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专用章的四个小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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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报销注意事项

发票报销注意事项

发票报销注意事项公司取得的外部原始发票是记录经济业务发生的最初凭证,它是记录经济业务事实,明确经济责任的书面证明,具有法律效力,是记帐的根本依据,是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准确、合法重要凭据,也是税务、财政、审计、事务所等部门检查的重点项目,我们公司必须对原始发票及其报销程序进行严格的审核、规范,以规避各种风险,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

一、在发票填制的内容和加盖的印章方面应注意以下事项:1.发票开具的字迹、加盖的印章清晰,易于辨认,全体联次一次复写、打印,内容完整统一,无涂改的痕迹。

2.发票的基本构成要素必须填写正确、齐全,主要包括:开票时间、经济内容、单价、规格、数量、金额,小写金额、大写金额,开具发票单位盖章、经办人签字,收款人签字、发票使用有效期限等。

如因商品种类较多,在发票上不能逐一列示,后附经开票单位盖章确认的销货清单。

须特别注意定额发票,必须正确填开日期。

3.发票填制的内容是否与发票种类相符合。

如获得一张“北京市服务业、娱乐业、文化体育业专用发票”,开具内容为安装费、办公用品,但发票上加盖XX餐馆服务有限公司财务专用章,明显此开票内容与开票公司的经营业务是不相干的,又如一张商业发票所填制的内容应该是商品批发、零售及百货销售之类的商品,如果品名栏填写的是加工费、维修费、租赁费、服务费、印刷费等内容,显然与该发票的种类不相符,这类报销发票就是不合规发票。

4.发票加盖的印章是否与发票的种类相符合。

如一张商业发票所加盖的印章是某某印刷厂、某某机关、某某汽车维修厂、某某打字复印社的印章,显然加盖的印章与发票的种类不相符,也是违规发票。

根据《发票管理办法》,报销发票加盖印章可以是发票专用章,也可以是财务专用章,报销发票加盖的印章一般是发票专用章。

5.发票的属地、职能是否与发票上加盖的印章相符合。

如一张发票是山东省商业发票,而发票加盖的印章是河南省某某公司的发票专用章,显然这种发票违反了发票管理的属地原则,也是不合规发票,另外要根据发票加盖的印章,查验收费单位是否具有收费的职能。

发票管理办法发票专用章

发票管理办法发票专用章

发票管理办法:发票专用章前言发票是企业经营活动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发票专用章是保障发票真实合法的有效工具。

在管理发票方面,发票专用章也具有重要的地位。

本文主要讲解发票管理中的发票专用章的基本情况、使用方法以及管理规定。

发票专用章的定义和用途发票专用章是指经税务机关确认、并被依法授权,用于验正和防伪发票真实合法性的一种图章。

发票专用章是发票管理中必不可少的一个环节。

发票专用章的使用是为了保障发票的真实性、合法性,防止虚假发票的存在和侵害。

发票专用章的制作和使用1.发票专用章的制作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发票专用章必须是由国家税务部门统一制作,各个企业只能根据自己的需求和规定进行印制。

发票专用章可以由税务局或是税务部门授权的专业印章公司制作。

发票专用章必须符合税务部门的相关规定。

2.发票专用章的申领企业在使用发票专用章之前,应当准备好相关的材料,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经办人身份证等,提交给税务部门进行审核和申领。

申领成功后,企业需要详细记录使用发票专用章的流程,并妥善保管和管理。

3.发票专用章的使用发票专用章的使用必须符合税务部门的相关规定。

发票专用章的使用应该经过授权的人员进行,使用之前必须进行检查确认。

在发票抬头、纳税人识别号、开票日期、商品名称、金额等核心内容处加盖发票专用章。

使用完成后,必须在发票上注明专用章的编号、押印日期和使用人信息。

同时,还需要在企业档案中提交发票、专用章使用记录,并保存备份。

发票专用章的管理规定1.发票专用章的保管(1)发票专用章必须存放在安全、防火、防盗、防水等条件良好的专用保险柜或安全柜中。

(2)专用章发生丢失或者被盗,需要立即报警并向税务部门报案。

(3)发票专用章在换章、停用、报废等情况下,必须将专用章上的油墨清除干净或者破坏后交一次性使用。

2.发票专用章的使用(1)发票专用章的使用必须经过授权的人员,并在专用章使用记录中予以登记。

(2)发票专用章的使用不得超出审核和审批范围。

发票审核的注意事项

发票审核的注意事项

发票审核的注意事项发票审核的时候有哪些要点呢?本文特意为大家收集整理了发票审核的注意事项,希望对你有帮助!一、从票据填制的内容和加盖的印章进行审核1.发票填制的内容是否与发票种类相符合。

2.发票加盖的印章是否与票据的种类相符合。

报销发票加盖的印章一般是发票专用章,根据《发票管理办法》,报销票据加盖印章可以是发票专用章,也可以是财务专用章。

但是修订后的《发票管理办法》2011年2月1日实施,明确发票联只能加盖发票专用章。

3.票据的属地、职能是否与票据上加盖的印章相符合。

4.票据客户名称填写是否与报账单位名称相一致。

5.从票据印制的所属日期与实际开票日期查验是否属过期作废票据。

发票印制的所属日期可以从发票右上角的发票代码第6、7位查验出发票的年份,如果一张票据印制所属日期是2001年,开票日期却是2007年9月16日,显然这样的过期作废票据也是不能报销的。

6.同一本票据号码的排列先后顺序与该票据的填制日期是否合理。

7.票据的大小写金额填写是否相符以及金额是否正确。

8.发票填制字迹、笔体、笔画的精细、压痕是否异常。

9.发票填写位置是否存在位移。

所谓位移,也就是第二联经复写后,票据上的文字或数字出现错位,如一张票据大写金额是6000元,小写金额是60000元,这样的票据也是不合规票据,因为税务机关指定的企业在印制装订发票时,各联次纵横行列都是对齐的,有固定位置,不会出现位移现象。

10.报销票据是否属白条、收据。

所谓白条收据是指报纸杂志订阅单、培训费收据、政府部门收费收据等,这种以收据、白条代替发票或基金票据使用的,其目的是偷逃税款或私设“小金库”,显然这样的票据也是不能报销的。

二、从报销票据所附清单及有关审批手续进行审核1.报销发票所附清单的审核。

对于会议费报销票据必须分项注明住宿费、餐费、场地使用费等内容,并附上宾馆所开具的原始单据。

汽车维修费报销须注明修车单位、车牌号、维修零配件、维修工时等内容。

如果零配件更换较多,也要附上明细清单。

公章财务专用章合同章发票专用章的风险

公章财务专用章合同章发票专用章的风险

公章财务专用章合同章发票专用章的风险一、公司各章的作用1、公章:公司所有印章中具有最高的效力,盖了公章就代表公司为此时负责。

常用于公司对外事务的处理,工商、税务、银行等外部事务处理。

公章几乎可以处理公司切事物,代表公司法人的完全意愿,能够处理财产,承担责任。

所以公章一般交由公司法人代表或董事会保管。

2、财务专用章。

公司票据出具时加盖,如收据、支票等,公章不能代替财务章。

但公司可以不设置财务专用章。

3、合同专用章。

单位对外签订合同时使用,可以在签约的范围内代表单位,单位需承受由此导致的权利义务。

这个章是大家经常能够见到的章,其权力只限于合同范围内。

合同章未经备案是不具备法律效力,其所有效力都可以被公章取代。

4、法人人名章、法人章代表公司法人代表签字,一般需要法人签字的地方用到此章。

此章归法人保管,尽管支票、汇票需要法人章盖印,但建议财务不要保管此章,这枚印章严格来说是私人财产,一但公司有不可预料的事情,保管法人人名章的很难处理。

5、发票专用章。

拜拜,SEEyou!成为历史了。

二、合同章管理不严格会不会有风险合同章管理不严格还是有很大风险的,只要是公司员工与第三方签订的合同,加盖了合同章,企业都需要执行。

(第三方与员工串通的除外)三、员工或相关负责人偷拿“公章”签的合同有效吗?有效,公章效力高,代表公司的意志。

如果签约第三方不知道对方是盗取的公章,则该合同有效。

公司可以追代理人的责任,但合同需要执行。

四、合同上没有公章但有法人代表签字有效吗?有效,除非约定合同生效需签字并盖章。

《合同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因为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民事活动时代表公司,因此仅有法定代表人签字也能使合同成立生效。

同理,虽然没有加盖公章,但如果在合同上签字的人得到了公司相应的授权,那么合同一样是有效的。

五、个别股东把持公章,有没有办法解决?这是一个大难题,除协商之外,没有更好的办法解决。

发票专用章的使用范围

发票专用章的使用范围

发票专用章的使用范围发票专用章是一种重要的印章,用于对发票进行盖章,具有一定的使用范围和规定。

下面将就发票专用章的使用范围进行详细介绍。

发票专用章主要用于对各类发票进行盖章。

发票是企业进行交易的凭证,是合法有效的财务凭证。

为了保证发票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发票上需要盖上发票专用章。

发票专用章具有防伪、保密、可追溯等功能,能有效防止发票的伪造和篡改,保护企业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发票专用章的使用范围包括各类发票,如增值税发票、普通发票、机动车销售发票等。

不同类型的发票在使用时,都需要盖上相应的发票专用章。

例如,增值税发票是企业在进行商品销售、服务提供等经营活动时开具的发票,需要在发票上盖上增值税发票专用章;普通发票是对个人消费者进行商品销售时开具的发票,也需要在发票上盖上普通发票专用章。

发票专用章的使用范围与发票的种类密切相关。

发票专用章的使用范围还包括发票的开具、报销、归档等环节。

在发票开具环节,企业需要将开具的发票进行盖章,以确保发票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在发票报销环节,企业需要将报销的发票进行盖章,以便后续的财务核对和审计工作。

在发票归档环节,企业需要将已使用的发票进行盖章并妥善保存,以备将来的查阅和管理。

需要注意的是,发票专用章的使用范围是有限的,不能随意盖章。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一张发票只能盖一次章,且盖章位置、方式等也有一定的规定。

同时,发票专用章的使用必须符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和需要,不能滥用发票专用章。

发票专用章是一种重要的印章,具有防伪、保密、可追溯等功能,用于对各类发票进行盖章。

发票专用章的使用范围包括各类发票及其开具、报销、归档等环节,但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能滥用。

只有正确合规地使用发票专用章,才能保证发票的合法性和真实性,维护企业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发票专用章刻章流程

发票专用章刻章流程

发票专用章刻章流程发票专用章是指用于盖章的一种特殊章,是国家税务局颁发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印章。

在我国,所有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开具的发票都必须盖章,以确保发票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因此,刻制发票专用章是每个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必须完成的重要工作之一。

下面,我们将为大家介绍发票专用章的刻章流程。

首先,准备相关材料。

在刻制发票专用章之前,需要准备好相关的材料,包括单位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身份证、委托书等。

这些材料是刻制发票专用章的必备条件,没有这些材料是无法进行刻章的。

接下来,选择正规的刻章公司。

在选择刻章公司时,一定要选择正规、有资质的公司。

可以通过互联网查询、咨询朋友或者到当地工商局进行核实,选择信誉良好的刻章公司进行合作。

然后,填写刻章申请表。

在选择好刻章公司后,需要填写刻章申请表,申请表上需要填写单位名称、法人代表、刻章内容等相关信息。

填写完毕后,需要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人代表签字确认。

随后,进行章面设计。

刻章公司会根据客户的要求和相关法律规定,设计发票专用章的章面。

章面设计需要符合国家税务局的规定,包括单位名称、税号、章面文字等内容,设计完成后需要客户确认。

接着,进行章面制作。

刻章公司会根据客户的要求和章面设计,制作发票专用章的章面。

制作过程需要保证章面的清晰、规范、准确,确保章面的质量达到国家税务局的要求。

最后,领取发票专用章。

在章面制作完成后,客户需要携带相关材料到刻章公司领取发票专用章。

领取时需要出示相关材料并进行确认,确认无误后,即可领取发票专用章。

总的来说,刻制发票专用章是一个繁琐而又必要的程序。

在刻章的过程中,需要严格按照国家税务局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操作,确保刻章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开具的发票合法有效,为企业的经营和税务管理提供保障。

希望本文的介绍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谢谢!以上就是发票专用章刻章流程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发票专用章刻章流程

发票专用章刻章流程在企业日常办公中,发票专用章是非常重要的一种印章,它不仅代表了企业的合法性和真实性,更是企业开具发票的必备条件。

因此,对于企业来说,如何正确地进行发票专用章的刻制和管理是至关重要的。

下面,我们将介绍发票专用章的刻章流程,希望能为大家提供一些帮助。

首先,企业需要选择正规的印章刻制公司。

在选择印章刻制公司时,要注意查看其资质和信誉,确保其具有合法的刻章资质和技术实力。

同时,还要了解其刻章的工艺和材料,确保刻制出来的发票专用章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不会出现模糊不清或者易于仿制的情况。

其次,企业需要提供相关的证件材料。

在进行发票专用章刻制时,企业需要向刻章公司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身份证等相关证件材料,以便刻章公司核实企业的合法身份和资质。

这些证件材料是刻章公司进行刻章的必要依据,也是保障刻章安全和合法性的重要手段。

接下来,企业需要确定发票专用章的规格和样式。

发票专用章的规格和样式一般由税务部门规定,企业需要根据税务部门的要求确定发票专用章的大小、形状、字体、图案等具体要求,并向刻章公司提供明确的设计要求。

刻章公司将根据企业的要求进行设计和制作,确保发票专用章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税务部门的规定。

最后,企业需要做好发票专用章的管理和使用。

刻章完成后,企业需要建立健全的发票专用章管理制度,明确发票专用章的保管、使用和盘查等具体规定,确保发票专用章不被非法使用或者遗失。

同时,企业还要加强对发票专用章的监管和使用,防止发票专用章被盗用或者被篡改,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和风险。

总的来说,发票专用章的刻章流程包括选择正规的刻章公司、提供相关证件材料、确定规格和样式、做好管理和使用等几个关键步骤。

只有严格按照规定流程进行操作,企业才能刻制出合格的发票专用章,并且做好管理和使用工作,确保发票专用章的安全和合法性。

希望以上内容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谢谢!。

国家税务局关于发票专用章式样与尺寸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

关于发票专用章式样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尊敬的各纳税人: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票专用章式样有关问题的公告》(2011年第7号)精神,现就发票专用章式样有关问题重新通知如下: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2011年第7号公告精神,新式样发票专用章2011年2月1日起启用。

现使用的旧式样发票专用章可以使用至2011年12月31日。

二、纳税人在2011年12月底前,依照国家税务总局2011年第7号公告中规定的发票专用章式样及要求,按照公安部门规定办理印章准刻手续到公安部门指定的印章刻制单位刻制新式样发票专用章。

三、从即日起,主管国税机关对持新式样发票专用章办理领购发票的纳税人,要在发票领购簿留存发票专用章印模。

对纳税人未刻制新式样发票专用章的,自2012年1月1日起不得领购发票。

四、我局2011年1月26日下发“自2011年2月日起,开具发票一律在发票联加盖带有税务登记号的发票专用章”的通知第四条中,有关发票专用章式样问题,按照国家税务总局2011年第7号公告执行。

七、新式样发票专用章式样:发票专用章尺寸规定:一、形状为椭圆形,尺寸为40×30(mm);二、边宽1mm;三、中间为税号, 18位阿拉伯数字字高3.7mm,字宽1.3mm,18位阿拉伯数字总宽度26mm(字体为Arial);四、税号上方环排中文文字高为4.2mm,环排角度(夹角)210-260度,字与边线内侧的距离0.5mm(字体为仿宋体);五、税号下横排“发票专用章”文字字高4.6mm,字宽3mm,延章中心线到下横排字顶端距离 4.2mm(字体为仿宋体);六、发票专用章下横排号码字高2.2mm,字宽1.7mm,延章中心线到下横排号码顶端距离10mm(字体为Arial),不需编号时可省去此横排号码。

国家税务局2011年2月16日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票专用章式样有关问题的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根据2010年12月20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修订)的规定,现就发票专用章的式样公告如下:一、发票专用章式样发票专用章的形状为椭圆形,长轴为40mm、短轴为30mm、边宽1mm,印色为红色。

发票章盖不清楚,发票还能使用吗【会计实务经验之谈】

发票章盖不清楚,发票还能使用吗【会计实务经验之谈】常见的发票作废情况主要有以下三种:1、用票单位和个人开发票后,如果发生销货退回需开红字发票的,必须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或者取得对方的有效凭证。

2、开具发票时发生错误、误填等情况需要重开发票的,可以在原发票上注明“作废”字样后,重新开具。

同时,如果专用发票开具后因购货方不索取而成为废票的,也应该按填写有误办理。

3、发生销售折让的,在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后,重新开具销售发票;需要注意的是,开具专用发票填写有误的,应当另行开具,并在误填的专用发票上注明“误填作废”四个字。

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作废条件:一般纳税人在开具专用发票当月,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符合作废条件的,按作废处理;开具时发现有误的,可即时作废。

作废专用发票须在防伪税控系统中将相应的数据电文按“作废”处理,在纸质专用发票(含未打印的专用发票)各联次上注明“作废”字样,全联次留存。

作废条件是指同时具有下列情形的:(一)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二)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帐;(三)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

已认证通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一律不得进行作废处理。

因此,该企业应收到购货方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后,并符合上述条件的情况下,按规定将发票作废。

大连市国税局答疑——企业在开具增值税发票时,因盖发票专用章时没章清,在旁边又盖了一个可以吗?不可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

根据上述规定,企业开具的增值税发票时,必须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政策强调“一次性”。

发票专用章的管理办法

发票专用章的管理办法一、概述发票专用章是企业开具发票时必须使用的一种印章,具有极大的重要性。

因此,对于发票专用章的管理也显得尤为重要。

为此,税务部门制定了相关管理办法,以规范企业发票专用章的使用和管理。

本文将介绍发票专用章的管理办法。

二、发票专用章的定义发票专用章是指企业开具发票时必须使用的一种印章,用于标识发票真实性和合法性的专用印章。

发票专用章应当由企业向税务部门报备,并按照规定的标准制作。

三、发票专用章的管理1. 发票专用章的保管企业应当将发票专用章交由专人保管,并建立健全的发票专用章管理制度。

发票专用章应当存放在封闭、防潮、防火、防盗的专门柜子中,并在柜子内设置红色报警装置,以便及时查阅和管理。

2. 发票专用章的使用企业开具发票时应当使用发票专用章,确保发票真实性和合法性。

企业应当制定发票专用章使用制度,规定应当在何种情况下使用发票专用章以及发票专用章的使用人员和权限。

3. 发票专用章的报备企业应当向税务部门报备所购买的发票专用章,报备内容包括:发票专用章的名称、编号、规格、材质、字体等相关信息。

税务部门会根据企业报备的信息开展核对,并下发《发票专用章核定通知书》。

4. 发票专用章的变更和注销企业在发票专用章出现变更时应当及时向税务部门申报变更,并按照规定的程序予以变更。

发票专用章被丢失、损毁或者不再使用时,企业应当立即向税务部门报告,并办理注销手续。

四、禁止行为1. 未报备擅自制作发票专用章未经税务部门审批擅自制作和使用发票专用章的企业将会受到行政处罚,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2. 从事虚假交易企业以虚假交易为手段,违规使用发票专用章,将被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3. 擅自改变发票专用章信息对发票专用章的相关信息进行擅自改变、涂抹等违规行为的企业,将会受到行政处罚,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五、总结发票专用章是企业开具发票时必须使用的一种印章,对于其管理,税务部门制定了相关的管理办法。

企业在日常操作中应当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健全发票专用章管理制度,加强对发票专用章的保管和使用,避免发生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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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专用章的四个小问题
1、是否所有发票都必须加盖发票专用章?
发票专用章,是否符合规定?
690号第一条关于税控收款机发票盖章问题规定, 鉴于目前税控收款机开具的卷式发票上已打印纳税人名称(即收款单位名称、纳税识别号,同意你局在上海市范围内试点,试行税控收款机卷式发票开具时不加盖发票专用章, 以方便纳税人开具操作。

其他发票开具仍需按规定加盖发票专用章。

因此, 一般的发票都是需要加盖发票专用章的, 但是贵公司取得的这种在上海试点实行的税控收款机发票, 不需要加盖发票专用章。

除此之外, 也有少量其他发票不需要加盖发票专用章,比如:
国家税务局、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公告 2014年第 11号规定, 鉴于营改增试点尚处于过渡期内, 且汽车客票调整改革方案正在拟定之中, 因此在汽车客票调整改革到位之前, 暂不加盖发票专用章。

2、发票专用章是否只有一种规格?
问:现在发票专用章都是统一规格的吗?有没有特殊情况?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票专用章式样有关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 7号第一条关于发票专用章式样规定,发票专用章的形状为椭圆形,长轴为40mm 、短轴为 30mm 、边宽 1mm ,印色为红色。

发票专用章中央刊纳税人识别号;外刊纳税人名称,自左而右环行,如名称字数过多, 可使用规范化简称; 下刊“发票专用章”字样。

使用多枚发票专用章的纳税人, 应在每枚发票专用章正下方刊顺序编码,如“(1 、(2……”字样。

发票专用章所刊汉字, 应当使用简化字, 字体为仿宋体:“发票专用章”字样字高4.6mm 、字宽 3mm ; 纳税人名称字高 4.2mm 、字宽根据名称字数确定; 纳税人识别号数字为 Arial 体, 数字字高为 3.7mm ,字宽 1.3mm 。

根据上述规定, 总局明确规定了发票专用章的样式和规格, 一般发票上加盖的发票章都必须是该规格的。

但是, 也有特殊情况, 比如我们常见的出租车专用发票等套印发票专用章的发票, 由于发票规格小, 不适合加盖 7号公告规定规格的发票专用章, 可以套印样式相同但是规格缩小的发票专用章,具体的规格可以参考各地的规定。

局公告 2011年第 3号第四条关于卷式发票专用章规格规定,印有单位名称的卷式发票由于发票规格小, 不适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中发票专用章规格, 由省局负责在发票印制时统一缩小规格套印在发票上。

二条规定, 新印制的套印发票专用章的发票, 其套印章的规格按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式样执行,也可按照发票专用章式样按比例缩小使用,尺寸规定为
20mm×15mm。

3、发票盖章不清楚或盖错如何处理?
问:我公司有时会遇到以下情形:开票人在盖章时没有盖清楚, 然后在旁边重新加盖一次印章; 甚至有的单位属于一班人马两套牌子运营的, 开票人直接盖错章, 然后加盖正确的印章。

这两种情况的发票,我们可以接受吗?
答:《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 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根据上述规定, 发票应当全部联次一次性开具并在开具时加盖发票专用章, 如果出现发票盖章不清楚或盖错的情形,建议当即作废,并重新开具发票,加盖清晰或者正确的印章。

4、财政票据是否加盖发票专用章?
问:我公司为职工报销医疗费,取得医院开具的医疗票据,票据上加盖了收费专用章, 是否必须加盖发票专用章才有效?
答:《财政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医疗收费票据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综〔 2012〕 73号第二十三条规定,医疗机构取得门诊医疗收入和住院医疗收入,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医疗收费票据, 并加盖本单位财务章或收费专用章。

医疗机构不开具医疗收费票据的, 付款方有权拒绝支付款项。

根据上述规定, 发票专用章是在税务部门备案的, 用以开具发票的专用印章, 发票外的其他票据不能加盖发票专用章, 贵公司职工取得的医疗票据属于财政票据的一种, 加盖收费
专用章是合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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