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和资源保护法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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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法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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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法学论文引言环境保护是现代社会中一个非常重要的议题。

随着全球环境问题的日益凸显,环境法学作为环境保护的法律基础,在保护环境资源、促进可持续发展等方面起着重要作用。

本文将探讨环境法学的基本概念、目的及其在实践中的应用。

环境法学的基本概念环境法学是研究环境法规范及其适用、实施等问题的学科。

它以环境法规范为基础,以环境保护、资源合理利用和可持续发展为目标,研究环境法的制定、解释和实践,促进环境保护法制的完善与落实。

环境法学主要包括环境法学原理和环境法律制度两个方面。

环境法学原理研究环境法学的基本原则、法律逻辑及其适用等问题;环境法律制度则研究特定领域的环境法规范,包括环境保护、自然资源管理、生态修复等相关法律。

环境法学的目的环境法学的目的是通过法律手段保护环境,维护生态平衡,促进可持续发展。

具体来说,环境法学的目的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环境保护:环境法学旨在制定、实施和完善环境保护的法律制度,保护生态环境,确保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存。

2.资源合理利用:环境法学致力于合理利用自然资源,实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保护。

3.科学决策:环境法学为环境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和法律规范,确保决策符合环境和可持续发展的要求。

4.环境教育与意识提升:环境法学通过法律教育和宣传,提高公众对环境保护的意识,推动环境保护理念在社会中的普及和实践。

环境法学在实践中的应用环境法学在实践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环境立法:环境法学为环境立法提供理论和法律依据,指导立法者制定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

例如,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均是环境法学研究的产物。

2.环境司法:环境法学为环境诉讼提供法律依据和理论指导,为环境犯罪的惩处提供依据。

通过环境司法的实践,维护环境权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态安全。

3.环境评估:环境法学为环境评估提供科学依据和法律规范。

在工程建设和规划中,环境评估是必要的环节,可以预防和减少对环境的破坏。

4.环境管理:环境法学为环境管理提供制度设计和法律支持。

环保法律案例论文(3篇)

环保法律案例论文(3篇)

第1篇摘要: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环境污染问题日益严重,环保法律在保护生态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本文选取了几个典型的环保法律案例,对案例进行了深入分析,总结了环保法律的实施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改进建议。

一、引言环保法律是保护生态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手段。

近年来,我国政府高度重视环保工作,出台了一系列环保法律法规,取得了显著成效。

然而,在环保法律实施过程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影响了环保法律的有效性。

本文通过分析典型案例,探讨我国环保法律的实施现状、存在的问题及改进建议。

二、典型案例分析1. 案例一:江苏泰州“响水爆炸”事件2019年3月21日,江苏省盐城市响水县陈家港镇发生一起严重的爆炸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事故原因初步查明为当地一家化工厂违法生产、违规储存危化品所致。

此案暴露出企业违法排污、环保监管不到位等问题。

2. 案例二:重庆璧山“垃圾围城”事件2018年,重庆市璧山区因垃圾处理设施不足,导致大量垃圾堆积如山,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生活环境。

事件暴露出我国部分地区垃圾处理能力不足、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等问题。

3. 案例三:河北邯郸“大气污染”事件2017年,河北省邯郸市因大气污染问题严重,PM2.5指数持续超标。

经调查,主要原因是当地企业违法排污、燃煤锅炉排放等问题。

此案反映出我国部分地区大气污染治理形势严峻。

三、环保法律实施现状及问题1. 环保法律实施现状近年来,我国环保法律体系不断完善,环保执法力度不断加大。

在立法方面,已形成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为核心,涵盖大气、水、土壤、固体废物等多个领域的环保法律法规体系。

在执法方面,各级环保部门加大了对违法排污企业的查处力度,对环境违法行为实施“零容忍”。

2. 环保法律实施中存在的问题(1)法律体系不完善。

虽然我国环保法律体系已初步建立,但仍存在一些法律空白和不足,如环保法律与其他法律之间的衔接问题、环保法律与国际规则的一致性问题等。

法学中的环境法与资源保护问题

法学中的环境法与资源保护问题

法学中的环境法与资源保护问题在当前全球环境持续恶化和资源枯竭的背景下,环境法和资源保护问题日益凸显。

作为一门跨学科的学科,法学涉及了社会管理、公平正义等众多领域,而环境法作为法学中的重要分支,致力于保护环境与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创造更美好的生态和社会环境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

首先,环境法在法学中的地位不断上升。

随着全球资源紧张和环境问题的日益严重,环境法逐渐成为国际社会关注的焦点。

它通过立法、政策制定以及法律执行等手段来保护环境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环境法将环境纳入到法律制度中,从而促进了环境保护的法治化进程。

同时,环境法也涉及了环境和人类社会的复杂关系,使得法学研究不再局限于传统的行为规范,而是需要结合科学、社会学等相关学科的知识,以更好地解决环境问题。

其次,环境法与资源保护问题的研究与实践日益深入。

在全球范围内,各国纷纷加强环境立法,建立健全环境法律制度。

同时,环境法的研究也逐渐深入到不同层面,包括国际、国家、地区乃至个体层面。

环境法的研究将法学与环境科学、经济学等学科相融合,以制定有效的政策和措施来解决环境问题。

例如,制定了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推动了环境保护工作的发展。

同时,国际合作在环境法领域也日益活跃。

通过国际会议、谈判和合作协议,国际社会形成共识,共同应对全球性的环境挑战。

再次,环境法与资源保护问题涉及了公平正义的问题。

在环境法律制度的建立和实施过程中,如何平衡不同利益主体的权益成为一个重要的课题。

环境问题往往与经济发展、社会利益等紧密关联,因此环境法必须在充分保护环境资源的基础上,考虑到各方面利益的平衡。

这就要求环境法应用公平正义的原则,确保环境资源的合理分配和可持续利用。

同时,在环境立法和司法实践中,也需要注重社会公众的参与和监督,形成一种多方参与和谐共治的模式,促进公正与可持续发展。

最后,环境法与资源保护问题的研究和实践面临诸多挑战。

首先,环境问题的复杂性使得环境法的研究需要跨学科的合作和研究方法的创新。

有关环境资源法学论文

有关环境资源法学论文

有关环境资源法学论文环境资源法学的基本理念是指合乎自然生态规律、社会经济规律和环境规律的基本观念。

下面是店铺为大家整理的环境资源法学论文,供大家参考。

环境资源法学论文范文一:深化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中共十六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第十六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公报》和《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强调:“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的要求,更大程度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体制保障。

”这两个体现新的发展观的重要历史文件,不仅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政策和体制保障,也对环境资源法制建设和环境资源法学的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

一、促进和保障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是时代赋予环境资源法的历史使命自第一次资产阶级工业革命以来,人类在工业化、城市化和现代化的进程中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就,也尝到了环境污染、生态破坏和资源能源危机的苦果,而酿成这种苦果的一个重要原因是人类没有正确处理和协调好人与自然的关系,干了许多违背自然生态规律的蠢事。

我国在二十世纪五、六十年代“大跃进时期”和“十年动乱时期”,盲目推行毁林毁草开荒、围湖围海造田和打虎灭雀等征服大自然的运动,在“人定胜天”、“人有多大胆,地有多高产”等唯意志论的支配下,搞什么“开荒开到山顶,种田种到湖底”和“大炼钢铁”,结果造成了植被覆盖率降低、水土流失严重、生物多样性锐减、环境污染加剧、生态环境恶化、自然灾害频繁等一系列严重后果。

近几十年来,尽管党和国家采取了一系列保护生态环境、保护野生动植物的措施,退田还林还草,治沙治水治山,但由于欠账过多、积重难返、治理污染艰难和恢复生态缓慢,至今仍然没有从根本上扭转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恶化的趋势。

实践和教训使人们认识到,谁违背大自然的规律谁就会遭到大自然的报复,自然生态失衡即生态平衡受到破坏的根本原因是人与自然关系的失衡,只有正确处理和协调好人与自然的关系,遵循自然生态规律,才能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环境保护的法律问题毕业论文

环境保护的法律问题毕业论文
中文摘要
环境保护的法律问题毕业论文 中文摘要
随着人类社会的不断发展,环境质量空前恶化,污染事故迭出不穷,人们 的生存受到前所未有的挑战,环境问题越来越突出地摆在世人面前,逐渐成为 人类关注的焦点,因此人们开始对环境的价值重视起来,也开始不再将解决环 境问题仅仅看作是国家的权力与责任,保护环境的理念开始与每个人的生存、 发展密切相关,保障公民的环境利益,顺应世界人权发展的潮流,在此趋势之 下,亟待我们对环境保护和权利保障之关系加以探讨和明晰,面对环境问题的 危机,寻找更加合理的解决措施,尤其是开始在运用国家公权力对环境进行宏 观管理的同时,逐渐将公民环境权概念提上议事日程,然而我国目前的环境保 护法律法规虽已逐步完善,但对于公民环境权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还有一定缺 陷,应予以重新审视和建构。尤其是关于对公民的环境权进行富有创造性的探 析和阐述在当下中国的法治建设与发展中具有非同一般的意义。
III
黑龙江大学硕士学位论文
三、刑事法律规范的缺陷 ............................................................. - 13 四、行政法律规范的漏洞 ............................................................. - 13 第三节公民环境权利意识和国家环境保护理念的可提升性 ............. - 14 一、公民环境意识的有待提高 ..................................................... - 14 二、国家环境保护理念有待加强 ................................................. - 14 第四节世界范围内环境问题的主权障碍 ............................................. - 15 本章小结 ................................................................................................. - 16 第四章环境保护与权利保障之综合协调 ..................................................... - 19 第一节树立科学的环境发展观 ............................................................. - 19 第二节完善相关的环境法律制度 ......................................................... - 19 一、确认环境保护基本法的地位及相关内容 ............................. - 20 二、加强环境保护执法和司法的协调与正当 ............................. - 20 第三节培养公民和国家的环境意识 ..................................................... - 21 一、加强公民的权益意识 ............................................................. - 21 二、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教育作用 ............................................. - 22 第四节促成人权高于主权的现代环境发展目标 ................................. - 23 一、打破阶级观念,寻求互利共赢 ............................................. - 23 二、最重各国利益,共同承担责任 ............................................. - 24 本章小结 ................................................................................................. - 25 第五章对一种新型基本权利即“环境权”的构建 ..................................... - 25 第一节环境权的基本内涵 ..................................................................... - 25 一、 环境权是一项新型的人权 ................................................... - 25 二、环境权是一项主体广泛的权利 ............................................. - 25 三、 环境权是一项价值取向多重的权利 ................................... - 26 四、 环境权是一项与义务结合紧密的权利 ............................... - 26 五、 环境权是一项内容丰富的权利 ........................................... - 28 六、环境权是一项有限度的权利 ................................................. - 28 第一节环境权的具体内容 ..................................................................... - 29 一、知情权 ..................................................................................... - 29 -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硕士论文(共4篇)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硕士论文(共4篇)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硕士论文(共4篇)第1篇:“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课程教学改革的探索与实践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是为了应对环境问题而产生的一个新的法学部门。

由于产生与发展的时间短,以及环境法律规范的复杂性,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理论研究当前还停留在比较基础的阶段,《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的教学也面临诸多问题。

为了促进和加强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的理论研究与教学实践,2007年,教育部高校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将《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列入法学核心课程。

如何适用新的形势和要求,提高《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的教学效果,成为近几年学界探讨的热门话题。

一、“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课程传统教学模式存在的问题一是教学理念比较落后。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传统教学理念主要体现为以教师为主体,以教材为中心,以课堂讲授为主导,以传授知识为方向,以学生学会为目标。

当然,这也是我国法科教学的传统模式。

我国属于大陆法系,注重法律的抽象性、结构性和体系性,因此必须首先由教师以指定教材为基础,进行系统课堂讲授,才能使学生对法学的整体架构和基本内容形成整体性的知识架构。

但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是一门综合性、发展性、实践性、应用性学科,传统的以知识传授为主导的教学理念已不能适应其教学要求。

二是教学设计比较固化。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传统教学的课程设计一般是选定一本教材,按教材编排的顺序拟定相应的教学大纲,然后按教学大纲的设计进行按部就班的课堂讲授。

在教学内容上,也有很多教师加入案例讨论和外出考察等特色内容,但总体依然趋于固定化。

三是教学方式比较保守。

当前“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的教学还停留在以教师讲授为主的阶段,教学方式比较陈旧。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是综合性的交叉学科,大量涉及污染控制、环境标准、技术规范等自然科学以及经济学、社会学等社会科学知识,显现出高度的专业化,因此对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的理解和运用,依靠单纯的课堂讲授性理论教学无法实现的,很容易产生填鸭式满堂灌的负面效果。

环境法律政策研究毕业论文(最新范文6篇)

环境法律政策研究毕业论文(最新范文6篇)

环境法律政策研究毕业论文(最新范文6篇)简介本文档包含了6篇关于环境法律政策研究的最新范文,旨在为读者提供参考和启示,帮助他们更好地了解和研究环境法律政策的相关问题。

范文1: "环境法律政策在可持续发展中的作用"该篇论文探讨了环境法律政策在可持续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通过分析不同国家和地区的环境法律政策实施情况,论文指出了环境法律政策对于保护环境、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以及提高人民生活质量的重要性。

范文2: "环境法律政策的立法与实施"该篇论文重点研究了环境法律政策的立法过程以及实施情况。

通过对比不同国家的环境法律政策立法机制和实施措施,论文分析了环境法律政策的制定和实施中存在的挑战和解决方案。

范文3: "环境法律政策与气候变化"该篇论文探讨了环境法律政策与气候变化之间的关系。

论文分析了各国在应对气候变化方面的环境法律政策措施,以及这些措施对于减缓气候变化和适应气候变化的效果。

范文4: "环境法律政策的国际比较研究"该篇论文从国际比较的角度研究了环境法律政策。

通过对多个国家环境法律政策的比较,论文分析了不同国家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制度和政策措施,以及这些措施在实践中的效果和不足。

范文5: "环境法律政策中的社会参与"该篇论文重点研究了环境法律政策中的社会参与问题。

通过对不同国家环境法律政策社会参与机制的分析,论文探讨了社会参与对于环境法律政策的制定和实施的重要性,以及促进社会参与的途径和方法。

范文6: "环境法律政策的改革与发展"该篇论文探讨了环境法律政策的改革与发展问题。

论文分析了不同国家在环境法律政策改革方面的经验和做法,以及如何通过改革和创新推动环境法律政策的进一步发展和提升效果。

以上范文旨在为读者提供关于环境法律政策研究的不同角度和方面的论文参考,希望能够对读者的研究提供启示和帮助。

浅谈环境法律论文

浅谈环境法律论文

浅谈环境法律论文关注环境法律问题对于制定一部适合我国国情的民法典至关重要。

下面是店铺为大家整理的浅谈环境法律论文,供大家参考。

浅谈环境法律论文篇一摘要环境法制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立法观念的转型与立法实践的加强、执法与司法的改进、法律监督的强化、公民环保意识与守法观念的强化、对环境构成物的物权归属思考等几个方面。

本文以哈药总厂的环境污染为视角就环境法律制度作了简要的论述。

关键词环境法制建设立法理念环保意识法律监督中图分类号:D92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0)03-059-01一、哈药总厂环境污染现状近来,环境污染成为社会热点:先是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爆出自来水受污染事件,紧接着是湖南省浏阳镉污染事件见诸报端。

就在舆论对上述两起环境污染事件纷纷“口诛笔伐”之际,8月4日的《人民日报》又披露了哈药总厂多年挥之不去的“药厂怪味”事件。

早在2007年8月,哈市环保部门对外公布的调查结果显示,哈药总厂处于城市上风向,向大气散发的异味主要来自于青霉素车间产生的发酵气味,以及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硫化氢等挥发性气体。

而当年,哈药总厂也确定了异味深度治理方案,投资近8000万元分别对发酵气味、蛋白烘干气味、污水处理厂静态挥发臭气等进行了治理。

从去年以来,黑龙江省政协委员、哈医大二院超声科主任、博士生导师田家玮教授也连续两年分别联合51名、47名政协委员进行联名提案,分析了药厂怪味的危害性,提出了整改、搬迁、核心部分搬迁等一系列建议。

可是,两年过去了,药厂怪味依旧,市民闹心依然。

二、我国目前环境保护立法现状及存在的问题我国1979年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试行)》。

这部法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针对中国当时的环境状况,根据当时对环境问题的认识,确立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三同时”、排污收费、限期治理、环境标准、环境监测等制度。

中国环境法制建设经过20余年的努力,逐步建立起一系列法律制度,已形成为环境法律制度体系,在实施中取得了较好效果;但是,仍存有缺陷和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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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论文标题:环境法的基本原则摘要本论文的主要内容是介绍环境法的基本原则的定义和特征,各项原则的形成和发展历程、主要内容和意义以及它的贯彻实施。

编写本论文的目的是总结自己在学习人文素质选修课一一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过程中所收获的体会与感受,整理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的思路,运用已学相关知识以及参考文献分析现实社会存在的问题进而尽自己所能提出一些相应的解决办法。

另外,论文作者还有意向对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所知甚少者进行宣传,提高社会群体的环境与资源保护意识,增强大众对环境与资源保护的支持力度,从而是我们的世界更加的和谐,是我们的生活更加的美好。

关键词1、环境法的基本原则2、可持续发展3、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4、环境责任5、环境民主目录一、环境法的基本原则的基本概念和特征(一)环境法的基本原则的基本概念(二)环境法的基本原则的特征二、环境法的基本原则的内容(一)环境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原则和可持续发展原则1、该原则的形成与发展历程2、该原则的内容3、该原则的贯彻(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1、该原则的形成与发展历程2 、该原则的内容和意义3 、该原则的贯彻(三)环境责任原则1、该原则的形成与发展历程2、该原则的内容3、该原则的贯彻(四)环境民主原则1、该原则的形成与发展历程2 、该原则的内容和意义3 、该原则的贯彻一、环境法的基本原则的基本概念和特征(一)环境法的基本原则的基本概念所谓环境法的基本原则,是指通过环境法规明确规定或者体现的、反映环境法基本特点和环境工作基本政策的、对环境活动具有普遍性指导作用的准则。

(二)环境法的基本原则的特征概括起来,环境法的基本原则具有如下特征:1)是由环境法规确认的普遍性指导准则。

环境法的基本原则具有法律确认性。

环境法基本原则是环境法基本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我国各部门法(如行政诉讼法、刑事诉讼法等)中的基本原则一般都是指由法律确认的普遍性指导准则。

2)是环境法这一新兴的独立的法律部门所特有的原则。

环境法的基本原则具有部门性的特征。

环境法的基本原则应该是体现环境法特性、特点、指导思想和基本政策的特有原则。

3)是贯穿整个环境法体系和环境法制建设的、具有普遍指导作用的基本准则。

环境法基本原则具有普遍指导性或者原则性。

其贯彻实施需要通过具体的法律条文、法律规范或法院判决加以具体化。

二、环境法的基本原则的内容(一)环境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原则和可持续发展原则1、该原则的形成与发展历程从国外看,产业革命以来,面对严重的环境问题,一批专家提出了为保护环境必须停止经济的“反增长”和“零增长”主张;1972 年在斯德哥尔摩召开的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通过的《人类环境宣言》表明人类开始认识到环境与经济、社会相协调的重要意义;《内罗毕宣言》(1982 年)指出,当代社会已经认识到“环境、发展、人口和资源之间的紧密而复杂的相互关系”,“只有采取一种综合的并在区域内做到统一的办法,强调这种相互关系,才能实现于环境无害和持续的社会经济发展。

” 1987年4 月,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发表了《我们共同的未来》的报告,正式提出了可持续发展的理论和战略;1992 年于巴西召开的联合国环境与发展会议通过了一揽子体现“环境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原则”的法律政策文件。

从国内看,1973 年《国务院批转国家计划委员会关于全国环境保护会议情况的报告》的批文中强调“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同时并进,协调发展”;1983 年的第二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是该原则发展的一个里程碑;《环境保护法》(1989 年)标志着该原则得到了环境保护基本法的确认;1992年,即联合国环境与发展会议之后指出“走持续发展道路,是加强我国经济发展、解决环境问题的正确选择”;国务院于1994 年通过了贯彻可持续发展战略的《21 世纪议程》。

此次,该原则发展到“可持续发展”的新水平。

2、该原则的内容该原则反映了当今世界文明进步成果的不断积累和深化,是中国环境、经济、社会工作的基本出发点和战略方针,包含着十分深邃的思想和丰富的内容,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点:(1)该原则正确反映了环境保护同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

环境与发展是相互制约、相互促进的对立统一关系。

(2)该原则突出了可持续发展的实质。

实质上,可持续发展就是“对环境无害或少害的发展”,是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是人与自然和谐、平衡的稳定发展。

坚持环境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实质上就是坚持人与自然的协调发展、和谐共处,和谐永恒。

(3)该原则体现了社会经济规律和自然生态规律的客观要求,确定了国家科学决策和宏观调控的重要地位。

4)该原则是人类、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眼前、局部和长远、整体利益的综合考虑。

(5)该原则明确了可持续发展、协调发展的基本要求。

3、该原则的贯彻(1)该原则作为国家活动的总体战略方针,应贯穿于各级政府的综合决策和计划调控之中。

该原则应作为指导综合决策的基本原则,促进建立健全综合决策机制和协调管理机制;该原则作为市场经济的目标,应贯穿于国家计划调控之中。

(2)该原则作为环境法的目标,应贯穿于整个环境法体系和环境法制建设。

(3)该原则做为环境政策的指导思想,应贯穿于各项具体政策、制度和行动计划之中。

(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1、该原则的形成与发展历程从国外看,这种控制方法首先在美国、西欧一些国家实行,后来扩展到其他国家。

1980年发表的《世界自然资源保护大纲》、1982你年5月通过的《内罗毕宣言》、1992 年联合国环境与发展会议通过的《关于环境与发展的里约宣言》、《气候变化框架公约》、《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和《世界自然宪章》等都促进了该原则形成与发展。

从国内看,1973 年的《关于保护和改善环境的若干规定(试行草案)》提到“预防为主”的方针;1983 年,国务院做出了《关于结合技术改造防治工业污染的几项规定》;我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水土保持法》等环境法规也有预防污染、综合防治和清洁生产的内容。

(1)该原则明确了防与治的辩证关系,是先进的环境保护战略与科学的环境管理思想的体现。

(2)该原则针对环境问题的特点,明确了防治环境问题的基本方法和措施。

3)该原则集中了当代环境保护和环境管理思想的精华,使环境保护战略、环境管理思想更加全面、完整和科学。

(4)该原则是建立健全环境管理法律制度体系的指导原则。

(5)该原则明确了科学不确定性与环境保护实际行动的关系,是当代科学技术的产物。

3、该原则的贯彻搞好全面规划、合理布局和宏观调控,是贯彻该原则的关键;建立健全各种环境管理法律制度,是贯彻该原则的基本途径。

要综合运用各种环境保护管理的方法和手段,加强环境法制、管理、宣传、教育、科学、技术等各项工作,提高人们的环境资源保护意识、道德观念、科技水平、环境法制观念和保护环境资源的能力,综合防治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

(三)环境责任原则1、该原则的形成与发展历程从国外看,在很长一段时期内,造成环境问题的人制药没有对具体的人或财产造成直接损害就不承担任何责任。

随着环境问题的加剧,各国政府开始对环境保护实行财政援助。

后来,为了解决造成环境污染的责任问题,1972 年提出了“污染者付费原则”或“污染者负担原则”。

这项原则很快得到国际社会的认可,并被一些国家确定为环境保护的一项基本原则。

从中国看,《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等环境法律都对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作了原则性规定。

另外,有关企业法规,有厂长对环境保护工作负责的规定;有关土地承包、企业承包经营的法规或规范性文件,有承包者同时承包有关环境保护工作或任务的规定。

这些规定共同形成了环境责任原则。

2、该原则的内容(1)明确了“环境责任”的含义和条件,以及与环境保护基本义务、环境民事责任和其他违法环境责任的联系和区别。

(2)明确了政府和污染源单位的不同责任。

(3)谁污染谁承担责任。

(5)谁主管谁承担责任。

3、该原则的贯彻贯彻环境责任原则的基本途径,是制定并实施体现该项原则的法律措施和法律制度,即通过有关环境立法、守法、执法活动来贯彻。

首先,应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其次,应建立健全单位环境保护责任制和考核制度。

此外,应加强对承包经营活动的环境管理。

(四)环境民主原则1、该原则的形成与发展历程环境民主原则得以发展的力量之源:公民环境权理论和民主思想的结合;环境保护群众运动和民主运动的结合。

从国外看,当代民主运动与环境保护运动的紧密结合,是促进促进环境民主成为环境法基本原则的基本动力。

从中国看,环境民主原则的发展主要得力于党和国家的群众路线和发展环境保护事业的迫切需要。

2、该原则的内容和意义环境民主主要是指:自然和社会的相互作用,应该主要受行使管理权力的管理阶层和获得公共利益的公众的影响;公众和国家权力机关应该联合起来共同作出影响环境质量的管理政策和措施;公众应该和政府部门一起参加鉴定那些规定公共环境的目标和价值的过程;公众应对已经形成并正在处理当代环境资源危机的国家行政管理做出合乎需要的选择。

环境民主原则是正确处理政府与群众、环境污染破坏者与环境资源保护者之间关系的指导原则。

实行环境民主是由环境资源问题和环境保护的性质决定的;环境民主是公众有效参与环境保护管理和政府履行其环境保护职责的需要,是搞好环境保护和管理的重要途径和可靠保证。

3、该原则的贯彻贯彻环境民主原则的主要途径如下:①在环境法制建设中,强调和实行公众参与重要环境事务听证会和环境保护工作;②通过环境立法将公民环境权具体化、制度化;③在环境法规中规定公民有权依法成立旨在保护环境资源的公民环境保护社会团体或环境保护非政府组织;④环境诉讼是公民参与环境管理的一种重要方式。

参考文献在我写这篇论文的过程中,参考了以下文献:【1】王婧老师的讲义【2】蔡守秋教授主编的《环境法学教程》【3】黄锡生教授主编的《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4】金瑞林教授主编的《环境法学》【5】韩德培主编的《环境与资源保护法》【6】《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其中,引用蔡守秋教授的观点最多,在此我对蔡守秋教授表示谢意。

另外,我还要感谢王婧老师平时的教育使我在环境保护方面产生了一些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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