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培训
《劳动合同法》讲义(共62张PPT)

年1、的劳;动合同履12行的一般原则
增加倍 (2)从我国就业形势来看,劳动力长期处于供大于求的状况下,劳动者处于弱势地位,需要倾斜保护。
1、全面贯彻落10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劳动合同法》讲义
2、在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方面
倾斜保护的原因: (1)《劳动合同法》是一部社会法,而社 会法的重要属性就是要调整社会关系,使 之实现平衡; (2)从我国就业形势来看,劳动力长期处 于供大于求的状况下,劳动者处于弱势地 位,需要倾斜保护。
《劳动合同法》讲义
(二)适用范围(第二条)
1、在适用范围中增加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及其
《劳动合同法》讲义
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第十七条)
①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②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③劳动合同期限;
④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⑤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⑥劳动报酬;
⑦社会保险; ⑧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⑨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1)增加了部分必备条款 (3)劳动合同被确认为无效后支付劳动报酬的规定
⑤(新增)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④《职业病防治法》规定 ; (3)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1、劳动合同履行的一般原则 1、针对一些规模较小的用人单位中职工流动性较大、职工合法权益受侵害的现象时有发生,而这些单位内工会力量薄弱,难以有效开展 集体协商的问题,规定在县级以下区域内,建筑业、采矿业、餐饮服务业等行业可以由工会与企业方面代表订立行业性集体合同,或者订 立区域性集体合同(第五十三条)。 ①(新增)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4)因用人单位强迫劳动劳动者解除的情形 (1种) ⑤(新增)劳动者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即使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也不得与劳动者终止劳动合 同。 (3)补充规定了用人单位在裁减人员中应当承担的社会责任 :
劳动合同法常识培训PPT课件

04
劳动争议解决机制
劳动争议的定义与类型
1 2
总结词
劳动争议是指劳动者与雇主之间因劳动合同的履 行、变更、解除以及工资、工时、福利等方面的 权益产生的纠纷。
详细描述
劳动争议主要分为以下类型
3
1. 劳动合同纠纷
关于劳动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和解除所产生 的争议。
劳动争议的定义与类型
2. 工资待遇纠纷
应当在用工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最 迟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
劳动合同签订的注意事项
确保合同内容合法、明确、完整,遵 守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双方 签字盖章后生效。
劳动合同的变更
劳动合同变更的条件
双方协商一致,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劳动合同变更的内容
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等条款的变 更。
劳动合同法常识培训
• 劳动合同法概述 • 劳动合同的签订与变更 • 劳动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 劳动争议解决机制 • 劳动合同法的实践与案例分析
01
劳动合同法概述
劳动合同法的定义与目的
定义
劳动合同法是调整劳动者和用人 单位之间订立、履行、变更、解 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关系的法律规 范的总称。
目的
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规范用 人单位的用工行为,维护劳动力 市场的秩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
劳动争议解决机制
企业应建立劳动争议解决机制,及时 处理员工与企业之间的劳动纠纷。
劳动合同法案例分析
01
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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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一
某公司未与员工签订书面 劳动合同,被员工提起诉 讼,最终公司被判支付双 倍工资。
案例二
某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员工提起诉讼,最终公司 被判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专业培训内容

劳动合同法专业培训内容1. 引言劳动合同法是指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劳动关系的法律规范。
它具有重要的意义,对于保护劳动者权益、维护劳动关系的稳定和促进社会和谐发展起着重要作用。
因此,劳动合同法专业培训成为越来越重要的课程之一。
本文将介绍劳动合同法专业培训内容,以帮助学习者更好地了解和应用相关知识。
2. 劳动合同法概述劳动合同法概述部分是劳动合同法专业培训的基础内容。
其中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定义:劳动合同法是指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劳动关系的法律规范,是维护双方权益和维护劳动关系稳定的重要法律基础。
•内容:劳动合同法包括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和解除等方面内容。
2.2 劳动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平等自愿原则•公平原则•保护原则•协商一致原则•诚实信用原则•适用范围:劳动合同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劳动关系。
•适用主体:劳动合同法适用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
3. 劳动合同法的主要内容解析劳动合同法的主要内容是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和解除。
在劳动合同法专业培训中,需要对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详细解析:3.1 劳动合同的订立•订立条件:劳动合同的订立需要满足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如用人单位资格条件、劳动者资格条件等。
•订立程序:劳动合同的订立程序需要遵循一定的规定,包括书面形式、内容确认等。
3.2 劳动合同的履行•权利义务:劳动合同规定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需要双方履行。
•劳动条件:劳动合同中的劳动条件包括工作时间、工作岗位、工作内容等。
•劳动报酬:劳动合同规定了劳动报酬的支付方式、标准等。
3.3 劳动合同的解除•解除方式:劳动合同的解除可以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也可以是一方提前通知解除等。
•解除事由:劳动合同的解除需要有合理的事由,如双方协商一致、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等。
4. 劳动合同法的案例分析劳动合同法的案例分析是劳动合同法专业培训中重要的一部分。
通过分析实际案例,可以更好地应用劳动合同法的知识和原则。
2024全新劳动合同法培训ppt课件

03
CATALOGUE
劳动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劳动合同的解除条件与程序
;劳动者提 前通知;用人单位过错等 。
解除程序
提前通知;办理离职手续 ;支付经济补偿等。
注意事项
避免违法解除;保留相关 证据;及时办理离职手续 等。
劳动合同的终止情形与处理
终止情形
合同期满;劳动者退休; 用人单位解散等。
04
CATALOGUE
劳务派遣与非全日制用工
劳务派遣的定义与特点
• 定义:劳务派遣是指由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然后向用 工单位派出该劳动者,使其在用工单位的工作场所内劳动,接受用工单位的指 挥、监督,以完成劳动力和生产资料结合的一种特殊用工方式。
• 劳动力雇佣和使用相分离:被派遣劳动者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建立 劳动关系,但却在用工单位提供的劳动条件和环境下进行劳动。
双方签字或盖章确认 用人单位在法定期限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的内容与条款
必备条款
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 责人
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 身份证件号码
劳动合同的内容与条款
01
劳动合同期限
02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03
劳动合同的内容与条款
加强了对特殊劳动者的保护, 如女职工、未成年工、残疾人
士等。
02
CATALOGUE
劳动合同的订立与履行
劳动合同的订立条件与程序
订立条件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具备合法的主体资格
双方达成建立劳动关系的合意
劳动合同的订立条件与程序
劳动合同的内容合法且明确 订立程序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
劳动合同法培训内容

劳动合同法培训内容1. 前言劳动合同法是一部重要的法律法规,对于雇主和员工之间的劳动关系起着约束和规范作用。
雇主和员工都应该熟悉劳动合同法的相关内容,以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本次培训旨在帮助员工更好地了解劳动合同法,以及在工作中正确地操作和执行相关规定。
2. 劳动合同法概述劳动合同法是我国对于劳动关系的基本法律法规,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劳动合同的基本原则和基础条款•劳动合同的订立和解除•劳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劳动合同中的工资支付和福利待遇•劳动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3. 劳动合同的基本原则和基础条款劳动合同的订立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公平原则:劳动合同应当基于平等自愿的原则,雇主和员工在签订合同时应该平等地协商和达成共识。
•自由原则:员工有权自由选择和决定自己的工作岗位和工作条件。
•保护原则:劳动合同法保护弱势群体的员工,禁止任何形式的歧视和压迫。
劳动合同中一般包含以下基础条款:•合同期限:明确劳动合同的开始时间和结束时间。
•工作岗位和职责:明确员工的具体职位和岗位职责。
•工作时间和休假:规定员工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
•工资和福利待遇:明确员工的工资水平和享受的福利待遇。
•解除和违约责任:规定劳动合同解除的条件和责任。
4. 劳动合同的订立和解除劳动合同的订立应当符合法定程序和条件,一般包括以下步骤:•协商和约定:雇主和员工应当通过协商和谈判达成一致,并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签订合同:双方应当在劳动合同书面形式上签字并盖章,确保合同的书面证明和合法效力。
•合同备案:雇主应当将劳动合同备案提交给劳动部门或相关机构。
劳动合同的解除有以下几种情况:•合同期满:劳动合同的期限届满,双方可以根据合同约定决定是否续签或终止合同。
•合同解除协议:双方协商一致,决定解除劳动合同。
•解除通知:一方提前通知对方解除合同,通常要提前30天通知。
•合法事由:如员工严重失职、违纪或其他违反劳动合同的行为等。
5. 劳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劳动合同规定了雇主和员工的权利和义务,双方都有相关的权益和责任:•雇主的权利和义务:提供工作岗位和工作条件,支付工资和福利待遇,提供必要的培训和发展机会,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
劳动合同法培训内容

劳动合同法培训内容劳动合同法培训内容一、双方的基本信息1. 雇主信息:法定名称、地址、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明等信息。
2. 劳动者信息: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联系电话等信息。
二、各方身份、权利、义务、履行方式、期限、违约责任1. 雇主的身份:指依法成立、开展经济性活动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 劳动者的身份:指依法与雇主订立劳动合同,从事劳动,获得劳动报酬的自然人。
3. 雇主的权利:包括选用劳动者、制定和变更劳动制度、分配劳动任务、支付劳动报酬、安全保障措施、劳动保护、用工合规等权利。
4. 劳动者的权利:包括获得劳动报酬、参加社会保险、休息和休假、劳动保护权利、工作场所环境维护、用工合规等权利。
5. 雇主的义务:包括为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提供工作条件、履行安全保障措施、保障劳动者的人身权、劳动用工合规等义务。
6. 劳动者的义务:包括履行合同约定的工作任务、遵守工作纪律、保守雇主的商业秘密、保护企业财产等义务。
7. 履行方式和期限:雇主和劳动者根据约定履行各项义务,期限根据合同约定或者国家相关法规规定执行。
8. 违约责任:雇主或劳动者如有违约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具体的违约责任应根据合同约定和国家相应的法规规定执行。
三、需遵守的中国相关法律法规1.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2. 《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3. 《个人所得税法》等税法法规;4. 关于劳动用工、社保、劳动保护、人身安全等相关法律法规。
四、明确各方的权力和义务1. 确定劳动合同的类型和期限:合同期限可以确立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等形式。
2. 确定劳动岗位和工作内容:双方约定劳动岗位和工作内容,以及工作时间、地点、工作量等。
3. 确定劳动报酬:按月、按周、按件、按小时等计算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奖金、福利等。
4. 社会保险和福利保障:约定社会保险的缴纳方式和义务,以及福利待遇、退休金、抚恤金、生育补贴等。
劳动合同法案例分析及实际操作培训(2)

关联法规: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本钱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
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
案例2:三方协议订立不等于劳动关系建立
案例1、案例2关联法规: 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
备查。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 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劳动合同法?
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劳动合同法?
案例4:上海某汽车公司清洁工要求补偿案
案例分析:依据?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赵阿姨的以上几项请求都有法律依据。 第一项请求,用人单位终止事实劳动关系假设非劳动者存在过错的需要提前30天通知, 还需另行支付1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第二项请求,用人单位终止事实劳动关系,需要支 付相应工龄的经济补偿金;至于第三项请求,本身就是企业的法定义务,自无问题;第四 项请求那么是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建立劳动关系但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承 担支付劳动者双倍工资的惩罚。 关联法规:
案例分析:本案例中双方的劳动合同和公司规章制度都有关于年终奖,双方争议的焦点即 在于年终奖的发放到底应该以哪个为准。劳动合同的订立和变更是双方行为,它是双方当 事人意思一致而产生的合意,劳动合同变更也需要双方协商一致。规章制度是用人单位依 法享有的经营管理自主权的范畴,是单方行为。在劳动法学领域,不管是从法律权利的根 源上看还是从倾斜保护弱势劳动者群体的理念来说,双方行为都具有比单方行为更高的效 力。2006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假设干 问题的解释〔二〕?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制定的内部规章制度与集体合同或者劳动合同约 定的内容不一致,劳动者请求优先适用劳动合同约定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这事实上是 赋予了劳动者优先选择权。
劳动合同法用工风险防范培训

劳动合同法用工风险防范培训一、开场白。
各位小伙伴们!今天咱们来唠唠这个劳动合同法用工风险防范的事儿。
这可不是啥枯燥的法律条文背诵大会,这可关系到咱们公司的安稳,也和大家的权益息息相关呢!就像咱们走路得看着点坑,用工的时候也得小心那些法律上的风险“大坑”。
二、为啥要防范用工风险。
1. 公司角度。
咱先从公司这边说起。
大家想啊,如果一不小心触犯了劳动合同法,那公司可就像在高速公路上开错道一样,麻烦大了。
比如说,可能会面临高额的赔偿金。
这赔偿金可不是小数目啊,就像突然要从公司的小金库里拿出一大笔钱来,那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可就是个不小的冲击。
而且公司的名声也会受损,就像一个人在村子里名声坏了,以后招人都不好招,合作伙伴可能也会对咱们公司另眼相看呢。
2. 员工角度。
从员工这边看呢,大家出来打工都不容易,都想有个稳定的工作环境,该得的权益都能得到保障。
要是公司不遵守劳动合同法,员工的权益得不到保障,就像自己辛苦种的庄稼被别人偷走了一样,心里肯定不痛快。
这时候员工可能就会去维权,一旦闹起来,对双方都没好处,就像两口子吵架,最后可能是两败俱伤。
三、常见的用工风险。
1. 合同签订风险。
不签合同。
这可是个超级大的风险“雷区”。
有些公司可能觉得,这个员工刚来,先试用一段时间再说,等确定合适了再签合同。
这可不行啊,小伙伴们!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只要员工开始工作了,就应该签订劳动合同。
要是不签,从第二个月开始,公司就得给员工付双倍工资。
这就好比你本来只打算给人家一份工钱,结果因为没签合同,得给两份,这多冤啊!合同内容不规范。
合同内容要是写得不清不楚,那也容易出问题。
比如说工资这一块,只写个基本工资,那绩效工资、奖金啥的都没写明白。
到时候员工觉得自己该拿更多钱,公司觉得已经给够了,这就容易起争执。
就像两个人分蛋糕,没有提前说好怎么分,肯定会吵架的。
2. 试用期风险。
试用期过长。
试用期随意解除合同。
觉得员工试用期表现不好,就想随便把人家开了?可没那么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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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培训 篇一:劳动合同法学习要点 劳动合同的订立 - 劳动合同法第二章 1、劳动合同订立的原则: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 商一
致、诚实信用 2、劳动合同订立的主体:用人单位:企业、个体经 济组
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组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 团体 劳动者:年满 16 周岁以上至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之 前的劳动者 注意: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大中专学生,个人身 份仍为学生,与退休返聘人员一样,只能签订《聘用协议》 3、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 劳动关
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1、劳动合同起始时间为“用工之日” 。必须在一个月之
内订立劳动合同,否则劳动者可以索取双倍薪酬补偿; 2、若用工之日起满一年都没有订立劳动合同,除在不 足一年
的违法期间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外,还应当 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4、第八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
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 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 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 如实说明。 建议: 1、注意若试用期内单位对劳动者不满意必须证明其不 符合录
用条件。因此单位在招聘时,应该将“招聘条件”设 置得更加全面详细,填表要求也要严格。 2、若劳动者没有“如实说明”个人基本情况,则单位 可以解
除劳动合同不必支付补偿,但是必须在试用期以内。 5、第十二条: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 固定期
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 同。 建议: 1、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 劳动合
同约定的内容。这里包括变更约定的“劳动期限” 这样就减少了劳动合同签订的次数。 2、如何理解“连续订立” ? “连续订立”简称“续订”就是
2 个合同之间,没有时 间上的间断,是“无缝拼接” 。如果有间
断,证明用人单位 没有与劳动者“续订”合同。那么,前一个合同终止时,应 当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与 46 条第五项对照理解。 6、第十九条 第二十条: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 满三年
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 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以完成一定 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 在劳动期限内。
注意: 1、本公司现在普遍约定的合同期限为三年,试 用期可以不超过六个月。 2、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3、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 者约定
工资的百分之八十。 7、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 可以解
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 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 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 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 务造成严重影响, 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 拒不改正的;(五) 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 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 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 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公负伤,在 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 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 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 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 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 成协议的; 8、二、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劳动合同法》第
一、劳动合同履行的原则 1、全面履行原则 按照本法规定,合同的法定内容有合同期限、工作内容 和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 保护和劳动条件等,一不能缺项;二是双方要全面履行。 2、合法原则
3、着重强调三个方面:
(1)劳动报酬权 (2)休息休假权 (3)人身安全劳动健康权 9、二、劳动合同的变更
(一)劳动合同变更的概念 劳动合同的变更,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对已生效的劳动 合同条款进行修改或增减。它不是合同主体的变化,也不是 推翻原合同,重新签订合同。 二)劳动合同变更的形式
劳动合同的变更应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合同双方各 执一份。 (三)变更劳动合同的原则 1、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否则,变更后的合同条款无 效。 2、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单方变更合同 内容。
若不能协商一致,提出变更的一方可依法解除合同。 单位依据第 40 条第三项、劳动者依据 37 条。 10、三、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法》 第四章
11、 一、劳动合同的解除
(一)劳动合同解除的概念 劳动合同解除,是指在劳动合同的有效期内,未出现法 定终止的情况,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因主、客观情况的变化, 对已经存续的劳动合同关系提前终结的行为 。 (二)劳动合同解除的类型 类型:双方协商解除、劳动者单方解除、用人单位单方 解除和不得解除。 1、双方协商解除
劳动合同法 36 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 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动者单方解除的两种情况
1)按程序解除(劳动者有程序义务)
劳动合同法 37 条:劳动者提前 30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 试用期内提前 3 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新规 定与原规定没有大的区别,只是增加了试用期提前 3 日口头 通知的规定。 劳部发[ 1995] 309 号 32 条:超过 30 日,劳动者可以 向用人单位提出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用人单位应予办理。 劳动者履行完程序义务并超过 30日、3 日后,劳动合同 依法解除的法律事实已经出现,不取决于用人单位是否同意, 其义务是办理手续。 2)非程序解除(劳动者无程序义务) 劳动合同法 38 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 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 保护或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 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 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 法第 26 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 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38条二款: 用人单位以暴力、 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 由的
手段强迫劳动的,或者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 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注意: 38 条一款规定“可以”解除,二款规定“立即”2)无过错解除:劳动合同法第 40 条:“有下列情形
解除。对比看,劳动者依据一款解除合同有告知义务。二款 规定的情形有紧急情况,若不立即解除,则可能造成严重后 果,劳动者没有告知义务。 12、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合同的法定情形 法定情形:出现了
法律规定的情形,才能解除;没有出 现法律规定的情形,就不能解除。应理解为法定解除。 1)过错解除:劳动合同法第 39 条:“劳动者有下列情 形之
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 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 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 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 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 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 26 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 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注意: 39条(四)项:法律认可兼职,但不鼓励;是否 允许兼职,由用人单位选择(严重影响是一种情形;经单位 提出不改是另一种情形,存在后一种情形,也可以解除。两 种情形之间是“或者” ,不是并列) “严重”、“重大”要细化 为公司内部规章制度。依 据 39 条解除合同,单位没有程 序义务。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 30 日书面通知劳动者本人或额外支 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 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 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二)劳 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 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不能 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注意:单位的程序义务:提前 30 日书面通知。 3)经济性裁员:劳动合同法第 41 条:法定情形:依 照企业
破产法进行重整;生产经营 发生严重困难;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经营方式调整, 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3 种情形之一。 注意:法定程序:一是提前 30 日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 明情况,听取意见;二是裁减方案经向劳动部门报告。 注意一:以上法定程序,仅限于裁减 20 人以上或职工 总数 10%以上的。裁减 20 人以下或职工总数 10%以下的, 就无须履行
以上程序。 《劳动法》 27 条规定,凡是裁减人员 都必须履行法定程序,劳动合同法在提高就业稳定性的同时, 也放宽了出口。 注意二:优先留用 3 类人员。一是合同期限较长的,二 是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三是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 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