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安防监控中心交接班制度【医院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医院安防监控中心管理制度(医院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医院安防监控中心管理制度
1.医院监控中心必须落实人员每天24小时值班监控。
2.每天24小时负责医院治安监控设备的实时监控,负责对发生在医院范围内的治安、消防等事件能够“看得见、信息准、反应快”,安防监控室操作人员必须具备以下素质:(1)工作责任心强,具有较强的识别能力和处置应变能力;(2)熟悉业务、设备性能,有责任心。
3.建立医院安防监控保密和查看制度。
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使用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对所拍摄内容进行严格管理,做好安防监控保密工作,不得任意公开,不得擅自向他人提供看监控录像或调阅保存信息。
4.对图像信息的录制人员、调取时间、调取用途等事项进行登记。
因工作需要,欲调用视频录像资料时,必须征得医院同意方可查看。
5.安防监控室必须执行管理制度,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任何人员不得私自拆卸安防(消防)设备,不得私自改动程序、或者私接私拉外来接线;发生故障必须通知专业维修人员检修并做好相关记录。
操作人员不得故意删除、修改安防系统的运行程序和记录;改变安防系统的用途和范围。
6.技防监控设备要定期维修保养,并做好维修保养记录,发现故障及时修复。
确保图像显示清晰,回放清楚,设备性能良好,各类监控信息的储存期符合上级要求。
7.凡因工作失职导致漏录,漏控、录像资料丢失,或是接报警处置不及时造成后果的,值班人员应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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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安防系统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医院安全防范工作,保障医院工作人员、患者及其家属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医院正常医疗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1. 医院成立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院安全保卫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
2. 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安全保卫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全院安全保卫工作。
3. 各科室、部门设立安全保卫责任人,负责本部门的安全保卫工作。
三、安全防范措施1. 人员管理(1)医院工作人员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维护医院秩序,不得携带违禁物品进入医院。
(2)医院实行门禁制度,严格执行访客登记、身份验证和登记制度。
(3)医院工作人员需佩戴工作牌,不得私自转借他人。
2. 物品管理(1)医院内部物品实行严格的管理制度,禁止私自带出医院。
(2)贵重物品需存放在指定保险柜,并定期检查。
(3)医院内部禁止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
3. 设施设备管理(1)医院安防设施设备应定期检查、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2)医院安防系统应与公安机关联网,实现实时监控。
(3)医院内重要部位应设置监控摄像头,确保无死角。
4. 应急处置(1)医院应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响应流程。
(2)医院工作人员应掌握应急知识,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3)医院应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效果。
四、安全教育与培训1. 医院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2. 医院对新入职员工进行岗前安全培训,确保其了解医院安全管理制度。
3. 医院应加强对患者及其家属的安全教育,提高其安全防范意识。
五、监督检查与奖惩1. 医院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对全院安全保卫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2. 对违反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3. 对在安全保卫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六、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归医院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
如遇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政策调整,本制度相应进行修订。
医院安全安防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医院安全管理,保障患者、医护人员和医院财产的安全,维护医院正常医疗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1. 医院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医院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指导。
2. 医院安保部门负责具体实施医院安全工作,包括安防设施的管理、安全巡查、应急处置等。
3.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安全工作负总责,确保本部门人员遵守安全规定,及时报告安全隐患。
三、安防设施管理1. 安防设施包括门禁系统、视频监控系统、消防系统、报警系统、安检设备等。
2. 安保部门负责对安防设施进行定期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设施正常运行。
3.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拆卸、改动或破坏安防设施。
四、安全巡查1. 安保部门应制定巡查计划,对医院重点区域、重点时段进行巡查。
2. 巡查内容包括:人员出入管理、消防设施状态、设备运行情况、安全隐患等。
3. 发现安全隐患,应立即上报并采取措施予以消除。
五、应急处置1. 医院设立应急指挥部,负责协调、指挥和处置突发事件。
2. 各部门应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处置流程和责任。
3. 发生突发事件时,相关部门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置。
六、人员管理1. 医院工作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医院规章制度,自觉维护医院安全。
2. 医院工作人员不得携带危险物品进入医院,不得在医院内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3. 医院工作人员应提高安全意识,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
七、宣传教育1. 医院应定期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院人员的安全意识。
2. 通过培训、宣传栏、内部刊物等形式,普及安全知识,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八、监督与考核1. 医院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医院安全工作进行监督和考核。
2. 对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或纪律处分。
3. 对在安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九、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医院安全保卫工作制度(4篇)

医院安全保卫工作制度是指为确保医院内部环境安全、保护患者、医务人员和财产安全而制定的一系列规范和措施的体系。
具体可以包括以下内容:1. 出入管理:制定医院内部人员和车辆出入的规定,如身份验证、车辆登记、通行证办理等。
2. 安全防范设施:建立摄像监控系统、警报器、门禁系统等设施,确保医院内的各个区域都受到有效的监控和保护。
3. 安全巡逻:确定医院内巡逻的路线和时间,保证医院各个区域的安全,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隐患。
4. 紧急事件应急预案:制定应对火灾、地震、暴力伤医等紧急情况的预案,明确各个部门的职责和行动流程,提高应急处理的效率和安全性。
5. 安全培训:定期开展安全培训,提高医务人员和其他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对能力,培养员工对安全工作的责任感。
6. 抢救器材和药品管理:确保抢救器材和药品的存储和使用符合规定,避免盗窃和滥用。
7. 安全检查和整改: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建立问题记录和反馈制度。
8. 员工安全保护:建立员工身体安全保护制度,包括防止工伤、保障工作期间安全等。
以上是医院安全保卫工作制度的一些基本内容,具体制度的制定需要根据医院的实际情况和需求进行调整和补充。
医院安全保卫工作制度(2)第一章总则为了加强医院的安全管理,确保医院的正常运转和患者、员工的人身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安全保卫组织机构1. 医院安全保卫部门是医院安全保卫工作的组织机构,直接向医务部门和行政部门负责。
2. 医院安全保卫部门的主要职责包括:2.1 制定医院安全管理工作的制度和方针;2.2 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和风险评估,制定应急预案;2.3 组织开展安全培训和演练;2.4 组织安保力量的日常工作,保障医院的正常运转;2.5 处理突发事件和安全事故。
第三章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1. 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工作由医院安全保卫部门负责,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
2. 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的内容包括:消防安全、电器设备安全、门窗和道路安全、防护设施和设备的完好性等。
医院安防监控中心安全保密制度【医院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医院安防监控中心安全保密制度
为确保监控室设备与信息的安全,保障监控中心有良好的运行环境和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1、监控设备需要设置密码,由保卫主任保管,严禁将计算机密码告知无关人员。
2、凡外部人员进入中心必须有保卫科领导的批准,履行出入登记手续,并有相关人员陪同。
3、未经保卫科领导批准,任何人员不得将医院的数据、软件资料、录像等机密的资料任意复制和擅自带出监控室。
4、监控室所有录制的录像均属机密资料,严禁外传,未经保卫科领导批准,不准将资料复制给个人和相关单位。
对涉及单位秘密、工作秘密和员工个人隐私的图像信息予以保密。
5、监控室的信息资料除医院、保卫部门、行业其他业务部门和分支机构负责人,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权查阅机关,因工作需要可查阅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查阅。
6、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严格依法程序使用、查看和复制相关信息,不得随意传播、复制或用于个人目的的查询使用。
7、公安、司法等因公务需要查看录像资料,查询人须出示本人工作证和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等部门出示的证明,经保卫科和医院领导同意,方可查看。
需提供录像资料,须经保卫科确认许可后提供复制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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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安全安防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加强医院安全管理,保障医院正常医疗秩序,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维护医院工作人员和患者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工作人员、患者及其家属、访客等。
三、组织机构1. 成立医院安全安防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医院安全安防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2. 设立医院安全安防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和日常管理工作。
四、安全安防措施1. 人员管理(1)严格执行门禁制度,对进入医院的人员进行身份验证,确保医院内部安全。
(2)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安全防范意识。
(3)加强对患者及其家属的宣传教育,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2. 物品管理(1)建立健全物品出入库管理制度,确保物品安全。
(2)对贵重物品进行登记、保管,确保不丢失、被盗。
3. 消防安全管理(1)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确保消防设施设备完好。
(2)加强火灾隐患排查,及时整改火灾隐患。
(3)定期开展消防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4. 技术防范(1)加强视频监控系统的建设,覆盖医院各个区域,实现实时监控。
(2)利用门禁系统、报警系统等技术手段,提高安全防范能力。
5. 应急处置(1)制定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确保应急处置有序、高效。
(2)加强应急队伍建设,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五、责任与奖惩1.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安全安防工作负总责。
2. 对违反本制度,造成安全事故的单位和个人,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3. 对在安全安防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六、附则1. 本制度由医院安全安防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医院安保保卫工作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医院安全保卫工作,保障医护人员和患者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正常医疗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1. 成立医院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院安全保卫工作的统筹协调、监督检查和应急处置。
2. 医院保卫科负责具体实施安全保卫工作,包括门卫管理、巡逻值班、消防安全、治安管理、医疗纠纷调解等。
3. 各科室负责人为本科室安全保卫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本科室安全保卫工作的组织实施。
三、门卫管理1. 医院实行24小时门卫制度,门卫人员负责对出入医院的人员和车辆进行登记、检查,确保医院安全。
2. 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医院,特殊情况需经保卫科批准后方可进入。
3. 对可疑人员和物品进行严格检查,防止不法分子和危险物品进入医院。
四、巡逻值班1. 医院设立巡逻值班制度,巡逻人员负责对医院内部进行巡视,发现可疑情况及时报告。
2. 巡逻人员应熟悉医院地形、设施和人员情况,确保巡逻区域安全。
3. 巡逻人员应遵守巡逻路线和时间,不得擅自改变。
五、消防安全1. 医院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和演练。
2. 各科室应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并定期检查、维护。
3. 严禁在病房、办公室等场所使用明火,禁止乱扔烟头、火柴等易燃物品。
六、治安管理1. 医院建立健全治安管理制度,加强内部治安管理,确保医院内部治安秩序稳定。
2. 加强对医院内部重点部位的防范,如药房、贵重物品库房、患者病房等。
3. 加强对医疗纠纷、医闹事件的预防和处理,维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
七、医疗纠纷调解1. 医院设立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负责处理医疗纠纷。
2. 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应依法、公正、及时地处理医疗纠纷,维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
3. 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应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共同维护医疗秩序。
八、奖惩措施1. 对在安全保卫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安全保卫制度,造成安全事故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医院安保管理制度

一、总则1. 为了加强医院的安全保卫工作,保障患者、医护人员和医院财产的安全,维护医院正常的工作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全体工作人员、患者及其家属、外来人员等。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1. 医院设立安保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医院安保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2. 安保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安保部,负责具体实施安保工作。
3. 各科室、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本部门的安保工作。
三、安全防范措施1. 人员出入管理(1)医院实行门禁制度,所有人员进入医院需接受身份验证。
(2)外来人员需办理临时出入证,并在规定时间内离开医院。
(3)禁止携带危险品、管制刀具等进入医院。
2. 视频监控(1)医院在重要区域安装高清摄像头,实现24小时监控。
(2)监控录像保存期限不少于30天。
(3)定期对监控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
3. 应急预案(1)制定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如火灾、地震、暴力事件等。
(2)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4. 安全巡查(1)安保人员定期对医院进行巡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上报。
(2)对重点区域、重要设施加强巡查力度。
5. 安全宣传教育(1)定期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体人员的安全意识。
(2)加强消防安全、交通安全等方面的培训。
四、责任追究1. 对于违反本制度的行为,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2. 对于因安保工作不力导致安全事故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附则1. 本制度由医院安保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通过以上医院安保管理制度,旨在确保医院安全、有序、和谐的环境,为患者提供优质、安全的医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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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安防监控中心交接班制度
1.交班人员应在交班前整理各种记录及有关资料,检查本班各项任务执行情况,做好清洁卫生和有关交班事项的准备工作。
2.接班人员应提前10分钟进入值班室,全面了解设备运行及其他方面的情况。
3.按时交接班,交接班时检查设备(电视监控、报警设施、器材和其他设备)等,运行情况,发现问题要查明原因,并在交接班表上作详细记录,由交接班人员共同签字确认。
4.本班的工作应尽可能在交接班前处理完毕,需要续办或移交的事项,应向接班人员详细说明,并做好记录。
交接班时如遇发生事故或重大异常情况,应暂缓交接班,待事故(或重大异常情况)处理结束再进行交接班。
5.交接班双方要认真履行交接班手续,如因设备器材交接不清或续办事宜交代不明,事后发现或出现问题,交接班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6.严禁未进行交接班手续而擅自离开值班室。
如接班人员应到未到、交班人员应报告保卫科,并继续值班,等候接班人员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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