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的措施计划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详细完整版)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以下是《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的详细完整版,旨在保障煤矿生产中的安全和防止瓦斯突出事故的发生:一、目的:1.防止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的发生,保障煤矿生产的安全。
2.提高煤矿工人对瓦斯突出的认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二、法规遵守:1.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相关的煤矿安全法律法规,包括《煤矿安全规程》等。
2.确保煤矿企业具备必要的资质和证照,合法合规开展生产活动。
三、预测预测:1.制定科学合理的瓦斯突出预测方法和技术标准,明确预测的时间、范围和方法。
2.根据预测结果,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和应急预案。
四、排放治理:1.煤矿井下瓦斯进行有效的排放和利用,包括安装并维护合格的瓦斯抽放设施和瓦斯抽放管道。
2.对煤矿井下的通风系统进行合理规划和设计,保证通风量和质量符合要求。
五、监测与检测:1.建立完善的瓦斯监测和检测体系,包括安装并维护瓦斯检测仪器和设备。
2.对煤矿井下的瓦斯浓度、煤层赋存状态等进行定期监测和检测,确保瓦斯突出的早期预警和防控措施的及时实施。
六、安全管理:1.加强对煤矿工人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其瓦斯突出的识别和应对能力。
2.确保煤矿企业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处置机制,明确各级责任人的职责和权限。
七、事故应急:1.制定瓦斯突出事故应急预案和演练方案,并组织定期演练,提高应急响应的效能。
2.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设备和物资,提高事故发生时的应急处置能力。
八、监督检查:1.加强对煤矿企业的监督和检查工作,包括定期检查、抽查和突击检查等方式,确保防治措施的有效实施。
2.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厉处罚,并及时公布相关信息。
以上是《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的详细完整版。
通过预测预测、排放治理、监测与检测、安全管理、事故应急和监督检查等综合措施,旨在保障煤矿生产的安全,预防瓦斯突出事故的发生。
同时,要求严格遵守煤矿安全法律法规,加强瓦斯突出的预测和监测,并加强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应急响应和处理能力,确保煤矿生产安全的可持续发展。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1. 引言煤矿瓦斯突出是煤矿开采中常见的安全事故之一,给矿工的人身安全造成了严重威胁。
为了防止煤矿瓦斯突出事故的发生,需要制定相应的细则来引导煤矿的防治工作。
本文将详细介绍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的细则。
2. 煤与瓦斯突出的原因分析煤与瓦斯突出是由于在煤层开采过程中,煤层与围岩的力学性质发生变化,导致地下瓦斯在煤矿工作面上涌出而产生的现象。
主要的原因包括: - 煤层中的损伤带 - 工作面上的应力集中 - 煤与围岩的接触面积减小 - 工作面掘进速度过快等3. 预防煤与瓦斯突出的措施为了预防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的发生,需要采取一系列的措施。
具体措施如下: ### 3.1 加强瓦斯抽放在煤矿开采过程中,应加强对瓦斯的抽放工作。
包括安装抽放设备,提高抽放效果,并定期检查和维护设备的运行情况。
3.2 设备与作业面的防爆措施煤矿作业面和设备容易发生火灾和爆炸,因此需要采取一系列的防爆措施,如使用防爆设备、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进行爆炸风险评估等。
3.3 控制工作面进度工作面的掘进速度过快容易导致瓦斯突出事故的发生。
因此,需要合理控制工作面的进度,确保掘进速度适中,避免产生瓦斯突出的情况。
3.4 加强通风管理煤矿的通风是预防瓦斯突出的重要手段。
需要加强对通风系统的管理,确保通风设备正常运行,并定期进行通风系统的检查和维护。
4. 瓦斯突出应急处理尽管采取了一系列的预防措施,瓦斯突出事故仍然有可能发生。
为了应对瓦斯突出事故,需要制定相应的应急处理措施,并进行相应的培训和演练。
4.1 现场应急预案制定详细的现场应急预案,包括瓦斯突出的预警和应急处理流程,以及应急设备的使用方法和保养要求等。
4.2 应急设备准备现场需要配备相应的应急设备,如逃生器、呼吸器等,以便在事故发生时能够及时进行救援和自救。
4.3 应急演练定期组织瓦斯突出的应急演练,提高矿工的应急处理能力和操作技能,并及时总结演练中的问题和不足,进行改进。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和措施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和措施引言在煤矿开采过程中,煤与瓦斯突出是一种常见的灾害。
煤炭是一种易燃易爆的矿藏,瓦斯则是一种剧毒且易燃的气体。
煤与瓦斯突出一旦发生,将对矿井的安全造成严重威胁。
为了保障矿工的生命安全,各国都制定了一系列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的规定和措施。
本文将介绍其中一些常见的规定和措施。
规定和措施1. 检查和监测在煤矿开采过程中,检查和监测是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的重要环节。
矿工需要定期对矿井和工作面进行检查,以发现潜在的煤与瓦斯突出危险。
同时,矿井应配备瓦斯检测仪器,监测矿井中瓦斯的浓度。
当瓦斯浓度超过安全范围时,应及时采取措施避免瓦斯突出事故的发生,例如停工或撤离矿井。
2. 通风系统通风系统是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的关键措施之一。
良好的通风系统可以有效地控制煤与瓦斯的扩散,降低瓦斯浓度,减少煤与瓦斯突出的风险。
通风系统应按照规定进行设计和施工,并定期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
3. 煤与瓦斯预防措施为了预防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的发生,矿工需要采取一系列预防措施。
首先,矿工应接受相关的安全培训,了解煤与瓦斯突出的危险和防范措施。
其次,矿工在开采煤矿时应严格按照规定的工艺和操作流程进行操作,避免引发煤与瓦斯突出的危险。
此外,矿井中应设置安全疏散通道,并经常进行演练,确保矿工在发生突出事故时能够及时安全撤离。
4. 应急救援和事故处理即使采取了一系列的预防措施,煤与瓦斯突出事故仍然可能发生。
因此,煤矿应建立完善的应急救援和事故处理机制。
一旦发生突出事故,应立即启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人员进行救援和处理,保障矿工的生命安全。
同时,还需要进行事故的调查和分析,总结教训,完善措施,以避免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结论防治煤与瓦斯突出是煤矿安全的关键环节。
各国制定了一系列的规定和措施,旨在保障矿工的生命安全。
在煤矿开采过程中,矿工需要进行检查和监测,建立良好的通风系统,采取煤与瓦斯预防措施,并建立完善的应急救援和事故处理机制。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煤炭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瓦斯防治工作若干规定的通知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煤炭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瓦斯防治工作若干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6.11•【字号】晋政办发[2011]48号•【施行日期】2011.06.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安综合规定正文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煤炭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瓦斯防治工作若干规定的通知(晋政办发〔2011〕48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厅,各直属机构:省煤炭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瓦斯防治工作的若干规定》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一一年六月十一日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瓦斯防治工作的若干规定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进一步加强全省煤矿瓦斯防治工作,坚决防范遏制煤矿重特大瓦斯事故发生,实现全省煤矿安全形势由明显好转向根本好转转变,在严格执行国家现有瓦斯防治有关规定的基础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瓦斯防治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1〕26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要强化瓦斯防治责任落实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牢固树立“瓦斯超限就是事故”、“瓦斯超限可以避免”的理念,强化落实煤矿企业瓦斯防治主体责任和各级煤炭管理部门监管责任,严格煤矿瓦斯防治责任考核,提高瓦斯管理标准,切实做到“高瓦斯矿井高标准管理、低瓦斯矿井高瓦斯管理”。
各市、县(产煤县)煤炭管理部门必须明确瓦斯防治机构,各煤炭集团公司、煤矿必须建立专门的瓦斯防治机构,并配齐专业人员,全面建设“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的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
二、要强化矿井通风系统管理矿井内所有区域的通风系统必须实行统一管理;矿井及其采掘工作面要有健全可靠的通风系统;必须定期对井下所有井巷、峒室的通风、瓦斯、支护、积水等情况进行巡检,发现异常情况,必须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隐患未处理前严禁作业。
防突专项设计

綦江县鑫盛煤业发展有限公司永盛煤矿二0一一年度防突专项设计编制日期:二0一一年六月綦江县鑫盛煤业发展有限公司永盛煤矿2011年度煤矿防突专项设计编制单位:綦江县鑫盛煤业发展有限公司永盛煤矿编制人员:审核:矿长:总工程师:生产矿长:安全矿长:机电矿长:安全副总:机电副总:生产副总:编制日期:二〇一一年六月二日一、矿井概况(一)矿井基本情况1.綦江县鑫盛煤业发展有限公司煤矿年设计生产能力为9万吨/年;采用中央并列式通风;斜井开拓。
井田内可采煤层四层,即6#煤层、7#煤层、8#煤层和11#煤层,主采煤层为8#煤层,但目前生产井8#煤层已于2010年8月采完,在进行8#煤层开采时,从未发生过瓦斯动力现象;煤层倾角为2-5°,东西走向,我矿根据2010年瓦斯等级鉴定为高瓦斯矿井,但按照突出矿井管理;突出煤层为8#层,煤层厚度为2.6m,7#层为弱突出层煤层厚度为1.2m;保护层为6#层,煤层厚度为0.9米。
2.煤矿组织措施及防突机构职能成立2011年防突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为通防科,负责日常防突管理工作。
每月由总工程师组织一次防突例会,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二)通防机构及职责1、通防科:(1)负责编制年、季、月度的防治突出措施计划并报批;(2)负责矿井防突措施的制定审批;(3)组织有关部门随时检查防治突出措施的落实情况,并将检查结果向矿长和总工程师汇报,有关负责人应对发现的问题立即组织解决。
(4)负责收集矿井各种突出资料,参与突出事故调查分析。
(5)会同安全科检查防突机构成员单位防突岗位责任制落实情况;(6)每月召开一次由总工程师主持、防突小组成员参加的防突专题会;(7)审批防突工作面日报表和防突参数报告单;(8)负责矿井抽放技术管理;(9)负责矿井通风技术管理;2、通风部门:(1)按防突管理要求,负责矿井通风系统管理;(2)负责矿井、采区和防突采、掘工作面的通风系统的设计,通风设施位置选定、设置、建筑;(3)保证通风系统独立、畅通、可靠,杜绝串联风;(4)负责局部通风机选型,安装位置选定,局部通风机管理,杜绝循环风,确保掘进工作面有效风量满足安全生产的需求;(5)矿井风量分配与调节、通风系统调整、风量测定,有害气体检查等工作;(6)负责矿井通风系统的日常检查与管理,发现通风设施必须及时处理,巷道断面不符合要求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进行处理;(7)负责矿井瓦斯监控系统的设计、安装、维护、校验,保证瓦斯超限既报警又断电,遥讯信号不得中断;(8)重点防突头面的瓦斯监测资料必须每天进行分析,掌握工作面瓦斯涌出的变化规律及发展趋势,用以指导防突工作;(9)负责矿井采掘工作面防突参数的测定;(10)加强对防突员的培训,做好防突参数测定仪器仪表的维修,确保仪器灵敏可靠;(11)会同安全科、施工单位验收措施孔施工质量,措施孔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验孔;(12)依据效果检验结果,负责确定施工单位当班允许推进长度;(13)带班人员必须认真填写“煤与瓦斯突出危险头面通风日报”,送总工审阅;(14)负责防突措施的落实,严格掌握施工进度,确保抽放钻孔、释放钻孔的超前距。
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深入贯彻落实国办发〔2011〕26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煤矿瓦斯防治监管监察的通知

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深入贯彻落实国办发〔2011〕26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煤矿瓦斯防治监管监察的通知煤安监技装…2011‟22号各产煤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有关中央企业: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和全国煤矿瓦斯防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有效防范煤矿瓦斯重特大事故,国务院办公厅以国办发…2011‟26号文件转发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瓦斯防治工作的若干意见》。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和国家能源局近日联合召开专题视频会议,对贯彻落实国办发26号文件精神各项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
为学习好、宣传好、贯彻落实好国办发26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煤矿瓦斯防治监管监察工作,大力提升煤矿瓦斯防治整体水平,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切实做好国办发26号文件的宣传贯彻工作(一)进一步提高对国办发26号文件重要意义的认识。
国办发26号文件紧紧抓住煤矿瓦斯防治工作中基础性、关键性问题,从责任落实、提高准入门槛、强化基础管理、加大政策支持、加强监管监察5个方面,提出了20条进一步加强瓦斯防治的具体措施和意见,每一条都对当前深化瓦斯防治工作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国办发26号文件确立了更高的目标、采取了更严格的措施、出台了更优惠的政策,为做好瓦斯防治工作指明了方向,是指导“十二五”时期煤矿瓦斯防治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对进一步搞好煤矿安全生产、遏制瓦斯灾害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深入学习、深刻领会国办发26号文件的重大意义和精神实质,紧密结合贯彻落实张德江副总理近期在山西、湖南省考察调研安全生产工作时作出的重要指示,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始终坚持“安全生产工作一切都要从零开始”,始终坚持将煤矿安全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以只争朝夕的精神和作风,切实增强做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
防止煤与瓦斯突出的局部措施

防止煤与瓦斯突出的局部措施一、对局部防突措施的再认识防止突出措施一般分为两类:区域性防突措施和局部防突措施。
区域性防突措施的目的是消除煤层某一较大区域(如一个采空区)的突出危险性,其优点是在突出煤层开采前,预先采取防突措施。
该措施施工与突出危险区的采掘作业互不干扰,且防突效果优于局部措施,应优先选用。
局部防突措施的作用在于使工作面前方小范围煤体失去突出危险性,仅在预测有突出危险的采掘工作面应用,属于这类措施的局部预抽瓦斯、超前卸压排放瓦斯钻孔等。
实际上,局部防突措施对于每个突出矿井而言都是不可少的。
如对于主要运输巷布置在底板岩石中的矿井,为了开采上保护层,石门揭穿突出危险煤层就要用局部防突措施;又如采用顺层长钻孔大面积预抽煤层瓦斯措施,也必须采取局部防突措施掘进运输巷及回风巷。
同时,在采煤工作面遇见区域性措施效果不好的区域,也可作为补救措施。
二、普遍采用的局部措施(一)局部预抽瓦斯1.石门揭开在透气性较小的突出危险煤层、短时间内要求揭开(穿)的煤层以及有抽放系统的突出矿井,应优先采用预先抽放瓦斯防止突出措施。
此措施与排放钻孔措施的区别在于:后者是采用自然排放瓦斯,而前者是借助于机械真空泵(或矿井的抽放系统)所造成的负压抽取煤层中的瓦斯,这样一来就加快了煤层排放瓦斯的速度,并增加了钻孔有效影响半径。
石门揭开(穿)突出危险煤层采用预先抽放瓦斯防治突出措施应遵守下列要求:(1)煤层透气性较差,矿井有抽放设备或系统,并有足够的抽放时间(一般不应小于3个月)。
(2)抽放钻孔底应布置到石门轮廓线外3~5m的煤层内。
(3)抽放钻孔优先用孔径75~100mm。
(4)抽放有效影响半径一般采用1~1.5m。
(5)石门揭开(穿)突出煤层前必须用工作面预测方法,对措施效果进行检验,或用预抽率判断煤层预抽效果。
只有措施效果检验有效后,方能揭开突出煤层。
中梁山北矿采用该法安全解开84次突出危险层,未发生突出。
此外在天府局三汇二矿、三汇三矿、淮北芦陵矿、淮南谢一矿、窑街海石湾矿采用该措施均取得较好的结果。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防治煤与瓦斯突出是煤矿安全生产中的重要任务,在过去各大煤矿发生的突出事故中造成了严重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
因此,对于煤矿管理者和工人来说,学习和掌握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的细则是非常必要的。
本文将介绍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的细则,以供大家参考。
一、防患于未然防治煤与瓦斯突出首先要从预防开始,只有在日常煤矿安全生产中注重预防,才能形成一种防范机制,从而避免或减少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的发生。
煤矿管理者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1. 煤层勘探。
在进行煤矿开采前,必须进行详尽的煤层勘探,了解煤层构造、煤与瓦斯压力以及煤与瓦斯分布情况。
这样可以选择合适的开采方式,优化矿山布局,从而降低煤与瓦斯突出的风险。
2. 改进通风设施。
通风是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的关键措施之一,应当加强通风设备的更新和维修,同时控制瓦斯浓度,确保通风设备的正常工作。
3. 人员培训。
煤矿管理者需要定期对工人进行防治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的知识、技能培训,让工人学会使用瓦斯检测仪器,以及煤墙加固技术等,提高工人的防范意识和技能水平,从而减少突出事故的发生。
二、煤与瓦斯突出应急措施即使做足了预防措施,煤与瓦斯突出事故仍然可能会发生,这时候需要运用应急措施来进行处理,以保障工人的生命安全。
1. 紧急撤离。
一旦发现煤与瓦斯突出的预兆,应当立即启动疏散预案,通知工人迅速撤离矿井,以确保工人的安全。
2. 控制瓦斯浓度。
在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发生后,应当立即寻找突出点,控制瓦斯浓度,避免火灾或爆炸的发生。
3. 井下救援。
当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导致工人困在井下时,必须及时启动井下救援程序,采取必要的措施进行救援。
三、防治煤与瓦斯突出创新技术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新的防治煤与瓦斯突出技术也不断出现,可以使得煤矿管理者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预防煤与瓦斯突出。
1. 二次水封。
二次水封是一种利用注水法对煤层和矿山进行封闭的技术。
通过二次水封技术可以降低煤与瓦斯压力,减少突出事故的概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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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XXX煤矿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的措施计划矿长:总工程师:防突队长:编制人:2012年4月11日XXXXXXXX煤矿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的措施计划一、矿井概况1、位臵及交通XXXXXXX位于XXXXXX矿区北东段,距XXX县城约8公里处,XXXXX小坝村民委员会所辖,井田走向长约2.4公里,倾斜长约0.43公里,面积1.0034平方公里,呈北东向矩形展布。
地理坐标:北纬东经矿区内有2公里简易公路与XX至珙县公路相连接,至四川宜宾约200公里,至泸州约180公里,交通较为方便。
2、地形地貌矿区属中山地形,山脉走向与地层走向一致,呈北东南西向展布。
区内最高点为老虎坡,海拔标高1713.60米,最低为河谷,标高1240米,相对高差达400~500米。
地形陡峭,一般坡度为25°~35°,局部地段达53°。
3、地表水系区内无地表水体,但沟谷发育,切割较深,汇集地下水终年不枯。
4、气象及地震本区属温热潮湿气候,夏秋晴朗,冬春雨雾连绵。
据气象站资料,每年5~10月为雨季。
年最高温度35℃,最低为-5.9℃,年平均气温13.5℃,年降雨量1164毫米。
年蒸发量为1177.1毫米。
该区历史上无地震灾害记录,按区域地震烈度划分为6度区。
5、煤层及开采技术条件该矿主采C5煤层,C9煤层局部可采,两煤层间距为80米,平均倾角为58度,C5煤层厚度1~3米,局部达7米,平均厚2.5米,煤层赋存较为稳定,地质构造简单类型。
到2009年底保有储量308万吨,可采储量246万吨,按整合设计能力15万吨/年计算,服务年限为16年。
C5煤层为突出煤层,有自燃发火倾向和煤尘爆炸危险性。
根据2007年瓦斯等级签定结果:矿井相对瓦斯涌出量为13.39m3/t,绝对瓦斯涌出量为1.86m3/min,相对二氧化碳涌出量为6.98m3/t,绝对二氧化碳涌出量为0.97m3/min。
6、工程地质条件C5煤层伪顶为炭质泥岩,厚0.1~0.2米,直接顶为凝灰岩或泥质粉砂岩,厚0.8~1.5米,老顶为灰色厚层状粉砂岩;底板为粘土岩、灰白色泥岩和砂岩互层。
二、组织措施及防突机构职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为通防科,负责日常防突管理工作。
每月由总工程师组织一次防突例会,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一)通防机构及职责1、通防科:(1)负责编制年、季、月度的防治突出措施计划并报批。
(2)负责矿井防突措施的制定审批。
(3)组织有关部门随时检查,防治突出措施的落实情况;并将检查结果向总经理和总工程师汇报,有关负责人应对发现的问题立即组织解决。
(4)负责收集矿井各种突出资料,参与突出事故,调查分析。
(5)会同安全科检查防突机构成员单位防突岗位责任制落实情况。
(6)每周召开一次由总工程师主持、防突小组成员参加的防突专题会。
(7)审批防突工作面日报表和防突参数报告单;(8)负责矿井抽放技术管理;(9)负责矿井通风技术管理;2、通风部门(1)按防突管理要求,负责矿井通风系统管理;(2)负责矿井采区和防突采、掘工作面的通风系统的设计,通风设施位臵选定,设臵、建筑;(3)保证通风系统独立,畅通、可靠;杜绝串联风;(4)负责局部通风机选型,安装位臵选定;局部通风机管理,杜绝循环风,确保掘进工作面有效风量满足安全生产的要求;(5)矿井风量分配与调节、通风系统调整、风量测定,有害气体检查等工作;(6)负责矿井通风系统的日常检查于管理,发现通风设施必须及时处理,巷道断面不符合要求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进行处理;(7)负责矿井瓦斯监控系统的设计,安装、维护、效验,保证瓦斯超限即报警又断电,遥讯信号不中断;(8)重点对迎头工作面的瓦斯监测资料必须每天进行分析,掌握工作面瓦斯涌出的变化规律及发展趋势,用以指导防突工作;(9)负责矿井采掘工作面防突参数的测定;(10)加强对防突员的培训,做好防突参数测定仪器仪表的维修,确保仪器灵敏可靠;(11)会同安全科、施工单位验收的措施孔施工质量,措施孔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验孔;(12)依据效果检验结果,负责确保施工单位当班允许推进长度;(13)值班人员必须认真填写“煤与瓦斯突出危险迎头面通风日报”,送总工审批;(14)负责防突措施的落实,严格掌握施工进度,确保抽放钻孔,释放钻孔的超前距;(15)参与年度、季度、月度防突计划的编制,防突措施会审、突突出事故的调查分析等;3、地测科(1)按《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第17条之规定,与通风部门共同编制瓦斯地质图,图中应标明采掘进度、被保护的范围、煤层赋存条件、地质构造、突出点位臵、突出强度,瓦斯基本参数及绝对瓦斯涌出量和相对瓦斯涌出量等情况、资料;(2)采掘工作面在设计和作业规程编制前,负责按规定提交采掘地质说明书,并对地质构造带及突出危险区,开采煤层的埋深;施工区与相邻区域的构造和突出情况等作详细说明,并提供地形地质图件;(3)参与年度、季度、月度防突计划的编制、防突措施会审、突出事故的调查分析等;(4)地质构造预测预报,收集突出危险区域地质资料、巷道及采面,根据已有的地质资料,结合相邻区域地质资料,及时动态预测预报工作面前方地质情况,做到图文并茂;(5)负责矿井开采所留煤柱的测量与填图,控制煤柱位臵的导线点及煤柱区内开采巷道内的导线点均要采掘工程图上标明;(6)掌握煤层赋存条件及煤岩结构特点,查明地址构造及变化规律,及时填绘和标定巷道位臵、采掘关系、煤柱尺寸、保护范围;负责向矿总工程师和防突机构提供煤与瓦斯突出防治所需要的地测资料;(7)在突出煤层顶(底)板岩巷掘进时,地测部门提前进行地质预测,掌握施工动态和围岩变化情况,及时验证提供的地质资料,并定期通报给防突机构和采掘区(队);遇有较大变化时,随时通报。
4、生产科(1)编制年度、季度、月度生产计划的同时负责将经矿总工程师批准的防突计划编纳入年度、季度、月度生产计划;(2)合理矿井开拓部署和巷道布臵,必须符合《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第16条规定;(3)合理采掘布臵;(4)安排生产接替时,在一个或相邻的两个采区,同一区段的突出煤层中,不得布臵两个工作面相向回采或掘进;(5)突出危险区内新投产的回采工作面在初次来压未结束前不得随意停采;(6)参与防突专项设计、措施会审、煤与瓦斯突出综合分析、突出事故的调查分析,监督检查规程、措施在现场的落实情况。
5、机电科(1)负责定期对矿井所有电器设备的防爆检查,查处问题必须及时整改;(2)参与防治突出规划,计划编制及措施会审等工作;负责矿井主要通风机和局部通风机的电气设备部分的维护管理,以及“两闭锁”的正常试验工作;6、调度室(1)负责综合平衡采掘施工与防突施工的关系,检查防突措施执行情况;负责防突区域采掘工作面的电话安装、维护;(2)参与年度、季度、月度防突计划的编制及防突措施的会审和现场执行情况检查;(3)负责将有关领导、业务部关于防治煤与瓦斯突出工作的通知或决定及时、准确传达到位。
并掌握、收集有关施工单位执行通知(决定)的情况,及时向有关领导,业务部门反馈通知(决定)执行情况;(4)深入现场了解采掘生产进度,规程措施执行情况;(5)井下出现险情或突出事故,必必须按事故救援预案的处理程序及时通知有关邻导和业务部门进行抢险救灾。
7、安全科(1)负责按《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行使全面监督权,参与防治突出专门设计及其措施的审查;(2)监督防治突出设计和措施的实施;(3)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并行使违章罚款或提出其他处理意见;(4)对防治突出工作中存在的隐患,要求限期整改;(5)对威胁安全生产可能造成突出事故的作业场所,令其停止作业,撤出人员;在突出迎头面每班固定安排一名责任心强,业务技术素质较高的专职安全检查员,负责监督检查整个生产过程防突措施执行情况。
发现瓦斯变化、响煤炮等明显征兆,会同瓦减员立即将人员全部撤离至安全地点;(6)负责落实采掘工作面防突措施的执行情况,严格掌握施工进度,确保措施孔的超前距;(7)负责对井下工作人员进行防治突出知识的培训,使其熟悉突出的预兆和防治突出的基本知识;培训时间、计划由技术科制定,但每季度不少于一次,新工人下井要先培训后上岗;定期组织全员进行防突知识考试。
8、抽放队(1)负责矿井瓦斯抽放,矿矿井瓦斯抽放以及瓦斯利用系统设计,抽放泵、抽放管道的选型、安装;瓦斯抽放方式、抽放钻孔的设计、施工以及竣工验收,负责将钻孔的实际方位、倾角,见煤(岩)深度等资料及时填表并作实钻图,同时将钻孔资料送地测部们;(2)负责做好区域性防治突出措施与局部防治突出措施的衔接管理,当区域性措施控制的范围与生产实际控制范围的有关图件资料送交防突机构,由防突机构采取针对性的局部防突措施;(3)负责防突设计、安全措施的编制、会审和报批工作;参与突出事故的调查分析。
9、施工单位(1)突出煤层的采掘必须按照防突管理有关规定,防治突出措施及措施效果检验报告单的要求组织生产,并协调好生产与防治突出措施的关系,做到安全生产;(2)负责联系突出危险性区域预测验证(效果检验)的时间;(3)负责施工防突措施,并组织人员按照防治突出措施的要求施工;(4)负责提供实施防治突出措施所需的时间、空间、人员及材料设备等,做好综合保护器,电煤钻等机电设备的安设和维护工作;(5)负责对所管辖区域内的人员贯彻防突管理规定;措施等,加强防突基本知识教育,熟悉突出预兆,施工中认真观察突出预兆,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向矿调度室汇报;(6)突出工作面的值班矿长、班长必须每班向矿调度室汇报工作面煤层软分层、地质构造、瓦斯涌出等变化情况及措施孔超前距等;(7)负责对所管辖区域内的防突仪器、仪表、工具、材料等物品的现场保管;(8)负责收集突出前工作面现场作业情况,煤(岩)赋存状况等资料,待突出物清理完一周内将分析总结材料报防突科;(9)防突采掘工作面跟班矿长、班组长或技术人员负责观察施工中工作面的瓦斯涌出,断层(煤层)倾角,煤层厚度及软分层厚度变化,矿压变化及其他突出预兆,每班必须向调度室汇报并交接班。
发现异常应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并及时向矿调度室汇报;(10)工人对所在岗位的防突工作负责,如发现突出预兆,必须立即撤出人员至安全地点,并向值班矿领导或或矿调度室汇报;主管技术员负责对全矿所有干部职工进行防突常识培训,每周不少于2小时。
10、物管科:必须保质保量及时提供防治突出所需的材料、仪器、仪表等。
11、财务科:必须把年度、季度、月度防突计划所需的费用纳入计划。
12、人力资源部:把年度、季度、月度防突计划所需的人力纳入计划。
三、20011年度生产采区计划及防突区域划分1.采区计划(一)2010年末矿井开采状况①12残采区:12残采区还剩余19.2万t储量,实际生产能力为5万t/a,预计在2013年元月下旬12残采区回采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