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教育局关于联合开展广州市青少年法制教育进校园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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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进校园活动方案

法律进校园活动方案

法律进校园活动方案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法律意识的提升也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的重视。

尤其是在校园中,培养学生正确的法律观念和素养,对于他们未来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因此,开展法律进校园活动成为了当下教育的重要课题之一。

本文将介绍一套科学有效的法律进校园活动方案。

一、初衷和目的法律进校园活动旨在通过各种形式的法律教育,加深学生对法律的理解,培养良好的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并以培养学生健全的人格、正确的价值观和社会责任感为目的。

通过法律进校园活动,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律教育,使学生能够在遇到法律问题时有正确的判断和应对能力。

二、活动内容1. 司法实践交流会通过邀请法官、律师等司法工作者到校园进行讲座和交流,让学生了解司法实践中的重要案例,以及法官和律师的职责和工作流程。

学生可以向专业人士提问,深入了解法律知识和内情,增强对法律的兴趣和认知。

2. 知识竞赛和辩论赛组织法律知识竞赛和学生辩论赛,通过比赛的方式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法律思维能力。

其中,辩论赛可以选取一些具有争议性的法律话题,鼓励学生进行辩证思考和辩论,加强他们的逻辑思维和表达能力。

3. 法律公益讲座邀请社会公益组织的代表或知名律师为学生进行法律公益讲座,介绍一些与学生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如消费权益、网络安全、未成年人保护等。

通过讲座,让学生了解和掌握一些常见法律问题的解决途径,提高他们的法律素养和自我保护能力。

4. 观摩法庭组织学生到当地的法院进行庭审观摩,让他们亲身体会法庭审判的过程和法官们处理案件的方式。

通过观摩,学生可以更加深入地了解法律的实施和司法程序,并直观地感受到法律对社会秩序的维护作用。

5. 法治主题班会通过法治主题班会,组织学生进行小组讨论和演讲,引导他们思考法律对社会和个人的意义。

并通过案例分析、角色扮演等方式,让学生更好地理解和运用法律知识,增强他们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

三、活动策划1. 制定详细的活动计划在开展法律进校园活动前,需制定一份详细的活动计划,包括活动内容、时间、地点、参与人员、宣传推广等方面的安排,以确保活动的顺利进行。

2024年“法律进校园”活动实施方案范文

2024年“法律进校园”活动实施方案范文

2024年“法律进校园”活动实施方案范文一、背景和目标随着社会的发展,法律意识在我们的生活中变得越来越重要。

为了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增强他们的法律素养,培养合法意识和遵法精神,我们决定在2024年开展“法律进校园”活动。

通过这项活动,我们的目标是:1. 提高学生对法律的基本认识和理解;2. 培养学生遵守法律的自觉性和习惯性;3. 增强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4. 培养学生的合法意识和遵法精神。

二、活动内容1. 专题讲座和讲座报告:邀请法律专家、律师和法官到校园进行专题讲座和讲座报告,向学生介绍法律的基本知识、法治的重要性以及法律职业的职责等内容。

2. 庆祝法律节:组织学生参与法律主题的创作、表演和展览等活动,展示学生对法律的理解和表达方式,提高学生对法律的认识和兴趣。

3. 法制教育课程:在课堂上加强法律知识的教学,通过案例分析、互动讨论等方式,让学生更深入地了解法律的原理和运用。

4. 观摩法庭:安排学生到法庭进行观摩,让他们亲身体验法庭的庄严和司法程序的正义,增强学生对法律的尊重和敬畏。

5. 律师实习活动:为有意向从事法律职业的学生提供律师实习机会,让他们在实践中提高法律素养,锻炼法律思维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6. 开展法制宣传活动:组织学生参与法律知识竞赛、法律咨询活动、法律宣传片拍摄等,增强学生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掌握。

7. 社区法律服务:组织学生到社区开展法律知识讲解和法律咨询服务,增加学生对社区法律问题的认识和解决能力。

三、资源准备1. 邀请法律专家、律师和法官到校园进行讲座;2. 提供法律图书馆、法律文献和教材;3. 提供法庭观摩的机会;4. 与律师事务所合作,提供实习机会;5. 提供教室和场地,支持各项活动的开展。

四、实施方案和时间安排1. 活动策划阶段(2024年10月-2024年12月):确定活动目标,制定活动计划,筹备相关资源。

2. 宣传推广阶段(2024年1月-2024年3月):在校园广播、校报、校园电视台等媒体上宣传活动,发布活动通知,提醒学生和教师参与。

关于深入开展“法律进学校”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

关于深入开展“法律进学校”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

关于深入开展“法律进学校”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的通知2012年5月30日各中学、中心小学、区直各学校:为推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实际,扎实推进‚六五‛普法工作深入开展,根据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深化‘法律六进’服务科学发展‛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的通知》精神,各学校要进一步落实‚法律进学校‛活动,通过开展形式多样,学生喜闻乐见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普及法制知识,全面提升我区广大师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律水平。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以‚弘扬法治精神,普及法律知识,共建和谐校园‛为主题,以提高广大师生法律意识和法律水平和营造学校法治氛围为重点,大力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实现学校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牢固树立依法治校观念,使学校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为建设平安校园、构建和谐校园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二、活动方法及主要内容(一)强化学校法制教育的组织领导与培训工作。

各学校配备兼职法制副校长,进一步规范学校兼职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的选派及培训工作,要明确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的岗位职责。

注重运用互联网、法治动漫等新兴技术手段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增强实际效果。

(二)采取课堂教育和集中宣传教育相结合的方式,推动青少年学生学法的落实。

充分发挥学校第一课堂的法制宣传教育主渠道作用,要建立全面系统的学校法制教育课程体系,要制定好法制教育计划,明确课时安排,通过日常课堂教学加强对学生法制教育,通过教师培训提升教师法律素养,推进学校法制教育计划、教材、课时、师资的‚四落实‛;积极开辟法制教育第二课堂,充分利用‚全国中小学安全教育日‛、‚法制教育宣传月、宣传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特定时间,开展集中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全体师生学法的效果。

(三)采取灵活多样的教育方式,促进广大师生的学法用法。

要把法制教育与思想品德教育、纪律教育密切结合起来,把反面典型教育与正面教育、把全面教育与个别教育,把法制教育与日常行为规范达标、依法治校结合起来,使这项工作落到实处。

2024年法律进校园活动方案

2024年法律进校园活动方案

2024年法律进校园活动方案如下:一、活动背景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法律意识的重要性逐渐凸显。

然而,许多青少年对法律知识了解不足,缺乏正确的法治观念。

为了帮助青少年提升法律素养,加强法治教育,我们计划开展法律进校园活动。

二、活动目的1. 增强学生的法律意识,使他们懂得遵纪守法,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念;2. 传播基本法律知识,让学生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3. 提高学生的识法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培养学生的法律思维。

三、活动内容1. 专题讲座:邀请法律专家、律师等人士到校园进行法律讲座,介绍基本的法律知识;2. 互动游戏:通过法律知识竞赛、模拟法庭等互动游戏,增强学生学习法律的乐趣;3. 视频展播:在校园内设置法律宣传片播放点,让学生通过视听方式了解法律知识;4. 法治日活动:组织学生参观法院、公安局等法治相关部门,让他们深入了解法律实践;5. 法律知识问答:设立法律知识问答台,让学生在活动中参与互动,加深对法律知识的理解。

四、活动实施方式1. 学校合作:与学校相关部门合作,共同策划活动,确保活动顺利进行;2. 社会资源整合:邀请社会各界人士参与活动,丰富活动内容,提高学生参与度;3. 创新方式方法:结合学生兴趣特点,设计切合实际的活动形式,使活动更具吸引力。

五、活动效果评估1. 调查问卷:通过发放问卷调查学生对活动的认可度和满意度;2. 反馈意见:收集学生、老师和专家的反馈意见,对活动进行改进;3. 活动总结:对活动进行总结,总结成功经验和不足之处,为未来活动提供参考。

在2024年法律进校园活动中,我们将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的作用,为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做出积极贡献。

Let's do it!。

广东省司法厅、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普法办公室关于开展校园安全专题法制宣传活动的通知

广东省司法厅、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普法办公室关于开展校园安全专题法制宣传活动的通知

广东省司法厅、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普法办公室关于开展校园安全专题法制宣传活动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司法厅,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普法办公室•【公布日期】2010.07.16•【字号】粤司[2010]176号•【施行日期】2010.07.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广东省司法厅、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普法办公室关于开展校园安全专题法制宣传活动的通知(粤司〔2010〕176号)各地级以上市司法局、教育局、普法办:前段时间,一些地方发生多起严重暴力伤害小学生、幼儿园孩子的事件,为了保证校园安全,营造校园和周边良好的法治环境,省司法厅、省教育厅、省普法办决定联合开展校园安全专题法制宣传活动,具体内容如下:一、开展暑假前后校园安全法制宣传专项活动。

各地要利用9月初入学的时间,组织普法人员在校园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律进校园”活动。

全省各地要按照“五五”普法规划和《中小学法制教育指导纲要》的要求,积极发挥学校主渠道的作用,利用法制课、主题班会、队会、法律知识竞赛、法制手抄报、兴趣小组、社会实践、到监所接受警示教育等形式开展《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治安管理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自我保护和遵纪守法意识。

二、全面推行“一校一警”制度。

全面推广深圳等地“一校一警”的做法,有条件的中小学校都应聘请民警兼职,主要职责是配合法制副校长做好学校法制宣传工作,同时维护校园安全,协助学校普法工作和校园安全工作的落实。

三、建立一批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

将于近期开展全省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建设情况调查,了解我省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建设情况,在此基础上,对尚未建立法制教育基地的县(市、区)进行督促,要求各县(区)至少建立一个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

同时,广泛利用监狱、劳教所和其他社会资源,建立一批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采取先由各单位自行申报,再由省普法办组织论证,确认条件许可后再进行挂牌。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法制宣传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法制宣传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法制宣传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5.02.05•【字号】穗府办〔2015〕4号•【施行日期】2015.02.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法制宣传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穗府办〔2015〕4号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广州市法制宣传教育实施办法》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司法局反映。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5年2月5日广州市法制宣传教育实施办法第一条为推动法治广州建设,提高市民法律素质和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根据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应当坚持全面规划、统一组织的原则,实行经常教育与集中教育相结合、普及教育与重点教育相结合、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的原则,根据不同对象确定相应的教育内容,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第四条市、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应当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五条本市各级司法行政部门是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主管部门。

本市各级普及法律常识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普法办)是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组织的办事机构,设在同级司法行政部门,负责法制宣传教育的日常工作,其职责是:(一)贯彻执行有关法制宣传教育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决议、决定;(二)每年第一季度将本地区年度法制宣传教育计划向社会公布并组织实施;(三)指导、协调、检查及考核本行政区域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四)组织、指导法学专家、法律工作者、法制宣传志愿者及社会力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五)开展调查研究,总结和推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经验;(六)负责编写法制宣传教育教材和宣传资料;(七)组织法制宣传教育培训和考试;(八)其他法制宣传教育事项。

法制教育进校园活动方案

法制教育进校园活动方案

法制教育进校园活动方案1、增强学生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法律素养和法治意识。

2、加强学生法律知识的普及和宣传,提高学生法律知识水平。

3、加强学校法制建设,推进XXX,营造和谐校园氛围。

三、活动内容:1、举办法制讲座,邀请法律专家为学生讲解法律知识和案例,增强学生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

2、组织学生参加法律知识竞赛,提高学生法律知识水平。

3、开展法律宣传活动,如宣传栏、宣传画、宣传单、宣传视频等,普及法律知识,加强学生法制观念。

4、开展法制教育主题班会,组织学生讨论法律问题,引导学生遵纪守法,培养良好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

5、开展法制教育实践活动,如参观法院、公安局等相关机构,让学生亲身感受法律的权威和严肃性,增强学生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

6、开展法制教育调研活动,了解学生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的现状,为下一步的法制教育活动提供参考。

四、活动措施:1、成立领导小组和实施小组,明确各组成员的职责和任务,确保活动的顺利实施。

2、制定详细的活动方案和时间表,明确各项活动的具体内容和安排,确保活动的有序开展。

3、加强宣传和动员,让全校师生都能够积极参与到法制教育进校园活动中来。

4、加强组织和协调,做好各项活动的准备工作和后勤保障,确保活动的圆满成功。

五、活动效果:通过本次法制教育进校园活动,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得到了进一步提高,法律知识的普及和宣传得到了加强,学校法制建设和XXX工作得到了推进和加强,为建设平安、和谐的校园环境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通过推进“法制教育进校园”活动,我们旨在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实践能力和社会责任感,进一步增强师生员工的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提高依法执教的能力和水平,同时也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法律意识和少年儿童法律常识水平,以提高师生学法、守法、用法的水平。

为了达成这一目标,我们提出以下要求和措施:1.全体师生应以本次活动为契机,认真研究宪法和基本法律知识,明确法律赋予的权利和义务,努力做到知法、守法、护法,依法维护自身合法利益。

法律进校园方案

法律进校园方案
2.增强青少年学生的法律意识,提高遵法守法的自觉性。
3.培养青少年学生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预防违法犯罪。
4.营造校园法治文化氛围,推动校园法治建设。
三、实施原则
1.结合实际,注重实效。
2.突出重点,分类指导。
3.融入教育,形成长效。
4.多元参与,共建共治。
四、具体措施
1.开展法治教育课程
(1)将法治教育纳入学校课程体系,确保每名学生每学期接受不少于8课时的法治教育。
二、目标定位
1.增进学生对法律知识的理解和掌握,提高法治素养。
2.培养学生遵纪守法、依法行事的良好习惯。
3.提升学生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预防违法犯罪。
4.营造校园法治文化,推动学校法治建设。
三、实施原则
1.系统性:法治教育内容应全面、系统,形成完整的知识体系。
2.针对性:根据学生年龄特点、认知水平,制定相应教育措施。
2.经费保障
将法治教育经费纳入学校预算,确保法治教育工作的正常开展。
3.师资保治教育质量。
4.社会支持
加强与法律部门、社会组织、家长等合作,共同推动校园法治建设。
六、评估与反馈
1.定期对法治教育实施情况进行检查评估,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建立法治教育反馈机制,广泛听取师生、家长意见,不断完善法治教育方案。
法律进校园方案
第1篇
法律进校园方案
一、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我国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提高青少年法律意识,培养青少年遵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习惯,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全国青少年法治教育实施方案》,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二、目标
1.提高青少年学生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掌握,使法治观念深入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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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教育局关于联合开展广州市青少年法制教育进校园工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广州市教育局
•【公布日期】2011.05.30
•【字号】
•【施行日期】2011.05.3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审判机关
正文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教育局关于联合开展广州市青少年
法制教育进校园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级市人民法院、教育局,市教育局属学校:
为进一步扩大法制教育宣传教育面,深化和推进我市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保障未成年人民事、行政合法权益的重要工作品牌--“羊城金不换工程”和“阳光少年行动”,提升青少年自我保护以及学校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能力,全方位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广州市教育局决定联合开展“广州市青少年法制教育进校园”工作,建立青少年法制教育长效机制,促进我市和谐学校、和谐家园、和谐社会建设。

一、主办单位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广州市教育局
二、工作对象
广州市中小学(含中职)在校学生
三、组织架构
组长:
XXX(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潘煦秔(市教育局党委副书记)
副组长:
张中剑(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庭庭长)
甄国健(市教育局宣传与思想政治教育处处长)
办公室主任:
李琳(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庭副庭长)
刘心愿(市教育局宣传与思想政治教育处副调研员)
办公室成员:
陈海仪、苗玉红(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庭审判人员)
周诗根(市教育局政策法规处主任科员)
张人平、周成、胡志桥(市教育局教研室政治科)
各基层法院少年庭负责人(见附件1)
各区、县级市教育局负责人(见附件2)
四、工作内容
(一)建立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广州市教育局校园法制教育问题联动研究机制
以联合专题调研、举办联席会议等方式,加强市中院与市教育局在法制教育研究工作上的联系,定期就我市中小学校(含中职)出现或可能出现的法律方面的重难点问题进行研讨,以提高学校处理各类校园纠纷的能力,也为法院了解当前青少年思想心理状况、法律意识水平提供进一步调研及有针对性宣讲的方向。

(二)建立一支开展法制教育活动的队伍
以各区基层法院推荐,市中院予以审核的方式,从广州市两级法院选拔一批高素质并具备开展各项法制宣传活动能力的人员,成立市法制宣传小组,形成全市联
动全方位开展法制教育进校园活动可以依托的讲师队伍。

(三)形成定期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教育进校园活动机制
为丰富法制教育进校园的活动形式,由广州市中院牵头,广州市教育局协助,定期组织青少年法庭开放日、举办各种主题法制讲座、模拟法庭进校园等活动,定期制作中小学生喜闻乐见的法制流动版报、课件等,不断增强法制教育效果。

五、实施步骤
筹备阶段:
2011年2月,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始与广州市教育局接触,双方就联合开展“广州市青少年法制教育进校园”工作磋商各项合作事宜,力争在2011年12月取得阶段性成果。

具体实施阶段:
第一步:2011年6月至2011年12月,选取一、两个重点区域进行试点,在教育部门的配合下,在试点区域内巡回宣讲与青少年合法权益保护有关的法制讲座,摆放专题流动版报。

第二步:2012年1月至2012年6月,总结试点区域的工作成效及经验,找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形成对策,完善机制,并将试点区域扩大至广州市全部城区。

第三步:2012年7月后,在全市十二个区、县级市全面展开。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广州市教育局
二〇一一年五月三十日附件1:
各基层法院少年庭负责人名单
越秀法院胡淑明
天河法院刘丽萍
海珠法院麦强
荔湾法院房志红
白云法院黄玉莲
番禺法院李志强
花都法院高亮
黄埔法院夏科
从化法院王小珍
增城法院赖肖云
南沙法院谭海云
萝岗法院林航宇
附件2
各区、县级市教育局负责人名单越秀区教育局德育科长林家乐
海珠区教育局德育副科长张青松
荔湾区教育局法制科长陈仲辉
天河区教育局思政科长王丹
白云区教育局德育负责人杨升平
黄埔区教育局团委副书记许绍武
番禺区教育局团委书记朱丽嫦
花都区教育局基教科副科长周泽民
南沙区教育局德育科长凌耀东
萝岗区教育局基教科长许逊
从化市教育局教育科长钟国良
增城市教育局基教副科长汤学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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