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务操作】房屋、建筑物固定资产改扩建后折旧年限问题
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变更如何处理【会计实务经验之谈】

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变更如何处理【会计实务经验之谈】【问题】我公司是一家外商独资化工厂,厂内的生产线是由自己组织安装建设,计入在建工程后结转为固定资产。
但是实际状况中生产线中反应釜使用年限达8年至10年,其釜与釜相连接管道和阀门使用期限可能只有6个月到2年。
请问是否可以将这部份的管材配件调整出机器设备,折旧年限10年改为传导设备或配套设备折旧年限的2年至3年?【解答】《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第五条规定,固定资产的各组成部分具有不同使用寿命或者以不同方式为企业提供经济利益,适用不同折旧率或折旧方法的,应当分别将各组成部分确认为单项固定资产。
化工生产线还应按照《固定资产分类与代码》(GB/T14885-1994)规定进行固定资产相应分类。
企业可依据具体情况,确认是否将生产线分割成:生产线、管道和阀门。
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第十五条规定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规定,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一)房屋、建筑物,为 20年;(二)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四)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五)电子设备,为3年。
根据上述规定,化工生产线税法规定的折旧年限为:不低于十年。
若会计上的折旧年限低于10年,则需进行纳税调整。
对于生产经营的主要或关键的固定资产,若符合规定可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所得税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9]81号)提交相应资料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后采用加速折旧,可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
小编寄语:不要指望一张证书就能使你走向人生巅峰。
考试只是检测知识掌握的一个手段,不是目的。
千万不要再考试通过之后,放松学习。
2021年最新的折旧年限规则

2021年最新的折旧年限规则
根据中国会计准则,企业应在资产使用过程中对其进行折旧,
以反映资产价值的逐渐消耗。
2021年的折旧年限规则发生了一些调整,本文档将详细阐述这些变化。
一、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确定
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应根据其预计使用寿命和残值来确定。
企
业可以使用直线法、工作量法或双倍余额递减法等方法来计算折旧。
二、2021年折旧年限规则的变化
1. 电子设备的折旧年限:2021年规定,电子设备的折旧年限从原来的4年缩短至3年。
这是因为科技的发展导致电子设备过时速
度加快。
2. 建筑物的折旧年限:对于建筑物,如果进行了大规模的翻修,可以将折旧年限重新计算,以反映其延长使用寿命的情况。
3. 运输设备的折旧年限:运输设备的折旧年限从原来的5年缩
短至4年,以适应更快的产品更新换代。
三、折旧年限的变更
如果企业的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出现重大的维修或翻修,可
能导致其折旧年限的变更。
此时,企业应重新评估资产的使用寿命,并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四、残值估计
企业应定期评估固定资产的残值,以确保折旧计算的准确性。
如果预计残值发生重大变化,企业应调整折旧计算,以反映资产实
际价值的消耗。
五、结论
2021年的折旧年限规则变化旨在更准确地反映固定资产的实际使用寿命和价值消耗。
企业应遵循新的规则,进行合理的折旧计算,以确保其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请注意,具体会计处理和折旧计算应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和会计准则进行。
如有疑问,建议咨询专业的会计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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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折旧年限的更新规定

2021年折旧年限的更新规定
一、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更新原则
1. 遵循公平、合理、简便的原则,确保企业固定资产折旧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
2. 结合行业特点和固定资产实际使用寿命,合理确定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
3. 鼓励企业采用先进技术和设备,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率。
二、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更新内容
1. 更新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具体年限如下:
2. 对于更新前已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执行新规定的折旧年限,也可继续按照原规定的折旧年限进行计提。
3. 对于更新后新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企业应按照新规定的折旧年限进行计提。
三、实施时间和范围
1. 本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2. 本规定适用于所有企业,包括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外资企业等。
四、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调整
1. 企业在执行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可向税务机关申请调整固定资产折旧年限。
2. 税务机关在审批时,应充分考虑企业实际情况,合理调整折旧年限。
五、其他事项
1. 企业应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及时调整固定资产折旧政策,确保税收政策的执行。
2. 企业应对员工进行相关培训,提高固定资产折旧政策的理解和执行能力。
以上规定旨在进一步完善我国固定资产折旧制度,为企业提供更加公平、合理、简便的税收环境。
希望各企业认真贯彻执行,共同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
汇算清缴中固定资产折旧的调整处理【会计实务操作教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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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项固定资产截至 2007年末的折余价值=资产原值-资产原值×(1-原 残值率)/(原税法折旧年限×12)×截至 07年末已折旧月份数
新办法年度计提折旧额=某项固定资产截至 2007年末的折余价值× (1-新残值率)/(新税法折旧年限-固定资产已折旧年限)
截止 2007年末该车辆已提折旧年限为 5 年,已超过新税法规定的折旧 年限 4 年,又考虑到新办法确定的残值为零,那么按照国税函[2009]98 号文件规定的过渡衔接办法,A 公司可以将该车辆截止 2007年末的折余 价值在 2008年度全额摊销,即:该车辆 07年末折余价值=300000.00300000.00×(1-3%)/(8×12)×60=118125.00元 2008年度该车辆月 折旧额=2007年末折余价值×(1-0)/12=118125.00/12=9843.7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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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限从 5 年改为 3 年。 新《企业所得税法》对固定资产折旧规定的变化,使企业在新税法实
施前购置的未提足折旧的固定资产如何在新税法框架下计提折旧成为企 业账务处理过程中遇到的比较棘手的问题。针对此问题,国家税务总局 于 2009年出台了《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国 税函[2009]98号)文件,对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后固定资产折旧的 过渡衔接问题进行了更进一步的明确。
2008年度该车辆月折旧额=2007年末折余价值×(1-3%)/12=118, 125.00×(1-3%)/12=9,548.44元
(3)“已折旧年限”< “新税法规定折旧年限”,且预计残值率改 变对企业固定资产明细表中 2008年 1 月 1 日起尚需要继续计提折旧的固 定资产,如果其在 2007年底时”税法规定使用年限”大于“已折旧年 限”,那么根据国税函[2009]98号规定,企业可以以该部分资产截至 2007年末的折余价值为基数,在“新税法规定的折旧年限-固定资产已折 旧年限”的剩余期限内计提折旧。具体计算公式为:
最新固定资产计算折旧年限

固定资产计算折旧年限是企业在使用固定资产时,将其价值逐年分摊到每年的成本中的过程。
折旧年限的确定对于企业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非常重要。
下面将从折旧的概念、计算方法、影响因素和最新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等方面进行讨论。
一、折旧的概念和计算方法在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是有限的,而且在使用过程中会逐渐磨损和老化,所以需要将其价值分摊到多个会计期间中,这个过程就是折旧。
折旧可以理解为企业按一定比例将固定资产的原值减少,并将减少的金额计入成本或费用的过程。
折旧的计算方法有很多种,常见的方法包括直线法、年数总和法、工作量法和折旧基金法等。
其中,直线法是最常用的方法之一,它的计算公式是:每年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预计净残值)/预计使用年限。
直线法假定固定资产的价值在使用过程中是均匀减少的。
二、影响折旧年限的因素折旧年限的确定是根据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的长短来决定的,而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受多种因素影响。
以下是影响折旧年限的主要因素:1.技术更新换代: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一些设备和机器可能会被更先进的技术所取代,导致它们的使用寿命缩短。
2.经济环境:宏观经济环境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有重要影响。
当经济不景气或行业竞争激烈时,企业可能需要更频繁地更新和更换固定资产。
3.维护和保养的情况:固定资产的维护和保养状况直接影响它们的寿命。
如果企业对固定资产的维护不够及时和有效,将导致它们的使用寿命减少。
4.资产质量:固定资产的质量也是决定折旧年限的一个重要因素。
质量较差的资产往往使用寿命较短,而质量较好的资产则使用寿命相对较长。
5.市场供需情况:市场供需情况会直接影响资产的使用寿命和折旧年限。
当市场需求增加时,资产的使用寿命可能会变短。
三、最新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最新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是指当前企业在使用固定资产时,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和行业标准确定的固定资产折旧年限。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十号,固定资产》的规定,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应根据实际使用寿命确定,并结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府规定来确定。
折旧年限的最新规定

折旧年限的最新规定
折旧年限是指在资产使用寿命内,企业按照一定的规则和方法用于计算资产价值的降低和摊销的年限。
折旧年限的最新规定可以涉及具体的各种资产类别,例如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森林木材等。
以下是关于折旧年限最新规定的一些情况和相关政策。
对于固定资产,最新规定折旧年限主要根据资产的类别和具体的用途来确定。
例如,房屋建筑的折旧年限在2018年进行了
一些调整,工业和商业用途的房屋建筑的折旧年限调整为30年,而住宅房屋的折旧年限调整为20年。
此外,对于机器设备和运输工具等固定资产,由于其技术更新换代较快,最新规定的折旧年限通常会较短。
例如,通用设备的折旧年限在2018年进行了更新,大部分通用设备的折旧年
限为5-10年,具体取决于设备的种类和使用情况。
另外,无形资产的折旧年限也有相应的规定。
最常见的无形资产包括专利、商标、版权等。
最新规定折旧年限通常是根据无形资产的法定保护期限和预期经济效益期限来确定的。
例如,由于技术的快速变革,软件的折旧年限常常较短,通常为3-5年。
此外,森林木材等生物资产的折旧年限也有相关规定。
最新规定通常基于树种的生长周期和可持续利用的原则,以及相关环境和森林资源管理政策。
森林木材的折旧年限一般为10-30年。
以上只是折旧年限最新规定的一部分情况,具体的折旧年限可能还会受到其他因素的影响,例如行业的发展和技术的进步等。
因此,企业在实际应用折旧年限时,应当结合具体情况和相关法规进行合理的设置。
同时,政府和相关监管机构也应当根据经济发展和市场需求的变化,适时对折旧年限的规定进行调整和修订,以更好地适应企业的实际需要。
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最新规定

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最新规定固定资产是企业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对外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
固定资产折旧的实质是一种价值转移过程和资金形态的变化过程,正确提取折旧,不但有利于正确计算产品成本,而且保证了固定资产再生产的资金来源。
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企业在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时,应考虑以下因素:(税法规定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至少为几年?)(1)该固定资产的预计生产能力或实物产量。
(2)该固定资产的有形损耗,如因设备使用中发生磨损,房屋建筑物受到自然侵蚀等。
(3)该固定资产的无形损耗,如因新技术的进步而使现有的资产技术水平相对陈旧、市场需求变化使产品过时等。
(4)有关固定资产使用的法律或者类似的限制。
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计算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残值率根据新企业所得税法,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规定:第六十条: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一)房屋、建筑物,为20年;(二)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四)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五)电子设备,为3年。
「释义」本条是对固定资产最低折旧年限的规定。
虽然企业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长短,只是涉及缴纳税款的时序问题,但是国家每年财政收入的要求、通货膨胀或者紧缩等经济情况的变化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决定了,若不对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作一个基本要求,仍然会影响到国家的税收利益。
所以,国家需要根据不同类型的固定资产的共有特性,对不同类别的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作一个最基本的强制规定,以避免国家税收利益受到大的冲击。
原内资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并未对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作直接的规定,而是笼统的规定,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参照国家其他有关规定执行。
原外资税法实施细则则对固定资产的最低折旧年限作了规定: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短年限如下:(一)房屋、建筑物,为20年;(二)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三)电子设备和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以及与生产、经营业务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改扩建房屋房产税问题

自用房屋改扩建后的财税处理探讨许颖在我们的税务代理工作中,经常会有财务人员询问我们,对自用的房屋进行改扩建如何进行账务处理,在企业所得税上和房产税上有什么政策规定。
下面就分别来阐述这个问题。
一、账务处理:会计准则上规定对于发生的更新改造支出、修理费用等后续支出的处理原则为: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同时将被替换部分的价值扣除;否则计入当期损益。
确认条件:能够带来更多的经济利益(维护、恢复——提高),支出金额能够可靠计量。
发生可资本化的后续支出时,企业一般应将该固定资产的原值、已计提折旧和资产减值转销,将固定资产账面价值转入在建工程,并停止折旧。
达到预定使用状态时转固定资产,并重新确定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
具体账务处理如下:(1)发生可资本化后续支出前:借:在建工程累计折旧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贷:固定资产(2)发生可资本化后续支出时:借:在建工程贷:银行存款(原材料等)(3)如有处理废料发生变价收入时:借:银行存款贷:在建工程(4)改扩建完成投入使用时:借:固定资产贷:在建工程例:某企业对生产用房进行扩建。
该生产用房原价为1500万元,已提折旧1000万元。
扩建时发生扩建支出800万元(假设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同时在扩建时处理废料发生变价收入100万元。
借:在建工程500累计折旧1000贷:固定资产 1 500借:在建工程800贷:银行存款800借:银行存款100贷:在建工程100借:固定资产1200贷:在建工程1200二、企业所得税与房产税规定:1、企业所得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4号)第四条规定:企业对房屋、建筑物固定资产在未足额提取折旧前进行改扩建的,如属于推倒重置的,该资产原值减除提取折旧后的净值,应并入重置后的固定资产计税成本,并在该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后的次月起,按照税法规定的折旧年限,一并计提折旧;如属于提升功能、增加面积的,该固定资产的改扩建支出,并入该固定资产计税基础,并从改扩建完工投入使用后的次月起,重新按税法规定的该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计提折旧,如该改扩建后的固定资产尚可使用的年限低于税法规定的最低年限的,可以按尚可使用的年限计提折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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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操作】房屋、建筑物固定资产改扩建后折旧年限问题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4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的规定,企业对房屋、建筑物固定资产在未足额提取折旧前进行改扩建的,如属于推倒重置的,该资产原值减除提取折旧后的净值,应并入重置后的固定资产计税成本,并在该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后的次月起,按照税法规定的折旧年限,一并计提折旧;如属于提升功能、增加面积的,该固定资产的改扩建支出,并入该固定资产计税基础,并从改扩建完工投入使用后的次月起,重新按税法规定的该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计提折旧,如该改扩建后的固定资产尚可使用的年限低于税法规定的最低年限的,可以按尚可使用的年限计提折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