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兵役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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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兵役制度

中国的兵役制度

中国的兵役制度兵役制度是国家关于公民参加军队和其他武装组织、承担军事任务或在军队外接受军事训练的一项重要的军事制度。

它随着国家的出现而产生,又随着国家的经济情况、政治制度和军事需要而变化。

兵役制度的种类很多,就其性质而言,基本上分为两种:一种是义务兵役制,又称征兵制。

这种制度是国家利用法律形式规定公民在一定的年龄内必须服一定期限的兵役,带有强制性。

另一种是志愿兵役制,又称慕兵制。

这种制度是公民凭自愿应招到军队服兵役,并与军方签定服役合同。

惩戒机关为地、市、州以上的各级司法行政机关。

地、市、州以上的司法行政机关设立律师惩戒委员会,具体负责惩戒工作。

惩戒委员会由执业律师、律师协会和司法行政机关的人员组成。

中国人民解放军自1927年建立以来实行的兵役制度,大体经历了以下几个发展阶段:孙科为何平白无故迁怒胡汉民呢?原来,孙科和代行大元帅职权的胡汉民早因意见不一,产生矛盾,以致颇受委屈的胡汉民曾向孙中山提出辞呈。

当时,孙中山正在前线督战,他深知儿子年少气盛,容易得罪人,立即写信力劝他以大局为重,同舟共济。

认真钻研新课程教学目标和要求,认真备好每节课,明确重点、难点,在传授知识的基础上,进行思想教育和能力培养。

从建军之日起到建国初期的1955年,一直实行的是志愿兵役制。

自愿参军的人员,长期地在军队服务。

从1955年开始实行义务兵役制。

1955年7月30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中国第一部兵役法,中国人民解放军开始实行义务兵役制。

这一时期,除个别单位保留了极少数的志愿兵役制士兵外,全军基本实行清一色的义务兵役制。

兵役法规定的义务兵服役年限为:陆军3年,空军4年,海军5年。

1965年经第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决定,改为陆军4年,空军5年,海军6年。

1967年,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中央文革小组决定改为陆军2年,空军3年,海军4年。

从1978年起实行义务兵与志愿兵相结合的制度。

1978年3月7日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讨论批准了《关于兵役制问题的决定》。

兵役解读

兵役解读

保卫祖国依法服兵役(二)保卫祖国依法服兵役教学设计(二)教学目标知识与技能知道我国实行义务兵与志愿兵、民兵与预备役相结合的兵役制度,通过学习,在学生中可以开展拥军优属等活动,从而增强学生的社会实践能力。

过程与方法通过大量我国历史与现代的资料,以楷体小字形式帮助学生理解“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公民的神圣职责”、“两个结合”的兵役制度和“依法服兵役是公民的光荣义务”三部分的内容。

情感、态度与价值观通过学习,使学生对“保卫祖国依法服兵役”这一公民的神圣职责有更深刻地认识与理解,这有助于提高学生在和平时代保卫国家安全的思想觉悟,从而培养学生具有高尚的爱国情操与保卫祖国的崇高责任感。

教学重点依法服兵役是公民的光荣义务。

教学难点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公民的神圣职责;依法服兵役是公民的光荣义务。

教学过程导入新课同学们看一下教材第98页“阅读与思考”的内容并思考两个问题:①为什么“中国小姐”会得到外国记者的称赞?②我们应该向“中国小姐”学习什么呢?(学生回答)教师总结:我们公民都有自觉履行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最直接、最离不开的就是我们的人民军队。

因此,我们每个公民都要履行的—项义务就是服兵役。

三、保卫祖国,依法服兵役(板书)讲授新课让我们先看我国两次阅兵的资料。

投影:1949年1999年历史背景此次阅兵是中国人民获得解放以后的第一次军事盛典。

此次阅兵是庆祝新中国华诞50年之际,全面改革和现代化建设取得辉煌成就的形势下举行的。

具体情况此次受阅部队按海陆空三军的序列编组。

受阅部队共1.64万余人。

武器装备大都是我军在各个战场上缴获来的美国或日本货。

此次受阅部队由陆海空、武警、预备役部队和民兵组成的徒步方队,坦克、步战车、装甲车、各种火炮、导弹组成的25个车辆方队组成。

此外,还有歼击机、歼击轰炸机、强击机、轰炸机、直升机等9个机种、15个机型132架飞机组成的10个空中梯队。

充分显示了我军的强大战斗力。

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1999年修订)

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1999年修订)

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1999年修订) 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公布日期】1999.06.30•【文号】中央军事委员会令第269号•【施行日期】1999.06.30•【效力等级】军事法规•【时效性】已被修改•【主题分类】兵役制度正文*注:本篇法规已被修订,新法规名称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2010修订)(发布日期:2010年7月26日,实施日期:2010年8月1日)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1988年9月2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第14号令发布根据1993年4月27日《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的决定》修订发布根据1999年6月30日《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的决定》第二次修订发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完善士兵服役制度,提高士兵队伍素质,加强中国人民解放军的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现役士兵按兵役性质分为义务兵役制士兵和志愿兵役制士兵。

义务兵役制士兵称义务兵,志愿兵役制士兵称士官,并依照本条例授予相应军衔。

第三条士兵必须忠于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忠于职守,刻苦钻研军事技术,熟练掌握手中武器;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军队的条令、条例,尊重领导,服从命令,听从指挥;随时准备打仗,抵抗侵略,保卫祖国。

第四条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主管全军的兵员工作,各级司令机关主管本单位的兵员工作。

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本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协助军队做好兵员工作。

第二章士兵的服役管理第五条公民依照法律规定,在中国人民解放军履行兵役义务,须经县级兵役机关批准。

第六条义务兵服现役的期限,从兵役机关批准之日起计算。

第七条士官从服现役期满的义务兵中选取。

义务兵选取为士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志愿献身于国防事业;(二)能胜任本职工作;(三)具有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四)身体健康。

义务兵是什么意思

义务兵是什么意思

义务兵是什么意思义务兵是指按照兵役法规定义务兵是指按照兵役法规定,公民在年满18岁至22岁期间必须履行的服兵役的义务。

按兵役性质分为:义务兵役制士兵和志愿兵役制士兵。

其中义务兵役制士兵称为义务兵,志愿兵役制士兵称为士官。

现役士兵根据兵役性质分为:义务兵役制士兵和志愿兵役制士兵。

义务兵役制士兵称为义务兵,是最基本的一类士兵,授予称号或者授予军衔。

招收士官的对象,必须是经过中(高)等职业技术学校(院)培训合格且获得国家统一颁发的初(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具有相应专业的男性公民。

其他报名条件,年龄为18至22周岁,根据军队需要可以适当放宽。

士官由下士、中士、上士、四级军士长、三级军士长组成。

根据军队需要,军士长可以向军长和教导员之外的上级军官申请授予基本军衔。

中国人民解放军在历史上曾先后使用的士兵称号有:大头兵、兵、壮丁、青年、后生、娃娃、学生等。

自1952年起,中国人民解放军全面实行义务兵役制, 1955年规定以义务兵役制为主体的义务兵与志愿兵相结合的兵役制度。

198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又规定:义务兵服现役的期限为2年,并可以根据军队需要和本人自愿退伍。

士官实行分期服现役制度,一般分3期,第一期、第二期各3年,第三期、第四期各4年。

具有专业技术特长的士官也可以根据军队需要分为两类。

中国人民解放军曾于1979年和1985年开展了义务兵和士官工作改革。

通过改革,不仅调动了部队的积极性,而且提高了部队的战斗力,取得了良好效果。

义务兵服现役期限为2年,并可以根据军队需要和本人自愿,经过军队医院批准,适当延长。

士官实行分期服现役制度,一般分3期,第一期、第二期各3年,第三期、第四期各4年,第五期以上为长期。

在和平时期,士官实行职业化,不领取军衔工资,享受供给制生活待遇。

士官享受供给制生活待遇的条件和范围与现役军官基本相同。

部分发达国家的士官除有军衔外,还享有地位和津贴。

海军舰艇部队和陆军航空兵中的士官实行文职制度。

义务兵制度

义务兵制度

义务兵制度义务兵制度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全国人民取得了全国范围的、巩固的人民政权之后,全国各族人民有了安定团结的生活和进行和平建设的可能,这就具备了按照一定计划进行统一的征兵和退伍工作的条件。

随着各种社会改革和政治运动的胜利,人民群众的政治觉悟普遍有了提高,全国人民特别是青年迫切要求实行义务兵役制,轮流履行服兵役的义务,实现保卫祖国的愿望。

实行义务兵役制的条件基本上已经成熟。

国兵役制发展中国人民解放军自1927年建立以来实行的兵役制度,大体经历了以下几个发展阶段:从建军之日起到建国初期的1955年,一直实行的是志愿兵役制。

自愿参军的人员,长期地在军队服务。

从1955年开始实行义务兵役制。

1955年7月30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中国第一部兵役法,中国人民解放军开始实行义务兵役制。

这一时期,除个别单位保留了极少数的志愿兵役制士兵外,全军基本实行清一色的义务兵役制。

兵役法规定的义务兵服役年限为:陆军3年,空军4年,海军5年。

1965年经第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决定,改为陆军4年,空军5年,海军6年。

1967年,中共中央、国务院、xx、中央文革小组决定改为陆军2年,空军3年,海军4年。

从1978年起实行义务兵与志愿兵相结合的制度。

1978年3月7日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讨论批准了《关于兵役制问题的决定》。

决定指出,为了加速我军革命化、现代化建设,决定实行义务兵与志愿兵相结合的兵役制度。

根据部队需要和本人自愿,将部分义务兵改为志愿兵,并对现行义务兵的服役年限作适当延长。

从1978年起,义务兵服现役的时间又恢复了1955年的规定,服役年限分别为:陆军部队的战士3年,空军、海军陆勤部队和陆军特种技术部队的战士4年,海军舰艇部队、陆军船舶分队的战士5年。

义务兵的待遇义务兵服现役期间享受供给制生活待遇,并按军衔和服现役年限发给津贴,享受国家和军队规定的保险待遇,享受公费医疗待遇。

义务兵服役期限从1955年实行义务兵役制以来,国家对义务兵的服役年限作过数次较大的修改。

俄罗斯的兵役制度

俄罗斯的兵役制度

俄罗斯的兵役制度俄罗斯作为一个军事强国,拥有庞大的军队和强大的军事实力。

兵役制度在俄罗斯社会中既是一项重要的制度安排,也是国家安全和国防力量建设的基石。

本文将深入探讨俄罗斯的兵役制度,包括兵役的基本制度安排、执行情况以及其对社会的影响。

首先,俄罗斯的兵役制度是根据《俄罗斯联邦兵役法》来进行管理的。

该法规定男性公民年满18岁时即可被征召入伍,服现役时间为12个月。

根据该法,俄罗斯公民有义务服兵役保卫国家,并享有相应的权益和待遇。

兵役制度旨在培养战斗力强、忠诚敬业的军队,为国家的安全提供坚实的基础。

俄罗斯的兵役制度实行的是义务兵役制,即公民必须履行服兵役的义务。

这不仅是国民责任,也是俄罗斯公民成年后的一项必须完成的法定义务。

在服役期间,士兵们接受军事训练、参与军事行动和日常能力培养,同时享受军队的保障待遇。

此外,兵役制度还规定了公民在服役期间享受的各项权益,例如薪资、休假和医疗等方面的保障。

兵役制度在俄罗斯社会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首先,它对国家的安全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俄罗斯地域广阔,面临着众多的安全威胁,所以拥有一支强大的军队是保障国家安全的基本要求。

通过兵役制度,俄罗斯能够培养出大量的专业军人,提高国家的防御力量。

其次,兵役制度能够提供职业发展和个人成长的机会。

在服役期间,士兵们接受专业的军事训练和培训,提升自身的技能和知识水平,为未来的职业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最后,兵役制度也有助于培养公民的爱国情怀和国家意识。

通过实际参与国家的安全建设和国防事务,公民能够深刻体验到国家的重要性和责任,提高自己对国家的认同感和归属感。

然而,俄罗斯的兵役制度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争议。

首先,兵役制度对于公民个人的自由和选择权有所限制。

由于是义务兵役制,公民在年满18岁时必须服役,而无法根据个人意愿进行选择。

其次,兵役制度在执行过程中可能存在不公平和腐败问题。

有报道称,一些富有和有权势的人可以通过支付贿赂等手段躲避兵役,这种不公平现象引起了社会的不满和争议。

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

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

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央军事委员会•【公布日期】1988.09.23•【文号】中央军事委员会令第14号•【施行日期】1988.09.23•【效力等级】军事法规•【时效性】已被修改•【主题分类】兵役制度正文*注:本篇法规已被《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的决定》(发布日期:1993年4月27日实施日期:1993年4月27日)修订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中央军事委员会令第14号1988年9月23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完善士兵服役制度,提高士兵队伍素质,加强中国人民解放军的革命化、现化化、正规化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现役士兵按兵役性质分为义务兵和志愿兵,并依照本条例授予相应军衔。

第三条士兵必须忠于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忠于职守,刻苦钻研军事技术,熟练掌握手中武器;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军队的条令、条例,尊重领导,服从命令,听从指挥;随时准备打仗,抵抗侵略,保卫祖国。

第四条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主管全军的兵员工作,各级司令机关主管本单位的兵员工作。

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本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协助军队做好兵员工作。

第二章士兵的服役管理第五条公民依照法律规定,在中国人民解放军履行兵役义务,须经县级兵役机关批准。

第六条义务兵服现役的期限,从兵役机关批准之日算起;调往服现役期限不同的军种,服现役期限随之改变。

第七条义务兵超期服现役,由团以上机关批准。

超期服现役的义务兵,必须政治素质好,身体健康,专业技术熟练。

超期服现役的义务兵,不得超过士兵编制总数的15%。

第八条志愿兵从义务兵中选取。

义务兵选取为志愿兵,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志愿献身于国防事业;(二)能胜任本职工作;(三)具有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四)身体健康。

第九条志愿兵担任基层行政或者专业技术领导管理职务,须经军事院校培训。

瑞士兵役制度

瑞士兵役制度

瑞士兵役制度
全军除1500余名职业军人外,其他军人都是非职业军人。

瑞士实行义务兵役制,根据宪法规定,凡20—25岁身体健康的男性公民都有义务服兵役,妇女可根据自愿服妇女辅助役。

联邦议员、政府各部部长、联邦办公厅主任、警察、法官和神父享有免役权。

根据联邦兵役法,全国每年春、秋两季各征兵一次,全年共征召新兵3.4万人。

经征召入伍者第一年在所属军兵种新兵学校接受为期17周的军事基础训练,此后分3个阶段到部队参加复训,直至50周岁,合计起来士兵从20—50岁共服兵役331天。

军士和军官服役时间一般比士兵长,并须经各级军校培训。

就服役年龄而言,职业军官和职业士官:少、中将最高年龄为62周岁,准将、上校、一级上士为58周岁,中校为54周岁,少校、上尉、中尉、少尉、二级上士、一级中士、二级中士和下士为50周岁;民兵军官最高服役年龄为55周岁,军士和士兵为50周岁;文职人员最高服役年龄为65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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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鼓励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政策五十问栏目名称:招生就业来源:作者:计算机系发布时间:2009-12-3 16:35:20访问量:5831. 国家鼓励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这里的“高校毕业生”如何界定?指中央部门和地方所属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和独立学院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毕业生。

不包括往届毕业生及成人高等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类学生、各类非学历教育的学生。

2. 公民应征入伍需要满足哪些政治条件?征兵政治审查的内容包括:应征公民的年龄、户籍、职业、政治面貌、宗教信仰、文化程度、现实表现以及家庭主要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成员的政治情况等。

征集服现役的公民必须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军队,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决心为抵抗侵略、保卫祖国、保卫人民的和平劳动而英勇奋斗,等等。

3. 公民应征入伍要满足哪些基本身体条件?应征入伍的公民要身心健康、体魄强健。

其中,有几项基本条件:身高:男性162cm以上,女性160cm以上体重:男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10%女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15%标准体重=(身高-110)kg个别体格条件较为优秀的应征男青年,体重可放宽至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视力:路勤岗位视力标准,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入伍,右眼裸眼视力放宽至4.6,左眼裸眼视力放宽至4.5。

内科:乙型肝炎表面抗原呈阴性,等等。

4. 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毕业生年龄条件有何要求?高职(专科)毕业生当年为18-23周岁,本科以上学历的可以放宽到当年24周岁。

5. 面向2009届高校毕业生的征兵预征工作何时开始?何时结束?全国征兵工作在每年冬季进行。

从2009年起,对普通高等学校应届高校毕业生实行预征制度,5至6月份,高校所在地兵役机关会同有关部门进入高校,开展预征工作,到毕业生离校为止。

6. 现在确定为预征对象后,什么时候正式入伍?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离校前应在就学学校完成兵役登记和预征对象确定工作,持《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在冬季征兵开始前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县(市、区)征兵办公室报名应征。

年底批准入伍。

7. 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要经过哪些程序?⑴参加兵役登记和预征报名:高校所在地县级兵役机关会同有关部门到学校开展兵役登记,进行征兵普查工作,高校毕业生本人可向所在高校有关部门报名。

⑵在高校参加预征:5至6月份,高校所在地县级兵役机关会同教育、公安、卫生等部门,到高校组织身体初检和政治初审,符合基本征集条件的确定为预征对象,并填写《应届高校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

身体初检时对视力、肝功等项目进行重点检查。

⑶到户籍所在地报名应征:10至11月份,确定为预征对象的高校毕业生,冬季征兵开始前持《应届高校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县(市、区)征兵办公室报名应征。

通过体格检查、政治审查并符合其他征集条件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优先批准入伍。

8. 毕业生预征工作在高校由哪个部门负责?高校设有武装部的由武装部牵头负责,没有设立武装部的由学生管理部门负责。

有意向参军入伍的毕业生可向所在学校武装部或学生处或就业中心咨询。

9. 毕业生预征的政审工作由哪个部门负责?征兵政审工作由各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统一安排,由同级公安机关具体负责,有关单位予以协助。

10. 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享受哪些优惠政策?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除享有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审、优先审批定兵及其他优待安置政策外,还享受优先选拔使用、考学升学就业优惠、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等优惠政策。

11. 如何理解毕业生“优先报名应征”?征兵报名前,县级兵役机关通知预征对象报名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

高校毕业生本人持《应届高校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到户籍所在地县级兵役机关报名应征。

12. 如何理解毕业生预征对象“优先体检、政审”?高校毕业生预征对象体检由县级征兵办公室统一组织,同级卫生部门具体负责。

征兵前,县级兵役机关要通知预征对象体检时间、地点、注意事项,并全部安排其上站体检。

除器质性或传染性疾病外,一般不得单科淘汰。

组织高校毕业生政审时,严格按照《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进行。

《应征公民政治审查表》中的“就读学校鉴定意见”栏的鉴定意见以《应届高校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意见为准,不再填写鉴定意见。

入伍前,《应届高校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作为政审表的附件装入新兵档案。

13. 如何理解对高校毕业生预征对象“优先审批定兵”?县级兵役机关召开定兵会议审批定兵时,优先批准体检、政审合格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入伍。

14. 如何理解对应征入伍的高校毕业生“优先选拔使用”?同等条件下,高校毕业生士兵在选取士官、考军校、安排到技术岗位等方面优先;具有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士兵,表现优秀、符合总政治部有关规定的可以直接选拔为军官。

15.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给予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的内容是什么?从2009年起,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补偿。

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学费补偿款首先用于偿还助学贷款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

16. 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的标准是多少?国家对服义务兵役的毕业生每学年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的金额,最高不超过6000元;毕业生在校期间每学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高于6000元的,按照每年6000元的金额实行补偿或者代偿;高校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低于6000元的,按照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本息两者就高的原则,实行补偿或代偿。

17. 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都可以享受学费补偿或助学贷款代偿政策吗?在校期间已享受免除全部学费政策的学生、定向生、委培生、国防生、按部队生长干部条件招收的大学毕业生,以及从高校毕业生中直招的士官,均不享受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政策。

18. 实行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的年限如何计算?对本科、专科(高职)、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的年限,不论服役时间长短,分别按照国家规定的相应学制计算一次性给予补偿。

在校学习时间低于相应学制规定年限的,按照实际学习时间计算。

在校学习时间高于相应学制规定年限的,按照学制规定年限计算。

专升本、本硕连读、中职高职连读、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的年限,分别按照完成本科、硕士、高职和第二学士学位阶段学习任务的实际时间计算(即按完成最终学历阶段学习任务的实际时间计算)。

19. 申请学费补偿或助学贷款代偿的程序是什么?⑴填写有关表格:预征工作开始后至6月15日前,被确定为预征对象的高校毕业生填写并向就读高校递交《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

在校学习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还需提供与经办银行签订的还款计划书复印件。

其中,应注明已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⑵高校初审盖章:离校前,高校对被确定为预征对象的毕业生补偿学费和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的条件资格、具体金额及相关信息资料进行初审,确认无误后,在《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上加盖公章,连同《预征对象登记表》一起交给学生本人。

⑶表格递交县征兵办:10月31日前,高校毕业生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报名应征时将《预征对象登记表》及《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登记表》交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⑷县征兵办审批入伍、复核材料并盖章:12月31日前,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后,向其发放《应征入伍通知书》,并会同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应征入伍的高校毕业生申请补偿学费和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等情况进行复核。

确认无误后,分别在《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上加盖公章。

⑸学生资助中心审核并确定最终名单:次年1月15日前,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将户籍为本县(市、区)的应征高校毕业生的《应征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及《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原件,寄送至应征入伍毕业生原就读高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

各高校按隶属关系,分别报各省(区、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

最终,汇总至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复核、备案后,确定当年享受补偿学费和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本息政策的最终名单及具体金额。

20. 补偿、代偿的经费如何发放到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手中?各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和地方所属高校在收到国家拨付的补偿学费和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本息资金的15个工作日内,向毕业生补偿学费,汇至毕业生指定的地址或账户;对于申请助学贷款代偿的毕业生,由学校代替毕业生按照还款协议,向银行偿还其在本校办理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并将银行开具的偿还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的凭据交寄毕业生本人或家长,将余下的资金汇至毕业生指定的地址或账户。

入学前在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毕业生,到户籍所在县(市、区)学生资助中心领取代偿资金,并于领取代偿资金1个月内,根据与银行签订的还款协议,由学生本人或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一次性向银行偿还贷款本息。

21. 因个人原因被部队退回,毕业生已获补偿、代偿的经费要被收回吗?高校毕业生因本人思想原因、身体原因、故意隐瞒病史或违法犯罪等被部队退回的,取消其补偿学费和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的资格。

已获补偿或代偿资金由毕业生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同级征兵办公室收回,并逐级汇总上缴至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2. 具有高等教育学历的士兵退役后,享受哪些就学就业优惠政策?⑴参加政法院校为基层公检法定向岗位招生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⑵退役后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入学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⑶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后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⑷具有高职(高专)学历的,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或经过一定考核入读普通本科。

(5) 退役后可根据需要参照应届高校毕业生办理就业报到手续。

23. 具有高职(高专)学历的毕业生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是军队给安排还是需要自己联系?具有普通高职(高专)学历的毕业生退役后,可自行在户口或工作所在地报名参加全国成人高校专升本招生,经相应成人高校审核后录取。

24. 具有高职(高专)学历的毕业生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何时报名,何时入学?每年春节前报名、3月1日前完成录取工作,新生于当年春季入学。

25. 报名参加全国成人高考专升本招生需要带哪些材料?退役毕业生可凭身份证、普通高职(高专)毕业证、士兵退役证,在户口或工作所在地省级成招办指定的地点报名,并按照省级成招办公布的招生院校及专业目录填报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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