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公安局关于打击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通告
关于防止诈骗的公告

关于防止诈骗的公告
尊敬的用户:
近期,我们注意到有一些诈骗行为在社区中出现。
为了保护您
的利益和信息安全,我们特此发布本公告,提醒大家警惕诈骗行为,并提供一些防范措施。
1. 注意保护个人信息
请谨慎处理个人信息,不要将重要的个人身份证件、银行卡号、密码等信息泄露给陌生人或不可信的网站、应用程序。
请注意,我
们的工作人员不会主动向您索要此类敏感信息。
2. 警惕网络钓鱼
3. 谨慎转账和支付
在进行转账或支付前,请核实对方身份和交易信息的真实性。
不要相信陌生人的虚假承诺和高额回报,以免陷入诈骗陷阱。
4. 提高安全意识
请提高安全意识,定期更新您的操作系统、浏览器和安全软件。
避免使用公共网络或不安全的Wi-Fi进行敏感操作,以防止您的个
人信息被窃取。
5. 及时举报
如果您发现任何可疑的诈骗行为,应及时向我们举报。
您的举
报可以帮助我们及时采取措施,保护社区的安全和利益。
请大家共同关注诈骗问题,牢记上述防范措施,提高警惕,保
护自己和身边人的财产安全。
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帮助,请
联系我们的客服团队。
谢谢您的支持与配合!
XXX平台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关于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依法严厉打击跨境赌博和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通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关于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依法严厉打击跨境赌博和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通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安部•【公布日期】2020.04.09•【文号】•【施行日期】2020.04.0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金融诈骗罪正文关于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依法严厉打击跨境赌博和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通告跨境赌博和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严重危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严重影响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境外赌场、赌博网站加大对我公民招赌力度,一些不法分子大肆借疫情实施电信网络诈骗,两类犯罪组织、人员还相互勾联,危害更加突出,必须坚决依法严惩。
为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我经济社会良好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及有关规定,现就依法严厉打击跨境赌博和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相关事项通告如下:一、凡是在境内外实施跨境赌博和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以及为犯罪分子传授作案方法、提供网络技术支持及资金支付结算等帮助的,都将受到依法严厉打击。
二、凡是在境外从事有关犯罪活动的,公安机关将“回国必查”,逐一调查、一查到底,依法打击处理。
对在当前加快复工复产阶段从事跨境赌博和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造成境内人员被骗或公司企业财产受损等情况的,将依法从重惩处。
同时,参与跨境网络赌博活动是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查处参赌人员。
三、移民管理部门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出入境管控,强化边境地区巡控,依法打击违法出入国(边)境活动,及时发现并严厉打击出入国(边)境或偷越国(边)境的跨境赌博、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嫌疑人。
对明知已感染或可能感染新冠肺炎,仍然出入国(边)境或偷越国(边)境,引起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公安机关将以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等一并立案侦查。
四、公安机关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跨境赌博和电信网络诈骗的综合治理,加大非法资金管控力度,严肃查处一批违法违规为跨境赌资提供结算服务的支付机构,最大限度阻断资金非法流通。
关于防止诈骗的公告

关于防止诈骗的公告
尊敬的用户们,
为了保护您的财产安全,我们重视诈骗问题,并采取一系列措施来防止诈骗行为。
在此向您提供一些建议和注意事项,希望您能积极配合,共同维护良好的网络环境。
1. 警惕钓鱼网站
2. 谨慎提供个人信息
请您始终注意保护个人信息的安全。
不要将您的身份证号码、银行账号、信用卡信息等敏感信息随意提供给他人,除非您能确保对方的身份和信誉。
避免在公共场所或不安全的网络环境下输入个人信息。
3. 警惕电信诈骗
电信诈骗是近年来频发的一种诈骗手段。
请您警惕来自不明号
码或冒充官方机构的电话、短信和邮件。
任何要求您提供银行账户、转账或支付的信息都需要您仔细核实。
如有疑问,请及时与官方机
构联系确认。
4. 强化账户安全
为了保障账户安全,请您设置复杂且独特的密码,并定期更换
密码。
不要使用过于简单的密码,如生日、手机号码等容易被猜测
的信息。
同时,不要将账户密码透露给他人,包括我们的客服人员。
5. 及时报告可疑情况
如果您发现任何可疑的账户活动、收到可疑的信息或怀疑自己
遭遇了诈骗行为,请立即联系我们的客服团队。
我们将及时处理您
的问题,并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
我们将持续加强安全措施,为您提供更可靠的服务。
在您的支
持和配合下,我们相信我们可以共同抵制诈骗行为,营造更安全的
网络环境。
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
[公司名称]
日期:[日期]。
新设市场主体涉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法律责任告知书

新设市场主体
涉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法律责任告知书
为落实国务院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部际联席办相关规定,严厉打击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从源头解决办理或买卖公司注册、营业执照等用于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等问题,特将相关法律责任告知如下:
一、涉及罪名和刑罚
1、《刑法》第二百八十条规定,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规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二、买卖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二百八十条之规定,以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追究刑事责任。
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三、明知办理的公司注册、营业执照等用于涉及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还违规办理的,依照《刑法》第二百八十
七条之二规定,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追究刑事责任。
本申请人确认:(我已认真阅读上述法律责任及告知内容,将依照执行。
)
新设市场主体名称:
申请人:(自然人股东签名)
(法人股东盖章)
指定代表委托人签名:
年月日。
关于防范和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通告

关于防范和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通告作者:来源:《中国防伪报道》2016年第12期最高法、最高检和公安部等六部,于2016年9月23日联合印发,《关于防范和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通告》,并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网站正式颁布,自颁布日起即日实施。
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是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破坏社会和谐稳定的社会公害,必须坚决依法严惩。
为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等有关规定,现就防范和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相关事项通告如下:一、凡是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人员,必须立即停止一切违法犯罪活动。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10月31日,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在此规定期限内拒不投案自首的,将依法从严惩处。
二、公安机关要主动出击,将电信网络诈骗案件依法立为刑事案件,集中侦破一批案件、打掉一批犯罪团伙、整治一批重点地区,坚决拔掉一批地域性职业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钉子”。
对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要依法快侦、快捕、快诉、快审和快判,坚决遏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发展蔓延势头。
三、电信企业(含移动转售企业,下同)要严格落实电话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制度,确保到2016年10月底前全部电话实名率达到96%,年底前达到100%。
未实名登记的单位和个人,应按要求对所持有的电话进行实名登记,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真实身份信息登记的,一律予以停机。
电信企业在为新入网用户办理真实身份信息登记手续时,要通过采取二代身份证识别设备、联网核验等措施验证用户身份信息,并现场拍摄和留存用户照片。
四、电信企业立即开展一证多卡用户的清理,对同一用户在同一家基础电信企业或同一移动转售企业办理有效使用的电话卡达到5张的,该企业不得为其开办新的电话卡。
电信企业和互联网企业要采取措施阻断改号软件网上发布、搜索、传播、销售渠道,严禁违法网络改号电话的运行、经营。
电信网络诈骗案例 终稿

电信诈骗、网络支付诈骗案例汇编中国人民银行衡阳市中心支行2016年11月前言近年来,不法分子借助电信、网络等手段实行诈骗犯罪的案件呈高发态势,诈骗手法不断翻新,诈骗金额触目惊心,既损害了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又扰乱了社会经济金融秩序,成为当前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一大公害。
各类电信、网络支付诈骗手段不算高明,但诈骗者利用人的贪心、粗心屡屡成功实施诈骗,特别是对金融知识欠缺、社会经验少、警惕性低的学生和老年人来说就更容易中招。
为了提升社会公众的自我保护和资金安全意识,准确识别诈骗者常用诈骗手段和诈骗伎俩,人民银行衡阳市中心支行以“金融安全服务人民”为己任,精心收集、整理了辖内金融机构遇到的十类常见电信、网络支付诈骗案例,通过分析案情,剖析特点,有针对性的提出了防范电信、网络支付诈骗的一些方法和需要注意的事项,以进一步普及金融安全知识,增强资金保护意识,为社会营造一个安全、高效、便捷的支付环境。
目录案例类型一中奖陷阱需警惕补贴诱惑要拒绝 (1)案例类型二恐吓诈骗勿惊慌冷静核实防上当 (4)案例类型三个人信息要严守钓鱼网站要提防 (9)案例类型四奇怪短信切勿信陌生链接切莫点 (12)案例类型五“熟人”信息要甄别转账汇款要慎重 (14)案例类型六境外诈骗伎俩多网银介质莫提供 (16)案例类型七密码简单易破解账户安全需重视 (18)案例类型八网络黑手需防范卡片信息莫泄露 (20)案例类型九二维扫码需慎重手机安全要注意 (22)案例类型十中介办卡莫轻信来源渠道要认清 (24)案例类型一中奖陷阱需警惕补贴诱惑要拒绝一、基本案情案情一:2016年7月26日15点30分,一对老年夫妻来到衡阳市农行船山分理处办理无卡存款10000元,负责办理业务的柜员看到两位老人行情有点异常,就反复提醒老人谨防受骗,老人并没有理会,而是情绪激动,强烈要求柜员马上办理该业务。
柜员边办业务边存疑虑,经查对方银行卡的明细,发现5天前该银行卡也有一笔1万元的无卡存款,但是钱到账后仅过了几分钟就被取走。
衡水市公安局关于严厉打击贩卖、出租、出借银行账户、手机卡和公民个人信息等黑灰产业的通告

衡水市公安局关于严厉打击贩卖、出租、出借银行账户、手机卡和公民个人信息等黑灰产业的通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衡水市公安局•【公布日期】2020.05.23•【字号】•【施行日期】2020.05.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安综合规定正文衡水市公安局关于严厉打击贩卖、出租、出借银行账户、手机卡和公民个人信息等黑灰产业的通告按照公安部、省公安厅关于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涉案银行对公账户、手机号等黑灰产业工作部署,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经济社会良好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支付结算管理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及有关法律法规,现就严厉打击贩卖、出租、出借银行账户、手机卡、QQ号、微信号、公民个人信息等黑灰产业相关事项通告如下:一、任何单位或个人办理的银行账户(含银行卡),不得出租、出借、出卖给他人用于违法犯罪活动。
凡是出租、出借、出售、购买银行账户或支付账户的单位和个人以及相关组织者,假冒他人身份或者虚构代理关系开立银行账户或支付账户的单位和个人,都将依法受到打击处理。
二、凡是为他人提供专门用于违法犯罪的银行账户、银行卡、手机卡、微信号、QQ号或者其他技术支持、帮助的,可以认定行为人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以共同犯罪或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查处。
三、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通过合法途径注册公司、个体商户,严格执行各项审批程序,违反者将由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依法打击查处。
四、凡是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的,均构成违法犯罪。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五、银行机构和支付机构对出租、出借、出售、购买银行账户(含银行卡)或者支付账户的单位和个人以及相关组织者,假冒他人身份或者虚构代理关系开立银行账户或者支付账户的单位和个人及相关组织者,5年内暂停其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并不得为其新开立账户。
防诈骗的通知

防诈骗的通知
尊敬的员工和客户,
我们对您的安全和财产保护非常重视。
近期我们收到了一些关
于诈骗活动的报告,因此我们想要提醒大家注意防范诈骗行为。
为了帮助您保持警惕并保护自己的财产,我们提供以下几点建议:
1. 不要透露个人信息:请小心保护您的个人信息,包括银行账
户信息、身份证号码和手机号码等。
请记住,我们的员工不会主动
索要这些信息。
2. 谨慎对待电话、短信和电子邮件:请注意来电、短信和电子
邮件的来源,如果您对信息的真实性有任何疑问,请不要随意回复。
如果有人要求您提供个人信息或进行金钱交易,请务必核实对方的
身份并与我们的客户服务部门进行确认。
3. 确保交易安全:在进行任何在线交易之前,请确保您所使用的网站是安全可信的。
验证网站的安全证书、检查网址的拼写和语法错误,以及注意网站上是否有安全标识(如小锁图标)。
4. 不要相信陌生人的承诺:如果有人向您提供过于诱人的机会或承诺,强烈建议您事先进行充分的调查和核实。
谨慎对待来自陌生人的高回报投资机会或利益交换建议。
5. 及时报告可疑活动:如果您发现任何可疑的诈骗活动,请立即向公司安全部门汇报。
您的举报将有助于我们采取必要的措施来预防和打击诈骗活动。
通过共同努力,我们可以更好地保护自己免受诈骗的威胁。
请大家密切关注周围的环境,时刻保持警惕,避免成为诈骗行为的受害者。
谢谢大家的合作和理解!
公司管理部门
日期: [日期]。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衡阳市公安局关于打击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通告
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严重侵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影响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为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我市经济社会良好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及有关法律法规,现就打击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从即日起至2020年底,衡阳市公安局在全市范围内统一部署开展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专项行动。
全市公安机关将集中优势警力,加大打击力度,集中破获一批犯罪案件,集中摧毁一批电信诈骗犯罪窝点,集中抓获一批犯罪分子,对为电信诈骗犯罪嫌疑人传授作案方法、提供网络技术支持及资金支付结算等帮助的,都将受到依法严厉打击。
二、公安机关将组织社会各界共同开展全覆盖、立体式的社会宣传活动,做到宣传进校园、进医院、进企业、进社区、进市场、进农村,形成多媒体、多渠道、多角度、多形式的反诈宣传攻势,全力营造“铺天盖地、人尽皆知”的浓厚氛围,使识诈防诈意识深入人心,警民携手共同筑牢反诈防线。
三、针对冒充“公检法”实施的电信网络诈骗案件,为防止市民上当受骗公安机关特提示如下:1.公检法机关办案会当面向涉案人出示证件或相关法律文书;2.公安机关不会通过电话、传真、QQ等形式办案;3.公检法等部门之间不会相互转接电话;4.公安机关异地办案需通报属地公安机关配合,不会通过电话直接开展案件调查;5.公安机关不会要求公民进行个人信息或资产认证;6.公安机关不存在安全账户,更不会让公民进行转账汇款;7.公安机关不会要求公民提供银行卡验证码、支付宝账号密码等相关信息。
四、凡是贩卖公民个人信息、银行卡、身份证或贩卖电话卡,用以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的,均属违法犯罪行为,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在此,衡阳市公安局正告正在组织、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或者出售贩卖个人、对公银行卡以及电话卡的违法犯罪人员,于2020年12月31日前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
五、在全市范围内掀起一场打击电信网络犯罪的群众斗争高潮,欢迎广大市民积极检举揭发衡阳市电信诈骗窝点以及相关违法犯罪行为。
对所提供的违法犯罪线索在捣毁特大犯罪窝点、或者打掉特大犯罪团伙中发挥重要作用的,公安机关将予以奖励,并依法保护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及安全。
对窝藏、包庇犯罪人员或者帮助毁灭、伪造证据以及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特此通告。
(非正式文本,仅供参考。
若下载后打开异常,可用记事本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