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证明劳动关系已经解除需提供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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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企业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企业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一、背景及意义劳动合同解除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有效期内,因法定或者约定事由出现,提前终止劳动合同关系的行为。

劳动合同解除是劳动法律法规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对于维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我国《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向劳动者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这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也是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重要措施。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是劳动者享受失业保险、求职补贴等政策的重要依据,同时也是劳动者依法维权的重要证据。

二、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1. 双方协商一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应当提前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劳动者相应的经济补偿。

2. 劳动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 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1)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3)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5)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6)劳动者被追究刑事责任的;(7)劳动者因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8)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9)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4. 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根据我国《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还有其他一些情形可以导致劳动合同的解除,如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劳动者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等。

关于单位出具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应包含的内容

关于单位出具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应包含的内容

关于单位出具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应包含的内容一、引言劳动合同的解除或终止是劳动关系终止的重要环节,单位应当依法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

本文将介绍单位出具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应包含的内容。

二、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的目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是单位对劳动关系终止事实的书面证明,旨在明确员工与单位之间的劳动合同已经解除或终止。

它具有以下几个主要目的:1.为员工办理离职手续提供凭证;2.为员工办理社保、公积金等相关手续提供依据;3.为员工寻找新的就业机会提供参考。

三、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的基本要素单位出具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应当包含以下基本要素:1.单位名称:明确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单位名称;2.员工姓名:准确标注被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员工姓名;3.工作岗位:详细描述员工在单位的工作岗位;4.合同期限:准确记录劳动合同的开始日期和结束日期;5.解除或终止日期:明确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的具体日期;6.解除或终止原因:简明扼要地列明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原因;7.法定期限:注明员工享有的法定期限,如解除或终止后的一定时间内,员工享有继续支付工资等权利;8.相关附言: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在证明中添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四、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样本以下是一份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的样本,仅供参考:```证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经我单位与员工双方协商一致,签订的劳动合同已于2021年1月1日解除/终止。

特此证明。

单位名称:某某有限公司员工姓名:张三工作岗位:销售经理合同期限: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月1日解除/终止日期:2021年1月1日解除/终止原因:员工自愿离职/劳动合同期满特此证明。

单位盖章:日期:2021年1月1日```五、结束语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是单位出具的一份重要文件,它对于员工的离职手续和相关权益的行使具有重要意义。

单位在出具证明时,应注意确保证明内容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尊敬的有关部门:兹证明XXX公司(以下简称“用人单位”)与员工XXX(身份证号码:XXXXX)签订的劳动合同因某种原因需解除,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特此开具本证明。

一、员工基本信息姓名:XXX性别:男/女身份证号码:XXXXX出生日期:XXXX年XX月XX日二、工作情况员工XXX于XXXX年XX月XX日起在用人单位工作,担任岗位为XXX,工作表现良好,责任心强,工作勤勉,得到公司领导和同事的一致好评。

三、解除劳动关系原因用人单位解除与员工XXX签订的劳动合同系以下情况导致:1. 公司业务调整:用人单位由于业务调整,原工作岗位已经撤销,或者因业务或生产需要不再需要该员工继续工作,因此面临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

2. 经济形势变化:由于宏观经济形势不断变化,公司经营状况不佳,需要压减人员成本,故必须解除部分员工的劳动合同。

3. 个人原因:员工XXX因个人原因出现严重失职、懈怠、违规违纪等情况,严重影响了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为维护公司的利益和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用人单位不得不解除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

四、解除劳动合同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将按照法定程序和规定,书面通知员工XXX解除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

员工XXX的劳动合同自XXXX年XX月XX日起生效,用人单位与员工XXX的劳动关系将于解除劳动合同书面通知后生效。

六、特此证明用人单位声明,以上内容属实,如有虚假不实之处,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XXXX公司(盖章)以上就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的内容,希望能对相关部门起到一定的参考作用。

感谢您的查阅。

【温馨提示】该证明仅作为证明员工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凭证,不具有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具体法律问题请咨询专业法律人士。

第二篇示例:尊敬的领导:根据您的要求,我司现就员工××(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工号)解除劳动关系事宜提供如下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一、员工基本情况员工××,性别××,身份证号码××,工号为××,自2018年××月起在我司任职,担任××职务,属于长期在岗人员。

所在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

所在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

所在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在职场中,员工和雇主可能会面临一些情况,例如员工要离职或者因业务原因被辞退。

这时,单位需要出具一份证明来证实员工和单位之间的劳动合同已经终止或者解除。

这份证明就是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

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是一份非常重要的文件,它对员工和单位都有一定的作用。

因此,在劳动关系的解除或终止后,单位需要及时出具这份证明。

下面,我们将详细解析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的作用、内容以及注意事项。

作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对于员工来说有很多作用。

首先,这份证明是员工离职后获得下一份工作的必备文件之一。

有了证明,员工可以证明自己与前任单位的合同已经终止或者解除。

其次,证明中所注明的离职原因对于员工以后的工作也有很大的影响。

如果原因是员工本人的问题,可能会对员工的职业生涯造成一定的影响。

因此,员工需要确保证明中注明的原因是正确的。

而对于单位来说,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同样非常重要。

因为证明可以证明单位的合法性和负责任的态度。

在一些公司或组织中,离职员工能否获得证明也直接反映出该公司或组织的人事管理水平。

因此,单位需要在员工合同解除或终止后尽快出具证明,展示出自己负责的形象。

内容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应该注明以下内容:1. 员工姓名和身份证号码。

2. 员工与单位的关系结束的日期。

3. 员工的职务和工作描述。

4. 员工工作状态,例如转岗、离职、辞退等。

5. 员工离职或辞职原因,例如个人原因、公司裁员、主动辞职等。

同时,单位应该尽量避免用不实原因造成员工的不便和损失。

6. 离职或解除合同后,员工所应得的薪资、奖金和福利等各项与工作有关的待遇。

7. 签署人的签名和证明的日期。

注意事项虽然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对员工和单位都是一份重要的文件,但是在出具证明前,单位应该认真考虑以下注意事项。

首先,在出具证明前,单位需要了解员工与该单位的合同是否有任何纠纷或违约行为。

劳动中的劳动解除证据和证明

劳动中的劳动解除证据和证明

劳动中的劳动解除证据和证明劳动合同是用于规范雇主与雇员之间劳动关系的重要法律文件。

然而,在实际工作中,有时候劳动关系可能会因各种原因而解除。

为了维护劳动双方的权益,劳动解除的证据和证明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从劳动中的劳动解除证据和证明两个方面进行探讨。

一、劳动中的劳动解除证据劳动解除的证据是指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为证明劳动关系解除的合法性而提供的相关材料。

以下是几种常见的劳动解除证据:1. 解除通知书:雇主或雇员在解除劳动合同前,通常需要书面通知对方。

解除通知书应明确表明解除的原因、日期、解除的合同条款等。

双方需签字确认,以确保解除的合法性。

2. 双方协议书:有些时候,雇主和雇员可能出于协商一致的目的解除劳动合同。

此时,可以通过签署协议书的方式证明劳动关系解除的合法性。

协议书应详细说明解除的原因、条件以及双方的责任和权益。

3. 解除决定书: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劳动关系的解除可能需要由上级部门或法定机构做出决定。

这时,解除决定书将成为劳动解除的证据。

解除决定书应附上解除的理由、依据以及解除后的补偿等内容。

4. 其他相关证据材料:有些劳动解除可能需要提供其他证据材料以支持解除的合法性,比如劳动纠纷处理机构的调解书、法院的判决书等。

这些材料将作为劳动解除证据的补充支持。

二、劳动中的劳动解除证明劳动解除的证明是指在劳动合同终止后,为证明劳动关系解除事实的相关文件。

以下是几种常见的劳动解除证明:1. 解除证明书:由雇主出具的解除证明书是证明劳动关系解除的主要文件。

解除证明书应包括双方的基本信息、解除日期、解除的原因等。

同时,证明书还可以附上双方的评价、推荐等。

2. 薪资结算证明:劳动关系解除后,雇主需要结算雇员的工资、福利和补偿等。

薪资结算证明是证明雇员获得法定应付款项的重要文件。

薪资结算证明应详细列明薪资发放情况,并由雇主盖章确认。

3. 退休准假证明:对于劳动关系解除后的退休雇员,雇主需提供退休准假证明以证明其享有相应的退休待遇和福利。

解除劳动关系各种证明

解除劳动关系各种证明

解除劳动关系各种证明
前言
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劳动关系的取得和解除都要得到各方的认可,
在法律上有一定的规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必须遵守这些规定。

在劳动关
系的解除过程中,双方都应该依照国家规定正式化解劳动关系,并出具相
应的证明。

因此,劳动关系的解除手续是非常重要的,本文将就此展开说明。

一.劳动关系解除手续
1.当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有协议解除劳动关系时,应当签订劳动合同解
除协议,劳动者凭协议解除劳动关系的结果向用人单位申请劳动合同解除
书(以下简称解除书)。

2.如果劳动合同的解除达成协议,用人单位应当于协议生效日起3日
内出具解除书,并由劳动者签名确认;如果劳动合同约定以双方签章确认,则需双方均签章确认。

3.劳动关系解除后,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书上登记劳动者注销登记类别,出具《离职证明》(以下简称离职证明),并建立劳动者的《离退休
证书》(以下简称离退休证书)。

离职证明应当由用人单位出具,离退休
证书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出具,用以证明劳动者在原单位的劳动关系已正
式解除。

4.另外,在劳动关系解除时,劳动者应当提出各类社会保险服务材料。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的解答(二)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的解答(二)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布日期】2019.08.16•【字号】•【施行日期】2019.08.16•【效力等级】地方司法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劳动人事争议正文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的解答(二)(2019年5月16日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行政审判专业委员会2019年第8次会议通过)一、劳动关系认定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长期两不找”,双方就确认劳动关系、薪酬福利、解除劳动关系、社会保险等发生争议的,如何处理?除用人单位提供证据证明劳动合同已经解除或终止外,劳动者要求确认劳动关系的,应予支持;由于未付出劳动,除劳动者提供证据证明存在法定或约定事由外,劳动者请求支付工资、福利、生活费、社会保险待遇损失、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赔偿金等诉讼请求的,不予支持;劳动者要求解除劳动关系及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的,应予支持。

2.劳动者要求确认劳动关系且用人单位予以认可的,如何处理?劳动者仅要求确认劳动关系且用人单位予以认可的,因双方不存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的劳动争议,应裁定驳回起诉。

但双方有其他诉讼请求且属于劳动争议案件受理范围的除外。

3.关联企业混同用工情况下劳动关系如何认定?有关联关系的用人单位以交叉、轮换等方式使用劳动者,劳动者要求确认劳动关系的,参照下列原则处理:(1)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要求按书面劳动合同确认劳动关系,应予支持。

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提供证据证明劳动者在关联企业工作不是履行双方书面劳动合同的行为或劳动合同已经解除或终止的除外;(2)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根据劳动者工作时间、工作内容、工资发放、社会保险缴纳等因素综合判断劳动关系;根据上述情况仍无法确定劳动关系的,可根据劳动者的主张确认劳动关系;(3)在工作内容交叉重叠的情况下,劳动者提出的具有给付内容的诉讼请求,可根据劳动者的主张,由一家用人单位承担责任,或由关联企业承担连带责任。

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应出具什么证明

⽤⼈单位与职⼯解除劳动关系应出具什么证明⽤⼈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家知道⽤⼈单位与职⼯解除劳动关系应出具什么证明吗?为了解答⼤家的疑惑,店铺⼩编整理了⼀些这⽅⾯的资料如需要出具终⽌、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等,希望可以帮助有需要的⼈,下⾯,就请⼤家跟着⼩编⼀起来看看吧。

⼀、⽤⼈单位与职⼯解除劳动关系应出具什么证明1、在劳动者履⾏了有关义务终⽌、解除劳动合同时,⽤⼈单位应当出具终⽌、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作为该劳动者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和失业登记、求职登记的凭证。

证明书应写明劳动合同期限、终⽌或解除的⽇期、所担任的⼯作。

如果劳动者要求,⽤⼈单位可在证明中客观地说明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

2、⽤⼈单位招⽤职⼯时应查验其终⽌、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以及其他能证明该职⼯与任何⽤⼈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的凭证,⽅可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3、国有企业与下岗职⼯终⽌或解除劳动关系后,应出具终⽌或解除劳动关系及缴纳社会保险费等情况的证明材料,并抄报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符合条件的⼈员可按规定办理失业登记,申领失业保险待遇或按规定申领城镇居民最低⽣活保障⾦。

4、⽤⼈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五⽇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续。

⼆、⽤⼈单位与职⼯解除或者终⽌劳动合同时⼿续是怎样的劳动第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的,⽤⼈单位在提前三⼗⽇以书⾯形式通知劳动者本⼈或者额外⽀付劳动者⼀个⽉⼯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患病或者⾮因⼯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作也不能从事由⽤⼈单位另⾏安排的⼯作的;(⼆)劳动者被证明不能胜任⼯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作岗位,仍不能胜任⼯作的;(三)劳动合同订⽴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重⼤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法履⾏,经⽤⼈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

”在出现上述三种情形时,⽤⼈单位虽有权解除劳动合同,但应提前三⼗⽇以书⾯形式通知劳动者本⼈或者额外⽀付劳动者⼀个⽉⼯资。

解除劳动的证据要求

解除劳动的证据要求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雇主或雇员根据某种特定情况或条件终止劳动合同关系的行为。

在劳动关系的解除过程中,证据的要求至关重要。

本文将探讨解除劳动关系所需的证据要求,并提供一些相关建议。

1. (1) 双方书面协议:双方可以通过书面协议达成解除劳动关系的一致意见,此时,协议本身就是解除劳动的证据。

协议应明确说明解除的原因,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2) 经济性解除的证据:如果解除劳动关系是基于经济性原因,雇主需要提供相关经济数据,如公司财务报表、现金流量表等,以证明解除劳动关系是出于正当的经济考虑。

(3) 违约行为证据:如果一方在劳动合同中存在违约行为,对方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并需要提供相应的违约行为证据,如违法行为记录、违反劳动合同的行动、不履行合同约定的证据等。

(4) 解除劳动所需证据:根据不同国家或地区的法律法规,解除劳动关系可能需要特定的证据,例如:病假证明、调岗通知、调薪记录等。

在解除劳动关系时,双方应确保提供充分的证据以支持其解除的合法性。

2. 提供证据的建议(1) 保存相关文件:劳动关系的解除可能涉及多方面的证据,雇主和雇员都应确保保存相关文件。

这些文件可以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工资单、病假证明、调岗通知、调薪记录等。

(2) 保持良好的沟通记录:在解除劳动关系的过程中,双方应保持良好的沟通,并记录所有重要的沟通内容。

这可以作为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据,帮助双方解决潜在的争议。

(3) 寻求专业建议:如果双方之间发生分歧,无法就解除劳动关系达成一致,可以寻求法律等专业人士的建议。

专业人士将根据具体情况提供相关的法律意见,帮助解决解除劳动关系引起的纠纷。

3. 注意事项(1) 法律法规要求:根据不同国家或地区的法律法规,解除劳动关系可能有特定的要求和程序。

双方应了解和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避免违法解除劳动关系。

(2) 保护个人隐私:在解除劳动关系的过程中,双方应尊重对方的个人隐私权。

只共享与解除劳动关系相关的必要信息,并确保合法、合理地处理个人信息。

劳动中的劳动终止证据和证明

劳动中的劳动终止证据和证明劳动关系的终止是指雇佣关系或劳动合同的结束。

在劳动关系终止的过程中,劳动者和雇主都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和证明。

本文将探讨劳动中的劳动终止证据和证明的相关内容。

一、劳动终止证据的种类劳动终止证据是用来证明劳动关系终止的相关材料。

根据不同的情况,劳动终止证据可以分为以下几类:1. 解雇通知书:当雇主决定解雇某个劳动者时,需要向其发出解雇通知书。

解雇通知书应明确注明解雇的原因和合理性,并按照劳动法的规定进行制发。

2. 辞职信:当劳动者自愿离职时,应向雇主提交辞职信。

辞职信应明确表达劳动者的离职意愿和离职日期,并经劳动者本人签字确认。

3.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劳动者和雇主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需要制订协议书,明确双方解除劳动关系的意愿和条件,并经双方签字确认。

4. 劳动仲裁或法院判决书:当劳动关系发生争议,并提交给劳动仲裁机构或法院仲裁或审理时,仲裁或判决书成为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据。

5. 劳动合同到期:在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劳动关系自然终止,劳动合同到期成为劳动终止的证据。

6. 其他证明材料:根据具体情况,还有可能需要提供其他证明材料,如离职证明、调离证明等。

二、劳动终止证明的方式劳动终止证明是雇主为证明劳动关系终止事实的文件。

在劳动关系终止后,雇主有义务向劳动者提供劳动终止证明,以便劳动者能够顺利办理离职手续和享受相关权益。

劳动终止证明主要采用以下方式进行:1. 劳动终止证明函:雇主可以根据劳动关系终止的事实,书写劳动终止证明函并加盖公章。

证明函中应明确注明劳动关系的终止日期、原因以及劳动者在单位的工作表现等信息。

2. 劳动终止证明书:劳动终止证明书是正式且较为全面的证明文件。

证明书由雇主出具,列明被解雇或辞职的劳动者的个人基本信息、劳动关系终止日期、工作岗位、薪资情况、社会保险缴纳情况等详细信息,并经雇主签字、加盖公章。

3. 劳动关系终止证明卡:一些单位会制作劳动关系终止证明卡,卡上详细列明劳动者的个人信息和劳动关系终止的具体情况,并由雇主签字、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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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证明劳动关系已经解除需提供证据
金某某应聘进入被告某广告公司(某实业公司的子公司)工作,职务为总经理,任职起始时间为2002年3月,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

同年3月5 日,金某某领到1000元,4、5、6三个月金某某的月工资为2000元,7月5日,金某某领到工资3000元。

期间,某广告公司还向金某发放过加班奖金9000元。

7月6日,某广告公司内部发生打架事件,7月9日,某广告公司董事长宣布免去金某某的总经理职务,公司停业整顿。

对此,某广告公司曾于诉讼中提出有关董事会会议记录为证据,但该会议记录上没有董事的签名。

7月30日,某实业公司书面通知金某某,告知因公司目前内部整顿,决定原有人员暂不留用,待整顿结束后重新考虑是否录用。

金某某遂停止到公司上班,并于同年8月22日向劳动争议申请,请示裁令某广告公司支付其创业期间的加班工资5000元、其为公司创利70万元的30%的分成21万元,以及因辞退而应给付的三个月工资计9000元(每月3000元)。

仲裁委员会审理后裁决:对金某某的上述主张不予支持,但某广告公司应支付给金某某一个月的工资计3000元,以此作为未提前1个月通知其的补偿。

金某某不服该裁决。

遂以某广告公司为被告诉至法院后又申请追加某实业公司为第二被告。

金某某诉称:其与某广告公司之间存在合法有效的,公司擅自
将之解职缺乏法律依据,故请示法院确认双方的劳动关系合法有效,判令公司补发其自2002年8月以来的工资每月3000元,并判令公司支付其加班工资5000元。

被告某广告公司和某实业公司辩称:解除与金某某的劳动关系是依据公司董事会的决定做出的,符合法律规定;金某某自2001年8月起一直未到公司上班,故公司亦无须向其支付工资;公司对于金某某的加班行为已经以奖金形式予以奖励,因而金某某对加班工资的请示也不应支持。

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某广告公司未提供其罢免金某某总经理职务、解除与金某某事实上劳动关系的合法、有效的证据,故不能认定双方的劳动关系已经终止;金某某从2002年8 月至今未到公司上班,其要求得到每月3000元的诉讼请示不予支持;某广告公司已用奖金形式奖励了金某某的加班行为,金某某再要求获得加班工资,没有合法依据,不予支持。

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78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第46条之规定判决如下:(1)金某某与某实业公司的劳动关系没有解除;(2)金某某要求某实业公司给付其加班工资之诉讼请求不予支持;(3)某实业公司应支付金某某从2002年8月起至判决生效之日止每月300 元。

金某某不服判决,提起上诉。

当事人双方仍持各自在一审的诉辩主张。

二审法院审理后认定,金某某作为某广告公司的总经理,其合法权益应受法律保护。

某广告公司免去金某某的总经理职务和终结双方的劳动关系,均应依法进行。

鉴于某广告公司的上述行为缺乏法定的形式要件,故一审法院对某广告公司的主张不予支持并无不当。

金某某自2002年8月起未再到某广告公司上班工作,此举属被动缺勤,某广告公司亦负有一定责任,应承担金某某在被动缺勤期间的生活费用,但金某某坚持要求按其原工资给付的理由不成立,该主张不能支持。

某广告公司已经向金某某支付过9000元的加班奖金,金某某再以加班为由要求获得5000元加班工资的理由不足,该主张亦不能支持。

金某某的劳动关系在某广告公司,一审法院判令某实业公司履行义务不妥,应予以变更。

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53条第1款第2项之规定判决如下:(1)撤销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2)某广告公司应继续维持与金某某之间的劳动关系,至双方依法终结时止;(3)某广告公司应给付金某某自2002年8月起的生活费,该项费用以每月300元计,至双方依法变更或终结劳动关系时止;(4)金某某关于某实业公司和某广告公司应给付其5000元加班
工资之诉讼请示不予支持。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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