浓缩果蔬汁(浆)加工行业准入条件
果蔬汁类及其饮料标准的变化.

5、技术要求
5.1原辅料要求 5.1.1原料应新鲜、完好,并符合相关法规和国家 标准等。可使用物理方法保藏的,或采用国家标 准及有关法规允许的适当方法(包括采后表面处理 方法)维持完好状态的水果、蔬菜或干制水果、蔬 菜。 5.1.2其他原辅料应符合相关法规和国家标准等。
5、技术要求
5.2感官要求
4.3.2果肉(浆)饮料
以果浆、浓缩果浆、水为原料,添加或不添加果 汁、浓缩果汁、其他食品原辅料和(或)食品添加 剂,经加工制成的制品。
4、分类
4.3.3复合果蔬汁饮料
以不少于两种果汁(浆)、浓缩果汁(浆)、蔬菜汁(浆)、 浓缩蔬菜汁(浆) 、水为原料,添加或不添加其他食 品原辅料和(或)食品添加剂,经加工制成的制品 。 4.3.4果蔬汁饮料浓浆 以果汁(浆)、蔬菜汁(浆)、浓缩果汁(浆)或浓缩蔬菜汁 (浆) 中的一种或几种、水为原料,添加或不添加 其他食品原辅料和(或)食品添加剂,经加工制成 的,按一定比例用水稀释后方可饮用的制品。
9、附录A
10、附录B
8、 标志、包装、运输、 贮存
8.2 包装 产品包装应符合相关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 , 外包装箱内不应使用过度的隔板。 8.3运输和贮存 8.3.1产品在运输过程中应避免日晒、雨淋、重压;需冷 链运输贮藏的产品,应符合产品标示的贮运条件。 8.3.2不应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易挥发、易腐蚀的物 品混装、运输或贮存。 8.3.3应在清洁、避光、干燥、通风、无虫害、无鼠害的 仓库内贮存。 8.3.4 产品的封口部位不应长时间浸泡在水中,以防止造 成污染。
主要内容 1. 范围 2. 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4. 分类 5. 技术要求 6. 试验方法 7. 检验规则 8. 标志、包装、运输、 贮存 9. 附录A
果汁和蔬菜汁类饮料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果汁和蔬菜汁类饮料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一、申请材料准备1.申请表:需填写详细的申请表,包括企业的基本信息、生产设备和工艺流程、产品配方和原料供应商等。
3.生产场所证明:提供工厂及生产场所的房屋租赁合同、产权证明或购房合同等相关证明文件。
4.生产技术文件:提供产品生产工艺流程、设备清单和设备购置发票等相关资料。
5.原料及配方的信息:提供产品原料供应商的资质证明和配方证明文件。
二、申请表的审核1.申请表的完整性:审核人员将对申请表的填写情况进行认真审核,确保申请表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2.核对企业资质:审核人员会核对企业的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相关资质证明,确保企业具备生产饮料的资质。
3.核对生产设备和工艺:审核人员将核对企业的生产设备和工艺流程,确保其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和卫生要求。
4.核对原料及配方:审核人员将核对企业提供的原料供应商的资质证明和产品配方,确保原料供应商可靠可信,产品配方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三、现场检验1.生产场所的检查:审核人员将对企业的生产场所进行现场检查,包括工厂的硬件设施、卫生条件、消防设备等。
2.设备的检查:审核人员将对企业的生产设备进行现场检查,确保设备的运行状态良好,无损坏和安全隐患。
3.原料存储检查:审核人员将对企业的原料存储情况进行现场检查,确保原料存储符合卫生要求,防止交叉污染。
4.检测设备和方法:审核人员将对企业的检测设备和方法进行现场检查,确保检测设备准确可靠,检测方法科学规范。
四、产品质量检验1.原料抽检:审核人员将对企业的原料进行抽样检验,确保原料符合卫生要求,无重金属和有害物质。
2.产品抽检:审核人员将对企业的成品进行抽样检验,包括产品的营养成分、微生物指标、添加剂含量等方面。
3.包装材料检验:审核人员将对企业的包装材料进行检验,确保包装材料符合食品安全和卫生要求。
五、其他审核事项六、反馈和决策1.审核反馈:审核人员将向企业反馈审核结果,包括审核中存在的问题和需要整改的地方。
果蔬汁饮料(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果蔬汁饮料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果蔬汁饮料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及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纯净水、浓缩果汁(浆)、蔬菜汁(浆)、红枣、山楂为原料,红枣、山楂经清洗、浸泡、打浆、均质、过滤,辅以白砂糖、食盐、添加食品添加剂(竹叶抗氧化物、柠檬酸、柠檬酸钠、结冷胶、黄原胶、羧甲基纤维素钠、辛烯基琥珀酸淀粉钠、胭脂虫红、焦糖色、食用香精),经配料、均质、过滤、杀菌、灌装而成的果汁含量≥10%,蔬菜汁含量≥5%的果蔬汁饮料。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T317 白砂糖GB 1886.2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柠檬酸钠GB 1886.4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黄原胶GB 1886.6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焦糖色GB 1886.23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羧甲基纤维素钠GB 1886.23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柠檬酸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4789.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菌落总数测定GB 478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计数GB 478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沙门氏菌检验GB 4789.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GB 4789.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霉菌和酵母计数GB 4789.2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商业无菌检验GB 4806.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玻璃制品GB 4806.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GB 5009.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锡的测定GB 5009.3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合成着色剂的测定GB 5009.18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展青霉素的测定GB/T 5461 食用盐GB/T 5835 干制红枣GB 710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饮料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T 12143 饮料通用分析方法GB/T 12456 食品中总酸的测定GB 1269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饮料生产卫生规范GB 16325 干果食品卫生标准GB 1732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工业用浓缩液(汁、浆)GB/T 17590 铝易开盖三片罐GB 1929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包装饮用水GB 2553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结冷胶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 2830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辛烯基琥珀酸淀粉钠GB 299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306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竹叶抗氧化物GB 306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用香精GB/T 30768 食品包装用纸与塑料复合膜、袋GB/T 31121 果蔬汁类及其饮料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23号《食品标识管理规定》3 产品分类3.1按原料的不同,产品可分为果汁饮料、蔬菜汁饮料及果蔬汁饮料三大类。
DB11T674-2009清洁生产标准果蔬汁及果蔬汁饮料制造

DB11T674-2009清洁生产标准果蔬汁及果蔬汁饮料制造ICS13.020.01Z 04备案号:26847-2010 DB11 北京市地方标准DB 11/T 674—2009清洁生产标准果蔬汁及果蔬汁饮料制造Cleaner production standard for fruit vegetable juice, fruit vegetablejuice beverage manufacture2009-12-12发布2010-04-01实施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DB11/T 674—2009目次前言 (II)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1)4 技术要求 (2)5 数据采集、计算与检测方法 (4)IDB11/T 674—2009II 前言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北京市环境保护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于2009年12月12日批准。
本标准由北京市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监督实施。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轻工业清洁生产中心、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起草人:孙晓峰、沈鹏、孙启宏。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DB11/T 674—2009 清洁生产标准果蔬汁及果蔬汁饮料制造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果蔬汁及果蔬汁饮料制造的清洁生产技术要求及数据采集、计算和检测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北京市饮料生产企业(果蔬汁及果蔬汁饮料)的清洁生产审核和清洁生产潜力与机会的判断、清洁生产绩效评定和清洁生产绩效公告。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589 综合能耗计算通则GB/T 11914 水质化学需氧量的测定重铬酸盐法GB/T 24001 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食品生产许可分类目录》中是否允许分装规定-1

3.果蔬汁(浆)类饮料(果蔬汁饮料、果肉饮料、果浆饮料、复合果蔬汁饮料、果蔬汁饮料浓浆、发酵果蔬汁饮料、水果饮料、其他)
0605
蛋白饮料
1.含乳饮料
2.植物蛋白饮料
3.复合蛋白饮料
0606
固体饮料
1.风味固体饮料
2.蛋白固体饮料
3.果蔬固体饮料
4.茶固体饮料
5.咖啡固体饮料
¥
6.可可粉固体饮料
"
允许分装
1702
水果制品
1.水果干制品(葡萄干、水果脆片、荔枝干、桂圆、椰干、大枣干制品、其他)
2.果酱(苹果酱、草莓酱、蓝莓酱、其他)
$
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
1801
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
1.烘炒类(炒瓜子、炒花生、炒豌豆、其他)
2.油炸类(油炸青豆、油炸琥珀桃仁、其他)
3.其他类(水煮花生、糖炒花生、糖炒瓜子仁、裹衣花生、咸干花生、其他)
2.半固态(酱)调味料[花生酱、芝麻酱、辣椒酱、番茄酱、风味酱、芥末酱、咖喱卤、油辣椒、火锅蘸料、火锅底料、排骨酱、叉烧酱、香辛料酱(泥)、复合调味酱、其他]
3.固态调味料[鸡精调味料、鸡粉调味料、畜(禽)粉调味料、风味汤料、酱油粉、食醋粉、酱粉、咖喱粉、香辛料粉、复合调味粉、其他]
4.食用调味油(香辛料调味油、复合调味油、其他)
黄酒
黄酒(原酒、加工灌装)
1505
其他酒
1.配制酒(露酒、枸杞酒、枇杷酒、其他)
2.其他蒸馏酒(白兰地、威士忌、俄得克、朗姆酒、水果白兰地、水果蒸馏酒、其他)
3.其他发酵酒[清酒、米酒(醪糟)、奶酒、其他]
1506
食用酒精
食用酒精
蔬菜制品
浓缩果蔬汁行业新规执行在即

莓 、 树 莓 、黑 加 仑 等 ;大 宗 加 工 蔬 菜 包 括 番 茄 、胡 萝 b、红 薯 、 芹 菜 、 黄 瓜 、姜 等 。
浓 缩 汁 的加 工 又 有 着 非 常 大 的 优 势 , 适 合 加 工 的 品
最 大 化 而 进 行 拼 力 角 逐 .使 果 汁 产 品 质 量 出 现 良莠 不 齐 甚 至 出 现 损 害 消 费 者 利 益 的 情 况 。日月 己 4日 . 工 业 和 信息 化 部 发 布 了 徽 缩 果 蔬 汁 ( ) 加 工行 业 准入 条 件》 ( 下简 称 雒 入 条 》 中 明确 浆 以 )
( ) 中 除去 一 定 比例 的水 分 ,加 水 复 原后 具 有 果 浆
蔬 汁 应 有特 征 的制 品。我 国浓缩 果 蔬 汁产 品主要 包 括 浓 缩 苹 果 汁 、 浓 缩 橙 汁 、 浓 缩 菠 萝 汁 等 , 其 中
8 % 的 浓 缩 橙 汁 依 靠 进 口 ,浓 缩 菠 萝 汁 等 热 带 果 汁 模 化 、 国 际 化 、 高 水 平 、科 学 化 方 向发 展 。 5
可 见 , 国 内 大 小 企 业 在 扩 大 生 产 争 夺 市 场 的 过 程 中 ,存 在 很 大 程 度 的 无 序 竞 争 、竞 相 压 价 、抢 夺
本 ) 等 国 家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和 产 业 政 策 要 求 ,制 定 》 该 准入 条件 。
品 种 主 要 是 苹 果 , 大 量 的 热 带 、亚 热 带 水 果 和 特 色 水 果 、蔬 菜 的 加 工 并 不 理 想 , 而 我 国 发 展 热 带 水 果
国 内 果 汁 ' -的 生 产 。  ̄ I - 大 宗 加 工 水 果 包 括 苹 果 、 柑 橘 、 梨 等 ,热 带 加
饮料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017版
附件饮料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017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做好饮料生产许可审查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饮料生产许可审查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应与《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结合使用,适用于饮料生产许可审查工作。
仅有包装场地、工序、设备,没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的,不予生产许可。
第三条实施食品生产许可管理的饮料产品,是指经过定量包装、可直接饮用或用水冲调饮用、乙醇含量不超过质量分数0.5%的制品。
饮料产品系指《饮料通则》(GB/T 10789)涵盖的产品,具体包括:包装饮用水、碳酸饮料(汽水)、茶(类)饮料、果蔬汁类及其饮料、蛋白饮料、固体饮料和其他饮料类。
第四条本细则正文中引用的文件、标准通过引用成为本细则的内容。
凡是引用文件、标准,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细则。
第二章包装饮用水生产许可审查要求第一节许可范围第五条实施食品生产许可管理的包装饮用水,是指密封于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和相关规定的包装材料及制品中,可供直接饮用的水。
包装饮用水生产许可类别编号0601,包括:饮用天然矿泉水、饮用纯净水、饮用天然泉水、饮用天然水、其他饮用水。
饮用天然矿泉水是指从地下深处自然涌出的或经钻井采集的,含有一定量的矿物质、微量元素或其他成分,在一定区域未受污染并采取预防措施避免污染的水;在通常情况下,其化学成分、流量、水温等动态指标在天然周期波动范围内相对稳定。
饮用纯净水是以符合原料要求的水为生产用源水,采用蒸馏法、电渗析法、离子交换法、反渗透法或其他适当的水净化工艺,加工制成的包装饮用水。
饮用天然泉水是以地下自然涌出的泉水或经钻井采集的地下泉水,且未经公共供水系统的自然来源的水为水源,制成的包装饮用水。
饮用天然水是以水井、山泉、水库、湖泊或高山冰川等,且未经公共供水系统的自然来源的水为水源,制成的包装饮用水。
其他饮用水是以符合原料要求的水为生产用源水,经适当的加工处理,可适量添加食品添加剂,但不得添加糖、甜味剂、香精香料或者其他食品配料加工制成的包装饮用水。
62个行业准入条件
2012.1.1
自愿
25
铸造行业准入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3年第26号
2013.5.10
自愿
-
26
铝行业规范条件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3年第36号
2013.7.18
自愿
-
27
页岩气产业政策
国家能源局公告2013年第5号
2013.10.22
2011.10.1
强制
(一)新建、改扩建加工项目要在省级投资或工业管理部门备案,项目建设必须符合本准入条件。对不符合本准入条件的新建、改扩建项目,相关部门不予备案;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不予办理土地使用手续;环保部门不予办理环保审批手续
8
岩棉行业准入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 2012年第10号
自愿
-
28
建筑卫生陶瓷行业准入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 2013年第56号
2014.4.1
自愿
-
29
国家能源局关于规范煤制油、煤制天然气产业科学有序发展的通知
国能科技〔2014〕339号
2014.7.17
自愿
主要适用于发展改革部门和能源行业管理部门
30
轮胎行业准入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4年第58号
2
农药产业政策
工联产业政策〔2010〕第1号
2010.8.26
强制
属于环境保护部、国家工信部等四部门联合发文
3
日用玻璃行业准入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 工产业政策2010年第3号
2011.3.1
强制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工业用饮料浓缩液汁、浆)征求意见稿
文档来源为:从网络收集整理.word版本可编辑.欢迎下载支持.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工业用浓缩液(汁、浆)(征求意见稿)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发布前言本标准代替GB 17325—2005《食品工业用浓缩果蔬汁(浆)卫生标准》。
本标准与GB 17325—2005相比,主要变化如下:——扩大了标准的适用范围;——增加了食品工业用浓缩液(汁、浆)的术语定义;——修改了原料要求及感官要求;——删除了理化指标要求;——增加了污染物和真菌毒素限量要求;——增加了农药残留和兽药残留限量要求;——增加了营养强化剂方面的要求;——修改了微生物指标及检测结果判定方法;——删除了生产加工过程、包装、贮存及运输方面的要求。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工业用浓缩液(汁、浆)1 范围本标准适用于食品工业用浓缩液(汁、浆)。
2 术语和定义食品工业用浓缩液(汁、浆)以水果、蔬菜、茶叶、咖啡等国家允许使用的植物为原料,经加工制成的用于生产饮料或其他食品的浓缩液(汁、浆),如浓缩果蔬汁(浆)、茶浓缩液等。
3技术要求3.1 原料要求应符合相应法规、安全标准和其他有关规定。
3.2 感官要求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
3.3 污染物和真菌毒素限量3.3.1浓缩果蔬汁(浆)中铅的限量应符合GB 2762的规定。
其他浓缩液(汁、浆)中污染物限量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污染物限量3.3.2浓缩果蔬汁(浆)中展青霉素的限量应符合GB 2761中果蔬汁类的规定。
3.4 农药残留和兽药残留限量3.4.1农药残留量应符合GB 2763及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告。
3.4.2兽药残留量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告。
3.5 微生物限量微生物限量应符合表3的规定。
表3 微生物限量3.6 食品添加剂和营养强化剂3.6.1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GB 2760的规定。
3.6.2营养强化剂的使用应符合GB 14880的规定。
果蔬汁饮料加工技术
9、其他果蔬汁饮料
上述8类以外的果汁和蔬菜汁类饮料。
四、果蔬汁饮料的发展史
1、起源:十九世纪末,在美、德等国家 出现(巴氏杀菌技术逐步成熟)。
2、国际:日益成熟,著名企业及品牌众 多,进入中国的品牌有“大湖”、“明 朗”(美国拉什家族企业生产)等品牌。
2、破碎的程度
因原料品种而异。
3、破碎设备
挤压式破碎机(辊式破碎机) 锤式破碎机 盘击式破碎机
辊式破碎机
锤式破碎机
盘击粉碎机
4、破碎方式
(1)加热破碎
破碎前用热水(或蒸汽)对果蔬加热, 或破碎后立即适度加热。
作用
① 抑止酶活性;
② 软化果肉;
③ 降低汁液黏稠度。
最终缩短提取时间,提高出汁率。
物理法:浸泡、鼓风、摩擦、搅动、 喷淋、刷洗、振动等;
化学法:加清洗剂、表面活性剂等清 洗;
组合式洗涤(多种方法组合)。
组合式洗涤
步骤:一般包括流水输送、浸泡、刷洗 (带喷淋)、高压喷淋等4道工序:
(1)流水输送 采用流送槽,边输送边初步冲洗。
一般用于块茎蔬菜。 (2)浸泡 通过提升机提升至一个水槽,进行
(九)矿物质
果蔬中含有各种矿物质,以硫酸盐、 磷酸盐、碳酸盐或与有机物结合的的盐类 存在,对构成人体组织与调节生理机能起 重要作用。
(十)酶
1、酶的种类
(1)氧化酶类
多酚氧化酶(褐变)、VC氧化酶、过 氧化氢酶及过氧化物酶等;
(2)水解酶类:果胶分解酶(使果胶脱 甲酯而成为果胶酸)、淀粉酶、蛋白酶。
2、淀粉
淀粉一般含于未成熟果实中,不同果 蔬所含的数量差别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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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浓缩果蔬汁(浆)加工行业准入条件
为规范浓缩果蔬汁(浆)加工行业投资行为,防止盲目投资和低水平重复建设,引导生产企业合理布局,节约和有效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促进浓缩果蔬汁(浆)加工与原料生产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清洁生产法》、《国务院关于发布实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的决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要求,制定本准入条件。
本准入条件中浓缩果蔬汁(浆)包括如下类别水果、蔬菜的浓缩汁(浆):
大宗加工水果类:包括苹果、柑橘、梨等。
其他加工水果类:包括菠萝、荔枝、芒果等热带水果;草莓、蓝莓、树莓、黑加仑等小浆果;其他未列及的水果类。
大宗加工蔬菜类:包括番茄、胡萝卜、红薯等。
其他加工蔬菜类:包括芹菜、黄瓜、姜等。
浓缩果蔬汁(浆)是指采用物理方法从果蔬汁(浆)中除去一定比例的水分,加水复原后具有果蔬汁应有特征的制品。
果蔬原浆为果蔬经压榨或破碎后,不去除水分、不经过酶处理的含果肉的汁液。
一、企业布局、设立条件及规模
(一)企业布局
1.新建、改扩建加工企业(项目)选址
新建、改扩建浓缩果蔬汁(浆)加工企业(项目)选址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规划,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供应政策和土地使用标准,严格执行节能评估和审查及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鼓励企业通过兼并、重组等方式,合理整合生产资源。
2.新建加工企业(项目)的分布密度
新建浓缩果蔬汁(浆)加工企业(项目)的产能,应与周边已有同类浓缩果蔬汁(浆)加工企业(项目)之间的距离相适应。
原料处理能力≤40吨/小时的新建加工企业(项目),与相邻同类企业(项目)距离应在50公里以上;
原料处理能力>40吨/小时,且≤60吨/小时的新建加工企业(项目),与相邻同类企业(项目)距离应在80公里以上;
原料处理能力>60吨/小时的新建加工企业(项目),与相邻同类企业(项目)距离应在100公里以上。
(二)新建、改扩建加工企业(项目)生产规模
1.浓缩苹果汁
禁止新建、扩建加工企业(项目)。
允许现有企业采取措施改造升级。
2.大宗加工水果浓缩汁(包括浓缩梨汁、浓缩橙汁等,但不包括浓缩苹果汁)及大宗加工蔬菜浓缩汁(包括浓缩番茄汁、浓缩胡萝卜汁、浓缩红薯汁等)
生产线原料处理能力应≥10吨/小时(或浓缩总蒸发量≥8吨/小时)。
3.浓缩果蔬浆、果蔬原浆及其他加工果蔬浓缩汁
生产线原料处理能力应≥4吨/小时(或浓缩总蒸发量≥3吨/小时)。
(三)果蔬原料供应及品种要求
在上述限定范围内,企业原料总资源量应为设计原料处理能力的4倍以上,并由当地农业部门出具证明。
鼓励企业依靠科技进步和产业创新,加快品种结构调整。
鼓励提高加工浓缩苹果浊汁(加工过程未经酶处理)、浓缩橙汁和菠萝汁、荔枝汁、芒果汁等浓缩热带水果汁(浆)以及小品种浓缩果蔬汁(浆)的比例。
二、工艺与装备
(一)工艺和质量控制要求
生产企业应严格执行《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GB 14881)、《饮料通则》(GB 10789)、《食品工业用浓缩果蔬汁(浆)卫生标准》(GB 17325)、《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饮料制造取水定额》(QB/T 2931)、《饮料制造综合能耗限额》(QB/T 4069)、各种浓缩果蔬汁(浆)的产品标准等有关规定,所采用的工艺技术先进、合理,确保产品达到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要求。
(二)装备和技术要求
浓缩果蔬汁(浆)加工企业应拥有与生产浓缩果蔬汁(浆)相适应的技术文件和工艺文件,装备和技术要满足质量保证体系的要求。
应逐步淘汰自动化程度低、出汁率低、耗能高的浓缩汁生产装置。
鼓励采用先进工艺和设备,提高果汁出汁率,降低能耗。
1.检测设施和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