粗骨料规范
混合型再生粗骨料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

混合型再生粗骨料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Specification for mix proportion design of mixed recycled coarse aggregate concrete目次前言 (II)1范畴 (1)2规范性引用文献 (1)3术语 (1)4符号 (2)5材料 (3)5.1胶凝材料 (3)5.2骨料 (3)5.3混合型再生粗骨料混凝土用水 (4)5.4外加剂 (4)6配合比设计基本规定 (4)6.1性能规定 (4)6.2试配强度 (4)7配合比计算 (5)7.1水胶比 (5)7.2用水量 (5)7.3砂率 (5)7.4粗细骨料用量 (6)7.5配合比的试配、调节与拟定 (7)8制备和运输 (7)9质量验收 (7)混合型再生粗骨料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1范畴本文献规定了混合型再生粗骨料混凝土的材料选择、配合比设计、制备与运输、质量验收。
本文献合用于水泥混凝土道路路面、工业与民用建筑及普通构筑物所采用的混合型再生粗骨料混凝土。
2规范性引用文献下列文献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献必不可少的条款。
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献,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合用于本文献;不注日期的引用文献,其最新版本(涉及全部的修改单)合用于本文献。
GB 175 通用硅酸盐水泥GB 1344 矿渣硅酸盐水泥、火ft灰质硅酸盐水泥和粉煤灰硅酸盐水泥GB 8075 混凝土外加剂GB 12958 复合硅酸盐水泥GB 50119 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 50164 混凝土质量控制原则GB 50204 混凝土构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666 混凝土构造工程施工规范GB/T 208 水泥密度测定办法GB/T 1596 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GB/T 14685 建筑用卵石、碎石GB/T 14902 预拌混凝土GB/T 18046 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粒化高炉矿渣粉GB/T 18736 高强高性能混凝土用矿物外加剂GB/T 50080 普通混凝土拌合物性能实验办法原则GB/T 50081 普通混凝土力学性能实验办法原则GB/T 50082 普通混凝土长久性能和耐久性能实验办法原则DL/T 5151 水工混凝土砂石骨料实验规范JC 473 混凝土泵送剂JC 474 混凝土防水剂JC 475 混凝土防冻剂JC 476 混凝土膨胀剂JC 500 石灰石硅酸盐水泥JGJ 52 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原则及检查办法JGJ 55 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GJ 63 混凝土拌和用水原则3术语下列术语和定义合用于本文献。
粗骨料要求规范(1)

建设用卵石、碎石定义;卵石:由自然风化、水流搬运和分选、堆积形成的,粒径大于4.75mm的岩石颗粒。
碎石:天然碎石、卵石或矿山废石经机械破碎、筛分制成的,粒径大于 4.75mm 的岩石颗粒。
针、片状颗粒:卵石、碎石颗粒的长度大于该颗粒所属相应粒级的平均粒级2.4倍者为针状颗粒;厚度小于平均粒级0.4倍者为片状颗粒。
含泥量:卵石、碎石中粒径小于75μm的颗粒。
泥块含量:卵石、碎石中原粒径大于4.75㎜,经水浸洗、手捏后小于2.36的颗粒。
试验方法;试样取样方法:在料堆上取样时,取样部位应均匀分布。
取样前先将取样部位表层铲除,然后从不同部位随机抽取大致等量的石子15份(在料堆的顶部、中部和底部均匀分布的15个不同部位取得)组成一组样品。
从皮带运输机上取样时,应用借料器在皮带运输机机头的出料处用与皮带等宽的容器,全断面定是随机抽取大致等量的石子8份,组长一组样品。
从火车、汽车、轮船上取样时,从不同部位和深度抽取大致等量的石子16份,组成一组样品。
试样处理:将所取样品至于平板上,在自然状态下拌合均匀,并堆成堆体,然后沿互相垂直的两条直线把堆体分成大致相等的四份,取其中相等的两份重新拌匀,在堆成堆体。
重复上述过程,直至把样品缩分到试验所需量为止。
堆积密度试验所用试样可不经缩分,在拌匀后直接进行试验。
试验环境和试验用筛:试验环境,试验室的温度应保持在(20±5)℃。
试验用筛,应满足GB/T6003.1、GB/T6003.2中方孔筛的规定,筛孔大于 4.00㎜的试验筛采用穿孔板试验筛。
颗粒级配;仪器设备,本试验用仪器如下:鼓风干燥箱,能使温度控制在(105±5)℃;天平,称量10㎏,感应1g;方孔筛,孔径为2.36㎜,4.75㎜,9.5㎜,16.0㎜,19.0㎜,26.5㎜,31.5㎜,37.5㎜,53.0㎜,63.0㎜,75.0㎜,90.0㎜的筛各一只,并附有筛底和筛盖(筛框内径为300㎜);摇筛机;搪瓷盘,毛刷等;实验步骤:按下表规定取样,并将试样缩分至略大于规定数量,烘干或风干后备用。
除梁场外粗细骨料技术要求

除梁场外粗、细骨料技术指标要求细骨料的性能和检验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1 细骨料应选用级配合理、质地均匀坚固、吸水率低、空隙率小的洁净天然中粗河砂,也可选用专门机组生产的人工砂,不得使用海砂。
2细骨料的颗粒级配(累计筛余百分数)应符合表6.2.3-1的规定。
3 细骨料的碱活性应先按《铁路混凝土用骨料碱活性试验方法岩相法》(TB/T2922.1)对骨料的矿物组成和类型进行检验,再按《铁路混凝土用骨料碱活性试验方法快速砂浆棒法》(TB/T2922.5)对骨料的快速砂浆棒膨胀率进行检验。
细骨料的快速砂浆棒膨胀率应小于0.30%。
当细骨料的快速砂浆棒膨胀率大于等于0.10%且小于0.20%时,混凝土的碱含量应满足表6.3.2的规定;当细骨料的快速砂浆膨胀率大于等于0.20%且小于0.30%时,除混凝土的碱含量应满足表6.3.2的规定外,还应对混凝土采取抑制碱-骨料反应的技术措施,并经试验证明抑制有效。
梁体、轨道板、轨枕、接触网支柱等构件中使用的细骨料的快速砂浆棒膨胀率应小于0.20%。
表6.2.3-1 细骨料的颗粒级配范围注:除5.00 mm和0.63 mm筛档外,细骨料的实际颗粒级配与上表所列的累计筛余百分率相比允许稍有超出分界线,但超出总量不应大于5%。
4细骨料的其它性能应符合表6.2.3-2的规定。
表6.2.3-2 细骨料的性能注:1 冻融破坏环境下,细骨料的含泥量应不大于2.0%,吸水率应不大于1%。
2当细骨料中含有颗粒状的硫酸盐或硫化物杂质时,应进行专门检验,确认能满足混凝土耐久性要求时,方能采用。
5 细骨料的检验方法和检验数量应符合表6.2.3-2和表6.2.3-3的规定。
表6.2.3-3 细骨料的检验要求6.2.4粗骨料的技术要求和检验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1 粗骨料应选用粒形良好、质地坚固、线胀系数小的洁净碎石,无抗拉和抗疲劳要求的C40以下混凝土也可采用卵石。
2 粗骨料的颗粒级配应符合表6.2.4-1的规定。
粗细骨料筛选设备参数

有关“粗细骨料”筛选设备的参数
有关“粗细骨料”筛选设备的参数如下:
1.骨料粒径:粗骨料的粒径要求一般为5~20mm,细骨料的粒径要求一般为0.15~5mm。
2.骨料品质:粗骨料应选择质地坚硬、级配良好、空隙率小的碎石,含泥量小于1%。
细
骨料应选择级配合理、质地均匀坚固的天然中粗砂(严禁使用海砂),砂的含泥量应不大于2%,泥块含量应不大于0.1%。
3.骨料最大粒径:水泥混凝土中,粗骨料的最大粒径应不大于1/2混凝土构件厚度;普通
混凝土中,粗骨料的最大粒径一般为20-30mm;重载混凝土结构中,粗骨料的最大粒径一般为40-80mm。
4.单位体积混凝土中粗骨料所占体积:一般为40±5%或60±5%。
5.骨料吸水率:粗骨料的吸水率不超过1%,细骨料的吸水率应低于2.15g/cm³。
6.骨料含泥量:粗骨料的含泥量应小于1%,细骨料的含泥量应小于2%。
7.骨料表观比密度:粗骨料的表观比密度应大于2.65g/cm³,细骨料的表观比密度应大于
2.15g/cm³。
8.砂率:砂率宜为35%~45%之间。
9.外加剂:地下室混凝土结构受海水朝夕侵蚀,且大体积混凝土易开裂等特点,经试配确
定地下室耐久性混凝土选择掺加缓凝减水剂、多功能抗侵蚀防腐剂、防腐蚀阻锈剂及复合纤维抗裂剂四种外加剂来改善混凝土性能。
粗骨料

粗骨料应选用级配合理、粒形良好、质地均匀坚固、线胀系数小的洁净碎石,也可采用碎卵石或卵石,不宜采用砂岩碎石,且岩石抗压强度与混凝土强度等级之比不应小于1.5。
在混凝土中,砂、石起骨架作用,称为骨料或集料,其中粒径大于4.75 mm 的骨料称为粗骨料。
普通混凝土常用的粗骨料有碎石及卵石两种。
碎石是天然岩石、卵石或矿山废石经机械破碎、筛分制成的,粒径大于4.75 mm 的岩石颗粒。
卵石是由自然风化、水流搬运和分选、堆积而成的、粒径大于4.75 mm的岩石颗粒。
卵石和碎石颗粒的长度大于该颗粒所属相应粒级的平均粒径2.4倍者为针状颗粒;厚度小于平均粒径0.4倍者为片状颗粒(平均粒径指该粒级上、下限粒径的平均值)。
混凝土用粗骨料的技术要求有以下几方面:1.颗粒级配及最大粒径粗骨料中公称粒级的上限称为最大粒径。
当骨料粒径增大时,其比表面积减小,混凝土的水泥用量也减少,故在满足技术要求的前提下,粗骨料的最大粒径应尽量选大一些。
在钢筋混凝土工程中,粗骨料的粒径不得大于混凝土结构截面最小尺寸的1/4,并不得大于钢筋最小净距的3/4。
对于混凝土实心板,其最大粒径不宜大于板厚的1/3,并不得超过40mm。
泵送混凝土用的碎石,不应大于输送管内径的1/3,卵石不应大于输送管内径的2/5。
2.有害杂质粗骨料中所含的泥块、淤泥、细屑、硫酸盐、硫化物和有机物都是有害杂质,其含量应符合国家标准GB/T14685-2011《建筑用卵石、碎石》的规定。
另外粗骨料中严禁混入煅烧过的白云石或石灰石块。
3.针、片状颗粒粗骨料中针、片状颗粒过多,会使混凝土的和易性变差,强度降低,故粗骨料的针、片状颗粒含量应控制在一定范围内。
3.粗骨料普通混凝土常用的粗骨料有碎石和卵石。
由天然岩石或卵石经破碎、筛分而得的,粒径大于5mm的岩石颗粒,称为碎石或碎卵石。
岩石由于自然条件作用而形成的,粒径大于5mm的颗粒,称为卵石。
配置混凝土时所采用的粗骨料,应满足《建筑用碎石、卵石》(GB/T 14685-2001) 的要求。
石子压碎值的标准范围表国标是多少

石子压碎值的标准范围表国标是多少
石子压碎值是指经过压碎处理后的石子的粒径大小范围。
在工程建设中,石子压碎值的标准范围表是非常重要的参考依据,它能够帮助工程师和建设单位选择合适的石子尺寸,以确保工程的建设质量和稳定性。
根据国家标准,石子压碎值的标准范围表应该以石子的最大粒径和最小粒径为基础,结合具体工程的需要制定出相应的规范。
在实际应用中,石子压碎值的标准范围表通常按照以下标准进行划分:
1. 粗骨料:压碎值为5mm~40mm的石子,主要用于路面、铁路、桥梁等基础建设工程。
2. 中骨料:压碎值为2.36mm~10mm的石子,主要用于混凝土、水泥砂浆等建筑材料的制备。
3. 细骨料:压碎值为0.15mm~
4.75mm的石子,主要用于路面、铁路、桥梁等工程的防渗、排水等细节处理。
总之,石子压碎值的标准范围表是根据不同的建设工程需要制定的,并且需要遵循国家标准进行规范操作。
在实际建设中,建设单位应该根据具体工程的需要选择合适的石子尺寸,以确保工程的建设质量和稳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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粗骨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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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碱—骨料反应
指水泥、外加剂等混凝土构成物及环境中的碱与骨料中碱活 性矿物在潮湿环境下缓慢发生碱—骨料反应,生成凝胶,吸水产 生膨胀,并导致混凝土开裂破坏的膨胀反应。混凝土的碱—骨料 反应,潜伏期长,破坏性大,涉及到整个混凝土构件,所以混凝
土界把碱—骨料反应称为混凝土的“顽症”。 重要工程的混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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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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碎石或卵石的颗粒级配范围(GB/T14685-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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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含泥量和泥块含量
含泥量是指石子中粒径小于75μm的颗粒含量;泥块 含量是指石子中粒径大于4.75mm,经水洗手捏后变成小 于2.36mm的颗粒含量。 建筑用卵石、碎石的含泥量和泥块含量应符合表4.3 的规定。
建筑用卵石、碎石的含泥量和泥块含量(GB/T14685-2001)
建筑材料
粗骨料
• 定义:粗骨料是指粒径大于4.75mm的岩石颗粒 。
• 分类:有碎石和卵石。
卵石又称砾石,它是由天然岩石经自然风化、水流 搬运和分选、堆积形成的,按其产源可分为河卵石、 海卵石及山卵石等几种,其中以河卵石应用较多。 碎石:经破碎、冲洗、筛分制成的骨料
• 相关规范:GB/T14685-2001《建筑用卵石、碎石》
Ⅲ类宜用于强度等级小于C30的混凝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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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大粒径及颗粒级配 强度及坚固性 针片状颗粒含量 粗骨料 有害物质 含泥量和泥块含量
表观密度、堆积密度、空隙率
碱—骨料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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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最大粒径及颗粒级配 粗骨料中公称粒级的上限称为该粒级的最大粒径。 粗骨料的粗细程度用最大粒径表示。当粗骨料最大粒径增大 时,在质量相同的条件下,总表面积随之减少。因此,保证 一定厚度润滑层所需的水泥浆或砂浆的数量也相应减少,从 而节约水泥,所以粗骨料的最大粒径应在条件许可下,尽量 选用较大的。由试验研究证明,最佳的最大粒径取决于混凝 土的水泥用量。当骨料最大粒径小于 80mm时,水泥用量随 最大粒径的增大而急剧减少;但当最大粒径大于 150mm 时, 对节约水泥并不明显。因此,在大体积混凝土中,条件许可 时,应尽量采用较大粒径。在水利、水港等大型工程中最大 粒径常采用 120mm 或150mm ;在房屋建筑工程中,由于构 件尺寸小,一般最大粒径只用到 40mm 或 60mm 。骨料最大 粒径还受结构型式和配筋疏密限制,石子粒径过大,对搅拌 和运输都不方便,因此,要综合考虑骨料最大粒径。
北京 再生粗骨料 标准

北京再生粗骨料标准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北京市再生粗骨料标准是指在建筑废弃物再生利用中,用来制造新的建筑材料的粗骨料的规范和要求。
再生粗骨料是指通过废弃建筑材料的再加工处理,获得的可再利用的颗粒状物料。
它具有砂石料独有的性质,具有一定的力学性能和稳定性,适合用于混凝土制品、路基填料等工程中。
北京市作为中国的首都和中心城市,对再生粗骨料的标准颇具代表性,对于推动建筑废弃物再生利用和环境保护具有重要意义。
一、再生粗骨料的来源北京市再生粗骨料主要来源于建筑拆迁、建筑工地废弃物的处理及再生利用。
在北京这样一个发展迅速的城市,每年产生的建筑废弃物数量巨大,包括砖头、混凝土、石头等多种建筑材料。
这些废弃物在经过专业的处理和再生利用后,可以转化为再生粗骨料,减少资源浪费,同时解决建筑废弃物处理的难题。
二、再生粗骨料的标准北京市对再生粗骨料的标准是由相关部门和专家共同制定的,其主要内容包括物理性能、化学性能、力学性能等方面的要求。
在物理性能方面,再生粗骨料的颗粒应该均匀、不含大量碎片,有一定的表面粗糙度,适合与水泥等建筑材料进行结合。
在化学性能方面,再生粗骨料不应含有有害物质,符合国家环保标准,可以安全使用。
在力学性能方面,再生粗骨料应具有一定的抗压强度、抗拉强度和抗冻融性,能够满足工程用途的需要。
三、再生粗骨料的应用北京市的再生粗骨料主要用于道路、桥梁、建筑混凝土等工程中,可以替代部分天然砂石料,减少资源消耗和环境污染。
在建筑混凝土中,再生粗骨料可以作为骨料替代天然砂石,保证混凝土的质量和性能。
在路基填料中,再生粗骨料可以填充路基空隙,提高路基的承载能力和稳定性。
再生粗骨料还可以用于生产绿色建材,如再生砖、再生砌块等,推动建筑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四、再生粗骨料的标准化和监管北京市对再生粗骨料的标准化和监管非常重视,通过加强对再生粗骨料生产和使用环节的监督管理,确保再生粗骨料的质量和安全性。
北京市还积极推动建筑废弃物处理和再生利用的政策和技术创新,促进再生粗骨料产业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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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自然风化、水流搬运和分选、堆积形成的,粒径大于 4.75mm 的岩石颗粒。
天然碎石、卵石或者矿山废石经机械破碎、筛分制成的,粒径大于4.75mm 的岩石颗粒。
卵石、碎石颗粒的长度大于该颗粒所属相应粒级的平均粒级 2.4倍者为针状颗粒;厚度小于平均粒级 0.4 倍者为片状颗粒。
卵石、碎石中粒径小于75μm 的颗粒。
卵石、碎石中原粒径大于 4.75 ㎜,经水浸洗、手捏后小于 2.36 的颗粒。
在料堆上取样时,取样部位应均匀分布。
取样前先将取样部位表层铲除,然后从不同部位随机抽取大致等量的石子 15 份〔在料堆的顶部、中部和底部均匀分布的 15 个不同部位取得〕组成一组样品。
从皮带运输机上取样时,应用借料器在皮带运输机机头的出料处用与皮带等宽的容器,全断面定是随机抽取大致等量的石子 8 份,组长一组样品。
从火车、汽车、轮船上取样时,从不同部位和深度抽取大致等量的石子 16 份,组成一组样品。
将所取样品至于平板上,在自然状态下拌合均匀,并堆成堆体,然后沿互相垂直的两条直线把堆体分成大致相等的四份,取其中相等的两份重新拌匀,在堆成堆体。
重复上述过程,直至把样品缩分到试验所需量为止。
堆积密度试验所用试样可不经缩分,在拌匀后直接发展试验。
试验环境,试验室的温度应保持在〔20±5〕℃。
试验用筛,应满足 GB/T6003.1、GB/T6003.2 中方孔筛的规定,筛孔大于 4.00 ㎜ 的试验筛采用穿孔板试验筛。
本试验用仪器如下:鼓风枯燥箱,能使温度控制在〔105±5〕℃;天平,称量 10 ㎏,感应 1g ;方孔筛,孔径为 2.36 ㎜, 4.75 ㎜, 9.5 ㎜, 16.0 ㎜, 19.0 ㎜,26.5 ㎜, 31.5 ㎜, 37.5 ㎜, 53.0 ㎜, 63.0 ㎜, 75.0 ㎜, 90.0 ㎜的筛各一只,并附有筛底和筛盖〔筛框径 为 300 ㎜〕; 摇筛机;搪瓷盘,毛刷等;按下表规定取样,并将试样缩分至略大于规定数量,烘干或者风干后备用。
根据试样的最大粒径,称取规定数量试样一份,准确到 1g 。
将试样倒入按孔径 大小从上到下组合的套筛〔附筛底〕上,然后发展筛分。
将套筛至于摇筛机上,摇 10min ;取下套筛,按筛孔大小顺序再逐个用手筛,筛 至每分钟通过量小于试样总量 0.1%为止。
通过的颗粒并入下一号筛中,并和下 一号筛中的试样一起过筛, 这样顺序发展, 直至各号筛全部筛完为止。
当筛余颗 粒的粒径大于 19.0 ㎜时,在筛分过程中,允许用手指拨动颗粒。
最大粒径/㎜至少试样质量/㎏26.55.075.016.031.56.337.57.563.012.616.03.219.03.89.51.9称出各号筛的筛余量,准确至 1g 。
计算分计筛余百分率:各号筛的筛余量与试样总质量之比,准确至 0.1%。
计算累计筛余百分率:该号筛及以上各筛的分计筛余百分率之和,准确至 1%。
筛分后,如没号筛的筛余量与筛底的筛余量之和同原试样质量之差超过 1%时, 应重新试验。
根据各号筛的累计筛余百分率,采用修约值比拟法评定该试样的颗粒级配。
本试验用仪器设备如下: 鼓风枯燥箱,能使温度控制在〔105±5〕℃; 天平,称量 10 ㎏,感应 1g ; 方孔筛,孔径为 75μm 及 1.18 ㎜的筛一只; 容器,要求淘洗试样时,保持试样不溅出; 瓷盘,毛刷等;按下表规定取样并将试样缩分略大于规定的 2 倍数量,放在枯燥箱中于〔105±5〕℃下烘干至恒量,待冷却至室温后,分为大致相等的两份备用。
根据试样的最大粒径,称取规定数量试样一份,准确到 1g 。
将试样放入淘洗容 器中,注入清水,使水面高度高于试样上外表 150 ㎜,充分搅拌均匀后,浸泡 2h ,然后用手在水中淘洗试样,使尘屑、淤泥和黏土与石子颗粒别离,把浑水缓 缓倒入 1.18 ㎜及 75μm 的套筛上〔1.18 ㎜筛放在 75μm 筛上面〕,滤去小于 75μm最大粒径/㎜至少试样质量/㎏26.56.075.020.063.020.0 31.510.037.510.016.02.019.06.09.52.0的颗粒。
试验前筛子的两面应先用水湿润。
在整个试验过程中应小心防止大于75μm 的颗粒流失。
再向容器中注入清水,重复上述操作,直至容器中的水目测清澈为止。
用水淋洗剩余在筛上的颗粒,并将75μm 筛放在水中〔使水面略高出筛中石子颗粒的上外表〕来回摇动,以充分洗掉小于75μm 的颗粒,然后将两只筛上筛余的颗粒和清洗容器中已经洗掉的试样一并倒入搪瓷盘中,至于枯燥箱中于〔 105± 5〕℃下烘干至恒量,待冷却至室温后,称出其质量,称出其质量,准确至 1g。
G1 一G 2含泥量按以下公式计算:Q a = 100G1Qa ——含泥量,准确至 0.1%G1 ——试验前烘干试样的质量,单位为克〔g〕。
G2 ——试验后烘干试样的质量,单位为为克〔g〕。
含泥量取两次试验结果的算术平均值,准确至 0.1%。
采用修约值比拟法发展评定。
本试验用仪器设备如下:鼓风枯燥箱,能使温度控制在〔105±5〕℃;天平,称量 10 ㎏。
感应 1g;方孔筛,孔径为 2.36 ㎜及 4.75 ㎜筛各一只;容器。
要求淘洗试样时,保持试样不溅出;搪瓷盘,毛刷等。
按含泥量规定取样并将试样缩分略大于规定的 2 倍数量,放在枯燥箱中于〔105±5〕℃下烘干至恒量,待冷却至室温后,筛除小于 4.75 ㎜的颗粒,分为大致相等的两份备用。
根据试样的最大粒径,称取规定数量试样一份,准确到 1g。
将试样倒入淘洗容器中,注入清水,使水面高于试样上外表。
充分搅拌均匀后,浸泡24h。
然后用手在水中碾碎泥块,再把试样放在 2.36 ㎜筛上,用水淘洗,直至容器中的水目测清澈为止。
保存下来的试样小心的从筛中取出,装入搪瓷盘后,放在枯燥箱中于〔105±5〕℃下烘干至恒量,待冷却至室温后,称出其质量,准确到 1g。
G 2 一G1Q b = 100泥块含量按以下公式计算:G1Qb ——泥块含量,准确至 0.1%;G1 —— 4.75 ㎜筛筛余试样的质量,单位为克〔g〕;G2 ——试验后烘干试样的质量,单位为克〔g〕;泥块含量取两次试验结果的算术平均值,准确至 0.1%;采用修约值比拟法发展评定。
本实验用仪器设备如下:针状规准仪与片状规准仪;天平,称量 10 ㎏,感量 1g;方孔筛,孔径为4.75㎜,9.50㎜,16.0㎜,19.0㎜,26.5㎜,31.5㎜及37.5㎜的筛各一个。
按下表规定取样,并将试样缩分至略大于规定数量,烘干或者风干后备用。
根据试样的最大粒径,称取规定数量试样一份,准确到 1g 。
然后按规定的粒级 按规定发展筛分。
按规定的粒级分别用规准仪逐粒检验,凡颗粒长度大于针状规准仪上相应间距 者,为针状颗粒;颗粒厚度小于片状规准仪相应空宽者,为片状颗粒。
称出其总 质量,准确至 1g ;石子粒径大于 37.5 ㎜的碎石或者卵石可用卡尺检验针、片状颗粒。
卡尺卡口的设 定宽度应符合规定;G 2 针、片状颗粒含量按以下公式计算: G1Qc —— 针、片状颗粒含量,准确至 1%;G1 —— 试样的质量,单位为克〔g 〕;G2 —— 试样中所含针、片状颗粒的总质量,单位为克〔g 〕。
采用修约值比拟法发展评定。
试验时各项称量可在 15℃~25℃围发展,但从试样加水静止的 2h 起至实验完毕,其温度变化不应超过 2℃。
本实验用仪器设备如下:鼓风枯燥箱,能使温度控制在〔105±5〕℃;天平,称量5 ㎏;其型号及尺寸应能允许在臂上悬挂盛试样的吊篮,并能将吊篮 放在水中称量;最大粒径/㎜至少试样质量/㎏26.53.075.010.031.55.037.510.063.010.016.01.019.02.09.50.3 Q c = 100吊篮,直径和高度均为 150 ㎜,由孔径为 1 ㎜~2 ㎜的筛网或者钻有 2 ㎜~3 ㎜孔洞 的耐锈金属板制成;方孔筛,孔径为 4.75 ㎜的筛一只;盛水容器,有溢流孔;温度计、搪瓷盘、毛巾等。
按下表规定取样,并缩分至略大于规定的数量,风干后筛除小于 4.75 ㎜的颗粒,然后洗刷干净,分为大致相等的两份备用。
取试样一份装入吊篮,并浸入盛水的容器中,水面高度至少高出试样 50 ㎜。
浸 泡 24h ,移放到称量用的盛水容器中,并用上下升降吊篮的方法排除气泡〔试样 不得露出水面〕。
吊篮每升降一次约 1s ,升降高度为 30~50 ㎜。
测定水温后〔此时吊篮应全浸在水中〕,准确称出吊篮及试样在水中的质量,准 确至 5g 。
称量时盛水容器中水面高度由容器的溢流孔控制。
提起吊篮,将试样倒入浅盘,放在枯燥箱中于〔105±5〕℃下烘干至恒量,待冷 却至室温后,称出其质量,准确至 5g 。
称出吊篮在同样温度水中的质量,准确至 5g 。
称量时盛水容器的水面高度仍有溢流孔控制。
表观密度按以下公式计算:p o = ( 一 a t) p 水Go + G2 一 G1Ρ0 —— 表观密度,单位为千克每立方米〔㎏/m³〕,准确至 10 ㎏/m³;最大粒径/㎜至少试样质量/㎏<26.52.075.06.031.53.037.54.063.06.0GoG o ——烘干后试样的质量,单位为克〔g〕;G 1 ——吊篮及试样在水中的质量,单位为克〔g〕;G 2 ——吊篮在水中的质量,单位为克〔g〕;Ρ水—— 1000,单位为千克每立方米〔㎏/m³〕;αt ——水温对表观密度影响的修正系数;表观密度取两次试验结果的算术平均值,两次试验结果之差大于 20 ㎏/m³,可取4 次实验结果的算术平均值。
天平,称量 10 ㎏,感量 10g;称量 50 ㎏或者 100 ㎏,感量 50g 各一台;容量筒,容量筒规格按要求;垫棒,直径 16 ㎜,长 600 ㎜的圆钢;直尺,小铲等;按规定取样,烘干或者风干后,拌匀并把试样分为大致相等的两份备用。
松散堆积密度:取试样一份,用小铲将试样沉着量筒口中心上方 50 ㎜处徐徐倒入,让试样以自由落体落下,当容量筒上部试样呈堆体,且容量筒四周溢满时,即停顿加料。
除去凸出容量口外表的颗粒,并以适宜的颗粒填入凹陷局部,使稍突起局部和凹陷局部的体积大致相等〔试验过程应防止触动容量筒〕,称出试样和容量筒总质量。
严密堆积密度:取试样一份分三次装入容量筒。
装入第一层后,在筒底垫放一根直径为 16 ㎜的圆钢,将筒按住,摆布交替颠击地面各 25 次,再装入第二层,第二层装满后用同样方法颠实〔但筒底所垫钢筋的方向与第一层时的方向垂直〕,然后装入第三层,第三层装满后用同样方法颠实〔但筒底所垫钢筋的方向与第一层时的方向平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