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工作职责制度

合集下载

企业消防队的职责和制度(精选6篇)

企业消防队的职责和制度(精选6篇)

企业消防队的职责和制度企业消防队的职责和制度消防队职责专职消防队职责(一)承担责任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普及消防知识;(二)定期进行防火检查,督促有关单位和个人落实防火责任制,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三)建立防火检查档案,按照国家规定设置防火标志;(四)掌握责任区域的道路、消防水源、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重点部位等情况,建立相应的消防业务资料档案;(五)制定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重点部位的事故处置和灭火作战预案,定期组织演练;(六)指导培训义务消防队;(七)扑救火灾,保护火灾现场,协助有关部门调查火灾原因、处理火灾事故;(八)定期向消防救援机构报告消防工作情况;(九)按规定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义务消防队职责1、积极参加消防训练和演习,提高防火能力。

2、熟悉掌握各种消防器材的性能及使用方法。

3、熟悉学校电源、水源、消防重点部位及消防器材的分布情况。

4、一旦发生火险、火灾事故,应积极参加扑救。

5、发现火险隐患,及时报告防火责任人,并采取可行的临时措施。

6、协助二、三级防火责任人对本部门进行防火安全教育与检查。

制度的内容制度,也称规章制度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了维护正常的工作、劳动、学习、生活的秩序,保证国家各项政策的顺利执行和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订的具有法规性或指导性与约束力的应用文,是各种行政法规、章程、制度、公约的总称。

规章制度的使用范围极其广泛,大至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各行业、各系统,小至单位、部门、班组。

它是国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体化,是人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因此,规章制度对社会经济、科学技术、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对社会公共秩序的维护,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规章制度主要包括:劳动合同管理、工资管理、社会保险福利待遇、工时休假、职工奖惩,以及其他劳动管理规定。

用人单位制定规章制度,要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保障劳动者的劳动权利,督促劳动者履行劳动义务。

制定规章制度应当体现权利与义务一致、奖励与惩罚结合,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消防安全职责及管理制度

消防安全职责及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消防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消防组织机构及职责1. 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单位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

2. 设立消防安全办公室,负责消防安全日常管理工作。

3. 各部门、各班组设立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本部门、本班组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4. 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职责:(1)组织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2)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3)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

(4)组织消防演练,提高员工火灾应急处理能力。

(5)协调解决消防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5. 消防安全办公室职责:(1)负责消防安全日常管理工作。

(2)组织实施消防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3)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4)负责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

(5)负责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

6. 消防安全责任人职责:(1)组织本部门、本班组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2)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组织本部门、本班组进行消防演练。

(4)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5)发生火灾事故时,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扑救,并报告消防安全办公室。

三、消防安全宣传教育1. 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两次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 利用单位内部宣传栏、广播、网络等渠道,宣传消防安全知识。

3. 邀请消防部门专业人员开展消防安全讲座,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技能。

4. 定期组织消防安全知识竞赛,检验员工消防安全知识掌握情况。

四、消防安全检查1. 每月至少开展一次消防安全检查,对消防设施、消防通道、用电用火等进行全面检查。

2. 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消防安全。

3. 对检查情况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

五、消防设施及器材维护保养1. 消防设施及器材的维护保养由消防安全办公室负责。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及职责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及职责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及职责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指企事业单位为了防止火灾发生,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而建立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管理措施。

下面是一些常见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及相关职责:
1. 火灾预防制度:制定并实施消防安全检查制度,定期检查、排查和清理消防隐患,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2. 火灾报警制度:建立火灾报警系统,规定火灾报警程序和责任人,确保火灾能够及时报警和处理。

3. 灭火设施管理制度:对消防器材和灭火设施进行定期检查、维护和保养,保证其正常使用和有效性。

4. 应急疏散制度:制定和实施灾害事故应急疏散预案,并进行定期演练,确保发生火灾时人员能够迅速有序地撤离。

5. 消防培训制度: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6. 职责分工: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消防安全职责,确保消防安全工作的有效管理和执行。

7. 安全管理责任制:明确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对消防安全工作负总责,并设立专门的消防安全管理机构,负责制定和执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8. 事故调查制度:建立事故调查制度,对发生的火灾事故进行及时调查,总结教训,完善消防安全管理。

以上仅是一些常见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及相关职责,具体的制度和职责应根据企事业单位的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制定和执行。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_职责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_职责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消防安全管理,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员工、临时用工、外来人员及租户。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

第二章消防安全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本单位设立消防安全委员会,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消防安全委员会职责:1.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的法律法规和政策;2. 制定、修订和完善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3. 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4. 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5. 处理消防安全事故;6. 负责消防安全设施的维护保养;7. 对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

第六条消防安全管理部门职责:1. 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2. 负责消防安全设施的维护保养和检查;3. 负责消防通道、疏散指示标志的维护和管理;4. 负责消防安全宣传教育;5. 负责火灾事故的调查和处理;6. 负责消防安全档案的管理。

第七条各部门消防安全职责:1.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消防安全工作负总责;2. 各部门应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3. 各部门应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4. 各部门应组织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消防安全意识;5. 各部门应配合消防安全管理部门开展消防安全工作。

第三章消防安全设施及管理第八条本单位应按照国家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并确保其完好有效。

第九条消防设施的管理职责:1. 消防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消防设施的日常维护保养;2. 各部门应定期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查,确保其正常运行;3. 发现消防设施损坏、故障时,应及时报告消防安全管理部门,并进行维修;4. 禁止随意移动、损坏消防设施。

第十条消防通道及疏散指示标志的管理职责:1. 消防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消防通道、疏散指示标志的维护和管理;2. 各部门应保持消防通道畅通,不得堆放杂物;3. 疏散指示标志应保持清晰可见,不得遮挡或损坏。

消防警务人员工作制度与工作职责

消防警务人员工作制度与工作职责

消防警务人员工作制度与工作职责一、引言二、消防警务人员工作制度1.岗位设置:根据实际情况和需求,合理设置消防警务人员的岗位,确保消防安全的全面覆盖。

常见的消防岗位有消防队员、消防指挥员、消防救援员等。

2.配备装备:为了便于开展消防工作,消防警务人员需要配备相应的装备和设备。

例如,消防队员需要佩戴防护服、防护眼镜、呼吸器等,以确保其安全从事扑救火灾等工作。

3.值班制度:消防警务人员的值班制度非常重要,因为火灾随时可能发生,需要有人保持24小时值班,随时出动应对。

根据人员数量和工作需求,可以分为轮班制、夜班制等。

4.训练培训:消防警务人员需要进行定期的训练和培训,提高其扑救火灾、救援人员等技能水平,以应对各种复杂的消防情况。

常见的培训内容包括灭火技能、逃生技巧、急救知识等。

5.考核评定:通过考核评定,可以对消防警务人员的工作进行评估和奖惩,激励其提高工作表现,充分发挥其应急救援和灭火能力。

同时,也可以找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加以改进和完善。

三、消防警务人员工作职责1.灭火救援:消防警务人员的首要职责是灭火救援工作,包括扑灭火灾、搜救被困人员等。

他们需要迅速行动,消除火灾隐患,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2.组织演练:为了提高应对突发火灾的能力,消防警务人员需要组织演练和模拟训练,以熟悉工作流程和技巧,增强应对火灾的应变能力。

3.宣传教育:消防警务人员还需要积极参与社区宣传活动,加强消防安全教育,提高公众的消防安全意识。

他们可以通过讲座、宣传册、演示等方式向公众传递消防知识,促进消防安全的普及。

4.安全检查:消防警务人员需要定期进行火灾隐患排查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消防安全措施的有效实施。

5.组织指挥:在火灾事故发生时,消防警务人员需要迅速组织指挥,协调各方资源,制定救援方案,指导灭火救援行动,保障事故处理的顺利进行。

四、结语消防警务人员的工作制度和工作职责是确保城市消防安全的基石。

通过合理设置岗位、配备装备、建立值班制度、开展训练培训以及进行考核评定,可以提高消防工作的效率和水平。

消防员的工作职责

消防员的工作职责

消防员的工作职责
消防员的工作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1. 火灾防控:负责检查建筑物和设备的消防安全状况,进行火灾隐患排查和消防设施维护,确保火灾预防工作的有效进行。

2. 火灾救援:在火灾发生时,负责迅速响应并进行逃生指导、灭火和救援工作,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

3. 现场指挥:到达火灾现场后,负责组织灭火工作和救援行动,设立指挥部,协调各方力量进行抢救工作。

4. 管理消防设施:负责管理消防设备和器材,进行日常检修和维护,确保消防设备的正常运行。

5. 宣传教育:开展火灾防控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社会公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6. 参与演练:定期参加消防演练和应急演练,提高自身的应急处置能力。

7. 事故调查:对火灾事故进行调查分析,找出事故原因和教训,并提出改进措施,预防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8. 协助其他机构:在意外事故、自然灾害等突发情况下,协助其他应急救援机构进行救援工作。

9. 维护社会稳定:参与治安保卫工作,维护社会治安稳定,确保公共秩序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总体而言,消防员的工作职责是保障公众的火灾安全,通过火灾防控、救援和宣传等工作,积极参与应急救援,维护社会的稳定和安宁。

消防大队定岗定责制度范本

消防大队定岗定责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消防大队定岗定责制度建设,明确消防大队全体官兵的职责和任务,提高消防工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消防大队定岗定责制度坚持科学合理、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便于管理的原则,实现消防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第三条消防大队全体官兵要认真履行职责,确保消防安全,为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作出贡献。

第二章定岗定责第四条消防大队领导岗位及职责:(一)大队长:负责消防大队全面工作,组织、协调、指挥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工作,管理大队人事、财务、装备等工作。

(二)教导员:负责消防大队思想政治工作,协助大队长管理人事、财务等工作,组织队伍建设、教育训练等工作。

(三)副大队长:协助大队长负责消防大队日常工作,分管业务工作,组织火灾调查、消防安全检查等工作。

第五条消防中队长岗位及职责:(一)中队长:负责消防中队全面工作,组织、指挥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工作,管理中队人事、财务、装备等工作。

(二)副中队长:协助中队长负责消防中队日常工作,分管业务工作,组织火灾调查、消防安全检查等工作。

第六条消防队员岗位及职责:(一)消防员:负责火灾扑救、应急救援、消防安全检查等工作,严格遵守消防纪律,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二)消防车驾驶员:负责消防车辆的驾驶和维护保养,确保车辆安全运行。

(三)通信员:负责消防大队、中队的通信联络工作,保证通信畅通。

(四)装备管理员:负责消防装备的采购、保管、发放、维护等工作,确保装备完好率。

第七条消防大队各部门及岗位职责:(一)办公室:负责消防大队日常行政事务、文件资料管理、保密等工作。

(二)防火监督科:负责消防安全检查、火灾调查、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等工作。

(三)灭火救援科:负责火灾扑救、应急救援、作战训练等工作。

(四)政工科:负责消防大队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教育训练等工作。

(五)财务科:负责消防大队财务管理、审计等工作。

消防队工作职责

消防队工作职责消防队是社会公共安全领域的重要力量,负责火灾事故的防治、灭火救援、安全宣传等重要任务。

本文将从消防队的基本职责、灭火救援工作、安全宣传和培训等方面进行论述,全面介绍消防队的工作职责。

一、基本职责消防队的基本职责是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防范火灾事故的发生,减少火灾造成的损失。

为了履行这一职责,消防队需要做到以下几点:1. 合理规划防火安全,制定并组织实施防火应急预案;2. 完善火灾报警系统,确保高效及时的报警;3. 检查和监督单位、居民楼等场所的消防设施和设备的使用情况;4. 组织灭火救援演练,提高队员的应急处置能力;5. 协助公安、工商、城管等相关部门处理火灾隐患等问题;6. 与社区居民建立良好的沟通合作关系,提高火灾防范意识。

二、灭火救援工作灭火救援是消防队的重要任务之一,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1. 快速反应:消防队需要随时待命,一旦接到报警,需迅速赶到现场进行处置。

2. 灭火救援:消防队员需要熟悉各类灭火设备的使用方法,根据现场情况选择合适的灭火方法。

3. 人员疏散:在火灾现场,消防队员需要组织被困人员的疏散工作,并确保每个人的安全。

4. 搬运救援:在灾情严重的情况下,消防队还需要协助医疗人员进行伤员的救治和搬运。

三、安全宣传和培训消防队不仅仅是灭火救援的执行者,还需要承担安全宣传和培训的职责,以提高公众的火灾防范意识。

在这方面,消防队需要做到以下几点:1. 开展火灾防控知识宣传:通过各种宣传途径,如新闻媒体、社交媒体等,向公众传播火灾防范知识、逃生自救技巧等。

2. 组织安全培训:针对居民楼、学校、工厂等不同场所,消防队需要组织开展相应的安全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防火意识。

3. 学校消防教育:在学校开展针对学生的消防教育,培养其火灾防范自救能力。

总结:消防队作为社会公共安全领域的重要力量,具有重要的工作职责。

除了灭火救援工作外,消防队还需要进行安全宣传和培训,提高公众的火灾防范意识。

消防员工作职责和工作内容

消防员工作职责和工作内容一、前言消防员是保障社会安全的重要力量,他们在日常工作中需要面对各种复杂的情况和挑战,为了更好地了解消防员的工作职责和工作内容,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详细介绍。

二、消防员的基本职责1. 火灾扑救火灾扑救是消防员最基本的职责之一。

当火灾发生时,消防员需要迅速赶到现场,并采取有效措施扑灭火源,保护人民群众和财产安全。

2. 救援行动除了火灾扑救外,消防员还需要进行各种救援行动。

例如,在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中,消防员需要参与搜救行动;在交通事故中,他们需要进行现场处置和伤者抢救。

3. 安全检查为了预防火灾和其他安全事故的发生,消防员还需要进行安全检查。

他们会定期检查建筑物、公共场所和企业单位的消防设施是否齐备、是否符合标准等。

4. 宣传教育作为社会安全宣传教育的重要力量,消防员还需要开展各种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对火灾和其他安全事故的认识和防范意识。

三、消防员的工作内容1. 灭火器材操作灭火器材操作是消防员的基本技能之一。

他们需要熟练掌握各种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并在实践中不断提高自己的操作技能。

2. 搜救技能搜救技能是消防员必备的技能之一。

在搜救行动中,消防员需要快速准确地判断被困者的位置和状态,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营救。

3. 高空作业在高层建筑和桥梁等场所,消防员需要进行高空作业。

他们需要熟练掌握各种高空作业技巧和安全措施,并保证自己和同事的安全。

4. 交通事故处置交通事故处置是消防员日常工作中比较常见的任务之一。

他们需要迅速赶到现场,采取有效措施保障现场秩序并进行伤者抢救。

5. 安全检查与宣传消防员需要进行安全检查和宣传工作。

他们需要对公共场所、企业单位等进行安全检查,并向公众宣传火灾和其他安全事故的预防知识。

四、结语消防员是保障社会安全的重要力量,他们需要在日常工作中面对各种复杂的情况和挑战。

通过本文的介绍,相信大家对消防员的工作职责和工作内容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

我们应该尊重并支持消防员的工作,为社会安全做出自己的贡献。

消防安全工作逐级责任制度

消防安全工作逐级责任制度
消防安全工作逐级责任制是指在消防安全管理中,将责任逐级分解、层层落实,确保各级单位和个人能够承担起相应的消防安全责任,实现消防安全工作的全面覆盖和有效运行。

逐级责任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
1. 全员责任: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该对消防安全工作负有责任和义务,应积极参与消防安全管理,宣传消防安全知识,加强自我防火能力的培养。

2. 领导责任: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履行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责任,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工作机构,制定相应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确保消防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和维护。

3. 部门责任:各部门要明确消防安全工作职责和任务,并制定相应的措施和计划,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培训,确保消防安全工作的高效运行。

4. 单位责任:各单位要合理规划和布局消防安全设施设备,制定消防预案,建立消防应急管理体系,加强员工消防安全培训,确保消防设施设备的有效使用。

5. 个人责任:每个员工要自觉遵守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牢固树立安全意识,掌握应急处理技能,积极参与消防演练和安全讲座,确保消防安全工作的顺利进行。

通过逐级责任制度的落实,可以实现消防安全工作全员参与、全民共治的目标,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提高事故处理和应急救援的效率,保护生命财产的安全。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消防工作职责制度第一条为明确和落实消防安全责任,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障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河南省消防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务院消防工作考核办法》和其他有关规定,结合辖区实际,明确相关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的消防安全责任,是指消防工作主体依法应当履行的职责,以及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消防工作职责应当承担的责任。

第三条全区的工作部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和个人,都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四条消防工作坚持政府领导、部门协同、行业自律、消防监管、单位负责、全民参与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社会化的消防工作网络。

各部门、单位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有关部门依法履行消防管理和监督职责,农村和社区积极开展群众性消防工作,单位全面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个人切实履行消防安全义务。

第五条各工作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是本行政区域、本部门的消防工作第一责任人,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消防工作的负责人负直接领导责任;分管其他工作的负责人对分管领域的消防工作负领导责任。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工作第一责任人,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消防工作的负责人负直接领导责任;分管其他工作的负责人对分管领域的消防工作负领导责任。

第六条区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工作职责:(一)建立、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成立由本级人民政府主要领导负责、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消防安全委员会;(二)制定消防工作考核办法,建立消防工作考核评价制度,将消防工作纳入政府年度工作考核体系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范围;(三)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将地方消防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并根据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财力状况逐步增长;(四)编制包括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车通道、消防装备等内容的消防规划,将其纳入城乡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和消防装备建设,根据需要增配复杂火灾扑救和特殊灾害事故抢险救援的装备;(五)加强消防组织建设,建立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演练;推进政府专职消防队、企业事业单位专职消防队和志愿消防队建设,不断提高灭火救援覆盖率;(六)组织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开展消防宣传进家庭、社区、学校、农村、人员密集场所和单位活动,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七)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在法定时限内决定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停产停业整改事宜,组织或责成有关部门、单位采取措施,督促其限期整改;(八)对公安机关报告的本地区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和城乡消防安全布局、公共消防设施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事项,以及公安机关报请依法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决定的重大执法事项,在7个工作日内作出处理决定;(九)其他依法应当履行的消防工作职责。

第七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工作职责:(一)明确消防专(兼)职管理人员,建立消防安全制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消防安全措施,组织开展消防宣传教育、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和灭火演练;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措施和要求;指导、支持和帮助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开展群众性的消防工作;(二)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消防工作需要,建立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或者依托当地公安派出所,建立治安联防消防队,承担火灾扑救工作;(三)建制镇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并修订消防规划,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组织评审并批复后,将其纳入本级城乡总体规划组织实施;(四)将消防工作经费、政府专职消防队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为本行政区域内的公安派出所提供一定的消防经费保障。

第八条各政府工作部门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工作职责:(一)宣传、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二)把消防工作纳入本部门、本行业总体工作计划,明确消防工作职责,定期组织对消防工作职责履行情况进行检查;(三)组织制定本部门、本行业消防工作规定,明确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推进本部门、本行业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四)认真组织开展本部门、本行业消防安全检查,指导、督促整改火灾隐患;(五)加强对本单位、行业人员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六)本部门、本行业发生较大及以上火灾事故,立即派员赶赴现场,协助火灾事故调查处理,认真做好责任追究工作;(七)对涉及消防安全的审批项目,负责行政审批的部门必须依法严格审批,对取得批准的单位和个人实施严格监督检查;对未依法取得批准擅自从事有关活动的,负责行政审批的部门发现或者接到举报后,应当立即根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理;属于经营单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办理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逾期不办理的依法吊销营业执照;(八)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有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单位、场所作出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停产停业决定,或者作出撤销原同意其使用、开业决定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三日内将该决定抄送有关行政管理部门。

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决定之日起十日内依法处理,并将处理情况书面告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九)完成本级人民政府和消防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十)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消防工作职责。

第九条各级消防安全委员会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工作职责:(一)组织制定本行政区域内消防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二)综合研判本行政区域内消防工作形势,提出相应对策;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安全检查和消防安全专项治理;(三)每半年提请本级人民政府召开不少于一次的联席会议,研究、协调、解决消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提请本级人民政府召开年度消防工作会议并考核通报;(四)成立由政府有关工作部门组成的常设专业委员会,并根据消防工作需要,设立或撤销非常设专业委员会;(五)完成本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消防工作任务。

第十条消防常设专业委员会负责落实消防工作中的基础设施建设、消防宣传教育、行业系统专项治理等各项社会化职责,由牵头部门每年至少组织召开一次例会。

基础设施建设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牵头,规划、城管、公安、房地产管理等部门为成员。

消防宣传教育由公安部门牵头,教育、民政、文化、卫生、科技、司法、新闻出版与广播电影电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为成员。

行业系统专项治理由相关行业的主管部门牵头,根据行业特点确定部门成员。

第十一条发展和改革部门应当将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列入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并督促落实。

规划部门依据城乡规划配合制定消防规划并监督实施,预留消防站规划用地,对不符合消防规划的建设项目不予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应当将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纳入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对依法应当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进行消防设计审核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设计审核或者经审核不合格的建设项目,负责审批该工程施工许可的部门不得给予施工许可;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验收,未经消防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的建设项目,禁止投入使用。

财政部门要贯彻落实地方消防经费投入政策,按规定及时拨付消防经费;监察部门对各政府、工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履行消防监督管理职责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供水、供电、通信等有关单位负责消防供水、供电、消防通信等公共消防设施的建设和日常管理维护,保证公共消防设施的完备、有效。

水利、农业、交通等部门应当将消防水源及消防车通道等农村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纳入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和项目,保障其正常使用,不断改善农村消防安全条件。

第十二条公安部门对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督促消防、治安、交通等警种和公安派出所履行各自的消防监督职责,并将消防工作纳入公安年度工作考核、执法质量考评和派出所等级评定的重要内容。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负责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和协调相关部门实施易燃易爆危险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加强城镇民用液化石油气、天然气及管道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实施相关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城管部门应依法处理乱搭乱建占用消防车道的违法行为;房地产管理部门应督促物业管理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生产、销售的消防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函告本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

对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场所,教育、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生、文化、文物、人防等部门不得批准开办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社会福利机构、人力资源市场、医院、博物馆和公共娱乐等人员密集场所。

对未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的娱乐场所,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不得办理登记注册。

第十三条科技、司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应当将消防安全知识列入科普、普法、职业教育培训内容。

民政、卫生、旅游、文物、住房城乡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部门和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各自职能,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教育部门应当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教学内容,指导、监督学校做好消防安全教育工作,督促各级各类学校制定消防安全教学计划,确定熟悉消防知识的教师或者聘请消防专业人员担任消防安全课教员,对学生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安全教育,每学年至少组织学生开展一次避险自救、应急疏散演练。

文化、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交通部门应当组织做好消防宣传教育工作。

报刊、广播、电影、电视、互联网站等公众媒体应当开设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专栏,无偿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第十四条公安派出所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工作职责:(一)对“九小场所”、居民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实施消防监督检查,查处消防违法行为;(二)按照法定时限对举报投诉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进行实地核查;(三)保护火灾现场,协助调查火灾原因;(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

第十五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逐级明确责任人员,落实工作经费,组织实施各项消防安全制度;(二)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年至少组织进行一次有针对性的演练,人员密集场所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视频、警示牌或者采用广播等形式向公众提示本场所的消防安全事项;(三)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四)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进行一次以上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五)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保证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保持消防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六)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应当至少每季度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其他单位应当至少每月进行一次防火检查;(七)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在火灾隐患未消除之前,单位应当落实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八)对动用明火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公共娱乐场所在营业期间禁止动火施工;(九)任何单位发生火灾,必须立即报警,并组织力量扑救;。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