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08定额绝热工程计算规则及定额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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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2008定额章节说明

重庆2008定额章节说明

目录总说明 (2)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4)第一章、土石方工程 (6)第二章、挡墙、护坡工程 (10)第三章、基础工程 (11)第四章、脚手架工程 (12)第五章、砌筑工程 (14)第六章、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 (15)第七章、金属工程 (18)第八章、门窗工程 (20)第九章、楼地面工程 (21)第十章、屋面工程 (22)第十一章、防腐隔热保温工程 (24)第十二章、装饰工程 (25)第十三章、其他工程 (27)总说明一、《重庆市建筑工程计价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根据建设部颁布的1995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GJD-101-95)、1999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重庆市基价表》、2003年《重庆市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CQXHL-201-2003)、现行有关设计规范、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国家产品标准、安全操作规程并参考了行业、地方标准以及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其他资料等依据和相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进行编制的。

二、本定额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

三、本定额是编制和审核工程预算、工程标底、最高限价、工程结算的依据;是编制企业定额、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的参考依据;也是编制概算定额和建设工程投资估算指标的基础。

四、本定额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目前多数建筑企业的施工机械装备程度,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工艺、劳动组织为基础编制的,反映了社会平均人工、材料、机械消耗水平。

本定额中的人工、材料、机械消耗量除规定允许调整外,均不得调整。

五、本定额用工不分工种、技术等级,以综合工日表示。

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人工幅度差、辅助用工。

人工单价分别为:土石方用工22.00元/工日,机械操作用工28.00元/工日,其他用工25.00元/工日。

人工单价包括基本工资、工资性补贴、辅助工资、职工福利费和劳动保护费。

六、本定额材料消耗已包括施工中消耗的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和零星材料,辅助材料和零星材料合并为其他材料费。

重庆定额(08定额)

重庆定额(08定额)

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CQFYD-2008目录第一章总说明……………………………………第二章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内容………第三章建筑安装工程类别划分标准……………第四章建筑安装工程定额计价费用标准及计算程序…第五章建筑安装工程量清单计价费用计算程序………第六章建筑安装工程造价计价表格附录建设工程造价相关文件第一章总说明一、《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为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投资,提高工程投资效益,加强政府宏观调控,根据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03]206号)及《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等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进行编制的。

二、本定额是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编制和审核工程预算、工程标底、最高限价、工程结算的依据;是编制企业定额、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的参考依据;也是编制概算定额和建设工程投资估算指标的基础。

三、建设工程计价,可采用以下计价办法:(一)定额计价:指按2008年重庆市建设工程计价定额及本定额规定计算工程项目所需全部费用的计价办法。

(二)工程量清单计价:指按国家标准《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实施细则》及本定额规定的计价办法。

四、建设工程采用定额计价的,应执行本定额。

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编制招标最高限额价时,应执行本定额;编制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综合价时,其费用组成及内容、计价矢口否认能关说明以及工程费用中的规费、安全文明施工专项费、工程定额测定费、税金标准执行本定额外,其它工程费用标准、工程类别等参考本定额执行。

五、本定额与2008年《重庆市建筑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装饰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安装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市政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房屋修缮工程计价定额》配套执行。

六、本定额适用范围(一)土石方工程:适用于人工土石方工程和机械土石方工程。

重庆08定额 工程费用计算说明

重庆08定额 工程费用计算说明

重庆08定额工程费用计算说明、执行2008年重庆建筑、装饰、安装、市政、仿古建筑及园林、房屋修缮工程计价定额,本专业工程若需借用其他专业工程定额项目时,应将借用定额人工、材料、机械按本专业单价进行换算后,纳入本专业定额规定的工程定额取费标准统一计费。

2、工程费用标准表中规费费用标准未含工程排污费。

工程排污费另按实计算。

3、安全文明施工专项费计取标准及计算方法,按重庆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计取及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渝建发[2006]177号)文件执行。

4、工程定额测定费根据渝府发[2001]106号文件,按建安工作量的1.4计取,缴费办法按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有关文件执行。

5、税金根据重庆建设委员会《关于调整建筑安装工程税金计取费率的通知》(渝建发[2005]205号)文件规定,其标准见表17:建筑安装工程税金标准表17工程地点税率(%)市、区3.41县城、镇3.35不在市区、县城镇3.226、总承包服务费发包方将工程中的一部分专业工程项目直接发包给另一施工企事业,总包方应向发包方收取总承包服务费。

总包方服务职责为:同期施工时,配合发包方进行现场协调、管理;提供必要的简易架料及垂直吊运等。

总承包服务费应以分包工程(不含总包方自行分包工程)的造价或人工费为基础,建筑工程按造价的3%计算,装饰、安装工程按人工费的15%计算,进入按实计算项目内。

7、二次搬运费:(1)建筑工程材料、成品、半成品的场内二次或多次搬运费,主城区(渝中区、大渡口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南岸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内包干使用。

(2)建筑工程组织措施费内已包括二次搬运费,当工程所在地不在主城区时,应扣除组织措施费中已含的二次搬运费,二次搬运费另根据工程情况按实计算。

(3)除建筑工程外,其他专业工程二次搬运费应根据工程情况按实计算。

(4)建筑工程采用商品砼时,其商品砼使用量达到其上升工程现浇砼总用量的40%以上时,二次搬运费按上述标准的50%计取。

重庆08定额解释

重庆08定额解释

重庆08定额解释2008年重庆市建设⼯程计价定额综合解释第⼀部分1.总说明及费⽤定额1.1 2008年重庆市建筑、装饰、安装、市政、仿古建筑及园林、房屋修缮⼯程计价定额的施⼯⼯艺和⼯料机消耗是按什么质量标准编制的?答:是按合格品标准编制的。

1.2 不同所有制、不同地区的施⼯企业承包⼯程时,是否均按定额基价及费⽤标准取费?答:均按定额基价及费⽤标准取费。

1.3 ⼯程施⼯的周转性材料(脚⼿架、模板等)、中⼩型机械25公⾥以上的超运距费⽤如何计算?答:发⽣时按实计算。

1.4 建筑垃圾场外运输费如何计算?答:⼯程量按实签证,执⾏⼈装或机装⽯⽅相应机械运输定额⼦⽬乘以系数0.7。

1.5 ⼟⽯⽅及建筑垃圾弃渣费(渣场费)如何计算?答:发⽣时按实计算。

1.6 建筑⼯程中的⼆次或单独设计装饰项⽬如何执⾏定额?答:执⾏2008年《重庆市装饰⼯程计价定额》。

1.7 市政⼯程的装饰项⽬执⾏什么定额,如何取费?答:市政⼯程中的装饰项⽬,⾸先借⽤2008年《重庆市建筑⼯程计价定额》,再缺项时借⽤2008年《重庆市装饰⼯程计价定额》,纳⼊市政⼯程进⾏取费。

1.8 按实签证机械台班数量如何确定?答:同⼀⼯作⽇签证机械累计⼯作四⼩时以内为半个台班,⼋⼩时以内为⼀个台班。

1.9 ⼯程建设中建设单位提供材料实物,施⼯单位办理⼯程结算时如何退价?答:建设单位供应材料到施⼯单位指定堆放点(或仓库),在办理⼯程结算时,甲供材料数量在预(结)算书(投标报价)数量以内部分,甲供材料费应根据预(结)算书(投标报价)编制的材料价格并扣除下(上)浮⽐例及施⼯单位仓管费后,退还给建设单位;甲供材料数量超过预(结)算书(投标报价)数量部分,甲供材料费按实退还给建设单位。

1.10 按合同约定由施⼯单位采购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在履约过程中由建设单位指定供货商或定质定价的,如何办理⼯程结算?答:在办理⼯程结算时,合同有约定的,按合同约定执⾏;合同未作约定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价格按实调整,并不再执⾏因承接⼯程时的上浮或下浮⽐例。

重庆08定额解释

重庆08定额解释

2008年重庆市建设工程计价定额综合解释第一部分1.总说明及费用定额1.1 2008年重庆市建筑、装饰、安装、市政、仿古建筑及园林、房屋修缮工程计价定额的施工工艺和工料机消耗是按什么质量标准编制的?答:是按合格品标准编制的。

1.2 不同所有制、不同地区的施工企业承包工程时,是否均按定额基价及费用标准取费?答:均按定额基价及费用标准取费。

1.3 工程施工的周转性材料(脚手架、模板等)、中小型机械25公里以上的超运距费用如何计算?答:发生时按实计算。

1.4 建筑垃圾场外运输费如何计算?答:工程量按实签证,执行人装或机装石方相应机械运输定额子目乘以系数0.7。

1.5 土石方及建筑垃圾弃渣费(渣场费)如何计算?答:发生时按实计算。

1.6 建筑工程中的二次或单独设计装饰项目如何执行定额?答:执行2008年《重庆市装饰工程计价定额》。

1.7 市政工程的装饰项目执行什么定额,如何取费?答:市政工程中的装饰项目,首先借用2008年《重庆市建筑工程计价定额》,再缺项时借用2008年《重庆市装饰工程计价定额》,纳入市政工程进行取费。

1.8 按实签证机械台班数量如何确定?答:同一工作日签证机械累计工作四小时以内为半个台班,八小时以内为一个台班。

1.9 工程建设中建设单位提供材料实物,施工单位办理工程结算时如何退价?答:建设单位供应材料到施工单位指定堆放点(或仓库),在办理工程结算时,甲供材料数量在预(结)算书(投标报价)数量以内部分,甲供材料费应根据预(结)算书(投标报价)编制的材料价格并扣除下(上)浮比例及施工单位仓管费后,退还给建设单位;甲供材料数量超过预(结)算书(投标报价)数量部分,甲供材料费按实退还给建设单位。

1.10 按合同约定由施工单位采购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在履约过程中由建设单位指定供货商或定质定价的,如何办理工程结算?答:在办理工程结算时,合同有约定的,按合同约定执行;合同未作约定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价格按实调整,并不再执行因承接工程时的上浮或下浮比例。

2008重庆08定额完整版

2008重庆08定额完整版

总说明 (3)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4)第一章土石方工程 (7)第一节说明 (7)第二节计算规则 (11)第三节土石方工程定额 (14)第二章挡墙、护坡工程 (22)第一节说明 (22)第二节计算规则 (23)第三节挡墙、护坡工程定额 (24)第三章基础工程 (28)第一节说明 (28)第二节计算规则 (29)第三节基础工程定额 (30)第四章脚手架工程 (33)第一节说明 (33)第二节计算规则 (34)第三节脚手架工程定额 (36)第五章砌筑工程 (38)第一节说明 (38)第二节计算规则 (39)第三节砌筑工程定额 (40)第六章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 (43)第一节说明 (43)第二节计算规则 (46)第三节砼及钢筋砼工程定额 (49)第七章金属工程 (61)第一节说明 (61)第二节计算规则 (62)第三节金属工程定额 (63)第八章门窗、木结构工程 (66)第一节说明 (66)第二节计算规则 (67)第三节门窗、木结构工程定额 (68)第九章楼地面工程 (73)第一节说明 (73)第二节计算规则 (74)第三节楼地面工程定额 (75)第十章屋面工程 (80)第一节说明 (80)第二节计算规则 (82)第三节屋面工程定额 (84)第十一章防腐、隔热、保温工程 (88)第一节说明 (88)第二节计算规则 (88)第三节防腐、隔热、保温工程定额 (89)第十二章装饰工程 (96)第一节说明 (96)第二节计算规则 (98)第三节装饰工程定额 (102)第十三章其它工程 (113)第一节说明 (113)第二节计算规则 (115)第三节其它工程定额 (115)总说明一、《重庆市建筑工程计价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根据建设部颁布的1995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GJD-101-95)、1999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重庆市基价表》、2003年《重庆市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CQXHL-201-2003)、现行有关设计规范、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国家产品标准、安全操作规程并参考了行业、地方标准以及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其他资料等依据和相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进行编制的。

重庆市2008建筑工程定额说明和计算规则

重庆市2008建筑工程定额说明和计算规则

重庆市2008建筑工程定额说明和计算规则总说明一、《重庆市建筑工程计价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根据建设部颁布的1995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GJD-101-95)、1999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重庆市基价表》、2003年《重庆市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CQXHL-201-2003)、现行有关设计规范、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国家产品标准、安全操作规程并参考了行业、地方标准以及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其他资料等依据和相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进行编制的。

二、本定额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

三、本定额是编制和审核工程预算、工程标底、最高限价、工程结算的依据;是编制企业定额、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的参考依据;也是编制概算定额和建设工程投资估算指标的基础。

四、本定额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目前多数建筑企业的施工机械装备程度,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工艺、劳动组织为基础编制的,反映了社会平均人工、材料、机械消耗水平。

本定额中的人工、材料、机械消耗量除规定允许调整外,均不得调整。

五、本定额用工不分工种、技术等级,以综合工日表示。

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人工幅度差、辅助用工。

人工单价分别为:土石方用工22.00元/工日,机械操作用工28.00元/工日,其他用工25.00元/工日。

人工单价包括基本工资、工资性补贴、辅助工资、职工福利费和劳动保护费。

六、本定额材料消耗已包括施工中消耗的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和零星材料,辅助材料和零星材料合并为其他材料费。

本定额人工、材料、成品、半成品和机械燃(油)料价格,是以定额编制期的价格为依据确定的基价,作为计取费用的基础,其价差可参照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所在地的信息价格或市场价格进行调整。

七、本定额已包括材料、成品、半成品从工地仓库、现场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安装地点的水平运输以及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施工现场堆放损耗。

重庆08定额说明和计算方法(最快学会预算)

重庆08定额说明和计算方法(最快学会预算)

重庆2008定额建筑面积计算规则一、本定额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执行2005年国家标准《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则》(GB/T50353-2005)(以下简称《规范》)。

本定额仅列出《规范》中“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内容,其他未列出内容详见《规范》。

二、建筑面积计算规则1.单层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应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单层建筑物高度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高度不足2.20m者应计算1/2 面积。

(2)利用坡屋顶内空间时净高超过2.10m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净高在1.20m至2.10m 的部位应计算1/2 面积;净高不足1.20m的部位不应计算面积。

2.单层建筑物内设有局部楼层者,局部楼层的二层及以上楼层,有围护结构的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计算。

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3.多层建筑物首层应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二层及以上楼层应按其外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4.多层建筑坡屋顶内和场馆看台下,当设计加以利用时净高超过2.10m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净高在1.20m至2.10m的部位应计算1/2 面积;当设计不利用或室内净高不足1.20m 时不应计算面积。

5.地下室、半地下室(车间、商店、车站、车库、仓库等),包括相应的有永久性顶盖的出入口,应按其外墙上口(不包括采光井、外墙防潮层及其保护墙)外边线所围水平面积计算。

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6.坡地的建筑物吊脚架空层、深基础架空层,设计加以利用并有围护结构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

设计加以利用、无围护结构的建筑吊脚架空层,应按其利用部位水平面积的1/2计算;设计不利用的深基础架空层、坡地吊脚架空层、多层建筑坡屋顶内、场馆看台下的空间不应计算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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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一、本章定额适用于设备、管道、通风管道的绝热工程。

二、伴热管道、设备绝热工程量计算方法是:主绝热管道或设备的直径加伴热管道的直径、再加10~20mm的间隙作为计算的直径,即: D=D主+d伴+(10~20mm)。

三、依据《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126-89要求,保温厚度大于100mm、保冷厚度大于80mm时应分层施工,工程量分层计算。

但是如果设计要求保温厚度小于100mm、保冷厚度小于80mm也需分层施工时,也应分层计算工程量。

四、仪表管道绝热工程,应执行本章定额相应项目。

五、管道绝热工程,除法兰、阀门,其他管件均已考虑在内;设备绝热工程,除法兰、人孔外,其封头已考虑在内。

六、保护层:
1.镀锌铁皮的规格按1000×2000和900×1800,厚度0.8mm以下综合考虑,若采用其他规格铁皮时,可按实际调整。

厚度大于0.8mm时,其人工费乘以系数1.2;卧式设备保护层安装,其人工费乘以系数1.05。

2.此项也适用于铝皮保护层,主材可以换算。

七、采用不锈钢薄钢板作保护层安装,执行本章定额金属保护层相应项目,其人工费乘以系数1.25,钻头消耗量乘以系数2.0,机械费乘以系数1.15。

八、聚氨酯泡沫塑料发泡工程,是按现场直喷无模具考虑的,若采用有模具浇注法施工,其模具制作安装应按其批准的施工方案另行计算。

九、矩形管道绝热需要加防雨坡度时,其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应另行计算。

十、管道绝热均按现场安装后绝热施工考虑,若先绝热后安装时,其人工费乘以系数
0.9。

十一、卷材安装应执行相同材质的板材安装项目,其人工费、铁线消耗量不变,但卷材用量损耗率按3.1%考虑。

十二、复合成品材料安装应执行相同材质瓦块(或管壳)安装项目。

复合材料分别安装时应按分层计算。

十三、绝热保温材料不需粘结者,执行相应项目时,需减去其中的粘结材料,人工费乘以系数0.5。

十四、各类绝热材料适用范围:
1.硬质瓦块(板材) :珍珠岩、蛭石、微孔硅酸钙。

2.纤维类制品:岩棉瓦块(板)、玻璃棉筒(板)、矿棉、硅酸铝制品、泡沫石棉瓦块(板)。

3.泡沫塑料瓦块(板):发泡橡胶塑料、聚苯乙烯泡沫、泡沫橡胶、聚氨酯泡沫塑料。

4.毡类制品:玻璃棉毡、牛毛毡、岩棉毡、矿棉毡、各类缝毡、带网带布制品、粘结成品。

5.棉席(被)类制品:超细玻璃棉席。

6.纤维散状材料:超细玻璃棉。

7.硅酸盐类涂抹材料:硅酸盐、硅酸铝、硅酸镁。

分册说明
一、《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以下称本定额)适用于新建、扩建项目中的设备、管道、金属结构等的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

二、本定额主要依据的标准、规范有:
1.《设备、管道保温技术通则》GB 4272-84;
2.《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 126-89;
3.《工业设备、管道防腐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HGJ 229-91;
4.《埋地钢质管环氧煤沥青防腐层技术标准》SY/T 0447-96;
5.《石油化工企业设备与管道涂料防腐设计与施工规程》SHJ 22-90。

三、一般钢结构(包括吊、支、托架,梯子,栏杆,平台)、管廊钢结构以“100kg”为单位,大于400mm的型钢及H型钢制钢结构以“10m2”为单位。

四、《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作为安装单项工程辅助项目时,均按各安装专业规定计取各种管理费。

五、《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作为安装单项工程时,按下列各项费用的规定:
超高降效增加费,以设计标高正负零为准,当安装高度超过±6.00m时,定额人工费和机械费分别乘以下表系数:
六、脚手架搭拆费,按下列系数计算,其中人工工资占25%:
(1)刷油工程:按定额人工费的8%;
(2)防腐蚀工程:按定额人工费的12%;
(3)绝热工程:按定额人工费的20%。

七、厂区外1~10km施工增加的费用,按超过部分的定额人工费和机械费乘以系数1.1计算。

八、关于下列各项费用的规定 (不作为计费基础):
1.安装与生产同时进行增加的费用,按定额人工费的10%计算。

(不计其他费用) 2.在有害人身健康的环境(包括高温、多尘、噪声超过标准和在有害气体等有害环境)中施工时,安装工程的定额人工费增加10%计算。

九、工程量计算公式
(一)除锈、刷油工程。

1. 设备筒体、管道表面积计算公式:
S=π×D ×L
式中:π——圆周率;
D——设备或管道直径;
L——设备简体高或管道延长米。

2. 计算设备简体、管道表面积时已包括各种管件、阀门、人孔、管口凹凸部分,不再另外计算。

(二)防腐蚀工程。

1. 设备简体、管道表面积计算公式同(1)。

2. 阀门、弯头、法兰表面积计算式。

(1)阀门表面积。

S=π×D×2.5D×K×N
式中: D——直径;
K——1.05;
N——阀门个数。

(2)弯头表面积。

S=π×D×1.5D×2π×N/B
式中: D——直径;
N——弯头个数;
B值取定为:90°弯头B=4;45°弯头B=8。

(3)法兰表面积。

S=π×D×1.5D×K×N
式中: D——直径;
K——1.05;
N——法兰个数。

3.设备和管道法兰翻边防腐蚀工程量计算式。

S=π×(D+A)×A
式中: D——直径;
A——法兰翻边宽。

(三)绝热工程。

1. 设备筒体或管道绝热、防潮和保护层计算公式。

V=π×(D+1.033δ)×1.033δ×L
S=π×(D+2.1δ+0.0082)×L
式中: D——直径;
1.033、
2.1——调整系数;
δ——绝热层厚度;
L——设备筒体或管道长;
0.0082——捆扎线直径或钢带厚。

2. 伴热管道绝热工程量计算式。

(1)单管伴热或双管伴热(管径相同,夹角小于90°时)。

D′=D1+D2+(10~20mm)
式中: D′——伴热管道综合值;
D1——主管道直径;
D2——伴热管道直径;
(10~20mm)——主管道与伴热管道之间的间隙。

(2)双管伴热(管径相同,夹角大于90°时)。

D′=D1+1.5D2+(10~20mm)
(3)双管伴热(管径不同,夹角小于90°时)。

D′=D1+D伴大+(10~20mm)
式中: D′——伴热管道综合值;
Dl——主管道直径。

将上述D′计算结果分别代人公式(6)、(7)计算出伴热管道的绝热层、防潮层和保护层工程量。

3. 设备封头绝热、防潮和保护层工程量计算式。

V= [(D+1.033δ)/2]2π×1.033δ×1.5×N
S= [(D+2.1δ)/2]2×π×1.5×N
4. 阀门绝热、防潮和保护层计算公式。

V=π(D+1.033δ)×2.5D×1.033δ×1.05×N
S=π(D+2.1δ)×2.5D ×1.05×N
5. 法兰绝热、防潮和保护层计算公式。

V=π(D+1.033δ)×1.5D×1.033δ×1.05×N
S=π(D+2.1δ)×1.5D×1.05×N
6. 弯头绝热、防潮和保护层计算公式。

V=π(D+1.033δ)×1.5D×2π×1.033δ×N/B
S=π(D+2.1δ)×1.5D×2π×N/B
7. 拱顶罐封头绝热、防潮和保护层计算公式。

V=2πr×(h+1.033δ)×1.033δ
S=2πr×(h+2.1δ)
十、计量单位
1.刷油工程和防腐蚀工程中设备、管道以“平方米”为计量单位。

一般金属结构和管廊钢结构以“公斤”为计量单位;H型钢制结构(包括大于400mm以上的型钢)以“平方米”为计量单位。

2.绝热工程中绝热层以“立方米”为计量单位,防潮层、保护层以“平方米”为计量单位。

3.计算设备、管道内壁防腐蚀工程量时,当壁厚大于等于10mm时,按其内径计算;当壁厚小于10mm时,按其外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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