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基础理论概论
知识产权法复习资料

知识产权法平时作业一. 知识产权法概论一. 名词解释1.知识产权2.知识产权的客体3.知识产权法4.知识产权法律关系5.知识产权法律关系客体6.《巴黎公约》7.《伯尔尼公约》8.《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9.国民待遇原则10.独立性原则二.简答题1.简述知识产权的概念。
2.简述知识产权的特征。
3.简述知识产权的分类。
4.简述《建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保护的识产权的类型。
5.如何理解“知识产权是无形财产权”?6.简述知识产权与物权利的区别。
7.简述我国《民法通则》保护的知识产权的类型。
8.简述知识产权专有性的含义及其表现。
9.简述知识产权地域性的含义及其表现。
10.简述三种知识产权法律保护之间的联系与区别。
11.简述知识产权法的调整对象。
12.简述知识产权的主体制度的特征。
13.简述知识产权的客体的特征。
14.简述知识产权法的内容体系。
15.简述我国知识产权法的体系。
16.列举我国主要知识产权法规名称。
17.简述《保护工业产权的巴黎公约》确定的保护知识产权的基本原则。
18.简述《TRIPS协定》保护的知识产权范围。
19.简述《TRIPS协定》确定的知识产权保护原则。
三.论述题1.论述我国知识产权法体系的完善。
二. 著作权法一.名词解释1.著作权2.邻接权3.著作权法4.著作权主体5.著作权的继受主体6.作者7.作品8.委托作品9.合作作品10.职务作品11.汇编作品12.演绎作品13.保护作品完整权14.署名权15.发表权16.表演者权17.出版者权18.表演权19.展览权20.出租权21.信息网络传播权22.著作权合理使用23.著作权法定许可使用24.著作权集体管理25.法人作品二. 简答题1.简述著作权的概念与特征。
2.简述著作权与著作物所有权的区别。
3.简述著作权与专利权的联系与区别。
4.简述著作权与商标权的联系与区别。
5.简述著作权法的基本原则。
6.简述著作权的自动保护原则。
7.简述我国著作权法的体系。
知识产权法律基础第一章知识产权法概论

知识产权法律基础第一章知识产权法概论知识产权法是指对与人类创造的智力成果相关的权利进行保护和调整
的法律规范体系。
知识产权是一种由法律授予的权利,以保护创新、创造
和发明所产生的智力产权。
知识产权的核心目标是鼓励创新和创造,促进
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
知识产权包括多个领域,如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版权等。
每个
领域都有各自的法律规范和特点。
专利权是对发明者为实现技术进步而创造的技术解决方案的一种专有
权利。
通过专利权的保护,发明者可以获得一定期限内的市场独占权,使
其能够获得经济利益并获得技术投资回报。
知识产权法在保护知识产权的同时,也要依法平衡各方的利益。
例如,在专利法中,除了对发明者的专利权进行保护,还对公众的使用权、竞争
权等进行限制。
在著作权法中,除了对著作权人的权利进行保护,还对公
众的合理使用权、学术研究权等进行保护。
总之,知识产权法是重要的法律领域,涉及到各种知识产权的保护和
调整。
它在促进创新和创造、推动经济发展和文化进步方面具有重要作用。
知识产权法概论第十七章

21世纪通用法学系列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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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商标权的限制
一、合理使用
《商标法》第59条规定:“注册商标中含有的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 型号,或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 其他特点,或者含有的地名,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无权禁止他人正当使用。 三维标志注册商标中含有的商品自身的性质产生的形状、为获得技术效 果而需有的商品形状或者使商品具有实质性价值的形状,注册商标专用权 人无权禁止他人正当使用。商标注册人申请商标注册前,他人已经在同一 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先于商标注册人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并 有一定影响的商标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无权禁止该使用人在原使用范围 内继续使用该商标,但可以要求其附加适当区别标识。”
没有实际使用注册商标,仅有转让或者许可行为,或者仅是公布商标注册 信息、声明享有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不认定为商标使用。
在司法实践中,构成商标法意义上的商标使用的标记使用行为,必须具备 两个要件: 一是标记使用行为不得违背商标权人的意志, 二是行为人使用标记的行为必须在客观上使得该标记起到了识别商 品来源的作用。21世纪通用法学系列教材 Nhomakorabea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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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商标权的限制
一、合理使用
案例2:2003年4月7日,贵阳启航学校在第41类学校(教育)等服务上注册了第
1985953号“启航学校QihangSchool”商标(下称涉案商标)。2013年4月1日,贵阳 启航学校将涉案商标许可给中创公司独占使用。启航考试学校的主营业务为提供 考研培训,启航公司负责对外加盟活动。该商标的申请日为2001年10月18日,经续 展,注册商标专用权期限自2003年4月7日至2023年4月6日。启航考试学校及启航 公司在共同运营的启航世纪网站(网址为)发放的宣传材料、 名片、教材等上使用与涉案商标相近似的“及SAILING启航”(下称“启航及图 ”)、“启航教育”“启航考研”“启航网校”“启航名师”等标识。启航考试 学校以“北京启航考试学校”“北京启航学校”“启航教育集团”名称获得多项 荣誉。中创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判定启航考试学校及启航公司的行为 侵犯了中创公司享有的涉案商标专用权。法院查明,被告早在1998年即开始创办, 被告持有的北京市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证的名称中含有“启航”二字。1998年至 2001年间,被告启航考试学校编写了由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的各类考研书籍 。2000年3月16日至2001年4月26日间出版的十余期《中国青年报》上有以“北京 启航考试学校”为名发布的考研辅导招生简章等宣传报道。
知识产权法

无期限性
不可分离性
3.
不可剥夺性
2.著作人身权具体权项 A 发表权
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署名权,即为表明作者身份而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B 署名权
C 修改权
D 保护作品完整权
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二、著作财产权
知识产权法的地位争议 1、知识产权法是特别民商法 2、知识产权法归属于侵权法 3、知识产权法归属于反垄断法 4、知识产权法部分属于反不正当竞 争法 5、相对独立的法律部门
第五节 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原则
(一)国民待遇原则 (二)最惠国待遇原则 (三)透明度原则 (四)独立保护原则 (五)自动保护原则 (六)优先权原则
第六节 著作权的转让和继承
一、著作权转让 概念与特点 著作权转让的四个法律问题 二、著作人身权的继承问题 1、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 2、发表权 三、著作财产权的继承问题 四、合作作品的继承问题 五、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变更、终止的 著作财产权继承问题
第七节 著作权的其他利用
一、著作权的质押 二、著作权的信托 三、破产财团 四、强制执行的对象 五、离婚时对著作财产权的分割
2.2表演者权的内容 (一)表演者人身权
主要为:表明表演者身份和保护表演形象不受歪曲的权利。
(二)表演者财产权
对表演的现场直播许可权。
音像制品复制、发行许可权。
对表演进行录音录像许可权。
信息网络传播许可权。
4.3表演者权的保护期:
身份权不受限制,财产权保护期为50年。
3.唱片制作者权
知识产权概论范文

知识产权概论范文知识产权(Intellectual Property,简称IP)是指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知识成为一种重要的生产要素而产生的一种权利制度。
它指的是一切与人的智力创造有关的资产,包括发明、文学和艺术作品、商标、商业秘密等。
知识产权的概念最早可以追溯到17世纪的英国,当时的制造业暴涨,知识创造的重要性开始被社会认可。
随着工业革命的到来,知识和技术的价值越来越被重视。
为了保护创新者的权益,出现了相关的法律制度,最早的知识产权制度可以追溯到1403年的英国。
知识产权的核心就是为了保护创新者的权益和鼓励创新。
创新是人类社会进步的源泉,它推动科技发展、经济增长和社会进步。
如果没有知识产权的保护,创新者的努力就可能受到侵权者的剽窃和盗用,对其产生的财富和创新动力将遭到侵犯,从而削弱了人们对知识创造的积极性和创新的激励,也限制了创新的速度和深度。
目前,主要的知识产权包括专利权、商标权、版权和商业秘密等。
专利权是保护发明创造的独特性和市场竞争能力的权利,它可以让创新者在一定的时期内独占利益,并对他人的侵权行为采取法律手段;商标权是保护商标所有者对其商标的独占使用权,并防止他人未经许可使用相似商标的权利;版权是保护文学、艺术和学术作品的独特性和原创性,包括文学作品、音乐、电影、艺术作品等;商业秘密是指特定的商业信息,包括技术、工艺、销售策略、客户清单等,它不能被公众所知晓,否则将对持有该商业秘密的商家带来重大的经济损失。
知识产权的保护有助于创新者获得合理的回报,鼓励他们继续进行创新和研发。
同时,它还促进了知识和技术的交流和分享,推动了全球创新能力的提升。
通过知识产权的保护,创新者可以吸引投资并获得商业支持,从而将其创新成果转化为商业上的成功。
然而,知识产权的保护也面临着一些挑战。
一方面,知识产权的保护与自由获取知识的权利之间存在着权衡。
过度保护知识产权可能会限制其他人的创新和发展,阻碍了全社会对知识的开放和分享。
知识产权基础

IP的保护标准和国际协调(2)
公约 内容
工业产权:专利,商标,商号,反不正当竞 争优先权;
巴黎公约
伯尔尼公约 版权,不登记原则
TRIPS协议
WCT WPPT
2016/10/13
1、IP分类,最低保护标准;2、司法审判应 遵从的原则;3、过渡条款
1.网上的数字版权及相关权保护;2.网络信 息传播权;3.数字加密技术;4.管理信息
2016/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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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材与参考书目
教材:《知识产权基础教程》,王兵等主编,清 华大学出版社,2012年3月第四次印刷。 主要内容:知识产权导论、对象、归属、保护、 利用、管理、内容与限制、取得与维持、国际保护等 九章。特点:通俗易懂,适合非法律专业人士学习。 参考书目:《信息获取与利用》,杜慰纯等主编, 清华大学出版社,2011年11月第六次印刷。 《知识产权经典案例》,游闽键主编,知识产权 出版社。 2011年5月出版。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11
智力的财产权利(intellectual
2016/10/13
property
righ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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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知识产权的性质与特点
知识产权是一种特殊商品,是一种无形财 产权; ——价值(体力劳动+创造性脑力劳动) ——特殊商品 ——使用价值(创造新财富,满足人们物质文化 和精神文明需要) ——特殊财产权: ——精神权利:署名; ——经济权利:所有权,支配权,担保与质押权, 转让权与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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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岐山说,自2004年起,中国每年都要 在全国范围内举行一次有关知识产权保护 的活动,旨在打击侵犯商标、专利和版权 的行为,尤其是打击进出口和批发市场、 贸易交易会、原始设备制造商和印刷等行 业的侵权行为。 他举例说,兜售假冒世界名牌的上海 襄阳路市场已经被关闭,而北京秀水街也 已经进行了整顿并成为世界名牌产品的销 售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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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大类,著作权或者版权 及邻接权
广义的著作权包括2个权利--著作权或者版权; 邻接权。
1、著作权或者版权的基本定义:作者依法对 作品享有的权利。
主体:作者(及其他著作权人);
客体:作品。
2、邻接权的基本定义:作品的传播者对作品 的表现形式享有的权利。
主体:作品的传播者;
客体: 作品的表现形式。
采取了合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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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植物新品种权
保护对象:植物新品种。
中国植物新品种的保护方式: ①植物新品种本身可以申请品种权; ②植物新品种的培育方法可以申请发明
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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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商标专用权
保护对象:注册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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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企业名称权
保护对象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企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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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原产地名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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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商业秘密权
保护对象: 未公开披露过的信息。
(TRIPS的定义:
未公开披露的信息;
在一定意义上属于秘密,即该信息作为整体或作 为其中内容的确切组合,并非通常从事有关信息 之领域的人们所普遍了解或者容易获得的;
因其属于秘密而具有商业价值;
合法控制该信息之人,为保密已经根据有关情况
保护对象:原产地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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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大类 工业版权
集成电路的布图设计权
(1)集成电路的布图设计。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掩模作品或者拓扑图)
附着于各种载体上的电子产品元件和连接这些 元件的连线的有关布图设计。是以掩模图形的 方式存在于掩模板上,或者是以图形的方式存 在于芯片表面和表面下的不同深度,或者是以 编码方式存在于磁盘、磁带等介质中。
企业知识产权工作手册

企业知识产权工作手册企业知识产权工作手册第一章:概论1.1 知识产权的定义和作用1.2 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的必要性和意义第二章: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建设2.1 知识产权管理组织架构和职责2.2 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建设2.3 知识产权信息管理系统建设第三章:知识产权保护策略3.1 知识产权保护策略的制定和实施3.2 知识产权监测与预警机制建设3.3 知识产权维权和打假工作策略第四章:专利管理4.1 专利策略的制定和实施4.2 专利申请和审查管理4.3 专利维权和盗版打击第五章:商标管理5.1 商标管理策略的制定和实施5.2 商标注册和维权管理5.3 商标运营和市场监管第六章:著作权管理6.1 著作权管理策略的制定和实施6.2 著作权登记和保护管理6.3 著作权使用许可和侵权打击第七章:商业秘密保护7.1 商业秘密保护的重要性和方法7.2 商业秘密保护制度建设7.3 商业秘密泄露的应对和维权第八章:网络知识产权保护8.1 网络知识产权保护的挑战和对策8.2 网络知识产权的监测和维权8.3 网络知识产权保护的技术手段和方法第九章:知识产权培训与宣传9.1 知识产权培训计划和内容9.2 知识产权宣传材料和活动9.3 知识产权案例分析和经验总结第十章:知识产权与企业创新10.1 知识产权与企业创新的关系10.2 知识产权管理与技术创新10.3 知识产权与市场竞争的关系通过本手册,企业可以建立健全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制定科学有效的知识产权保护策略,加强对专利、商标、著作权和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的管理和保护,有效提升企业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赢得更大的发展空间。
知识产权是企业发展的重要资源,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对于企业的长期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第一章:概论1.1 知识产权的定义和作用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在创造性活动中创造或投入的智力成果所享有的法律保护。
它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商业秘密等。
知识产权的作用不仅体现在经济利益和市场竞争优势方面,还涉及到保护创新和鼓励创造性活动的社会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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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介绍第一讲知识产权概念和分类一、知识产权的概念二、知识产权的分类第二讲知识产权的性质分析一、知识产权的私权属性二、知识产权的财产权属性第三讲知识产权的特征说明一、知识产权特征的争论二、知识产权客体的非物质性三、知识产权的专有性四、知识产权的地域性五、知识产权的时间性六、知识产权的无形性第四讲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一、知识产权侵害行为二、侵犯知识产权的民事救济措施三、侵犯知识产权的行政救济措施四、知识产权的刑事保护第一讲知识产权概念和分类讲授重点:TRIPS协定中的知识产权创造性智力成果权和商业标记权讲授难点:商业标记权一、知识产权的概念选择:以下哪些选项属于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的范畴?A 企业专利研发;B企业商标转让;C企业商业秘密管理;D企业劳动合同管理。
答案:A B C(一)“知识产权”术语简介1.术语由来据学者考证,广泛使用“知识产权”术语是在1967年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成立后出现的。
2.术语翻译知识产权与Intellectual Property/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二)“知识产权”概念的界定1.概念说明知识产权,是指民事主体依法对创造性智力成果和商业标记等享有的排他、支配的权利。
2.概念理解(1)知识产权的主体是民事主体。
民事主体,为享有民事权利能力的人,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知识产权主体资格不受民事行为能力的限制。
(2)知识产权的客体是知识产品,即创造性智力成果和商业标记等知识、标记和信息。
物权客体,为物;债权客体,为行为。
(3)知识产权具有对世权和支配权的属性。
对世权,义务主体为除权利人之外的任何人;支配权,权利人以自己之单方行为即可行使权利。
(4)知识产权在权利的创设上采法定主义,即知识产权非依法律规定或确认,不得自由创设其种类和内容。
(三)知识产权的范围1.《建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根据《成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第2条第8款规定,知识产权包括:(1)关于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权利;(2)关于表演艺术家的演出、录音和广播的权利;(3)关于人类的一切领域内的发明的权利;(4)关于科学发现的权利;(5)关于工业品外观设计的权利;(6)关于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厂商名称和其他商业标记有关的权利;(7)与防止不正当竞争有关的权利;(8)一切来自工业、科学、文学或艺术领域内的智力创造活动所产生的权利。
2.《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以下简称为TRIPS协定)根据TRIPS协定第1.2条:就本协定而言,“知识产权”一词指作为第二部分第1节至第7节主题的所有类别的知识产权。
(1)版权与相关权利(各成员应遵守《伯尔尼公约》(1971)第1条至第21条及其附录的规定);(2)商标(任何标记或标记的组合,只要能够将一企业的货物和服务区别于其他企业的货物或服务,即能够构成商标。
此类标记,特别是单词,包括人名、字母、数字、图案的成分和颜色的组合以及任何此类标记的组合,均应符合注册为商标的条件);(3)地理标志(“地理标识”指识别一货物来源于一成员领土或该领土内一地区或地方的标识,该货物的特定质量、声誉或其他特性主要归因于其地理来源);(4)工业设计(各成员应对新的或原创性的独立创造的工业设计提供保护。
各成员可规定,如工业设计不能显著区别于已知的设计或己知设计特征的组合,则不属新的或原创性设计。
各成员可规定该保护不应延伸至主要出于技术或功能上的考虑而进行的设计);(5)专利(专利可授予所有技术领域的任何发明,无论是产品还是方法,只要它们具有新颖性、包含发明性步骤,并可供工业应用);(6)集成电路布图设计;(7)对未披露信息的保护(在保证针对《巴黎公约》(1967)第10条之二规定的不公平竞争而采取有效保护的过程中,各成员应依照第2款对未披露信息和依照第3款提交政府或政府机构的数据进行保护。
第2款:(a)属秘密,即作为一个整体或就其各部分的精确排列和组合而言,该信息尚不为通常处理所涉信息范围内的人所普遍知道,或不易被他们获得;(b)因属秘密而具有商业价值;并且(c)由该信息的合法控制人,在此种情况下采取合理的步骤以保持其秘密性质。
第3款:各成员如要求,作为批准销售使用新型化学个体制造的药品或农业化学物质产品的条件,需提交通过巨大努力取得的、未披露的试验数据或其他数据,则应保护该数据,以防止不正当的商业使用);(8)对协议许可中限制竞争行为的控制。
二、知识产权的分类(一)文学产权与工业产权1.分类依据对知识产品的消费方式进行划分:用于精神消费的知识产品所对应的权利是文学产权,典型代表为著作权;用于物质消费的知识产品所对应的权利是工业产权,包括专利权和商标权。
2.工业版权工业版权的特点:受保护对象必须具有新颖性(专利法要求)和独创性(著作权法要求);实施工业产权法中的注册保护制和较短保护期;专有权人主要享有著作权法中的复制权和发行权,但没有著作权主体的广泛权利。
典型代表为集成电路布图权。
(二)创造性智力成果权与商业标记权1.分类依据知识产权的价值渊源进行划分:权利的价值直接来源于智力成果本身的利用,是创造性智力成果权,包括著作权和专利权;权利的价值主要直接来源于权利主体的商业信誉(即后续活动所产生的价值的),是商业标记权,包括商标权。
2.商业标记权对注册商标有效期的影响(1)注册商标有效期的说明;(2)注册商标的续展次数无限制;(3)如果对注册商标予以有限期的保护,其不良影响的说明:强制企业定期更换识别标志,不当增加了竞争成本第二讲知识产权的性质分析讲授重点:知识产权的私权属性知识产权的财产权属性讲授难点:意思自治原则在知识产权领域内的适用一、知识产权的私权属性(一)国内外的认识1.TRIPS协定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are private rights.知识产权属私权。
2.我国学术界知识产权属于民事权利。
民事权利根据权利客体不同,可以分为物权、债权和知识产权。
(二)知识产权私权属性的意义1.任意性规范TRIPS协定宣告知识产权属私权,一方面揭示了知识产权权利性质的争论,另一方面也说明了任意性规范在知识产权法中的实际存在。
2.意思自治原则意思自治原则在知识产权领域内中的适用。
(三)规范的实证分析1.《专利法》授予专利权的条件、专利的申请、专利申请的审查和批准、专利权的期限、终止和无效、专利实施的强制许可、专利权的保护。
任意性规范的适用:专利申请权的转让、专利申请权共有、专利转让和许可使用、委托专利、合作专利和职务专利等领域。
2.《商标法》商标注册的申请、商标注册的审查和核准、注册商标的续展、转让和许可适用、注册商标争议的裁定、商标使用的管理、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
任意性规范的适用:注册商标的转让和使用许可等领域。
3.《著作权法》著作权(著作权人及其权利、著作权归属、权利的保护期、权利的限制)、著作权许可使用和转让合同、出版、表演、录音录像、播放、法律责任和执法措施。
任意性规范的适用:著作权及邻接权的转让和许可使用等领域。
(四)小结1.意思自治原则的适用范围知识产权的转让和许可使用等领域为主。
2.质疑意思自治原则是否可以延伸适用到知识产权创造领域。
例如:第三人成为发明创造的发明人。
3.提前的结论知识产权的特征决定了知识产权产生、知识产权内容和知识产权限制的法定性。
(五)举例说明:意思自治原则与职务发明创造1.法律规范1984年《专利法》第6条与1992年《专利法》第6条:2000年《专利法》第6条与2008年《专利法》第6条。
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
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
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申请被批准后,该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为专利权人。
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单位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订有合同,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作出约定的,从其约定。
2.分析说明(1)第3款的“利用”如何界定以及对第1款性质的影响?如果将主要利用涵盖其中,则第1款即为部分性质的任意性规范;如果不将主要利用涵盖其中,则第1款即为强行性规范属性。
(2)在第3款中,没有“约定”之时,技术成果权利主体的确认?理论上可有三种选择,即为单位单独所有或发明人单独所有或单位与发明人共有。
(3)企业如何保护自己的职务发明创造权益?①企业章程中对法定代表人的权利限制条款;②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章中就“主要利用”的说明;③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制度中的补偿机制设立。
④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章中的“擅自利用企业资源研发”的相关条款。
二、知识产权的财产权属性(一)知识产权性质的双重论1.知识产权性质的双重论知识产权既为财产权又为人身权;2.知识产权性质的单一论知识产权属于财产权,但是,著作权兼具财产权与人身权的双重性质。
专利权就是单一的财产权,虽然发明人享有人身权,但是由于发明人与专利权人是两个相互独立的主体,所以发明人的权利性质不能影响到专利权人的权利性质。
(二)知识产权财产权属性的意义1.知识产权主体可以通过利用知识产权客体直接获取财产收益2.知识产权主体的意思自由在财产权范围内有效3.知识产权主体因财产权获益时的权利义务平衡(1)权利瑕疵担保责任;(2)其他义务的承担。
例如,《商标法》第40条第1款: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
许可人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①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是否会因产品质量缺陷致人损害承担责任?②注册商标专用权人如何承担上述责任?③企业如何在注册商标使用许可中保护自己的利益?(3)物权原始取得和继受取得在知识产权取得方式中的适用物权的原始取得又称物权的固有取得,是指民事主体非依据他人的权利及意思表示而直接依据法律规定取得物权。
物权的继受取得又称为物权的传来取得,是指基于一定法律事实,依赖于他人意思表示而取得物权。
(三)知识产权财产权属性的表现1.知识产权的转让(1)知识产权转让的效力说明(2)著作权:转让著作财产权,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可以向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3)注册商标: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
转让注册商标经核准后,予以公告。
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
(4)专利:转让专利权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予以公告。
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转让费分期付款型专利转让合同的分析。
涉及条款:2010年《细则》第14条第2款:专利权人与他人订立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应当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