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总工会关于进一步推进聘用社会化专职工会干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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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管理办法送审稿汇报提纲-成都总工会

成都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管理办法送审稿汇报提纲-成都总工会

附件成都市电子信息工会力量配置方案为落实产业工会改革专项方案,扎实推进产业工会组织体系、运行机制、活动方式创新,提升电子信息工会直接服务企业的能力,助力成都市电子信息产业高质量发展,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情况电子信息产业是成都市先进制造业的龙头产业,主要分布在电子信息产业功能区(高新西区、郫都区)、高新区南区、天府国际空港、双流区等区域.高新区承载了主要的电子信息产业。

截止2018年8月,注册在高新区的企业约3.5万家,从业人员约50万人,电子信息类企业是高新区社会经济的支柱力量,其企业分布形成了一区五园(高新西区、高新南区、高新东区、综合保税区、天府生物城)的格局。

目前高新区工会专干共有18人,配备在约7个街道、园区和工会办事处。

各街道平均配备有1—2人.天府生物城的社会事务由双流区管理,未进驻工会专干.高新区街道一级工会社会化工作者面临任务十分繁重,一名专干通常要承担工会、共青团、妇联、统战、志愿服务等多项业务工作,压力较大,不少干部离岗离职,影响基层工会工作的连续性。

高新区作为国家级自主创新示范区,其经济和社会事务管理机制高度扁平化。

各项事务十分繁重,而群众工作方面的力量显得力不从心。

为此,有必要提升产业工会服务供给,增强电子信息产业工会的直接服务能力.二、基本原则-—坚持依规实施.严格按照工会法规,遵从现有组织架构,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服从地方社会事务管理要求。

——坚持自主运行.由产业工会直接聘用工作人员,自成体系直接派驻工会力量,提供全额经费,实现工会活动全覆盖。

—-坚持有序推进.设置合理机制,注重调动各方积极性。

在重点方向试点,稳妥有序开展.三、主要目标2018年12月底前,形成电子信息工会力量设置的制度机制,筹备在成都市电子信息企业集中分布的重点街道、园区成立电子信息工会分会。

2019年1月,在高新区南区、西区试点,以派驻方式建立2个电子信息产业分会,使得区域内工会工作力量得到加强。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四川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2.12.16•【字号】川办发[2002]40号•【施行日期】2003.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川办发[2002]40号)各市、州人民政府,省级各部门:《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经省政府第8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二年十二月十六日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符合事业单位特点,促进事业单位发展的人事管理体制,规范对事业单位聘用制的管理,维护和保障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35号)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事业单位聘用制是指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通过签订聘用合同,确定双方聘用关系,明确双方责任、权利、义务的一种人事管理制度。

通过实行聘用制,转换事业单位用人机制,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由行政任用关系向平等协商的聘用关系转变。

第三条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制必须坚持单位自主用人、个人自主择业、政府依法监管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第四条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必须在确定的编制数额和人员结构比例内进行。

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全省纳入机构编制部门管理、依法登记(备案)的事业单位。

其它事业单位及与之建立人事关系的人员可以参照本办法执行。

受委托行使行政职能并依照或者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事业单位及与之建立人事关系的人员不适用本办法。

事业单位中已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的人员不适用本办法。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

四川省人民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四川省人民办公厅通知为进一步规范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的聘用制度,确保聘用程序的公平、公正和透明,提高事业单位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工作效率,根据国家相关文件和我省实际情况,决定印发《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

具体内容如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家有关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的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所有事业单位,包括公立医院、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各类事业单位。

第三条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人才选拔的合理性和公信力。

第四条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分为公开招聘和内部选拔两种形式,根据岗位的不同性质和需求进行区分。

第五条各级人民和事业单位负责人应当加强对聘用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确保聘用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聘用程序第六条公开招聘职位应当通过公告的方式进行,公告应当包括职位名称、任职资格、招聘程序、联系方式等。

第七条公开招聘应当按照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等程序进行,确保招聘程序的公平、公正和透明。

第八条内部选拔职位应当通过内部公示的方式进行,在公示期内接受相关人员的申请。

第九条内部选拔应当根据岗位需要和候选人的综合素质进行面试和考察,确定最终聘用人员。

第十条聘用人员应当按照程序办理相关手续,签订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人事关系协议。

第三章聘用条件第十一条事业单位人员的聘用应当符合国家和本省的法律法规规定,同时符合相关岗位的任职资格要求。

第十二条聘用人员应当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有一定的工作能力和素质。

第十三条公开招聘的聘用人员应当通过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等环节的考核,经任职资格认定后方可聘用。

第十四条内部选拔的聘用人员应当经过面试、考察等环节的考核,综合评价确定最终聘用人员。

第四章聘用合同第十五条聘用人员与事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人事关系协议,合同期限根据实际需要确定,不得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约定以提供劳务形式解决用工关系。

街道工会工作总结

街道工会工作总结

街道工会工作总结街道工会工作总结总结是对某一特定时间段内的学习和工作生活等表现情况加以回顾和分析的一种书面材料,它可以明确下一步的工作方向,少走弯路,少犯错误,提高工作效益,不妨坐下来好好写写总结吧。

总结怎么写才是正确的呢?下面是店铺精心整理的街道工会工作总结,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街道工会工作总结1一、组织建设1、加强街道工会身建设,及时做好替、增补工作,并按规定设置经审组织和女职工组织。

2、开展了创市级“示范乡镇(街道)工会、村(社区)工会”活动。

3、坚持和完善“党建带工建”工作机制,按照党建带工建联席会议制度召开了联席会议。

在工会干部中发展新党员2名,充分发挥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

4、做好建会和会员发展工作,今年新建工会组织13家,发展会员873人。

5、街道工会严格按照区委XX年84号文件精神继续做好“八有”规范化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企业工会工作条例》对建立工会委员会的企业严格按“六有”标准进行规范化建设和管理。

6、今年,有2家社区工会联合会争创区级规范化建设达标。

7、今年,有2家企业申报达创建“区示范企业工会”8、广泛开展建设“职工之家”和深入开展“双爱双评”活动。

9、做好了基层工会法人资格登记、变更工作。

二、民主管理1、继续深入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

有10家企业参与创建活动,4家达标。

2、进一步抓好非公企业建立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面。

已建会的企业建立厂事务公开制度达80%,建立区域性职代会的企业覆盖面达80%。

3、已建工会的非公企业工资集体协议的签订率达70%。

4、已建立职代会的非公企业集体合同签订率达80%。

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专项合同达75%。

三、经济技术创新和劳动保护1、围绕“五区金牛”建设,积极开展技术培训,岗位练兵,技能比赛等活动。

继续做好“技师培养五年行动计划”工作,今年培养技师、技工各2名。

积极动员和组织职工参加区第七届职工技能比赛。

2、开展技术革新和提合理化建议活动。

工会工作情况汇报总结6篇

工会工作情况汇报总结6篇

工会工作情况汇报总结6篇工会工作情况汇报总结 (1) 镇工会在镇党委领导下,在上级工会指导下,按照年初确定的工作计划和目标任务,围绕党的工作大局,突出工会维权职能,健全创新工作机制,深化工会规范化工作,促进我镇工会工作的进一步发展,针对上述思路今年着重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一、以职工民主管理为导向,努力推进工会维权工作维权是工会的基本职责,是服务职工的一种重要形式,镇工会以维权工作为抓手,切实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一是进一步完善合同制度,加强合同的履行、管理和监督工作,凡企业在建会的同时,都及时签订好集体合同、签订率达到100%,今年10家到期的企业都及时进行续订,真正做到了集体合同工作经常化。

二是不断扩大工资集体协商推行面,首先做到规模企业必须签订工资集体协议的要求,在去年45家的基础上,今年又增加5家,累计签订工资集体协议50家,并对到期的协议都重新进行续订,对变化的项目及时进行调整,更加完善协议的规范化,以后将继续扩面来推动工资协商工作的全面开展。

三是推进企业民主管理。

镇工会积极指导帮助企业建立以职代会为基本载体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限度地代表和维护职工的政治民主权利和经济利益,6月份专门召开了在规模企业中推行职代会制度动员会,及时举办了关于如何开展职代会业务培训班,又组织到慈一棉企业召开职工民主管理现场会,目前全镇已有46家企业建立了职代会制度,其他企业分别实行了“劳资恳谈会”,“厂务公开”、“民主评议干部”等形式的职工民主管理制度,并在8月份对所有企业工会按照下发的厂务公开要点进行专题检查。

泰尔斯工会借鉴iso9000标准建立厂务公开质量管理体系取得初步成果。

二、以“经济技术创新”活动为载体,充分发挥职工主力军作用一是全镇各基层工会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根据新时期工会组织的特点,找准自己的位置,积极主动地、有针对性地开展各项劳动竞赛和技术比武,开展双增双节合理化建设活动,组建职工技术攻关小组来开展技术攻关和革新创造,有力地推进了企业技术进步,促进企业发展。

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工会工作充分发挥企业工会作用的决定

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工会工作充分发挥企业工会作用的决定

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工会工作充分发挥企业工会作用的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华全国总工会•【公布日期】2010.07.26•【文号】总工发[2010]39号•【施行日期】2010.07.26•【效力等级】团体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会正文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工会工作充分发挥企业工会作用的决定(总工发[2010]39号2010年7月26日中华全国总工会第十五届执行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中华全国总工会第十五届执行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认真学习贯彻党中央最近关于发展和谐劳动关系,加大工会维权力度,特别是加强企业工会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分析企业工会工作实际,一致认为,企业工会是我国工会的重要组织基础和工作基础。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的经济关系和劳动关系日趋复杂,企业工会面临着许多新情况和新挑战。

各级工会必须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忧患意识、责任意识,认真贯彻“促进企业发展、维护职工权益”的企业工会工作原则,统一思想,增强信心,真抓实干,努力把企业工会建设成为职工信赖的职工之家。

为此,就进一步加强企业工会工作、充分发挥企业工会作用作出如下决定。

一、进一步推动规范企业工会组织建设1、加大工会组建工作力度,推动企业普遍建立工会组织。

以非公有制企业特别是外资企业、港澳台资企业、中小企业为重点领域,继续加大企业工会组建工作力度。

深入推进“双措并举、二次覆盖”,建立区域性、行业性基层工会联合会,规范基层工会联合会建设。

国有企业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坚决依法纠正企业在改革改制中撤并工会组织、把工会工作机构合并到党群工作部或其他工作部门的错误做法。

2、以农民工、劳务派遣工为主要对象,最大限度组织职工加入工会组织。

切实提高已建会企业职工入会率,不得以务工时间、用工方式等附加条件限制职工入会。

认真贯彻《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组织劳务派遣工加入工会的规定》,加强检查督促,务求工作落实。

成都市总工会办公室文件

成都市总工会办公室文件

成都市总工会办公室文件成工办发〔2018〕6号成都市总工会办公室关于转发《四川省总工会关于印发<四川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的通知各区(市)县总工会(办事处),市总各产业工会筹备组,各基层工会:为了进一步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规范基层工会经费使用,四川省总工会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印发<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的通知》(总工办发〔2017〕32号),制定了《四川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

现将四川省总工会《关于印发<四川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川工发〔2018〕6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四川省总工会关于印发《四川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成都市总工会办公室2018年3月5日附件四川省总工会关于印发《四川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川工发〔2018〕6号)各市(州)总工会,省产业(局)、企业集团(公司)工会: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印发<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的通知》(总工办发〔2017〕32号),省总制定了《四川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四川省总工会2018年1月23日四川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规范基层工会经费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以下简称《工会法》)、《四川省<工会法>实施办法》、《工会会计制度》、《工会预算管理办法》、《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四川省内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社会组织(以下简称单位)单独或联合建立的基层工会委员会。

第三条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遵纪守法原则。

基层工会应根据《工会法》、《四川省<工会法>实施办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的有关规定,依法组织各项收入,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全国总工会和省总工会有关制度规定,严肃财经纪律,严格工会经费使用,加强工会经费收支管理。

工会社会化工作者管理办法

工会社会化工作者管理办法

工会社会化工作者管理办法一、工会社会化工作者的定义工会社会化工作者(以下简称“社工”)是指由工会组织招聘聘用,专门从事为职工提供社会化服务的员工,旨在提升职工福利、维护职工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二、社工的基本职责和权责1. 社工的基本职责(1)开展职工培训与教育活动:社工应针对职工需求,组织举办提高职工技能、职业发展、心理健康等方面的培训和教育活动。

(2)提供劳动关系咨询和调解服务:社工应帮助职工解答劳动法律法规、用工政策等相关问题,并协助工会开展劳动纠纷的调解工作。

(3)积极参与职工文化组织与活动:社工应鼓励职工参与工会组织的各类文体、文化活动,提高职工之间的交流与凝聚力。

(4)发起和组织职工福利项目:社工应协调各方资源,筹划和推动各类职工福利项目的实施,提升职工的生活品质。

2. 社工的权责(1)依法办理日常工作:社工应遵守职工合同法、劳动法等法律法规,保障职工的权益,依法履行职责。

(2)定期向工会汇报工作情况:社工应按照工会相关规定,定期向上级工会或上级社工进行工作情况的汇报和反馈。

(3)保护职工隐私:社工应对职工提供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并且在工会活动中不得擅自公开或外泄。

三、社工的招聘和选拔1. 职位发布与招聘工会应在合法渠道上发布社工职位空缺信息,并采用公开、公平、公正的方式进行职位招聘。

应当注重社工的专业背景、工作经验和人际交往能力等方面的要求。

2. 社工选拔和聘任(1)面试选拔:工会应组织专业人员对报名的社工进行面试,考察其相关专业知识和能力,以确定最佳人选。

(2)聘任合同:工会应与社工签订聘任合同,明确社工的职责、权益、薪酬待遇等事项,建立起明确的劳动关系。

四、社工的培训与发展1. 岗前培训社工上岗前,应接受工会组织的岗前培训,包括工会组织及职能、劳动法规、心理咨询等相关知识与技能培训。

2. 持续学习与培训社工在工作期间,应根据需要进行进修、培训和学习,提升专业素养与服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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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工发…2011‟51号泸州市总工会关于印发《泸州市社会化专职工会干部聘用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各区县总工会:现将《泸州市社会化专职工会干部聘用管理暂行规定》印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附件:一:聘用审批表二:聘用合同或聘用协议参考文本泸州市总工会2011年10月9日泸州市社会化专职工会干部聘用管理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社会化专职工会干部的聘用、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四川省†工会法‡实施办法‣、•四川省社会化专职工会干部聘用管理暂行规定‣,制定此暂行办法。

第二条社会化专职工会干部是指由市、区县总工会聘用并委派到基层工会联合会或联合基层工会专职从事工会工作的人员。

第三条聘用社会化专职工会干部坚持按需聘用、量力而行、注重实效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第二章聘用第四条聘用的社会化专职工会干部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为人正直,品行端正。

(三)热心群众工作,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有较强的工作协调能力。

(四)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具备岗位要求的理论水平、综合分析和组织协调能力、文字和语言表达能力、操作和运用计算机能力。

(五)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聘用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能适应基层工作。

(六)具有党政或工会工作经历、人力资源管理等劳动关系专业知识的,同等条件下优先。

第五条社会化专职工会干部的聘用由区县总工会提出用人计划,市总工会审核、统筹决定。

各区县总工会应从实际出发,提出本区县工会社会化工会干部聘用计划。

聘用计划一般包括:聘用社会化专职工会干部人数、拟派驻基层工会的基本情况、列入工会主席候选人的产生办法、待遇水平和资金安排等方面的情况。

市总工会对上报的聘用计划集中研究,确定本地区聘用的社会化专职工会干部的数量、聘用办法,并报省总工会备案。

第六条聘用工作原则上在上半年集中举行,由市总工会统筹组织,区县总工会具体落实。

第七条聘用工作一般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

公开招聘一般包括发布招聘信息、受理应聘人员申请、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确定拟聘用人员、组织体检、上报审批、签订聘用合同等基本程序。

聘用具有党政或工会工作经历的离岗待退人员,或者接收西部志愿者的,经市总工会同意,可以适当简化程序。

第八条聘用社会化专职工会干部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

聘用的离岗待退或与其他用人单位保留有劳动人事关系人员,或者接收的西部志愿者,签订由市总工会统一制定的聘用合同,规范权利义务。

聘用合同一般为一至三年。

第九条聘用工作结束,市总工会将本批次聘用的社会化专职工会干部的有关情况报省总工会备案。

第三章主要职责第十条社会化专职工会工作干部的主要职责是:(一)指导所辖区域内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依法建立工会组织,发展工会会员;(二)指导和帮助所辖村(社区)工会和其他非公经济或社会组织依法开展工作;(三)做好依法维权和帮扶工作;(四)指导所辖区集体合同和工资集体合同工作;(五)做好民主管理、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和集体合同工作。

(六)做好经济技术创新与宣教培训工作;(七)组织本级和所属基层工会开展“职工之家”建设活动,开展会员评家工作;(八)完成市总工会、区县总工会和乡镇(街道)、工业园区工会交办的其他工作;第十一条社会化专职工会干部应专职从事被委派单位(行业或区域)的工会工作,未经上级工会组织同意、被委派单位(行业或区域)原则上不得随意抽调,安排从事职责以外的工作。

第四章经费与工资第十二条社会化专职工会干部的聘用经费原则上由区县及上级总工会分级负担。

属于市总工会补助的经费,必须经市总聘用审批工作完成、区县签定聘用合同并上报备案后拨付。

各区县总工会应为社会化专职工会干部提供必需的办公经费和办公条件。

第十三条聘用社会化工会专职工会干部的工资、各类保险等必须专款专用,接受省、市、县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审计。

第五章管理第十四条社会化专职工会干部实行市总工会、区县总工会、所在行业(区域)或乡镇(街道)或村(社区)工会联合会三级管理,以区县总工会管理为主。

基层工会联合会主要负责日常管理和季度考核,区县总工会负责年度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报上级工会。

第十五条在对社会化专职工会干部进行年度考核时,除对其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深入基层服务职工群众质量、协调和稳定劳动关系效果考核外,还应组织基层工会开展“会员评家”工作,根据民主评议和会员满意度等综合情况确定相应考核等次。

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不称职三个等次。

对年度考核获称职及以上的社会化专职工会干部,可以给予适当奖励。

第十六条社会化专职工会干部出现不能胜任工作、年度考核不称职或者其他应解除聘用合同情况,聘用单位可解除聘用合同,及时报上级工会备案。

第十七条各区县应建立工会社会化专职工会干部教育培训制度。

对新聘用的社会化专职工会干部,应组织不少于一周的上岗培训。

每年组织不少于一周的业务知识集中培训。

第十八条社会化专职工会干部应加强政治理论和工会业务知识的学习,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经常深入基层,密切联系职工群众,倾听和反映职工群众呼声和要求,大胆履职,勇于维权,及时总结本辖区工会工作经验,上报工作信息。

第六章附则第十九条各区县总工会可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实施办法或细则。

第二十条本管理办法由市总工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第二十二条市总及市产业工委聘用社会化专职工会干部参照本规定执行。

附件一:泸州市社会化专职工会干部聘用审批表注:本表一式三份,市总工会、区县总工会及受聘人各一份。

附件2编号聘用合同甲方(聘用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乙方(受聘人)姓名:性别:住址:居民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按照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本合同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其中年月日至年月日为试用期),合同期满聘用关系自然终止。

如需继续聘用,须提前协商,重新签订合同。

二、聘用岗位及工作职责甲方因工作需要,聘用乙方为。

乙方的具体工作职责为:(一)指导所辖区域内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依法建立工会组织,发展工会会员;(二)指导和帮助所辖村(社区)工会和其他非公经济或社会组织依法开展工作;(三)做好依法维权和帮扶工作;(四)指导所辖区集体合同和工资集体合同工作;(五)做好民主管理、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和集体合同工作。

(六)做好经济技术创新与宣教培训工作;(七)组织本级和所属基层工会开展“职工之家”建设活动,开展会员评家工作;(八)完成市总工会、区县总工会和乡镇(街道)、工业园区工会交办的其他工作;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一)甲方实行每周工作40小时,每天工作8小时的工作制度。

(二)乙方在合同期内享有国家规定的各项休息、休假的权利。

四、劳动报酬乙方报酬为元/月,甲方应在每月日前支付报酬。

五、工作纪律乙方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甲方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自觉服从甲方的管理、教育。

乙方如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甲方按相关规定给予处罚。

六、社会保险甲方应按国家和四川省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乙方足额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用;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甲方可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七、工作条件(一)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保证乙方的人身安全及人体不受危害的环境条件下工作。

(二)甲方根据工作需要组织乙方参加必要的业务知识培训。

八、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一)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或解除本合同。

符合解除合同的情形出现,甲方和乙方均可依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本合同。

(二)•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情形出现,本合同即行终止。

九、其他(一)甲乙双方因实施聘用合同发生人事争议,按法律规定,先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双方协商一致约定的其他内容:。

(三)本合同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名):年月日乙方:(签名)年月日聘用协议甲方(单位)名称:住所:电话:法定代表人:乙方(受聘人员)姓名:电话:身份证号码:住址:退休前工作单位:退休年月:年月甲方因工作需要,聘用乙方为。

因乙方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不具备劳动者的主体资格,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规定,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本协议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如需继续聘用,须提前协商,重新签订协议。

第二条乙方承担的工作内容、要求为:指导所辖区域内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依法建立工会组织,发展工会会员;指导和帮助所辖村(社区)工会和其他非公经济或社会组织依法开展工作;做好依法维权和帮扶工作;做好民主管理、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和集体合同工作;做好经济技术创新与宣教培训工作;组织本级和所属基层工会开展“职工之家”建设活动,开展会员评家工作;完成市(州)工会、县(市、区)工会和乡镇(街道)、工业园区工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三条乙方报酬为元/月,甲方应在每月日前支付报酬。

第四条特别约定:⑴乙方因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费用自行解决,医疗期内甲方不支付报酬。

⑵甲方不需为乙方缴纳各种社会保险费。

乙方在工作中因公伤亡由甲方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⑶如遇特殊情况,任何一方均可以提前15日向对方提出解除或终止本协议。

本协议在任何情况下解除或终止的,甲方无需支付乙方任何经济补偿。

⑷其他:第五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法定代表人签章年月日年月日说明:此协议只适用于从退休人员中返聘签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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