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审核签发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试验检测报告审核签发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试验检测报告审核签发管理制度1. 简介本制度是为规范工程项目试验检测报告的审核签发流程,确保报告的准确性、可靠性和有效性,保证工程建设全过程的质量安全。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工程建设项目试验检测报告的审核签发管理,包括方案设计、施工、竣工验收等各个阶段的试验检测报告。
3. 责任分工3.1 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对工程项目试验检测报告签发负最终责任,应对报告审核签字人选进行专业人员认证,根据报告审核反馈意见,指导编写试验检测报告,审核试验检测报告并签字确认,确保试验检测报告的准确性、可靠性和有效性。
3.2 报告审核签字人报告审核签字人负责审核试验检测报告,并进行签字确认。
审核内容应包括试验检测结果是否符合标准、设备及环境条件是否满足要求、记录是否完整等内容,审核通过的试验检测报告应签字确认。
3.3 报告编写人报告编写人负责对试验检测结果进行归纳总结,并填写试验检测报告。
在编写试验检测报告时应严格按照试验检测方案进行,确保试验检测报告的准确性、可靠性和有效性。
3.4 报告审核负责人报告审核负责人负责对试验检测报告的签字确认和审核意见进行汇总,并将意见反馈给项目负责人和报告编写人。
在审核过程中,应从技术、质量、安全等多方面进行全面检查,确保试验检测报告的准确性、可靠性和有效性。
4. 流程图graph LRA[报告编写人] -->B[报告审核签字人]B --> C[报告审核负责人]C --> D[项目负责人]5. 具体步骤1.报告编写人按照试验检测方案进行试验检测,并归纳总结报告。
2.报告编写人将试验检测报告提交给报告审核签字人。
3.报告审核签字人审核试验检测报告,并在报告上签字确认。
4.报告审核签字人将审核通过的试验检测报告提交给报告审核负责人。
5.报告审核负责人对试验检测报告的签字确认和审核意见进行汇总,并将意见反馈给项目负责人和报告编写人。
6.项目负责人根据报告审核反馈意见,指导编写试验检测报告,审核试验检测报告并签字确认。
检验报告单签发制度范本

检验报告单签发制度范本一、目的本制度旨在规范检验报告单的签发流程,确保报告单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保障客户权益,提升服务质量。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单位所有从事检验工作的人员,涵盖各类检验报告单的签发。
三、主要内容1. 报告编制(1)检验人员根据实际工作需求和检验标准,仔细进行检验操作和数据采集。
(2)检验人员在完成检验任务后,将检验结果整理成报告形式。
(3)报告编制过程中,应严格按照相关规范和标准进行,并确保报告的准确无误。
2. 报告审核(1)报告编制完成后,检验人员将报告交给指定审核人员进行审核。
(2)审核人员对报告内容进行仔细审核,包括检验方法、数据准确性、结果判断等,确保报告无误。
(3)审核人员对审核结果进行记录,并签署审核意见。
3. 报告签发(1)审核通过的报告交给指定签发人员进行签发。
(2)签发人员对报告进行最终确认,并进行签署和盖章。
(3)签发人员应对签发的报告负责,并确保签发的报告真实、准确、可靠。
4. 报告存档(1)签发完成的报告,应统一编号,并记录在报告存档系统中。
(2)报告存档系统应定期备份,确保报告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3)存档的报告应妥善保管,确保报告的可追溯性和检索性。
五、责任与制度执行1. 检验人员责任(1)检验人员应按照相关规范和标准进行检验工作,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检验人员应积极配合审核人员的工作,并根据审核意见进行相应的修改和整改。
(3)检验人员对编制的报告质量负有一定的责任,应保证报告真实、准确、可靠。
2. 审核人员责任(1)审核人员应对报告进行仔细审查,确保报告内容无误。
(2)审核人员应记录审核过程和结果,保留相应的审核材料。
(3)审核人员应保证审核意见的真实、客观、准确。
3. 签发人员责任(1)签发人员应对报告进行仔细核对,确保报告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签发人员应对签发的报告负责,并确保签发过程的规范和合法性。
(3)签发人员应依法保护客户的隐私和权益,确保报告的机密性。
公司签报工作制度

公司签报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本部文件审批、办理工作程序,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各部门向公司领导报送的签报。
第三条综合管理部是签报的管理部门,负责签报的审核、呈报、流转。
第二章适用范围及内容要求第四条适用范围签报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向公司领导请求指示并需要批复意见的事项以及向公司领导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或反馈交办事项处理进展。
第五条内容要求(一)签报应一事一议,同一签报中不得包含多个请示、报告事项,供领导参阅的意见或建议应具体可行。
(三)签报涉及的事项应为本部门职责内事项,签报中涉及其他部门管理职责的,应履行会签程序。
— 1 —(四)签报内容应简明扼要、条理清晰、突出主题,请示、报告中版面、格式要参照《公司公文处理办法》的要求,做到规范、统一。
第三章送签程序及要求第六条送签程序(一)拟稿。
主办部门负责拟制签报正文,拟稿人填写签报专用送签单(见附件)并签字,送签单应写明标题(事由)、密级及会签工作组,标题应能准确概括和反映所请示或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二)审核。
签报需经主办部门负责人签字予以确认。
(三)会签。
应会签的请示事项需先转有关部门会签。
会签部门应给出明确意见,即同意或提出建议、意见,并由部门负责人签字予以确认。
对于会签部门提出的建议、意见,主办部门应予以回复,并将会签意见处理情况在正文中或另附附件作出说明。
(四)呈转阅批。
主办部门将已完成会签的签报,交由综合管理部负责人进行核批后,呈分管领导阅批,根据签报内容情况,再报公司其他领导和主要领导审批。
(五)流转办理。
根据公司领导阅批意见,相关部门进行办理。
(六)办结归档。
主办部门将流转完成的签报交至综合管理— 2 —部编号归档。
第七条送签要求(一)在签报办理过程中,应严格执行有关保密规定。
凡涉及秘密内容的,均应在送签单、正文及涉密的附件等资料上标注相应密级。
(二)应加快签报办理速度,在会签过程中,原则上会签本门(组)的办理时间不超过两个工作日。
公司文件签发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文件签发流程,提高文件签发效率,确保文件内容准确、及时传达,维护公司形象和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文件的签发,包括但不限于正式文件、内部通知、报告、请示、函件等。
第三条文件签发应遵循合法、合规、高效、保密的原则。
第二章文件分类与审批权限第四条文件分为以下类别:(一)一级文件:涉及公司重大决策、重大事项的文件,如公司章程、年度报告、重大合同等。
(二)二级文件:涉及公司重要事项、业务范围的文件,如部门规章、项目报告、年度计划等。
(三)三级文件:涉及公司日常工作、业务流程的文件,如工作通知、会议纪要、业务报告等。
第五条文件审批权限如下:(一)一级文件: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审批。
(二)二级文件:由公司总经理或其授权代表审批。
(三)三级文件:由部门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审批。
第六条特殊文件或紧急文件,可由公司领导或其授权代表直接审批。
第三章文件签发流程第七条文件签发流程如下:(一)拟稿人根据文件内容,填写《文件签发申请表》,并附上文件草稿。
(二)部门负责人对文件草稿进行审核,提出修改意见,并将审核意见反馈给拟稿人。
(三)拟稿人根据审核意见修改文件草稿,并将修改后的文件及《文件签发申请表》提交给部门负责人。
(四)部门负责人对修改后的文件进行再次审核,确认无误后,签署意见。
(五)将文件及《文件签发申请表》提交给公司领导或其授权代表审批。
(六)公司领导或其授权代表审批通过后,由办公室统一打印、装订文件。
(七)办公室将文件及《文件签发申请表》返回给拟稿人,由拟稿人分发给相关部门或个人。
第四章文件管理第八条文件签发后,拟稿人应妥善保管《文件签发申请表》及相关文件。
第九条文件存档应按照公司档案管理制度执行,确保文件完整、安全。
第十条文件传阅、使用过程中,应遵守保密规定,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复印、传播文件内容。
第五章附则第十一条本制度由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为准。
公司发文管理制度及流程

一、目的为加强公司内部管理,规范发文工作,提高发文效率和质量,特制定本制度及流程。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发文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文件、通知、报告、请示、批复等。
三、发文管理职责1. 公司办公室负责制定和修订发文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发文工作,并对发文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2.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对本部门发文工作进行审核、审批和签发。
3. 文书工作人员负责文书的起草、校对、打印、分发等工作。
四、发文流程1. 文书起草(1)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由部门负责人或指定专人负责起草文书。
(2)起草人应确保文书内容准确、完整,格式规范。
2. 文书审核(1)起草人将文书提交至部门负责人进行审核。
(2)部门负责人对文书内容、格式、签发手续等进行审核,如发现问题,应及时退回起草人修改。
3. 文书审批(1)审核通过的文书,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并提交至公司办公室。
(2)公司办公室对文书进行初步审核,如无问题,提交给总经理或分管领导审批。
4. 文书签发(1)经总经理或分管领导审批同意的文书,由公司办公室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
(2)公司办公室将签发的文书打印成纸质版,并按照规定进行分发。
5. 文书归档(1)文书签发后,由文书工作人员进行归档。
(2)归档时,应按照档案管理要求,对文书进行分类、编号、登记。
五、发文要求1. 文书内容应简洁明了,条理清晰,语言规范。
2. 文书格式应符合公司规定,包括标题、正文、落款等。
3. 文书签发手续应齐全,不得漏签、代签。
4. 文书分发要及时,确保相关人员及时收到。
5. 文书工作人员应妥善保管文书,防止丢失、损坏。
六、监督检查1. 公司办公室定期对发文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2. 各部门负责人对发文工作进行自查,确保发文工作符合制度要求。
3. 对违反发文管理制度的行为,公司将进行严肃处理。
七、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发文管理制度及流程同时废止。
如有未尽事宜,由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
体检报告签发制度

xx医院体检报告签发制度
1、健康体检结果、报告完成后,总检医师编制、部门责任人审核无误后交付打印,在健康体检报告上签字;
2、签字后的健康体检结果、报告、由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报告管理护士)审核签字后加盖单位公章。
3、报告管理护士将健康体检结果、报告交用人单位,同时要求领取者在领取登记簿上签字,登记内容包括报告书名称、领取时间、数量等。
4、健康检查结果应客观、真实,体检科室和体检医师对健康检查结果承担责任。
5、加强自身管理,严格按照法规、标准及程序开展工作,做好质量控制,确保工作质量。
工地试验室试验报告审核签发管理制度

工地试验室试验报告审核、签发管理制度
1.原始记录和检测报告的封面一律采用规定格式,必须如实认真填写,报告内容要求包括表达结果所必需的全部信息,以及试验检测方法中所要求的全部信息,试验原始记录信息要全面(如温度、湿度环境),字迹应工整清晰;
2.检测数据的误差、数字处理要符合规范要求;
3.报告编写和审核人必须为有资质的持证试验检测人员。
报告要规范,做到条理清楚,结论明确,所涉及的计量单位均为法定计量单位;
4.报告审核人要依据有关的规范、规程对报告的格式、内容、判据、结论进行全面的审核;
5.审核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与报告编写人讨论分析,如对报告结论确有怀疑,应采取不同人、不同方法进行重测;
6.试验报告只有全部在确认无误的情况下,才能通过审核,签名复印;
7.报告经编写和审核人签名后,由技术负责人签字批准,同时加盖计量认证标志、单位资质章、报告专用章、由资料管理员登记发送给委托单位,同时收取回单;
8.报告管理员将试验检测报告分类整理,将试验检测报告、试验检测记录、试验检测任务通知单、抽样通知单、取样单合并整理,按试验检测项目分类建档,试验检测任务委托单、样品管理记录单独存档,试验检测记录、报告保存期限按有关规定执行;
9.所有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相应的报告管理制度及要求。
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随意复制散发检测报告,不得泄露原始数据;
10.要做好资料的防火、防水、防潮、防蛀工作,确保资料安全完整。
医院检验报告签发审核管理制度

医院检验报告签发审核管理制度
(一)具有临床检验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经相应检验技术培训,科室负责人考核批准后,方具有检验报告单签发资格。
诊断性报告原则上应由具有医师资质人员签发。
(二)新分配毕业生见习期满后,经专业组负责人考核合格,由科室负责人批准可获得某一或几个专业签发报告权。
(三)特殊项目报告单及恶性肿瘤、罕见病原体等病情严重的检测报告,由专业组长或其授权人员负责审核签发。
(四)检验报告单签发人只允许签发所在专业组检验项目及值班时所从事急诊检测项目。
(五)实习生、进修人员、见习期工作人员所做检测报告,应由具有检验报告单签发资格的带教老师审核后签发。
(六)检测报告单须双签字后方可发出,即除操作人员签字外,应由另一有资格的检验人员核查并签名。
(七)对异常结果、危重疑难患者检测结果应仔细复核,必要时与临床医师联系,决定是否给予复查。
(八)报告结果后的标本,应根据标本自身特点保留一定时限,以便复查或进行标本复。
申请检测的临床医师对检测结果如有疑议,验科工作人员应及时答复。
(九)严防检验报告单丢失,每日按规定时间将检验报告单发送至专门发放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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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验记录与报告的签发、审批制度
1、目的
确保本机构客观、准确、清晰、完整地出具校验报告,对报告的规范性、编制、应涵盖的信息、签发、存档等各个环节实施有效的质量控制。
2、范围
适用于本机构出具的各类安全阀校验报告的编制、核验、签发、修改等活动。
3 、职责
3.1校验人员提供校验原始数据,校验组组长对校验原始数据进行校核。
3.2综合部报告编制人员负责校验报告的编制。
3.3校验组组长负责校验报告的审核,对校验结果提出意见和解释。
3.4技术负责人负责校验报告的批准。
3.5综合部负责校验报告的发送及归档。
4、程序
4.1报告的编制
4.1.1报告编制人按规定的要求,依据原始记录编制校验报告;同时要做到以下几点:
a) 校验报告必须做到字迹清楚、数据准确、计算无误、内容真实、结果客观明确。
b) 报告内容必须涵盖必要的校验信息,符合标准规范、规程的要求,且与相应的原始记录保持一致。
c)报告编写必须严格按规定格式、专业术语、符号和法定计量单位编制。
4.1.2校验报告须有编制人、审核人、批准人签字。
4.1.3机构的校验报告全部由计算机出具。
4.2报告包含的信息
4.2.1校验机构出具的每一份校验报告至少包含以下信息内容:
a) 标题—校验报告;
b) 校验机构的名称和地址;
c) 校验报告唯一性标识:名称、编号、每一页的标识、报告结束的标识;
d) 所用校验方法的标识或文件名;
e) 样品名称、代码、安装位置;
f) 进行校验的日期、下次校验日期;
g) 校验结果;整定压力;校验介质、工作压力;工作介质;密封试验压力;
h) 校验报告校验人、批准人的姓名、签字、日期;
4.2.2必要时还应包括下列内容:
a) 有关环境条件;
b) 有关不确定度的信息。
4.3校验数据的校核
4.3.1校验报告编制人员对校验原始记录中的数据进行核查后,将正确的数据编入校验报告中;
4.3.2报告审核人审核报告时,必须对校验报告的数据进行审核,无误后在审批栏内签字确认。
4.3.3校验数据经校核有误时,由校验人员进行更改,并在需改动之处划线,以正确的数据写在右上方,在划线处盖上更正人员红色印章或签名。
4.3.4凡校验数据经校核有疑问时,必要时重新校验。
4.4 校验报告的审核与批准
4.4.1技术负责人负责校验报告的审核工作,主要内容包括:
a) 校验工作是否按有关标准规范、方法等完成;
b) 仪器设备使用是否匹配;
c) 环境条件是否符合要求;
d) 所得数据是否合理;
e) 校验结论是否正确。
审核无误后签字确认。
4.4.2技术负责人应在其授权领域范围内批准签署校验报告,不得代签或超出授权签字领域签署报告。
4.5 报告的修改
4.5.1 当报告发出后,如发现有误而需修改时,应由报告编制人填写《报告更改申请表》,经技术负责人批准后,重新出具校验报告。
4.5.2 若委托方发现报告有误而要求更改校验报告时,则由委托方提出申请(若更改的报告有见证方或监督方要求的,还需附见证方和监督方的书面意见,并签字确认),原报告编制人填写《报告更改申请表》,待查明原因确认事实后,及时通知客户,由校验报告编制人员对校验原始记录中的数据进行核查后,将正确的数据编入校验报告中。
4.5.3 对已发出有误报告进行修改时,应将有误报告全部收回后,方可将修改后的报告发放。
4.5.4 当追溯到报告有误是由测量方法或仪器设备问题导致时,应及时与客户联系安排重新校验。
4.5.5 修改后的报告及《报告更改申请表》和收回的原报告同其他相关资料一同送交资料员存档备查。
4.6校验报告中意见和解释
4.6.1校验报告中需要包含意见和解释时,机构应将意见和解释的依据制定成文件。
4.6.2校验报告中意见和解释与校验结果应清楚明显地分别标注出来。
4.6.3适用且需要时,技术管理层有关人员负责对校验结果提出意见和解释,通常情况下应采用与客户直接对话的方式传达意见和解释。
4.7 校验报告的检查
4.7.1 技术负责人负责定期(每半年至少一次)组织检查。
质量监督员不定期对校验报告的质量、管理情况进行抽查。
4.7.2 主要检查内容包括:
a) 报告应涵盖的信息是否齐全;
b) 原始记录、委托记录、更改记录是否正确、齐全;
c) 原始记录、报告的错误量统计;
d) 报告审核、签发过程是否符合规定;
e) 存档情况。
4.7.3 检查时由检查人员填写《报告抽查情况记录表》
4.7.4 技术负责人根据检查情况,决定是否采取相应措施。
4.7.5 每年全部检查结束后,有关记录交资料员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