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球教练员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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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足球教练的管理制度

学校足球教练的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规范学校足球教练的管理,提高足球教学水平,培养青少年足球人才,特制定本制度。

二、教练员选拔与任用1. 教练员选拔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招聘、竞聘等方式选拔。

2. 教练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热爱足球事业,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事业心;(2)具有国家体育总局颁发的足球教练员资格证书;(3)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教育教学能力;(4)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

3. 教练员任用程序:(1)应聘者提交个人简历及相关证书;(2)学校组织面试,考察应聘者的综合素质;(3)学校根据面试结果,确定拟任教练员名单;(4)学校与拟任教练员签订劳动合同。

三、教练员职责1. 认真执行国家有关足球教学、训练的方针政策,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2. 制定科学合理的训练计划,提高学生足球技能水平。

3. 加强与学生、家长的沟通,了解学生需求,关注学生成长。

4. 组织参加校内、校外足球比赛,提高学校足球运动水平。

5. 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培训和学术交流活动。

6. 配合学校开展足球推广活动,提高学校足球知名度。

四、教练员考核与评价1. 教练员考核分为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

2. 年度考核内容包括:(1)教学、训练质量;(2)学生成绩;(3)参加比赛成绩;(4)教育教学成果;(5)师德师风。

3. 任期考核内容包括:(1)年度考核成绩;(2)教学、训练成绩;(3)学生、家长满意度;(4)学校、社会评价。

4. 教练员考核结果作为评优、晋升、续签劳动合同的重要依据。

五、教练员待遇与保障1. 教练员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津贴、补贴等福利待遇。

2. 学校为教练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设施。

3. 学校鼓励教练员参加各类培训和学术交流活动,提高自身素质。

4. 学校关心教练员的生活,为教练员解决实际困难。

六、附则1. 本制度由学校体育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足球教练员管理制度范文

足球教练员管理制度范文

足球教练员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足球教练员的管理,提高教练员的职业素养和教学水平,根据《足球教练员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足球教练员。

第三条足球教练员应以本队利益为先,积极投入工作,忠诚履行职责,不违反法律法规和相关纪律规定。

第四条结束代表本单位参加比赛或进行训练期间,足球教练员应严格遵守比赛纪律、训练规定和本单位的管理制度。

第五条本管理制度应公开宣传,并加强对足球教练员的教育和培训,确保各项规定得以贯彻执行。

第二章基本职责第六条足球教练员的基本职责是负责本队的技术训练和比赛指导工作,合理运用训练方法和战术策略,提高球队的竞技水平。

第七条足球教练员应定期制定训练计划和比赛方案,合理安排队员的训练和比赛时间,确保队员的身体素质和技战术水平得到全面提升。

第八条足球教练员应对队员进行全方位的技术指导和个人训练,帮助他们完善自身技能,并发掘和培养优秀的球员。

第九条足球教练员应与球队管理层保持密切配合,及时向管理层反馈球队的训练和比赛情况,并听取管理层的意见和建议。

第十条足球教练员应具备一定的领导才能和沟通能力,能够有效地组织和管理球队,解决球队内部的问题。

第三章职业素养要求第十一条足球教练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严守纪律,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个人私利。

第十二条足球教练员应具备较高的教育背景和专业知识,具备相关教练员资格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

第十三条足球教练员应不断学习和提升自己的专业素养,关注足球领域的最新发展和理论,及时运用到实际教学中。

第十四条足球教练员应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相关纪律规定,不参与赌博、涉黄等违法违纪行为。

第十五条足球教练员应以身作则,树立良好的师表形象,对队员进行正确引导,教育他们积极向上的思想和正确的价值观。

第四章权力与义务第十六条足球教练员享有依法履行职责和行使职权的权力,可以对队员进行技术指导和训练安排等。

足球教练员规章制度范本

足球教练员规章制度范本

足球教练员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足球教练员的管理,规范足球教练员的行为,提高足球教练员的专业素质和业务水平,促进我国足球事业的发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我国从事足球教练员工作的相关人员。

第三条足球教练员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循足球运动的发展规律,尊重运动员的人格尊严,以身作则,树立良好的道德风尚。

第四条足球教练员应当具备专业的足球知识和技能,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沟通能力和表达能力,能够胜任足球训练和比赛指导工作。

第二章资格与培训第五条足球教练员分为职业级、A级、B级、C级和D级,各级教练员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和条件。

第六条足球教练员的资格通过培训和考试取得。

各级教练员培训由亚足联授权,中国足协主管,按照规定的课程和标准进行。

第七条教练员等级培训制度分为职业级(PRO)、A级、B级、C级四个等级,D级是中国特有的级别。

教练员必须从最低的D级开始,不得越级报考。

第八条各级教练员培训合格后,由中国足协颁发相应的教练员证书。

教练员证书是从事教练工作的必要条件,有效期为两年(职业级)或四年(C级至A级)。

第三章行为规范第九条足球教练员在训练和比赛过程中,应当遵守纪律,服从裁判,尊重对手,文明执法。

第十条足球教练员应当关心运动员的全面发展,注重运动员的思想教育和技术训练,提高运动员的综合素质。

第十一条足球教练员不得有以下行为:(一)侵占、挪用运动员奖金、补贴等;(二)体罚、侮辱运动员;(三)强迫运动员参加非正规比赛;(四)其他违反职业道德和纪律的行为。

第四章管理与监督第十二条中国足协负责足球教练员的管理工作,制定教练员管理制度和培训计划,组织教练员培训和考试。

第十三条地方足协负责所辖区域内教练员的管理工作,配合中国足协组织教练员培训和考试,监督教练员的行为。

第十四条足球教练员应当接受定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专业素质、业务水平、职业道德等方面。

第十五条足球教练员在有效期内不参加继续培训或参加上一级别的培训课程,证书自行失效。

足球俱乐部教练员工资管理制度

足球俱乐部教练员工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俱乐部教练员工资管理,保障教练员权益,提高教练员工作积极性,促进俱乐部整体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俱乐部所有正式聘用的教练员。

第三条教练员工资管理应遵循公平、合理、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章工资构成第四条教练员工资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和奖金等构成。

第五条基本工资:根据教练员职称、资格、经验等因素确定,作为工资的基础部分。

第六条岗位工资:根据教练员所担任的岗位级别和职责确定,体现岗位价值和责任。

第七条绩效工资:根据教练员年度工作业绩、团队表现、个人贡献等因素确定,激励教练员不断提升工作水平。

第八条奖金:包括年终奖、项目奖金、突出贡献奖等,对教练员在特定时期或项目中的突出表现给予奖励。

第三章工资标准第九条基本工资标准:1. 初级教练员:每月基本工资不低于人民币8000元;2. 中级教练员:每月基本工资不低于人民币12000元;3. 高级教练员:每月基本工资不低于人民币18000元;4. 特级教练员:每月基本工资不低于人民币25000元。

第十条岗位工资标准:1. 主教练:每月岗位工资不低于人民币15000元;2. 助理教练:每月岗位工资不低于人民币10000元;3. 队医:每月岗位工资不低于人民币8000元;4. 其他岗位:根据岗位职责和市场需求确定。

第十一条绩效工资和奖金标准:1. 绩效工资:根据年度考核结果,最高可达基本工资的30%;2. 年终奖:根据年度考核结果和俱乐部业绩,最高可达基本工资的50%;3. 项目奖金:根据项目成果和贡献,最高可达基本工资的20%;4. 突出贡献奖:根据个人突出贡献,最高可达基本工资的10%。

第四章工资支付与调整第十二条工资支付方式:1. 每月支付一次,支付日为每月的最后一个工作日;2. 工资支付形式为银行转账。

第十三条工资调整:1.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行业标准和俱乐部实际情况,定期对工资标准进行调整;2. 教练员因个人原因需要调整工资的,应向俱乐部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调整。

《中国足球协会教练员讲师管理规定》

《中国足球协会教练员讲师管理规定》

中国足球协会教练员讲师管理规定(2023年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国足球教练员队伍建设,持续扩大教练员人口数量,不断提升教练员整体素质,进一步完善教练员管理制度,充分发挥中国足协在教练员培养中的主导作用和会员协会在教练员培养中的推动作用,依据《中国足球协会章程》和《中国足球协会教练员培训管理规定》(2023年版),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中国足协管辖范围内的会员协会、有关单位、教练员讲师按照本规定执行。

第二章讲师管理体系第三条中国足协是各级各类教练员讲师的最高管理机构,负责制定教练员讲师管理、培训I、选拔、考核、晋级等相关标准、规定和制度,并对教练员讲师工作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

中国足协会员协会是教练员讲师的具体管理机构,负责在本协会注册的教练员讲师的推荐、选拔、监督和管理。

中国足协教练员讲师必须服从中国足协和注册会员协会的管理。

第四条中国足协教练员讲师体系参照亚足联教练员讲师体系并根据中国足协教练员培训实际情况,中国足协教练员讲师分为如下级别:(一)D级教练员助理讲师。

(二)D级教练员讲师。

(三)C级教练员讲师。

(四)B级教练员讲师。

(五)A级教练员讲师。

(六)职业级教练员讲师。

(七)守门员C级教练员助理讲师。

(八)守门员C级教练员讲师。

(九)守门员B级教练员讲师。

(十)守门员A级教练员讲师。

(十一〉体能11级教练员助理讲师。

(十二)体能U级教练员讲师。

(十三〉体能12级教练员讲师。

在各级各类教练员培训中,低一级别教练员讲师在获得现级别讲师资格满12个月且完成至少3次现级别授课任务后自动具有高一级别教练员培训助理讲师资格。

例如:D级教练员讲师在获得资格满12个月且完成3次D级教练员培训授课任务后自动具有C级教练员培训助理讲师资格。

第五条中国足协负责各级各类教练员讲师的选拔工作,具体包括:拟定课程,制定标准,公布办法,组织实施,监督考核等。

会员协会负责推荐符合资质的人选参加讲师选拔。

第六条中国足协负责各级各类教练员讲师的晋级工作,具体包括:制定标准,公布办法,组织实施,监督考核等。

足球教练员管理规章精选

足球教练员管理规章精选

足球教练员管理规章精选一、总则1.1 目的为确保足球教练员队伍的规范化管理,提高我国足球教练员的专业素质和业务水平,促进我国足球事业的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规章。

1.2 适用范围本规章适用于全国各级足球教练员,包括职业足球俱乐部、足球学校、青少年足球培训机构等。

1.3 原则1.3.1 公平公正:足球教练员的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所有教练员在竞争中享有平等的机会。

1.3.2 激励与发展:注重激发足球教练员的积极性、创造性,提供培训和晋升机会,促进其专业成长。

1.3.3 法规约束:足球教练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足球运动相关规定和本规章。

二、足球教练员的资格与认证2.1 资格条件2.1.1 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无犯罪记录。

2.1.2 具备相应的学历要求,如:本科及以上。

2.1.3 参加由国家体育总局足球运动管理中心组织的教练员培训,并取得相应证书。

2.2 认证程序2.2.1 申请人需提交个人资料,包括学历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等。

2.2.2 参加由国家体育总局足球运动管理中心举办的教练员培训班,通过培训考核。

2.2.3 获得教练员资格证书,证书分为初级、中级、高级三个等级。

三、足球教练员的行为规范3.1 职业道德3.1.1 尊重球员、助手、裁判和对手,公平竞争,维护足球运动的尊严。

3.1.2 遵守纪律,服从管理,不得利用职权谋取私利。

3.1.3 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传播足球文化,提升足球运动的形象。

3.2 业务素养3.2.1 不断,提高专业知识和技能,掌握先进的训练方法。

3.2.2 关注国内外足球发展动态,创新训练理念,提高训练质量。

3.2.3 注重球员的全面发展,培养球员良好的心理素质和团队精神。

四、足球教练员的选拔与任用4.1 选拔原则4.1.1 公开透明:选拔过程应公开、公平、公正,接受社会监督。

4.1.2 竞争上岗:根据教练员的专业素质、业绩和能力进行选拔。

4.1.3 动态管理:足球教练员的选拔与任用应实行动态管理,定期评估。

俱乐部教练员工作制度范本

俱乐部教练员工作制度范本

一、总则为了规范俱乐部教练员的工作行为,提高教练员的专业素养和教学水平,确保俱乐部足球运动的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二、教练员岗位职责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俱乐部各项规章制度,服从俱乐部领导,执行教练员职责。

2. 负责制定和实施训练计划,针对不同年龄段和水平的学生,开展有针对性的足球训练。

3. 组织、指导、监督学生参加各类足球比赛,提高学生的竞技水平。

4. 负责学生的思想教育,培养学生的团队精神、拼搏精神和良好的体育道德。

5. 积极参加俱乐部组织的各类培训和教研活动,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6. 配合俱乐部完成招生、选拔、注册等各项工作。

三、教练员工作要求1. 教练员应具备扎实的足球专业知识,熟悉足球规则和战术,具备较强的教学、组织和协调能力。

2. 教练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关爱学生,尊重学生,公正无私,以身作则。

3. 教练员应具备较强的责任心,对学生负责,对训练负责,对比赛负责。

4. 教练员应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积极参加俱乐部组织的各项活动,树立良好的形象。

四、教练员考核与评价1. 俱乐部设立教练员考核小组,负责对教练员进行定期考核。

2. 考核内容包括:教学质量、训练效果、学生评价、比赛成绩、职业道德等方面。

3.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4. 对考核不合格的教练员,俱乐部将进行培训和整改,如仍不合格,将予以解聘。

五、教练员待遇与保障1. 教练员享有俱乐部规定的薪酬待遇。

2. 教练员享有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和年假。

3. 教练员享有俱乐部组织的各类培训和教研活动。

4. 教练员享有俱乐部提供的必要训练器材和设施。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俱乐部教练员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俱乐部教练员管理办公室负责修订。

注:本制度范本仅供参考,具体内容可根据俱乐部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足球教练员管理制度

足球教练员管理制度

足球教练员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为了加强对足球教练员的管理,促进足球事业的发展,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各级足球俱乐部、足球学校、足球培训机构等对足球教练员进行管理的单位。

三、管理体制设立足球教练员管理机构,负责对足球教练员的管理,并按照规定进行考核和奖惩。

四、考核评定对足球教练员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考核评定制度,主要考核项目包括:1.教学能力:包括授课技巧、指导方法、教学质量等。

2.战术水平:包括对比赛的分析和应变能力等。

3.团队管理能力:包括人员调配、心理疏导、协调团队关系等。

4.个人形象:包括职业素养、足球知识储备等。

评定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级,根据评定结果对足球教练员进行奖励和惩罚。

五、奖励措施对评定为优秀或称职的足球教练员给予奖励,主要包括:1.提升职务:有机会晋升为高级教练或主教练等级。

2.奖金:奖励一定金额的奖金。

3.激励机制:奖励一定数量的积分,用于换取奖品或福利。

六、惩罚措施对评定为基本称职或不称职的足球教练员给予惩罚,主要包括:1.移交工作:对教练员工作进行调整。

2.工资降低:给予一定比例的薪资降低。

3.下放等级:将教练员等级进行下调或降低职务。

4.禁赛处罚:对违规行为或不当言行给予禁赛处罚。

七、培训措施为了提高足球教练员的教学能力和战术水平,应组织教练员定期参加相关培训或研讨会,提升其足球知识储备和技能水平。

八、责任制度各级足球教练员管理机构应严格按照本管理制度进行管理,对检查发现的不当行为或不良现象及时处理,建立追责机制。

同时,对于评定不高的足球教练员,也应加强其培训和提高,扶持其弥补不足,按照规定逐步提高其等级和水平。

九、文明行业倡议足球教练员应以文明、规范、诚信的行为树立良好形象,切实履行好自己的职业职责,为足球运动的开展和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同时,也呼吁社会各界共同关注足球教练员的工作和生活,支持足球事业的发展和壮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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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球教练员管理规定集团档案编码:[YTTR-YTPT28-YTNTL98-UYTYNN08]
维度足球教练员管理制度
一、教练员工作职责
1、关心俱乐部的建设和发展,热忠教练员工作,遵守公司制定的
各项规章制度;
2、教练员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服从俱乐部和宗教工作
分配,努力工作;高标准、严要求地做好俱乐部训练工作。

3、教练员在训练时坚决贯彻从难、从严、从实战出发的科学训练
原则,训练时严格要求,以身作则,并注意调动学员的积极性和主动
性,培养良好的作风、队风、赛风。

4、教练员要认真进行科学研究,努力钻研业务,掌握当前国内学
训练的发展动态,训练中要不断改革创新,运用科学的专业知识指导训练。

8、教练员应按俱乐部规定制定好训练计划,训练时做好安全防
护,避免出现不必要的伤害事故。

二、教练员工作要求
1、教练员应当努力完成本人岗位责任规定的计划,同时还应积极
完成公司俱乐部安排的其他任务。

2、教练员在训练前要认真备课,准备训练计划和教案,按规定时
间于课前30分钟到达训练场,准备场地与器材,训练时要科学地安排
训练,努力提高学员的竞技能力。

3、教练员训练时要严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则,训练中必须穿运动服、运动鞋,不迟到、不早退,公、事、病假事先请假。

4、教练员要认真制定公司各个项目训练计划,学期训练计划,学员个人培养方案,做好训练教案、训练记录、比赛记录、学员考勤记录。

三、教练员守则:
(1)思想要求进步,有高度的敬业精神,为人师表,以身作则,勇于探索,团结协作,讲团结、讲正气。

(2)严格管理,注重思想工作,关心学员的全面发展。

(3)发扬民主,爱护学员,不准打骂、变相体罚、侮辱人格。

(4)科学的制定训练大纲和计划,并努力完成训练任务。

训练中严格要求自己,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席。

(5)以事业为重,处理好教学、群体和训练工作的关系。

(6)坚持真理,发扬正气,在训练、学习、生活等方面做学员的表率。

(7)教练员之间要相互学习、相互支持,团结协作。

(8)做好赛前和临场指挥工作,赛后及时认真总结。

(9)服从俱乐部及总教练组织分配,实行主要教练员负责制。

四、教练员的奖励与处罚
1、对教练员实行目标管理,学期末根据教练员履行本和完成任务情况进行综合考评,考评等级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并对优秀的进行相应的奖励。

2、任期内对教练员实行年度定期考核,对思想素质好、责任心和事业心强、训练质量高、完成任务和业绩突出的教练员在年度考核中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年度考核中未完成任务和业绩不突出的教练员给予相应的处罚,直至解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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