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验收检验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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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电梯验收标准

施工电梯验收标准

施工电梯验收标准施工电梯作为施工现场的重要设备之一,其安全性和可靠性对工程施工和人员安全都具有重要影响。

为了保障施工电梯的安全运行,必须对其进行严格的验收。

本文将就施工电梯验收标准进行详细介绍,以期为相关人员提供参考和指导。

一、验收前准备。

1. 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电梯竣工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验收检测,并出具验收报告。

2. 施工单位应当提供施工电梯的相关资料和技术文件,包括设计文件、制造文件、安装文件等。

3. 施工单位应当对施工电梯进行全面的自检,并做好验收前的清洁和整理工作。

二、验收内容。

1. 外观检查,验收人员应当对施工电梯的外观进行检查,包括钢结构、门轮、门锁、门扇、井道等部位是否完好,是否有明显的损坏或变形。

2. 电气系统检查,验收人员应当对施工电梯的电气系统进行检查,包括电机、控制柜、电缆、限位开关、门锁回路等部分是否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3. 传动系统检查,验收人员应当对施工电梯的传动系统进行检查,包括主机、制动器、导轨、平衡重等部分是否运行正常、无异常声音或震动。

4. 安全装置检查,验收人员应当对施工电梯的安全装置进行检查,包括上、下行超速保护装置、紧急制动装置、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等是否灵敏可靠。

5. 试验运行,验收人员应当对施工电梯进行试验运行,包括载荷试验、速度试验、平层试验等,以验证其性能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三、验收标准。

1. 外观检查,施工电梯的外观应当整洁无损坏,各部位连接紧固可靠,无明显的变形或破损。

2. 电气系统检查,施工电梯的电气系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和设计要求,电气设备应当运行正常、无异常现象。

3. 传动系统检查,施工电梯的传动系统应当运行平稳、无异常声音或震动,各部件应当连接紧固可靠。

4. 安全装置检查,施工电梯的安全装置应当灵敏可靠,能够在发生意外情况时及时起到保护作用。

5. 试验运行,施工电梯的试验运行应当符合设计要求,各项性能指标应当稳定可靠。

四、验收结果处理。

电梯维保质量验收规范

电梯维保质量验收规范

苏奥电梯有限公司质量安全管理体系文件
SA/Z04-QW 33
电梯维保质量验收规范
(A/0 版)
2010年8月25日发布2010 年9月25日实施苏奥电梯有限公司发布
电梯维保质量验收规范
文件编号:SA/Z04-QW 33
编制:
审核:
批准:
发放编号: 受控状态:
发布日期:2010年8月25日实施日期:2010年9月25日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规范规定了电梯维修、保养的检验要求。

本规范适用于本公司维修、保养的电梯速度W 2.5m/s的乘客电梯、病床电梯、载货电梯,不适用于杂物电梯。

2、检验依据
电梯监督检验规程
GB10060-1993 《电梯安装验收规范》
GB7588-2003 《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3、适用范围
在用电梯的定期检验
4、主要检验仪器设备万用表、转速表及限速器测试设备,磁力线锤、塞尺、卷尺、游标卡
尺、弹
簧测力计。

5、检验项目(* 为重要项)
6、判定条件
1)重要项目全部合格,一般项目不合格不超过6项(含6项)且满足本条第 2 条要求时,可以判定为“合格” 。

2)对上项条件中不合格但末超过允许项数的一般项目,技质部应当出具整改通知单,提出整改要求。

只有在整改完成并经检验人员确认合格后,或者在使用单位已经采取了相应的安全措施,并在整改情况报告上签署了同意监护使用的意见后,方可判定为“合格” 。

3)凡不合格项超过规定条件的,均判定为“不合格”。

对判定为不合格的电梯,并由维保小组修理后申请复检。

电梯检验规程

电梯检验规程

附件:电梯监督检验规程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电梯监督检验工作的管理,规范电梯验收检验和定期检验的行为,提高监督检验工作质量,根据《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机构(以下简称检验机构)开展电梯的验收检验和定期检验,必须遵守本规程规定的检验内容与检验方法。

本规程不适用于液压电梯、防爆电梯、杂物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验收检验和定期检验。

这些设备的监督检验规程另行制定。

第三条安装、大修或改造后拟投入使用的电梯,应当按照本规程对验收检验规定的内容进行检验;在用电梯应当按照本规程对定期检验规定的内容,每年进行一次检验。

遇可能影响其安全技术性能的自然灾害或者发生设备事故后的电梯,以及停止使用一年以上再次使用的电梯,进行设备大修后,应当按照验收检验的要求进行检验。

第四条本规程的技术指标和要求主要引用了《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7588─1995)和《电梯安装验收规范》(GB10060─1993)等国家标准的规定。

如上述相关标准被修订,应以最新标准为准。

第五条检验机构应当根据本规程制定包括检验程序和检验流程图在内的检验实施细则,并对检验过程实施严格控制。

如发现异常或特殊情况,经请示检验机构认可,检验人员可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增加检验项目。

对于不具备现场检验条件的电梯,以及继续检验可能造成安全和健康损害时,检验人员可以终止检验。

第六条检验机构应当在安装、大修或改造等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进行验收检验。

施工单位自检的内容、要求、方法及自检报告应当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要求。

第七条从事电梯验收检验、定期检验的单位,至少应当配备附录1所列的检测检验的仪器设备、计量器具和相应的检测工具,其精度应当满足附录1中提出的要求,属于法定计量检定范畴的,必须经检定合格,且在有效期内。

第八条实施现场检验时应具备下列检验条件:1.机房空气温度应保持在5~40℃之间,湿度应保持在电梯及检验所允许的范围内;2.电网输入电压应正常,电压波动应在额定电压值±7%的范围内;3.环境空气中不应含有腐蚀性和易燃性气体及导电尘埃,特种电梯工作环境中腐蚀性和易燃性气体及导电尘埃不应超过该电梯额定指标;4.检验现场(主要指机房、轿顶、底坑)应清洁,不应有与电梯工作无关的物品和设备,相关现场应放置表明正在进行检验的警示牌。

电梯安装与修理:杂物电梯检验规程和验收标准

电梯安装与修理:杂物电梯检验规程和验收标准

电梯安装与修理:杂物电梯检验规程和验收标准1. 引言本文档旨在为电梯安装和修理过程中的杂物电梯提供检验规程和验收标准。

杂物电梯是指用于运输杂物、货物或其他非人员的特殊类型电梯。

2. 检验规程2.1 安全性检验- 检查电梯的结构和构件是否牢固,无明显的破损或松动。

- 检查电梯的承载能力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是否能安全承载预定的杂物负荷。

- 检查电梯的运行速度是否符合规定,是否能够平稳运行。

- 检查电梯的紧急制动系统是否正常工作,能否在紧急情况下迅速停止电梯运行。

- 检查电梯的应急救援设备是否齐全,如灯光、通讯设备等。

2.2 电气安全检验- 检查电梯的电气系统是否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是否安全可靠。

- 检查电梯的电气设备是否正常工作,如照明、控制系统、报警设备等。

- 检查电梯的接地和绝缘性能是否良好,是否存在漏电等安全隐患。

2.3 使用性检验- 检查电梯的操作控制装置是否灵敏可靠,是否易于操作。

- 检查电梯的运行指示装置是否准确清晰,能否提供正确的运行信息。

- 检查电梯的门操作装置是否正常工作,门是否能够平稳打开和关闭。

- 检查电梯进出口的通道是否畅通无阻,是否能够方便地装卸杂物。

3. 验收标准3.1 安全性验收标准- 电梯的结构和构件应当完好无损,无明显的破损或松动。

- 电梯的承载能力应当符合设计要求,能够安全承载预定的杂物负荷。

- 电梯的运行速度应当符合规定,能够平稳运行。

- 电梯的紧急制动系统应当正常工作,能够在紧急情况下迅速停止电梯运行。

- 电梯的应急救援设备应当齐全,如灯光、通讯设备等。

3.2 电气安全验收标准- 电梯的电气系统应当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安全可靠。

- 电梯的电气设备应当正常工作,如照明、控制系统、报警设备等。

- 电梯的接地和绝缘性能应当良好,不存在漏电等安全隐患。

3.3 使用性验收标准- 电梯的操作控制装置应当灵敏可靠,易于操作。

- 电梯的运行指示装置应当准确清晰,能够提供正确的运行信息。

电梯安装监督检验及定期检验规程

电梯安装监督检验及定期检验规程

电梯安装监督检验及定期检验规程电梯安装监督检验及定期检验规程(2004年7月30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电梯监督检验工作的管理,规范电梯安装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的行为,提高监督检验工作质量,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相关法规,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检测机构(以下简称检验机构)开展电梯的安装监督检验及定期检验,应遵守本规程规定的检验内容、要求与方法。

如采用与本规程不一致的检验方法,须经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同意。

本规程不适用于液压电梯、防爆电梯、杂物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安装监督检验及定期检验。

第三条安装后拟投入使用的电梯,应当按照本规程对安装监督检验规定的内容和要求进行检验;对在用电梯进行一般项目改造和重大维修(以下简称大修)后拟投入使用的电梯,应当在本规程对定期检验规定的内容和要求的基础上,另外增加已改造和大修项目的检验,改造和大修项目的检验应视其具体情况,按本规程按安装监督检验或原规程验收检验规定的有关内容和要求进行;当改造项目是提高电梯额定速度、增加额定载荷、增加轿厢重量、改变驱动方式时应按照本规程安装监督检验规定的内容和要求进行检验;在用电梯应当按照本规程定期检验的内容和要求,每年进行一次检验。

因发生自然灾害或设备事故可能影响电梯的安全技术性能时,经大修后,应当按照本规程安装监督检验的要求进行检验。

第四条对本规程实施之前即已在用的电梯的定期检验,仍按原《电梯监督检验规程》(国质检锅[2002]1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对本规程实施之前即已在用的电梯,经大修后的检验,可按本规程第三条的相关规定执行,但对大修项目所涉及的零部件,可仍按原电梯配置的要求进行检验;对旧电梯改造后的检验,按本规程第三条的有关要求进行检验。

电梯改造与大修界限的划分,应符合《机电类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规则》(国质检锅[2003]251号)附件5的规定。

第五条本规程的技术指标和要求主要引用了《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7588─2003)等相关国家标准的规定。

电梯监督检验规程完整

电梯监督检验规程完整

电梯监督检验规程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电梯监督检验工作的管理,规电梯验收检验和定期检验的行为,提高监督检验工作质量,根据《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机构(以下简称检验机构)开展电梯的验收和定期检验,必须遵守本规程规定的检验容与检验方法。

本规程不适用于液压电梯、防爆电梯、杂物电梯、自动扶梯和自行人行道的验收检验和定期检验。

这些设备的监督检验规程另行制定。

第三条安装、大修或改造后拟投入使用的电梯,应当按照本规程对验收检验规定的容进行检验;在用电梯应当按照本规程对定期检验规定的容,每年进行一次检验。

遇可能影响其安全技术性的自然灾害或者发生设备事故后的电梯,以及停止使用一年以上再次使用的电梯,进行设备大修后,应当按照验收检验的要求进行检验。

第四条本规程的技术指标和要求主要引用了《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GB7588—1995)和《电梯安装验收规》(GB10060—1993)等国家标准的规定。

如上述相关标准被修订,应以最新标准为准。

第五条检验机构应当根据本规程制定包括检验程序和检验流程图在的检验实施细则,并对检验过程实施严格控制。

如发现异常或特殊情况,经请示检验机构认可,检验人员可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增加检验项目。

对于不具备现场检验条件的电梯,以及继续检验可能造成安全和健康损害时,检验人员可以终止检验。

第六条检验机构应当在安装、大修或改造等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进行验收检验。

施工单位自检的容、要求、方法及自检报告应当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要求。

第七条从事电梯验收检验、定期检验的单位,至少应当配备附录1所列的检测检验的仪器设备、计量器具和相应的检测工具,其精度应当满足附录1中提出的要求,属于法定计量检定畴的,必须经检定合格,且在有效期。

第八条实施现场检验时应具备下列检验条件:1.机房空气温度应保持在5——40℃这间,湿度应保持在电梯及检验所允许的围;2.电网输入电压应正常,电压波动应在额定电压值±7%的围;3.环境空气中不应含有腐蚀性和易燃性气体及导电尘埃,特种电梯工作环境中腐蚀性和易燃性气体及导电尘埃不应超过该电梯额定指标;4.检验现场(主要指机房、轿顶、底坑)应清洁,不应有与电梯工作无关的物品和设备,相关现场应放置表明正在进行检验的警示牌。

电梯检验规程

电梯检验规程

电梯检验规程(总6页) -CAL-FENGHAI.-(YICAI)-Company One1-CAL-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请直接删除本规程适用于本公司电梯安装内部竣工检验、修理完工检验、保养年度检验和其它情形的检验。

2、目的和原则质量检验合格的电梯、自动扶梯必须达到技术标准、图样及技术文件的允许范围和产品买卖合同中的要求,保证产品应有的性能,满足用户需求。

检验中的让步、返工必须符合产品适用性要求,遵守一切为用户着想的原则,维护公司产品质量信誉。

3、检验依据电梯安装验收规范 GB10060-93电梯安装验收和维护质量检查规范4、安装质量检验程序凡是公司签订安装合同,在电梯安装完毕后,均必须经公司检验员检验合格。

报验安装班组根据电梯安装进度向施工科提出电梯预报验,施工科汇总后向工程管理科提出报验。

A 安装班组报检验时要准备"电梯安装检验报告"(借用表QG/及"自动扶梯安装检验报告"(借用表QG/,“电梯安装过程检测记录”。

B若安装班组因故不能按期前往检验,则须提前一天通知公司电梯检验人员,并确定延后检验的日期。

若检验人员因故不能按期前往检验,则须提前一天通知安装班组长,并确定延后检验的日期。

报验必备条件安装班组现场准备工作按产品买卖合同、安装合同及相应技术标准、图样、技术文件要求完成电梯安装、调试,运行正常,电梯须完好。

按"电梯安装检验报告"(借用表QG/及"自动扶梯安装检验报告"(借用表QG/的要求做好自验工作。

如实填写自验实测数据及结论(结论用文字表达,不得用符号)。

清除施工现场杂物,做好电梯设备清洁保养工作。

将检验日期报告用户负责人,并要求用户保证检验期间正常供电,并安排好协助检验的人员。

检验准备工作安排检验任务工程管理科接到报验任务单后,编制检验计划,安排公司检验人员依据安装班组预定的检验时间,遵循顺路节约,提高检验工作效率的原则,合理安排检验路线和任务。

电梯验收检验规程要点

电梯验收检验规程要点
断电检查轿厢移动装置的功能。如 采用手动移动装置,先安装好盘车手 轮,并由一人握紧。另一人用松闸扳手 将制动器打开后,盘动手轮检查轿厢移 动状况,验证移动装置功能。如采用电 动紧急操作装置,应试验其功能。
2.9.2机房内应贴有发生困人故障时,救援步骤、方法和 轿厢移动装置使用的详细说明。
外观检查。
2.9.3松闸扳手应漆成红色,盘车轮应涂成黄色,可拆卸 的盘车手轮应放置在机房内容易接近的明显部位。在电动
机或盘车轮上应有与轿厢升降方向相对应的标志。
外观检查。
检验
项目
项目
编号
检验内容与要求
检验方法
2.
机 房
2.10
限 速 器
2.10.1*标牌应标明限速器及电气保护开关工作速度、动作
速度、制造单位等内容。限速器选用应与电梯运行速度相 匹配,符合GB7588—1995(《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下同)中9.9.1条的规定。
查阅资料。
1.3*
改造单位除提供1.2项要求的内容外,还应提供改造 部分的清单、主要部件合格证、型式试验报告副本等资料, 必要时还应提供图样和计算资料。
查阅资料。
1.4*
使用单位应建立设备档案 (内容包括制造和安装单位 验收时提供的资料,维修、保养记录、故障记录等),并
建立电梯运行管理规章制度(如故障状态救援操作规程, 电梯钥匙使用保管制度等)。
电梯验收检验必备检测检验仪器设备表
仪器设备或计量器具
精度要求
(1)万用表
(2)钳型电流表
(3)接地电阻测量仪
(4)绝缘电阻仪
(5)转速表及限速器测试设备
(6)钢丝绳探伤仪
(7)导轨垂直度测量仪
(8)加、减速度测量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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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验收检验必备检测检验仪器设备表
电梯验收检验容要求与方法
注:带“”为重要项。

电梯验收检验报告
注册代码
使用单位
检验机构
检验日期
参照国家质检总局颁布相关标准制定
电梯验收检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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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审核:检验:
共4页第2页
共4页第2页
注:*项为重要项目;★项为用户选择项.
电梯定期检验报告
注册代码
使用单位
检验机构百斯特电梯服务中心
检验日期
参照国家质检总局颁布相关标准制定
电梯定期检验报告
共4页第1页
批准:审核:检验:
共3页第2页
. . . .
共3页第3页
注:※项为重要项目。

. .word.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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