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毕业生入伍服义务兵役优惠政策

合集下载

大学生入伍服义务兵役优惠政策解读

大学生入伍服义务兵役优惠政策解读

大学生入伍服义务兵役优惠政策解读近几年来,国家深化征兵对象主体调整,推动征集对象主体向各级各类院校应届毕业生转变,先后出台了一系列鼓励大学生入伍的优惠政策规定。

大学生入伍除了享有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审、优先审批定兵、优先安排使用这四个“优先”外,还享有下列优惠政策:一是学费减免资助。

总参谋部和国家财政部、教育部近年来陆续出台了关于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等学校毕业生和在校生的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办法。

国家对服义务兵役的大学应届毕业生和在校生,按照每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的标准,予以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2013年国家进一步简化了学费补偿代偿程序,缩短了申领兑现周期,实行“当年先行拨付,次年据实结算”,由学校先行垫付,并将往届毕业生纳入了补偿范围。

同时,大学在校生和刚被高校录取的高中毕业生在批准入伍后可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出现役复学后享受国家学费资助政策,每年最高6000元的标准。

二是就地享受优待。

2013年国家为方便大学生应征,规定大学应届毕业生和在校生既可以在户籍所在地报名应征,也可以在学校所在地报名应征。

根据《民政部、总参谋部关于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高校在校生优待问题的通知》(民发〔2012〕193号)和《四川省民政厅、四川省军区司令部关于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高校在校生优待问题的通知》(川民发〔2013〕17号)等有关规定,高校在校生在学校所在地应征入伍的,由学校所在地的县(市、区)人民政府发给家庭优待金,其家庭享受军属待遇,由入学前户籍地人民政府按规定给予其他方面的优待。

三是部队选拔培养。

大学生士兵在选取士官、考军校、安排到技术岗位等方面优先;具有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的高校毕业生士兵,表现优秀、符合有关规定的可以直接选拔为军官。

根据总参、总政、总后《从大学毕业生士兵中选拔军官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取得全日制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入伍后现实表现好,年龄不超过26周岁(其中三本毕业的还应担任班长或副班长,或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或被评为军事训练标兵),入伍一年半以上且在推荐的旅(团)级单位工作半年以上,可以按程序提拔为干部。

大学生当兵2023年政策大学生当兵政策待遇(通用3篇)

大学生当兵2023年政策大学生当兵政策待遇(通用3篇)

大学生当兵2023年政策,很多同学们都想要成为一名军人,尤其是当代大学生,我国对于当代大学生当兵是有优惠政策的,不少大学生在校期间会参军入伍,今天,这里山草香为大家分享了3篇大学生当兵2023年政策大学生当兵政策待遇,希望在大学生当兵2023年政策的写作这方面对您有一定的启发与帮助。

2023年大学生入伍享受哪些优惠政策篇一一、大学生参军优惠政策一:享受学费减免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学生,入伍时在享受普通义务兵待遇的基础上,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校就读的学生(含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国家实行学费减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二、大学生参军优惠政策二:考研加分应届毕业生、普通高校在校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伍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校生(含新生)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四、大学生参军优惠政策四: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每年安排一定数量专项计划,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专项计划在全国研究生招生总规模内单列下达。

五、大学生参军优惠政策五:专升本实行招生计划单列高职(专科)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高职学业后参加普通本科专升本考试,实行计划单列,全国录取比例30%。

荣立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可免试参加选拔。

六、大学生参军优惠政策六:专科生福利多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入伍经历可作为毕业实习经历;具有高职(专科)学历的毕业生,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后,免试入读普通本科。

七、大学生参军优惠政策七:退役后复学可转专业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复学,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

2023最新参军优惠政策一览

2023最新参军优惠政策一览

2023最新参军优惠政策一览2023最新参军优惠政策一、应征期间待遇1.享受“四优先”即: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考、优先审批定兵、优先安排去向的“四优先”,随到随检、不单科淘汰、合格的全部定兵。

安排服役方向时优先参考本人意愿。

2.享受“免毕业实习”当年上半年批准入伍的高职(专科)生,仅需再完成毕业实习(顶岗实习)即能够毕业的,入伍后毕业实习(顶岗实习)在部队完成,经兵役机关鉴定合格,出具《入伍实习鉴定表》,由所在学校审定达到毕业条件的,颁发毕业证书,享受入伍有关优惠政策。

服役期间待遇01可直接提干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且取得相应学位的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6周岁,符合相关条件的可以提干。

02可以报考军校全日制大专毕业生,参加全军统一组织的本科层次招生考试,录入有关军队院校培训,毕业合格的列入年度生长干部学院分配计划。

03可以保送入学担任班长1年以上的党员,连续2年立三等功或1次二等功以上,且被战区级单位评为先进个人或军级单位先进典型或获得军队科技进步四等奖以上奖励的,可保送进入军队院校,毕业后担任军官。

04优先选取士官大学毕业生可优先选取士官,套改士官时,全日制大专毕业生可以直接转改中士第一年,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可以直接转改为中士第二年。

下士每月工资5600元起,中士每月工资7000元起。

05享受学费补偿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不超过12000元。

06提高优待标准本科毕业生、大专毕业生应征入伍的,其家庭优待金在应当享受的标准基础上,每年分别增发30%、20%。

07可以学习专业技能在部队每年会定期组织汽车驾驶、车辆维修、卫生、烹饪、通信等各类专业技术培训,取得的专业证书在地方可以通用。

08享受免费景区门票服役期间凭本人有效证件参观游览公园、科技馆、博物馆、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等旅游景点免收门票。

09享受免费医疗保障服现役期间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享受部队体系医院免费医疗保障,军士父母和配偶父母享受优惠医疗服务。

大学生参军优惠政策

大学生参军优惠政策

大学生参军优惠政策大学生参军优惠政策是指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除享有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审、优先审批定兵、优先安排使用“四个优先”政策,家庭按规定享受军属待遇外,还享受优先选拔使用、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退役后考学升学优惠、就业服务等政策。

大学生应征参军享有“四个优先”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应征入伍时享有“四个优先”一是优先报名应征。

二是优先体检政审。

三是优先审批定兵。

四是优先安排使用。

大学生参军入伍四大优惠政策国防部征兵办:2013年大学生参军入伍四大优惠政策大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除享有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审、优先审批定兵等优先政策外,还享有下列优惠政策:(一)优先选拔使用。

同等条件下,大学生士兵在选取士官、考军校、安排到技术岗位等方面优先;具有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的高校毕业生士兵,表现优秀、符合有关规定的可以直接选拔为军官。

根据总参、总政、总后《从大学毕业生士兵中选拔军官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取得全日制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入伍后现实表现好,年龄不超过26周岁(其中三本毕业的还应担任班长或副班长,或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或被评为军事训练标兵),入伍一年半以上且在推荐的旅(团)级单位工作半年以上,可以按程序提拔为干部。

全日制专科学历的毕业生士兵,可以参加全军统一组织的本科层次招生考试,录入有关军队院校培训,学制2年。

大学毕业生士兵参加优秀士兵保送入学对象选拔的,年龄放宽1岁,同等条件下优先列为推荐对象,按照有关规定保送入军队院校培训,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安排6个月任职培训,具有专科学历的,安排2年本科层次学历培训。

(二)学费补偿代偿。

国家对服义务兵役的大学应届毕业生和在校生,按照每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的标准,予以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今年国家进一步简化了学费补偿代偿程序,缩短了申领兑现周期,实行“当年先行拨付,次年据实结算”,由学校先行垫付,并将往届毕业生纳入补偿范围。

大学生应征入伍优待和安置政策

大学生应征入伍优待和安置政策

大学生应征入伍优待和安置政策一、国家给予现役、退役军人的相关优待和安置政策(以下规定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十章现役军人的优待和退出现役的安置第五十一条现役军人,革命残废军人,退出现役的军人,革命烈士家属,牺牲、病故军人家属,现役军人家属,应当受到社会的尊重,受到国家和人民群众的优待。

第五十二条革命残废军人乘坐火车、轮船、飞机、长途汽车,优先购票,并按照规定享受减价优待。

义务兵从部队发出的平信,免费邮递。

第五十三条现役军人参战或者因公负伤致残的,由部队评定残废等级,发给革命残废军人抚恤证。

退出现役的特等、一等革命残废军人,由国家供养终身。

二等、三等革命残废军人,家居城镇的,由本人所在地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安排力所能及的工作;家居农村的,其所在地区有条件的,可以在企业事业单位安排适当工作,不能安排的,按照规定增发残废抚恤金,保障他们的生活。

第五十四条义务兵服现役期间,其家属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优待,优待的标准不低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第五十五条现役军人牺牲、病故,由国家发给其家属一次抚恤金。

其家属无劳动能力或者无固定收入不能维持生活的,再由国家定期发给抚恤金。

第五十六条义务兵退出现役后,按照从哪里来、回哪里去的原则,由原征集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接收安置:(一)家居农村的义务兵退出现役后,由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妥善安排他们的生产和生活。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在农村招收员工时,在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录用退伍军人。

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的,按照本条第(二)项规定安排工作。

(二)家居城镇的义务兵退出现役后,由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安排工作,也可以由上一级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在本地区内统筹安排。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不分所有制性质和组织形式,都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置退伍军人的义务。

入伍前是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职工的,允许复工、复职。

大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政策总结

大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政策总结

大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政策一、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基本要求1.国家鼓励大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这里的“大学生”如何界定?答: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和独立学院,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全日制普通本科、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已被普通高校录取但未报到入学的学生。

征集的大学生以男性为主,女性大学生征集根据军队需要确定。

2.国家宪法和法律对公民应征入伍是如何规定的?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每一个公民的神圣职责。

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光荣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分民族、种族、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和教育程度,都有义务依照本法的规定服兵役。

3.公民应征入伍需要符合哪些政治条件?答:征集服现役的公民必须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军队,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决心为抵抗侵略、保卫祖国、保卫人民的和平劳动而英勇奋斗。

征兵政治审查的内容包括:应征公民的年龄、户籍、职业、政治面貌、宗教信仰、文化程度、现实表现以及家庭主要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成员的政治情况等。

4.公民应征入伍需要满足哪些基本身体条件?答:公民应征入伍要符合国防部颁布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

其中,有几项基本条件:身高:男性162cm以上,女性160cm以上。

体重:男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女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1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标准体重=(身高-110)kg。

视力:大学生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

屈光不正,准分子激光手术后半年以上,无并发症,视力达到相应标准的,合格。

内科:乙型肝炎表面抗原呈阴性,等等。

5.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大学生的年龄是如何规定的?答:男性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为2013年年满18至22周岁(1991年1月1日至l995年12月31日间出生),高职(专科)毕业生可放宽到23周岁(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放宽到24周岁(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大学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优惠政策

大学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优惠政策

报名信息
(1)网上报名预征:有应征意向的高校毕业生可在征兵开始之前登录“全国征兵网”进行报名,填写、打印 《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和《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以下分别简称 《登记表》、《申请表》),交所在高校征兵工作管理部门。
(2)初审、初检:毕业生离校前,在高校参加身体初检、政治初审,符合条件者确定为预征对象,高校协助 兵役机关将《登记表》和《申请表》审核盖章发给毕业生本人,并完成网上信息确认。初审、初检工作最晚在7月 15日前完成。
(4)优先安排使用。在安排兵员去向时,根据高校毕业生的学历、专业和个人特长,优先安排到军兵种或专 业技术要求高的部队服役;部队对征集入伍的高校毕业生,优先安排到适合的岗位,充分发挥其专长。
退役待遇
(1)高职(专科)学生入伍经历可作为毕业实习经历。
(2)退役大学生士兵入学或复学后免修军事技能训练,直接获得学分。
士官与义务兵的区别
我军现役士兵按兵役性质分为义务兵役制士兵和志愿兵役制士兵。义务兵役制士兵称为义务兵,志愿兵役制 士兵称为士官。士官属于士兵军衔序列,但不同于义务兵役制士兵,是士兵中的骨干。义务兵实行供给制,发给 津贴,士官实行工资制和定期增资制度。
感谢观看
(2)优先体检政考。体检由县级兵役机关直接办理。夏秋季征兵体检前,县级兵役机关通知其体检时间、地 点、注意事项等。确定为预征对象的高校毕业生,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在学校参加体检的,本人持《应届毕业生预 征对象登记表》,可在征兵体检时间内报名直接参加体检。
(3)优先审批定兵。审批定兵时,应当优先批准体检政审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入伍。高职(专科)以上文化程 度的合格青年未被批准入伍前,不得批准高中文化程度的青年入伍。
(5)在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应征入伍的,高校应届毕业生7月30日前将户籍迁回入学前户籍地,持《登记表》 和《申请表》到当地县级兵役机关参加实地应征,经体格检查、政治审查合格的,9月初由当地县(市、区)人民 政府征兵办公室办理批准入伍手续。

大学生参军入伍的支持政策概要

大学生参军入伍的支持政策概要

大学生参军入伍的支持政策一、国防生《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建立依托普通高等教育培养军队干部制度的决定》(国发[2000]9号中指出,国防生毕业后,享受同年毕业军校学员同等待遇。

国防生毕业入伍后职级待遇:本科毕业生,见习期满定中尉副连职(专业技术十三级);硕士毕业生,定上尉正连职(专业技术十二级);博士毕业生,定少校正营职(专业技术十级)。

更多的政策可以查询中国国防生网。

二、接收高校毕业生参军入伍从应届大学毕业生中考核选拔军官会根据岗位需要和地方大学生所学专业及特长,兼顾本人意愿,合理确定工作岗位。

在确定岗位时,要与军队院校毕业学员统一衡量配备,实现优势互补。

大学生入伍后,根据2006年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总装备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接收和培养地方大学生干部工作的意见》中规定,地方大学生到部队后,要集中组织入伍训练,打牢他们的军政素质基础;然后根据他们拟任岗位,安排他们入相关军队院校进行任职培训;在院校任职培训结束后,对补充到指挥岗位的,由军或师(旅)级单位针对本单位工作特点,集中组织岗前适应性训练,强化岗位任职能力。

部队建立了地方大学生干部当兵锻炼和帮带制度,指定经验丰富、责任心强的干部与地方大学生干部结成帮带对子,传授带兵经验和工作方法;同时有计划地安排地方大学生干部到新装备部队、驻艰苦地区部队代职并实行交叉任职、岗位轮换制度,以丰富他们的工作经历,提高其复合素质。

地方大学生干部在首次评授军衔、评任专业技术职务、确定专业技术等级以及住房分配等方面,与同期入军队院校学习的毕业学员同等对待。

地方大学生干部首次确定的职务或专业技术等级、军衔文职级,从入伍之日起算。

一般情况下,本科生入伍后定为副连职二档、中尉军(警)衔;硕士研究生入伍后定为正连职三档、上尉军(警)衔;博士研究生入伍后定为正营职三档、少校军(警)衔。

三、在校大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关于在校大学生应征入伍的相关政策,全国各地略有不同,但基本的支持政策包含如下方面:1、关于安排学业和复学的政策:入伍前学校可根据学生平时学习情况,直接确定成绩和学分,并保留学籍至退伍后一年内;入伍后经本人所在部队批准,可参加原学校组织的函授考试,考试成绩合格或修满规定学分的,应准予毕业,发给毕业证书;退伍后本人愿意复学的,原学校应准予复学;复学后对专升本,本科考研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在部队获团嘉奖以上奖励的,原是专科专业的可以免试转入本校同专业或相近专业的本科学习;荣立二等功以上奖励的,所学本科专业毕业后,可免试保送所学专业研究生。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附件3
高校毕业生入伍服义务兵役优惠政策
一、优先报名应征。

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持《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在征兵报名期间直接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地的县级征兵办公室报名应征。

已将户口迁到学校办理集体户口的应届毕业生,应将户口迁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后进行报名。

二、优先体检政审。

县级征兵办公室优先安排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上站体检和政治审查。

外地就读的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到户籍所在地报名的,本人持《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可在征兵体检时间内前去报名,县级征兵办公室安排其上站体检。

三、优先审批定兵。

体检政审合格的高校应届生预征对象,享有优先审批定兵的优惠政策。

县级征兵办公室审批定兵时,优先批准学历高的青年、优先批准应届毕业生入伍。

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合格人数较多,征集指标无法满足的地区,优先批准学历高的预征对象入伍。

四、优先安排使用。

县级征兵办公室分配新兵去向时,优先考虑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的学历、专业、个人特长和本人意愿,优先安排到军兵种或专业技术要求高的部队服役;部队对征集入伍的应届毕业生,优先考虑按其学历和专业水平安排到适合岗位,发挥其专长。

同等条件下,高校毕业生士兵在选取士官、考军校、安排到技术岗位等方面优先;具有普通本科学历、取得相应学位的高校毕业生士兵,表现优秀、符合总部有关规定的可按计划直接选拔为基层干部。

五、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入伍服义务兵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义务兵及家
属优待政策外,还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1、由政府补偿相应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

2、对符合选取士官条件的士兵,同等条件下具有全日制大专毕业生以上学历的优先选取;相同专业岗位的士兵,在任职能力相当的情况下,优先选取高学历士兵。

3、对通过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并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本科第一批、第二批统一录取且取得全日制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的毕业生士兵,以及通过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培养单位研究生招生统一考试,取得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学位的毕业生士兵,表现优秀的可选拔为提干对象。

4、退役后(下同)参加政法院校为基层公检法定向岗位招生考试时,优先录取。

5、高职(高专)学历的,免试入读成人本科;经过一定考核(计划单列、专升本考试、单独录取),30%比例入读普通本科。

6、三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后免试推荐入读硕士研究生。

7、退出现役当年的12月1日起,至次年12月31日止,可参照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凭用人单位录(聘)用手续,向原就读高校再次申请办理就业报到证。

8、退役后参加户籍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原毕业高校就业招聘会,给予重点推荐、就业指导等就业服务,帮助顺利就业。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