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贸实务教材参 考 答 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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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实务教程考试题库答案

国际贸易实务教程考试题库答案

《国际贸易实务》习题与案例分析集山东英才学院商学院国贸教研室2010.12《国际贸易实务》习题集第一、二章贸易术语习题一、名词解释1、FOB Liner Terms(FOB班轮条件)2、FOB Under Tackle (FOB吊钩下交货)3、FOB Stowed(FOB理舱费在内)4、FOB Trimmed(FOB平舱费在内)5、CFR Liner Terms(CFR班轮条件)6、CFR landed(CFR卸至码头)7、CIF Ex Tackle(CIF吊钩下交货)8、CIF Ex Ship’s Hold(CIF舱底交接)9、Symbolic Delivery (象征性交货)10、Physical Delivery(实际交货)二、单项选择1、按照《2000年通则》的解释,采用CIF条件成交,买卖双方风险划分的界限是()。

A、装运港船边B、装运港船上C、装运港船舷D、目的港船舷2、采用FOB条件成交时,卖方欲不负担装船费用,可采用()。

A、FOB Liner TermsB、FOB StowedC、FOB TrimmedD、FOB ST3、根据《2000年通则》的解释,FOB和FCA的主要区别是()。

A、适合的运输方式不同B、办理出口手续的责任方不同C、办理进口手续的责任方不同D负责订立运输合同的责任方不同、4、根据《2000年通则》的解释,按CFR术语成交,卖方无义务()。

A、提交货运单据B、租船订舱C、办理货运保险D、取得出口许可证5、FOB与CFR术语的主要区别在于()。

A、风险划分的界限不同B、办理运输的责任方不同C、办理货运保险的责任方不同D、办理进、出口通关手续的责任方不同6、按照《2000年通则》的解释,“运费付至指定目的地”是指()。

A、CFRB、CIFC、CPTD、CIP三、多项选择1、在采用FOB术语成交,利用程租船运输的大宗货物的交易中,如果卖方不愿意承担装船费用,可选择()。

国贸实务第二篇案例参考答案.doc

国贸实务第二篇案例参考答案.doc

案例1我某公司以FOB条件出口一批冻鸡。

合同签订后接到买方来电,称租船较为困难,委托我方代为租船,有关费用由买方负担。

为了方便合同履行,我方接受了对方的要求。

但时至装运期我方在规定装运港无法租到合适的船,且买方又不同意改变装运港。

因此,到装运期满时货仍未装船,买方因销售季节即将结束,便来函以我方未按期租船履行交货义务为由撤销合同。

试问:我方应如何处理?分析要点:我方应拒绝买方撤销合同的无理要求。

按FOB条件成交的合同,按国际惯例由买方负责租船订舱。

卖方可以接受买方的委托代为租船订舱,但是卖方属于代办性质,即卖方租不到船或订不到舱位时,只需要给买方予以说明,并不承担租不到船或订不到舱位的责任。

就本案例来讲,因卖方代为租船没有租到,买方又不同意改变装运港,因此,卖方不承担因自己租不到船而延误装运的责任,买方也不能因此要求撤销合同。

案例2我国黑龙江某外贸公司2004年以FOB条件签订了一批皮衣买卖合同,装船前检验时货物的品质良好且符合合同的规定。

货到目的港后卖方提货检验时发现部分皮衣有发霉现象,经调查确认原因是由于包装不良导致货物受潮引致,据此买方向卖方提出索赔要求。

但是卖方认为货物在装船前品质是合格的,发霉在运输途中发生的,因此拒绝承担赔偿责任。

对此争议应作何处理?分析要点:卖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其引用国际贸易惯例,以货物越过风险已转移给买方为由而拒绝赔偿是没有道理的。

尽管发霉是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但是产生发霉的原因,是由于包装不良造成的,这就说明致损的原因是在装船前已经存在了,因此,货物发生损失已带有必然性。

这属于卖方履约中的过失,应构成违约。

而根据国际贸易惯例对FOB的风险转移的解释,如果途中由于突然发生的意外事件导致货物的损失由买方承担。

本案所说的情况显然不属于惯例规定的范围,所以卖方拒赔是没有道理的。

案例3我方进口商以FOB条件从巴西进口橡胶,但是我方由于租船困难,不能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到装运港接运货物,从而出现了较长时期的货等船现象,于是巴西方面要求撤销合同并向我方进口商提出赔偿损失的要求。

国际贸易实务复习大纲及课后案例分析答案

国际贸易实务复习大纲及课后案例分析答案

解了为一般蓝色字体为理解,色背景为注:红色重点掌握章节,黑第五节海运提单▲▲第1章国际贸易的基本流程和适用法律国际贸易的基本流程第六节其他运输单据第一节8章国际货物运输保险第二节国际贸易适用的法律法规第第一节保险的基本原则第2章国际贸易交易前的准备海上货物运输保险承保的风险国际商品市场调研第二节第一节企业进入国家市场的渠道▲和损失第二节第三节我国海运货物保险的险别▲第三节制定进出口商品的经营方案9章国际贸易货款结算第四节出口商品商标的国外注册第第一节票据第3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磋商与订立汇付与托收▲第一节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概述第二节信用证▲▲第二节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磋商第三节第六节各种支付方式的选用第三节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成立章国际贸易争议的预防与处理章国际贸易术语第10第4国际贸易中的商品检验第一节贸易术语概述第一节争议与索赔装运港交货的贸易术语▲▲▲第二节第二节不可抗力货交承运人的贸易术语▲▲第三节第三节国际贸易仲裁▲其他贸易术语第四节第四节进出口合同的履行第11章国际贸易商品价格第5章出口合同的履行国际贸易商品价格的掌握第一节第一节出口合同的履行国际贸易合同的价格条款第二节第二节国际贸易方式第12章第三节佣金和折扣的运用经销、代理和寄售第一节第6章商品的品名、质量、数量和包装招投标与拍卖第二节第一节商品的品名加工贸易第三节第二节商品的品质对等贸易第三节商品的数量第四节商品的包装第四节国际货物运输7第章案例分析答案物流与国际货物运输第一节第二节海洋运输方式▲第三节其他运输方式第四节装运条款第四章国际贸易术语案例讨论1.我国北方A化工进出口公司与美国加利福尼亚B化学制品公司按照FOB 大连条件签订了一笔化工原料的买卖合同。

A公司在规定的装运期届满前三天将货物装上B公司指派的某新加坡轮船公司的海轮上,且装船前检验时,货物的品质良好,符合合同的规定。

货到目的港旧金山,B公司提货后经目的港商检机构检验发现部分货物结块,品质发生变化。

国贸实务第三篇案例参考答案

国贸实务第三篇案例参考答案

第三篇货物的交付案例1大连某公司向新加坡出口一批水果,共6000公斤。

国外开来信用证规定:不许分批装运,在9月30日以前装船。

我方于9月8日和9月10日分别在大连和烟台各装3000公斤于“东方”号货轮运往新加坡,提单上也注明了不同的装运港和装船日期。

问我方的行为是否构成违约?银行能否拒付?分析要点:分批装运是指一次成交的货物分若干批次装运。

这里的“分批”指的是不同的航次,不同的船,不是指一批货物的装运港只能有一个。

因此,一次成交的货物即使在不同的时间和不同的港口装在同一船只运出也不能视为分批装运。

本案中我方由于货源的问题,选择了两个装运港,并将两地的货物装于同一航次同一船只,事实上仍是一次交货,不存在不同航次、不同船舶、不同时间到达目的港的可能,因而不能视为分批装运。

故我方的行为并不构成违约,银行不能以此为由拒付。

案例2H进出口公司向泰国巴伐利亚有限公司出口一批电器电料,国外开来信用证有关条款规定:“电器电料100箱,从中国港口至曼谷。

禁止分批装运和转运。

全套清洁已装船提单,注明‘运费已付’,发货人抬头背书K.T.银行,通知买方。

H公司审证无误后,即装集装箱运输,随后备妥各种单据向银行交单,要求付款。

但却遭到开证行拒付。

其理由是我方提交的是“联合运输单据”,不符合信用证不许转运的要求。

分析要点:银行在下列情况下,可以接受注明货物将转运的提单(而不论其名称如何)信用证未明确规定禁止转运;如果信用证禁止转运,但货物是由集装箱运输,而且同一提单包括全程运输;如果信用证禁止转运,但提单上声明有承运人保留转运权的条款。

(参见722页UCP500第23条b、c、d款)所以,不符点不成立案例3我某出口公司收到一国外来证,货物为40000只打火机,总价值为4万美元,允许分批装运,采用海运方式。

后客户来传真表示急需其中10000只(总数量的1/4)打火机,并要求改用空运方式提前装运,并提出这部分货款采用电汇方式(T/T)在发货前汇至我方。

国际贸易实务课后复习题参考答案

国际贸易实务课后复习题参考答案

课后复习题参考答案——刘秀玲主编的《国际贸易实务》(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11.6)第一章绪论复习题一、判断题1.国际贸易与国内贸易的标的、目的和基本程序是不同的。

(×)2.国际惯例在国际贸易中起着参考作用。

(×)3.《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进入缔约国法律,成为该缔约国法律的一部分。

(√)4.中国某企业与美国某公司签订一笔贸易合同,该合同有效成立应适用《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

(√)5.我国涉外货物贸易主要适用国际贸易条约和国际贸易惯例。

(√)二、单项选择题1.按照《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下列属于国际贸易的交易是(A )。

A.甲国某公司设在乙国和丙国的两个子公司之间的货物交易。

B.甲国某公司在乙国不同地区所设立的两个分公司之间的货物交易。

C.甲国某公司与在甲国设立的子公司之间的货物交易。

2.在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时,我国涉外货物买卖合同应适用(D )。

A.我国有关法律B.贸易对方所在国法律C.第三国法律D.国际条约三、简答题略第二章合同的标的复习题与案例分析一、填空题1.在国际货物买卖中,表示商品品质的方法主要有(以实物表示)和(用文字说明表示)两类。

2.(FAQ )在我国俗称为“大路货”,主要应用于农副产品的贸易。

3.(标准样品)又称成交样品,是买卖双方成交货物品质的最终依据。

4.重量的计算方法主要有(净重)、(毛重)、(公量)、(理论重量)和(法定重量)。

5.在合同中规定机动幅度有两种方法:(“约”量)和(溢短装条款),其中(溢短装条款)较为明确。

6.国际上通用的条形码种类主要有(UPC)和(EAN ),现在两者已相互兼容,共同组成了国际公认的(EAN.UCC )全球统一标示系统。

7.货物按包装在流通过程中所起的作用,可分为(运输包装)和(销售包装)。

二、单项选择题1.在我国,(A )是指以卖方提供的样品作为交货的品质依据。

A.凭卖方样品成交B.凭买方样品成交C.来样成交D.来样制作2.(B)是指国际上行业公认的允许产品品质出现的误差。

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 各章复习题参考答案

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  各章复习题参考答案

《国际贸易实务与案例》教材复习题参考答案第一章绪论复习题一、判断题1.√;2.√;3.√;4.×;5.√二、单项选择题1.A;2.D三、简答题1.国际贸易与国内贸易的不同点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答:主要体现在以下5点:1.语言环境不同国内贸易在一个法定语言环境下进行商品交易,基本没有语言障碍。

由于各国法定语言不同使国际贸易首先遇到的困难就是语言问题,由于历史的原因,为了各国交易者之间沟通的便利,英语就成为了国际贸易的通用语言。

国际贸易工作者必须通晓国际贸易实务英语语言。

2.法律环境不同国内交易处在同一个法律框架之下,交易双方遵循共同的法律准则。

由于各国(地区)有自己独立的立法权,各有自己的法律规范,交易各方均不得违背自己国家的法律。

这给国际贸易带来了法律方面的障碍,为了解决这个问题,联合国等权威组织和国际商会等民间机构出台了有关的国际公约和国际惯例,如《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国际商会《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等。

因此,国际贸易所使用的法律规范更多,更为广泛。

3.货币不同国内贸易一般必须使用本币进行交易,这是一个法定货币所规定的。

国际贸易则需要使用二十几种国际通行货币,这些货币一般是自由兑换货币。

也就是说,绝大多数国家在对外贸易中不能够使用本币,而要使用外币。

这对该国参与国际贸易的企业来说,不仅要将本币兑换成外币,而且要承担着汇兑风险。

也就是国际贸易比国内贸易多出了一块风险,即汇兑风险,也称外汇风险或汇率风险。

4.度量衡不同国际上常用的有四大度量衡制度,即公制、美制、英制和国际单位制,各国通常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一种作为本国度量衡制度。

而国际贸易的出口方所提供的货物不能仅仅按照自己的度量衡来加工,而要按照进口国的度量衡加工,以方便进口国用户使用。

5.政策障碍多各国政府常因保护国内产业和资源的原因,而对进出口货物采取各种各样的限制或鼓励措施,如关税、配额、许可证、出口补贴、出口信贷、繁琐的进出口通关环节等等,而国内贸易则不采用这些措施。

国际贸易实务问题与习题参考答案

国际贸易实务问题与习题参考答案

国际贸易实务问题与习题参考答案导论案例、课内问题与习题参考答案第1章国际贸易实务导论第一部分导入案例与课内问题1.SOHO是什么意思?为什么现在很多年轻外贸经营者对此方式感兴趣?SOHO——Small office and Home office,直译就是在家庭办公室、小型办公室的意思,实际上就是自由职业或自由职业者的意思。

当然,SOHO也代表了一种更为自由、开放、弹性的工作方式。

网络时代的到来,使得SOHO成为人们争相追逐的时髦词汇之一。

随着网络的逐渐普及,网上购物(尤其非典过后)已成为人们购物的重要选择,因此又造就了一大批网上SOHO商人。

他们或在网上开店,或嫁接于电子商务网站或厂商,利用网络和人际关系的双重优势将物美价廉的产品销售给客户。

与早期SOHO相比,此种方式无更多专业知识要求,必将成为包括下岗职工等众多创业者的首选。

第一、资金投入低;第二、风险低; 第三、外贸SOHO知识运用技能相对传统式外贸运作要求低。

只要对外贸SOHO全流程能把握,只有清楚地知道每个细节应该做什么,你就可能获得成功。

2.按照目前《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的相关规定,个人可以做外贸吗?几年后你有创业打算吗?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个人从事任何经营活动,都必须经过工商登记,因此,普通的市民是不能直接以个人身份登记取得外贸经营权的,而必须是在工商部门注册个人独资企业或个体经营户后,才能从事进出口业务。

如不办理工商登记,备案登记机关就不能予以备案登记。

也就是说,个人做外贸,具体到技术层面上,必须以取得工商登记为前提,以一个经营主体的面目出现,即变为个体工商户(或独资经营者)。

正是从这个角度说,个人可以成为对外贸易经营者。

第二问略3.你的熟人有参加过广交会吗?,如果有,请谈一谈,如果没有,想一想它什么样?(答案略)第二部分综合练习1. 英译汉(1)在当事人有一个以上的营业地时,考虑到在合同订立之前任何时候或合同订立之时各方当事人所知晓或期待的情况,相关的“营业地”是指与合同和其履行具有最密切联系的营业地。

答案11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第二版缪东玲北京大学出版社

答案11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第二版缪东玲北京大学出版社

11章习题参考答案1.简答题(1) 在国际贸易买卖合同中,价格条款一般有哪几项内容?答:价格条款的基本内容一般包括商品的单价(Unit Price)和总值(Total Amount)两项。

单价即单位货物金额。

总值也称总价,是单价同数量的乘积。

(2) 举例说明国际贸易货物单价的组成。

答:完整的国际贸易报价包含4个部分:计量单位、单位价格金额、计价货币和贸易术语。

四部分缺一不可,但是顺序可以变动。

例如,大连某进口公司,从新加坡进口一批化工产品,报价为:EUR 8 000/MT CIF DALIAN,CHINA(每公吨8 000 欧元CIF大连,中国)。

其中,EUR (欧元)为计价货币,8 000为单位价格金额,MT(公吨)为计量单位,CIF DALIAN,CHINA(CIF大连,中国)为贸易术语。

(3) 国际贸易的作价方法有哪些?每种方法的基本含义是什么?答:在实际业务中,根据不同情况,买卖双方可采取以下作价方法:(a)固定价格。

固定价格作价方法,即交易双方通过协商就计量单位、计价货币、单位价格金额和使用的贸易术语达成一致,在合同中以价格条款的形式规定下来。

(b) 非固定价格,习惯上又称“活价”。

具体做法又分为:不固定价格、暂定价格、滑动价格或调整价格。

(c)部分固定价格,部分非固定价格。

即双方只约定近期交货部分的价格,而对余下远期交货部分的价格,则采用非固定价格的做法。

或者,如交货品质与数量有一定机动幅度,为了体现公平,对机动部分的作价可以采用非固定价格,随行就市;其他部分采用固定价格。

(4) 什么是佣金?什么是折扣?它们有何区别?答:在国际贸易中,有些交易是通过中间代理商进行的。

因中间商介绍生意或代买代卖而需收取一定的酬金,此项酬金叫佣金。

折扣是指卖方按原价给予买方一定百分比的减让,即在价格上给予适当的优惠。

区别:佣金属于佣金商的收入需要缴纳所得税,佣金商可以是销售代理、购货代理、保险代理、保险经纪人、货运代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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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第二章课内思考题2-1 :参照《2010通则》B5的规定。

买方必须按照下述规定承担货物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自货物在指定的装运港装上船时起;如由于买方未按照B7规定通知卖方(B7的规定如下:买方必须给予卖方有关船名、装船地点和要求交货日期的充分通知。

),或其指定的船只未按时到达,或未接收货物,或按照B7通知的时间提早停止装货,则自约定的交货日期或交货期限届满之日起,但以该项货物已正式划归合同项下,即清楚地划出或以其他方式确定为合同项下之货物为限。

课内思考题2-2:1. 不需要。

2. FOB的变形只是为了表明装船费用由谁负担问题而产生的,它们并不改变FOB的交货地点以及风险划分界限。

但国际商会在《2010通则》中仍建议买卖双方应在合同中对此作出明确规定。

课内思考2-3:CIF条件下,卖方仍然只需在装运港把货物装上船就算完成交货义务,有关货物损坏或灭杀的风险在装运港装船后转移给买方,卖方只承担到目的港为止的运费和保险费,并不承担到目的港为止的风险,所以把其成为“到岸价”是不正确的。

课内思考2-4:表2.6 装运港交货的三个贸易术语的异同课内思考题2-5:表2.9 货交承运人的三个贸易术语的异同课内思考题2-6:EXW术语下卖方承担的责任、费用、风险最小。

与EXW相反,DDP是卖方负担最多义务(maximum obligation),买方负担最少义务的术语。

课内思考题2-7:(1)FO B=CIF-I-F =500-5-55=440美元FOBC5%=FOB÷(1-5%)=440÷95%≈463.16美元(2)佣金=含佣价-净价=463.16-440=23.16,美元或佣金=含佣价×佣金率=463.16 ×0.05 = 23.16美元课内讨论2-1:在象征性交货方式下,卖方是凭单交货,买方是凭单付款。

卖方只需要如期提交符合合同要求的全套合格单据,即等同于交付货物,即使在卖方提交单据时,货物已经灭失或损坏,买方仍必须凭单据付款,但买方可凭提单向船方或凭保险单向保险公司要求赔偿。

所以我方不会退回货款,买方应自己直接向当地的保险公司索赔。

课内讨论2-2:①合同签订后买方要求加保,我方可同意,但必须由买方另外支付额外增加的保险费。

②运输途中额外增加的运费应由买方承担,故我方应坚决要求买方把扣除的运费补回我方。

自测题答案:一、AACAC CDABB CCBCD二、AC ABC AB ABCD BDE ABD三、X X X X X X X X X √X √√ X X √X√X√四、案例分析1. 出口方有权凭规定的单据要求进口方付款.按<2010 通则>的解释,采用CIF 贸易术语成交,卖方只需按规定的时间和装运港把符合合同的货物装上船舶,并提交包括物权凭证在内的单据,就算完成了交货义务,而无须保证到货.且有关货物的风险已经在货物装船时越过船舷之后转移给买方承担,所以买方不得以货物损失为由,拒绝接受单据和付款.2.卖方拒赔理由成立。

因为货物装船时,品质是符合合同规定的,按CFR贸易术语成交,有关货物的风险已经在货物装船时越过船舷之后转移给买方承担.买方可以向承运人索赔.课外实训项目1. f = 1+费用率-【退税率÷(1+增值税率)】= 1 + 8% -(13% ÷1.17) =0.968889≈ 0.969 (1)裙子的FOB HUANGPU价为:FOB = 工厂购买的价格(含税价)x f出口换汇成本= 70.2 x 0.969 ÷5.35 ≈12.72美元(2)裤子的FOB价为:50 x 0.969 ÷5.35 ≈9.06美元(3)衬衫的FOB价为:65 x 0.969÷5.35 ≈ 11.77美元2. 如客户对裙子还价USD11.50PC,请判断我方是否还有盈利?出口换汇成本=工厂购买的价格(含税价)x fFOB=70.2 x 0.969 ÷11.50= 5.9151人民币/ 美元出口换汇成本低于目前的银行牌价,还有盈利。

3. 裙子按USD11.80/PC FOB HUANGPU成交时,请核算我方的实际利润第三章课内思考3-1:发盘是订立合同的建议,这个意思应当体现在发盘中,如发盘人只是就某些交易条件建议同对方进行磋商,而根本没有受其约束的意思,则此项建议不能被认为是一项发盘。

例如,发盘人在其提出的订约建议中加注诸如“仅供参考”(for reference only)、“需以我方的最后确认为准”(subject to our final confirmation)或其他的保留条件,这样的订约建议就不是发盘,而只是邀请对方发盘,也即是一项询盘而已。

课内思考3-2:我方6月22日发盘经买方6月24日还盘已经失效。

买方6月28日给我方发来的函电表示“接受你方6月22日发盘”,对我方来讲是一项新的发盘,我方可以接受当然也可以拒绝。

课内思考3-3:这是一项迟到的接受,根据《公约》的规定,迟到的接受原则上无效,但如果我方愿意达成这笔交易,也可及时回电确认,承认对方的逾期接受有效。

如我方不愿达成此笔交易,可通知对方逾期接受无效,当然也可保持沉默。

自测题一、单项选择题:AAABC DBB二、多项选择题:BD ABC CDE三、判断题:X √√√ X四、案例分析题:1.甲的第一次复电可使合同成立。

根据〈公约〉的规定,受盘人对货物的价格、付款、品质、数量、交货时间和地点、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当事人的赔偿责任范围和解决争端的方法等条件提出的添加或更改,均视为实际性变更发盘条件。

受盘人对发盘作实际性的添加或变更,就构成对原发盘的拒绝,即构成还盘,原发盘失效,原发盘人就不再受其约束。

而本案中,甲公司在接受通知中,表示对原包装条件的变更,并不构成实际性变更发盘条件,除非发盘人在合理的时间内及时表示不同意受盘人的变更,否则,该接受仍具有效力。

乙公司对甲公司非实际性的变更并没有提出异议,而且已经着手备货。

所以甲公司的接受通知生效,双方合同关系成立。

2. 在上述情况下,乙公司原报价不能继续约束乙公司至5月31日。

因甲公司已对乙公司5月1日的发盘做出还盘,乙公司的原发盘就失去法律效力,对乙公司就无约束力。

所以甲公司5月22日电,不是一项有效的接受,而是一项新的发盘。

第四章课内讨论4-1:我公司备妥相关单证,向银行交单议付即可。

买方拒付是不合理的,因为CIF贸易术语下买方需要承担货物越过装运港船舷后的一切风险、损害和灭失。

信用证支付方式下,我方直接向银行交单议付即可。

课内讨论4-2:我公司应拒绝B银行的建议,因为保兑行的付款责任和开证行是一样的,都具有第一性的付款责任,因此对已收取的货款不应退回。

B银行建议我公司委托其向买方收取款项也不能接受,因为这样做,B银行无疑是想将信用证支付方式变为托收,B银行推卸付款责任,使我方的风险上升。

课内讨论4-3:(1)最迟于7月25日交单。

《UCP600》第14条c款规定:须由受益人或其代表在不迟于本惯例所指的发运日之后的二十一个日历日内交单,但是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迟于信用证的截止日。

(2)交货数量幅度为950-1000公吨。

根据《UCP600》第30条b款规定:除非信用证规定数量不得有增减,在信用证未以包装单位件数或货物自身件数的方式规定货物数量时,货物数量允许有5%的增减幅度,只要总支取金额不超过信用证金额。

课内讨论4-4:对于信用证修改通知书,我方可接受也可拒绝。

根据《UCP 600》第十条c款规定:在受益人告知通知修改的银行其接受该修改之前,原信用证(或含有先前被接受的修改的信用证)的条款对受益人仍然有效。

所以,我方仍可按原证条款装运,也即我方拒绝了修改。

我方的做法是合理的。

课内讨论4-5:(1)提出将D/P即期改为D/P90天远期,目的在于推迟付款,以利于资金周转。

(2)日本商人指定A银行作为代收行,目的在于方便其向该银行借单,提早取货转售。

(3)我方如果同意日本商人的要求,实质是给了日本商人一笔长达90天的无息贷款。

课内思考4-1:议付是指指定银行在相符交单下,在其应获偿付的银行工作日当天或之前向受益人预付或者同意预付款项,从而购买汇票(其付款人为指定银行以外的其他银行)及/或单据的行为。

课内思考4-2:把有效期和到期地点最好改为“Nov. 15th, 2009 place China”课内思考4-3:不同。

信用证下银行付款责任是第一性的;银行保函业务下银行的付款可能是第二性的,在委托人拒不履约给受益人造成损失时,银行履行付款责任。

自测题:一、单选题:1、B2、C3、B4、C5、B6、C7、B8、D9、A 10、B二、多项选择题:1、AD2、ACD3、ABCD4、CD三、判断题:1、√2、X3、√4、√5、√6、X7、X8、X9、√10、X四、案例分析:1.(1)开证银行的处理是合理的。

因为①信用证是银行信用;②信用证是纯粹的单据买卖业务,银行实行凭单付款的原则;因此开证行付第一性的付款责任,只要受益人在信用证的有效期内提交严格符合信用证条款的全套单据,开证行就应首先履行付款责任,而不论事后开证申请人愿意付款与否。

(2)甲公司的处理是不合理的。

信用证与销售合约是两个互相独立的文件,开证行只对信用证负责,与买卖合同无关,也不受其约束。

只要受益人在信用证的有效期内提交严格符合信用证条款的全套单据,开证行就首先履行付款责任。

在开证行未提出不符点而甲公司却对开证行声称“拒付第二次信用证项下的货款,并听候指示。

”是完全违背信用证的原则的。

甲公司应到开证行付款赎单,提取货物后在合同规定的检验期限内凭所在国的商检证书向A公司索赔。

2.我方M公司应直接向代收行汇丰银行追索货款。

本案例中,G商凭信托收据向汇丰银行借取提单,提取货物,是代收行汇丰银行向进口方G商提供的信用便利,与出口人和托收行无关,如果代收行借出单据后,于汇票到期日不能收回货款,则代收行应对委托人负全部责任。

3、信用证是银行信用;信用证是纯粹的单据买卖业务,银行实行凭单付款的原则;因此开证行付第一性的付款责任。

我方的做法符合信用证的要求,所以只要我方提供的单据是合格的,开证行必须对我方付款。

在本案中开证行并未对单据提出任何异议,所以开证行对我方付款后买方必须到开证行付款赎单。

但很明显我方的做法违反了合同,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是卖方的重要义务,不能延期也不能提前。

由于我方提前交货导致买方增加舱租、利息,我方应负适当的赔偿责任。

4. 信用证是银行信用,开证行付第一性的付款责任;信用证是纯粹的单据买卖业务,银行实行凭单付款的原则。

因此只要受益人提交的单据符合信用证的规定,开证行就应履行付款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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