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承包经营和农业现代化
家庭承包经营和农业现代化

家庭承包经营和农业现代化我国实践表明,农村家庭承包责任制的确是一种有鼓励、有效率的制度。
国家给予农人从事家庭经营的土地权利,成立以家庭为单位的农业经营体制,把农人的尽力程度与所获报酬联系起来,把农人的生产投入与经济收益联系起来,使农人在取得土地利用权后,有必然的生产自主权和剩余索取权,因此提高了对农业生产的投入和投资。
而且在必然程度上克服了农业集体经营的低鼓励机制和高治理本钱,克服了集体一起利用土地产生的外部性,降低了监督本钱。
那么,农业家庭经营制作为现代农业典型的组织形式,是不是会成为农业的规模化经营和实现农业现代化的障碍呢?从世界范围看,不管是发达国家仍是进展中国家,不管是土地资源丰硕的国家仍是土地资源稀缺的国家,家庭经营制已成为各国农业普遍采纳的一种方式,经营主体都是以家庭为单位,只是在规模上有所不同。
小规模经营的日本农业和大规模经营的美国农业,都已经完成了农业现代化的进程。
因此,以为农户经营制度妨碍农业现代化进展是没有充分证据的。
比较正确的说法是,农户经营的土地规模过小对农业现代化进展存在着不利阻碍,但二者之间也不是一个有前提必有其结论的直接因果关系;土地规模小是阻碍农业现代化进展的多种不利因素之一,可是那个不利阻碍是能够被其他因素代替的,若是资本供给充沛的话,土地规模小的不利因素就能够被替代,日本确实是一例。
小农经营一样能够接收很多现代农业技术,走以提高土地生产率技术为主的现代农业的道路。
因此,进展我国的现代农业应当走节省资本和土地,而多用劳力的技术线路。
我国的小农经营在采纳提高土地的产出率的技术,比如说良种和多熟制,有充分的主动性。
因此,家庭经营制关于农业生产这一类特殊而复杂的生产活动,是一种有鼓励、有效率的制度,各国的实践表明,关于农业生产经营,解决鼓励问题比实现规模经济更为重要。
其实农地规模经营的效益并非明显,因此指望通过“土改”来集中土地从而实现“规模经济”的“理想”恐难实现。
“论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资料汇总

“论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资料汇总目录一、论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利弊及土地规模化经营的趋势二、论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下的农村土地的适度规模经营三、改革开放初期农村经济发展归因论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绩效四、试论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对农业现代化生产的制约五、论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变迁六、论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土地制度的绩效与创新论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利弊及土地规模化经营的趋势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农业生产责任制形式。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农民以家庭为单位,向集体经济组织(主要是村、组)承包土地等生产资料和生产任务的农业生产责任制形式。
它是中国现阶段农村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
在农业生产中农户作为一个相对独立的经济实体承包经营集体的土地和其他大型生产资料(一般做法是将土地等按人口或人劳比例分到农户经营),按照合同规定自主地进行生产和经营。
其经营收入除按合同规定上缴一小部分给集体及缴纳国家税金外,全部归于农户。
集体作为发包方除进行必要的协调管理和经营某些工副业外,主要是为农户提供生产服务。
论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下的农村土地的适度规模经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中国农村土地制度的一次重大变革,它极大地激发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
然而,随着农业现代化进程的加速,农村土地的规模经营也变得越来越重要。
本文将探讨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下农村土地的适度规模经营。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与农村土地规模经营的关系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赋予了农民对土地的长期使用权和经营权,这为农村土地的规模经营奠定了基础。
在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下,农民可以根据自己的生产能力和市场需求,自主决定土地的使用方式和经营规模。
这有利于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促进农业生产的规模化、专业化和集约化。
然而,在实践中,农村土地的规模经营也面临着一些挑战。
一方面,由于农村人口的流动和土地资源的有限性,土地分配可能存在不均衡现象。
另一方面,一些农民可能缺乏资金和技术支持,难以实现土地的适度规模经营。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发展现状及对策建议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发展现状及对策建议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中国农村改革开放的重要举措,也是中国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
随着中国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农民素质的提高,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发展也面临一些新的问题和挑战。
本文将对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发展现状进行分析,并提出一些对策建议。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中国农村的发展现状是积极稳定的。
自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实施以来,农村经济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农民的收入水平明显提高。
根据中国农村统计年鉴数据显示,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实施后,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迅速,农村贫困人口大幅减少。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也促进了农村土地资源的有效利用,提高了农业生产的效率和农产品的质量。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发展也面临一些问题和挑战。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不畅。
由于农村土地流转政策不完善,大量农村土地闲置、荒废,导致资源浪费和农民收入增长乏力。
农民的生产技术和管理水平相对较低,限制了农业现代化的发展。
农村劳动力流失严重,农村留守儿童问题长期存在,影响了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针对以上问题和挑战,制定相应的策略和建议是必要的。
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政策的改革。
完善土地流转市场,推动土地流转租赁合同的规范化,促进农村土地资源的流动和集约利用。
加强农民的职业培训和技能提升。
通过农民培训机构的建设,提供技术培训和管理咨询服务,提高农民的生产技术和管理水平。
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提供便捷的交通和通讯网络。
通过加强农村基础设施的建设,吸引农民返乡创业,解决农村劳动力流失问题。
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的关爱和教育,提供他们良好的学习和成长环境,促进农村教育的发展。
家庭联产承包治理方案

家庭联产承包治理方案引言家庭联产承包是中国农村土地制度的一项重要改革,而承包治理方案则是在实施联产承包过程中为了保障权益和促进农业发展而制定的一系列措施和规定。
本文将详细介绍家庭联产承包治理方案的背景、内容以及实施过程中的意义和问题,并提出一些建议,以期能进一步完善这一制度。
背景家庭联产承包制度指的是通过将土地承包给农户,实行家庭承包经营的形式,以激发农民的积极性,提高农业生产效率。
该制度的实施是中国农村改革的重要一环,为了更好地保护农民的权益、推动农业现代化进程,制定了一系列的治理方案。
家庭联产承包治理方案的内容家庭联产承包治理方案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承包土地面积和期限的规定治理方案首先对承包土地的面积和期限进行了明确规定。
根据不同的地区和土地利用情况,对土地的承包面积进行了限制,并规定了承包期限。
这样一来,可以保证农民的承包权益,避免土地过度承包或被侵占的问题。
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和合作治理方案对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和合作进行了规范。
一方面,允许农户在一定条件下将承包权流转给他人,促进土地流转,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另一方面,鼓励农户之间开展合作,形成农业产业化经营。
这一点对于农民的收入增加和农业现代化发展有着重要意义。
土地流转市场的建设治理方案还提出了建设土地流转市场的目标。
通过建设土地流转市场,可以有效促进土地流转,提高土地资源的利用效率。
同时,也可以为农户提供更多选择,增加他们的收入来源。
承包责任的划定和履行治理方案明确了承包责任的划定和履行方式。
农户在承包土地的同时,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保护土地资源,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耕种和管理。
这样才能保证土地的可持续利用,为农业的发展提供稳定的土地资源支持。
家庭联产承包的意义和问题家庭联产承包制度的实施对于改善农民生活水平、推动农业现代化、促进乡村振兴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在实践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地域差异和资源利用不均衡由于中国地域辽阔,土地资源分布不均,各地农村的发展水平不一,因此在实施家庭联产承包制度时需要根据地方情况做出相应的调整和规划,避免资源利用不均衡的问题。
探索家庭农场——农业规模化、产业化、现代化的新型经营方式

探索家庭农场———农业规模化、产业化、现代化的新型经营方式姻张红辽宁营口市委党校摘要:我国农业发展必须建立现代化、规模化、专业化、组织化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培育新型的规模化的农业经营主体,必须大力发展家庭牧场这样的现代化的新型农业经营方式,实现我国农业现代化。
关键词:农业经营方式;家庭牧场;农业现代化家庭农场是在我国新农村建设进入新阶段,探索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农业发展的新型现代化农业道路,创新农业生产经营体制,提高农业生产规模和经济效益,实现农业现代化与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四化同步发展,实现我国农业现代化发展与发达国家农业规模化、现代化发展接轨,实现我国农业生产经营发展历史性突破而提出的一种新型的规模化、集约化、现代化、科技化、组织化、社会化的生产经营方式。
家庭农场的发展正在吸引着人们的目光,将逐渐成为我国新型农业生产方式的支撑。
一、建立以家庭农场为主的新型农业生产经营方式是实现我国现代化农业发展,探索创新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农业生产经营方式的必然要求增强农村发展活力,加快现代农业的发展,要使广大农民分享改革开放、现代化的发展成果,必须改革和完善农村基本的经营制度,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就必须建立现代化、规模化、专业化、组织化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培育新型的规模化的农业经营主体,农业科技创新的发展使得高标准、规模化的农作物种植基地、特色农业种植园的发展,特别是现代化的农业种植方式、生产方式、流通方式、农业销售方式的发展使得农业产品的种植、生产、加工、仓储、物流形成了区域性、集团、体系的发展,使得农业与加工工业、乡镇企业的发展结合起来,形成规模化经营、特色化发展、越来越向优势化的主产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业生产经营大户、家庭农场发展。
家庭农场的农业生产经营体制是从传统小规模的农业经营方式向集约化的农业生产经营方式发展的具有优越性的生产经营方式,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的创新是发展现代农业的基础和核心,必须培育新型农业生产经营组织,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
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推进现代农业发展

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推进现代农业发展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是指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农民家庭经营制度、农村承包经营制度、农村集体经营制度等一系列与农村经营相关的制度。
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对于推进现代农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土地产权确权、家庭农场发展、农村土地流转和集体经营等方面进行论述。
首先,在土地产权确权方面,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需要明确农村土地使用权、收益权和转让权的界定,加强土地确权工作。
农村土地确权工作涉及到农村土地产权的明确和权属证明的建立,对于农民保护土地权益、增加土地流转的灵活性、促进农业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因此,需要加强对土地产权的登记和资料整理工作,确保每一块土地都归属于合法的土地使用权人。
另外,还可以建立土地产权交易市场,促进土地资源优化配置,提高农村土地的利用效率。
其次,在家庭农场发展方面,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需要积极推进家庭农场发展。
家庭农场是农村经营主体多样化的重要方向,可以有效提高农业生产效益和产品的质量。
因此,政府可以出台相关政策,鼓励农民成立家庭农场,并提供财税和金融支持。
此外,还可以加强对家庭农场的培训和技术指导,提高农民的经营能力和管理水平。
第三,在农村土地流转方面,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需要进一步推进土地流转。
土地流转可以实现土地集约利用和农业规模经营,提高农业生产效益和农民收入水平。
政府可以鼓励农民通过自愿流转的方式,将零散的土地整合成规模化的经营单元,提高农业综合效益。
同时,需要建立健全土地流转市场,明确土地流转的流程和标准,确保土地流转的合法性和稳定性。
最后,在集体经营方面,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需要加强农村集体经营的组织和管理。
农村集体经营是推进农村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手段,可以实现规模化经营和资源优化配置。
因此,政府可以支持农民合作社等集体经济组织的发展,提供政策支持和财税优惠。
同时,需要加强对集体经营的管理和监督,确保集体经营的效益最大化和农民权益的保护。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与农业现代化

作者: 史泽燕
出版物刊名: 贵州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页码: 64-67页
主题词: 农业现代化;家庭承包制;家庭分散经营;农业生产规模;家庭经营;农业传统;发展多种经营;农业社会化;十一届三中全会;劳动组织
摘要:<正>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农村发生了许多重大的变化,其中影响最深远的是广泛推行了联产承包责任制。
近年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旺盛的生命力在广大农村迅速发展。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下简称家庭承包制)受到了广大农民的热烈欢迎,促进了生产,这已是人所共睹的。
但是,从长远来看,家庭分散经营,会不会妨碍农业现代化的进程,本文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分析探讨:一、农业现代化与农业生产规模之间的关系;家庭承包制与小农经济的关系;农业现代化与劳动组织形式之间的关系。
二、中国应该走怎样的农业现代化道路,家庭承包制是否能适应农业现代化的要求。
1978年后中国农业经营方式的变化

1978年是我国农业发展的转折点,自那时起我国的农业经营方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以下是有关此主题的一篇深入探讨和分析的文章:一、改革开放政策的实施1. 1978年以来,我国农业经营方式的变化主要是由改革开放政策的实施所推动的。
这一政策的实施开启了我国农业现代化进程,为农业生产提供了更宽广的发展空间。
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施2. 1978年,我国实行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全国范围内逐步推广。
这一制度的实施极大地激发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促进了农业生产的发展。
三、农业规模化经营3. 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我国开始推动农业规模化经营。
大规模农业生产的实施为我国农业的现代化进程提供了技术和经济基础。
四、市场经济的发展4.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农产品的销售方式发生了巨大变化。
农民可以更自由地选择销售渠道,并从中获得更高的收入。
五、现代农业技术的应用5. 我国政府大力推动现代农业技术的应用,包括高科技种植、养殖技术等。
这些技术的应用极大地提高了农业生产效率和质量。
六、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6. 为了适应市场需求和农业现代化进程,我国农村的产业结构发生了根本性的调整。
传统的农业生产方式被基于市场需求和先进技术的现代农业生产方式所取代。
七、农村人才培养7. 为了适应现代农业的需求,我国政府大力推动农村人才的培养和技术的传播。
这些举措有助于提高农业生产的技术含量和效率。
八、农业投入的提高8. 作为国家重要产业之一,我国政府逐年增加对农业的投入。
这些投入主要用于农业科技研发、基础设施建设、农民技术培训等,为农业的现代化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九、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9. 政府提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通过规划和政策的指导,推动农业经营方式的现代化和城乡差距的缩小。
十、总结10. 1978年以来,我国农业经营方式的变化是我国改革开放政策实施的结果。
通过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农业规模化经营、市场经济的发展、现代农业技术的应用、农村产业结构调整等措施,我国农业实现了从传统向现代的转变,为我国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家庭承包经营和农业现代化我国实践表明,农村家庭承包责任制的确是一种有激励、有效率的制度。
国家赋予农民从事家庭经营的土地权利,建立以家庭为单位的农业经营体制,把农民的努力程度与所获报酬联系起来,把农民的生产投入与经济收益联系起来,使农民在获得土地使用权后,有一定的生产自主权和剩余索取权,因而提高了对农业生产的投入和投资。
并且在一定程度上克服了农业集体经营的低激励机制和高管理成本,克服了集体共同使用土地产生的外部性,降低了监督成本。
那么,农业家庭经营制作为现代农业典型的组织形式,是否会成为农业的规模化经营和实现农业现代化的障碍呢?从世界范围看,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无论是土地资源丰富的国家还是土地资源稀缺的国家,家庭经营制已成为各国农业普遍采用的一种方式,经营主体都是以家庭为单位,只是在规模上有所差异。
小规模经营的日本农业和大规模经营的美国农业,都已经完成了农业现代化的过程。
因此,认为农户经营制度妨碍农业现代化发展是没有充分证据的。
比较正确的说法是,农户经营的土地规模太小对农业现代化发展存在着不利影响,但两者之间也不是一个有前提必有其结论的直接因果关系;土地规模小是影响农业现代化发展的多种不利因素之一,但是这个不利影响是能够被其他因素代替的,如果资本供给充足的话,土地规模小的不利因素就能被替代,日本就是一例。
小农经营同样能够接收很多现代农业技术,走以提高土地生产率技术为主的现代农业的道路。
因此,发展我国的现代农业应当走节省资本和土地,而多用劳力的技术路线。
我国的小农经营在采用提高土地的产出率的技术,比如说良种和多熟制,有充分的主动性。
因此,家庭经营制对于农业生产这一类特殊而复杂的生产活动,是一种有激励、有效率的制度,各国的实践表明,对于农业生产经营,解决激励问题比实现规模经济更为重要。
其实农地规模经营的效益并不明显,所以指望通过“土改”来集中土地从而实现“规模经济”的“理想”恐难实现。
我国学者万广华、程恩江的分析则说明。
我国的谷物生产几平没有规模效益,他们根据抽样调查数据得出的结论是,农业的规模效益是有限的,至少它不如工业的规模效益那样明显。
而且有关规模经营的研究证明,在我国目前能达到的小型机械装备水平和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的家庭适度经营规模(都以产粮为主),南方水田地区的适度规模是20-30亩,
北方旱作区为60-70亩,大约为现在的家庭经营规模的4-5倍,如要搞规模经营,这4-5倍的数据也较好地表明了土地的集中度,而要使得规模化的土地能保持稳产高产,基础设施的投资平均每亩需800-1000元,这就是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基础条件。
能够有上述条件的地方,在我国农村只是一部分地区,即东部沿海省市区中的部分经济发达地区和大城市的郊区。
一项对江、浙、鲁3省5县(市、区)83户农业经营大户的调查资料显示,我国东部地区的规模经营仍然是以家庭农场为主。
罗必良经过深入研究后得出结论:“即使大农比小农有较高的劳动生产率,但可以肯定大农的边际劳动生产率要比小农低”,而且,“大农”倾向于吸纳资本、排斥劳动,而“小农”倾向于吸纳劳动、排斥资本;劳动力过剩而资本不足正是我国农村的主要矛盾之一,所以,“大农”和“小农”这种资源配置行为上的差异,使得家庭经营的存在在我国具有特别重要的宏观经济意义[3].就对全国大部分地区来说,是创造条件发展第二、第三产业转移农村劳动力的问题。
对中国而言,这种转移必然是一个长期的、渐进的发展过程,农地集中经营的另一个必不可少的条件是要为农地对农民的社会保障功能寻找一个替代物,很显然,这个问题也不是短期内能够解决的。
通过上面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到,如果单纯是为实现农业“规模经济”是没有意义的。
家庭承包经营与农村社会保障长期稳定农村土地的承包关系,是由土地在中国现阶段的功能所决定的。
土地是农业最重要的生产资料。
与其他生产要素相比,土地具有不可移动的。
要想提高土地的产出率,只能设法改善土地的生产条件,对土地进行投资。
这种投资,不仅数量大而且回收期长。
如果土地的承包期短了,农民就缺乏意愿对土地进行长期投资,农业生产条件就不可能得到改善。
中国人多地少的基本国情是不可能改变的,只有不断改善农业的生产条件,合理使用土地,才能逐步提高土地产出率,以满足人口增加、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的需要。
土地还是农民的基本生活保障。
目前,在广大的中国农村,几乎还没有一个有效的社会保障制度。
要想在短期内建立起一种以个人付费为基础的社会保障制度是不现实的。
绝大多数地区的农民除了土地之外还没有其他稳定的生活保障手段。
因此,保证农民有一份稳定的承包地,对于保障农民的基本生活、保持农村社会的稳定就具有极为重要的现实意义。
尽管有大量的农民离开家乡在外就业,但他们的就业还是不稳定的,真正能够在城镇定居下来、不再回乡的还是少
数。
多数在外流动就业的农民在城乡之间双向流动,外面找不到其他就业机会,农民有可能成为新的雇农或沦为无业游民,危及整个社会稳定。
因此,在可以替代土地作为农民生活保障的手段产生之前,农户的承包地就必须长期保持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