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事故隐患管理制度通用版
事故隐患管理制度

事故隐患管理制度引言:事故隐患管理制度是指企业为了保障员工安全和生产运营的顺利进行,建立和完善的一套管理制度。
事故隐患管理制度的实施可以帮助企业及时发现和解决潜在的安全隐患,减少事故的发生,保护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提升企业的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本文将重点介绍事故隐患管理制度的内容和具体操作。
一、安全责任:企业领导要对事故隐患管理制度负总责,制定相关安全政策和目标,并明确安全责任的分工与执行机构。
同时,每个部门和岗位都要明确安全责任和权力,做到层层传导、层层落实。
二、隐患排查:企业要建立隐患排查的制度和规程,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全面的隐患排查。
隐患排查要全面、细致,包括对设备设施、作业过程、安全操作规程等各个方面进行检查。
排查要注重实地走访、记录和评估,并及时整改落实。
三、隐患整改:排查出的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
整改要具体、明确,包括责任人、整改措施、完成时间等内容,并要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和考核。
对于无法立即整改的重大隐患,要采取临时措施,确保安全。
四、培训教育:企业要建立培训教育制度,定期进行员工培训和安全教育。
培训内容要涵盖安全操作规程、事故案例分析、应急处理等方面,以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对能力。
培训要有针对性,根据岗位和特殊工作环境进行分类培训。
五、安全奖惩:企业要建立安全奖惩制度,对于安全工作表现优秀的员工给予表彰奖励,激励员工积极参与安全工作。
对于违反安全规定的员工进行相应的处罚和教育,以起到警示作用。
奖惩制度要公平公正,能够真正起到激励和警戒的作用。
六、监督检查:企业要建立监督检查制度,对各个部门和岗位的安全管理情况进行定期检查。
监督检查要有日期性和目标性,制定相应的检查方案和检查标准,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
同时,要建立安全巡查和隐患举报制度,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安全管理。
结语:事故隐患管理制度是企业保障员工安全和生产运营顺利进行的重要手段。
通过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企业能够及时发现和解决潜在的安全隐患,减少事故的发生,保护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加油站事故隐患管理制度范本

加油站事故隐患管理制度范本一、引言加油站在石油行业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为广大车辆提供燃油服务。
然而,由于加油站涉及到石油和燃气等易燃易爆材料,事故隐患存在较高风险。
为了确保加油站的安全运营,保护员工和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加油站事故隐患管理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二、目的和依据1. 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加油站的事故隐患管理工作,确保加油站设施设备和操作过程符合安全要求,预防和减少事故隐患,保障员工和公众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2. 依据本制度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加油站安全管理实践经验制定,主要参考文件如下:(列举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其他参考文件)三、管理体系1. 责任分工(描述各个岗位的责任和职责)2. 决策与指导(描述事故隐患管理决策和指导的程序,包括审批、协调、督促等内容)3. 审核与评估(描述事故隐患管理的审核和评估流程,包括定期检查、抽查、自查等内容)四、隐患排查与整改1. 隐患排查(描述隐患排查的方法和频次,包括定期巡检、特殊检查等内容)2. 隐患整改(描述隐患整改的程序和要求,包括整改措施、时间要求、责任追究等内容)五、应急管理1. 应急预案(描述加油站应急预案的编制和更新原则,包括组织机构、任务分工、响应措施等内容)2. 应急演练(描述应急演练的内容和频次,包括演练计划、演练方式、演练评估等内容)六、培训与教育1. 培训计划(描述加油站人员培训计划的制定和实施,包括培训内容、培训方法、培训评估等内容)2. 培训记录(描述培训记录的保存和管理要求,包括培训记录表格、培训记录审批等内容)七、监督与检查1. 监督(描述加油站事故隐患管理的监督机构和职责,包括监督周期、监督结果处理等内容)2. 检查(描述加油站的定期检查和抽查要求,包括检查内容、检查程序、检查结果处理等内容)八、记录与档案(描述加油站事故隐患管理记录和档案的保存和管理要求,包括隐患排查记录、整改记录、培训记录、检查记录等内容)九、附则(描述其他补充事项,如制度的修订、解释和执行等内容)十、制度的执行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并由加油站的相关人员严格执行。
事故隐患治理制度

事故隐患治理制度是一个组织或机构在安全管理中采取的一系列措施和规定,旨在识别、评估、控制和消除潜在的事故隐患。
这是保障生产安全、防范事故风险的关键环节。
事故隐患治理制度的建立和有效实施对于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预防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一、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机制在事故隐患治理制度中,首先应建立起健全的事故隐患排查机制。
这是识别、发现和评估事故隐患的首要步骤。
机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定期组织安全检查,确保及时发现潜在安全隐患;建立事故隐患排查小组,组织专业人员对潜在的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加强事故隐患暗访行动,提高对重点部位和环节的监管能力。
二、完善事故隐患评估标准事故隐患评估是对发现的隐患进行定性和定量评估,确定事故隐患的危害程度和风险等级。
在评估标准制定过程中,应避免使用含有模糊性的语言,如“可能导致”、“一定范围内”等,以确保评估结果的客观性和可操作性。
三、建立事故隐患治理责任体系为保证事故隐患治理制度的有效执行,需要建立并明确责任体系。
这需要设定事故隐患治理的各个环节和阶段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明确其具体职责和权限。
责任体系的建立可以提高对隐患治理的监管力度,推动责任人履行安全管理职责。
四、强化事故隐患整改措施针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必须采取及时并有效的整改措施。
整改措施应根据事故隐患的危害程度和风险等级进行分类,并制定相应的整改方案。
整改时需注重措施的可行性和操作性,确保其能够真正解决隐患问题,提高事故防范能力。
五、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报告和共享机制事故隐患信息的报告和共享是保障隐患治理制度得以有效运行的重要环节。
建立信息报告和共享机制有助于各级组织获取全面的隐患信息,及时采取相关措施,避免事态扩大化。
同时,还可以通过信息的共享,提高各单位之间的相互学习和沟通,共同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六、加强事故隐患治理监督和检查事故隐患治理制度的有效实施需要加强监督和检查。
这需要建立完善的监督机制和检查制度,加大对事故隐患治理工作的监管力度。
事故隐患管理制度范本

事故隐患管理制度范本一、概述为了保障员工和企业财产的安全,防范事故隐患,确保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制定本事故隐患管理制度。
本制度的适用范围为本企业全体员工,包括内部员工和外来人员。
二、责任与义务1. 企业管理层要高度重视事故隐患管理工作,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和落实。
2. 部门负责人要对本部门的事故隐患管理工作负责,并定期进行评估和检查。
3. 员工要认真履行安全管理的职责和义务,积极参与事故隐患排查和管理工作。
三、事故隐患排查与管理1. 日常巡视:(1) 每日开展定期巡视,重点排查火灾隐患、电气隐患、设备隐患等。
(2) 巡视过程中,要仔细检查设备运行情况、消防设施是否齐全、电气线路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等。
(3) 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整改。
2. 定期检查:(1) 在制定的时间间隔内,进行专项检查,包括消防安全检查、环境卫生检查等。
(2) 检查时要重点关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隐患,并记录检查结果。
(3) 检查结束后,要及时进行整改,确保隐患得到及时消除。
3. 安全培训与教育:(1) 制定安全培训计划,定期组织员工进行事故隐患排查和安全教育。
(2) 进行实地演练,让员工了解应对事故的正确方法和措施。
(3) 每位员工必须接受安全培训,通过考核后方可上岗。
四、事故隐患整改与追踪1. 整改责任:(1) 相关部门负责人要及时制定整改方案,并指定专人负责整改工作。
(2) 整改方案应明确整改时间、责任人和整改措施。
(3) 整改负责人要认真履行职责,确保隐患得到彻底整改。
2. 整改评估:(1) 确认整改完毕后,要进行整改评估,确保整改措施的有效性。
(2) 评估结果要记录,以备查证。
3. 追踪管理:(1) 对于反复出现的事故隐患或严重事故的隐患,要进行追踪管理。
(2) 追踪的目的是确保疑难问题得到解决,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3) 追踪记录要在相关档案中保存,并定期审核。
五、事故隐患奖惩制度1. 奖励机制:(1) 奖励那些积极参与事故隐患排查和管理工作的员工。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标准版本(9篇)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标准版本第一条为了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项目部职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项目部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称事故隐患)是指违反安全生产法律、规章、标准、规程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施工生产过程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
第三条项目部下属各劳务分包施工单位、班组、其他专业施工单位均应认真执行本制度。
第四条任何个人发现劳务分包施工单位、班组、其他专业施工单位单位存在事故隐患,均有权向本项目部项目经理举报。
第五条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一)项目部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
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贯穿到施工生产活动全过程,明确排查地点、项目、目标、责任,将隐患排查治理日常化。
项目部应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档案台帐、结合每周施工现场安全检查,由项目经理、项目工长、专职安全员和其他专业施工单位负责人组织进行施工现场事故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并排除各项施工工艺不安全、安全防护不到位、临电设施不规范、有带病运行的机械设备、设施,施工人员存在的各类违章违纪行为、管理人员存在有违章指挥或监管不到位、及生产场所存在的其他各类事故隐患。
项目经理对本项目工地事故隐患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二)项目部每周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排查施工现场的事故隐患,并逐级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个施工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的范围和责任,保证不留空挡,不留死角。
(三)项目部应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要求制订具体方案,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责任、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资金投入、人员培训、劳动纪律、现场管理、防控手段、事故查处以及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工艺系统、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等方面组织自查。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通用4篇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通用4篇在学习、工作、生活中,需要使用制度的场合越来越多,制度对社会经济、科学技术、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对社会公共秩序的维护,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吗?为了让您对于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写作了解的更为全面,下面山草香给大家分享了4篇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希望可以给予您一定的参考与启发。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以下统称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实施监管监察,适用本规定。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第五条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按照职责对所辖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工作依法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生产经营单位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工作依法实施监督管理。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有权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接到事故隐患报告后,应当按照职责分工立即组织核实并予以查处;发现所报告事故隐患应当由其他有关部门处理的,应当立即移送有关部门并记录备查。
加油站事故隐患管理制度(2篇)
加油站事故隐患管理制度为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运行机制,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有效落实,结合本站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排查内容以“安全第一、质量优先”为前提,对站内事故隐患进行每天、每周、每月全面排查,并按照安监局、消防大队及上级公司的相关标准要求,结合本站实际确定。
(二)排查频次1、实行月排查:安全管理小组每月必须组织一次全面的隐患排查,对发现的隐患进行分析,研究对策,明确整改措施和明确责任。
2、实行周排查:安全管理小组必须每周至少组织一次全面的事故隐患排查,对发现的隐患及时进行处理。
站内无法整改的立即上报公司。
3、实行每日排查:安全巡查员必须每天对所有岗位、设备和生产经营环节进行隐患排查,加强现场管理,搞好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及时发现和制止违章作业行为,消除事故隐患。
对不能立即排除和无能力消除的事故隐患,要及时上报公司。
4、危险源点实行每日定时排查:对油罐储存装置、加油场地和配电室及其它危险性较大的场所、设施等重点部位,要实行专人负责,定时排查。
(三)信息上报1、报告时间:加油站必须将每个月隐患排查情况上报公司;对发现的重大隐患要立即上报。
2、报告的内容:主要内容包括:查出和整改的一般事故隐患、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等。
其中,对重大事故隐患要按下列内容形成文字说明:(1)隐患现状(隐患部位、存在隐患的设施、设备和隐患具体情况)及其产生的原因。
(2)隐患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
(3)隐患整改方案。
由安全责任人组织制定并实施,内容应包括:整改的目标和任务、采取的方法和措施、经费和物资的落实、负责整改的机构和人员、完成整改的时限和要求、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等。
3、报告的形式:以电话传真、发送电子邮件、送交书面材料等形式上报。
(四)隐患整改1、能当场整改的隐患,由检查人员当场监督整改,并记录在案。
2、需要限期整改的隐患,由检查人员提出具体整改时限及要求,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及时进行复查。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最新版)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最新版)为了加强重大事故隐患的管理,防止事故发生,本制度规定如下:一)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每年进行一次重大事故隐患排查,并将排查结果报送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备案。
二)对于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并报告安全生产管理部门。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当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调查,并要求生产经营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完毕。
三)对于无法立即整改的重大事故隐患,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立即采取措施进行隔离、警示和安全防护,并报告安全生产管理部门。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当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评估,制定整改方案,并要求生产经营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完毕。
五、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考核与奖惩制度一)对于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考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对于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应当进行通报批评,并要求限期整改。
对于整改到位的单位,应当予以表扬和奖励。
二)对于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当及时进行处理,依法依规给予行政处罚,并通报有关部门。
三)对于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表现优秀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鼓励他们继续发扬优良作风,为安全生产事业贡献力量。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如有需要修改的地方,应当及时进行修订。
2、举报属实,经调查核实;3、举报人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已经登记;4、举报人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
五)事故隐患举报奖励的形式和金额,由单位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并在单位内部公示。
六)对于因举报发现的事故隐患,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治理,并将治理情况纳入安全生产考核评价体系。
七)对于恶意诬告、捏造事实的行为,应依法追究责任。
2、未发现的隐患将不会被列入奖励计划;3、举报人必须留下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核实;五)奖励计划将以直接发放奖金或在从业人员的月度、年度考核中给予奖励的方式实施;六)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将编制奖励计划,并在主要负责人批准后实施;七、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报表填报制度一)每月末,各相关管理部门和下属单位应将《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登记台帐》报告给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部门;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将这些报告汇总后,填写《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统计分析报表》,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盖章,于每月的次月3日和每季度的次月3日之前报送所在主管部门(市及县(市、区)直属企业)或市安监部门。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标准版)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标准版)Safety management refers to ensuring the smooth and effective progress of social and economic activities and production on the premise of ensuring social and personal safety.( 安全管理)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本文档文字可以自由修改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标准版)1、目的为规范安全检查工作,消除不安定因素,搞好劳动保护工作,确保及时发现并消除企业内存在的安全隐患,保证安全生产。
2、适应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安全生产检查与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3、引用文件、术语定义《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安监总局2007年第16号令)《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3号)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安全生产检查:是指上级机关或者生产单位对安全状况进行实地查看、检测、分析、评估等活动。
其目的是为了督促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揭露和排除事故隐患,防止从业人员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避免公司生产设施、设备的损失和财产损失,保证公司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
安全隐患处理制度范本(2篇)
安全隐患处理制度范本为杜绝建设工程安全事故发生,安监科在日常的监理工作中把落实监理责任放在首要位置,利用巡检、专项安全检查、旁站等手段,及时发现、制止可能引发的安全事故的隐患,特制订制度如下:一、当发现施工安全隐患时,安监科首先应判断其严重程度。
当存在安全事故隐患时应及时签发《隐患整改通知单》,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
二、当发现严重安全隐患时,应及时上报,由总工程师签发《工程暂停令》,指令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必要时应要求施工单位采取临时安全防护措施。
三、当施工单位拒绝不整改或不执行监理指令时,安监科机构应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进行汇报。
四、项目监理机构应要求施工单位就存在的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整改方案,整改方案经总工程师审核批准后,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处理,安监科应对处理结果进行检查、验收。
五、安全安全事故、隐患处理方案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时间、部位、性质、现状、发展变化等;2、现场调查的相关数据、资料;3、安全事故、隐患的原因分析和判断;4、安全事故、隐患的处理方案呢;5、是否需要采取临时防护措施;6、确定安全事故、隐患的整改责任人、整改完成时间;7、预防该安全事故的重复出现的措施。
六、总工程师和安监科长应对处理方案进行认真、深入的分析,以找出安全事故、隐患的真正起源。
必要时可请设计、施工、供应、建设等有关各方共同参与。
七、在分析清楚原因和确认处理方法切实可行、有效的基础上,安监科要及时审核签认安全事故、隐患整改处理方案。
八、安监科要监督施工单位按照既定的整改处理方案实施整改,安监科应安排监理人员对施工单位的整改实施过程进行跟踪检查。
九、安全隐患整改结束,施工单位应____检查验收,自检合格后报安监科处验收。
安监科应____有关人员进行严格的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及时签署验收文件。
十、安全事故、隐患处理完毕后,施工单位应写出安全事故、隐患处理报告,供监理单位和有关单位存档,主要内容应包括:1、基本整改处理过程概述;2、安全事故、隐患原因分析结果,3、审核认可的处理方案;4、实施处理中的有关数据、验收记录、原始资料;5、对处理结果的检查、验收结论;6、安全事故、隐患处理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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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536
安全事故隐患管理制度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安全事故隐患管理制度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
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隐患治理年”工作要求并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长效化、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在总结近年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基础上,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管理作如下规定: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一岗双责”的原则,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有效预防和减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为全区交通事业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制定安全生产隐患管理制度
1、隐患责任制度。
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切实落实安全生产隐患管理责任。
区局、质监站、运管处、各中心交管所对本辖区、本行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有监督管理职责,主要负责人是本辖区、本行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监督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安全科负责本局隐患治理工作的组织实施。
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对本单位安全生产隐患的排查治理负全面责任,法定代表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第一责任人。
2、隐患排查制度。
各单位要根据上级的部署要求和实际情况,适时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在重大节日以及今年的奥运会、纪念“改革开放三十周年”等重大活动期间,必须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排查重点及内容按照《亭湖区交通局20xx年安全生产隐患整改工作实施方案》(亭交〔2008〕34号)的要求执行。
要加强隐患的登记建档工作,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基础档案,实现隐患登记、整改、销号的全过程管理。
3、隐患报告制度。
各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及时报告本行业、本辖区、本单位存在的一般隐患、重大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危及人身安全的,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业停产,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报告内容:隐患单位及所在地、隐患类别、隐患内容、隐患治理责任人,对一般隐患要报告隐患整改排除时限,对重大隐患还要报告隐患可能造成的危害、拟采取的
治理措施、预计投入治理经费、拟完成隐患治理时限等(见附表)。
报告程序:各单位将本行业、本辖区排查出的一般隐患报区局备案,将排查出的重大隐患报区局,由区局上报市局,同时报区安监局备案。
4、治理实施制度。
各单位要按照管理权限对本行业、本辖区存在的重大安全生产隐患下达隐患治理通知书,并督促隐患单位及时进行治理整改。
隐患治理通知书内容包括:隐患单位及所在地、隐患类别、隐患内容、要求采取的治理措施及治理完成期限、隐患治理责任人、隐患治理监管(督办)单位及责任人。
隐患单位必须严格按照“责任落实、措施落实、经费落实、时间落实”的要求,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治理整改,确保治理整改到位。
隐患排除前或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在停产停业或停止使用的情况下进行整改。
对排查出的一般隐患,要督促隐患单位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及时进行验收。
5、验收注销制度。
重大隐患治理整改结束后,隐患单位及时向下达隐患治理整改通知书的行业监管单位提出验收申请,监管单位应及时会请区局及其他有关部门、有关专家对隐患治理情况进行现场验收。
合格的,监管单位及时向隐患单位发出确认书,并报区局,由区局报市局和区
安监局对该隐患进行注销;验收不合格的,责令隐患单位重新制定方案进行治理。
6、定期督查制度。
区局成立隐患整治督查小组,由分管局长陶永成任组长,局法制安全科、各单位负责人为小组成员,定期对各单位日常工作的动态督查考核(督查日程另行通知),督查结果将在全系统通报。
考核结果纳入局年终考评,凡隐患治理工作不落实、督查不合格的单位年终考核取消评优资格。
督查重点:按照区局34号《通知》制订、细化本单位隐患治理年工作实施计划情况;明确隐患排查治理具体职能部门和负责人,落实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情况;将区局34号《通知》要求及时传达到被监管单位情况;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基础台帐资料,实行隐患登记、整改、销号全过程管理情况;及时上报隐患治理工作信息、报表情况;重大事故隐患及时上报情况,已发现事故隐患落实监控措施及整改责任人、整改保障措施、整改资金、整改期限等情况。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安全生产隐患管理制度是加强安全生产隐患管理、落实安全生产治本之策的重要举措,是安全生产关口前移、重心下移的重要途径,是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重要保证。
各单位要确立一把手
负责制,按照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的要求,切实落实安全生产隐患管理责任,督促生产经营单位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推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不断深入。
2、规范基础管理。
各单位要着眼于建立安全生产隐患管理长效机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隐患治理的各项台帐资料,经常对本行业、本辖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进行分析和检查,不断解决问题,改进工作。
实现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
3、严格考核奖惩。
区局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纳入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对监管不到位、隐患消除不及时的,要按照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员的责任。
二○○八年四月二十二日
该位置可输入公司/组织对应的名字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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