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物业公司车辆使用管理规定
物业公司车辆管理制度范本

物业公司车辆管理制度范本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居民对物业服务的要求越来越高,其中,车辆管理作为物业管理的一部分,其重要性不言而喻。
良好的车辆管理制度不仅能够确保社区交通的畅通无阻,还能有效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提升居民的生活满意度。
一、制度目的与适用范围本车辆管理制度旨在规范社区内的车辆停放、行驶和维护等行为,确保车辆安全有序,提升物业服务质量。
该制度适用于所有进入社区的机动车辆及其驾驶人。
二、车辆登记管理1. 物业公司应建立车辆登记档案,记录车辆基本信息及车主联系方式。
2. 社区内居民或访客的车辆需在物业处进行登记,领取临时通行证后方可进入。
3. 对于长期停放在社区的车辆,车主应提供车辆相关证件复印件备查。
三、车辆通行管理1. 所有车辆必须遵守社区内的道路限速规定,不得超速行驶。
2. 车辆应按照指定的停车位停放,不得随意占用他人车位或公共通道。
3. 紧急救援车辆如救护车、消防车等享有优先通行权。
四、车辆安全管理1. 物业公司应定期检查社区内的道路状况,及时维修损坏的路面。
2. 车主应定期对车辆进行保养检查,确保车辆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
3. 发生交通事故时,应立即通知物业公司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五、违规处理1. 对于违反车辆管理制度的行为,物业公司有权进行警告、罚款或其他相应的处罚。
2. 重复违规者,物业公司可限制其车辆进入社区直至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六、其他事项1. 物业公司应根据实际情况不断完善车辆管理制度,提高管理效率。
2. 车主在使用社区停车设施时,应遵守物业公司的其他相关规定。
通过上述措施的实施,可以有效地规范社区车辆管理,为居民提供一个安全、有序的居住环境。
物业公司在执行车辆管理制度时,应坚持公正客观的原则,确保每一位车主都能得到公平对待。
物业公司车辆保管管理制度

物业公司车辆保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公司的发展需求和经营管理的要求,为规范车辆的使用和管理,确保车辆的安全性和合理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车辆的使用管理,包括各类车辆的保管、维修、保险等方面。
第三条公司车辆的使用、管理和保管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车辆运行安全和效率。
第四条公司车辆的保管管理应坚持依法合规、科学管理、公开透明、安全有序的原则,建立健全车辆管理制度,不断提升车辆管理的水平。
第二章车辆登记管理第五条公司所有车辆均须进行登记备案并在公司的统一管理下运行。
包括:车辆牌照、车辆型号、车辆使用单位、保险情况等等。
第六条车辆使用单位需将车辆相关信息准确、完整地报送给相关部门,确保车辆信息的真实性和及时性。
第七条对于公司购置的新车,应当进行整车验收,确保车辆的质量和性能完好。
第八条对于公司引进或借用的二手车,应当进行详细的车况检查和评估,并制定相应的维护保养计划。
第九条每辆车辆均需制定相应的行车证明,指定专门的司机或车辆管理员,并定期进行车辆检查。
第十条公司车辆的保险、税费等事宜,应当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办理,确保车辆的合法性和正常运行。
第三章车辆使用管理第十一条公司车辆的使用应当按照规定的路线、时间和用途进行,并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确保车辆的安全行驶。
第十二条对于不同种类的车辆,应当确定不同的使用范围和限制,具体使用规范由管理部门制定并告知相关人员。
第十三条公司车辆的使用单位应当做好车辆的日常保养和维护工作,及时发现并解决车辆的故障和问题。
第十四条公司车辆的使用单位应当制定严格的用车制度,确保车辆的稳妥使用,同时合理安排车辆的使用时间和路程。
第十五条对于长时间停用或闲置的车辆,应当制定相应的保养计划,确保车辆在停用期间的质量和安全性。
第四章车辆保管管理第十六条公司车辆的保管管理应当做到专人专用,指定专门的司机或车辆管理员负责车辆的日常管理和维护。
第十七条对于公司车辆的停放地点和保管方式,应当进行详细的规划和划分,确保车辆的安全性和便捷性。
物业车辆进出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物业管理区域内车辆的管理,保障业主、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交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物业管理区域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所有车辆进出管理。
第三条本制度由物业管理公司负责组织实施,业主、物业使用人、访客等应当遵守本制度。
第二章车辆进出规定第四条物业管理区域内实行车辆出入证管理制度。
第五条业主、物业使用人办理车辆出入证应当向物业管理公司提交以下材料:(一)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二)车辆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三)户口簿或居住证明;(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第六条物业管理公司对业主、物业使用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发放车辆出入证;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发放,并告知原因。
第七条业主、物业使用人应妥善保管车辆出入证,不得转借、转让、涂改、伪造。
第八条车辆进出物业管理区域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车辆进出实行凭证通行,无证车辆不得进入物业管理区域;(二)车辆进出实行时间限制,具体时间由物业管理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三)车辆进出应当服从物业管理人员的指挥,按照规定路线行驶;(四)车辆停放应当遵守规定区域,不得占用消防通道、绿化带、消防设施等;(五)车辆不得鸣喇叭、超速行驶、乱停乱放、随意调头、逆向行驶等。
第九条物业管理公司应设立专门的车辆出入口,并设置明显的标志和指示牌。
第十条车辆进出物业管理区域时,应主动接受物业管理人员的检查。
第三章车辆停放管理第十一条物业管理区域内设置专用停车位,用于停放业主、物业使用人的车辆。
第十二条专用停车位实行有偿使用,收费标准由物业管理公司与业主大会协商确定。
第十三条专用停车位的使用顺序按照车辆出入证编号先后原则进行。
第十四条物业管理公司应定期对专用停车位进行巡查,确保停车秩序良好。
第十五条专用停车位不得擅自改变用途,不得用于经营性活动。
第四章车辆违规处理第十六条违反本制度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物业管理公司有权对其进行处理:(一)无证进入物业管理区域的;(二)违反车辆进出规定,不听从物业管理人员指挥的;(三)占用消防通道、绿化带、消防设施等违规停车的;(四)乱停乱放、随意调头、逆向行驶等违反交通秩序的;(五)其他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
物业车辆停放管理规定范文(二篇)

物业车辆停放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物业车辆停放管理,提高停车场利用效率,保障业主和居民的停车需求,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物业的具体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物业范围内的停车场,包括室内停车场和室外停车场。
第三条:物业车辆指物业所属或托管的车辆,包括物业员工的车辆、业主和租户的车辆等。
第四条:物业车辆停放应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共秩序,不得妨碍正常的交通运行。
第五条:物业车辆停放管理由物业公司负责,经过物业委员会或业主大会的批准,制定相应管理规定,并在停车场内显著位置张贴公告。
第六条:对于违反停车管理规定的物业车辆,物业公司有权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并保留向相关部门报告的权利。
第七条:任何单位或个人必须遵守本规定,不得擅自改动或篡改本规定内容。
第二章:停车场划分第八条:物业公司应根据停车场规划和实际需求,将停车场划分为不同的区域,设置合理的车位数量。
第九条:停车场应设置不同车位类型,如临时停车位、业主停车位、访客停车位等,明确不同车位的使用权限。
第十条:停车场应设立车位标识牌,每个车位标识牌应明确标明车位编号和使用权限,确保业主和租户按规定停放车辆。
第十一条:物业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停车场进行临时调整或封闭,需要提前通知业主和租户,并尽量减少对停车位的影响。
第三章:停车管理第十二条:物业车辆停放需要按照规定的车位停放,不得占用他人车位或挤占通道,以免影响其他车辆通行。
第十三条:临时停车场的停车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超过时间限制的车辆将被视为违规车辆进行处理。
第十四条:业主停车位仅限业主和业主家庭成员使用,不得转借、出租或出售给他人使用。
第十五条:访客停车位仅供业主所属的访客使用,停放时间不得超过业主家庭的访客时限,超过时间限制的车辆将被视为违规车辆进行处理。
第十六条:物业车辆停放时,应妥善保管好车辆及车内财物,不得留下贵重物品或个人物品。
第十七条:禁止在停车场内进行非法交易、放置易燃易爆物品、修理车辆等违法违规行为,一经发现,将禁止违规车辆进入停车场,并保留报警处理的权利。
物业车辆停放管理规定(4篇)

物业车辆停放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小区内车辆的停放秩序,保护小区的安全和秩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小区所有业主、租户及车辆,包括小型车、摩托车等。
第三条物业公司负责本规定的执行和管理。
第四条本规定中所涉及的术语定义:1. 车位:本小区划定的专用停车区域;2. 标线:停车位之间或停车位与人行道之间的划线。
第五条业主、租户的车辆停放在小区内,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六条在本小区内,严禁停放危险品、易燃易爆物品、非机动车等。
第七条物业公司有权对违反本规定的车辆进行处罚,并有权对停放在非指定区域的车辆进行移车处理。
第二章车位使用及管理第八条本小区的业主和租户有使用该小区的车位的权利,但需在物业公司办理车位登记手续,按规定缴纳车位管理费。
第九条车位的使用权不得转让、出租。
如需停放其他车辆,需向物业公司申请。
第十条业主或租户如有停车需要,需按时上下班、请假、出差等情况,可将车位暂时转借给其他业主或租户使用,但需提前告知物业公司。
第十一条车位停放时应遵守以下规定:1. 车辆停放需按标线停放,不得单行、逆行、乱停、随意占用他人停车位;2. 不得占用应急通道、消防通道,以便应急车辆通行;3. 在停车过程中不得影响其他车辆的停放和通行;4. 设有盲道的停车位,不得停放非机动车。
第十二条物业公司有权对不按规定停放的车辆进行贴条处理,对拒不整改的车辆进行移车处理。
第十三条物业公司应定期检查车位的使用情况,及时处理违规停放的车辆。
第三章访客车辆管理第十四条访客车辆指进入小区内停留不超过24小时的车辆。
第十五条访客车辆停放需遵循以下规定:1. 访客车辆需在进入小区前告知被访者,由被访者向物业公司登记备案;2. 访客车辆应停放在指定的访客停车位内;3. 访客车辆需遵守车位使用及管理规定。
第十六条物业公司在每个停车区域设立访客停车位,方便访客停放车辆。
第十七条访客车辆停留超过24小时的,需向物业公司办理短期停放手续。
物业公司停车场车辆停放管理规定

物业公司停车场车辆停放管理规定
为了维护停车场车辆停放秩序,营造规范、安全、有序的公共环境,特制订本管理规定,望自觉遵守。
1、停车场车辆停放已按摇号(顺序)确定了停车位置,凡是有车位的车辆,一律停放在该车位上,不得占用他人车位。
2、车辆驶入停车位停放时要前后左右应线居中,不得偏离该车位,以免碰撞、刮蹭、影响车辆通行等。
3、车辆停放好后要关上车窗(包括天窗)、锁好车门,车内贵重物品要随身携带。
车内物品如有遗失或被盗,车辆划伤、碰撞、损坏等由车主自行承担。
4、车辆使出停车位时要随时升起车位锁,以免其他车辆占位造成不便。
5、要爱护停车场的公共设施设备(如:车位锁、路灯杆、监控、透光井玻璃、绿化等),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6、每个车位上的车位锁由使用者定期自行保养,充足电源,确保正常使用。
7、停车场内不准洗车、修车、练车,漏油车辆不准驶入。
8、严禁从车上向外抛洒杂物及垃圾。
9、严禁装有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的车辆在小区内停放。
10、公秩人员要严格管理,维护好小区内交通及停车场秩序。
物业车辆管理的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物业管理区域内车辆的管理,保障业主、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物业管理区域的公共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物业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所有车辆,包括但不限于私家车、电动车、摩托车、自行车等。
第三条物业管理车辆管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车辆停放有序,减少交通事故和噪音污染。
第四条本规定由物业管理处负责解释和实施。
第二章车辆停放管理第五条物业管理区域内车辆停放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车辆停放应当在规定的停车位内,不得占用消防通道、应急通道、绿化带、人行道等公共区域。
(二)车辆停放时,应当按指定方向停放,不得逆向停放或斜停。
(三)车辆停放时,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四)禁止在物业管理区域内随意摆放车辆,不得占用他人车位。
第六条物业管理区域内停车位分为以下几种:(一)业主车位:为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提供专用的停车位。
(二)访客车位:为访客提供临时的停车位。
(三)临时车位:为临时来访的车辆提供临时的停车位。
第七条业主车位的使用和管理:(一)业主车位由业主购买或租赁使用,并签订车位租赁合同。
(二)业主车位的使用期限不得超过车位租赁合同约定的期限。
(三)业主不得将车位转借、转租给他人使用。
第八条访客车位和临时车位的使用和管理:(一)访客车位和临时车位由物业管理处负责管理。
(二)访客车位和临时车位的使用实行先到先得的原则。
(三)访客车位和临时车位的使用期限不得超过规定的时间。
(四)访客车位和临时车位的使用费用按照物业管理处的收费标准收取。
第九条车辆停放管理措施:(一)物业管理处应当设置明显的车位标识,标明车位类型、收费标准等信息。
(二)物业管理处应当定期检查车位标识,确保其清晰可见。
(三)物业管理处应当加强对车位的巡查,及时制止违规停放行为。
(四)物业管理处应当设置车辆出入管理系统,方便车辆出入。
集团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集团公司车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集团公司车辆管理,提高车辆使用效率,保障车辆安全和减少运营成本,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所有车辆,包括公司自有车辆、租赁车辆、外购车辆等。
第三条集团公司车辆管理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本制度,确保车辆管理工作有序、规范、高效。
第四条本制度由集团公司负责车辆管理的部门负责具体执行,各级领导要对车辆管理工作做好监督检查。
第五条集团公司车辆管理应做到真实、规范、公开、透明,加强信息化管理,提高管理效率。
第二章车辆投入和领用第六条集团公司所有车辆的投入和领用必须经过严格审批程序,未经批准不得私自领用或调动车辆。
第七条新车投入必须按照公司规定的程序进行,包括车辆采购、验收、编号等工作。
第八条公司在使用中的车辆必须做好登记记录,包括车辆型号、车辆牌号、使用部门、领用人员等信息。
第九条集团公司车辆的领用必须符合公司规定,包括领用条件、使用目的、审批程序等。
第十条车辆领用人员必须熟悉车辆使用说明书,做到爱护车辆,保证车辆安全。
第三章车辆使用和保养第十一条集团公司车辆使用必须按照公司规定的路线和时间进行,严禁私自改变路线、延误时间。
第十二条车辆使用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注意交通安全,杜绝超速、疲劳驾驶等行为。
第十三条车辆使用中出现故障或事故,应及时报告领导和车辆管理部门,进行维修或处理。
第十四条集团公司车辆需定期进行保养和检查,保证行驶安全和车辆性能。
第十五条车辆保养和维修必须委托正规的车辆维修单位进行,不得私自委托或修理。
第四章车辆归还和报废第十六条车辆领用人员在使用完毕后必须按照规定时间将车辆归还,不得擅自延长使用时间。
第十七条车辆归还前必须经过车辆管理部门检查确认,完善报告表格并签字确认。
第十八条车辆管理部门对车辆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根据车辆状况确定是否报废。
第十九条车辆报废必须经过公司领导的批准,进行车辆处置程序,包括拍卖、捐赠等。
第五章管理责任第二十条集团公司各级领导必须加强对车辆管理工作的重视,做到领导带头,责任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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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物业公司车辆使用管理规定
为方便物业公司车辆的管理,特制定本管理规定,本管理规定仅限于物业公司车辆的日常使用与日常保养维护,与车辆有关的其他方面应遵循银盛泰集团有限公司车辆管理办法。
1、为方便物业公司车辆的管理,物业公司成立驾驶员小组,驾驶员小组成员为:逄锦宏、付绍强、袁著玺、孙治国,逄锦宏任组长。
2、除物业公司驾驶员小组成员及集团公司驾驶员拥有物业公司车辆驾驶权限外,其他员工如有驾照及丰富驾驶经验,因工作需要须驾驶公司车辆,必须提交书面申请,并经驾驶员小组长、物业公司总经理批准方可驾驶公司车辆。
3、物业公司车辆使用由物业公司综合办公室负责调配;车辆钥匙由综合办公室负责保管,车辆使用完毕,应及时将钥匙送回物业公司综合办公室;由驾驶员小组负责车辆的保养、维护及维修。
4、物业公司人员因公务用车需提前申请,填写派车单(见附表1),经驾驶员小组长、直属上级、总经理三方签字确认并报综合办公室登记备案后,由行政助理统一派车;因紧急情况或特殊安排可直接向物业公司总经理申请,批准后,先派车后补派车单。
5、各部门人员如需用车,应提前1-2个小时申请,便于综合办公室整体安排。
6、在车辆出发前,应在物管中心通知栏上予以标记,返回后撤消。
7、各部门人员在车辆使用过程中,应遵循集团公司全面预算管理,核实车辆使用里程数,填写车辆出行记录单(见附表2),并予以签字确认。
8、节假日或上班时间外车辆的使用须经物业公司总经理核准后调派,不得擅自出车。
9、物业公司车辆的各种附带资料,除行车执照、保险卡由各使用人携带外,其余均由综合办公室负责登记存档,不得遗失,如该车移转时应办理车辆转籍手续,并将该车各种资料随车转移。
10、物业公司驾驶员小组及综合办公室人员应定时参加集团安排的车辆安全培训课程,保证物业公司车辆的行车安全。
本管理规定解释权归物业公司综合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