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聚餐监督管理工作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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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方案

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方案

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方案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方案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方案小编寄语:下面是我们文秘114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方案,请大家借鉴!春节将至,返乡人员增多,嫁娶、乔迁、聚会等活动频繁,农村自发组织的餐饮服务单位以外场所的各类群体性聚餐活动将越来越多,食品安全风险增大。

为规范农村群体性聚餐行为,及时消除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风险,有效防控食物中毒等食源性疾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县《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食安办字〔201X〕1号)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就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工作通知如下: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底线意识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是农村地区食品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难点,具有量大、面广、用餐人数众多、举办者和承办者食品安全意识不强、加工制作人员流动性大、经营场所环境及设施设备简陋、加工操作不规范等特点,食品安全隐患大、风险高。

各村、居委会、镇直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加强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风险防控与维护社会稳定的内在联系,提高责任意识,将其作为农村食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做细做实,认真抓好事前防范和过程监管,完善应急处置措施,努力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社会稳定。

二、突出重点环节,强化风险防控(一)明确安全管理责任。

农村集体聚餐的食品安全管理坚持监管部门指导,镇、村(居)负责的工作原则,实行申报备案与现场审查指导相结合的管理制度。

农村集体聚餐举办人是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承办厨师是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的质量责任人,镇政府对辖区内集体聚餐食品安全负总责。

镇食品药品监管站食品安全协管员和村级食品安全信息员是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的管理人员,具体负责辖区内集体聚餐的备案受理、现场审查指导和信息报送工作。

镇市场和质量监管分局具体负责辖区内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工作的监督指导。

农村集体聚餐监督管理工作意见3篇

农村集体聚餐监督管理工作意见3篇

农村集体聚餐监督管理工作意见3篇农村集体聚餐监督管理工作意见第1篇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镇范围内举办集体聚餐的活动越来越多、规模越来越大,但卫生设备设施和食品安全意识一时难以达到规范制作的要求,从而成为当前引发农村集体聚餐活动食品安全事故的重大隐患。

食安办、安办、公卫中心和各村民委员会要充分认识集体聚餐活动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把加强集体聚餐活动监管作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点,全力抓好抓实。

二、健全机制,完善网络镇食安办、公卫中心和各村食品药品监管协管员要切实加强农村集体聚餐活动食品安全指导工作,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镇人民政府将食品安全工作列入村级考核内容,村支两委要切实负起责任,。

村食品药品监管协管员,负责对本村食品安全信息的收集和报送。

三、健全制度,强化管理(一)建立健全申报管理制度。

就餐人数达100人以上的农村婚丧嫁娶等集体聚餐活动,承办者要提前48小时向所在村(社区)食品安全协管员报告,并签定《县农村集体聚餐活动食品安全承诺书》然后由村(社区)协管员填写《县农村集体聚餐活动食品安全申报备案登记表》,向镇公卫中心报告。

镇公卫中心按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要求,及时予以上报。

(二)建立健全现场指导制度。

要建立健全现场指导制度,对农村集体聚餐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实行分类现场指导,指导人员必须对承办农村集体聚餐活动现场进行认真考察,对加工场所环境卫生、场所建筑布局、卫生设备设施、食品及原料感观、食品采购索证索票、聚餐食谱、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状况以及用水情况进行认真检查、指导,同时填写《县农村集体聚餐活动食品安全指导意见书》。

(二)建立餐饮服务人员备案管理制度。

对持有效健康合格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的流动厨师及餐饮服务人员须经镇人民政府备案登记,并填写《县农村集体聚餐流动厨师备案登记表》后,才能在该行政区域内从事农村集体聚餐服务活动,全面加强对流动厨师及餐饮服务人员的监管。

湖北省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指导意见

湖北省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指导意见

湖北省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指导意见篇一: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风险防控工作指导意见XXX市XXX区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风险防控工作指导意见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风险防控工作的指导(以下简称农村集体聚餐指导),有效预防群体性食物中毒和其他食源性疾病的发生,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关于进一步强化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风险防控的指导意见》(食安办?20XX?2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提出以下指导意见:一、高度重视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农村集体聚餐是指农村(含城乡结合部)居民因婚嫁、丧葬、寿辰、升学、生子、建房等事宜,在非经营性场所举办的各种集体性聚餐活动。

农村集体聚餐是农村的传统习惯,涉及广大农村人民群众健康利益,关系社会稳定和谐。

近年来,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农村家庭举办宴席的次数越来越频繁,规模也越来越大,同时,农村集体聚餐活动中存在加工场所简陋、卫生条件差、清洗消毒设施缺乏,餐具和设备流动性大,食用原材料采购渠道复杂,“三无”产品、假冒伪劣或过期不合格食品混杂,担当厨师的操作人员大多没有经过健康体检和培训,食品安全意识薄弱等问题,致使群体性聚餐引发的食源性疾病和食物中毒事件时有发生。

由于农村集体聚餐涉及广大农村人民群众健康安全,各地要充分认识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和长期性,切实强化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加大风险防控指导力度,切实保障广大农村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

二、建立健全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网络完善的监管网络是做好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保障。

按照食品安全“地方政府负总责”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基层食品安全责任网络建设,完善农村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加强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风险防控,充分发挥乡镇(街道)食安办、村委会(社区)、乡村卫生机构的作用,建立健全网格化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农村餐饮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坚持强化监管与积极指导相结合,进一步完善落实农村集体聚餐申报备案管理制度、农村家宴厨师健康体检和食品安全培训管理制度、农村集体聚餐分类指导制度,有效预防群体性食源性疾病的发生。

关于农村集体聚餐的建议

关于农村集体聚餐的建议

关于农村集体聚餐的建议
1. 食品安全:确保使用新鲜、卫生的食材,并遵循正确的食品处理和储存方法。

在准备食物时,要注意洗手、清洁厨房用具和餐具,以防止食物中毒和传染病的传播。

2. 合理规划:提前计划聚餐的规模和菜品,根据人数和口味需求来准备食物,避免浪费。

3. 分工合作:让村民们分工合作,共同参与聚餐的准备和组织工作。

这样可以分担工作量,提高效率,并且增强社区的凝聚力。

4. 环保意识:在聚餐过程中,鼓励使用可重复使用的餐具和厨具,减少一次性餐具的使用,以降低对环境的影响。

5. 文化传承:利用农村集体聚餐的机会,可以传承和弘扬当地的传统文化和风俗习惯。

可以通过传统菜肴的制作、民间故事的分享等方式,增进村民对本土文化的认同感和自豪感。

6. 社区互动:将农村集体聚餐作为社区互动和交流的平台,促进村民之间的沟通和友谊。

可以组织一些娱乐活动,如唱歌、舞蹈、游戏等,增添聚餐的乐趣。

7. 安全保障:在聚餐现场,要确保场地的安全,包括检查电线、燃气设备等,以防止火灾和其他事故的发生。

同时,要注意交通安全,确保村民们的出行安全。

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一、总则1. 为保障农村集体聚餐的食品安全,预防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在农村地区举办的集体聚餐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婚宴、庆典、节日聚会等。

二、组织管理1. 成立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小组,负责监督和管理聚餐活动的食品安全。

2. 管理小组应由村委会成员、卫生监督部门代表和村民代表组成。

三、食品安全责任1. 聚餐举办者负责确保聚餐活动的食品安全,并对可能发生的食品安全问题承担责任。

2. 厨师和食品加工人员应持有健康证明和食品安全培训证书。

四、食品采购与储存1. 采购食品原料应选择信誉良好的供应商,确保食品新鲜、无毒无害。

2. 食品储存应符合卫生要求,防止食品变质和交叉污染。

五、食品加工与制作1. 加工场所应保持清洁卫生,避免污染。

2. 食品加工过程中应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操作规程,确保食品烧熟煮透。

六、餐具清洗消毒1. 聚餐使用的餐具必须经过清洗和消毒处理,方可使用。

2. 清洗消毒工作应由专人负责,确保餐具卫生安全。

七、食品安全事故处理1. 一旦发现食品安全问题,应立即停止使用可疑食品,并及时报告管理小组和卫生监督部门。

2. 管理小组应迅速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并协助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八、培训与宣传1. 定期对参与聚餐活动的厨师和食品加工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2. 加强对村民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提高村民的食品安全意识。

九、监督检查1. 管理小组应定期对聚餐活动进行食品安全检查,确保各项规定得到有效执行。

2. 对违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应及时纠正并记录在案。

十、附则1. 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小组负责解释。

2. 对本制度的修改和补充,应经管理小组讨论通过,并报村委会批准后执行。

农村集体聚餐备案和指导工作

农村集体聚餐备案和指导工作

农村集体聚餐备案和指导工作1. 引言1.1 概述农村集体聚餐备案和指导工作是指在农村地区组织的集体聚餐活动中,对其进行备案管理和提供相应的指导支持。

随着我国农村发展的进一步推进,乡村旅游和休闲度假等形式兴起,农村集体聚餐成为了丰富乡村生活、促进社区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

然而,在大量的聚餐活动中,部分问题如食品安全、卫生条件以及就餐场所管理等方面亟需解决和规范。

因此,开展农村集体聚餐备案和指导工作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和现实需求。

1.2 文章结构本文将围绕农村集体聚餐备案和指导工作展开详细介绍。

首先,在引言部分进行概述,并说明文章的目的和结构;接下来,在第2部分将介绍农村集体聚餐备案工作的背景信息、相应的要求以及常见问题与解答;第3部分将关注农村集体聚餐指导工作,包括指导原则、模式设计与优化以及培训与评估措施;第4部分将对农村集体聚餐备案和指导工作的成效进行评价,并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挑战,并提出可行的改进方案建议;最后,在第5部分进行结论回顾研究内容,展望成果应用前景以及未来研究方向。

1.3 目的本文旨在全面介绍并深入探讨农村集体聚餐备案和指导工作。

通过对背景信息、要求、常见问题与解答、指导原则、模式设计与优化以及培训与评估措施等方面的阐述,旨在提高农村集体聚餐活动的管理水平和质量,促进农村发展和提升居民生活品质。

同时,通过对实施效果和问题分析的评价,为相关部门和从业人员提供可行的改进思路,并为进一步开展相关研究指明发展方向。

2. 农村集体聚餐备案工作:2.1 背景介绍:农村集体聚餐是指在农村地区,为了促进农民相互间的交流和增进情感,提高农民的生活质量而组织的一种聚餐活动。

然而,由于缺乏规范管理和监督,一些农村集体聚餐存在卫生安全等问题。

因此,为了确保农村集体聚餐的健康、规范进行,相关部门开始进行备案工作。

2.2 备案要求:针对农村集体聚餐备案的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填写申请表格:组织者或者负责人需要填写申请表格,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农村集体聚餐管理规定

农村集体聚餐管理规定

农村集体聚餐管理规定 Hessen was revised in January 2021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农村集体聚餐的食品卫生安全,预防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的发生,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的农村集体聚餐是指农村(农民)在非经营性场所举办的婚嫁、丧事等各种宴席。

第三条各村、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农村集体聚餐的食品安全工作,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保障农村集体聚餐的食品卫生安全。

第四条农村集体聚餐的管理坚持部门指导和行业自律相结合的工作原则,实行申报备案与现场指导相结合的管理制度。

第二章环境与设施卫生要求第五条宴席举办人应提供符合卫生要求的农村集体聚餐加工、聚餐场所,选用有资质的乡村厨师承办宴席。

承办厨师对举办人应提出卫生菜谱和卫生指导意见。

第六条加工场所周围20米内无粪坑、猪圈、垃圾堆场、有毒有害企业等污染源。

第七条加工场所布局合理,按流程划分相对独立的原料清洗整理、餐具清洗消毒、烹调、待菜、仓贮区域等。

第八条用于加工的场所预先进行环境清扫,保持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及其孳生条件。

第九条宴席厨房应设于固定用房内,配备有足够的照明、通风装置和有效的防蝇、防尘、排污及存放废弃物的设施,有冷冻冷藏、清洗水池和餐具保洁设施等。

第十条因原料清洗、整理、餐具清洗消毒需要临时搭建的简易棚,应选择地势较高的地方,地面平坦、硬化,四周设围护。

第十一条用于加工的刀、墩、板、桶、盒、筐、抹布以及其他工具容器,应当按原料、半成品、成品区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第十二条承办厨师自备餐具在存放、运输过程中应使用专用的密封保洁柜,餐具保洁设施定期清洗,保持洁净。

第十三条宴席用水应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不得直接使用河水和未经检验合格的井水。

xx县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精品

xx县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精品

xx县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县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预防食物中毒及其他食源性疾病,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县行政区域内举办、承办农村集体聚餐活动及其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农村集体聚餐实行属地管理,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将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纳入绩效考核管理,并将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

第四条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建立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体系,设立食品安全管理办公室,明确专人专职负责农村聚餐管理相关工作;在村(居)委会设立食品安全协管员,收集、上报本村范围内农村集体聚餐申报备案信息,督促指导组信息员落实农村集体聚餐信息报送工作,并协助乡镇食安办开展现场指导;在村组设立食品安全信息员,具体负责收集、上报本组范围内农村集体聚餐信息和线索。

第五条乡镇(街道)食安办牵头负责本乡镇(街道)内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承担信息收集与报送、聚餐情况备案、现场指导、宣传教育、应急处置等工作。

乡镇(街道)食安办应建立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和农村厨师动态档案,定期开展协管员、信息员和农村厨师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第六条县市场和质量监管部门负责乡镇农村集体聚餐监管工作业务指导,承担较大规模农村集体聚餐现场监管指导,查处农村集体聚餐违法行为,组织开展应急处置等工作。

县卫计部门负责督促医疗机构做好食物中毒者的医疗救治和中毒信息报告工作。

第七条村(社区)集体聚餐现场监管指导按宴席规模实行分级管理,300人以下(不含300人)的由乡镇(街道)食安办现场指导,300-499人的由县市场和质量监管部门派出机构会同乡镇(街道)现场指导,500人以上(含500人)的由县市场和质量监管部门现场指导。

第二章主体责任第八条农村集体聚餐举办者、承办者和农村厨师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承担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本办法有关规定举办聚餐活动,保证食品安全,自觉履行报告义务,主动接受有关部门、地方政府和社会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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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聚餐监督管理工作意见
镇范围内举办集体聚餐的活动越来越多、规模越来越大,但卫生设备设施和食品安全意识一时难以达到规范制作的要求,从而成为当前引发农村集体聚餐活动食品安全事故的重大隐患。

食安办、安办、公卫中心和各村民委员会要充分认识集体聚餐活动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把加强集体聚餐活动监管作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点,全力抓好抓实。

二、健全机制,完善网络
镇食安办、公卫中心和各村食品药品监管协管员要切实加强农村集体聚餐活动食品安全指导工作,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镇人民政府将食品安全工作列入村级考核内容,村支两委要切实负起责任,。

村食品药品监管协管员,负责对本村食品安全信息的收集和报送。

三、健全制度,强化管理
(一)建立健全申报管理制度。

就餐人数达100人以上的农村婚丧嫁娶等集体聚餐活动,承办者要提前48小时向所在村(社区)食品安全协管员报告,并签定《县农村集体聚餐活动食品安全承诺书》然后由村(社区)协管员填写《县农村集体聚餐活动食品安全申报备案登记表》,向镇公卫中心报告。

镇公卫中心按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要求,及时予以上报。

(二)建立健全现场指导制度。

要建立健全现场指导制度,对农村集体聚餐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实行分类现场指导,指导人员必须
对承办农村集体聚餐活动现场进行认真考察,对加工场所环境卫生、场所建筑布局、卫生设备设施、食品及原料感观、食品采购索证索票、聚餐食谱、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状况以及用水情况进行认真检查、指导,同时填写《县农村集体聚餐活动食品安全指导意见书》。

(二)建立餐饮服务人员备案管理制度。

对持有效健康合格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的流动厨师及餐饮服务人员须经镇人民政府备案登记,并填写《县农村集体聚餐流动厨师备案登记表》后,才能在该行政区域内从事农村集体聚餐服务活动,全面加强对流动厨师及餐饮服务人员的监管。

(三)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要建立农村集体聚餐活动食品试尝留样制度,食品安全现场指导人员要在开餐30分钟前对将供餐的食品进行试尝留样,无异常反应后可提供食用,同时食品要留样100克并冷藏保存48小时,若无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可按程序处理食品留样。

要切实建立食品索证检验制度,严把原料采购关,要严格检验销售者是否具有食品生产或流通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等经销资质,查看食品的感观性状和标签标识,索取销售发票并保存至聚餐结束后十天,做好环境清洁、生活饮用水消毒和餐饮具消毒保洁工作,防止污染。

要切实建立食物中毒报告制度,发现可疑食物中毒时,要立即向镇公卫中心报告,妥善保存可疑中毒食品,及时控制可疑中毒现场,并立即组织医务人员对患者进行救治。

四、明确责任,狠抓落实
镇食安办、安办、公卫中心、村食品药品监管协管员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全面落实食品药品安全责任。

确保农村集体聚餐活动食品安全指导工作的顺利推进。

各村(社区)食品药品监管协管员要于每月20日将本村本月指导集体聚餐活动的《县农村集体聚餐活动食品安全承诺书》(见附件2)、《县农村集体聚餐活动食品安全申报备案登记表》(见附件3)、《县农村集体聚餐活动食品安全指导意见书》等资料报公卫中心。

五、提高认识,强化宣传
充分利用标语、板报、村务公开栏等多种宣传阵地,宣传普及食品安全常识,提高村(居)民的食品安全风险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公布本食品药品监管协管员的姓名和联系电话,并公布已经备案的合格流动厨师信息,指导开展农村集体聚餐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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