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公安消防站消防车配备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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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关于印发《消防队(站)消防事业费计领标准》的通知

公安部关于印发《消防队(站)消防事业费计领标准》的通知

公安部关于印发《消防队(站)消防事业费计领标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安部•【公布日期】1989.11.26•【文号】[89]公[消]字99号•【施行日期】1990.01.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消防管理正文公安部关于印发《消防队(站)消防事业费计领标准》的通知((89)公(消)字9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为了加强消防事业费的管理,根据公安部、财政部、建设部、国家计委联合颁发的《城市消防规划建设管理规定》([89]公(消)字70号)的要求,公安部消防局制定了《消防队(站)消防事业费计领标准》(消防大队以上机关的计领标准另行制定)。

现印发给你们,从一九九0年一月开始执行。

本《标准》由公安部消防局负责解释。

公安部一九八九年十一月二十六日消防队(站)消防事业费计领标准第一部分基建费计领办法:基建费按消防站基建面积定额计领(见表一),每平方米造价按当地造价计算。

消防站基建面积定额第二部分装备购置费一、车辆装备购置费计领办法:车辆装备购置费按车辆配备标准计领,车价按当时价格计算。

(一)车辆配备标准1.加强消防站≥10辆。

2.一级消防站7辆。

3.二级消防站5辆。

4.三级消防站3辆。

(二)说明1.此标准摘自公安部颁发的《城镇公安消防站消防车配备标准》。

2.《城镇公安消防站消防车配备标准》规定,无市政消防供水或严重缺水的城镇,其二、三级消防站可增配供水消防车一辆。

3.消防车更新按公安部颁发的《城镇公安消防队(站)执勤消防车退役暂行规定》办理。

4.手抬机动泵按责任区实际需要购置。

二、通讯装备购置费计领办法:通讯装备购置费按有线通讯配备标准和无线通讯配备标准计领,经费按当时价格计算。

(一)有线通讯配备标准1.通讯室119火警线每局二对(城市中队一对)。

2.报警专用线:重点保护单位各一对。

3.火警调度专用线一对(城市中队二对)。

4.火警综合调度台一台。

(二)无线通讯配备标准1.中队固定台一台。

消防车退役暂行规定

消防车退役暂行规定

公安部[87]公消字93号《城镇公安消防队(站)执勤消防车退役暂行规定》第一条为提高消防车辆装备水平,增强消防队伍的灭火能力,适应保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保护国家财产、公民生命财产的需要,现根据国家经济委员会,国家计划委员会、财政部等十个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加速老旧汽车报废更新的暂行规定》 (经机[1986)560号文件)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城镇公安消防队(站)执勤消防车的退役,应本着技术先进、良性循环的原则,以保证执勤为前提,做到退役一辆更新一辆,并形成制度,以适应同火灾作斗争的需要。

第三条城镇公安消防队(站)执勤消防车包括:(一)灭火消防车:泵浦消防车、水罐消防车、泡沫消防车、干粉消防车、二氧化碳消防车、联用消防车等;(二)专勤消防车:通讯指挥消防车、照明消防车、抢险救援消防车等;(三)后援消防车:供水消防车、器材消防车等(四)举高消防车:云梯消防车、登高平台消防车、举高喷射消防车等。

第四条灭火消防车和供水消防车,通讯指挥消防车,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予退役:(一)发动机运转累计时数满二千五百小时;(二)执勤年数满十年。

第五条灭火消防车和供水消防车,通讯指挥消防车,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必须退役:(一)发动机运转累计时数满三千小时;(二)执勤年数满十二年;(三)大修一次(发动机总成允许两次)后,执勤中,整车的技术状况明显下降,经技术鉴定,情况之一:1、又达到大修条件;2、经过长期执勤,虽经检修或更换零部件,在正常路面条件下行驶,耗油量仍超过国家定型车出厂标准规定值百分之十五;3.排污量超过国家规定标准。

(四)一次大修费用超过新车价格百分之五十的;(五)车型老旧,无配件来源,不能修复的;(六)因各种原因,造成车辆严重损坏,无修复价值的。

第六条专勤消防车(不含通讯指挥消防车)后援消防车(不含供水消防车),凡符合第五条中二至六项之一的,必须退役。

第七条举高消防车和额定总重量大于六吨的进口消防车,凡符合第五条中四至六项之一的,必须退役。

消防车辆管理规定范本(2篇)

消防车辆管理规定范本(2篇)

消防车辆管理规定范本消防车辆是保障城市安全的重要装备,为了提高消防车辆的管理水平,确保其正常运行和有效使用,制定并执行消防车辆管理规定是必不可少的。

本文将就消防车辆管理的主要内容进行详细阐述,包括车辆购置、使用、维护和保养等方面。

一、车辆购置1. 根据实际需要和工作任务的要求,建立科学合理的消防车辆购置计划。

2. 购买消防车辆时,应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的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进行选择。

并且要确保消防车辆的装备和技术性能能够满足实际需求。

3. 购买消防车辆的经费需经过严格审核和合规程序,确保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效益。

二、车辆使用1. 消防车辆的使用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违规超载和超速行驶。

2. 消防车辆在出车前应进行全面检查,确认车辆和装备状态良好,以确保紧急事故时的快速反应能力。

3. 消防车辆的驾驶员必须熟悉车辆的操作规程和技术特点,保持良好驾驶习惯并遵守交通规则。

三、车辆维护和保养1. 消防车辆的维护和保养应按照制定的标准和规程进行。

包括定期检查、保养、维修等工作。

2. 消防车辆的维修工作应按照“先预防、后维修”的原则进行,提前发现并解决潜在问题,确保车辆的运行安全。

3. 消防车辆的火灾装备应进行定期检验和保养,确保在火灾现场能够正常使用。

四、车辆保险和事故处理1. 消防车辆应按照规定进行车辆保险,包括交强险和商业保险。

以应对各类灾害和事故带来的损失。

2. 在发生事故时,消防车辆驾驶员应迅速采取相应措施,确保人员安全,并做好相关记录和报告。

五、车辆使用记录和管理1. 消防车辆的使用应进行详细的记录,包括车辆出车次数、里程、维修情况等,以便有针对性的进行评估和管理。

2. 对于消防车辆的管理应建立健全的制度和流程,确保车辆的使用合规合理。

六、车辆更新和淘汰1. 消防车辆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更新和淘汰,以保证车辆技术和装备的先进性和可靠性。

2. 车辆更新和淘汰应根据车辆使用情况、技术状况和财务状况进行评估和决策。

专职消防队建设标准

专职消防队建设标准

专职消防队建设标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专职消防队的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和《企事业单位专职消防队组织条例》等规定,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本标准适用于行政区域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的专职消防队。

己建成的专职消防队,应当参照执行,逐步达到本标准的要求。

第三条专职消防队在立项、选址、筹备、建设、装备和人员配备等方面应当按照本标准的要求实施。

对专职消防队建造项目初步设计的审核,以及对消防队建设过程中的监督检查应当执行本标准的有关要求。

第四条专职消防队建设,除执行本标准外,还应执行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

第二章分类和选址第五条专职消防队可分为一类消防队、二类消防队、三类消防队三类。

一类消防队:配备消防车5辆以上。

二类消防队:配备消防车3-4辆。

三类消防队:配备消防车1-2辆。

第六条专职消防队的选址应符合下列条件:一、专职消防队应设在城镇、企事业单位适中位置、便于车辆迅速出动的临街(道路)地段,其用地应满足业务训练的需要。

二、辖区内有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单位的消防队应设在常年主导风向的上风或侧上风处,距离危险源和管道不得小于35米。

三、专职消防队车库门应朝向道路,门前距离不得小于15米。

第三章建设项目和建筑标准第七条专职消防队建设项目由场地、房屋建筑、装备和人员配备等部分构成。

专职消防队的场地主要是指室外训练场。

专职消防队的房屋建筑包括业务用房和辅助用房。

业务用房包括:消防车库(应预留1个备用车位)、通信室、值班室、体能训练室、训练塔、灭火抢险器材库、器材修理间、清洗室、会议室、灭火救援资料室、干部备勤室、消防员备勤室等组成。

训练塔:一类、二类消防队必须建造,三类消防队为选建。

辅助用房包括:餐厅、厨房、浴室、晾衣室(场)、贮藏室、盥洗室、厕所等组成。

消防队的装备是指消防车辆、灭火器材、抢险救援器材、消防员防护器材、训练器材、通信器材,以及营具和公众消防宣传教育设施等组成。

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 (建标[1998]207号)

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 (建标[1998]207号)

与选址 建筑标准 建设用地 装备标准 人员配备 主要技术经济
指标
在执行本建设标准的过程中 请各单位注意总结经验 积累资
料 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 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至公安部
消防局 地址 北京市东长安街 号 邮政编码
以便今
后修订时参考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年月 日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第二十五条 消防站消防车辆的配备 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 消防站配备的消防车辆品种及数量 宜符合表 的规定
各类消防站配备的消防车辆品种及数量



消防站类别
普通消防站
特勤消防站 标准型普通消防站 小型普通消防站
水罐消防车
水罐或泵浦消防车
水罐或泡沫 干粉消防车
举高消防车
抢险救援消防车
排烟消防车
照明消防车
器材消防车或供水消防车
目录
第一章 第二章 第三章 第四章 第五章 第六章 第七章 第八章
总则 建设规模与项目构成 规划布局与选址 建筑标准 建设用地 装备标准 人员配备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 提高城市消防 站 以下简称 消防站 工程项目决策和建设的科学管理水平 增 强城市抗御火灾和处置特种灾害事故的能力 根据 中华人民共 和国城市规划法 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制定本建设标准
三 消防站应设置给排水系统
第二十一条 消防站的供电负荷等级不宜低于二级 并应设
置配电室 宿舍 车库 通信室 体能训练室 会议室 图书阅览室
餐厅及公共通道等 应设事故照明
消防站主要用房及场地的照度标准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

公安部关于印发《城镇公安消防部队消防通讯装备配备标准(试行)》的通知

公安部关于印发《城镇公安消防部队消防通讯装备配备标准(试行)》的通知

公安部关于印发《城镇公安消防部队消防通讯装备配备标准(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安部•【公布日期】1987.06.11•【文号】[87]公[消]字53号•【施行日期】1987.06.1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消防管理正文*注:本篇法规已被:公安部关于废止和修改消防工作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发布日期:2009年5月21日,实施日期:2009年5月21日)废止公安部关于印发《城镇公安消防部队消防通讯装备配备标准(试行)》的通知(1987年6月11日〔87〕公(消)字53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城镇公安消防部队必须配备消防通讯装备。

为保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保护公共财产和公民生命财产的安全,为适应现代灭火战术、技术的要求,本着科学化、系统化和技术先进、配备合理的原则,特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有线通讯装备的配备,以集中接警与责任区中队监听相结合为原则,并能同时受理同一市话局用户呼入的两起火警信号。

第三条无线通讯装备的配备,以独立城镇为基础,按三级网络配备为原则。

一级网即管区复盖网,由基地台、固定台、车载台组成;二级网即火场指挥网,由便携台或袖珍台组成;三级网即灭火战斗网,由中队内用袖珍台或头盔台组成。

第四条计算机通讯装备的配备,根据各地消防灭火作战实际需要,按照第十一条功能要求配备。

第五条本标准适用于公安消防部队,其它消防队伍的通讯装备的配备,可参考本标准实施。

第六条指挥中心、调度室、通讯指挥消防车的装备配备标准另订。

表一中所列出的只是必配的主要装备。

第二章消防通讯装备的配备第七条公安消防部队的消防通讯装备的配备应自成独立完整系统。

其配备项目应符合表一的规定。

注:1.中队级119火警线配备数为中队所在话局应配数;2.n为中队数;3.普通电话线数量只指进调度台的数量。

第三章消防通讯装备的配备技术要求第八条火警调度台技术要求应符合表二的规定。

第十一条计算机系统设备的功能要求如下:1、接警后,经人机对话在20--40秒内,计算机应完成如下任务:a、自动显示着火目标、水源、出动中队及三个邻近中队的地理位置;b、自动显示消防实力;c、根据消防灭火的有关数据,选择确定最佳灭火作战方案;d、启动外设,选派出动中队和增援中队,启动相应的远程终端,打印出车单。

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

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北京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计划委员会施行日期年月日北京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城市消防站号于同意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列入国家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制订计年月本建设标准的管理及解释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年月日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编制说明建标建字第立的主编具体由公安部消防局会同北京市消防局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遵照国家基本建设和消防工作的有关进行了较为深入的理了大量的消防站建设国内外消防站建设经有关技术指国国情出消防站建设发展的需要促进先进消防技术的推广应建设用入经广泛征求意见座谈由我部组织召开审查查定本建设标准共分八章规模与项目划布局筑要技术经济指在执行本建设标准的过程中请各单位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意见和有关资料寄至公安部消防市东长安街号邮政编便今后修订时参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年月日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建设规模与项目第三章规划布局与选址第四章建筑第五章建设用第六章装备标准第七章人员配备第八章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提高城市消防决策和建设的科学管理水平增强城市抗御火灾和处置特种灾害事故的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和制定第二条本建设标准是为项目决策和合理确定建设水平服务和审批消防站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重要依是有关部门审查消防站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和对整个建设过程监督检查的第三条本建设标准适用于城市新建和建的消防站项目其它消防站的建设可参照执第四条由各级政府负责并纳入城市总体规地筹措资金组织实第五条行本建设标准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第二章建设规模与项目构成第六条消防站分普通消防站和特勤消防站二普通消防站分标准型普通消防站和小型普通消防站第七条消防站的设符合下列规定有城市均应设立标准型普通城市建成区内现有消防站责任区面积过大且设置标准型普通消防站确有困难的区域可设立小型普通普通消防站是普通消防站的特政府所在人口在万以其他及经济较发达地区的城市应设特勤第八条消防站的消防车配置数量应符合表的规定消防车库的车位数表第九条消防站建设项目由场建和人员配备等部分消防站的场地是指室外消防站的房屋建筑包括业务用房和辅助用消防站的装备由消防火员防信具等组任区内有水上重点保护对象的消防站还应配备消防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第三章规划布局与选址第十条城市规划区内普通消防站的布局应以接到报警后五分钟内消防队可以到达责任区边缘为原则确第十一条消防站的责任区面积按下列原则确定型普通消防站不应大于小型普通消防站不应大于消防站兼有责任区消防任务责任区面积同标准型普通第十二条消防站的选址应符合下列条件设在责任区内适中位置和便于车辆迅速出动的临街地主体建筑容纳人员较多的公共建筑的主要疏散出口不应小于任区内有学危险品单位站应设置在常年主导风向的上风或侧风边界距上述部位一般不应小于车库门应朝向城市城镇规划道路红线的距离宜为第十三条设在综合性建筑物中的消防站应有独立的功能分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第四章建筑标准第十四条消防站的建筑根据消防站的类别和有利执勤备便生等原则合理确第十五条消防站的建筑面积指标应符合下列规定标准型普通消防站小型普通消防站特勤消防站消防站各种用房的使用面积可参照表确第十六条消防站建筑物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位于抗震设防烈度为度地区的消防站建按乙类建筑进行抗震按本地区设防烈度提高度采取抗震构造措中度地区的消防站建筑应对消防车库的门等影响消防车出动的重点部位按有关设计规范要求进行验算限制其地震位第十七条消防车库应保障车辆护保养和非常时期执勤备战的需库宜设备用车位及修理地修理间应用防火墙与其他部位隔不宜靠近通信车库的设计应有排除发动机废气车库内外沟管盖板的承载按最大吨位消防车的满载轮压进库地面和墙面应便于地面应有排水库有供消防车上水用的市政消火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表车库面积也可按实际配置的车型计算中指标应根据使用地区的经济条件合理确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第十八条消防站内的等供迅速出动用的通道的净宽单面布房时不应小于面布房时不应小于梯不应小于通道两侧的墙面应平出楼梯踏步应平不应大于第十九条消防站应设必要的业务训练与体能训练特勤型普通消防站应设训练第二十条消防站建暖通风空调和给排水设施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外装修应符合城市规划的要求并宜采用体现消防站特点和不易老化的中档或普通装修材消防站的内装修应适应消防人员生活和业务训练的需要并宜采用明快和容易清洗的中档或普通装修材于采暖地区的消防站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采暖设施并应积极使用城市热网或集中锅炉房供炎热地区消防站的业务用部战士执勤和通信能训练室等可设降温应设置给排水第二十一条消防站的供电负荷等级不宜低于设置配电信能议餐厅及公共通道设事故照消防站主要用房及场地的照度标准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第五章建设用地第二十二条消防站建设用地应根据建筑占地面位数和室外训练场地面积等确配备有消防艇的消防站应有供消防艇靠泊的岸第二十三条各类消防站建设用地面积应符合下列标准型普通消防站小型普通消防站特勤消防站述指标应根据消防站建筑面积大小合理确定面积大者取高积小者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第六章装备标准第二十四条普通消防站装备的配备应适应扑救本责任区内一般火灾和抢险救援的需消防站的装备配备应适应扑救与处置特种火灾和灾害事故的需第二十五条消防站消防车辆的符合下列配备的消防车辆品种及数符合表的各类消防站配备的消防车辆品种及数量表注表中标准型普通消防站带种车辆总数为辆时选一辆特勤总数为辆时在带号的车种中选一主要消防车辆的技术性能不应低于表的第二十六条消防站灭火器材应低于表的第二十七条消防站抢险救援器材应低于表的规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第二十八条消防站消防人员防护器材应低于表的消防站灭火器配备标准表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消防站抢险救援器材配备标准表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消防站消防人员防护器材配备品种数量表注寒冷地区的消防个人防护器材应考虑防寒需第二十九条消防站通信装备的配备应符合通信指挥系统设计规的第三十条消防站应设置单双木及室内综合训练器等技能第三十一条消防站水火气呼吸器备用防战斗服等消耗性器材应按照不低于的比例保持储备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第七章人员配备第三十二条消防站一个班次执勤人员配备可按所配消防车每台平均定员人确他人员配备应按有关规定执第三十三条消防站一个班次执勤人员和其他人员配备应符合表的消防站一个班次执勤人员和其他人员配备数表中标准型普通消防站指标配辆车时取下限配辆车时取上中特勤消防站指标配辆车时取下辆车时取上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第八章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第三十四条消防站投资估算应依据国家现行的有关规定按照消防站的分类所规定的建设标准确第三十五条在制定消防站建设规消防站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时建筑安装投资和建设工期可参照表确消防站建筑工程投资估算及建设工期指标表中工程投资估算指标是参照年北京地区价格确定的使用时应按当年及建设期末于年北京地区价差进行指标为消防建安装工程不包括征地城市各种配套设施土地前期开发土地平整基础处理费和红线以内的围管线等室外工程及消防训练塔和场地的建设中建设工期指标是参照年市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确定使用时应结合当时的施工技术水平和当地的自然环境及气候条件进行本指标为正常施工工未考虑寒区气候和采用新新工艺对建设工期的影第三十六条消防站车辆装备和各类器材的根据其配备实际价格确评估消防站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照表确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消防站车备和各种器材投资估算表中指标是依据本建设标准的配备要求按照年国内消防车辆和装备器材的价格编制中所确定的投资不含灭火剂的费用和通信器材的投资信器材的投资按现行通信指挥系统设计规的有关规定确定。

乡镇消防队标准(GAT998-2012)

乡镇消防队标准(GAT998-2012)

乡镇消防队标准前言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公安部消防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消防标准化委员会灭火救援分技术委员会(SAC/TC 113/SC 10)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公安部消防局社会消防工作指导处。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广东省公安消防总队、江苏省公安消防总队、浙江省公安消防总队、吉林省公安消防总队、河南省公安消防总队、云南省公安消防总队。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明灿、司戈、张国庆、孙宇、翟明松、何宁、章志慰、金继忠、王育琼、王新凯、杨磊、段炼。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引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为积极引导和规范乡镇消防队建设发展,满足乡镇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需求,就乡镇消防队的建队标准、选址、装备配备、人员配备和执勤管理等提出指导性意见,以更好落实"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发展原则,提高乡镇、农村抗御火灾等灾害事故的能力,制定本标准。

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乡镇消防队的术语和定义、总则、建队标准、选址、装备配备、人员配备、执勤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地方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建立的乡镇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

村民委员会及企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建立的志愿消防队等其他多种形式的消防组织,可参照本标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Z 221 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GB/T 3181 漆膜颜色标准GB 8108 车用电子警报器GB 13954 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标志灯具GB 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A 856(所有部分)合同制消防员制式服装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乡镇消防队 rural fire department由地方人民政府建立,在乡镇、农村地区承担火灾扑救和预防工作,并按照国家规定承担重大灾害事故和其他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应急救援工作的消防队,包括乡镇专职消防队和乡镇志愿消防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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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公安消防站消防车配备标准【颁布机关】公安部【颁布日期】1982年10月01日【实施日期】1983年01月01日【时效性】有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消防车辆是城镇消防站必须配备的主要技术装备。

为使城镇公安消防站的消防车辆的配备实力适应迅速扑救火灾的需要,保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从灭火战术、技术的发展要求出发,本着技术先进、配备合理的原则,特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城镇各级公安消防站消防车辆实力配备的一般原则是:第一出动的消防车辆,必须具有在10分钟内有效地控制起火后15分钟的砖木结构建筑物火灾的灭火作战能力。

第三条城市的加强消防站,其消防车辆的配备应符合扑救特殊火灾的要求。

第四条本标准适用于全国城镇公安消防站、加强消防站消防车辆的配备。

第二章消防车辆的配备第五条城镇公安消防站的消防车辆配备应符合表一的规定。

城镇公安消防站消防车辆配备表表一┌────────────┬───────────┬────────┐│消防站站级│城市│镇、县城、工矿区││一级站│二级站│三级站│二级站│三级站│├────────────┼───┼───┼───┼───┼────┤│车辆配备数(辆)│7│5│3│5│3││消│必│轻型泵浦消防车或│1│1│1│1│1│防│配│中型水罐消防车││││││车│├────────┼───┼───┼───┼───┼────┤│种││中型水罐消防车│1│1││1│1│││├────────┼───┼───┼───┼───┼────┤│││重型水罐消防车│1│1│1│1││││├────────┼───┼───┼───┼───┼────┤│││云梯消防车(登高│1││││││││平台消防车)││││││││├────────┼───┼───┼───┼───┼────┤│││泡沫、干粉或联用│1│1│││││││消防车││││││││├────────┼───┼───┼───┼───┼────┤│││轻型通讯指挥消防│1││││││││车│││││││├─┼────────┼───┴───┴───┴───┴────┤││选│轻型│泵浦消防车,干粉消防车,照明消防车,抢险│││配││救援消防车、通讯指挥消防车│││├────────┼────────────────────┤│││中型│泡沫消防车、干粉消防车、泡沫-- 干粉联用消│││││防车、云梯消防车、登高平台消防车、举高喷│││││射消防车、器材消防车、高倍泡沫排烟联用车│││├────────┼────────────────────┤│││重型│泡沫消防车、泡沫-- 干粉联用消防车、云梯消│││││防车、登高平台消防车、供水消防车│└─┴─┴────────┴────────────────────┘注:1、车辆配备数(辆)=必配数十选配数;2、无市政消防供水的严重缺水的城镇,其二、三级消防站可增配供水消防车1辆。

第六条城市的加强消防站,其消防车辆配备数不少于10辆,车种可根据本城市的特点和整体实力的配套要求,按照表二的规定配备。

加强消防站消防车辆配备表二┌──────┬────────────────────┐│车辆配备数│≥10辆│├─┬─┬──┼────────────────────┤│消│必│轻型│通讯指挥消防车、抢险救援消防车、照明消││防│配││防车各一辆││车│├──┼────────────────────┤│种││中型│水罐消防车一辆││││或│泡沫、干粉或联用消防车一辆││││重型││││├──┼────────────────────┤│││轻型│水罐消防车二辆│││││云梯消防车(或登高干台消防车)一辆││├─┼──┼────────────────────┤││选│轻型│干粉消防车、泵浦消防车│││项├──┼────────────────────┤│││中型│干粉消防车、泡沫-- 干粉联用消防车、云梯│││││消防车、登高平台消防车、举高喷射消防车、│││││泡沫液罐消防车,照明消防车、抢险救援消防│││││车、器材消防车、高倍泡沫排烟朕用消防车│││├──┼────────────────────┤│││重型│水罐消防车、泡沫消防车、泡沫-- 干粉联用│││││消防车、云梯消防车、登高平台消防车、举│││││高喷射消防车、供水消防车│└─┴─┴──┴────────────────────┘第三章配备消防车辆的技术要求第七条配备消防车辆的技术要求,应符合表三的规定配备消防车辆的技术要求表三┌───────────────┬────┬───┬───┐│消防车种类│轻型│中型│重型│├───────────────┼────┼───┼───┤│最高车速(Km/h)不小于│95│90│85│├───────────────┼────┼───┼───┤│加速时间(S/O--60Km/h)不大于│30│35│45│├───────────────┼────┴───┴───┤│爬坡性能(%)不小于│30│├───────────────┼────┬───┬───┤│选用的发动机功率(PS)不小于│90│160│260│├───────────────┼────┼───┼───┤│比功率参数(PS/T)不小于│20│15│13│├───────────────┼────┼───┼───┤│带罐的消防车的灭火剂(水,泡│0.75│8.5│6││沫液、干粉)戴量(T)不小于││││├────┬──────────┼─┬──┼─┬─┼─┬─┤│带泵的消│出口压力P(kgf/cm^2 │10│16│10│16│10│16││防车的水├──────────┼─┼──┼─┼─┼─┼─┤│泵性能│流量Q(L/S)不小于│25│12.5│40│20│60│30│├────┴──────────┼─┴──┴─┴─┴─┴─┤│驾驶室座位型式│单排或双排│└───────────────┴────────────┘注:重型消防车的技术要求仅适用于整车满载总重小于22T的消防车。

第四章消防车辆附件装备的配备第八条本章条文适用于城镇消防站必配消防车辆附件装备的配备。

第九条消防车辆附件装备应能满足下列要求:a. 迅速有效地发挥消防车辆的主要灭火功能;b. 根据火场的需要适当扩大消防车辆的灭火功能。

第十条消防车辆附件装备的配备品种应符合表四的规定。

表四┌─┬─┬───────┬───────────────────┬─────────────┐│类│序│名称│灭火消防车│举高消防车││别│号│├───┬───┬───┬───┬───┼────┬────┬───┤││││泵浦│水罐│泡沫│干粉│联用│登高平台│举高喷射│云梯│││││消防车│消防车│消防车│消防车│消防车│消防车│消防车│消防车│├─┼─┼───────┼───┼───┼───┼───┼───┼────┼────┼───┤│一│1│移动式水带卷││√││││││││灭├─┼───────┼───┼───┼───┼───┼───┼────┼────┼───┤│火│2│消防吸水管│√│√│√│○│√│○│○│○││装├─┼───────┼───┼───┼───┼───┼───┼────┼────┼───┤│备│3│滤水器│√│√│√│○│√│○│○│○││├─┼───────┼───┼───┼───┼───┼───┼────┼────┼───┤││4│消防水带│√│√│√│○│√│√│○│√││├─┼───────┼───┼───┼───┼───┼───┼────┼────┼───┤││5│消防接口│√│√│√│○│√│√│○│√││├─┼───────┼───┼───┼───┼───┼───┼────┼────┼───┤││6│分水器│√│√│√│○│√│○│○│○││├─┼───────┼───┼───┼───┼───┼───┼────┼────┼───┤││7│集水器│√│√│√│○│√│○│○│○││├─┼───────┼───┼───┼───┼───┼───┼────┼────┼───┤││8│水带包布│√│√│√│○│√│√│○│√││├─┼───────┼───┼───┼───┼───┼───┼────┼────┼───┤││9│水带护桥│√│√│√│○│√│○│○│○││├─┼───────┼───┼───┼───┼───┼───┼────┼────┼───┤││10│水带挂钩│√│√│√│○│○│○││○││├─┼───────┼───┼───┼───┼───┼───┼────┼────┼───┤││11│移动式消防炮│○│○│√││○│││││├─┼───────┼───┼───┼───┼───┼───┼────┼────┼───┤││12│空气泡沫枪││√│√│○│√│││││├─┼───────┼───┼───┼───┼───┼───┼────┼────┼───┤││13│多用消防水枪│√│√│√│○│√│√│○│√││├─┼───────┼───┼───┼───┼───┼───┼────┼────┼───┤││14│喷雾水枪│√│√│○│○│○│○│○│○││├─┼───────┼───┼───┼───┼───┼───┼────┼────┼───┤││15│泡沫产生器││○│√││√│││││├─┼───────┼───┼───┼───┼───┼───┼────┼────┼───┤││16│线型比例混合器││○│√││√│││││├─┼───────┼───┼───┼───┼───┼───┼────┼────┼───┤││17│泡沫液提桶││○│√││√│││││├─┼───────┼───┼───┼───┼───┼───┼────┼────┼───┤││18│干粉枪││││√│√│││││├─┼───────┼───┼───┼───┼───┼───┼────┼────┼───┤││19│手抬机动消防泵│○│○││││││││├─┼───────┼───┼───┼───┼───┼───┼────┼────┼───┤││20│消防栓板手│√│√│√│○│√│○│○│○││├─┼───────┼───┼───┼───┼───┼───┼────┼────┼───┤││21│消防吸水管板手│√│√│√│○│√│○│○│○││├─┼───────┼───┼───┼───┼───┼───┼────┼────┼───┤││22│泡沫挂钩│││○││○│││││├─┼───────┼───┼───┼───┼───┼───┼────┼────┼───┤││23│泡沫输液管│││√││√││││├─┼─┼───────┼───┼───┼───┼───┼───┼────┼────┼───┤│二│1│轧钳│√│√││││√│√│√││破├─┼───────┼───┼───┼───┼───┼───┼────┼────┼───┤│拆│2│钢锤│○│○│○│○│○│││││救├─┼───────┼───┼───┼───┼───┼───┼────┼────┼───┤│生│3│铁铲│√│√│√│√│√│○│○│○││装├─┼───────┼───┼───┼───┼───┼───┼────┼────┼───┤│备│4│丁字镐│√│√│√│○│○│○│○│○││├─┼───────┼───┼───┼───┼───┼───┼────┼────┼───┤││5│消防斧│√│√│√│√│√ │││││├─┼───────┼───┼───┼───┼───┼───┼────┼────┼───┤││6│铁铤│○│√│√│√│√│││││├─┼───────┼───┼───┼───┼───┼───┼────┼────┼───┤││7│挠钩││○│○│││││││├─┼───────┼───┼───┼───┼───┼───┼────┼────┼───┤││8│撬棒│√│○│○│││││││├─┼───────┼───┼───┼───┼───┼───┼────┼────┼───┤││9│多用破拆工具│√│√│√│○│○│○││○││├─┼───────┼───┼───┼───┼───┼───┼────┼────┼───┤││10│小型切割机│○│○│○│○│○│○││○││├─┼───────┼───┼───┼───┼───┼───┼────┼────┼───┤││11│机动链锯│○│○│○│○│○│○││○││├─┼───────┼───┼───┼───┼───┼───┼────┼────┼───┤││12│液压扩张器│○│○│○│○│○│││││├─┼───────┼───┼───┼───┼───┼───┼────┼────┼───┤││13│汽油发电机组││○││││││││├─┼───────┼───┼───┼───┼───┼───┼────┼────┼───┤││14│救生绳│√│√│√│√│√│√││√││├─┼───────┼───┼───┼───┼───┼───┼────┼────┼───┤││15│缓降器│○│√│○│○││√││√││├─┼───────┼───┼───┼───┼───┼───┼────┼────┼───┤││16│救生袋││││││○││○││├─┼───────┼───┼───┼───┼───┼───┼────┼────┼───┤││17│急救箱│√│√│√│√│√│√│√│√││├─┼───────┼───┼───┼───┼───┼───┼────┼────┼───┤││18│拉梯│○│√│○│○│○│││││├─┼───────┼───┼───┼───┼───┼───┼────┼────┼───┤││19│单杠梯││√││││││││├─┼───────┼───┼───┼───┼───┼───┼────┼────┼───┤││20│挂钩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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