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工程建设项目文件管理办法

某工程建设项目文件管理办法
某工程建设项目文件管理办法

某工程建设项目文件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某工程技术资料管理,畅通技术信息流程,确保某工程建设有关各方意见及时有效沟通;设计图纸及其他技术资料有效及时传递,以便某工程建设各有关各方、各个场所都能及时使用有效文件,防止误用失效、作废文件;及时、完整、准确、系统的整理、归档文件,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广东省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某工程建设项目办公室所有有关文件、技术资料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信息,是指有意义的数据。

本办法所称文件是指信息及其承载媒体,包括如下几类:

⑴.有关的国家、地方法令、法规;

⑵.上级政府、主管部门、工程所在地方的与某工程建设有关批文;

⑶.国家、行业、地方的规范和技术标准;

⑷.合同文件。含图纸及合同履行中发包人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与监理、施工单位等往来函件、会议纪要;

⑸.学院下发建设办公室文件、建设办公室内部文件、管理制

度等。

⑹.工地现场检查记录、会审记录、会议纪要、建设办公室阶段

工作总结、监理周报、月报等。

第二章职责划分

第四条某工程建设项目办公室所有有关文件、技术资料管理归总工程师负责,建设办公室任何部门收到的文件、技术资料均要在指定时间内送

达总工程师。总工程师在指定时间内审阅签署处理意见后交办。

第五条总工程师办公室(或某工程建设项目办公室)设信息资料管理员岗位,对某工程建设项目办公室所有有关文件、技术资料统一编码、收转、跟踪催办、保管归档工作。

第六条设计图纸由建设办技术部按工程进度与合同要求向设计院催要,在指定时间内审核并由技术部部长签署意见转建设办资料管理员。

第七条监理机构和施工单位的往来函件、工地建设有关工程质量、进度、材料检验信息,设计错误、施工环境变化、以及监理机构和施工单位提出的其他问题由工程部负责收集,在指定时间内审核并签署意见后交建设办资料管理员。

第八条某工程建设项目办公室各部门对外沟通文件由部门负责起草,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报建设办公室资料员,经总工程师审核,经建设办公室主管审批后发放。

第九条建设办公室所有成员有义务将从其他渠道获得的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文件,与自己承办的事务文件性成果及时交建设办公室资料员归档。

第三章文件控制

第十条工作程序

⑴.自编文件程序步骤

⑵.外来文件处置程序

第十一条需控制的文件和资料形式包括:

①以文件、图纸形式构成的文件;

②以实物、照片、胶卷、软件、拷贝构成的文件和资料。

第十二条需归档管理的外来文件包括:

a)适用的法律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国际标准、国外标准以及需执行的上级组织或业务主管部门的有关文件;

b) 政府、上级主管部门、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等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文件和中介机构信息。

c) 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工程所在地方的与某工程建设有关批文。

d) 勘察设计资料,含图纸、设计修改通知单,设计变更通知单及签证、图纸会审记录;

e)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交来的函件、会议纪要、各种计划报表、监理周报、月报、签证等;

f)工程专题报告,包括开工报告、停工、复工报告;工程预验收申请报告、工程验收申请报告、工程竣工报告

g)经确认的质量检查验收记录、供货单位提交的产品合格证书、使用维护说明书和图样资料;

h)作为工作依据的其它外来文件和资料;

第十三条须管理的对外发文和内部文件包括:

a)向政府、上级主管部门、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等与工程建设有关的其他单位发出的申请、请示、报告、联系函件;

b)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

c) 招标投标有关资料及合同文件,包括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发包合同和补充合同、及合同履行中发包人与承包人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

d)设计任务联系单、监理工作联系单及对外联系函件;

e)专家组活动记录;

f)学院下发建设办公室文件、建设办公室内部文件、管理制度等。

g)工地现场检查记录、施工日志和大事记、建设办公室阶段工作总结。

第十四条文件实行统一编号。设计图纸用原设计院编号,其他文件编号办法及含义可按档案统一编码,也可以自编。

自编号码应包括:工程项目代号、单项工程代号、单位工程代号、文件类型、编写部门单位代号、编制日期。

第十五条文件的编写与审批。

建设办公室对外行文除特殊情况经主任批准外,须以建设办公室的名义。

向政府、上级主管部门、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等与工程建设有关的其他单位发出的申请、请示、报告、联系函件,由建设办主任(或分管副主任)安排编制,由建设办主任(或分管副主任)负责审批;

建设办公室向承担建设任务设计院、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发出的非技术问题联系函,由建设办主任(或分管副主任)安排编制,由建设办主任(或分管副主任)负责审批;

技术问题联系函,由总工程师安排人员编制,总工程师审批,必要时由总工程师审核,建设办主任(或分管副主任)负责审批;

建设办公室向承担设计任务设计院设计项目组、现场监理机构、施工项目部发出的联系函件,由总工程师安排人员编制,总工程师审批;由建设办公室某部门提出的须协调问题,由部门领导安排编制文件,部门领导审核,总工程师审批。

建设办公室内部文件、管理制度等,只涉及部门内部的按职责分工由部门编写,部门领导审核,建设办主任(或分管副主任)负责审批;涉及建设办公室全局的,由建设办主任(或分管副主任)安排编写,建设办主任(或分管副主任)负责审批。

文件审批表格式见附表1。

第十六条须发放的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a) 须转发、传阅的政府、上级主管部门、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和学院下发的文件;

b) 需审阅的设计文件(图纸);

c) 需传阅审批的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交来的报告、函件;

d) 需下发的建设办公室内部文件、管理制度等

e) 需发出的建设办公室自编文件;

第十七条文件的收发。所有收文、发文均造册登记,归信息资料管理员统一管理。收、发文登记表格式见附表2、附表3。

信息资料管理员在收到文件并登记后,附收文表头(见附件4),技术文件交总工程师、其他文件交建设办分管副主任签署处理意见。按处理意见信息资料管理员负责复制、分发、传阅、跟踪催办、并将处理结果汇报原签署领导,文件回收归档;

建设办内部文件发放应按批准范围进行,并做好签收记录。下发文件、图纸由领用人签字,并在文件上注明密级(或在领用时由信息资料管理员明确)、受控状态、保存方式、允许扩散范围、失效文件回收及销毁方式。

需发出文件由信息资料管理员登记后发出,用邮寄方式者须保留邮局挂号存根;托人带出者需由受托人签字确认并在事后补充对方收文记录(有收文单位文件接受人签字);由信息资料管理员本人发出的文件要求收文人在发文登记表(附表3)相应栏目中签字。

第十八条由监理机构(施工项目部)交来的设计修改申请书、现场签证、造价及支付文件,由工程管理部附处理意见表(附表5)并按要求签署意见;建设办公室向监理机构(施工项目部)发文采用“业主工作联系单”的形式,向委托设计院发文采用“设计任务联系单”的形式。“业主工作联系单”与“设计任务通知单”格式见附表6、附表7。

第十九条文件的更改。对发出的文件需要更改时,原起草部门或提出修改意见的部门提交“文件更改申请表”,报建设办主任批准后进行。文件更改的审核、批准应由原审批人进行,当原审批人不在职时,则由接替其岗位的人员审批。

文件更改批准后,归口部门资料员向有关部门和单位发出“文件更改通知单”,并做好记录。

第二十条文件的换版及作废。文件经多次更改或文件需进行大幅度修改时应进行换版,原版次文件作废,换发新版本。换版、换页后的作废文件应

按档案管理规定的要求进行处理。需作资料保留时应在其醒目位置作“保留资料”标识。

第二十一条文件的管理。各单位、部门的文件按其内容与类别进行分类管理。各部门应建立本部门文件清单或文件目录(见附表5),掌握文件分布和更改记录。

资料员应保管好文件,防止发霉、虫蛀、残缺少页,保持清洁完整。

按规定不属文件的持有者,确因工作需要时,可向该文件管理部门借阅,各部门必须建立收、发文和借阅登记制度。任何人不得擅自复印,和/或向外部提供有关文件。

第四章设计文件管理

第二十二条设计单位应按合同和供图协议规定的份数及时提交施工设计图纸、文件。规划总平面、主体工程、施工总布置、以及设计专题报告等8份。以上图纸和文件的修改文件应与原件提供相同的份数。当设计院提供份数不足时,应复制到要求份数。

供应图纸的时间根据招投标需要和现场施工进度需要确定,由技术部负责与设计院联系。

第二十三条设计文件审查。为保证提供设计文件质量,减少施工过程中设计文件修改,降低工程造价和提高投资效益,须对设计单位提供的设计图纸、文件和设计变更进行审查。

施工设计图纸和设计文件的审查范围:由委托设计单位为某工程工程建设提供的施工设计图纸和文件,包括工程建筑物的布置图、结构图、体型图、配筋图、方案、技术要求和设计变更等。

施工设计图纸和文件的审查内容:

1.审查施工设计图纸和文件与招标图纸和文件的差异(工程项目、建筑物体型、工程量、方案和技术要求等);

2.审查施工设计图纸和文件中的错误和表达不清之处;

3.审查提交施工设计图纸和文件的份数和时间。

第二十四条施工设计图纸和文件的审查、发放程序见框图。

说明:“”为设计图纸、文件审查、发放线路;

“”为设计图纸、文件审查意见反馈线路。

图23.1 施工设计图纸、文件审查、发放程序框图

每一级审签不得超过3天,审签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审签完毕,并按“工程施工图纸(文件)签审意见单”(见附表6)的要求及时签署意见。

工程监理审签通过的设计文件须盖章确认。

工程部负责将审查意见汇总后交总工程师;总工程师在审核汇总意见后处理,需要设计院澄清和修改的项目由总工程师负责联系沟通。

“工程施工图纸(文件)签审意见单”及处理记录交建设办公室资料员与相关设计文件一起保存。

第二十五条设计文件的发放。设计文件应该按照预先确定的对象、份数发放(见图23.1)。经审核通过的设计文件由建设办公室资料员发放,其中应该发给施工单位的设计文件由建设办公室资料员发至监理机构,再由监理机构转发。文件领用者须在设计文件领用单(附表6)上签字确认。

建设单位工程项目管理办法

单位工程项目管理办法 工程项目现场管理是公司的对外窗口,体现着公司的形象,也担负着公司工程项目管理的重任,需要现场各个环节的人员团结协作,因此工程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本手册的有关规定、流程的要求、岗位的职责尽心尽责地努力完成工程项目的各项工作任务,特制定建设单位工程管理办法如下: 第一部分:岗位职责规定 一、建设单位项目经理: 1、为公司派驻工程项目施工现场的负责人,负责工程现场业主方的日常管理及现场工作安排协调,必须严格遵循公司管理制度,努力提高现场管理水平和工作质量,树立公司良好的形象; 2、根据公司批准的施工总进度计划,审核、确认工程项目施工组织设计,监督控制工程项目的现场施工进度,确保工程项目按计划进度完成; 3、根据合同的约定、设计图纸及相关规规程的要求,严格监督工程项目施工质量,参加组织工程项目检查验收,组织进行材料设备进场检查验收,对工程质量负完全责任; 4、根据公司批准的工程项目总施工预算书,严格监督控制工程项目施工成本,参加工程现场的经济签证、技术核定单、认价单的审查确认,确保工程项目成本控制目标的实现; 5、负责进行现场合同管理,严格执行合同规定,确保合同履约完成,协调处理合同实施执行过程中的纠纷、索赔等事宜; 6、负责现场业主、监理工程师、承包商之间的信息交流、信息传递和信息处理的管理事宜; 7、负责协调解决工程项目施工中的设计、施工问题以及现场的涉外关系; 8、负责组织现场项目部的日常管理工作,协调安排各专业工程师的现场配合工作,完成现场施工日志的准确记录; 9、负责工程项目竣工至保修期满时间段的工程保修管理和协调工作; 10、负责组织参加现场施工协调会议,审核监理工程师现场会议记录、工程项目管理报告和其他文件资料; 11、工作中要有工作责任心,有计划性,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和管理素质。 一般一天的工作流程: 落实、完成当天的工作计划——进一步熟悉施工设计图纸,掌握了解现场各项工作的施工完成情况和需要解决的问题——监督处理协调现场各项工作——对当天工作进行小结,填写工作日志。 一般一周(一月)的工作流程: 总结本周(本月)的工程施工情况,编制本周(本月)工程完成情况统计报表(项目月报),编制下周(下月)的工程计划安排——准备协调解决相关的设计、施工问题——安排下周(下月)的其他专业工程师的工作;填写本周(本月)工作考核表,报工程管理部及工程总监进行考核。 第二部分:对总包、分包及监理单位的管理规定 一、对总包单位的管理 总包单位应经常同建设单位项目经理、监理单位沟通,在工作流程上、质量控质、进度控制上主要参考第三部分。对于工程的其他分包单位的管理原则上由总包单位统一管理,对于建设单位直接分包的工程,建设单位给总包单位一定的

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制度

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和集团公司有关规章制度,为进一步促进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的科学化、专业化和规化,提高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水平,确保工程质量,合理控制投资,并结合集团公司的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集团公司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集团公司、子公司投资的所有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修项目,含受政府或其他单位委托代建的投资项目。按经营活动分为公益性项目和实业拓展项目、国有资产维修装修项目。公益性项目主要包括:道路、管网、路灯、绿化及水电气等基础设施、保障性住房、环保、文卫和其他公益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实业拓展项目主要包括:房地产、旅游、农业、能源等综合性开发项目、土地整理项目等;国有资产维修装修项目。 第三条实行分管领导牵头负责制,相关部门、子公司具体承担项目建设的实施与过程管理,保证项目建设质量、工期、安全、投资目标的实现。 第四条集团公司对工程项目建设的核心环节和重要事项进行有效管控,促使工程项目建设和管理高效运行、规操作。主要涉及工程建设项目投资决策、立项审批、案审定、招投标(含公开、比选、邀请、竞争性谈判)、成本控制(含

设计变更、施工过程增加、减少投资技术经济签证、主要材料设备确价、审计结算)、资金管理、审计监督、考核评估和保障服务等工作。 第五条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责任分工。 (一)集团公司计划发展部负责建设项目管理规章、制度、流程的制定,建立健全工程管理体系并监督执行;制定集团公司工程类项目年度投资和建设计划;组织工程项目规划案设计及审批、实施(融建)案编制、立项、建设红线、地勘、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清单(控制价)编制、财政评审等前期工作,组织招投标工作(含公开招标、比选、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组织协调解决工程招投标投诉、纠纷;负责集团公司工程项目信息系统建立、管理和维护;收集、汇总建设项目有关信息,完整、及时、准确向集团公司领导及上级部门上报各类动态信息;联系协调规划、国土、建设、发改等部门,参与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的其他相关工作。 (二)房产公司负责组织对工程建设项目建设情况(进度、质量、安全、成本控制、合同履行、组织管理等)进行督查和考评;有效控制建设成本工作(重点涉及施工过程设计变更、增加、减少投资技术经济签证现场定性定量等情况按程序核定和组织相关部门对主要材料设备市场价调查及 按程序确价、组织竣工结算初审等),负责组织工程项目款项拨付审核,参与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的其他相关工作。 (三)项目建设责任部门及子公司负责办理工程项目土地手续、选址意见书、用地规划可、用地批准书、工程规划

工程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办法

工程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地区工程项目建设市场,加大对各类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有效遏制建设领域的不廉洁行为,保证工程项目管理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工程建设若干违法违纪行为处罚办法》、《关于国务院有关部门实施招投标活动行政监督的职责分工的意见》、《党员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领域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纪律规定,结合地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地区范围内行政、事业单位及涉及公共安全设施的工程建设等项目。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工程建设是指房屋建筑及附属工程、水利工程、城市市政建设工程、道路交通工程以及农业、林业综合开发项目工程等。 第四条 500万元以上的工程建设项目,由地区纪委监察局直接进行监督,500万元以下的工程建设项目可由县(市)纪委监察局或建设单位主管部门的纪检监察组织进行监督。 第五条投资30万元以上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并严格执行工程建设核准审批、备案、招标投标、双合同(建设合同、廉政合同)及竣工决算、审计、验收等程序。 第六条实行项目资本金制度。项目法人对重大建设项目必须注入资本金,资金到位情况不符合要求的,不得进入立项审批程序。 第七条实行项目法人制。项目法人对工程项目终身负责,凡工程出现问题,造成损失等问题的,随时进行责任追究。 第二章招投标活动 第八条招投标的监督管理。纪检监察机关和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对各类工程建设的监督管理,履行对工程建设的综合监督检查职责。对于招投标过程中(包括招标、投标、评标、中标)泄露保密资料、标底,串通抬标、投标、围标,歧视排斥投标等违法活动的监督执法在纪检监察机关和发展改革部门的牵头下,分别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并受理招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投诉。按照这一原则,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建设以及市政工程项目的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由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水利、交通部门工程的监督执法分别由水利、交通部门负责;建设、水

建设单位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实施办法

某地市花城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小组工作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某地市花城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公司)对建设工程项目的管理工作,提高工作效率,规范项目管理行为,明确职责分工,构建有效的内部监督机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小组工作实施办法。 第二条本实施办法适用于公司作为业主的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三条根据公司建设工程项目年度目标推进计划,工程建设部及合同技术部根据工程项目特点拟定项目管理小组成员名单,经公司办公会讨论通过,成立项目管理小组,开展项目管理工作。 第四条项目管理小组成员由工程建设部现场代表、合同技术部预算员(造价员)及技术员构成。并指定现场代表为项目管理小组组长,组长为本项目项目负责人。项目管理小组不限于监督、管理、协调、服务于单一工程建设项目。

第五条自本项目勘察设计招标至项目竣工结算为止,项目管理小组成员全过程跟踪管控。并接受本部门负责人和公司领导的监督和领导。 第三章职责分工 第六条项目管理小组组长职责 (一)制定本项目质量、安全、进度、成本工作计划及管理目标,代表公司对该项目质量、安全、进度、成本等进行全面管理,并接受公司年度考核。 (二)组织协调小组成员及相关专业人员开展项目管理工作,努力提高管理水平和工作质量,树立公司良好的形象。 (三)定期向所在部门汇报小组成员工作质量、工作态度及廉洁自律等情况。 (四)按公司流程办理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审签手续,下达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工作指令,传达行业主管部门及公司相关指示和精神。 (五)向项目管理小组成员通报及向部门领导汇报工作计划、工作动态。 (六)化解工程建设中出现的不稳定性因素,掌握从业人员思想动态,及时报告并力所能及地做好思想稳定、规劝工作。发生不稳定性问题主动参与处置。

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业主方)

绿能高科集团有限公司 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法 (试行) 1 总则 1.1 为提高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水平,规范项目实施程序,提高效率,保证项目质量和投资收益,根据《建筑法》、《合同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法规》、《建设项目“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等国家工程建设有关法律法规,结合集团公司今后的发展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1.2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下属独资和控股企业的新建、改扩建工程建设项目。 2 项目类别和部门职责划分 2.1对项目的实施,实行分级管理 2.1.1 根据项目工程建设规模和项目具体情况,在集团公司范围内实施的新建、改扩建项目划分为以下两类: 2.1.1.1一类建设项目:LNG 工厂、储备库、加气站、撬装式 LNG 装置及工程建设投资100万元以上的新建和改扩建项目。 2.1.1.2二类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投资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的维修改造项目。 2.1.2 管理权限划分如下: 2.1.2.1 项目经理的选派。一类建设项目,由集团公司选派;二类建设项目,由各分、子公司选派并报集团公司工程部备案。 2.1.2.2 考核。一类建设项目,集团公司工程部同项目组签订《目标责任书》并组织考核;二类建设项目由所属分、子公司同项目组签订《目标责任书》并组织考核,《目标责任书》及考核结果报集团公司企管部,纳入集团公司统一考核。 2.1.3 项目竣工验收及评价:一类建设项目由集团公司组织;二

类建设项目由分、子公司组织并报集团公司备案。 2.2工程部职责 工程部是工程建设项目的实施部门,下设项目组和概预算办公室。 2.2.1 工程部职责 2.2.1.1负责对工程项目建设进行全面管理,对项目建设工期、工程质量、施工安全、投资控制承担主体责任。 2.2.1.2负责制定项目建设管理的规章、制度、办法、流程。 2.2.1.3负责编制集团公司年度项目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 2.2.1.4负责协助人力资源部对一类建设项目经理的选拨和委派,并与委派的项目经理签订项目目标责任书。 2.2.1.5负责组织落实工程建设项目“三同时”。 2.2.1.6参与项目开发,配合市场部完成项目可研报告、拟定项目的初步建设方案。 2.2.1.7组织招投标工作,负责审查招投标项目范围及承包商、监理、勘察设计等单位的资格,审查工程建设合同。 2.2.1.8负责协调分、子公司、承包商、监理、勘察设计及相关单位之间的关系。 2.2.1.9负责审核项目组提交的项目建设进度计划及资金、物资需求计划并监督实施。 2.2.1.10负责监督项目相关制度的执行。 2.2.1.11负责组织审核项目建设过程中的重大里程碑节点、重大设计变更,并报集团总工程师审批。 2.2.1.12负责监督检查各项目工程物资管理记录,做到有据可查、进出相符。 2.2.1.13负责督促项目组对工程管理过程中的文件、资料进行检查管理、归档。

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法

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法 (2010年12月4印发,2012年3月30日第一次修订,2014年4月17日第二次修订,2014年11月1日第三次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工程项目管理,保证工程质量和进度,正确核算和控制工程成本,防范工程建设安全及投资风险,维护公司利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企业内部控制要求,结合公司工程项目建设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经批准实施的工程项目。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工程项目,是指由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出资自行或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其他单位实施的工程建设项目,具体包括:各类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和建筑物的建设施工;管网及设备、设施的敷设、安装、定做、修缮、

维护;办公楼(含厂房)、道路或其他基础设施的施工、维修(护)、装修、安装、硬化;污泥处置、环境绿化、技术改造工程项目,以及上述工程项目涉及的物资材料采购、勘察、设计、监理、咨询等采购及服务项目。 工程项目包括重大工程项目和日常工程项目。 重大工程项目是指需经公司经理办公会审议批准,由公司组建项目单位管理的工程项目。 日常工程项目是指重大项目以外,公司不再组建项目单位,由公司运营单位或其他单位管理的工程项目。 第四条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应遵循依法合规、保质守期、控制预算、节约资金、防控风险、确保安全和接受监督的原则。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重大工程项目,由公司授权投资部、分子公司或其它部室等方式组成立项单位(以下简称立项单位),负责项目

申报(批)、可研分析、前期筹备、内外部审批、投标、合同谈判、合作协议签订、资料归档等立项工作。 第六条重大工程项目,以组建项目部(以下简称项目单位)的方式,由项目单位行使项目建设管理权。项目单位负责工程项目的施工手续审批、配合招标、组织施工、工程试运营,工程移交、提请决算、组织竣工验收、资料归档等工作。 根据单个工程项目实际情况,公司可授权工程部及其他单位人员组建项目单位,也可直接授权运营单位组建项目单位。 项目单位的人员组成由公司经理办公会研究确定,并由人力资源部下发组建项目单位及组成人员的文件。项目单位可据此办理相关印章。开展前期工作。 第七条公司工程部、纪检、审计、财务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参与工程项目的管理和监督。 第三章工程项目立项及预算管理 第八条根据公司战略规划,立项单位在对拟引进的工程项目进行前期调研、核算、初步论证后,对促进公司发展的工程

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制度汇编

管理制度目录 一、技术管理制度 1、图纸会审制度……………………………………………………… 2、施工组织设计管理制度…………………………………………… 3、技术交底制度……………………………………………………… 4、材料、设备进场检验制度………………………………………… 5、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制度…………………………………………… 6、技术内业资料管理制度…………………………………………… 7、材料计划管理制度………………………………………………… 8、进度计划管理制度………………………………………………… 9、技术总结制度……………………………………………………… 10、试验管理制度……………………………………………………… 11、测量管理制度……………………………………………………… 12、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13、干燥箱使用及注意事项…………………………………………… 14、振动台使用、维修规程…………………………………………… 15、标准养护箱使用、保养规程……………………………………… 16、压力机试验操作规程……………………………………………… 二、质量管理制度 1、质量目标管理制度………………………………………………… 2、样板先行制度……………………………………………………… 3、质量检查制度……………………………………………………… 4、主要分项工程重点检验制度……………………………………… 5、质量评定制度……………………………………………………… 6、质量事故处理办法………………………………………………… 7、质量优劣奖罚制度 (49) 三、进度管理制度 1、施工进度计划……………………………………………………… 2、施工进度计划的实施……………………………………………… 3、施工进度计划的检查与调整……………………………………… 四、文件资料管理制度 1、公司文件管理制度………………………………………………… 2、项目收发文件管理制度…………………………………………… 3、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定…………………………………………… 4、贯标资料管理规定………………………………………………… 5、竣工资料…………………………………………………………… 6、文件、资料保密规定……………………………………………… 五、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1、施工现场平面布置………………………………………………… 2、施工现场场容管理制度…………………………………………… 3、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4、现场环保、环卫制度……………………………………………… 5、施工现场检查、考核与奖惩制度……………………………… 6、作业层现场施工管理制度…………………………………………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办法

江西天億矿业有限公司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江西天億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建设工程管理,维护公司建设市场秩序,保证建设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控制工程造价,规范各方行为,保障公司及矿的利益,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江铜集团相关工程项目管理办法,结合本公司的实际制定本试行办法。 第二条关键名词术语解释 (一)限额以上项目:是指总投资50万元(含)以上的生产性项目或总投资在20万元(含)以上非生产性项目。 (二)限额以下项目:除限额以上项目之外的项目(不含维修项目、成本性支出项目)。 (三)公司招投标领导小组:是指由公司财务部、总经理办公室、工程管理与设备部组成的小组。小组办公室设在工程管理与设备部。公司招投标领导小组组长为公司建设工程主管副总经理。 (四)重大设计变更:对已经审查通过的勘察设计进行变更时,凡涉及改变建筑地点、工艺方案、工艺流程以及设计需要的试验参数

等均应视为重大变更。 (五)工程建设活动:是指工程建设过程中实施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活动。 (六)建设用地:是指为工程建设所需建筑物、构筑物所提供占用的土地。 (七)重大合同指涉及以下合同,如与公司合同管理规定冲突的,以合同管理规定为准。 1、商标、专利、专有技术的引进和转让; 2、建设工程合同金额在500万元(含)以上; 3、生产材料、备件采购合同金额在500万元(含)以上,且未采用公司法律事务所制度或确认的标准合同范本或合同框架文本; 4、设备委外维修合同金额在100万元(含)以上; 5、技术、服务、勘探开发合同(协议)金额在100万元(含)以上; 6、其它合同金额在100万元(含)以上; 7、其他根据公司有关会议或公司领导要求,需要审查的合同。 (八)垄断性行业:是指自来水、电力、公交、烟草、石油、天然气、电信、铁路运输和银行等行业。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建设工程项目的组织、实施、监督和管理等建设活动 第四条工程管理与设备部为公司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主管部门。

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实施细则(DOC)

江苏省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 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1.1 为加强江苏省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全面实行在“省领导小组决策、省指挥部监管、市指挥部建设、公司筹资"的建设管理模式下各项目的监督与管理,细化省、市高指职责和工作分工,特制定本细则。 1.2本细则根据省、市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签订的工程项目总承包协议书以及建设管理的具体意见的原则补充制定。 1.3 本细则适用于宁杭、江太(江阴至太仓)、锡宜、常澄、扬州西北绕城、宿淮、盐通、京福徐州绕城西段、宁淮、淮盐、连盐等高速公路工程项目。 第二章组织机构设置 2.1 各市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以下简称市高指)在江苏省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以下简称省高指)领导下,开展工程建设管理的各项工作。 2.2 工程实行二级监理模式,即各市高指设总监理工程师(以下简称总监)及其办事机构,施工现场设驻地监理工程师及驻地监理组。 2.3 市高指根据本市段的具体情况组建总监办事机构(或项目办),总监由市高指推荐报省高指批准任命。 2.4 驻地监理组由省、市高指通过公开招标,选择具有相应公开向社会招聘有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证书和施工监理能力的监理单位组成,但不得同体监理。 2.5总监及驻地监理工程师应具有交通部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监理人员必须经过监理培训。 第三章管理制度 3.1 省、市高指都必须严格执行有关工程质量标准、施工技术规范、质量检查、评定验收标准,制定相应的建设管理制度和工作制度。 3.2 省高指负责制定《江苏省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高速公路工程项目计划管理实施办法》、《江苏省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高速公路工程项目施工合同管理办法》、《江苏省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江苏省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高速公路交通工程项目实施管理办法》、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制度范本

工地治安综合管理奖惩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两个文明建设,不断提高职工队伍素质,健全工地治安的综合管理,使工地生产顺利进行,使工地内的生活纳入正常轨道,特制定此制度: 1、全体职工都必须遵守项目部规定的“七不”规范,及项目部职工守则,做一名合格职工。 2、每个职工必须热爱自己所在单位,安心工作,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圆满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施工任务。 3、职工之间,班组之间要互敬互爱,团结友好,发生矛盾时,大家都要互相尊重,互相让步,以共同方便施工作业为原则,解决不了时,要及时报请班组长或上级领导协调解决,严禁轻易发生骂人、打人等粗暴行为。打架都要不得事前因起的先后,是非程度及认错态度好坏,视情处以50-30元的罚款。对团伙性的群架行为,带头闹事者处以200-1000元的罚款,并对所在班组的班组长进行经济处罚,情节恶劣者,呈报公安部门处理。 4、严禁在工地内赌博,或者说娱乐为借口的变相性赌博活动,否则,一经查实,无论赌博程度大小,一律没收其赌具、赌资,并视情处以50-500元的罚款。 5、为了确保工地内和生活区的用电安全,全体职工都不得使用电炒锅电炉,否则,一经查实,电炉没收,并视态度好坏处罚款50-500元。 6、严禁使用钢锯条等土制品接电烧开水,违者,一经查实,处以当事人罚款式100-500元,若出现问题,一切后果自行负责。 7、本工地内和生活区的任何临时用电,必须有本工地的固定值班电工负责安装,任何人都不得私接乱拉电线及私装灯头或插座,如特殊情况需临时装用,须经工程部批准后,由工程部派人安装,违者,视情处当事人罚款项20-200元,如出现任何问题,一切后果都由当事人自负。 8、严禁在灯头上或电线中段上挂钩用电,违者每次给当事人处罚20-100元,如出现问题,一切后果自行负责。 9、在新建高层或多层楼梯间及其它通道的照明灯泡,除本工地固定值班电工外,任何人都不得随意摘取,违者每次处罚款200-500元罚款。 10、每个职工都要护工地和他人的财物,对偷窃工地和他人财物者,处以偷窃价值5-20倍的罚款,情节严重者,送交公安部门处理并遂出工地。 11、全体人员都要有高度的集体主义思想,公私分明,严禁把工地材料随意拿做它用或私做家具和个人用具,违者视情处罚50-200元,严重者加倍处罚。 12、全体人员都要爱护安全防护、防盗设施,破坏本工地防盗及安全防护设施者,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50-300元,情节恶劣者,呈报公安部门处理。 13、本工地全体人员,应为本工地的工程施工,工程材料及工程安全尽心尽力,如和工地外社会上的流浪人员里应外合进行盗窃者,或给工程施工造成不利后果者,除按本制度第十条规定处理外,再视情处罚款300-1000元。情节严重者,呈报公安部门处理。 14、本工地职工无论是在工地内或在工地外,都要亲友工地外社会上违法乱纪,兄弟单位或司法部门查至本工地,除一切后果由当事人承担外,本工地也要视情按本地工的前工规定作用相应的处罚。 15、安全帽是职工用来防护安全用的任何人都不得随意借给外来人员使用,如因借戴本工地的安全帽而后,混入本工地的外来人员,一经查实,视情处理出借安

工程项目管理办法.doc

工程项目管理办法 为了提高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管理水平,促进施工项目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以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经集团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制定本办法,本办法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等建设工程的施工项目管理工作。 一、工程项目管理体系的建立 怀建集团为了加强对工程项目的管理,在集团内部实行三级管理体系,即:集团→公司→项目经理部,集团负责《工程项目管理办法》的制定,工程管理部负责对办法执行程序进行监督、检查与指导,各公司工程科负责对办法的实施效果进行检查与评价工作,各项目经理部负责具体实施工程项目管理工作。 二、工程项目管理制度 1.经营决策管理制度: 集团负责工程项目的重要经营管理决策,包括工程投标报价,项目经理授权,大中型施工机械设备等重要固定资产的投资等,公司负责组建项目经理部、配备必要的基础设施、制定各项管理制度等。 2.隶属公司负责制: 集团对工程项目管理实行隶属公司负责制,项目经理部成立后,由集团与项目部所属公司签定“工程项目管理目标责任

书”,明确双方责任、权利、利益。 3.项目经理责任制: 各公司依据施工合同及“工程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与项目经理部签订“绩效考核责任书”,明确双方责任、权利、利益。 4.责任追究制度: 项目经理在接到企业法人委托后,对工程项目实施进行全面管理,集团对工程项目管理进行跟踪检查,对出现的不符合项进行纠正预防,对出现的比较严重的问题,按照工程项目管理目标责任制追究其相应责任。 5.每月例会制度: 每月由集团工程管理部组织生产调度会,各公司经理参加,通报本月工程项目管理状况、现存问题与改进措施、未来市场形势分析等内容。

基本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办法

基本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办法 1.总则 1.1为规范基本建设工程项目的管理,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工期、质量和投资的有效控制,提高工程项目的投资效益。适应现代企业管理需要,增强企业竞争能力,特制定 本办法。 1.2本办法适用于长庆事业部的所有基本建设工程项目,按投资性质可分为:新建项目、改扩建项目、维修项目等。 1.3本办法规定了项目的前期工作、组织管理机构、招投标管理、合同管理、项目组织管理及工程项目投资管理等内容。 1.4本办法制定原则为实行建设项目的全过程、全方位的管理。全过程是指自编制项目立项申请开始至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全方位管理是指对工程项目的投资、质量、工期、经济和技术指标实行全面的目标控制。 2.项目前期工作 2.1由市场部负责项目论证,必要时委托具备资质的单位进行咨询或方案论证。 2.2由市场部负责办理新建、改扩建项目的报建及土地征用等手续。 2.3计划编制具体工作内容、分工及要求详见《长庆事业部生产经营计划管理办法》。2.4所有项目未经立项及设计批准,不得进行施工图设计。 2.5项目立项后,由市场部委托具备资质的单位进行勘查、设计。 2.6对所有项目的投资估算、概算的要求:投资估算、初步设计概算不得超过(预)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估算的10%。 2.7所有实施项目必须按年度报审投资计划。 3.招投标管理 3.1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要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公司及《长庆事业部合同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3.2招标范围: 3.2.1凡公司投资项目必须由公司组织招标,在公司委托后可由事业部组织招标; 3.2.2 10万元以上工程项目由市场部组织招标。10万元项目由市场部组织进行合同评审。 3.2.3除不适宜招标的特殊工程以外,均实行招标。 3.2.4招标前图纸审查及交底。市场部组织项目经理部或基地服务部基建办公室、 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有关人员进行图纸审查及交底,在确认图纸中内容明白无误后,进入招标程序。 3.3项目评标须采用评分制,建立统一评分标准。 3.4招投标组织工作。由长庆事业部组建招标领导小组。小组成员通常由长庆事业部有关

工程项目管理 工程项目管理办法(最新)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促进我国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健康发展,规范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行为,不断提高建设工程投资效益和管理水平,依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工程项目管理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是指从事工程项目管理的企业(以下简称项目管理企业),受工程项目业主方委托,对工程建设全过程或分阶段进行专业化管理和服务活动。 第三条[企业资质]项目管理企业应当具有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招标代理等一项或多项资质。 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招标代理等企业可以在本企业资质以外申请其他资质。企业申请资质时,其原有工程业绩、技术人员、管理人员、注册资金和办公场所等资质条件可合并考核。 第四条[执业资格]从事工程项目管理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具有城市规划师、建筑师、工程师、建造师、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等一项或者多项执业资格。 取得城市规划师、建筑师、工程师、建造师、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等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可在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招标代理等任何一家企业申请注册并执业。 取得上述多项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以在同一企业分别注册并执业。 第五条[服务范围]项目管理企业应当改善组织结构,建立项目管理体系,充实项目管理专业人员,按照现行有关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开展工程项目管理业务。 第六条[服务内容]工程项目管理业务范围包括: (一)协助业主方进行项目前期策划,经济分析、专项评估与投资确定; (二)协助业主方办理土地征用、规划许可等有关手续; (三)协助业主方提出工程设计要求、组织评审工程设计方案、组织工程勘察设计招标、签订勘察设计合同并监督实施,组织设计单位进行工程设计优化、技术经济方案比选并进行投资控制; (四)协助业主方组织工程监理、施工、设备材料采购招标;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办法DOC

山阳县县域工业集中区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为提高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水平,促进施工项目 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使项目管理更加具体、细化、可操作性,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县域工业集中区基础设施和标准 化厂房建设工程的施工项目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旨在规范项目部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管理 程序,明确工作人员的职责和相互工作关系,并为项目部考 核提供依据。 第四条实施办法应实行项目管理责任制和项目成本核 算制。 第五条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管理,除应遵循建设部《建设项目管理规范》和本办法外,还应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程序 第六条根据管委会安排配合规划建设科管理的建设项 目应按以下程序办理: (1)立项按照园区规划和管委会年度建设计划将建设项目报发改局备案或立项审批。 (2)勘察设计委托有资质的勘察设计机构派员现场勘察,必要时要做地质勘察,根据勘察结果做施工图设计。

(3)图纸审查将设计方案报管委会对其合理性、可行性进行审定,再报有资质的审图机构对其设计的合法性、安全性等进行审查并签字盖章。 (4)造价预算委托有资质的工程预算机构按照设计图纸核出工程量清单并对工程的造价做出预算。 (5)造价审定将设计图纸和工程预算(包括光盘)报财政局评审。 (6)工程报建附有关资料报建设局批准。 (7)工程招标在指定报刊和网站发布公告。委托有资质的招投标代理机构进入工程招投标程序。做好投标企业的资格审查,参与和配合代理公司抓好招投标工作全过程。 (8)签订合同根据《中标通知书》施工图内容签订工程合同。 (9)技术交底由甲方会同勘察方、设计方、监理方根据施工场地的地质状况和设计情况为施工方做好施工过程中 的技术交底工作。 (10)施工放线配合施工方按照设计的坐标点做好测量放线工作。 (11)质量检测对进场的建筑材料实行检验检测,对于施工过程中使用的钢材、混凝土等要监督施工方对原材料和配合比、强度等都要送指定的检验机构进行检测。对钢结构要进行探伤试验,公路工程要进行弯沉试验,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建设工程投资项目管理办法

建设工程投资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了促进我国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健康发展,规范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行为,不断提高建设工程投资效益和管理水平,依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 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工程项目管理活动的,应当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是指从事工程项目管理的企业(以下简称项目管理企业),受工程项目业主方委托,对工程建设全过程或分阶段进行专业化 管理和服务活动。 第三条企业资质 项目管理企业应当具有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招标代理等一项或多项资质。 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招标代理等企业可以在本企业资质以外申请其他资质。企业申请资质时,其原有工程业绩、技术人员、管理人员、 注册资金和办公场所等资质条件可合并考核。 第四条执业资格 从事工程项目管理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具有城市规划师、建筑师、工程师、建造师、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等一项或者多项执业资格。取得城市规划师、

建筑师、工程师、建造师、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等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 可在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招标代理等任何一家企业申请注 册并执业。取得上述多项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以在同一企业分别注册并 执业。 第五条服务范围 项目管理企业应当改善组织结构,建立项目管理体系,充实项目管理专业人员,按照现行有关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开展工程项目 管理业务。 第六条服务内容 工程项目管理业务范围包括: (一)协助业主方进行项目前期策划,经济分析、专项评估与投资确定; (二)协助业主方办理上地征用、规划许可等有关手续; (三)协助业主方提出工程设计要求、组织评审工程设计方案、组织工程勘察设计招标、签订勘察设计合同并监督实施,组织设计单位进行工程设计优化、技术经济方案比选并进行投资控制; (四)协助业主方组织工程监理、施工、设备材料采购招标; (五)协助业主方与工程项目总承包企业或施工企业及建筑材料、设备、构配件供应等企业签订合同并监督实施; (六)协助业主方提出工程实施用款计划,进行工程竣工结算和工程决算,处理工程索赔,组织竣工验收,向业主方移交竣工档案资料;

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公司建设项目的施工管理、质量管理、投资管理,严格工程建设管理程序,切实推行项目管理办法,明确项目管理的职责及工作标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新建、扩建、改建、技术改造等建设项目的管理。 第二章项目的划分与项目部的组建 第三条公司工程项目管理部按照所承建的工程内容,依据工程的规模、性质和特点,参考设计原则,将所承担的项目划分为便于管理的若干个单项工程,组成项目部,对若干个单项工程实行项目部管理。 第四条项目部由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和专业项目代表组成。项目经理由工程项目管理部推荐,石化公司任命。专业项目代表由项目经理按项目需要拟人选,并上报工程项目管理部,经工程项目管理部和石化公司批准后,成立项目部。 第五条项目部职能人员在项目部成立之日起,统一由各项目经理领导,由项目经理负责日常工作考核、考勤等管理。 第六条项目部从工程立项后,负责从工程准备、施工到工程验收、资料归档全过程的项目管理,直至该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 第七条项目经理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人员担任。

第八条项目经理在任职期间,石化公司视其目标完成情况及工作情况,提出进行调整或更换意见。项目经理可视各专业项目代表的工作情况,有权对其提出罢免通知,并报上级部门批准后生效。 第三章项目部的职责与权限 第九条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上级公司有关规章制度。 2、按照上级部门的有关要求,针对工程项目的规模、特点等组织制定总体控制目标,包括进度、质量、投资、安全等四大目标并对各控制目标进行分解,形成目标控制系统。 3、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严格按基本建设程序和目标控制系统,从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到竣工验收的各个阶段进行动态管理,确保总目标的实现。 4、负责做好与地方政府部门、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供应部门以及项目使用单位的协调工作。 5、执行项目准入管理制度,参与招标、合同谈判及合同签订,监督检查合同的履行。 第十条 1、项目部组织设计、技术、生产等部门进行基础设计审查,就生产工艺、设备、引进、设备选型等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2、根据工程总体进度计划的要求与设计部门共同确定、落实

《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单位管理暂行办法》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国务院各有关部门,总后营房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为加强建筑市场管理,切实贯彻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规范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单位在建筑市场中的行为,提高工程项目建设水平的投资效益,我部制定了《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单位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贯彻执行。执行中的情况和问题,请及时告我部建筑业司、建设监理司。 一九九七年五月二十七日 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单位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建筑市场管理,切实贯彻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提高工程项目建设水平和投资效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单位,是指建设项目法人(业主)及房地产开发商,为实施工程项目建设而设置的管理机构。 第三条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单位在建筑市场的行为,适用于本办法。 第四条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单位应严格按照建设部建建[1994]482号文《工程建设项目报建管理办法》的规定,在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其他立项文件批准后,应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进行报建。 第五条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单位应严格按照建设部第23号令《工程建设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组织对所属的工程建设项目进行招标,并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第六条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单位应在工程建设项目开工前,到当地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办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 第七条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单位应认真履行建设项目法人(业主)与承包商、材料供应商、中介组织等签订的合同。 第八条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单位应严格按照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建建[1996]240号文《关于禁止在工程建设中垄断市场和肢解发包工程的通知》的规定,不得依赖行业特权垄断市场和肢解发包单位工程。 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指定分包单位,不得强行要求承包单位购买其指定厂家生产的材料、设备。 第九条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单位应严格按照建设部、国家计委、财政部建建[1996]347号文《关于严格禁止在工程建设中带资承包的通知》的规定,不得要求施工单位带资承包作为招标投标条件,更不得强行要求施工单位将此类内容写入工程承包合同。 第十条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应掌握和熟悉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方针、政策、法规和建设程序,应有工程建设实施经验和组织、协调、指挥能力,参加管理过一个相应等级的工程建设项目。 第十一条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单位应严格按照建设部、国家计委建监[1995]737号文《工程建设监理规定》及其他法规、规章的规定,应当监理的工程建设项目,须委托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建设监理单位实行监理。

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基建工程项目施工管理,确保施工过程责任明确、有章可循,提高工程进度,降低工程投资,实现最佳效益,制订本制度。 第二章工程会议管理 第二条会议形式 工程调度例会、现场专题会。 第三条会议内容 (一)工程调度例会 从工程开工起,每周五下午1:30召开,参加人员主要有指挥部成员、各参建单位负责人。会议内容主要就是总结本周的工程进展情况、解决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安排下周施工计划。 调度例会内容整理、提报:凡参加会议的单位与部门,必须将本单位、部门在本次调度会上所提出的问题与涉及到本单位、本部门的问题,以及会议对其问题做出的决定,以书面形式正式报工程指挥部。内容要完整、准确,由指挥部形成会议纪要,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同时下发各有关部门与参建单位,按纪要中规定的工作内容与时间准时完成。 (二)现场专题会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针对出现的各种问题,不定期召开现场专题会,参加人员指挥部有关人员与涉及到的施工单位负责人。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办法,及时协调解决施工中出现的问题,确保项目施工顺利进行。工程施工关键时期每天下午4点由指挥部负责召开现场专题会,处理好当天施工中出现的问题,为第二天施工做好准备。 第四条会议要求 (一)工程调度例会由项目办公室通知,若通知不及时或通知遗漏,一次罚当事人50元。 (二)在接到通知后,参会人员要准时到场,迟到者罚款50元/人,超过半小时以上或无故不参加罚款100元/人。

(三)指挥部各部门与各施工单位要认真准备好汇报内容、严格落实会议要求。 (四)项目办公室要及时起草、下发会议纪要。 第三章经济签证管理 第五条经济签证就是指因施工单位在施工设计图与施工合同之外发生的工程量需办理的签证。土建、安装工程必须按照施工图设计施工,按照施工合同规定结算。凡就是在施工图设计与施工合同规定范围内的项目,一律不得再另行办理经济签证。 第六条经济签证就是施工单位进行施工的依据,也就是指挥部各管理部门进行工程监理、工程验收、工程结算的凭证。施工过程中,凡就是有需要办理经济签证的项目,各有关管理部门及施工单位必须按本规定办理签证手续,不办理签证手续一律不能纳入工程结算。 第七条经济签证手续必须在该项工程施工之前或施工同时办理,不得在工程完成之后补办。 第八条指挥部各管理部门,各项目负责人,对经济签证必须严格认真,不得玩忽职守、弄虚作假。如果出现问题,将追究项目负责人及其领导部门责任。 第九条经济签证条件 (一)在施工图设计范围外或设计变更增加的工程量或材料用量。 (二)在施工合同规定以外发生的工程量或材料用量。 (三)由于甲方原因而造成返工或重复施工发生的工程量或材料用量。 (四)由于设备加工、制造方面出现设备本体缺陷,造成土建、安装需要修理、返工、改造等发生的工程量或材料用量。 (五)为满足生产需要,甲方在施工图与合同之外增加的项目而发生的工程量或材料用量。 第十条经济签证手续 (一)办理经济签证的项目,首先由主管部门填写《经济签证》单,由施工单位提报工程预(估)算,经有关部门会签,报指挥部领导批准后施工。施工完成后,由工程监理或项目负责人进行验收,经主管部门领导审定签字后交财务、预算组结算。 (二)凡属设计原因发生经济签证,由各专业组填写经济签证单。由设计院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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