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制剂室工作制度 - 企业文规
中药制剂室工作制度

中药制剂室工作制度1. 引言中药制剂室是医院中重要的药房部门之一,负责制备中药制剂,确保其安全有效地使用。
为了规范中药制剂室的工作流程,保障患者的用药安全和药品质量,制定本工作制度。
2. 工作基础2.1 中药制剂室的职责中药制剂室的主要职责包括: - 根据医嘱,准确制备中药制剂; - 对各类中药材进行质量控制; - 做好中药煎煮工作;- 保证药材和制剂的储存条件; - 协助临床医师进行中药处方优化。
2.2 工作原则中药制剂室的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 - 严格遵循国家和医院制定的相关法规、规范和制度; - 确保中药质量和用药安全; - 保证药房内物品的整齐和储存的合理性; - 加强团队合作,保证工作的高效性; - 积极开展学习培训,提升专业知识和技能。
3. 工作流程3.1 接受医嘱中药制剂室根据医生开具的中药处方,接受医嘱。
在接受医嘱时,需要核对患者的基本信息和处方内容,并记录相关信息。
3.2 药材准备根据处方中所需的药材和用量,中药制剂室工作人员按照标准程序准备药材。
包括对药材进行质量检查、称量等操作。
3.3 中药煎煮在中药煎煮过程中,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 根据处方要求,选用适当的煎煮容器; - 煎煮药材时,按照规定的比例、温度和时间进行煎煮; - 在煎煮过程中,保证药液的质量和纯度; - 煎煮结束后,对药液进行过滤和消毒处理。
3.4 药物制备根据处方要求,将煎煮好的药液进行细化制剂的制备工作,包括: - 对煎煮药液进行浓缩、过滤、冷却等处理; - 根据处方要求,将药液配制成合适的剂型,如丸剂、散剂等; -对制剂完成后的药品进行质量检查。
3.5 包装和标签制剂完成后,中药制剂室将药品进行包装,同时制作药品标签,确保标签上包含正确的信息,如药品名称、用法用量、生产日期等。
3.6 存储和库存管理制剂完成后,中药制剂室将药品进行储存,并建立合理的库存管理制度。
包括: - 清点库存,防止过期药品的使用;- 药品储存区域的清洁和整理; - 对库存药品进行定期盘点。
医院中药室工作制度

医院中药室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中药室工作,提高中药服务质量,确保患者用药安全,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医药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中药室是医院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负责中药的采购、储存、调剂、煎煮、配送等工作。
第三条中药室应当建立健全管理制度,确保中药的质量和安全,提高服务水平,满足临床需求。
第四条中药室工作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技能和职业道德,严格执行本制度和相关法律法规。
二、中药采购第五条中药采购应当遵循质量优先、价格合理的原则,选择具有合法资质的供应商。
第六条中药采购应当严格执行国家药品采购政策,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七条中药采购应当建立供应商评估和淘汰机制,定期对供应商进行质量评估。
第八条中药采购应当建立完整的采购记录,记录内容包括:供应商名称、药品名称、规格、数量、价格、采购日期等。
三、中药储存第九条中药储存应当符合国家关于药品储存的要求,实行分类储存,确保中药的品质和安全。
第十条中药储存应当建立库房管理制度,定期对库房进行通风、除湿、防虫、防鼠、防潮、防霉等工作。
第十一条中药储存应当建立药品效期管理制度,定期对药品进行效期检查,确保药品在使用前有效。
第十二条中药储存应当建立库存盘点制度,定期对库存进行盘点,确保库存数据的准确性。
四、中药调剂第十三条中药调剂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关于中药调剂的规定,遵循准确、快速、高效的原则。
第十四条中药调剂工作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技能,熟悉中药的性能、用途、剂量等。
第十五条中药调剂应当建立处方审核制度,对医生开具的处方进行审核,确保处方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第十六条中药调剂应当建立调剂记录制度,记录内容包括:处方编号、患者姓名、药品名称、规格、数量、调剂日期等。
五、中药煎煮第十七条中药煎煮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关于中药煎煮的规定,遵循科学、规范、安全的原则。
第十八条中药煎煮工作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技能,熟悉中药的煎煮方法、时间、温度等。
制剂室工作制度

制剂室工作制度
一、制剂室必须持有《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每年验证合格后方可进行制剂制备工作。
二、制剂品种必须是注册品种,非注册品种不得制备。
科研制剂必须经院药事委员会和伦理委员会同意并报省、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批。
三、医院制剂坚持自制自用原则,不得流入市场;调剂使用须征得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
四、制剂室负责人应具备大专以上药学学历,从事制剂技术工作人员应具有中专以上学历,其他人员应具有高中以上学历并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五、工作人员每年至少体检一次,合格者方可从事制剂配制和分装工作。
灯检人员裸视应为5.O以上,无色盲。
六、对工作人员进行《药品管理法》及技术培训,每年考核一次,并有考核记录。
七、工作人员非操作期间不得在配制间逗留,个人生活用品不得带入配制工作间,工作期间不得佩戴饰物,不得化妆,头发不得露于工作帽外。
进入洁净区应按规定穿相应级别得洁净服,不得穿工作服进入卫生间、食堂。
上班不得串岗、脱岗。
八、工作人员应遵守各项工作制度、岗位操作规程、制剂配制工艺规程,认真做好配制记录以及各种记录、登记工作。
九、工作人员不得随意改变工艺规程及质量标准,必要时需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批后方可实施。
十、除在各工序请场中做好卫生工作外,对各场所应定期、定人包干负责卫生工作。
十一、制剂室应配备必需的工具书。
十二、注意生产安全,加强电、气及易爆、易腐蚀性药品管理,加强设备及物资管理。
医院制剂室工作制度

医院制剂室工作制度
通常涉及以下方面:
1. 工作时间: 制剂室通常需要进行24小时的工作,因此需要设定轮班制度,确保有足够的人员进行工作。
轮班制度可以包括早班、中班和晚班,并按轮换的方式进行安排。
2. 工作岗位和职责: 制剂室通常需要有不同的工作岗位,如药师、主管、操作员等。
每个岗位都有相应的职责和工作要求,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和质量的保证。
3. 工作流程和操作规范: 制剂室需要明确的工作流程和操作规范,包括药品的接收、验收、分装、配制、核对等。
员工需要按照规定的流程和规范进行操作,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4. 安全措施和防护要求: 制剂室工作涉及到药品的配制和处理,因此需要有相应的安全措施和防护要求,如佩戴手套、口罩、防护眼镜等。
员工需要遵守这些要求,确保自身安全和药品的安全。
5. 药品质量控制: 制剂室需要进行药品的质量控制,包括对原材料的验收和对成品的检验等。
员工需要掌握相应的质量控制知识和技能,并按要求进行操作,确保药品的质量。
6. 文件和记录管理: 制剂室需要进行相关文件和记录的管理,包括药品的配方、制剂过程记录等。
员工需要认真填写和保管这些文件和记录,以备日后查阅和追溯。
以上是制剂室工作制度的一些常见方面,具体的实施细则还需根据医院的具体情况和需求来制定。
制剂室工作制度

制剂室工作制度一、根据《中国药典》及其有关制剂规范,结合本单位的技术条件与设备情况,按照本科技术操作规程负责配制本院的所需各种制剂。
二、本室制剂工作人员,应根据《中国药典》及有关制剂规范,结合具体条件,拟定各种制剂的操作方法,经科主任批准,订出操作规程。
三、研配制剂,坚持自用原则,不得流入市场,坚持按规定报批品种,并按审批标准配制制剂。
四、制剂所用的原料、溶酶、附加剂等,均需符合药用标准。
化学试剂未经验证符合供药用标准的不得使用。
五、配制制剂前,需填写制剂单并经复核,配制时必须二人仔细查对药品名称、称量、容量。
严禁估量取药。
配制过程要详细记录,并由每个工序负责人签字,以示负责。
所配各种制剂,必须在6小时内按要求灭菌。
六、本室所配各种灭菌制剂,除澄明度由本室专人检查外,其他各项检查(热原检查,含量测定等)均送药检室,检验合格后,方可用于临床。
同批量同品种制剂,如分两锅灭菌,则应分别做热原检查。
七、制剂室所用各种仪器、滤材、用具等,其质量除应符合注射剂及该项灭菌制剂的要求外,处理方法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
八、配制制剂时,必须及时填写各种记录、报表,保证各种数据真实准确、有关技术材料完善并留档备案。
九、制剂室工作人员,必须树立无菌观念,经常保持室内及个人卫生。
配置制剂时,必须更换消毒工作衣、帽、口罩、专用鞋,在配置完毕后,做好清场工作。
非本室工作人员,禁止进入无菌室。
十、本室所用的毒、麻药品及配成的制剂,应遵照《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进行检查管理或中止实验,并及时上报有关部门。
十一、密切配合临床开展新制剂,如该新制剂需协定时,应填写新制剂申请单,经医院药事委员会批准,报药监部门取得批准文号后,方可载入操作规程中。
各项制剂配制规程,未经科主任同意,不得随意更改。
十二、制剂室一切用具,不得随意外借,工作时应严格认真,防止差错事故的发生。
十三、制剂室所配制的各种灭菌制剂,所有制剂均由门诊西药调剂室及病房药房发给病人及临床各科室,制剂室一般不对外发药。
制剂室工作制度

制剂室工作制度
1.制剂室应按标准操作规程生产和配制院内制剂。
2.所配制剂必须有注册批准文号,不得任意改变其处方及质量标准的项目。
3.配制内服、外用、针剂等所有器具应分开使用,不能混用。
不同制剂的配制操作不得同时在同一配制操作间内进行。
配制时还应避免称量、过筛、粉碎等可能造成粉尘分散引起的交叉污染。
4.所配制剂均应填写"医院制剂调配单",制作人、复核人、清场人等均需签名,调配单应装订成册,保存1年。
5.原、辅料等凭领单向药库领用并登记入账。
按制剂调配单支出,每月盘点1次。
6.所配制剂应填写"送检单",待测定合格后方可分装,制剂全检合格后并经质检负责人签字同意后方可入库。
7.成品应严格入库手续。
8.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药应按有关管理办法保管。
对易燃、易爆药品也应按规定存放。
9.每年制定培训计划,参加各种继续教育学习班和提高班,学习后考核,有记录备查。
10.不断开展制剂研究工作,提高制剂质量,确保制剂安全、有效,同时努力开发制剂的新品种与新剂型,以更好地为临床医疗和科研服务。
11. 负责本专业实习生的带教工作。
12.电冰箱、电烘箱内一律不得存放私人物品,电炉、煤气灶等工作用具、设施不得用于其他私人用途。
13.制剂室应保持清洁、整齐。
入室应按规定换鞋、工作服、帽等,保持室内无蚊、蝇、蜘蛛网、霉点、积尘,定期打扫室内外卫生。
14.制剂室沐浴室专供制剂室工作人员使用,非制剂室人员一律不得使用。
15.加强电器、蒸馏器等设备的保养和维修,下班前对水、电、气、门、窗要进行安全检查。
中药汤剂室规章制度

中药汤剂室规章制度一、中药煎煮规范1. 中药煎煮应在专用中药煎煮机上进行,禁止在其他地方进行煎煮操作。
2. 煎煮操作前,必须保持煎煮机的清洁卫生,并检查机器是否正常运转。
3. 中药煎煮的时间、火力和水量等参数应根据医嘱和中药方剂进行调整,不得随意更改。
4. 煎煮过程中,操作人员应全程监控,防止发生意外情况。
5. 煎煮结束后,必须将煎汤倒出并清理煎煮机,保持机器的清洁卫生。
二、药材管理规范1. 严格控制中药材的质量,确保无霉变、虫蛀等现象。
2. 中药材应存放在通风、干燥、阴凉的地方,避免受潮或受阳光直射。
3. 中药材应按照种类、性味进行分类存放,并标明名称、来源和有效期。
4. 中药材的配方应准确无误,避免混淆或错用。
5. 中药材的使用后应及时归还库房,防止遗失或交叉感染。
三、操作人员规范1. 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才能从事中药煎煮工作。
2. 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得擅自更改中药方剂或操作流程。
3. 操作人员应全程佩戴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具,确保操作过程的卫生安全。
4. 操作人员应定期接受健康检查,确保身体健康,避免传染疾病。
四、汤剂存储和配送规范1. 中药汤剂应以密封的容器存放,并标明配制日期和有效期。
2. 中药汤剂的存放地点应通风、阴凉干燥,避免受潮或受阳光直射。
3. 中药汤剂的配送必须由专人负责,确保送达患者手中的是正确的药品。
4. 中药汤剂的配送过程应避免碰撞和混淆,确保药品的质量完整。
五、事故处理和汇报制度1. 发生中药煎煮事故或质量问题时,应立即停止相关操作,并及时向主管领导报告。
2. 对中药煎煮事故的起因、后果和处理情况进行详细记录,并定期进行汇总分析。
3. 对中药煎煮事故进行严肃追责,确保责任人履行自己的职责。
以上是中药汤剂室的规章制度,希望全体工作人员认真遵守,确保中药汤剂的质量和安全,为患者提供更好的治疗效果。
制剂室工作制度

制剂室工作制度一、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制剂配制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
二、制剂生产所用的原料、辅料、包装材料均应符合药品标准或其他相应的国家标准。
三、制剂处方、工艺应来源于“三级标准”,并制定操作规程。
本院协定处方应按规定程序报批,取得批准文号后方可正式生产。
生产的制剂只限于本单位使用,不得流向市场。
四、各生产环节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不得随意改变。
配制含特殊管理药品的制剂应严格执行有关规定。
内服、外用制剂的配制房间要严格区分开。
五、如实填写制剂生产记录,原辅料在称量前必须认真核对,配料称量、复核、清场应由本人签字,以示负责。
六、制剂所用原料、标签的领取、保管和使用及制剂药品的留样、保管和发放应严格按其相关规章制度进行。
七、制剂室的仪器设备应严格执行使用、保养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
八、工作人员应具备良好的卫生习惯,严禁将生活用品带入生产区内。
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制剂室。
九、制剂室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健康检查制度,对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不得从事相关工作。
制剂设备管理制度一、指定专人负责设备日常维修保养的管理,负责对所有生产设备登记造册,认真填写设备维修、保养记录,对主要生产设备要逐台建立台帐。
二、生产设备按其保养规程定期更换润滑油,运行中设备要求定时加油。
三、设备应有状态标志,设备操作人员负责管理设备的使用、维修、停用的状态标志。
正在使用的设备状态标志要醒目,维修的设备要有维修状态标志,停用的设备要有停用状态标志,报废的设备要移出生产区。
四、设备维修人员要经常检查设备运行状况,发现故障,及时排除,禁止设备带病工作。
五、设备的箱盖、保护栏网等保护设施禁止随意拆卸,因维修而拆卸的应在修理完工后恢复。
设备完好率达95%以上。
六、建立设备运行记录,由设备操作人员负责填写。
七、每台设备须按该设备的清洁规程进行清洁。
八、设备较长时间停止使用必须做好维护保养工作,挂上相应状态标志牌。
仪器、仪表、量器、衡器校验管理制度一、制剂室所用的仪器、仪表、量器、衡器按规定进行校验,应由专人负责,确保生产、检验中使用的计量器具都校验合格并在有效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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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制剂室工作制度-企业文规
(一)中药制剂室负责本院中药制剂及合剂的制配工作,制剂范围以本院临床协定处方为主,并配合本院医疗、科研、科学需要而配,制新的制剂,自制制剂只限本院自用,不得流入市场。
(二)制剂室必须按《药品管理法》规定取得许可证。
(三)所配制制剂必须按注册的质量标准全项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五)应认真执行核对制度,配制制剂及合剂时应认真填写制剂单,称量必须准确,经核对无误后方可投料,配制含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的制剂,应两人核对,称时及核对人员均应在制剂单上签字。
(六)应执行制剂半成品检验制度,制剂及合剂半成品及检验合格后,方可分装。
分装时应严格核对。
(七)要加强制剂与合剂的标签管理。
制剂标签内容包括:制剂名称、规格、处方组成、适应证、用法用量、注意事项、注册编号、内服、外用、眼用、鼻用、制剂单位等。
(八)中药制剂室应根据岗位技术要求、制定详细的技术操作规程,并健全岗位责任制、确保制剂质量。
(九)要搞好技术资料档案管理,制剂配制单及检验报告书应保存三年以上。
对发生的制剂质量事件,应有详细的档案材料备查。
(十)制剂室应加强经济管理,搞好成本核算努力降低消耗,提高经济效益。
(十一)制剂工作人员应衣帽整洁,室内物品陈列有序,经常保持室内卫生。
(十二)在制剂、合剂配制过程中,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制剂室。
(十三)制剂室所用的衡器具,必须按照《计量法》规定进行定期检验,确保计量准确可靠。
(十四)制剂室要有防护措施,注意安全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