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是干吗的
中国人民银行的职能

中国人民银行的职能根据2003年12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修正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规定,中国人民银行的主要职责为:(一)起草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完善有关金融机构运行规则;发布与履行职责有关的命令和规章。
(二)依法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
(三)监督管理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和银行间债券市场、外汇市场、黄金市场。
(四)防范和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维护国家金融稳定。
(五)确定人民币汇率政策;维护合理的人民币汇率水平;实施外汇管理;持有、管理和经营国家外汇储备和黄金储备。
(六)发行人民币,管理人民币流通。
(七)经理国库。
(八)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支付结算规则,维护支付、清算系统的正常运行。
(九)制定和组织实施金融业综合统计制度,负责数据汇总和宏观经济分析与预测。
(十)组织协调国家反洗钱工作,指导、部署金融业反洗钱工作,承担反洗钱的资金监测职责。
(十一)管理信贷征信业,推动建立社会信用体系。
(十二)作为国家的中央银行,从事有关国际金融活动。
(十三)按照有关规定从事金融业务活动。
(十四)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央行被重新定位于国家的中央银行和宏观调控部门,肩负“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维护金融稳定,提供金融服务”三大支柱职能,担负14项主要职责。
作为央行业内人士,都需要进行由表及里、由此及彼的透彻分析,透过现象看本质。
如果按照新职能大的指向,从组织机构的整合、职责任务的再造等诸多细节上去分析,我们可以清晰地感受到央行新职能的内涵和外延都发生了新的变化,显见如下特点:一、新职能突出了人行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工具的专业化,为今后人行充分履行金融宏观调控职能创造了必要条件在新的“三定”方案中,“一个强化”引人注目,“强化与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有关的职能。
中国人民银行将进一步提高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的水平,灵活运用利率、汇率等各种货币政策工具实施宏观调控……”之前,人民银行似乎从来不声称自己制定货币政策,每年的银行货币政策报告也是《货币政策执行报告》。
关于执行《储蓄管理条例》的若干规定 银发[1993]7号-中国人民银行
![关于执行《储蓄管理条例》的若干规定 银发[1993]7号-中国人民银行](https://img.taocdn.com/s3/m/3391230d581b6bd97f19ea85.png)
《条例》实施后,新存入的各种定期储蓄存款,在原定存期内如遇调整利率,不论调高或调低,均按存单开户日所定利率计付利息,不分段计息。
第二十七条
《条例》实施后,新存入的定期储蓄存款,全部提前支取和部分提前支取的部分,均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储蓄利率计息;未提前支取的部分,仍按原存单所定利率计付利息。第二十八条
(二)存款人已死亡,但存单持有人没有向储蓄机构申明遗产继承过程,也没有持存款所在地法院判决书,直接去储蓄机构支取或转存存款人生前的存款,储蓄机构都视为正常支取或转存,事后而引起的存款继承争执,储蓄机构不负责任。
第十条
储蓄机构的更名、迁址、撤并,应事先报当地人民银行,按规定程序批准后,方可正式对外公布。
第十一条
储蓄机构的业务主管部门,对其所属的储蓄机构及其储蓄业务,负有直接的领导和管理责任;要认真贯彻国家的储蓄政策,对其所属储蓄机构做好监督和检查工作。
第十二条
储蓄机构应当按照规定时间营业,不得擅自停业或者缩短营业时间。
第三十条
如定期存款恰逢法定节假日到期,造成储户不能按期取款,储户可在储蓄机构节假日前一天办理支取存款,对此,手续上视同提前支取,但利息按到期支取计算。
第三十一条
储户若发现利息支付有误,有权向经办的储蓄机构查询,储蓄机构应及时为储户复核,如核实确认有误,要如实更正。
第三十二条
储蓄机构因擅自提高或变相提高利率的,由当地中国人民银行责令其纠正,并予以通报批评;由于提高利率而吸收的存款,缴存当地人民银行专户管理,不付利息,到存款期满止,这部分利息仍由该储蓄机构支付给储户。
关于执行《储蓄管理条例》的若干规定
(银发〔1993〕7号)
第一条
储蓄存款是指个人所有的存入在中国境内储蓄机构的人民币或外币存款。任何单位不许将公款转为个人储蓄存款。公款的范围包括:凡列在国家机关、企业及事业单位会计科目的任何款项;各保险机构、企事业单位吸收的保险金存款;属于财政性存款范围的款项;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库存现金等。
关于对中国人民银行独立性的思考

关于对中国人民银行独立性的思考【摘要】中国人民银行作为中国的中央银行,在国家经济发展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其独立性不仅在法律上受到保障,而且对于金融系统的稳定、货币政策的有效执行以及经济发展的推动都具有重要意义。
目前中国人民银行的独立性仍面临挑战,需要加强。
强化中国人民银行的独立性是必要的,通过提升其独立性,可以更好地维护金融体系的稳定,实施更加有效的货币政策,推动经济持续发展。
为了进一步提升中国人民银行的独立性,可以加强监督机制、明确法定地位,并加强人民银行的独立决策权。
未来,中国人民银行的独立性仍然需要不断提升,以更好地适应经济发展的需求,确保国家经济稳健发展。
【关键词】中国人民银行、独立性、法定地位、现状、金融系统稳定、货币政策、经济发展、强化、提升、未来发展。
1. 引言1.1 中国人民银行的重要性中国人民银行作为中国的中央银行,是中国的货币政策和金融监管的核心机构,承担着维护国家金融稳定和推动经济发展的重要责任。
作为负责发行人民币、管理国家外汇储备和参与国内金融市场监管等职能的机构,中国人民银行在维护国家金融稳定和促进经济增长方面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中国人民银行的重要性体现在多个方面:作为货币政策制定者和执行者,中国人民银行可以通过调整利率、开展公开市场操作等手段来影响货币供应量,从而控制通货膨胀和维护货币稳定;作为金融监管机构,中国人民银行可以监督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运营,防范金融风险,维护金融体系的稳定运行;中国人民银行还承担着跨境支付结算和金融市场发展等重要职责,对于促进国际金融合作和提升中国金融体系国际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
中国人民银行在中国国家经济和金融领域的地位不可替代,其重要性日益凸显。
1.2 独立性的意义中国人民银行的独立性意味着它能够独立地行使货币政策和监管职能,不受政府或其他机构的干扰。
这种独立性对于保持金融体系的稳定和可靠至关重要。
独立性可以让中国人民银行更加客观和专业地制定货币政策,而不受政治干预的影响。
我国的金融监管机构

式成立
3、自律组织——中国银行业协会
(1)成立:2000年成立,是在民政部登记注册的全 国性非营利社会团队,主管单位为银监会。
(2)组织机构
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为会员大会,由参加协会的全体 会员(包括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资产管理公司、 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
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05:00:2205:00:2205:0010/20/2020 5:00:22 AM
安全象只弓,2005:00:2205:00Oc t-2020- Oct-20
加强交通建设管理,确保工程建设质 量。05:00:2205:00:2205:00Tuesday, October 20, 2020
一、中国人民银行的发展
(一)中国人民银行的创建与国家银行体系的建立(1948-1952年)
1948年12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在华北银行、北海银行、西 北农民银行的基础上合并组成。该行计划逐步把各解放区 银行改组为区行、分行,总行先设石家庄、后移北京。
到1952年国民经济恢复时期终结时,中国人民银行作为人 民共和国的国家银行,建立了全国垂直领导的组织机构体 系 ,建立了总行、区行、分行、支行四级机构。
1958年撤销,改为财政部的基建财务司。 1962年3月恢复 1970年并入人民银行。 1972年再恢复,恢复建设银行机构建制,改由财政部领导 1979年改为直属国务院。1980年,建设银行开始利用吸收
的存款发放基本建设贷款。
1955年3月成立中国农业银行。贷款用途限于农业生产,其 他农村金融业务仍由人民银行办理。
中国人民银行的法律地位

中国人民人行的法律地位《中国人民银行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中国人民银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中央银行。
中央银行是一个国家或一个区域内具有管理金融事业,调节和控制一个国家或一个区域货币流通及信用活动职能的机构。
而中央银行的法律地位则是指,其在国家机构体系中所享有的权力与所承担的义务。
要评判中国人民银行法律地位的强弱,这与其和政府、财政的关系是密不可分的。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法》第二条第二款:中国人民银行在国务院领导下,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
隶属于国务院的中国人民银行是中央政府的下属职能部门。
就年度货币供应量、利率、汇率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重要事项作出的决定,中国人民银行需报国务院批准后执行。
但除此规定以外,中国人民银行对于其他有关货币政策事项作出决定后,即予执行,但仍要报国务院备案。
对于中国人民银行的法律地位,我是这样理解的。
第一,一个银行其职能除了年度货币供应量、利率、汇率,在其他有关货币政策事项上还能有哪些是举足轻重的?其次“国务院规定的其他重要事项”是不可小觑的。
再看《中国人民银行法》第六条:中国人民银行应当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有关货币政策情况和金融业运行情况的工作报告。
显然中国人民银行还要无条件接受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监督。
最后,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法》第七条:中国人民银行在国务院领导下依法独立执行货币政策,履行职责,开展业务,不受地方政府、各级政府部门、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所以我认为中国人民银行在政府和财政这两股势力面前,其法律地位是相对较弱的。
衡量一个国家中央银行独立性的标准主要是从以下四个方面展开评论的:(1)职能独立性标准;(2)组织独立性标准;(3)人事独立性标准;(4)经济独立性标准。
首先是央行的职能问题。
中国人民银行的职能有:1、调控职能;2、监管职能;3、服务职能。
“调控”是要受国务院领导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监督的;独立“监管”的范围是要除去国务院规定的;似乎就只剩下“服务”独立了。
中国人民银行招聘常见问题解答

2019中国人民银行招聘常见问题解答据小编了解,还是有不少小伙伴打算报考人行的,这些人行的常见问题,你了解吗?下面和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中国人民银行属国家机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的组成部门。
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属于国家机关,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属于机关非法人。
县级支行是上级行的派出机构,行员制事业单位。
一、人行的福利待遇五险一金全都有是正式的而且一金高。
各种福利、过节费等。
一般的省会城市平均年薪最少是12万及以上,北上广这些地方的分行一般可以到20万以上,地市中心支行一般8-12万,县区支行一般5-8万。
但是东西部差异较大,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县区支行一般也就4、5万。
二、人行的竞争比例比国考小国考报名比例最高1:1400多,全国参考报名宽松,人行是有一定限制的符合条件才可以报考,相对报名人数少一些。
三、人行常见问题1、人行注意事项:(1)已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确认是否参加笔试,未及时确认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2)已确认参加笔试的人员请务必在以上时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过期未打印准考证者,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3)确认参加笔试未去第二年不得参加考试。
2、报名的照片要求什么样的?答:报考人员上传的照片应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电子照片,jpg格式,宽度200像素左右,高度260像素左右,分辨率350dpi 左右,文件大小不超过100K,并保证照片清晰可辨。
上传照片不符合规定或上传无关图片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3、人行报考年龄的要求是什么样的?答:18周岁到35周岁之间(1981年10月27日-199年10月27日之间出生)4、报考人行学历要求是什么样的?答: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学士及以上学位。
个别偏远地区可放宽至大专。
专接本三本全日制的都可以,自考不可以。
5、人行可以报考几个岗位?答:报考人员只能在报考的直属单位和分支机构中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但是和同时报考国考中人行总行和本次招聘。
浅析我国中央银行的独立性

浅析我国中央银行的独立性摘要:中央银行作为一国货币政策的制定者和执行者,作为整个金融运行的中心和国家最重要的宏观经济调控部门之一,其制定的政策以及银行自身的体制都对市场投资者的投资决策有着极其重要的影响。
所以中央银行独立性的问题一直是各国金融理论的热点之一。
而我国中央银行的独立性在人事任命、政策决策、财务预算管理等方面都受到很大的限制,但是在实际操作中我国中央银行的独立性还是有所加强的,这样更好的发挥了中国人民银行的职能。
关键词:中央银行独立性中国人民银行独立性一、中央银行独立性的含义及分析中央银行在现代经济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已经极为突出,它不但是全社会货币、信用的调节者,也已成为经济与社会稳定、健康发展的主要组织者和保证着。
中央银行制定的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影响着一个国家整体宏观经济的运行,从而影响着人们的生活水平。
但是为了使中央银行的职能发挥得更加完美,其独立性是必不可少的,因为独立性的强弱会影响中央银行发挥其职能作用。
因此,对我国中央银行独立性的研究讨论,发现我国中央银行独立性目前所存在的问题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一)中央银行独立性的含义中央银行的独立性是指中央银行履行自身职责时法律所赋予或实际拥有的权利、决策与行动的自主程度。
而中央银行的独立性比较集中地反映在中央银行与政府(国家行政当局)的关系上,所以中央银行独立性的问题实质上是中央银行与政府之间的关系问题,经过学术界多年的争论和研究,目前对中央银行与政府之间的关系或中央银行的独立性问题已逐步达成了共识,即:中央银行应对政府保持一定的独立性,但这种独立性只能是相对的。
(二)独立性双层含义的分析中央银行应对政府保持一定的独立性。
由于中央银行在金融体系和国民经济中处于特殊的地位,承担着特殊的职责,要真正发挥中央银行的作用,必须是中央银行具有一定的独立性。
首先,中央银行的业务活动必须符合金融运行的客观规律和自身业务的特点,从这一点来看,中央银行只有对政府保持一定的独立性才可以更好的实行其业务活动;其次,中央银行制定和实行货币政策,对金融业实施监督管理,调控宏观经济运行和保持金融稳定,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和技术性,虽然中央银行需要按照政府的确定的目标和意图行事,但是由于其作用的对象是货币、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调控的手段是经济手段,具有较强的技术性,而政府人员并是不很了解,所以应该给予中央银行一定的独立性;再者,中央银行与政府两者所处的地位、行为目的、利益需求及制约因素都有所不同,如果中央银行完全按照政府的指示行事而缺少独立性,那么就有可能导致不良的情况出现,如:用货币发行弥补财政赤字可能导致通货膨胀的出现,降低了货币政策的稳定性从而导致金融运行的波动。
中国央行和美国央行的比较

中国央行与美国央行之比较一、中美央行本质区别——公有中央银行与私有中央银行中国人民银行是中央政府直属银行,是国务院下属的一个政府机构有,在国务院的领导下,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保持币值稳定。
中国人民银行依法实施货币政策,对人民币总量和结构进行管理和调控。
美联储是私营机构,按公司化运作,美联储主席是由股东推荐,总统提名,国会通过。
美国政府根本没有货币发行权。
二、中美央行与财政部的关系我国央行与我国财政部同属于国务院领导下的直属部级机关,二者不存在你属关系,两者以平等的身份协调合作,但实际上我国财政部变相向人民银行借款和透支的问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是的人民银行与财政部们关系复杂。
美国央行独立于财政部门,不受到财政资金的制约,也没有向财政部门提供资金的义务,关系清楚,这使得美国央行的货币政策独立性高,有利于对于资本市场的调控。
三、央行分支机构的比较:我国央行是按行政区域来设置分支机构的,即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一级分行,在地级市县设立二级分行。
对于这种设置的弊端是,地方政府往往出于地方经济利益,对央行分支机构进行施压和影响,导致央行的货币政策和金融监管难以有效实施。
对于这个问题,目前我国央行分支机构设置了九大分行和两个营业部,改革后的央行分支独立性增强,逐步与国际接轨。
美国央行采用按经济区域来设置央行分支机构,作为二元式中央银行体制的典型代表,美国12家联邦储备银行是私有的公司实体,接受美联储委员会的广泛监督,日常中央银行活动基本独立,不受干预。
在货币决策中各个分支机构能发挥重要作用,普遍重视研究活动,在透明度方面也强于中国中央银行体系。
四、中美央行关于监管职能的比较:我国中央银行主要负责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过去直接监管的职能转换为履行对金融业宏观调控和防范与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的职能。
美国不仅仍将银行监管职能保留在联邦储备委员会,而且通过的《金融现代化法》还赋予了美联储对金融控股公司的监管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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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是干嘛的
中国人民银行是央行,是银行中的银行,不面向普通客户,而是面向银行。
最主要的职责是发行货币。
(历史上的中国人民银行曾兼具央行和商业银行的职能,一度还与财政部合署办公。
现在的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以及农行、中行、工行等也都是从中国人民银行中分离出来的)中国人民银行现在下辖九大分行(参照七大军区的话,北京改在天津,兰州改在西安,所属省份有差异,另加上海、武汉)以及北京、重庆两个营业管理部。
上海分行已升格为上海总部,但保留分行牌子。
其他省会城市设中心支行(20个)。
地级城市设市中心支行。
管理国库也是央行的重要职能之一,不过财政部也设有国库司,相关法律仍在制定中。
管理外汇也是央行的重要职能之一,由其归口管理下的副部级单位国家外汇管理局管理。
研究和制定货币政策,运用货币调节工具是央行的工作重点。
货币政策主要指控制货币供给以及调控利率的各项措施。
可以包括信贷政策、利率政策和外汇政策。
例如利用贴现率,准备金率,公开市场业务来达到改变利率和货币供给量的目标。
也可以通过对银行体制的管理来实现。
运用货币政策所采取的的主要措施有控制货币发行、对政府的贷款、公开市场业务、存款准备金率、再贴现率、选择性信用管制、直接信用管制等七大方面。
稳健的货币政策是近年来的基调。
定向宽松、SLF(常备借贷便利)等是这一两年的一些新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