饲料加工系统粉尘防爆安全规程(精编文档).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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饲料加工系统粉尘防爆安全规程

饲料加工系统粉尘防爆安全规程

饲料加工系统粉尘防爆安全规程附件2:GB 19081- 饲料加工系统粉尘防爆安全规程饲料加工系统粉尘防爆安全规程目次前言引言1范围2规范性引用文件3术语和定义4一般规定5明火作业6建(构)筑物的要求7电气设计8工艺设计和设备9气力输送10通风除尘系统前言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本标准与美国防火协会NFPA61C-1987《饲料加工防火防爆》标准的一致性程度为非等效。

本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粉尘防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由江苏正昌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起草;武汉安全环保研究院、国家粮食储备局无锡科研设计院、大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参加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郝波、孔云生、侯雁、潘嘉亮、虞国忠、周豪、蒋蕴珍、曹康。

引言在饲料加工系统中,由饲料粉尘引起的爆炸事故在国内发生过多起,危及了人身和财产的安全,为了预防和减少饲料粉尘爆炸事故的发生,将粉尘爆炸后造成的损失控制在最低限度,特制定本标准。

在本标准中提出了饲料粉尘防爆的经济、实用和先进的防护方法,从而保证了人身和财产的安全。

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饲料加工系统粉尘防爆安全的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饲料加工系统粉尘防爆的设计、施工、运行和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经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15577-1995 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T15605-1995粉尘爆炸泄压指南GB17440-1998 粮食加工、储运系统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50057-建筑防雷设计规范GB50058-1992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 J16-1987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饲料 feed能提供饲养动物所需养分、保证健康、促进生长和生产,且在合理使用下不发生有害作用的可饲物质。

饲料加工厂粉尘防护操作规程

饲料加工厂粉尘防护操作规程

饲料加工厂粉尘防护操作规程随着畜牧业的飞速发展,饲料加工厂成为了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

然而,饲料加工厂中产生的粉尘对工人的健康和生产环境危害巨大。

为了保障工人的健康和确保生产的正常进行,制定并实施饲料加工厂粉尘防护操作规程是十分重要的。

1. 工人防护装备在饲料加工厂进行工作时,工人应穿着合适的防护服和防尘口罩。

防护服应能覆盖全部身体部位,同时具有透气性和耐磨性。

防尘口罩应选择合适的型号、规格,过滤效果好,防护效果确保。

工作时不得随意脱掉防护装备,尽量避免在粉尘环境内吃喝等行为。

2. 储存和搬运规范饲料加工厂的原料和成品在储存和搬运过程中,要注意防止粉尘的扩散。

将原料和成品存放在密封的容器中,并定期进行清理和消毒。

搬运时应使用防尘包装,并配备专门的搬运工具,减少粉尘的飞散。

3. 生产设备维护饲料加工厂的生产设备应定期进行检修和维护,保持设备的完好状态。

设备使用过程中产生的粉尘要及时清理,避免积尘堆积对工作环境造成污染。

4. 粉尘防护控制措施饲料加工厂应采取科学合理的粉尘防护控制措施。

包括建立封闭式生产车间,安装粉尘收集设备,如除尘器、排风扇等。

设置合理的通风系统,保持良好的空气质量。

合理布局生产线,防止粉尘扩散。

5. 环境监测和清理饲料加工厂应定期进行粉尘浓度的监测,确保环境粉尘控制在合理范围内。

一旦发现超标情况,应立即采取清理措施,保持良好的工作环境。

6. 培训教育和安全意识饲料加工厂应定期组织培训教育,增强工人的安全意识和防护意识。

工人要深刻认识粉尘的危害和防护措施的重要性,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做好个人防护。

7. 应急预案和演习饲料加工厂应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和演习方案。

在粉尘防护意外情况下,能够迅速有效地采取救援措施,保障工人的安全。

通过制定和实施上述的饲料加工厂粉尘防护操作规程,可以有效降低工人粉尘暴露的风险,保障工人的健康。

同时,对于饲料加工厂的安全和生产环境的改善也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饲料加工厂应该加强管理,加大投入,切实保障工人的健康和生产环境的安全。

饲料加工系统粉尘防爆安全规程

饲料加工系统粉尘防爆安全规程

饲料加工系统粉尘防爆安全规程
一、总则
本安全规程适用于饲料加工系统,即包括饲料研磨、散装粉尘研发等涉及粉尘生产操作的环境中的所有火灾、爆炸危险现象。

二、定义
1.火灾与爆炸危险指的是生产现场中油、气两种易燃性介质以及爆炸性气体混合物,发生火灾或爆炸的危险现象。

2.粉尘爆炸指的是由于粉尘的存在,在固定的低温、某一范围的有害气体中存在,引发火灾或爆炸的危险现象。

三、安全防护措施
1.使用防爆电器,应在每一个生产区域内安装检测设备,定时检查,发现可燃性气体或者粉尘,应及时关闭电源。

2.除限制个体权利的外,任何未经认证的设备不得安装在粉尘生产现场,任何影响环境安全的活动应提前申请有关部门的认可,安装设备前应全面检查并采取措施确保安全使用。

3.设立明确的管理程序,定期检查粉尘及其他有毒有害气体,及时发现和处理及时发现的危险源,确保生产环境安全。

4.做好应急处理,当发现可燃性气体或者粉尘爆炸,应立即启动应急措施,把人员疏散,关闭油气气源,将火势扑灭,使现场恢复正常。

四、责任范围
1. 生产经理:全权负责管理粉尘安全工作,做好各项及时性管理措施,保证生产安全顺利进行;
2.生产技术人员:负责检查粉尘气体等可燃因素,如发现有问题立即报告,做好安全防护措施;
3.技术负责人: 负责监督技术人员的工作,定期检查设备,核实现场措施是否执行,及时发现和处理及时发现的危险源;
4.职工:遵守《安全规程》,按照安全操作规程操作,发现安全风险及时报告,积极配合管理者的安全管理工作。

五、违规处理
当出现有毒有害气体或者火灾爆炸危险,责任人应马上发现和处理,否则按照《关于给予有关职工处分的规定》按规定处理,并追究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饲料粉尘防爆安全管理制度

饲料粉尘防爆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和依据为加强饲料生产过程中的粉尘防爆安全管理,预防粉尘爆炸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工贸企业粉尘防爆安全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饲料生产过程中的所有环节,包括原料采购、储存、加工、包装、运输等。

三、职责1. 公司全体员工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严格执行本制度。

2. 公司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粉尘防爆工作全面负责,具体职责如下:(1)建立健全公司粉尘防爆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

(2)组织制定和实施粉尘防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保证其有效实施。

(3)督促、检查公司粉尘防爆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粉尘安全事故隐患。

(4)组织制定并实施公司粉尘爆炸事故专项应急救援预案。

(5)及时、如实报告粉尘爆炸安全事故。

(6)组织制定并实施公司粉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3.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粉尘防爆工作的具体实施,具体职责如下:(1)组织开展粉尘防爆风险评估,制定相应的防控措施。

(2)负责粉尘防爆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

(3)组织粉尘防爆专项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4)负责粉尘爆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四、粉尘防爆措施1. 饲料储存:原料仓库应采用封闭式设计,确保粉尘不外泄。

储存过程中,应严格控制库内湿度,避免粉尘吸湿结块。

2. 饲料加工:加工设备应选用防爆型,并定期进行检修和维护。

加工过程中,应保持车间内空气流通,降低粉尘浓度。

3. 粉尘清理:加工车间应设置粉尘收集装置,及时清理粉尘。

粉尘清理时应采取湿式作业,避免粉尘飞扬。

4. 点火源控制:严禁在车间内吸烟、使用明火等,防止引发粉尘爆炸。

5. 静电防护:加工设备应接地,防止静电产生。

员工应穿着防静电服装,减少静电积累。

6. 应急预案:制定粉尘爆炸事故专项应急救援预案,确保事故发生时能迅速有效地进行处置。

五、教育与培训1. 公司应定期对员工进行粉尘防爆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GB17440-2008粮食加工、储运系统粉尘防爆安全规程精编版

GB17440-2008粮食加工、储运系统粉尘防爆安全规程精编版

GB17440-2008粮食加工、储运系统粉尘防爆安全规程目次前言 (II)1范围………………………………………………………………………………………l2规范性引用文件…………………………………………………………………………l3术语和定义………………………………………………………………………………l4粮食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划分和范围 (2)5工艺设备 (3)6电气 (4)7建筑与结构 (6)8粉尘控制 (7)9积尘的清扫 (8)10气力输送 (8)11辐射设备使用的安全措施 (9)12超声波设备使用中的安全措施 (9)13作业安全管理 (9)附录A(资料性附录) 粉尘爆炸危险场所主要机械设备运行状况监控装置设置一览表………………………………………………………………………………………ll附录B(资料性附录) 粮食粉尘特性表 (12)附录C(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条文的说明 (13)前言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本标准是在近年总结我国粮食储运、加工系统粉尘防爆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对GB l7440—1998《粮食储运、加工系统粉尘防爆安全规程》的修订。

本标准替代GB l7440—1998《粮食储运、加工系统粉尘防爆安全规程》。

本标准与GB l7440—1998相比主要变化如下:——范围中增加了“不适用于粮食干燥装备”;——增加了粉尘释放源、爆炸性粉尘环境术语;—粉尘爆炸危险区域分类变为20区、21区和22区;——增加了植物油厂的有关场所粉尘爆炸危险区域划分;——电气设备的选择分为A型设备和B型设备;——对建(构)筑物的要求根据相关防火规范进行了修改;——通风和除尘的有关内容改为“粉尘控制”一章;——增加了“气力输送”一章;增加对辐射设备和超声波设备的要求;——原管理一章更改为“作业安全管理”;——原附录A“粮食粉尘特性表”改为附录B“粮食粉尘特性表”;——原附录B“其它引用标准及参考文献”改为附录A“粉尘爆炸危险场所主要机械设备运行状况监控设置一览表”;——增加了附录C。

饲料厂粉尘防爆工程方案

饲料厂粉尘防爆工程方案

饲料厂粉尘防爆工程方案一、前言饲料厂是加工和生产动物饲料的重要场所,同时也是粉尘防爆的高风险场所。

粉尘防爆是饲料厂安全生产的重要环节,对于饲料厂的生产和员工的安全有着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饲料厂粉尘防爆的现状分析、风险评估、防爆措施等方面进行详细的阐述,以期为饲料厂粉尘防爆工程提供有益的参考。

二、饲料厂粉尘防爆的现状分析饲料厂作为粉尘聚集的地方,存在着粉尘爆炸的危险。

根据国内外相关统计数据显示,饲料厂的粉尘爆炸事故时有发生,给人员财产安全造成了严重威胁。

同时,饲料厂城市化程度逐步加深,饲料厂周边的人口密度也逐渐增加,一旦发生粉尘爆炸事故将对周边居民和环境造成严重危害。

粉尘防爆的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意识薄弱。

部分饲料厂对粉尘防爆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导致粉尘防爆工作得不到足够的重视。

2.设备老化。

部分饲料厂的设备老化严重,存在着泄露、积尘等问题,增加了粉尘爆炸的风险。

3.防护设施不完善。

一些饲料厂粉尘防护设施不够完善,无法有效防止粉尘爆炸的发生。

三、饲料厂粉尘防爆风险评估现有的饲料厂粉尘防爆措施是否有效,需要进行风险评估。

风险评估是对饲料厂现有粉尘防爆措施的有效性进行检验,同时也能够发现未来潜在的风险。

对饲料厂粉尘防爆风险进行评估,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分析饲料厂生产工艺,找出易产生粉尘的环节和设备。

2.检测粉尘浓度,找出粉尘积聚的部位。

3.根据现场情况检测防爆设备的工作状态。

4.评估现有的粉尘防爆措施的有效性,包括防护设施的完善性、粉尘收集和排放的方式等。

通过风险评估可以明确现有的粉尘防爆措施的不足之处,并作出改进措施。

四、饲料厂粉尘防爆工程解决方案1.提高人员意识。

饲料厂应该加强对员工粉尘防爆知识培训,提高员工对粉尘防爆的重视和认识。

建立健全的防爆安全教育体系,加强粉尘防爆工作宣传和教育。

2.设备更新改造。

对于老化的设备,需要进行及时的更新和改造,确保设备的工作状态符合防爆要求。

3.防护设施完善。

饲料厂粉尘安全预案

饲料厂粉尘安全预案

一、总则为有效预防和控制饲料厂粉尘爆炸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饲料厂的正常生产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1. 成立饲料厂粉尘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全面领导和协调饲料厂粉尘安全工作。

2. 领导小组下设以下工作小组:(1)粉尘监测小组:负责监测、评估和报告粉尘浓度,提出粉尘治理措施。

(2)安全培训小组:负责组织员工进行粉尘安全教育和培训。

(3)应急处理小组:负责处理粉尘事故,进行现场救援和后续处理。

三、粉尘治理措施1. 优化生产流程,减少粉尘产生。

(1)在原料投料、粉碎、混合、破碎、筛分、包装等环节,采用密闭式设备,降低粉尘飞扬。

(2)优化工艺参数,提高生产效率,减少粉尘排放。

2. 建立完善的除尘系统。

(1)在原料库、生产线、成品库等区域设置除尘设备,如机械除尘器、湿式除尘器等。

(2)定期检查和维护除尘设备,确保其正常运行。

3. 加强粉尘监测。

(1)设置粉尘监测点,实时监测粉尘浓度。

(2)定期对粉尘浓度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

四、安全培训与教育1. 定期组织员工进行粉尘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2. 对新员工进行岗前培训,确保其掌握粉尘安全操作规程。

3. 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员工应对粉尘事故的能力。

五、应急处理1. 发生粉尘事故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救援。

2. 应急处理小组迅速到达现场,了解事故情况,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故蔓延。

3. 对受伤人员进行救治,同时做好现场救援工作。

4. 事故处理后,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总结经验教训,完善应急预案。

六、附则1.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预案由饲料厂粉尘安全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3. 本预案如与本厂实际情况不符,应及时修订。

饲料厂粉尘安全预案旨在提高饲料厂粉尘安全防范意识,加强粉尘治理,确保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饲料厂饲料加工粉尘防爆安全措施(正式)

饲料厂饲料加工粉尘防爆安全措施(正式)

饲料厂饲料加工粉尘防爆安全措施(正式)Deploy The Objectives, Requirements And Methods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编订:________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_______时间:__________________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文件编号:KG-AO-4500-23 饲料厂饲料加工粉尘防爆安全措施(正式)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进行具体、周密的部署,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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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尘爆炸是饲料加工行业极易发生的、具有相当严重破坏能力的事故。

由于粉尘的比面积很大,粉尘漂游在空气中达到一定的浓度时与空气中的氧气具有极大的接触表面,一旦发生燃烧,蔓延非常迅速。

由于强烈燃烧而产生的气体和热量不易散开,局部压力急剧增加而发生瀑炸。

粉尘爆炸的条件:尘源+空气+火源。

当 1 立方米的空气中悬浮有机粉尘15-20 克时,最易爆炸。

特别是10 微米左右的粒子,当浓度为20 克/米3 时危险性最大。

原料清理输送设备的粉尘矿物质多不易燃烧,但是粉尘的浓度达到 40 克/米 3 时也会发生粉尘爆炸。

粉尘爆炸除具有一定的含尘浓度外,还必需有足够的温度和热量的火种存在。

谷物和面粉粉尘的最低着火温度约 300-500℃。

因此,粉尘爆炸的预防:一要防止粉尘的浓度超过 10 克/米 3;二要消除火种,并防止产生温度高于 250℃的灼热物体。

根据《饲料加工系统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9081-2008)规定,饲料加工厂必须在工艺设计、设备选型和生产管理方面消除和杜绝粉尘爆炸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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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与美国防火协会NFPA61C-1987《饲料加工防火防爆》标准的一致性程度为非等效。

本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粉尘防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由江苏正昌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起草;武汉安全环保研究院、国家粮食储备局无锡科研设计院、大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参加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郝波、孔云生、侯雁、潘嘉亮、虞国忠、周豪、蒋蕴珍、曹康。

引言在饲料加工系统中,由饲料粉尘引起的爆炸事故在国内发生过多起,危及了人身和财产的安全,为了预防和减少饲料粉尘爆炸事故的发生,将粉尘爆炸后造成的损失控制在最低限度,特制定本标准。

在本标准中提出了饲料粉尘防爆的经济、实用和先进的防护方法,从而保证了人身和财产的安全。

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饲料加工系统粉尘防爆安全的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饲料加工系统粉尘防爆的设计、施工、运行和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15577-1995 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T15605-1995粉尘爆炸泄压指南GB17440-1998 粮食加工、储运系统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50057-2000 建筑防雷设计规范GB50058-1992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 J16-1987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饲料feed能提供饲养动物所需养分、保证健康、促进生长和生产,且在合理使用下不发生有害作用的可饲物质。

3.2饲料加工feed processing通过特定的加工工艺和设备将饲料原料制成饲料成品或半成品的过程。

3.3饲料加工系统feed processing system进行饲料加工作业的设备、设施及建(构)筑物的总称。

3.4饲料粉尘feed dust在大气中依靠自身重量可沉降下来,但也可持续悬浮在空气中一段时间的固体饲料微小颗粒。

3.5筒仓silos储存散装物料的立式筒形封闭构筑物。

3.6饲料加工车间feed processing workshops用来将饲料原料加工成饲料产品的车间。

3.7粉尘防爆dust explosion prevention and protection预防粉尘爆炸的发生和粉尘爆炸发生后减小爆炸危害程度的措施。

4一般规定4.1 企业负责人应明确系统所包括的粉尘爆炸危险场所,同时应根据本标准并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粉尘防爆实施细则和安全检查规范。

4.2 系统作业人员应先接受粉尘防爆安全知识教育,并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4.3 应定期检查防火、防爆等相关设施,确保工作状态良好。

4.4 通风除尘、泄爆、防爆设施,未经安全主管部门同意,不得拆除、更改及停止使用。

4.5 系统内应杜绝非生产性明火出现,饲料加工车间内不应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4.6 防止产生摩擦碰撞火花:——应在系统适当位置安装除去物料中的铁质及其他杂物的装置;——进行非动火检修维护作业时,不宜使用铁器敲击设备、管道,应采用防爆手工工具。

4.7 防热表面应符合下列规定:——干燥设备应采用隔热保温外包层;——所有设备轴承应防尘密封。

4.8 防止电气火花系统的电力设计应符合GB50058-1992第三章的有关规定。

4.9 防静电防静电措施及防静电接地等应符合GB15577-1995中5.3.2的要求。

4.10 积尘清扫应符合下列规定:——良好的维护和清洁的房间是防爆的最佳措施,应建立定期清扫制度,特别加强对于转动、发热等部位的清扫;——宜采用真空吸尘装置进行清扫作业,不宜采用压缩空气进行清扫作业。

4.11 饲料加工系统内的设备停车后及检修前,应先清除设备内部积料和设备外部积尘。

4.12 应根据粉尘防爆实施细则和安全检查规范定期做防爆安全检查。

5明火作业5.1 系统作业时,不应实施明火作业。

5.2 企业应根据具体情况划分防火防爆作业区域,并明确各区域办理明火作业的审批部门和权限。

5.3 实施明火作业前,应经单位安全或消防部门的批准,明火作业现场应有专人监护并配备充足的灭火器材。

5.4 待作业线停车后,并采取可靠安全措施以后,方可进行焊接或切割。

5.5 防火防爆作业区域的建筑物,明火作业处10m半径范围内均应清扫干净,并用水淋湿地面,且所有门窗均应打开。

5.6 在与密闭容器相连的管道上作业时应采取以下措施:a)有隔离阀门的应当确保阀门严密关闭;b)无隔离阀门的应拆除动火点两侧的管道并封闭管口或用隔离板将管道隔离。

5.7 在仓顶部进行明火作业,明火作业点10m半径范围内的所有仓顶孔、通风除尘口均应加盖并用阻燃材料覆盖。

5.8 明火作业后,应随时监测直至作业部件降到室温。

5.9 焊接完毕,需待工件完全冷却后,方可进行油漆等生产作业。

6建(构)筑物的要求6.1通则饲料加工系统建筑防火设计应符合GBJ-1987的相关规定。

6.2土建设计6.2.1 饲料加工车间四周10m范围内,不应布置如下建(构)筑物;a)燃油库、化学药品库等易引发灾害的建(构)筑物;b)办公楼、职工宿舍、食堂、会议室等人群密集的建筑物。

6.2.2 饲料加工车间应按GB50057-2000有关规定采取防雷措施。

6.2.3 每个筒仓应设人孔或清扫口,并应能防止仓内粉尘逸出。

6.2.4 进粮房宜用敞开式或半敞开式。

6.2.5 仓库、饲料加工车间地面、墙壁、屋顶应平整,易于清扫。

6.2.6 饲料加工车间的耐火等级、层数、占地面积、防火间距、泄爆安全疏散等应符合GBJ16-1987中第三章相关条款。

6.3总平面防火和消防6.3.1 当饲料加工车间与原料库、副料库、成品库等建筑群集中布置时,饲料加工车间应设在平面的一边或一角,不宜布置在平面中央。

6.3.2 饲料加工车间和筒仓四周应设环形消防通道。

6.3.3 厂区附近设水泵接合器和地上消防栓,室外消防栓间距不超过120m。

6.4 室内防火和消防饲料加工车间、筒仓进粮房、筒仓底层、成品库、原料库、副料库应设置消防栓。

室内外消防用水量应符合GBJ16-1987中第八章的有关规定。

6.5 窗口作为泄爆口时应采用向外开启式。

7电气设计7.1饲料粉尘危险场所及部位的划分饲料粉尘危险场所及部位的划分如表1所示。

表1 饲料车间粉尘危险场所及部位的划分7.2一般要求7.2.1 电气设备及线路宜在无粉尘爆炸危险的区域设置和敷设;在无法避免的情况下,应符合GB50058-2000第三章第四节的有关规定。

7.2.2 饲料加工的生产作业应设置符合工艺作业要求、保障安全生产的电气联锁,电气联锁包括:——生产作业线之间的电气联锁;——生产作业中各用电设备间的电气联锁;——生产作业线的紧急停车。

7.2.3 所有用电设备都应安装短路、过负载保护。

7.2.4 控制室应对所有工艺作业进行控制,并应具有对现场运行设备工况实时监控的功能。

7.2.5 总控室与各楼层应设有信号联络。

7.3电气设备7.3.1 照明灯具应根据危险场所的划分选型,饲料加工车间照明宜采用分楼层集中控制。

7.3.2 20区、21区的设备、设施在检查时应分别采用尘密型和防尘型的粉尘防爆灯。

7.3.3 正常运行时可能发生电火花的电气设备,如插座、照明配电箱等宜布置在爆炸性粉尘区域以外。

7.3.4 20区、21区内使用的移动式电器,其线路使用的电缆应符合GB50058-1992的要求。

7.3.5 配电柜和控制柜宜集中在控制室内,控制室用墙体和弹簧门与生产车间隔开。

7.3.6 在20区和21区安装的电气设备,温度组别见表2。

表2 筒仓、饲料加工车间安装电气设备的温度组别7.3.7 20区、21区的电气设备应按表3选用。

表3 电气设备选用7.4电气线路7.4.1 电气线路应符合GB17440-1998中6.3规定。

7.4.2 电气线路应在爆炸危险性较小的环境内或远离粉尘释放源的地方敷设。

7.4.3 在爆炸粉尘环境内,低压电力、照明电路用的绝缘导线和电缆的额定压力应符合GB50058-1992的要求。

7.4.4 爆炸性粉尘环境内的绝缘导线和电缆的选择应符合GB50058-1992的要求。

7.4.5 爆炸性粉尘区域内电气线路采用绝缘线时用钢管配线,采用电缆时可用桥架敷设。

7.4.6 采用电缆架桥方式敷设时,可采用非铠装电缆,且采取必要的防鼠鸟措施。

7.4.7 爆炸性粉尘区域内的电气线路不允许有中间接头。

电气管线、电缆桥架穿越墙体及楼板时,孔洞应用非燃性填料严格堵塞。

7.5防雷与接地7.5.1 饲料粉尘爆炸危险区域防雷与接地设计应符合GB50057-2000的相关规定。

7.5.2 饲料加工车间的防雷应按第二类防雷建筑物设防,其他建筑物按第三类设防。

7.5.3 爆炸性粉尘区域建筑物可采用建筑(构筑)物的结构钢筋组成防雷装置。

7.5.4 20区、21区的电气设备应采用TN-S接地制式。

7.5.5 20区、21区的设备、机架、管道的每段金属外壳做跨接,形成良好的路,不得中断。

7.5.6 接地极、引下线、接闪器间由下至上应可靠焊接,确保形成良好的电气通路。

7.5.7 电力系统的工作接地、保护接地与防雷电接地以及自控制系统接地宜合关设置联合接地,接地电阻值应取其中最小值。

8工艺设计和设备8.1一般规定8.1.1 工艺设计时应考虑生产车间内各种通道最小宽度为:——非操作通道:500mm;——操作通道:800mm;——主要通道:1000mm。

8.1.2 在室内不应使用敞开式溜管(槽)和设备。

8.1.3 机械设备应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避免运行时因发生断裂、扭曲、碰撞、摩擦等引起火花。

8.1.4 应配备完善的通风除尘系统。

饲料加工车间内、筒仓进料房内及筒仓上下通廊等工作场所空气的含尘浓度应低于10mg/m3,排入大气的粉尘浓度应低于120 mg/m3。

8.2斗式提升机8.2.1 斗式提升机宜设置打滑、跑偏等安全保护装置,当发生故障时应能立即启动紧急联锁停机装置。

8.2.2 斗式提升机机筒的外壳、机头、机座和连接管应密封、不漏尘,而且密封件应采用非可燃材料制作。

8.2.3 斗式提升机应设泄爆口,泄爆口位置、泄爆面积应符合GB15605-1995的相关规定,机头顶部泄爆口宜引出室外,导管长度不应超过3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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