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督导员工作职责管理制度范本
教育督导室相关工作制度(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教育督导室工作,提高教育督导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确保教育督导工作的有效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督导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教育督导室是负责组织实施教育督导工作的专门机构,其主要职责是对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机构及其他教育相关单位的教育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估和指导。
第三条教育督导室工作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依规原则: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教育政策开展工作。
(二)客观公正原则: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确保督导评估结果的准确性。
(三)科学规范原则:运用科学的方法和规范的操作程序,提高督导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四)民主公开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确保督导工作的透明度。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教育督导室设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工作人员若干名。
第五条教育督导室的主要职责:(一)制定教育督导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开展对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机构及其他教育相关单位的教育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三)对督导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跟踪整改,督促相关单位落实整改措施。
(四)组织开展教育督导评估工作,对教育质量进行监测和评价。
(五)建立健全教育督导信息管理系统,及时收集、整理和发布教育督导信息。
(六)组织开展教育督导人员的培训和业务交流。
(七)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三章督导检查第六条督导检查分为全面督导、专项督导和随机督导。
第七条全面督导是指对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机构及其他教育相关单位的教育工作进行全面的监督检查。
第八条专项督导是指对某一特定领域或问题进行深入的监督检查。
第九条随机督导是指对某一单位或某一事件进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
第十条督导检查的内容包括:(一)教育政策法规执行情况。
(二)教育资源配置和利用情况。
(三)教育教学质量。
(四)教师队伍建设。
(五)学校管理。
(六)学生思想政治教育。
教育教学工作督查制度范文(4篇)

教育教学工作督查制度范文一、总则为了加强对教育教学工作的管理和监督,提高教育质量,本单位制定了教育教学工作督查制度。
该制度是为了保障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和学生全面发展的目标。
二、督查职责1. 教育教学工作的督查是本单位的责任,由教育教学督查组具体承担。
2. 教育教学督查组负责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全面检查和督查,具体职责包括:(1) 检查学校的教学工作计划的落实情况;(2) 检查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和授课内容;(3) 检查学校的教学设备和教学环境;(4) 检查学生的学习情况和学校的教育教学成果。
3. 教育教学督查组成员由专业教师、教学管理人员和学校管理人员组成,督查工作由学校领导负责协调和组织。
三、督查程序1. 周期性督查(1) 每学期结束后,由教育教学督查组全面检查和督查学校在该学期的教育教学工作情况,包括教学计划的完整性和实施情况、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学生的学习情况和学校的教育教学成果等。
(2) 根据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特点和需要,可以进行分科、分班级或分专业的细化督查。
2. 随机督查(1) 学校可以随机选取教学班级、教师或学生进行督查,针对性地检查和解决教育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2) 学校可以随机选取学科、教学内容或教学方法进行督查,提供改进教育教学的参考意见。
四、督查要求1. 教育教学工作的督查要坚持公正、公平、客观的原则,依据教育法律法规和学校的教育教学目标进行督查。
2. 督查过程中,督查组成员要尊重教师的教育教学权益,保护学生的学习环境和权益。
3. 督查结果要及时反馈给被督查人员和学校领导,督查组要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帮助学校解决存在的问题。
4. 督查报告要按时提交给学校领导,并进行归档存储,便于后续追踪和整改。
五、督查效果评估为了确保教育教学工作的持续改进和发展,学校要定期对教育教学督查的效果进行评估。
评估标准包括教育教学工作的质量和学生的综合素质发展情况等。
学院教学督导岗位职责范本

学院教学督导岗位职责范本一、岗位概述学院教学督导岗位是学院教学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负责对学院教学工作进行监督与评估,以提升教学质量、促进教学改革。
其职责范围涉及教学目标制定、师资队伍建设、教学资源配置、教学评估与反馈、教学质量监控等方面。
二、岗位职责1. 教学目标制定与落实(1)参与学院的教学目标制定,协助制定学院年度教学计划。
(2)协助各学院、专业制定目标并组织实施,并跟踪评估目标的完成情况。
(3)协调教师与学生,推动教学目标的贯彻与实施。
2. 师资队伍建设(1)参与师资队伍的招聘与培养,协助制定师资培养计划。
(2)对新教师进行入职培训和指导,协助他们适应学院的教学环境和要求。
(3)定期对教师进行教学能力评估,提供改进建议,并组织教师培训活动。
3. 教学资源配置(1)监督学院教学资源的配置与使用情况,确保教学资源的合理利用。
(2)协助制定教学设备与教材的更新计划,保证教学资源的先进性与有效性。
(3)监督学院教室的管理与维护,提供改进建议,确保教学环境的良好。
4. 教学评估与反馈(1)组织与推动学院的教学评估工作,包括师生满意度评估、学习成果评价等。
(2)整理教学评估结果,提供反馈给教师和相关部门,促进教学改进与提高。
(3)收集教学案例与经验,分享给教师,促进教学方法的创新与优化。
5. 教学质量监控(1)定期抽查教学过程,对教师进行教学质量评估,提供改进建议与指导。
(2)建立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制定监控标准和指标,定期进行教学质量评估。
(3)对教学过程进行监控,反馈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确保教学质量的稳定提升。
6. 教学改革与创新(1)关注教学改革与创新的动态,参与学院教学改革的规划与实施。
(2)推动教师在教学方法、教学内容等方面的创新,促进教学质量的提升与优化。
(3)组织教学经验交流和研讨会,分享教学改革与创新的经验与成果。
三、任职要求1. 具备硕士及以上学历,教育学、教育管理或相关专业背景优先。
教学督导员工作职责管理制度_规章制度_

教学督导员工作职责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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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教学督导员是学院专职从事教学督查、指导的工作人员,应参加学院督导室召开的工作会议,认真履行,完成教学督导工作的各项任务。
二、及时、准确地收集、整理教学督导信息,提出意见和建议,为学院的教学管理和改革出谋献策。
三、教学督导员要做到挂牌上岗,对全院的课堂教学、实践教学等教学环节的教学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对检查结果必须记录在案。
四、根据需要在学院督导室组织和有关职能部门配合下,召开教师、学生座谈会,听取师生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建议,并形成会议纪要报学院督导室。
五、对教学过程中出现的重要情况及突发事件,应及时向有关职能部门和督导室报告,必要时可直接向有关院领导报告。
六、每学期期末每位教学督导员要向学院督导室提交一份。
七、完成学院督导室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教学工作督导制度模版

教学工作督导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工作职责第三章工作流程第四章督导要求第五章督导评价第六章相关制度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教学工作的监督和评价,提高教学质量,制定本督导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及有关教学工作的督导人员。
第三条督导人员应当遵守本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准确评价教学工作。
第四条教学工作督导应当按照科学、公正、客观、全面的原则进行。
第五条教学工作督导应当与教育教学改革、发展需求相结合,研究提出相应的改进建议。
第六条督导人员应当接受督导工作培训,提高督导工作能力。
第二章工作职责第七条督导人员应当按照学校的安排,定期对教学工作进行督导。
第八条督导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的标准和要求,对教学活动进行评价。
第九条督导人员应当及时向被督导对象提出改进建议,并跟踪督导改进情况。
第十条督导人员应当按照学校的要求,参与教学工作的评估和统计工作。
第三章工作流程第十一条督导人员应当事先准备好督导工作所需的材料和信息。
第十二条督导人员应当与被督导对象进行准备会议,明确督导目标和内容。
第十三条督导人员应当到课堂或教学活动现场进行实地督导。
第十四条督导人员应当根据实地督导情况,记录督导意见和改进建议。
第十五条督导人员应当与被督导对象进行反馈会议,沟通督导结果和建议。
第十六条督导人员应当及时向学校反馈督导结果和建议。
第四章督导要求第十七条督导人员应当具备教育教学理论和实践经验。
第十八条督导人员应当保持专业的敬业精神和客观公正的态度。
第十九条督导人员应当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意识。
第二十条督导人员应当具备较高的责任心和工作效率。
第二十一条督导人员应当保证信息的保密性和安全性。
第二十二条督导人员应当及时处理督导过程中的问题和纠纷。
第五章督导评价第二十三条学校应当定期对督导工作进行评价,并提供改进建议。
第二十四条学校应当根据督导评价结果,对督导人员进行激励和考核。
第二十五条学校应当公开督导评价结果,并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教学工作督导制度(5篇)

教学工作督导制度一、教学督导机构督导组组长:校级领导成员:教务工作人员各专业领导专业教师二、院督导组职责为了加强教学管理工作,确保正常教学秩序和提高人才培养质量,院教学督导小组,负责指导、检查学院的教学运行、教学质量、教风与学风、教学改革等工作。
具体职责如下:1.深入教学一线,了解教学信息,发现问题,把握动态,并及时向学院主管领导反馈。
2.按需要参加日常性听课(包括课堂教学和实践教学各环节),填写听课记录表,及时与任课教师交换意见。
对我院每位教师每学期听课次数不少于____次。
3.发现教学态度严谨、教书育人效果好、受学生欢迎教师,为我院树立先进典型,帮助青年教师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参与我院“教学名师”、青年教师讲课比赛的评选工作。
4.参与学院的教学检查、教学评价和水平评估等工作。
5.每学期分别按专业和年级____学生代表座谈,收集有关教学信息,做好记录,并及时反馈。
6.参与学科建设和教学改革工作,审核各专业培养计划和课程教学大纲。
7.按照高级技工、技师教学水平评估要求检查学院建设、管理各项工作,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8.督导组每月提交一份工作小结。
三、督导内容(一)教学秩序检查1、教学秩序检查包括课堂教学和实践教学的教学秩序、教学设施、教学环境怀等项目,主要检查教师上课情况、学生到课情况、考试期间考风考纪和监考人员履行职责情况、以及教学设施设备运行情况,重点检查教师迟到、提前下课、无故缺课、私自调课,随意改自习以及课堂学生学习状态等情况。
2、院督导组不定期进行教学巡查、听课、座谈,并详细填写检查纪录,认真核实情况,及时处理问题。
3、院督导组及时总结检查情况,反馈结果给各专业负责或教师。
(二)、教学质量检查1、院督导组每学期____一次教师授课计划、教案、作业布置批改和命题阅卷等专项抽查。
各专业应预先____本专业的检查工作,要做到认真填写检查记录,客观反映情况,准确评定等级,检查结果材料要按时送交督导组。
学校督导员制度模板

学校督导员制度模板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教育教学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保障学生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校督导员制度是指在学校内部设立督导机构,对学校的教学、科研、管理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促进学校各项工作规范化、科学化、高效化。
第三条学校督导员制度适用于我国各级各类学校。
二、督导员的职责第四条督导员的职责主要包括:(一)监督学校的教学活动,确保教学秩序和教学质量;(二)检查教师的教学工作,指导教师提高教育教学水平;(三)对学校的管理工作进行评估,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四)及时发现和处理教育教学中的问题,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五)完成学校交给的其他相关工作。
第五条督导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二)具有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和较高的教育教学水平;(三)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事业心;(四)具备一定的管理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五)身体健康,能够胜任督导工作。
三、督导员的选拔与聘任第六条学校应当设立督导机构,并根据学校规模和教育教学需要,合理配置督导员人数。
第七条督导员的选拔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民主推荐、学校考核等程序进行。
第八条聘任督导员应当签订任期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任期一般为三年,可以续聘。
四、督导员的管理与考核第九条学校应当为督导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保障督导员依法履行职责。
第十条督导员应当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积极参加培训,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
第十一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督导员考核制度,对督导员的工作进行定期评估。
第十二条对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督导员,学校可以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不履行职责、玩忽职守的督导员,学校应当依法解除聘任合同。
五、申诉与调解第十三条督导员对学校管理等方面有异议的,可以依照相关规定向学校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提出申诉。
第十四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调解机制,及时化解督导员与学校、学生之间的矛盾和纠纷。
教学督导制度(5篇范例)

教学督导制度(5篇范例)第一篇:教学督导制度教学督导制度本制度根据《陕西省高等学校教学督导暂行规定》及本院的实际情况制定。
一、建立两级教学督导机构。
学院成立教学督导室,各分院(系)、部成立教学督导组。
1.院教学督导室是直属院长领导的教学督导机构,可以委托其他院领导管理。
教学督导室设主任一人、督导和兼职督导若干人,均由院长聘任,任期二年,可以连聘连任。
院教学督导专家(简称教学督导)的基本任职条件为:(1)热爱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熟悉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及职业教育规定,有较高的政策水平。
(2)长期从事高等教育的教学或教学管理工作,经验丰富,学术造诣较高,具有副教授以上任职资格。
(3)求真务实,办事公正,作风正派,认真负责,敢于严格要求,坚持原则,有团队协作精神。
(4)身体健康。
2.各分院(系)、部可以参照院教学督导任职条件,成立教学督导组。
学院教学督导自动成为各分院(系)、部教学督导组成员。
二、院教学督导室的职责是对全院的教学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估、指导,提出意见和建议,为院务委员会和院长办公会提供咨询或决策的依据。
主要工作有:1.制定教学督导工作计划,报主管院领导批准后执行。
2.对各分院(系)、部的教学工作实施督导和检查,并收集有关情况,通报有关信息。
3.对学院教学和教学管理中的重要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主管院长或院务会、院长办公会及时反映情况,提出专题报告或改进意见。
4.参与学院、分院(系)、部两级教学评估工作。
5、承办院长或院务会、院长办公会委托的其他有关教学工作的任务。
6、组织教学督导进行学习、教学研究及工作经验交流,定期听取被督导单位对本 1室工作的意见或建议,不断改进督导工作。
三、各分院(系)、部的教学督导组直属院教学督导室和各分院院长(系部主任)领导。
完成院教学督导室布置的工作,对所在分院(系)、部的教学和教学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和指导。
四、院教学督导室通过查课、听课等日常教学检查,参加教师座谈会和学生座谈会,专项督导,问卷调查,通报与反馈信息等方式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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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FS-QG-79833教学督导员工作职责管理制度Model of the work responsibility management system for teaching
supervisors
说明:为规划化、统一化进行岗位管理,使岗位管理人员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与明确责任制,特此编写。
一、教学督导员是学院专职从事教学督查、指导的工作人员,应参加学院督导室召开的工作会议,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教学督导工作的各项任务。
二、及时、准确地收集、整理教学督导信息,提出意见和建议,为学院的教学管理和改革出谋献策。
三、教学督导员要做到挂牌上岗,对全院的课堂教学、实践教学等教学环节的教学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对检查结果必须记录在案。
四、根据需要在学院督导室组织和有关职能部门配合下,召开教师、学生座谈会,听取师生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建议,并形成会议纪要报学院督导室。
五、对教学过程中出现的重要情况及突发事件,应及时
向有关职能部门和督导室报告,必要时可直接向有关院领导报告。
六、每学期期末每位教学督导员要向学院督导室提交一份工作报告。
七、完成学院督导室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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