粗骨料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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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自然风化、水流搬运和分选、堆积形成的,粒径大于 4.75mm 的岩石颗

粒。

天然碎石、卵石或者矿山废石经机械破碎、筛分制成的,粒径大于

4.75mm 的岩石颗粒。

卵石、碎石颗粒的长度大于该颗粒所属相应粒级的平均粒级 2.4

倍者为针状颗粒;厚度小于平均粒级 0.4 倍者为片状颗粒。

卵石、碎石中粒径小于75μm 的颗粒。

卵石、碎石中原粒径大于 4.75 ㎜,经水浸洗、手捏后小于 2.36 的颗

粒。

在料堆上取样时,取样部位应均匀分布。取样前先将取样部位表层铲除,然后从不同部位随机抽取大致等量的石子 15 份〔在料堆的顶部、中部和底部均匀分布的 15 个不同部位取得〕组成一组样品。

从皮带运输机上取样时,应用借料器在皮带运输机机头的出料处用与皮带等宽的容器,全断面定是随机抽取大致等量的石子 8 份,组长一组样品。

从火车、汽车、轮船上取样时,从不同部位和深度抽取大致等量的石子 16 份,组成一组样品。

将所取样品至于平板上,在自然状态下拌合均匀,并堆成堆体,然后

沿互相垂直的两条直线把堆体分成大致相等的四份,取其中相等的两份重新拌匀,在堆成堆体。重复上述过程,直至把样品缩分到试验所需量为止。

堆积密度试验所用试样可不经缩分,在拌匀后直接发展试验。

试验环境,试验室的温度应保持在〔20±5〕℃。

试验用筛,应满足 GB/T6003.1、GB/T6003.2 中方孔筛的规定,筛孔大于 4.00 ㎜ 的试验筛采用穿孔板试验筛。

本试验用仪器如下:

鼓风枯燥箱,能使温度控制在〔105±5〕℃;

天平,称量 10 ㎏,感应 1g ;

方孔筛,孔径为 2.36 ㎜, 4.75 ㎜, 9.5 ㎜, 16.0 ㎜, 19.0 ㎜,26.5 ㎜, 31.5 ㎜, 37.5 ㎜, 53.0 ㎜, 63.0 ㎜, 75.0 ㎜, 90.0 ㎜的筛各一只,并附有筛底和筛盖〔筛框径 为 300 ㎜〕; 摇筛机;

搪瓷盘,毛刷等;

按下表规定取样,并将试样缩分至略大于规定数量,烘干或者风干后备用。

根据试样的最大粒径,称取规定数量试样一份,准确到 1g 。将试样倒入按孔径 大小从上到下组合的套筛〔附筛底〕上,然后发展筛分。

将套筛至于摇筛机上,摇 10min ;取下套筛,按筛孔大小顺序再逐个用手筛,筛 至每分钟通过量小于试样总量 0.1%为止。通过的颗粒并入下一号筛中,并和下 一号筛中的试样一起过筛, 这样顺序发展, 直至各号筛全部筛完为止。 当筛余颗 粒的粒径大于 19.0 ㎜时,在筛分过程中,允许用手指拨动颗粒。

最大粒径/㎜

至少试样质量/㎏

26.5

5.0

75.0

16.0

31.5

6.3

37.5

7.5

63.0

12.6

16.0

3.2

19.0

3.8

9.5

1.9

称出各号筛的筛余量,准确至 1g 。

计算分计筛余百分率:各号筛的筛余量与试样总质量之比,准确至 0.1%。

计算累计筛余百分率:该号筛及以上各筛的分计筛余百分率之和,准确至 1%。 筛分后,如没号筛的筛余量与筛底的筛余量之和同原试样质量之差超过 1%时, 应重新试验。 根据各号筛的累计筛余百分率,采用修约值比拟法评定该试样的颗粒级配。

本试验用仪器设备

如下: 鼓风枯燥箱,能使温度控制在〔105±5〕℃; 天平,称量 10 ㎏,感应 1g ; 方孔筛,孔径为 75μm 及 1.18 ㎜的筛一只; 容器,要求淘洗试样时,保持试样不溅出; 瓷盘,毛刷等;

按下表规定取样并将试样缩分略大于规定的 2 倍数量,放在枯燥箱中于〔105±

5〕℃下烘干至恒量,待冷却至室温后,分为大致相等的两份备用。

根据试样的最大粒径,称取规定数量试样一份,准确到 1g 。将试样放入淘洗容 器中,注入清水,使水面高度高于试样上外表 150 ㎜,充分搅拌均匀后,浸泡 2h ,然后用手在水中淘洗试样,使尘屑、淤泥和黏土与石子颗粒别离,把浑水缓 缓倒入 1.18 ㎜及 75μm 的套筛上〔1.18 ㎜筛放在 75μm 筛上面〕,滤去小于 75μm

最大粒径/㎜

至少试样质量/㎏

26.5

6.0

75.0

20.0

63.0

20.0 31.5

10.0

37.5

10.0

16.0

2.0

19.0

6.0

9.5

2.0

的颗粒。试验前筛子的两面应先用水湿润。在整个试验过程中应小心防止大于75μm 的颗粒流失。

再向容器中注入清水,重复上述操作,直至容器中的水目测清澈为止。

用水淋洗剩余在筛上的颗粒,并将75μm 筛放在水中〔使水面略高出筛中石子颗粒的上外表〕来回摇动,以充分洗掉小于75μm 的颗粒,然后将两只筛上筛余的颗粒和清洗容器中已经洗掉的试样一并倒入搪瓷盘中,至于枯燥箱中于〔 105± 5〕℃下烘干至恒量,待冷却至室温后,称出其质量,称出其质量,准确至 1g。

G1 一G 2

含泥量按以下公式计算:Q a = 100

G1

Qa ——含泥量,准确至 0.1%

G1 ——试验前烘干试样的质量,单位为克〔g〕。

G2 ——试验后烘干试样的质量,单位为为克〔g〕。

含泥量取两次试验结果的算术平均值,准确至 0.1%。

采用修约值比拟法发展评定。

本试验用仪器设备如下:

鼓风枯燥箱,能使温度控制在〔105±5〕℃;

天平,称量 10 ㎏。感应 1g;

方孔筛,孔径为 2.36 ㎜及 4.75 ㎜筛各一只;

容器。要求淘洗试样时,保持试样不溅出;

搪瓷盘,毛刷等。

按含泥量规定取样并将试样缩分略大于规定的 2 倍数量,放在枯燥箱中于〔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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