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政策分析.
农产品地理标志的知识产权保护政策分析

农产品地理标志的知识产权保护政策分析近年来,农产品地理标志的知识产权保护政策备受关注。
农产品地理标志是指特定地域内生产的农产品,因其地理环境、气候条件等独特因素而具有独特品质和特征。
保护农产品地理标志的知识产权,对于促进农业发展、保护农民权益和推动农产品品牌化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法律、经济和社会角度对农产品地理标志的知识产权保护政策进行分析。
一、法律角度农产品地理标志的知识产权保护政策在法律层面上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知识产权保护政策能够确保农产品地理标志的独立性和独特性,防止其他地区仿冒或冒用。
例如,法律规定了农产品地理标志的注册程序和标准,只有符合相关要求的农产品才能被授予地理标志。
这种保护机制有效地防止了农产品市场上的不正当竞争和假冒行为。
其次,知识产权保护政策能够维护农民权益。
通过农产品地理标志的知识产权保护,农民可以获得合法的经济利益。
他们可以通过地理标志认证,将自己的农产品与其他地区产地区分开来,从而提高产品的附加值和市场竞争力。
同时,知识产权保护政策还规定了农民的权益保护机制,确保他们能够享受到自己劳动成果的合理回报。
最后,知识产权保护政策有助于推动农产品品牌化。
农产品地理标志的知识产权保护,为农产品打造了独特的品牌形象和市场竞争力。
这不仅有利于农产品的销售和推广,也有助于提高农产品的附加值和品质。
通过品牌化的农产品,能够更好地满足消费者对于品质、安全和健康的需求,进一步促进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二、经济角度农产品地理标志的知识产权保护政策在经济层面上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知识产权保护政策有助于提高农产品的附加值。
农产品地理标志的知识产权保护,使得农产品能够以高品质和独特性为卖点,从而获得更高的市场价值。
这不仅有利于农民获得更好的经济收益,也有助于提升农产品的整体竞争力。
其次,知识产权保护政策能够促进农产品的区域经济发展。
农产品地理标志的知识产权保护,能够吸引更多的投资和资源进入农产品生产地区,推动当地农业的发展。
农产品地理标志的保护

农产品地理标志的保护在广袤的大地上,丰富多样的农产品不仅是大自然的馈赠,更是地域特色和文化传承的生动体现。
农产品地理标志,作为一种特殊的知识产权,承载着特定地域的自然生态环境、历史人文因素以及独特的生产方式,对于保护和促进地方农业发展、保障农产品质量和特色、推动农村经济繁荣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农产品地理标志是什么呢?它指的是来源于特定地域,产品品质和相关特征主要取决于自然生态环境和历史人文因素,并以地域名称冠名的特有农产品标志。
比如说,我们熟知的阳澄湖大闸蟹、五常大米、吐鲁番葡萄等等,这些都是农产品地理标志的典型代表。
农产品地理标志的保护有着多方面的重要性。
首先,它有助于保障农产品的品质和特色。
特定地域的气候、土壤、水源等自然条件,以及长期传承下来的种植、养殖和加工方法,造就了独一无二的农产品品质和风味。
通过保护地理标志,可以防止假冒伪劣产品的出现,确保消费者能够买到正宗、优质的特色农产品。
其次,保护农产品地理标志能够促进地方农业的发展。
地理标志产品往往具有较高的市场知名度和美誉度,能够吸引更多的消费者,从而提高产品的附加值和市场竞争力。
这不仅有利于增加农民的收入,还能促进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和优化,推动农业向规模化、专业化、品牌化方向发展。
再者,农产品地理标志的保护对于传承和弘扬地域文化也具有积极意义。
许多地理标志农产品都与当地的历史、民俗、传统技艺等紧密相连,是地域文化的重要载体。
通过保护地理标志,可以让这些独特的文化元素得以传承和延续,增强地域的文化认同感和自豪感。
然而,当前农产品地理标志的保护面临着诸多挑战。
一方面,侵权和假冒行为屡禁不止。
一些不法商家为了谋取私利,冒用地理标志,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严重损害了地理标志产品的声誉和市场形象。
另一方面,地理标志的宣传和推广力度不够。
很多消费者对地理标志产品缺乏了解,不知道如何辨别真伪,这也给侵权者提供了可乘之机。
此外,一些地方政府和企业对地理标志的重视程度不足,缺乏有效的保护措施和管理机制,导致地理标志的价值未能得到充分发挥。
农产品获得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农产品获得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一、介绍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意义(800字)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是指对具有一定区域特色和地域特点的农产品、手工艺品、食品等进行专门保护的一种制度。
这种制度是为了保护国家的传统农业,维护农民的利益,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等目的而设立的。
具有地理标志的产品通常具有独特的品质和特色,代表着地方的风土人情和文化传统,是民族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因此,对这些产品进行保护,不仅有助于保护地方特色农产品的品质和声誉,也有利于增加农民的收入,推动当地经济的发展。
二、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意义(800字)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在农产品上的意义是非常重要的。
首先,地理标志产品的出现可以使得农产品的价值相应提升,因为地理标志产品背后蕴含着地域风土、文化传统以及生产工艺等方面的特殊性。
这些特殊性是其他区域无法复制的,因此地理标志产品会因为这些特殊性而变得更为珍贵。
其次,地理标志产品的出现也可以保护当地农产品的发展。
一方面,地理标志产品往往是特定地域的特色产品,是当地的骄傲和文化传承,因此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提高当地人的自豪感。
另一方面,地理标志产品的保护可以防止其他区域的产品暗藏于地理标志产品中,以期增加自身的销售量,因此能够保护当地产品的市场份额。
最后,地理标志产品的出现还可以保护民族传统工艺,振兴传统农业。
地理标志产品要求产品本身必须具备一定的传统工艺特色,这有助于保护民族传统工艺,振兴传统农业,从而保护生态环境。
三、农产品获得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意义(800字)农产品获得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是对农产品地理标志的一种认可和保护,它对于农产品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首先,农产品获得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可以提高产品的知名度和信誉度。
地理标志产品因为掌握了地域特色和地理环境等优势,其产品背后浓缩了丰富的历史文化和生产工艺,因此具有了巨大的潜力。
而获得国家地理标志产品的认可可以提高产品的知名度和信誉度,使得消费者能够更好地对产品进行辨别和选择,从而有助于拓宽产品的市场渠道。
农产品资源的地理标志保护现状与发展对策

农产品资源的地理标志保护现状与发展对策随着全球化和市场经济的发展,农产品的地理标志保护成为越来越重要的议题。
地理标志是指一个农产品的名称、地理标志或标志,用来表明该产品具有特定地理区域的特性、声誉或其他特定特征,且其质量、声誉或其他特定特征归因于其地理源头。
地理标志保护的主要目的是保护地方农产品产地的利益,促进农产品的质量提升,保护农产品产地的环境和文化特色,推动当地农业经济的发展。
本文将就农产品资源的地理标志保护现状与发展对策进行探讨。
目前,我国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但也面临一些问题。
在地理标志认证方面,我国已经建立了一套比较完善的认证管理体系,取得了一些积极成果。
截至目前,我国已经认定了数千个农产品地理标志,如川北特色苹果、云南普洱茶、江苏淮扬风味鸭、贵州遵义酒、榆林油茶等。
这些地理标志农产品在市场上具有较好的口碑和竞争力,成为了名副其实的“地方名片”。
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依然存在一些问题。
第一,地理标志保护的法律法规不够完善,地理标志认证和保护的执行力度有待加强。
第二,部分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范围不够明确,有一些地方存在重名或争议,导致农产品在市场上的认知度不够高。
一些地方政府和企业对地理标志认证的重视程度不够,导致认证申请数量有限,不能充分发挥地理标志保护的促进作用。
针对目前农产品资源的地理标志保护现状,我们应该采取一些措施,提高地理标志农产品的保护水平和市场竞争力。
应加强地理标志保护的法律法规建设。
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对地理标志认证和保护进行规范和制度化,明确认证程序和标准,加强执法力度,严惩侵犯地理标志权的行为,为地理标志农产品的保护提供有力法律支持。
应加强地理标志认证的标准与技术支持。
建立统一、科学、严格的地理标志认证标准和程序,对认证机构和评价方法进行规范和标准化,提高认证的可信度和权威性。
应加大技术研发和推广力度,提高地理标志农产品的生产技术水平和质量。
应加强地理标志农产品的宣传推广。
农产品资源的地理标志保护现状与发展对策

农产品资源的地理标志保护现状与发展对策1. 引言1.1 背景介绍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是指通过对特定地理区域生产的农产品进行标志注册和管理,以保护该地区独特的农产品品质和声誉不受侵害。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消费者对农产品质量和安全的需求也越来越高,地理标志保护成为了保障农产品质量和促进农产品销售的重要手段。
我国拥有广阔的农业资源和众多丰富多样的农产品,但在地理标志保护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一方面,一些地方性农产品的地理标志保护意识不足,导致农产品品质无法得到有效保障;一些地理标志农产品的管理机制不够完善,制约了地理标志保护的实施效果。
加强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工作,完善相关政策法规和管理机制,提升地理标志产品的质量和知名度,对于促进农产品产业发展、增强农产品竞争力和实现乡村振兴具有重要意义。
接下来,本文将从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的现状、存在问题、发展对策等方面进行深入探讨,为我国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工作提供参考和借鉴。
1.2 问题意义农产品资源的地理标志保护现状与发展对策,是一个与人们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重要话题。
在当前社会经济发展的背景下,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问题显得尤为重要。
这不仅关乎农产品质量和品牌形象,更涉及到相关地区的经济发展、农民收入增加以及乡村振兴等方面。
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的意义非常重大。
地理标志保护可以有效保护农产品的原产地特有性和独特性,防止冒用以及恶意竞争,维护农产品的声誉和品牌形象。
地理标志保护可以促进农产品的地方经济发展,引导消费者对当地特色农产品的认知和购买,增加农民收入,推动农村产业升级与乡村振兴。
地理标志保护还可以带动相关产业链的发展,形成完善的产业生态体系,促进区域经济的健康发展。
加强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的工作,对于提升农产品品质、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增强农民收入、繁荣乡村经济具有重要意义。
当前面临的问题是如何更好地完善相关政策法规,创新管理机制,进一步加强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工作,实现共赢局面。
农产品资源的地理标志保护现状与发展对策

农产品资源的地理标志保护现状与发展对策随着人们对食品安全和环境保护意识的增强,农产品的地理标志保护越来越受到重视。
地理标志是指一个产品的名称或标志,因其地理环境、产地、生产工艺等特定因素而具有独特性和特殊形式的商品标志。
地理标志保护旨在保护产品的地域文化、品质和知名度,维护农产品生产者的利益,保障消费者的权益,促进农产品产业的发展。
目前我国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存在着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完善和发展对策。
一、现状分析1.地理标志保护制度存在漏洞目前,我国农产品的地理标志保护制度还不够完善,法规法规较为滞后,对地理标志权的保护力度不够,相关的执法和监管体系也不够健全。
在实际操作中,容易出现地方政府、企业和组织滥用地理标志,误导消费者,损害其他生产者的合法权益。
2.地理标志产品知名度不高由于缺乏有效的宣传推广,许多农产品的地理标志知名度不高。
在市场上,消费者对地理标志产品的了解有限,无法充分认识到地理标志产品的独特性和优势,导致地理标志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不足。
由于地理标志产品的生产基地、生产工艺、管理水平等因素的不稳定性,使得地理标志产品的质量也较为不稳定。
有些地理标志产品在推出初期品质很好,但随着时间的推移,质量下降的情况也较为常见。
二、发展对策1.完善地理标志保护法规法规制定和完善地理标志保护的相关法规法规,提高地理标志的知名度和信誉度。
加强地理标志产品的质量认证和管理,建立完善的执法和监管体系,加强对地理标志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确保地理标志的有效保护。
2.加强地理标志产品的宣传推广通过加大地理标志产品的宣传推广力度,提高消费者对地理标志产品的认识和了解,增强地理标志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可以通过网络、新媒体等渠道进行广泛宣传,同时加强地方政府、企业、社会组织等多方合作,共同推动地理标志产品的宣传工作。
3.提高地理标志产品的质量管理水平加强对地理标志产品的生产基地、生产工艺等方面的管理和监督,提高地理标志产品的质量稳定性和可靠性。
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方案

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方案一、背景介绍地理标志是指由地理环境和人们的社会经济活动塑造出的农产品特有的地理标记,它是农产品在市场上的特殊品牌。
地理标志农产品通常具有独特的品种、生产技术、生长环境和加工工艺等特点,享有较高的声誉和较高的市场价值。
然而,由于传统农业面临的种种挑战,地理标志农产品面临着外部竞争、假冒伪劣以及市场营销不足等问题,需要建立相应的保护机制来保护地理标志农产品的知识产权和市场地位。
二、保护措施1.法律手段制定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相关法律和法规,明确地理标志农产品的定义、范围、申请和审批程序等,明确不得仿冒和使用地理标志农产品的规定。
同时,建立地理标志农产品的审批机构,加强对地理标志农产品的监管力度,打击侵权行为,维护地理标志农产品的知识产权。
2.品牌建设加强地理标志农产品的品牌建设工作,提高地理标志农产品的知名度和市场美誉度。
通过加强宣传推广,增强地理标志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提高消费者对地理标志农产品的认知度和购买意愿。
3.建立品质监督机制建立健全的品质监督机制,确保地理标志农产品的品质和质量稳定。
对生产地理标志农产品的农民进行技术培训,提高他们的种植和加工技能,促进地理标志农产品的生产效益和市场竞争力。
建立地理标志农产品的溯源体系,追溯其生产和加工的环节,加强质量监管。
4.合作交流开展地理标志农产品的国际合作交流,与国外相关机构和专业人士进行技术和市场交流,借鉴他们的经验和做法,提高地理标志农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
同时,加强地理标志农产品与旅游、文化、手工艺等相关产业的联动,促进地理标志农产品与其他产业的互动,提高地理标志农产品的市场发展潜力。
5.增加农民收入通过保护地理标志农产品的知识产权和市场地位,提高地理标志农产品的附加值,增加农民的收入。
通过农产品加工和深加工,延长地理标志农产品的销售链条,提高产品附加值。
同时,在农产品的销售环节,加强对地理标志农产品的专卖权保护,提高农民的议价能力,确保他们获得合理的利润。
我国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

我国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农产品地理标志是指标示农产品来源于特定地域,产品品质和相关特征主要取决于自然生态环境和历史人文因素,并以地域名称冠名的特有农产品标志。
在我国,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具有重要意义,它不仅关乎农业的发展,也涉及到地域文化的传承和农民的切身利益。
农产品地理标志能够为农产品赋予独特的市场竞争力。
不同地区的自然条件和人文传统造就了各具特色的农产品。
比如,阳澄湖大闸蟹因其生长的水域环境独特,蟹肉鲜美、蟹黄丰厚,深受消费者喜爱;章丘大葱以其高大、脆甜而闻名;新疆吐鲁番的葡萄则凭借当地充足的日照和干燥的气候,果粒饱满、甜度极高。
这些农产品地理标志使得产品在市场上易于识别和区分,从而能够获得更高的价格和更广阔的市场份额。
从消费者角度来看,农产品地理标志是品质和信誉的保障。
当消费者看到具有地理标志的农产品时,他们往往会认为这些产品经过了严格的质量把控,具有特定的品质和风味。
这有助于减少消费者在购买农产品时的信息不对称,增强消费者对农产品的信任和购买意愿。
对于农村地区和农民而言,农产品地理标志的保护能够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
通过地理标志的认证和保护,农产品的附加值提高,农民可以获得更多的经济收益。
同时,地理标志产品的发展还能够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如农产品加工、物流运输、乡村旅游等,为农村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推动农村经济的繁荣。
然而,我国在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方面还面临一些挑战。
首先,地理标志的认知度有待提高。
许多农民和农业企业对农产品地理标志的概念和价值认识不足,不了解如何申请和保护地理标志,也不清楚如何利用地理标志提升产品的竞争力。
其次,侵权和假冒问题时有发生。
一些不法商家为了追求利益,冒用地理标志,以次充好,扰乱了市场秩序,损害了真正地理标志产品的声誉和消费者的利益。
再者,地理标志产品的质量监管存在一定难度。
由于地理标志产品的生产往往涉及众多农户和企业,生产规模和标准参差不齐,如何确保地理标志产品的质量稳定和符合标准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浅析我国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政策摘要:利用农业政策学中的分析方法和工具,对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中提到的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政策进行分析,借鉴其他学者的研究成果、论述自己的观点。
运用公共政策分析方法,从该政策的历史沿革、政策要素分析、政策系统分析等方面进行论述,从制度角度重点论述该政策在制定执行中的问题、矛盾。
关键词: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政策分析制度1前言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政策从纵向划分来说属于农业生产政策和贸易政策。
因为农产地理标志保护的内容是在特定地域生产出的农作物,而政策发挥作用的领域则是在销售流通领域,从后文的叙述中不难看出。
从横向划分来看,此项政策是农业法规、行政指导政策。
在叙述此项农业政策之前,有必要阐述清楚相关的概念。
1.1 相关概念:1.1.1 地理标志(Geographical Indications由于不同主体的价值判断、思想理念,侧重点不同,对于这一概念有不同的解释和理解。
《与贸易(包括假冒商品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TPRIS协议第22条第1款规定:所谓地理标志(Geographical Indications,是指能识别某一种商品来源于某一成员方领土内,或该领土内的一个区域或地方的那些标志。
设若该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其他特征基本上能归因于该地理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16条第2款规定:农产品地理标志是指标示农产品来源于特定地域,产品品质和相关特征主要取决于自然生态环境和历史人文因素,并以地域名称冠名的特有农产品标志。
可见,对于地理标志的认定,必须满足以下几点要求:(1是一种指示性标志,标志着特定的地域、地区或者地点。
(2地理标志必须与商品特定的质量、信誉或者其他特征相关联。
(3地理标志依附于特定地理区域的自然因素或者人文因素。
1.1.2 产地标记也有人译做货源标志,是1883 年的巴黎公约和1891 年的马德里协定最早使用的术语,虽然没有下定义但是从这两部国际条约,国内学者依据协约推导出产地标记的大概含义。
“产地标记指标示某商品来自于某一特定地理区域的文字、象征或图形,但是其本身并不强调带有地理标志的商品的特定质量或特点”其主要目的只是在于向消费者说明该商品的制造地,起到的是一种地理指示作用。
1.1.3 产地名称早在1891 年的马德里协定中就已经有了原产地名称最初而模糊的概念,但是明确的定义出现在里斯本协定中:“一个国家、地区或地方的地理名称,用于指示一项产品来源于该地,其质量或特征完全或主要取决于地理环境,包括自然和人文因素。
”另外知识产权组织的描述如下,“原产地名称是地理标志的一种特殊类别,用于那些单纯或基本上是因产品生产的地理环境而具有特殊品质的产品上。
”1.1.4 集体商标(Collective Trademarks是指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名义注册,供该组织成员在商事活动中使用,以标明使用者在该组织中的成员资格的标志。
现行《商标法》中规定,地理标志可以作为集体商标注册。
显然集体商标与地理标志都涉及商品的质量和信誉,都孕育着巨大的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都是无形资产。
从这些概念中,可以看出:产地标记的外延最广,其只是指示说明产品的来源而已,包括了原产地名称和地理标志;其次是地理标志,地理标志是一种降低了要求的原产地名称,即原产地名称包含于地理标志。
而我国商标法的规定显然将原产地名称和地理标志合二为一了。
2 政策历史沿革2.1历程回顾“货源地标记”首次出现在1883年《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以及1891年《制止商品产地虚假或欺骗性标识马德里协定》中。
“原产地名称”首先出现在《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中。
20世纪90年代,关贸总协定(GATT乌拉圭回合多边贸易谈判中,首次将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纳入了《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
从而我国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政策要从我国加入以上公约开始。
从1985年我国正式成为《巴黎公约》成员国开始,我国逐步开展此项政策。
1986年国家工商总局颁布了《关于在酒类商标标志上使用原产地名称的通知》; 1993年人大常委会修订《商标法》并颁布《产品质量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初步对地理标志的使用进行了规范和限制,对伪造产品行为进行禁止并对处罚作出了规定。
1993年修订的《商标法实施细则》;1993年《农业法》将农产品地理标志概念法定化;1994年工商局发布了《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并对两者进行了界定;1996年11月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对“库尔勒香梨”核准注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1999年针对商标法保护地理标志实践中的问题,为进一步加强地理标志保护,国家技术质量监督局借鉴法国的模式并颁布了《原产地域产品保护规定》和《原产地域产品的通用要求》,初步形成了我国原产地域产品保护制度的法律体系;1999年12月7日,原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颁布《原产地标记管理规定》;2001年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布的《原产地标记管理规定实施办法》和原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颁布的《原产地标记管理规定》,主要是针对原产国的规定,但是其中也有一部分是关于原产地域产品的规定;2001年12月l日新修订的《商标法》进一步对地理标志作了规定;2005年国家质检总局发布《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划,它整合了原来的《原产地域产品保护规定》和《原产地标记管理规定》,为地理标志产品的规范化管理起到重要的作用;2001年12月由于成为世贸组织的成员国之一,TRIPS协定关于地理标志保护的各项规定自动在我国生效;另外合并后的国家质量监督检测检疫总局于2005年颁布了《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统一了术语并明确了地理标志产品范围。
我国对地理标志保护的基本法律体系形成了;2004年12月07日,农业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发布实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农业部关于加强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与商标注册工作的通知》;2005年质监局颁布了《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将原产地域产品改称为地理标志产品,取代了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布了《原产地域产品保护规定》;《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办法》经2007年12月6日农业部第1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2007年12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第11号发布,从2008年2月1日起施行;2008年8月8日,农业部组织制定的《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程序》和《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规范》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2阶段划分国内有学者将以上过程划分为三个阶段:1、初始阶段,从1985 年我国正式成为《巴黎公约》成员国开始到90 年代初。
这一阶段的保护措施较弱,其出发点主要在于维护市场秩序和产品质量,而不是从地理标志自身角度把其作为一项知识产权,也不是从生产者的角度把地理标志当成一项财产权看待。
2、发展形成阶段,从1993 年修订的《商标法实施细则》开始到2001年10月份。
通过这一阶段我国由工商局和质检局共同管理、保护地理标志的模式基本形成。
3、进一步发展阶段,从2001 年10 月我国对《商标法》进行修订开始至今。
在这一阶段地理标志保护的各部门法规更为完善但部门之间的不协调和市场实践的问题也更为明显。
从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政策历史沿革来看,我们可以得到如下结论:(1我国政府对于农产品地理标志的保护日益看重;(2对于农产品地理标志的保护具有法律和部门规章两种形式;(3农产品地理标志历史上经历了单部门主管到多部门共管的过程。
3农业政策学说体系下的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政策分析3.1政策问题所谓政策问题是指政策制定者所理解的社会现实状态与政治理想状态之间的矛盾。
在这里,根据今年中央一号文件的内容,将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列在“建立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机制,努力夯实现代农业物质基础,提高农产品流通效率”的条目下,可见政策制定者意图的理想状态是:农村市场体系健全,适应现代农业要求的物流产业的发展;能够保障主要农产品基本供给,并加强农业标准化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对农业的支持保护力度足够;现代农业装备水平的提高,农业发展方式转变,农产品流通效率的提高;能够应对农产品国际贸易的冲击。
政策制定者希望借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实现以上理想状态。
而当前现实状态是:现代农业要求的物流产业不完善,农产品质量难以保证,农业支持保护力度不足,应对国际农产品贸易壁垒的措施缺乏有效性。
这也就是农业结构问题的体现,农业结构问题是先进国型的农业问题,我国是否处于先进国家尚有争议,但是农业结构的问题在我国确实是存在的,当然,这不是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原因,而是我国农产品市场机制还不健全,市场还有多方面的结构问题需要改善。
因此,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政策的初衷是多方面的,包括农产品物流体系完善、农产品标准化级食品质量安全的需要、应对复杂多变的农产国际贸易等。
只要观察从2004年以来中央一号文件中将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放在那些条目之下,就不难发现,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政策的制定实施对多方面有利,但是也存在对其作用性质认定不明的问题。
3.2政策背景首先,中国拥有数量品类众多的名优特农产品。
由于我国农业文明历史悠久,国土面积广阔,各地资源禀赋存在较大差异,造成风俗习惯与农业生产的差异,从而各地都有各自特色的农产品,而且这些农产品的品质特征与产地的自然或人文因素具有密切联系,是符合农产品地理标志认定要求的。
这给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政策提供了保护客体。
其次是相关法学、经济学理论要求。
西方经济学界中,Peter Drahos的工具主义理论、信息经济学中的信息不对称问题的解决、布坎南俱乐部理论等均构成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的理论基础;从公共物品角度分析,可以制止搭便车行为的发生。
再次是经济发展,收入水平提高,人民群众对于优质农产品的需求增加,特别是地区名优特产品的需求增加,供应该种农产品的供应商自觉地要采取认证方式防止冒牌。
还有食品质量安全的要求。
近年来,我国食品加工业不断发展,但是食品质量监管却跟不上食品加工业的发展,导致频频出现食品质量安全问题。
为解决这一问题,有必要实施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政策,使产品生产自觉履行保质承诺,否则将影响其自身声誉,这种将产品名誉产权化的做法有利于食品质量安全。
再者就是我们己步入经济全球化条件下的市场经济。
经济全球化在带来了机遇的同时,也使我国农产品面临巨大挑战。
在国内外市场上,我国农产品面临着来自价格、绿色壁垒、技术壁鱼等多方面的激烈的竞争。
而且多哈回合谈判中止的原因就在于对产权问题的分歧,最大的产权就是农产品知识产权,可见对农产品实施地理标志保护是各国的共识,我国不应忽视。
最后发达国家在农产品贸易中具有明显品牌优势在包括专利、地理标识、植物新品种等农业知识产权方面,西方发达国家处于垄断地位,使得发达国家的农产品在世界市场上具有很大的技术竞争优势。
以上六点可以构成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政策的政策背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