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无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行为的处罚- 怀来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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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草制品行业违规行为的行政处罚与法律规定

烟草制品行业违规行为的行政处罚与法律规定

烟草制品行业违规行为的行政处罚与法律规定烟草制品是许多人生活中的常见消费品,然而,由于该行业的特殊性质,一些违规行为的出现引发了广泛的关注。

为了维护市场秩序和保护消费者权益,政府采取了一系列的行政处罚措施,同时也有相应的法律规定来规范烟草制品行业。

一、非法生产与销售行为的行政处罚非法生产与销售烟草制品是烟草制品行业中最常见的违规行为之一。

政府对于此类违规行为采取了严厉的处罚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非法生产销售烟草制品的单位或个人,将面临巨额罚款,最高可达销售额五倍。

同时,对于非法生产销售的烟草制品,政府有权进行查封、扣押并追缴销售收入。

此外,法律还规定,相关单位或个人如果触犯刑法,将追究刑事责任。

二、虚假广告宣传行为的行政处罚烟草制品的广告宣传必须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进行虚假、误导性的宣传。

政府对于虚假广告宣传行为采取了一系列的行政处罚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规定,烟草制品广告应当真实、合法、无误导性。

一旦发现虚假广告宣传行为,相关部门将会采取警告、罚款、责令停止广告发布等措施。

此外,政府还有权暂停广告发布资格,甚至吊销相关企业的营业执照。

三、烟草制品销售给未成年人的行政处罚为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我国也严禁向未满18周岁的人群销售烟草制品。

政府对违规销售给未成年人的行为定期进行监督检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烟草制品销售者应当要求购买者出示合法有效证件以核实购买者的年龄。

一旦发现违规销售给未成年人,将面临罚款、吊销烟草销售许可证等行政处罚。

四、其他违规行为的行政处罚除了上述几种常见的违规行为之外,烟草制品行业还存在其他一些违法违规行为,如走私、伪造产品等。

对于这些行为,政府同样会采取相应的行政处罚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的规定,对于烟草制品的走私行为,政府有权进行查扣走私烟草产品、罚款、吊销相关企业的烟草销售许可证等处罚。

中级烟草专卖管理员技能鉴定理论题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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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草行业岗位技能鉴定中级烟草专卖管理员岗位理论知识试卷一、单项选择(第1题~第60题。

选择一个正确的答案,将相应的字母填入答题纸内的方框中。

每题1分,满分60分。

)1. 开办烟草制品生产企业,必须经( )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取得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

A、国务院B、省级C、地市级D、县级2. 烟叶种植收购调拨企业经营业务流程包括:计划、( )、收购、收储、调拨销售等五个环节。

A、合同B、生产种植(技术)C、运输D、加工3.不属于对卷烟、雪茄烟生产企业专卖品报废环节监管重点的是( )。

A、是否建立专卖品报废内控制度B、是否向行业外单位销售报废水松纸、铝箔纸C、是否存在报废设备继续使用D、是否在专卖部门的监督下销毁专卖品4. 根据法律规定,物品不可以抵缴罚款的是( )。

A、查封的财物拍卖款B、扣押的财物拍卖款C、冻结的存款D、没收的违法所得5. 不属于烟草薄片、烟丝生产企业经营业务流程的是()。

A、合同签订B、原料购进C、生产D、节约能源6. 不属于烟草专卖品生产企业的是( )。

A、X市卷烟厂B、X区烟叶复烤厂C、X省滤嘴棒成型厂D、X省烟草专用机械定点零部件生产厂7. 《烟草行业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规范》规定,各级局每年对行业内企业主要领导和有关业务人员进行( )专卖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培训。

A、一次以上 B、一次 C、二次D、二次以上8. 无( )许可证的单位或个人,一次销售卷烟50条以上,视为无证批发。

A、特种烟草专卖批发企业B、烟草专卖批发企业C、烟草专卖生产企业D、烟草专卖零售9. 两个以上企业合并设立一个新的企业,合并各方解散属于( )。

A、新设分立B、存续分立C、吸收合并D、新设合并10. 内部移送是指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发现所查获的案件不属于自己管辖时,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

内部移送产生的原因主要是法律关于( )管辖的规定。

A、职能B、地域C、级别D、地域和级别11. 加强行业内部管理监督,是坚持和维护国家烟草专卖制度的( )。

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怎么处罚

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怎么处罚

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怎么处罚一、无烟草证卖烟如何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1、第三十一条无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批发业务的,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关闭或者停止经营烟草制品批发业务,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2、第三十二条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3、第三十五条倒卖烟草专卖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轻微,不构成犯罪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倒卖的烟草专卖品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

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和烟草公司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犯前款罪的,依法从重处罚。

二、卷烟经营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尽管开店经营,但不同的经营者,所使用的经营方法不同,店铺的经营状态自然也会不同。

而对于每一个经营者来说,自然都想要做好经营工作。

其实,如何做好卷烟经营,是每一个零售户经常思考的问题。

笔者认为,做好卷烟经营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卷烟是国家专卖品,作为烟草制品的经营者必须要做到远离非渠道烟和假冒烟。

只有做到规范经营,才能维护好国家利益和消费者利益,才能有良好的发展根基。

其次,现代经营理念讲究的是展示自我、展示商品,要改变过去“酒香不怕巷子深”的传统观念。

在与顾客接触时要展露自己诚信可靠的一面,还要对卷烟品牌作出醒目展示,让顾客方便又及时地认知商品。

对卷烟柜台的设计要科学合理,达到柜面清洁美观、取货方便等要求。

卷烟柜台要放在店面显眼的位置,出样卷烟和标价签要摆放整齐。

晚上需要营业的话,可在柜台的前上方转角处安装细灯管,增加夜间光照亮度以吸引顾客。

最后,安全经营是经营者的头等大事,主要体现在卷烟及其他贵重商品的防盗、防火、防调包等方面。

广大卷烟零售户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卷烟等贵重商品的防护,对于老化的电线要及时予以更新,对于门窗存在安全隐患的地方要及时维修。

三、什么情况会被取消卷烟经营资格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证机关可以责令持证人暂停烟草专卖业务、进行整顿,直至依法取消其从事烟草专卖业务的资格:(一)经检查不符合烟草专卖法、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及本办法规定条件的;(二)买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烟草专卖许可证的;(三)因违法生产经营烟草专卖品一年内被烟草专卖局或者其他执法机关处罚两次以上的;(四)被烟草专卖局或者其他执法机关一次性查获假烟、走私烟50条以上的;(五)因非法生产经营烟草专卖品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六)不执行烟草专卖局行政处罚决定的;(七)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的;(八)持有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的企业,擅自将烟叶、卷烟纸、滤嘴棒、烟用丝束、烟草专用机械出售给无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企业的;(九)登记事项发生改变,拒绝变更登记的;(十)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烟草行政处罚决定书

烟草行政处罚决定书

烟草行政处罚决定书
尊敬的XXX经营户:
经我单位调查,你单位在经营过程中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的行为,即在未取得香烟销售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销售香烟。

据此,我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及相关法规,依法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
一、责令你单位立即停止销售违法香烟,并限期整改。

二、处罚款人民币(RMB)XXX元。

三、没收违法所得:XXX元。

四、责令你单位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日内,向本行政机关交纳罚款,缴纳没收违法所得。

五、收到本决定书后15日内,如对本决定书有异议,可向本机关提出听证申请,逾期视为放弃听证权利,本机关将作出结案处理。

六、如对本处罚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本机关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

特此通知。

XXX年XX月XX日
XXXX市烟草专卖局
附:违法香烟品牌列表
【解读】
烟草行政处罚决定书是由烟草专卖局或者其他管辖机关依法对违法经营者处以行政处罚的重要文书。

其主要目的是保护烟草市场秩序,维护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处罚决定书一经下发,即限期执行,对经营者会产生重要的经济影响。

因此,经营者应该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妥善经营,不做违法违规行为。

倒卖烟草的处罚标准

倒卖烟草的处罚标准

倒卖烟草的处罚标准
倒卖烟草是一种严重违法行为,不仅损害了烟草行业的正常秩序,也给社会带
来了严重的危害。

为了严厉打击倒卖烟草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和社会安全,我国对于倒卖烟草的处罚标准做出了明确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对于倒卖烟草的行为,将依法给予严厉处罚。

具体来说,倒卖烟草的处罚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对于个人倒卖烟草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五十
一条的规定,一般情况下将面临行政拘留处罚,拘留时间根据具体情节和数量大小而定,最长不超过十五日。

同时,还将面临罚款的处罚,罚款数额一般为非法销售烟草数量的三倍以上五倍以下。

在严重情节下,还可能构成犯罪行为,将受到刑事处罚。

其次,对于单位倒卖烟草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五十
二条的规定,单位将面临更为严厉的处罚。

一般情况下,将面临罚款的处罚,罚款数额一般为非法销售烟草数量的五倍以上十倍以下,同时可能会吊销烟草专卖许可证。

在严重情节下,相关责任人员还可能面临拘留处罚,甚至构成犯罪行为,将受到刑事处罚。

除了以上的处罚标准外,对于倒卖烟草的行为还可能面临其他行政处罚,比如
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销售的烟草,追究刑事责任等。

同时,对于倒卖烟草的行为,还将受到社会舆论和道德的谴责,影响个人和单位的社会形象和信誉。

总的来说,倒卖烟草是一种严重违法行为,将受到严厉的法律处罚。

为了维护
市场秩序和社会安全,我们每个人都应当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不参与倒卖烟草的行为。

同时,相关部门也应当加大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倒卖烟草的行为,共同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无证售烟处罚标准

无证售烟处罚标准

无证售烟处罚标准
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责令停止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经营总额20%以上50%以下的罚款。

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具体情形如下:
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
(二)非法经营卷烟二十万支以上的;
(三)曾因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三年内受过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又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且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
(一)非法经营数额在二十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二)非法经营卷烟一百万支以上的。

无证卖烟草罚款标准

无证卖烟草罚款标准

无证卖烟草罚款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四十五条,无证卖烟的,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三千元以上六千元以下罚款。

除依照本法有罚款外,还应当没收违法所得,对未及时没收的,依照本法规定处罚。

此外,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上述行为属于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被发现无证卖烟,以及其他违反烟草专卖管理规定的行为,可能会受到严厉的处罚,包括处以罚款、暂停经营许可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管理条例》第七十六条,烟草专卖活动场所超出范围经营被发现的,处三千元以上六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撤销其经营许可,并处三万元以上一百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未经授权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一)未经烟草专卖行政部门批准,生产、买进或者卖出烟草制品;(二)以不正当方式叠加附加税税率;(三)擅自改变计量单位或者计价方法;(四)擅自变更烟草专卖管理相关的有关规定。

总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管理条例》,对于无证卖烟行为,应受到较严格的处罚标准,罚金范围为1000元到150万元不等,严重情节可能还会被撤销经营许可证。

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主体变更问题的批复-国烟法[2003]258号

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主体变更问题的批复-国烟法[2003]258号

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主体变更问题的批复
正文:
---------------------------------------------------------------------------------------------------------------------------------------------------- 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主体变更问题的批复
(国烟法[2003]258号)
浙江省烟草专卖局:
《浙江省烟草专卖局关于对卷烟零售业务转承经营能否作无证经营认定的请示》收悉。

现批复如下:经营主体是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主要许可内容之一。

经营主体一旦依法确认,未经发证机关审查批准,任何机关、单位或个人无权予以变更。

《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涉及烟草专卖许可证登记内容变更需要办理变更手续的,以及因破产、解散等事由需要办理注销手续的,应当在依法获得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之日起30日内到发证机关办理变更、注销手续"。

第三十七条规定:"使用过期、失效许可证或转让许可证的,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

私自转让许可证的行为违反了上述规定,应按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处罚;私自承转许可证并从事卷烟经营活动不受法律保护,应按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予以处罚。

二○○三年五月十九日
——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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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无证经营烟草专卖品零售业务的行为处罚流程图
(承办科室:专卖管理股电话:6220798)
发现违法事实
1、群众举报;
2、烟草稽查人员在日常稽查工作中发现;
3、其他部门转移要求受理。
专卖管理股
审查立案
调查取证
专卖管理股派二名以上执法人员向当事人出示
执法证开展调查、检查、收集证据。调查终结,
承办人写出调查终结报告。(时限:3个工作日)
提出初步意见
专卖管理股根据认定的违法事实和法律依据提出处理意见。
(时限:3个工作日)
需处罚,报县烟草专卖局负责பைடு நூலகம்批准。
(时限:3个工作日)
不需处罚执行
根据《烟草专卖发实施条例》第六十一条规定将初步处理意见及案件调查情况
交工商部门,由工商部门执行行政处罚,责令停止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
县烟草专卖局负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经营总额20%以上--50%以下的罚款。
责人批准不予处罚
结案
市烟草专卖局
内部监察科
电话:40390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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