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物流与货代论文

合集下载

国际货运代理企业毕业论文

国际货运代理企业毕业论文

国际货运代理企业毕业论文标题:国际货运代理企业的发展与运营管理摘要: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在全球化经济背景下发挥着重要作用,本文通过分析国际货运代理企业的特点和运营管理,探讨其发展趋势及面临的挑战,并提出相应的发展策略。

通过建立完善的物流网络和积极拓展市场,国际货运代理企业能够迎接全球竞争,并实现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国际货运代理;发展趋势;运营管理;市场拓展;可持续发展引言:随着全球化经济的快速发展,国际贸易的规模不断扩大,国际货运代理企业的重要性日益突出。

国际货运代理企业作为实现全球商品流动的关键环节,其发展与运营管理对于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旨在分析国际货运代理企业的特点与运营管理,并提出一些对应的发展策略,以推动国际货运代理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一、国际货运代理企业的特点国际货运代理企业是指在国际贸易活动中,按照委托人的要求代替委托人办理包括一系列物流服务的企业。

其特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复杂的运输环节:国际货运代理企业需要处理各种运输方式,如海运、空运、陆运等,以及相关的货物运输文件和监管手续。

2.丰富的物流网络:国际货运代理企业需要建立覆盖全球的物流网络,与船公司、航空公司、陆运公司以及相关政府机构等建立密切合作关系。

3.多元化的服务内容:国际货运代理企业提供一系列的物流服务,如货运代理、集装箱装箱、报关报检、仓储配送、货物保险等。

二、国际货运代理企业的运营管理1.市场拓展:国际货运代理企业需要积极拓展新的市场,与更多的国际贸易企业建立合作关系,提供全方位的物流服务。

2.质量管理: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应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严格把控操作规程和服务质量,提高客户满意度。

3.信息技术应用: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应积极应用信息技术,建立物流信息系统,实现货物跟踪、信息共享和业务流程自动化。

4.供应链协同:国际货运代理企业需要与其他物流企业密切合作,实现供应链上下游的协同,提高整体物流效率。

三、国际货运代理企业的发展趋势与挑战1.发展趋势: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将越来越注重与国际贸易企业的战略合作,以提供全程物流解决方案。

关于国际货运代理的论文

关于国际货运代理的论文

国际货运代理论文管理学院物流管理1002班题目:关于国际货运代理的论文【摘要】: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商品的流通、交易越来越频繁,各国间的贸易越来越密切。

随着国际贸易和国际运输的发展,国际货运代理服务的范围不断的扩大,其在国际贸易和国际运输中的地位也越来越重要。

然而,不管如何命名,其从事的基本业务是大同小异的,主要是代表客户完成货物的装卸、储存、布置运输和收取运费等。

随着我国经济和全球贸易的高速发展,国际货运代理业在我国得到了长足的发展。

货代的存在联系了货主和承运人,对我国货运的发展起到了推动作用。

【关键字】:物流信息系统宏观调控合理配置新兴行业【引言】:随着国际贸易和国际运输的不断发展,国际货运代理业逐渐从这两个关系密切的行业里分离出来,成为独立的行业。

它在发展国民经济中所起的重要作用是别的行业不可替代的,被誉为是连结货主与承运人的纽带,是国际贸易运输的组织者和设计师。

我国的国际货运代理业是一个新兴行业,其特点是联系面广、环节多、专业性强;其功能是把国际贸易中相当繁杂的货运业务进行集中协调和统筹。

因此,国际货运代理的形成是国际商品流通过程的必然产物,是国际贸易必不可缺的组成部分。

国际货运代理(一)、国际货运代理概念:是指国际货运代理组织接受进出口货物收货人、发货人的委托,以委托人或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办理国际货物运输及相关业务,收取代理费或佣金的行为。

通常情况下,国际货运代理不是“运输当事人”,即承运人,他有自己的服务内容,主要是充当发货人或收货人的代理人,并依此处理货物。

从传统的运输形式看,发货人和收货人作为一方,承运人作为另一方,货方可以直接找承运人布置货物运输;而国际货运代理的出现,充当了两者之间的中间人。

因此,国际货运代理的基本性质就是具有中间人性质的运输经营者。

这在过去显得尤为突出,但如今货代的性质也发生了一定程度的变化,他已经不仅仅局限于充当货方的代理,在很多情况下,货代逐渐以当事人的身份参和到国际运输中,提供更为完善的服务,发挥更为独特的功能。

国际货运代理论文题目国际货代论文

国际货运代理论文题目国际货代论文

国际货运代理论文题目国际货代论文国际货运代理国际货运代理与第三方物流的关系【摘要】国际货运代理是一个发展中的行业。

就世界范围而言,国际货运代理业已有几百年的历史,但近半个世纪以来有了突飞猛进的发展,焕发出青春的活力。

在我国,国际货运代理是个非常年轻的行业,特别是近十年来有了较快的发展。

第三方物流是供方与需方以外的物流企业提供物流服务的业务模式,实际上第三方物流是国际物流中一个具体的网。

即在物流渠道中由中间商提供服务。

本文试图从国际货代的发展现状入手,讨论它与第三方物流的关系以及未来第一文库网的趋势。

Abstract: International freight forwarding is a developing industry. On a global scale, international freight forwardershave been hundreds of years of history, but nearly half a century has been rapid development of youthful vitality. In China, international freight forwarding is a very young industry, especially over the past decade has been rapid development. Third-party logistics is supply-side and demand-side other than the provision of logistics services logistics business model, in fact, in the third-party logistics is a specific international logistics network. That in the logistics channel to provide services by the intermediaries. This paper attempts to the status quo of the development of international freight forwarding, discuss it with third-party logistics, relationships, and future trends.【关键词】国际货代第三方物流关系趋势Keyword: International Freight Forwarder Third Party Logistics relation(一)国际货运代理与第三方物流的定义目前,在全世界范围内对于国际货运代理并没有统一的界定。

货运代理论文国际货运代理论文

货运代理论文国际货运代理论文
3、建 立 按 业 务 明 细 , 逐 笔 核 销 应 收 账 款 制 度。
对于每一笔发生的应收账款, 财务人员都 要按照应收账款发生的时间顺序, 逐笔挂帐, 按 照不同的客户、及不同的船名提单号挂帐, 同时 要及时同客户对帐, 对帐中一定要做到双方确 认, 不能仅口头确认, 要有书面的记录, 对于收 到的运费要按双方确认的明细账目进行逐笔核 销, 决不能不按照明细账目进行总额滚动式销 帐, 如果采用滚动销帐, 一旦出现纠纷, 我们便 拿不出客户欠费的明细, 即使起诉也很难获胜。
工作研究
业信用而提出的基本要求。信用条件是指企业 要求用户支付赊销款项的条件, 包括信用期限、 优惠条件及费率标准。收账政策是指信用条件 被违反时, 企业采取的收账策略。在实践中我们 通常将信用标准放在最重要的位置去考虑, 首 先考虑坏帐损失风险, 企业需要由企划部门及 商务部门组成客户信用管理机构, 认真作好赊 销对象的资信调查。一般来讲对于有较大资产 的生产型企业给予较长的信用期限及信用额 度, 而对于一些没有实体的皮包公司的公司, 不 予赊销或给予较短的信用期限及较低的信用额 度。分不同用户的信誉差别, 结合产品市场占有 率、市场需求状况及趋势变化等, 合理确定每一 个客户的赊销额和赊销期。对于达到信用标准 的客户, 双方签订合作协议, 并严格履行协议规 定的赊销期及赊销额度, 企业对用户提供的每 一笔赊销业务, 都要检查是否有超过信用期限 的记录, 并注意检验用户所欠债务总额是否突 破了信用额度。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 商业信用的推行, 企 业应收账款数额普遍明显增多, 应收账款的管 理已经成为企业经营活动中日益重要的问题。 各公司应从国际货代企业应收账款的特点入 手, 制定合理的应收账款管理制度, 以避免坏帐 损失风险, 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货代毕业论文

货代毕业论文

货代毕业论文第一篇:货代毕业论文货代毕业论文班级:轮机092姓名:林鸿涛我国的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应向第三方物流企业转变,可采取如下具体可行的发展策略:实行规模经营,提升企业的整体竞争实力;提高服务附加值,以满足客户需求为目标,完善个性化物流服务功能;开发和完善物流信息系统,强化国际业务能力,建立和完善国际网络。

长期以来,在我国的国际货代市场上十分缺乏一批拥有广泛经营网络、信息技术先进、营销能力突出、具备强大的国际竞争力的代表性企业,大部分的货代企业可以用四个字来概括:“小”、“少”、“弱”、“散”。

“小”表现在经营规模小,资产规模小;“少”是服务功能少,专业人才少;“弱”是竞争力弱,融资能力弱;“散”是服务质量参差不齐,缺乏网络或网络分散,经营秩序不规范。

这一切,要求我们的国际货代业生存和发展的定位应向第三方物流企业转变。

下面提出具体可行的发展策略,希望能够对国际货运代理企业探索第三方物流的发展之路起到一定的借鉴作用。

一、实行规模经营,提升企业的整体竞争实力对于我国的国际货运代理企业而言,规模化经营是发展的一项基本战略,是合理配置其现有资源、推动其永续经营的必由之路。

例如中国货代业的龙头老大---中外运集团面对国内和国际市场出现的新变化,自1988 年以来坚定不移地推进重组战略,使集团公司经营业绩稳步回升,“1+1>2”的规模效应初步显现。

战略联盟则是规模经营的必由之路,应以骨干企业为中心,通过参股、控股、全球范围的兼并、收购、联营等方式加强货运代理企业之间的合作,取长补短,发挥集团优势,或者与国际跨国公司建立良好的强强合作关系,大量引进合作项目,形成全球性货运代理公司的联营体,建立全球的营销网络,开展全球化的综合物流服务。

对于小规模的、管理较差、但尚有回旋余地的中小货运代理公司,政府应引导它们通过联合、合并、控股等形式实现规模化经营。

以资产和效益为纽带,打破地域、行业、企业等界限,在业务上通过空运销售代理、海运订舱代理或者指定代理等经营方式,促进货源的规模化、集约化;在财务上,通过集中融资、吸纳外资和私营等民间资本,从资金上为推动战略联盟提供保障;在管理上,通过经理层年薪、职工内部持股、竞聘上岗等机制创新,加大货代横向之间联合、兼并、重组的步伐,整合货代固有资源,推动其发展壮大。

国际货运毕业论文

国际货运毕业论文

本科生毕业论文亦邦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海运货代业务发展战略与实施Strategy and Implementation on Freight Forwarding Business of Cititrans InternationalShipping Company学生姓名所在专业所在班级申请学位指导教师副指导教师答辩时间目录摘要 (I)ABSTRACT ................................................................................................................................... I I 1 引言 . (1)1。

1 亦邦国际货运有限公司历史与现况 (1)1.2 研究的目的和意义 (1)1。

3论文的结构 (1)2 国际货代海运业务盈利分析及相关理论综述 (2)2。

1 国际货运代理企业概述 (2)2。

1。

1 定义 (2)2。

1.2 国际货代与国内货代现状 (2)2.1.3 亦邦公司海上货运代理的业务基本流程 (3)2。

2 海运货代公司的盈亏分析 (4)2。

2。

1 运费差价 (4)2.2。

2 服务等费用的收入 (4)2。

3 相关理论综述 (4)3 亦邦公司的内部条件分析 (5)3。

1 亦邦公司货运代理业务优势 (5)3。

2 亦邦公司货运代理业务劣势 (5)4 亦邦公司的外部条件分析 (6)4.1 机遇 (6)4。

2 威胁 (8)5 亦邦公司的海运货代业务竞争战略及实施方法 (8)5。

1 亦邦公司的竞争战略 (8)5.2 货代公司的发展对策 (9)5.3 货代公司的战略方法 (10)6 结论 (11)致谢 (12)参考文献 (13)摘要亦邦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作为海运业务竞争中的一名主要参与者,曾经是市场的佼佼者,但随着公司内部和外部环境的变化,业务发展有所滞缓。

因此,亦邦公司急需摆脱和解决现正面临的诸多问题。

国际货物运输论文

国际货物运输论文

国际货物运输论文多式联运是指通过不同的运输方式,如公路、铁路、水路、航空等,将货物从起点运输到目的地的一种综合性运输方式。

多式联运的优越性在于发挥各种运输方式的优点,方便货主,提高运输效率,提高货物运输质量,降低运输成本等方面。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多式联运已成为运输业的必然发展方向。

第2章:我国多式联运现状我国目前的多式联运仍存在一些问题,如基础设施建设不完善、信息技术水平不高、运输制度不规范等。

特别是在集装箱多式联运方面,运输业制度的限制较多,影响了发展。

因此,我国需要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高运输技术水平,完善政策法规体系,以推动多式联运的发展。

第3章:运输业制度对我国集装箱多式联运发展的影响我国集装箱多式联运受到运输业制度的限制,如货运代理制度、运输保险制度、运输协会制度等。

这些制度的限制影响了多式联运的发展,需要通过改革和完善制度,推动多式联运的发展。

第4章:多式联运的发展趋势未来的多式联运将呈现快速化、最优化、智能化、效率化的发展趋势。

随着信息通信技术的快速发展,多式联运将更加智能化和高效化,为货主提供更好的服务。

第5章:对我国多式联运发展的几点建议为了促进我国多式联运的发展,需要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技术进步,推动多式联运信息通讯技术的发展,通过便利化措施提高运输效率,不断完善政策法规体系,明确行业协会的职能等方面进行改革和完善。

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满足多式联运的发展需求。

国际多式联运是一种以集装箱为媒介,将公路、铁路、水路和航空等传统运输方式有机结合起来的综合连贯运输系统,以实现“门到门”运输为目标,为货主提供经济、合理、迅速、安全、便捷的运输服务。

海运在国际多式联运中占主导地位。

多式联运是指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将两种以上的运输方式组合成复合型的一体化运输。

合理选择运输方式不仅提高运输效率,降低运输成本,而且对整个物流系统的合理化产生有效的影响。

全程运输通过一次托运、一张单证、一次保险、一次计费,被视为一个完整的单一运输过程来安排。

国际货代实务论文

国际货代实务论文

课程论文题目:国际货运代理中的法律风险及防范研究学院:经济学院班级:国贸2班姓名:吴绍夫学号: 20145129日期: 2017年10月10日评阅成绩:评阅意见:成绩评定:教师签名:摘要随着国际货运代理越来越多的以承运人的身份出现在业务经营的舞台上,其必定要承担承运人的责任和风险。

由于国际货运代理作为承运人在现阶段的发展还不成熟,在业务经营中,其要面临来自内部和外部的一系列法律风险。

因此为降低经营成本,实现利润最大化,国际货运代理必须对行业法律风险有一个系统的分析,并有针对性的做好风险防范工作。

关键词:国际货运;代理;法律风险;防范一、国际货运代理法律关系国际货运代理法律关系就是指有关法律、法规调整在国际货运代理行为过程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

其本质上是国际货运代理主体与其他的民商事主体在民商事活动交往中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法律关系由主体、客体和内容三个要素构成。

在国际货运代理法律关系中,其同样由主体、客体和内容三个要素。

1、国际货运代理法律关系的主体法律关系主体: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指法律关系的参加者即在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或承担义务的人。

法律上所称的“人”主要包括自然人和法人。

在国际货运代理法律关系中,主体主要是指在国际货运代理经营活动中的企业法人和个体经营者、自然人。

从法律上来看,国际货运代理法律关系的主体包括两类:代理人和当事人,其中作为当事人的国际货运代理法律关系主体又包括多式联运经营人、无船承运人、缔约承运人和实际承运人。

2、国际货运代理法律关系的客体法律关系客体: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

它是将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权利与义务联系在一起的中介。

在国际货运代理法律关系中,客体主要是指国际货运代理的经营行为,例如订舱、报关、装箱等在国际货运代理经营范围内的经营活动。

在我国目前的国际货代实务中,国际货运代理大多为中、小型,许多国际货运代理不拥有自己的仓库、运输工具等,也不具备一些要凭许可证经营的业务资格和能力。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浅析FOB术语下卖方货运过程中的风险摘要:随着世界经济的不断发展,中国与世界各国的交流与联系不断加强,尤其是贸易联系越来越紧密了。

而其中80%贸易都是由海上运输完成的,同时在外贸业务中以FOB术语交易的比例逐渐增大。

然而FOB贸易术语对于出口商而言仍然存在着诸如保险、船货衔接、提单结算、及货代等方面的众多交易风险。

本文从出口商的角度出发,对各种风险作出具体分析,并提出相对应的解决措施,同时通过案例对风险的防范做更透彻的分析。

Abstract :With the continuous development of the world economy, the exchanges and contact between China and the world continue to strengthen, especially in the trade are increasingly linked. More than 80 percent of international trade by sea transport, foreign trade business to the proportion of the FOB term trading gradually increased. FOB trade terms, however, still exist for exporters with many trading risk, such as insurance, cargo convergence, bills of lading, settlement, and freight forwarding this article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exporters to make a concrete analysis of the various risks and proposed the corresponding solutions at the same time to do a more thorough analysis of risk prevention through case.关键词:FOB 出口商风险对策一、引言FOB术语意思是船上交货(指定装运港)。

FOB是海上运输最早出现的国际贸易术语,也是目前国际上普遍应用的贸易术语之一,适用于海运和内河运输。

从上个世纪90年代开始,我国外贸企业开始大量地使用FOB形式做出口贸易,但是与此同时,境外一些不法的买方勾结境外的无船承运人和货运代理无单放货,使得我国卖方被骗钱货两空的事件屡有发生。

出口 FOB诈骗导致了我国大量海运运费的流失,同时由于保险和运费都在境外进行结算,还导致了我国保险和税收的减少。

在此情况下,对于FOB下卖方权益的保护就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那么,FOB 术语下的风险是如何产生的呢?二、FOB 术语货运过程中的风险分析(一)、在货物装船前所面临的风险众所周知,采用FOB术语成交的贸易合同,其风险临界点的划分为“越过船舷”,也就是说在出口商备货前往指定港口的、越过船舷之前的一段路程中所造成的货物的损失及其所有风险将有出口商自己承担。

同时由于在FOB术语交易中,保险是由买方投保的,但是在越过船舷之前出现的货损,其损失都是由出口商自己承担的。

不能通过买方向保险公司索赔。

因为,虽说对于基本险的保险责任起讫都是采用的“仓至仓”条款。

但是,根据各国的保险法包括我国的保险法都有规定“投保人对于投保标的物不具有保险利益的,保险合同无效。

”因此,采用FOB贸易术语成交,在货物越过船舷之前,进口商是没有保险利益的,拥有货物主权即保险利益的是出口商,但由于投保人是买方而非出口商自己,因此在此过程中发生的货物损失全部由出口商自己承担,有时候我们习惯上也会将这种风险称之为“保险空白”。

(二)、船货街接问题远洋运输,由于距离远,受自然条件(如台风、海啸等)的影响大,往返时间长,有的要两个月以上才能往返一次。

在FOB术语下,船货的衔接问题就比较突出。

由买方租船订舱指定船公司后,装船日期的选择余地就很小,如果卖方不能在L/C规定的装运期和船方停止装货日之前将货物装上船,则卖方不能取得提单进行交单议付。

即使卖方在L/C规定的装运期前早已将货物备妥在装运港,而买方所订货船未及时到港也无能为力,这样还会增加卖方在港口的仓储费用损失,特别是出口大宗商品(如矿石、粮食、水泥、原油等)时,船货衔接的风险就更大。

(三)、买方安排无船承运人运输时卖方面临的风险这种情况中,买方通常委托一家与其关系“特殊”的境外货代公司充当契约承运人,该货代公司只在装运口岸设个小小的办事处,并无实际办理装运的能力和相应的资质,被选择的境外货代公司以自己的名义签发提单,在法律上处于无船承运人的地位,其签发的提单在航运实务中称为HOUSE提单。

这份HOUSE提单就用于换取卖方交付运输的货物。

而真正完成货运的海运提单却与卖方无关,而是由与买方安排的境外货物代理公司掌握,买方籍此提取货物。

买方在货款结算环节(信用证议付)设置圈套,使卖方提交的无船承运人提单等议付单证被银行以单证不符为由退单止付,造成卖方无法结汇,此时买方的欺诈目的已露出端倪。

而契约承运人取得货物后,直接无单放货给与其关系“特殊”的国外买方。

卖方虽持有HOUSE提单,实际上却已货款两空。

(四)FOB出运时使用记名提单的风险很多FOB买方在托运时要求出具记名提单,而记名提单下经常会发生无提单放货的情况,使得卖方的结汇落空。

记名提单(B/L)又称收货人抬头提单,指提单正面收货人一栏内载明特定的收货人的提单。

根据这种提单,只有托运人指定的收货人才能提货。

根据记名提单,承运人可以向不提交提单的原记名收货人交付货物。

也就是说,运人在卸货港交付货物时,是“认人不认票”的,认的人就是记名提单上的记名收货人,而不论记名提单在谁手中。

三、FOB术语下货运过程中风险规避措施面对全球化贸易的大环境,商机稍纵即逝。

而且随着我国对外贸易的进一步扩大,受海上运营能力和运费攀高、国内舱位爆满的实际情况制约,国内企业不得不选取FOB贸易术语签订出口合同。

在这种情况下,针对FOB货运过程中的风险,建议国内出口企业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规避风险。

1、在货物装船前,提前投保针对出口商面临的“保险空白”风险,出口商可以在装船前单独以自己为投保人针对货物进行国内运输险的投保,这样一来就很轻易的避免了保险盲区。

但是,这样一来也增加了出口商自己的财力负担,所以可以在一开始报价的时候将这些考虑进去综合报价,或者是直接争取以FCA术语成交,这样一来就可以提前转移风险,在将货物交给第一承运人的时候就将风险转移,来减小进口商自身的风险。

关于船货衔接的问题,则是要分开考虑,要看买方是出于客观还是主观原因。

若买方出于主观原因故意拖延装运,则此时的出口商可以试着和买方沟通,让其明白长期合作的重要性,以及未来的可观的利益。

当然,无论是主观还是客观原因,这都属于买方责任。

出口商最简单最直接的止损方法则是撤销合同并向买方索赔。

但在实际的操作中,出口商已经产生了装运费用,并且,国际索赔又是件耗时耗力的事情,所以对于出口商来说这并不一定是最好的方式。

若买方是出于客观原因的确不能够及时的租船订舱,那出口商可以和买方协商,代买方租船订舱,在货物装上船之后,凭提单议付货款。

在信用证成交的支付方式下,最为合适的处理方法是将货物装运到港口,凭码头仓库栈单领取货款。

2、减少FOB合同出口,掌握主动权国内企业签订出口合同时,应尽量签订CIF或CFR条款,力拒FOB条款,避免外商指定船公司、境外货代或无船承运人安排运输,从而由我方掌握安排运输的主动权。

总体来讲,在出口业务中采用CIF或CFR术语成交要比采用FOB 有利。

因为在CIF条件下,国际货物买卖中涉及的三个合同(买卖合同、运输合同和保险合同)都由卖方作为其当事人,他可根据情况统筹安排备货、装运、投保等事项,保证作业流程上的相互衔接。

另外,有利于发展本国的航运业和保险业,增加服务贸易收人。

FOB条款增多,对国轮、保险业的发展都不利,近几年来随着我国对外贸易的发展,我国的三大船公司(中远、中海、外运)都有长足的发展,如果外贸为规避运费上涨风险而去做FOB价,就会使国轮的发展失去货源基础。

国轮壮大不起来,最后受害者是国家和国内的发货人,因为外轮占据了航运市场的主要份额,我国失去了对外运输的主动权,将使进出口易受制于人。

现在从北美、欧洲向我国出口的运费是低的,增强了他们出LJ产品的竞争力;反之我国出口运价水平持续偏高,削弱了我产品出口的竞争力。

3、严格按程序操作慎防外商指定船公司和境外货代如外商坚持FOB条款并指定船公司、境外货代或无船承运人安排运输,可接受知名的船公司,尽量避免接受指定的境外货代或无船承运人。

争取采用船公司提单取代货代提单。

船公司大多信誉良好,即便有时凭担保将货放给客户,但一旦出现问题,会凭借其信誉与实力,妥善地处理纠纷,其信誉度远非货代公司可比。

如外商仍坚持指定的境外货代或无船承运人,为不影响出口,必须严格按程序操作。

对指定的境外货代或无船承运人的信誉要进行严格的调查,了解是否有我国合法代理人向交通部办理无船承运人资格的手续,同时要求其国内的合法代理人或无船承运人出具保函,承诺被指定境外货代或无船承运人安排运输的货物到达目的港后必须凭信用证项下银行流转的正本提单放货,否则要承担无单放货的赔偿责任。

只有这样,一旦出现无单放货,才能有依据进行索赔。

4、拒绝接受“记名提单”在国际贸易中提单具有物权凭证的法律功能,出口方可通过控制提单来有效控制和支配提单项下货物所有权,确保收取货款。

但对于记名提单这种做法却并非万无一失,使用“记名提单”不仅会引起因对方无单提货而导致的风险和纠纷,而且会在以后如发货人因故要将货物退运、转运或委托第三方提货等方面造成很难解决的人为障碍。

因为在此种提单项下只有提单的收货人才有权对提单项下的货物进行处置。

在L/C支付条件下,可接受在提单收货人一栏中注明“凭开证行或付款行指令”的“指示提单”。

另外,提单背书转让时,要尽量使用“空白背书”,其道理与原因和前述相同,如不使用“空白背书”,一旦双方发生争执,出口人就有可能不便行使,甚至失去对滞留目的港码头的货物的处置权。

5、投保“短期出口信用险”,以规避并转化风险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海外业务部已建立起一套信用调查体系和风险追偿体系,通过投保信用险,由保险公司去调查客户的信用,以规避可能出现的风险。

在风险事故产生时,通过代位权的转移,由保险公司通过不同的渠道对有关责任方进行追索,无论结果如何,均可在规定的期限内得到一定程度的赔偿。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