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请销假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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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销假管理制度(5篇)

请销假管理制度(5篇)

请销假管理制度1、机关工作人员申请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产假、丧假,按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规定执行,地震局不再另行规定。

2、工作时间因私脱离工作岗位的,填写事假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离岗。

不能事前书面申请的,经批准后,事后上班第一天及时补办手续。

请病假者需持指定医院开具的病假证明,经批准后方可。

3、申请事假一天以内的,由科室负责人审批,超过一天的,要经科室主要负责人同意并签字后,报分管领导审批。

科室主要负责人请假超过一天的需报局长审批。

4、请假到期后,应及时向准假人和办公室销假,超过请假时间不销假的视为旷工。

2、因故需要延长假期的应该提前补办续假手续,情况特殊的应事前说明原因,事后办理补假手续。

3、销假应履行销假手续,本人要在《请、休假条》的存根联上签字,并注明销假时间。

本人在休假内提前返回工作单位的,销假时也要一并注明休假时间。

假期待遇1、机关工作人员在批准的年休假、婚假、产假、丧假、事假、探亲假和路程假期内,工资保险福利待遇不变。

职工探亲的往返路费按财务有关规定报销。

2、机关工作人员在批准的病假期内,病假在____个月以内的,基本工资照发;病假超过____个月的,从第____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____年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____%,工作年限满____年以上的,基本工资照发;病假超过____个月的,从第____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____年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____%,工作年限满____年及以上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____%,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基本工资照发。

其他未纳入基本工资的物价福利性补贴部分在病假期间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3、基本工资的计算,实行级别工资制的人员,为本人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工龄工资之和;机关技术工人,为本人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与按国家规定比例计算的奖金之和;机关普通工人,为本人岗位工资与按国家规定比例计算的奖金之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为本人职务(技术等级)工资与按国家规定比例计算的津贴之和。

公司销假管理制度

公司销假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了规范公司员工的请假和销假流程,保障公司正常运营,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三、请假和销假流程1. 请假流程(1)员工因公或因私事需请假,应提前填写《请假单》,经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2)请假单应包含请假事由、请假时间、预计销假时间等信息。

(3)请假时间一般不超过一个月,特殊情况需延长请假时间的,需经公司领导批准。

2. 销假流程(1)员工请假期间,如需销假,应填写《销假单》,经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2)销假单应包含销假事由、销假时间、销假证明等信息。

(3)销假时间原则上不超过请假时间,如需延长销假时间,需经公司领导批准。

四、请假和销假证明1. 请假证明(1)因公事请假:提供相关会议通知、出差证明等。

(2)因私事请假: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结婚证、出生证明、死亡证明等。

(3)因病请假:提供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

2. 销假证明(1)因公事销假:提供相关会议通知、出差证明等。

(2)因私事销假: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结婚证、出生证明、死亡证明等。

(3)因病销假:提供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

五、请假和销假注意事项1. 员工请假应提前告知所在部门负责人,并按照规定填写《请假单》。

2. 员工请假期间,如需销假,应提前告知所在部门负责人,并按照规定填写《销假单》。

3. 员工请假和销假期间,如遇特殊情况,应及时与所在部门负责人沟通,办理相关手续。

4. 员工未经批准擅自离岗或逾期未销假,视为旷工,公司将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2. 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3. 公司领导及各部门负责人应加强对本制度的宣传和执行,确保公司请假和销假工作的顺利进行。

请销假管理制度(精选10篇)

请销假管理制度(精选10篇)

请销假管理制度请销假管理制度一、目的本制度旨在规范员工请销假行为,保障企业正常运营,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效率。

二、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固定劳动合同员工和临时工。

三、制度制定程序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参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政策规定制定出来,并由公司领导审核批准后正式实施。

四、名称本制度名称为《请销假管理制度》。

五、内容1.请假管理(1)员工如需请假,应在请假日前向其部门负责人提出书面请假申请,并填写《员工请假单》。

(2)部门负责人收到请假申请后,应按照实际情况进行审批,并及时告知员工审批结果。

(3)员工获得审批通过后,应在请假当天前自行交接好工作,并向部门负责人请假离开。

(4)员工应在请假期间如实记录请假事由,并在请假结束后第一时间向部门负责人汇报。

2.销假管理(1)员工应在请假期满后的第一天,以书面形式向部门负责人提出销假申请。

(2)部门负责人收到销假申请后,应及时审核,并确定员工何时归岗。

(3)员工销假后,应如实向部门负责人汇报请假期间的工作进展等情况,并迅速投入工作中。

3.违规处理(1)未经批准而离岗的员工,视情节轻重,将受到口头警告、记过、降职乃至开除等处罚。

(2)伪造请销假记录者,一律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六、责任主体本制度的实行单位为公司。

七、执行程序本制度立即实施,各部门应按照规定认真执行,并及时对执行情况进行评估。

八、责任追究对于违反本制度的员工,由其上级主管部门按照有关程序和相关规定进行追究。

对屡教不改者,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和法律追究。

九、法律依据本制度制定依据《劳动合同法》、《劳动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行政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请销假管理制度请销假管理制度一、目的为规范企业内部的请假及销假行为,保障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确保员工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各部门和所有员工,针对请假及销假行为的管理进行详细规定。

员工请销假管理办法

员工请销假管理办法

员工请销假管理办法员工请销假管理办法一、假期种类:事假、病假、婚假、产假、丧假、工伤假、法定节日、周休息日。

二、请假制度:1、员工请事假、病假、婚假、产假、丧假、工伤假应提前1天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假期2天以上5天以下应提前3天请假;6天以上应提前10天请假。

续假必须得到总经理批准,并及时补请假单,请假超过15天的,续假期不得超过5天。

若遇特殊情况应先口头请假,经获准后可予事后主动补办请假手续,否则以旷工处;未办手续擅离岗位,或假期届满仍未销假、续假者,均以旷工论处。

2、请假时应办理好工作交接,不得因请假延误工作。

3、假期满应准时到岗复工,上班时间请假或销假必须在第一时间打卡记录,并到办公室办理销假手续,办公室人员不在时,可暂由部门经理或总经理办理,并在办公室人员在岗时上交销假手续,否则以旷工处。

4、假期计算:⑴假期连续在5天或5天以下的,其间的公休日或法定假日均不计算在内。

⑵假期连续在5天以上的,其间公休日或法定假日均计算在内。

⑶请假以半小时为最小单位,0-35分钟为半小时,35-65分钟为1小时,65-95分钟为1.5小时,95-125分钟为2小时,单次请假超过2小时以半天计。

5、公司职员请假,均须记录请假人联络方式,以备紧急联络、维持正常工作秩序。

6、请假审批流程:⑴员工填写公司制定的《请期申请单》,并按规定程序审批。

⑵办公室、财务部、业务部:假期0.5天以下的由部门经理审批;超过0.5天由部门经理审批后报总经理审批。

生产部、技术部、检验部、仓库:假期由厂长审批。

部门经理的休假一律由总经理审批。

假期以有最终审批权领导批准的时间为准。

⑶员工直接上级依据总经理批准的《请期申请单》安排好请假员工的工作交接。

⑷请假期满应按时复工,逾期未归的按旷工处理。

各部门应及时将超假未归员工名单上报办公室。

7、旷工⑴员工有以下情况之一为旷工:――未请假或请假未被批准,即不到岗的;――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领导分配工作或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者;――其他经公司认定,决定给予旷工处理的行为。

公司员工请销假管理制度

公司员工请销假管理制度

中软信息服务有限企业请销假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一、为规范企业考勤制度, 统一企业请假政策, 结合企业实际, 特制定本措施。

二、合用范围: 企业全体员工。

第二章请假程序一、请假申请包括纸质申请和邮件申请。

员工填写纸质请假单, 注明请假种类、假期、时间、事由、交接事项及联络措施, 经各级领导审批, 并报办公室前台立案;纸质申请不便时, 以邮件附带请假单旳方式, 注明请假事项, 发送至部门主管领导, 抄送至总经理、办公室主管及前台, 并将审批旳邮件纸质版报办公室前台立案。

二、较长假期须交接手头工作, 保证工作持续性。

三、超假期应及时通告请示有关领导审批。

四、假满回企业销假, 通报办公室, 并交接工作。

第三章请假有关规定一、假期核准权限如下:1.企业员工请假三天以内旳(包括三天), 由其部门主管、办公室主管审批。

2、企业员工请假三天以上旳, 需经部门主管、办公室主管、总经理核准审批。

3.企业主管级人员请假旳, 由总经理核准。

二、企业员工请假除因急病等特殊状况可由家眷或电话请假以外, 应亲自办理请假手续;事先无法办理请假手续, 须以电话向主管报知, 并于事后补办手续;否则以旷工论处。

三、未办手续私自离开岗位, 或假期届满仍未销假、续假者, 除确因病或临时发生意外等不可抗拒力旳原因外, 均以旷工论处。

四、如因私人原因请假, 应优先使用个人工休或年假, 其不够部分再进行请假。

五、请假以小时为最小单位, 补修以半天(4小时)以上计算。

六、员工旳病事假不得以加班抵充。

七、企业主管级职工请假, 均须在办公室前台立案, 并记录请假人联络措施, 以备紧急联络、维持正常工作秩序。

八、请假者必须将经办事务交待其他员工代理, 并于请假单内注明。

九、请假理由不充足或有阻碍工作时, 可酌情不予给假, 或缩短假期或令延期请假。

十、我司员工依本规则所请假如发既有虚伪事情者, 除以旷工论处外,并依情节轻重予以惩处。

十一、我司员工换班, 根据本制度执行, 如有私自换班者以旷工论处。

公司员工请销假管理制度

公司员工请销假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员工请销假管理,规范员工请假流程,保障公司正常运营秩序,提高员工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员工请销假应遵循诚实守信、公平合理、便于管理的原则。

第二章请假类型及审批流程第四条员工请假分为事假、病假、婚假、丧假、产假、陪产假、年假、调休、事由请假等类型。

第五条事假:因私事需要请假,如婚丧嫁娶、照顾家属等,每次请假不得连续超过7天。

第六条病假:因疾病需要请假,需提供医院证明,每次请假不得连续超过30天。

第七条婚假:员工结婚,可享受3天婚假。

第八条丧假:员工直系亲属去世,可享受3天丧假。

第九条产假:女员工生育,可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

第十条陪产假:男员工可享受国家规定的陪产假。

第十一条年假:员工累计工作满一年后,可享受国家规定的年休假。

第十二条调休:因工作需要,经批准可进行调休。

第十三条请假审批流程:1. 员工填写《请假申请表》,附上相关证明材料;2. 主管审批,签署意见;3. 经部门经理审批,签署意见;4. 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三章请销假管理第十四条员工请假需提前一天向主管提交申请,特殊情况可提前口头告知,事后补办手续。

第十五条员工请假期间,如需继续请假,需重新提交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继续休假。

第十六条员工请假期间,如需外出,需向主管报告去向,并确保通讯畅通。

第十七条员工请假结束后,需及时销假,并提供销假证明。

第十八条员工未经批准擅自离岗,或未按时销假,视为旷工。

第十九条人力资源部负责对员工请销假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并定期上报公司领导。

第四章奖励与惩罚第二十条对遵守请销假制度、表现良好的员工,给予表扬或奖励。

第二十一条对违反请销假制度、情节严重的员工,给予通报批评、扣发工资、降职等处罚。

第五章附则第二十二条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二十四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修订。

员工请销假管理办法

员工请销假管理办法

员工请销假管理办法(试行)目录第一章总则 (2)第二章假期分类 (2)第三章休假审批 (5)第四章附则 (6)附件一:员工休假申请表 (6)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员工请销假管理工作,依据国家《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本部、全资子公司全日制在岗员工。

第二章假期分类第三条员工假期类别主要分为十项,分别为法定假、病假、事假、婚假、丧假、产假、哺乳假、年休假、探亲假、工伤假、特别假。

第四条法定假1.按照国家规定,法定节日包括。

元旦,放假1天(1月1日);春节,放假3天(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三八妇女节:女员工休假半天;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2.法定节日的调整以国家相关规定为准。

第五条病假1.员工病假指患病或非因工负伤。

2.员工因病不能上班,须持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有效病历、诊断证明或建议休息单(参加医疗保险的员工须出示医保定点医院病假证明)履行请假手续。

否则,视为事假。

3.员工病假期间发放基本工资、附加工资和岗位工资月发放部分的50%,无绩效工资。

但员工连续休病假15天以上,或年度内休病假累计30天以上,超出期间只发放基本工资和附加工资。

4.员工因打架或违反劳动纪律(规章)而受伤的休假,不按病假处理。

5.公司有权对有疑问病假进行核实,一旦发现员工虚造病例的,一律按照旷工处理,并记大过一次,且该月无绩效工资。

第六条事假1.员工因个人原因不能上班或工作时间因私外出,按事假处理。

2.员工请事假不得连续超过30天或年度内请事假不得累计超过60天,否则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3.事假期间只发放基本工资和附加工资。

第七条婚假1.员工结婚,给予三天婚假(不包括公休日及法定假),晚婚(女性年满23周岁、男性25周岁以上结婚的为晚婚,晚婚时间以领取结婚证时间为准)奖励十五天婚假(包括公休日及法定假)。

企业员工请销假规章制度

企业员工请销假规章制度

企业员工请销假规章制度一、请假规定1. 员工须提前向所在部门请假,出勤部门需在工作日前提前至少一天请假,非出勤部门需提前至少三天请假。

2. 员工请假需填写请假申请表,详细说明请假原因,时间,联系方式等,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销假。

3. 请假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三天,如须长假请提前与部门协商并获准。

擅自延长假期将受到相应的惩罚。

4. 请假期间,员工需保持手机畅通,以备紧急联系。

二、销假规定1. 员工在请假期满后应主动向部门汇报工作情况,并填写销假申请表请求销假。

2. 出差的员工在返回后需尽快向部门报告并填写销假申请表。

3. 在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员工方可正式销假恢复工作。

4. 未按规定时间销假的员工将会受到相应的处罚。

三、销假证明1. 员工销假后,需向部门提交请假期间的工作总结和销假证明。

2. 请假期间如有病假需提供假条或病历证明,否则假期将被认定为无效,请勿擅自违规请假。

四、假期管理1. 员工每年可享受带薪休假,具体天数根据员工实际工作时长而定。

2. 请假期间,员工仍需负责工作内容,不能擅自抛下工作不管。

3. 请假期间如遇重要任务或突发事件,员工需及时与部门联系并根据部门要求返岗工作。

五、奖惩措施1. 出现未请假擅自离岗的员工,将视情况作出警告、扣发工资、降职等处罚。

2. 销假迟误的员工将减少一定的带薪休假天数,且处罚情节严重者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3. 对于请销假制度表现良好的员工,公司将给予奖励,例如提前批准假期、加薪晋升等。

在企业管理中,请销假制度可以帮助员工更好地安排假期,保障员工合法权益的同时,也可以有效地规范员工行为,提高工作效率。

公司应建立完善的请销假规章制度,细化操作流程,不断完善制度,以推动公司的发展和员工的职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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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湾生态城国泰热力有限公司员工请销假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唐山湾生态城国泰热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员工请销假管理工作,依据国家《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在岗员工。

第三条员工假期类别主要分为十项,分别为法定假、病假、事假、婚假、丧假、产假、哺乳假、年休假、探亲假、工伤假、特别假。

第四条法定假
1.按照国家规定,法定节日包括。

元旦,放假1天(1月1日);
春节,放假3天(具体时间以国家假日办发文为准);
三八妇女节:女员工休假半天;
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
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
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
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
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2.法定节日的调整以国家相关规定为准。

第五条病假
1.员工病假指患病或非因工负伤。

2.员工因病不能上班,须持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有效病历、诊断证明或建议休息单
(参加医疗保险的员工须出示医保定点医院病假证明)履行请假手续。

否则,视为事假。

3.员工病假期间发放基本工资、附加工资和岗位工资月发放部分的50%,无绩效工
资。

但员工连续休病假15天以上,或年度内休病假累计30天以上,超出期间只发放基本工资和附加工资。

4.员工病假时间累计超过6个月,仍不能回原岗位或调整岗位正常工作的,公司将
予以辞退。

5.员工因打架或违反劳动纪律(规章)而受伤的休假,不按病假处理。

6.公司有权对有疑问病假进行核实,一旦发现员工虚造病例的,一律按照旷工处理,
并记大过一次,且该月无绩效工资。

第六条事假
1.员工因个人原因不能上班或工作时间因私外出,按事假处理。

2.员工请事假不得连续超过30天或年度内请事假不得累计超过60天,否则公司有
权解除劳动合同。

3.事假期间只发放基本工资和附加工资。

第七条婚假
1.员工结婚,给予三天婚假(不包括公休日及法定假),晚婚(女性年满23周岁、
男性25周岁以上结婚的为晚婚,晚婚时间以领取结婚证时间为准)奖励十五天婚假(包括公休日及法定假)。

2.再婚员工可休婚假,但不享受晚婚假。

3.试用期内员工不享受婚假。

4.婚假需在取得结婚证明6个月内一次性使用,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5.员工申请婚假时须持结婚证,提前一周提出申请并获得批准。

6.三天法定婚假视为出勤,发放全额工资,奖励晚婚假期间无绩效工资。

第八条丧假
1.员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姊妹、岳父母、公婆或有赡养关系的亲
属)死亡时,给予三天丧假(不包括公休日及法定假)。

2.员工需要赴外地办理丧事时,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必要的路程假。

3.员工在休丧假期间,发放全额工资。

第九条产假
1.女员工符合计划生育规定,取得生育指标生育的,可休产假。

2.女员工产假为98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

男员工3天陪护假。

3.女员工晚育(女性年满24周岁的初育为晚育,晚育年龄的计算以孩子出生的日
期为准)的,奖励产假45天。

4.申报终身只生一孩的,增加产假30天。

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

多胞胎生育的,
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5.产假包括公休日及法定节日。

6.产假不能间断或逾期休假,否则视为放弃。

7.员工在休产假期间,发放基本工资及附加工资。

8.其它特殊情况按照国家计划生育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哺乳假
1.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员工,在每班工作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
时间,每次三十分钟。

2.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三十分钟。

3.女员工每班工作时间内的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

4.员工哺乳假期间,视为出勤。

第十一条年休假
1.员工在公司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

2.年休假天数根据职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

职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
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视同工作期间,应当计为累计工作时间。

3.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
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4.年休假不包括公休日和法定假日。

5.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1)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员工,本年度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2)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员工,本年度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3)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员工,本年度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4)员工休医疗期的。

6.公司可根据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员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年休假。

7.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集中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

8.员工本年已休年休假,但出现上述不享受年休假规定的条款的,不享受下年度年
休假。

9.员工休年休假期间只发放基本工资和附加工资。

第十二条探亲假
1.凡在公司工作满一年的员工,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日团聚的,可以
享受探望配偶的待遇;与父亲、母亲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

但是,员工与父亲或与母亲一方能够在公休日团聚的,不能享受本规定探望父母的待遇。

2.上述“不能团聚”是指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在家居住一夜和休息半个白天。

3.员工探亲假休假期限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4.各种探亲假期,不得提前使用,也不能分期使用。

5.员工探亲假期间,发放基本工资和附加工资。

第十三条工伤假
1.员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经当地劳
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最多可以给予不超过24个月的停工留薪期,员工在停工留薪期内,无绩效工资。

2.员工发生工伤事故时,其所在部门负责人应立即通知综合办公室并提交《工伤申
报表》,为其办理休假手续。

由综合办公室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员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医疗终结或停工留薪期满,经县级以上劳动鉴定部门确认,
已经治愈需要恢复工作时,员工必须服从上岗安排,否则按旷工处理。

4.其他事宜按《河北省工伤保险条例》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特别假
1、因特殊情况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可给予员工特别假。

2、特别假期间待遇根据实际情况处理。

第二章休假审批
第十五条审批权限与假别管理流程
1.员工休各类假别必须严格执行事前请假制度。

应事前填写《休假申请》,
经审批后报综合办公室备案,必要时需报其他相关部门备案。

员工休假流程为:填写《休假申请》逐级审批签字(附有关证明)报综合办公室备案休假销假。

2.中层正职请假三天以内的,由主管领导审批;请假三天以上的,经主管
领导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

3.中层副职请假三天以内的,由部门负责人审批;请假三天以上的,经部
门负责人审核后报主管领导批准。

4.普通员工请假由部门负责人审批。

5.中层正职请假的,需同时报综合办公室备案。

6.员工因特殊情况来不及履行书面请假手续的要及时通过其他联系方式获
得批准,但须在上班后当日补办书面请假手续。

7.员工请假结束后需要续假的,按照上述规定办理。

8.员工在未使用完假期而回公司上班的,应在回公司当天到综合办公室履
行销假手续。

第十六条各级请假审批人有权根据生产工作情况决定是否准假。

员工休假期间要安排好替岗人员。

第十七条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一般不需办理请假手续。

但轮班制连续生产或因工作需要安排在法定假日、公休假日加班的员工,因故不能出勤的,仍需事先办理请假手续。

第三章附则
第十八条本办法中“以上”含本数,“以内”不含本数。

第十九条本办法未尽事宜,可参照国家、当地政府与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本办法解释权归综合办公室。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自2015年7月1日起执行。

员工休假申请(部门存根)
员工休假申请(人力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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