFICATION SOCIETY
第 I 分册 船舶建造检验
PART I
Classification
Construction
Survey
货物冷藏装置的检验 Refrigerated Cargo Installation Survey
I-A
CDI01-2000
Section A
总则
General
序号
分目录
No. A1 通则
验船师考试:验船师法律法规要点背记(最新版)
验船师考试:验船师法律法规要点背记(最新版)1、单选下列不必申请入级检验的中国籍船舶的是()A、载重量1500吨,航行于内河A级航区的油船B、载客150人,航行于内河B级航区的客船C、载重量300吨,航行于内河(江南博哥)A级航区的散装化学品船正确答案:B2、单选四类老旧海船是船龄在()年以上的散货船、矿砂船。
A、18B、12C、10D、15正确答案:A3、单选《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验船师注册证》每一注册有效期为()年A、2B、3C、5D、10正确答案:B4、判断题《国内航行海船法定检验技术规则》(2004)使用于航行于我国沿海的所有船舶。
()正确答案:错参考解析:除特别指明外,该规则使用于排水船舶仅指船长为20米以上者。
5、多选凡是建造船舶使用的材料、构件、设备等,均须检查、核对其(),严禁使用旧材料和旧设备。
A、价格B、船检证书C、产地D、钢印或标记正确答案:B, D6、单选《国内航行海船法定检验技术规则》(2004)适用于以下哪类船舶:()A、适用范围内的所有船舶B、适用范围内的生效之日或以后安放龙骨或处于相应建造阶段的船舶C、适用范围内的现有船舶D、适用范围内建造中的船舶正确答案:B7、多选试述《国内航行海船法定检验技术规则》(2004)的适用范围:()A、国内法定航行的中国籍船舶B、国内江海航行的所有中国籍船舶C、国内海上航行的客船、货船D、排水船舶仅指船长为20m及以上者正确答案:A, D8、多选根据《国内航行船舶变更船舶检验机构管理规定》,转出船舶检验机构收到转入船检机构移交的资料后,应将下列船舶检验资料移交给转入船舶检验机构:()A、《船舶变更船舶检验机构信息沟通表》B、船舶检验信息备忘录C、船舶技术档案D、船舶检验历史概况正确答案:A, B, D9、单选下列事项中,()可以构成申请免除法规中相关要求。
A、船舶自身构造不合理,导致不能满足法规、规范要求B、船舶严重老化,无法完全修复C、船东因资金缺乏,无力修复船舶D、通常从事国内海上特定航区,在特殊情况下需要进行一次超过原定航区航行正确答案:D10、单选对一百五十总吨以上的油轮和四百总吨以上的非油轮,装设油水分离设备或过滤系统,并满足在距最近陆地十二海里以内排放含油污水时,经处理的油污水排放含油量不超过?()A、10ppmB、15ppmC、100ppmD、150ppm正确答案:B11、多选《国内航行船舶船体建造检验管理暂行规定》规定,船舶建造检验开工前检查应包括:()A、船舶生产企业的技术条件核查B、船台的承载能力检查C、焊接工艺认可D、焊工的数量和资质确认正确答案:A, B, C, D12、多选《国内航行海船法定检验技术规则》(2004)实施的宗旨是什么?()A、贯彻国家有关法规、法令、条例B、保障海上船舶及人命财产安全C、防止水域环境污染D、保障起重设备安全工作正确答案:A, B, C, D13、多选《船舶检验机构执业道德准则》规定,船舶检验机构应遵循的执业原则为:()A、公正诚信原则B、严格自律原则C、热情服务原则D、依法执业原则正确答案:A, B, D14、填空题海上航行船舶天线对船体的绝缘电阻,在干燥气候时,应不小于()兆欧;在湿度气候时,应不小于()兆欧。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大连分社
RM1-14)的填写
II-B11-6 货物冷藏装置入级检验记录(Form RR)的填
林先魁
写
II-B11-8 轮 机 及 电 气 设 备 入 级 检 验 报 告 (Form
N-PM)的填写
II-B11-9 货物冷藏装置入级检验报告(Form N-PR)的
填写
林先魁 常占光
II-B8 航行试验
包晓亮 林先魁
II-B4 管系和机械设备检验
II-B5 电气设备检验
吴水江
II-B11-5 船 舶 入 级 检 验 记 录 ( 机 舱 自 动 化 Form
RM15-26)的填写
吴水江 林先魁
II-B6 自动化检验
II-B7 货物冷藏装置的检验
II-B11-4 船 舶 入 级 检 验 记 录 ( 轮 机 和 电 气 Form
其他人员:总工办任耘、建造处刘林参与了第二分册A部分编写工作。
参与第三分册编写工作的还有:总部入级处陈洪都;广州分社林祯快、苏仰周;上海分社张坚强。
参与第四分册编写工作的还有:总部入级处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玉良、李志军、杭仲九。
上海分社
周海生
II-C3-1 船体与设备 (一般规定)
3
广州分社
满家瑞
陈翔峰 孙向民 陆陈康 何鸿翔 余玮 李惠富
付齐超
王光启
林浩
杨奕 赵晏 俞士国 朱国文 孙世东 陈裕彬 张宇 林祯快 韩学超 杜元宏 杨志勇
II-C3-2 船体和设备 (年度检验) II-C3-3 船体和设备 (中间检验) II-C3-4 船体和设备 (特别检验) II-C3-5 船体和设备 (坞内检验及水下检验) II-C3-6 船体和设备 (普通干货船检验) II-C3-7 船体与设备 (油船检验) II-C3-9 船体与设备 (散货船检验) II-C3-8 船体和设备 (沥青船检验) II-C3-10 液化气体船检验 II-C3-11 船体和设备(化学品船检验) II-C3-14 船体和设备(玻璃钢船检验) II-C3-12 高速船检验 II-C3-13 挖泥船检验 II-C3-15 船体与设备 (船体循环检验) II-C3-16 船体与设备 (船体测厚) II-C3-17 船体与设备 (营运船舶强度) II-C3-18 船体与设备 (船体结构涂层状况的评估) II-C4-1 轮机与电气 (一般规定) II-C4-2 轮机与电气(年度检验) II-C4-3 轮机与电气(中间检验) II-C4-4 轮机与电气(特别检验) II-C4-5 轮机与电气(尾轴和螺旋桨轴检验) II-C4-6 轮机与电气(惰性气体检验) II-C4-7 轮机与电气(轮机循环检验) II-C4-8 轮机与电气(锅炉检验和蒸汽管检验) II-C4-9 轮机与电气(热油装置检验) II-C4-10 轮机与电气(原油洗舱检验) II-C4-11 计划保养体系(PMS)/由单学军改写 II-C4-12 船舶螺旋桨轴状况监控系统 II-C5 货物冷藏装置检验 II-C6 临时检验 参加统稿会并统稿工作 组长、总体协调 船体审核 机电审核 III-C2 危险品 III-C4 特种用途船 III-C2 消防 III-C2 救生,航行安全
II-B10-2 液货船
刘铁波
II-B11-3 船体及设备入级检验记录(From RH)的填
写
II-B10-3 集装箱
姜波涛
II-B11-2 入级检验报告(Form GR)的填写 II-B11-7 船体及设备建造入级检验报告(From N-PH)
的填写
岳孟强
II-B10-4 液化天然气(LNG)船 II-B10-5 客船、客滚船船体和设备
III-F 船员舱室检验
杨仕虎
III-G 起重设备检验
徐晓
III-L 拖航检验
徐晓
5
青岛分社
于怀明
III-H 非公约船舶的检验与发证
高松
张家勇
BC 规则部分
余育聪
III-D1 MARPOL 附则 I
6
南京分社
廖宴平 邱大军 郑昕
III-D2、3、4、5 MARPOL 附则 II、IV、V、VI III-C6 散装化学品船的检验
返回目录 序号
1
2
2003 版验船师须知编写人员汇总表
须知编写组
人员名单
须知对应部分
II-B1-1 通则
II-B1-2 检验文件认可和控制
II-B1-3 检验项目表
田伟
II-B1-4 阶段报告、证明的签发
II-B2-1 结构检验细则
II-B2-2 检验控制
II-B10-1 干散货船
常占光
II-B3 船体舾装设备检验
林子文
III-C5 高速船 III-C7 液化气
陈卫华
III-C2 一般船舶(轮机、消防)
谢四海
III-C5 高速船 III-C7 液化气(轮机、消防)
苏仰周
III-C3 无线电、导航
张振宇
DP、结构安全(电气)
李清民
高速船合金材料、焊接工艺
林海
III-B 国际载重线公约规定的检验
4
天津分社
韩春生
余德斌
汪建国
7
武汉分社
曹源
II-D 内河船船级检验的特殊要求
廖润华
李健
第 I 分册
II-A 一般规定
姜笑华
II-C1 一般规定
单学军
II-C2 初次入级、重新入级、恢复船级检验
8
总部入级处
舒华 杭仲九
III-E 其他检验 III-A 总则
III-E 船舶吨位丈量
III-I 附加检验
单学军
II-C4-11 计划保养体系 II-C4-7 轮机与电气(轮机循环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