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站位管理规定修订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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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下作业人员站位管理规定

井下作业人员站位管理规定

根据掘进工作面时间情况,结合岗位工种,设备布置及作业地点特点,制定以下现场生产禁令:1、所有人员必须持证上岗4、如需搭设作业平台,必须牢固平稳,不准蹬在支架上打眼。

6、打眼工袖口必须扎紧;7、工作地点20m范围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1.0%时,严禁打眼;8、打眼时严禁用手握钻杆或用金属类器具稳定钻杆;9、扶钻人员作业时,必须避开眼口,两脚前后分开踩在实底上;10、作业时时必须集中精力;11、打眼时不得猛推或肩扛;12、打眼过程中,打眼工要来回串动钻杆排粉,防止断杆、伤人与卡钻事故;13、打眼不得与装药同时进行;14、每台钻的前边特别是钻杆下,严禁有人逗留;15、若煤层出水,出气、瓦斯涌出异常,要立即停止作业,但不得拔出钻杆,立即向上级汇报,并撤出人员;1、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2、放炮前,严格执行“三专一警戒”必须专人组织撤离,专人清点人数,专人设置警戒。

3 、必须设好警戒,在通往爆破作业地点的所有巷道必须设好警戒;4、警戒距离:直巷不少于75m,弯巷不少于50m,.5、严禁用金属撬棍代替木棒装药封孔。

6、装药时必须轻推轻放,严禁撞击。

11、炸药和电雷管分别存放在专用的爆炸材料箱内,并加锁,放置和装配炸药必须在顶板完好、支架完整、避开机械和电器设备、干燥的安全地点进行。

12、炸药与雷管间距不少于15m13、严禁将电雷管直接插入炸药中;14、爆破时炸药和电雷管必须放到警戒线以外;15、发爆器悬挂于干燥地点,钥匙由爆破工随身携带;16、炮眼封泥必须有水炮泥;17、严禁用煤粉、块状材料或其它可燃性材料作炮眼封泥;18、无封泥、封泥不足或不实的炮眼严禁爆破;严禁裸露爆破;19、装填炮眼与打眼的距离不得小于20m,在装填炮眼地点附近20m范围内不得从事其它任何工作;22、必须采用串联网络进行爆破;23、脚线与脚线、脚线与连接线、母线间的所有接头、都必须扭紧并悬空,不得同任何物体相接触;24、起爆前,爆破母线连接脚线、检查线路和通电,只准爆破工一人操作;25、通电以后据爆时,必须先取下钥匙,并将爆破母线从发爆器上摘下,扭结成短路,再等一定时间(用瞬发电雷管时至少5分钟,用毫秒延期电雷管时至少15分钟)、爆破工方可沿线路检查。

煤矿作业人员安全站位管理规定

煤矿作业人员安全站位管理规定

车集煤矿作业人员安全站位管理规定车集煤矿作业人员安全站位管理规定一、采煤专业站位管理1、采煤机割煤时,人员应站在滚筒前后3架范围以外操作,(15°以下时可以站在机身后操作,15°以上时不得站在机身后方操作),严禁站在采煤机滚筒甩矸、机身滑矸或运输机窜矸的范围内。

(站位不当)2、采煤机割煤至距两端头5m位置时,端头处及前后5m范围内除设备司机及监护人以外的其他人员应提前撤出,并拉设警戒,严禁其他人员站在警戒线内。

(严重三违)3、拉移支架时,应站在当前架顶梁下面向煤壁操作,严禁站在推拉杆、架间或背对煤壁操作。

(背对煤壁为严重三违,其他不规范)4、推溜时,所有人员应撤至人行道侧,站在支架底座等安全地点(沿空留巷处站在支架后方0.8m以外),严禁站或坐在推拉杆上、运输机上或煤壁侧(沿空留巷处严禁站在支架后方0.8m范围内)。

(不规范)5、打单体液压支柱掐接链条、调架、顶推大件,人员应撤至单体柱3m 以外的安全地点供液或躲避在安全地点,严禁人员站在单体柱3m范围以内单体柱可能崩出伤人的地点供液。

(不规范)6、拉移转载机时,人员应撤至转载机范围以外或人行道单体柱后方,严禁站在转载机两侧空间狭小处或转载机头至桥部范围内。

(在转载机两侧空间狭小处按一般三违处罚,在转载机头至桥部范围内按站位不当处罚)7、拉移皮带尾时,除操作人员以外的其他人员撤至拉移通道以外,严禁其他人员站在皮带尾至老桩之间。

(不规范)8、综采回撤面回棚时,人员应站在回撤棚梁3m以外的安全地点放棚,严禁人员站在回撤棚梁3m范围以内放棚。

(不规范)9、刮板输送机、胶带输送机运行时,人员应在设备上无煤矸时快速通过机头前方,严禁在机头正前方停留。

(不规范)10、缩拔加长节升降柱时,手应离开大立柱明柱及卡块,严禁手触碰大立柱明柱及卡块。

(不规范)11、拉移超前支架时,应站在人行道侧或支架底座宽敞处,严禁站在支架与煤壁或设备之间的狭窄处。

煤矿井下作业人员安全站位叙述,泵站内设备检查安全站位

煤矿井下作业人员安全站位叙述,泵站内设备检查安全站位

煤矿井下作业人员安全站位叙述,泵站内设备检查安全站位摘要:一、煤矿井下作业人员安全站位1.1 煤矿井下作业环境概述1.2 井下作业人员的安全站位原则1.3 井下作业人员安全站位的具体要求二、泵站内设备检查安全站位2.1 泵站内设备检查的重要性2.2 泵站内设备检查的安全站位原则2.3 泵站内设备检查安全站位的具体要求正文:一、煤矿井下作业人员安全站位1.1 煤矿井下作业环境概述煤矿井下作业环境恶劣,存在各种安全隐患,如瓦斯、煤尘、水、火等,因此保证作业人员的安全尤为重要。

1.2 井下作业人员的安全站位原则井下作业人员的安全站位原则主要包括:避开危险区域,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确保视线良好,便于逃生。

1.3 井下作业人员安全站位的具体要求(1)避开采煤机、输送机等设备的运行轨迹,防止被卷入。

(2)与工作面、巷道壁保持一定的距离,以防止坍塌。

(3)在有瓦斯、煤尘爆炸危险的区域,必须站在通风良好的地方。

(4)在有水、火危险的地方,要站在高地,以防止被水淹或火烧。

二、泵站内设备检查安全站位2.1 泵站内设备检查的重要性泵站是煤矿井下排水的重要设施,设备检查是保证泵站正常运行的关键,也是保证作业人员安全的重要环节。

2.2 泵站内设备检查的安全站位原则泵站内设备检查的安全站位原则主要包括:避免接触运行中的设备,站在稳固的地面,确保视线良好,便于逃生。

2.3 泵站内设备检查安全站位的具体要求(1)避免接触运行中的设备,以防止意外伤害。

(2)站在稳固的地面上,防止地面坍塌。

(3)确保视线良好,以便及时发现问题。

(4)在检查设备时,必须有专人监护,以便在发生意外时及时进行处理。

井下作业人员站位管理规定

井下作业人员站位管理规定

根据掘进工作面实际情况,结合岗位工种,设备布置及作业地点特点,制定以下人员站位管理规定:第一部分人员站位通用管理规定1、未经培训的人员不得进行上岗作业,不懂岗标、不会“手指口述”者,严禁上岗。

班组长、队干不懂“白国周班组管理法”的严禁上岗。

2、无特殊工种证者,不得进行特种作业,严格执行持什么证上什么岗。

3、不熟悉工艺的管理人员,严禁进入工作面盲目指挥。

4、在运输大巷行走时必须严格执行“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的管理规^定。

5、严禁在支护不全和顶帮有问题的地方站立或休息。

6任何人员严禁随意进入放炮警戒区域。

7、严禁在电气设备上睡觉、爬卧和取暖。

8、在井下行走时,注意力要集中,在横跨大巷、交岔口、弯道时要“一停、二看、三通过”。

9、人员不作业期间,必须站在支护完好的地方。

10、敲帮问顶时,操作人员严禁站到离层或片帮煤、矸石正下方,确保退路畅通,防止坠物跌落伤人。

11、打大炭作业时,抡大锤人员前后不得有人站立,作业人员应站在大炭侧面或者后面,以防两脚踏入溜槽内。

12、乘坐架空人车人员间距不得小于15m。

第二部分各岗位工种人员站位管理规定一、皮带输送机司机人员站位管理规定1、皮带运转过程中,任何人严禁随意触动皮带运转部位。

2 、严禁站在减速机或电机上操作皮带。

3、严禁跨越皮带行走,必须走行人过桥。

4、用皮带输送机带皮带时,严禁人员站在两者相交点3m范围内及拐弯的内侧。

5、拆、接皮带时,与皮带传动部位保持3m以上距离,严禁任何人员站在皮带收缩方向或皮带上。

6底皮带运料时,上料点和卸料点2m范围内不得有闲杂人员,运料区域不得有人行走,严格执行封闭管理。

7、皮带司机在距机头2—3m的安全地点观察卸载滚筒或转载点的运行情况。

8、皮带司机正常作业时站在作业平台上,清理两帮浮煤时,距皮带转动部分不少于600伽。

9、钉扣时,作业人员必须站在地上工作平台上进行作业,严禁站在皮带上或者在皮带储带仓内进行钉扣。

10、更换皮带时,作业人员应站在距离皮带转动部位5m以外作业,严禁站在转动部位上方直接拉或用脚蹬踩皮带。

煤矿人员站位的管理制度

煤矿人员站位的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保障煤矿生产安全,确保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煤矿安全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矿所有井下作业人员、管理人员及服务人员。

三、人员站位原则1.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站位原则,确保人身安全。

2. 严格执行作业规程,遵守操作流程,按照规定区域进行作业。

3. 作业过程中,人员应保持安全距离,不得进入危险区域。

四、人员站位规定1. 井下作业人员应按照作业规程和岗位责任制,正确选择站位,确保作业安全。

2. 井下作业人员不得在以下区域站立或行走:(1)起吊物下方或掉落、倾倒后滚落范围;(2)受力钢丝绳锚链及变向轮受力三角区;(3)支护材料及工具下落范围;(4)采煤机滚筒甩矸、机身滑矸或运输机窜矸的范围内;(5)拉移支架、推溜、打单体液压支柱掐接链条、调架等作业过程中,支架底座、推拉杆、下底座、架间或背对煤壁等危险区域;(6)拉移转载机时,破碎机与转载机头之间、拉移皮带尾时,破碎机至老桩之间等危险区域;(7)其他可能危及人身安全的区域。

3. 井下作业人员应按照规定穿戴个人防护用品,如安全帽、防尘口罩、防滑鞋等。

4. 井下作业人员应定期接受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五、管理人员职责1. 矿长对本矿人员站位管理负总责,确保人员站位安全。

2.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制定人员站位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

3.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人员站位管理负直接责任,确保本部门人员站位安全。

4. 作业现场负责人负责现场人员站位管理,确保作业安全。

六、监督检查与奖惩1.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定期对人员站位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2. 对违反人员站位规定的作业人员,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停工检查等处罚。

3. 对在人员站位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七、附则1. 本制度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掘进二区人员站位管理规定

掘进二区人员站位管理规定

掘进二区人员站位管理规定煤矿作为一个高危行业,由于生产环境的特殊性、发生事故的机率较高。

其中人的不安全行为中,人员的站位问题,直接涉及到作业者的人身安全,因此根据公司领导安排,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将人员站位问题归纳为以下方面。

一、一般性规定1、在大巷内行走时要走人行道(有水沟的一侧),不得在道心或轨道上行走。

当车辆接近时,要在人行道上站稳或就近躲入附近峒室暂避,车辆过后再出来行走。

2、大巷内要避免并排行走,前后行人要有0.5米间距,速度适中,不得快跑和打闹。

3、随身携带的钻杆、撬棍、铁锹等长柄工具要拿在手中,不得扛在肩上。

携带长把工具时前后行走人员要躲离长把工具1米以上。

4、乘坐猴车时,必须待前方人员通过准许标示后方可乘坐,双手抓紧吊杆,目视前方坐稳,双脚放在脚蹬上,严禁左右摆动吊椅,中途不得随意上下,相遇时不得伸手打闹,严禁触摸运行中的钢丝绳和绳轮,不得触及邻近的任何物体。

5、严禁站在移动物与固定物之间,防治挫伤。

6、严禁站或工作在没有防护装置的仓口、洞口、坑口边缘,防止人员跌落伤害。

7、严禁将手放在容易伤害的挤压点。

8、严禁个人站位在缺少保护装置(如安全阀、安全销、防护罩、防护栏、防护网、自动保护装置等)的工具和机械危险范围之内。

9、打钻过程中,严禁任何人员站立或逗留在钻机、钻具的下侧或斜下方。

10、严禁站在运输设备上作业。

11、严禁站或坐在顶帮没有支护或支护不可靠的地点歇息或作业。

12、严禁任何人站、坐、靠炸药箱或雷管箱上。

13、锤击作业时,严禁在锤击运动方向前后2米内站立或行走。

14、铲削作业时,铲削方向正前方3米以内严禁站人。

15、严禁坐、靠、躺卧机电设备。

16、严禁站、坐、骑在悬吊的风、水、液管路上进行安装、检修或其他作业。

17、严禁骑行绞车钢丝绳。

18、严禁站、坐、行于绞车钢丝绳拐弯的内侧。

19、严禁横穿或站在未采取可靠防止车辆位移的两辆矿车中间。

20、严禁用木楔或其他物体代替稳车或防跑车装置,严禁站、坐在未采取可靠稳车措施的矿车。

煤矿安全站位管理

煤矿安全站位管理

站位管理一、什么是站位管理站位管理指在作业的过程中,人员所处的位置必须在安全范围之内。

站位管理分为两大类型:一是本人站(或坐、行)位是否在安全范围之内;二是个人站位是否影响到本作业区域其他作业人员的正常作业或安全。

二、目的和意义煤矿作为一个高危行业,由于生产环境的特殊性、条件多变性和不可知性,发生事故的机率较高。

根据统计分析,在所有的伤害事故中,由于人的不安全行为所造成的事故比例占到了85%以上,而在所有的不安全行为中,人员的站位问题,直接涉及到作业者的人身安全,在行为事故中站位问题所造成的伤害事故约占50%以上,通过推行站位管理,作业者能清楚地识别其所处位置的风险,进而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减轻或避免人身伤害。

三、如何推行1、讨论规范正确站位先组织各专业科室人员将井上下涉及到人员站位的操作进行规范,明确安全站位和不安全站位,并组织基层区队进行讨论,形成符合现场实际的站位汇编。

2、加强职工培训将站位汇编以正式文件形式下发,矿上组织站位管理培训,让区队明确站位管理的重要性,区队组织职工认真学习本岗位作业相关的站位管理,并达到熟练掌握。

3、加强现场落实区队正职、科室管理人员入井时,必须抽查职工站位管理掌握情况,并检查现场是否落实,对落实不到位,违反站位管理规定的落实处罚。

四、如何考核1、考核掌握情况,通过现场抽查,对掌握不到位的进行经济处罚。

2、考核落实情况,在职工作业过程中,对违反站位管理的进行经济处罚,并纳入区队双基考核,进行扣分。

五、运行效果通过一年的运行,某矿采煤系统2013年未执行站位管理时出现的零打碎敲事故为6起,2014年执行站位管理后出现的零打碎敲事故为4起,通过对比,可以看出,零打碎敲事故明显下降,取得了极为有效的效果。

煤矿井筒人员站位管理制度

煤矿井筒人员站位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确保煤矿井下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防止事故发生,依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结合本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站位原则1. 井下作业人员应按照作业规程和安全操作规程规定的站位进行作业。

2. 作业人员应保持安全距离,严禁身体任何部位进入危险区域。

3. 作业人员应站在安全可靠的位置,确保自身安全。

4. 作业人员应随时关注现场环境,发现异常情况立即报告。

三、站位要求1. 安装或拆除锚索托盘、锚杆托盘、钢带、锚索梁等巷道顶部支护材料时,作业人员应站在支护材料及工具下落的范围以外,严禁其他人员及作业人员身体任何部位(必要时除手以外)处于支护材料或工具下落范围内。

2. 采煤机割煤时,人员应站在滚筒前后3架范围以外操作,(15以下时可以站在机身后操作,15以上时不得站在机身后方操作),严禁站在采煤机滚筒甩矸、机身滑矸或运输机窜矸的范围内。

3. 采煤机割煤至距两端头5m位置时,端头处及前后5m范围内除设备司机及监护人以外的其他人员应提前撤出,并拉设警戒,严禁其他人员站在警戒线内。

4. 拉移支架时,应站在当前架顶梁下上底座面向煤壁操作,严禁站在推拉杆、下底座、架间或背对煤壁操作。

5. 推溜时,所有人员应撤至人行道侧,站在支架底座等安全地点,严禁站或坐在推拉杆上、运输机上或煤壁侧。

6. 打单体液压支柱掐接链条、调架,人员应撤至单体柱3m以外的安全地点供液,严禁人员站在单体柱3m范围以内供液。

7. 拉移转载机时,人员应撤至破碎机后或转载机头以外,拉移皮带尾时,除操作人员以外的其他人员撤至破碎机后或老桩以外,严禁拉移转载机时站在破碎机与转载机头之间,严禁拉移皮带尾时其他人员站在破碎机至老桩之间。

8. 综采回撤作业时,作业人员应站在安全区域,严禁站在采煤机、支架、转载机等设备下方。

四、监督检查1. 矿领导、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定期对井下作业人员站位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2. 作业人员应自觉遵守站位制度,对违反规定的行为有权制止,并向矿领导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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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煤矿作业人员安全站位管理办法
一、采掘工作面作业站位管理
1、安装或拆除锚索托盘、锚杆托盘、钢带、锚索梁等巷道顶部支护材料时,身体应处于支护材料及工具下落的范围以外,严禁其他人员及作业人员身体任何部位(必要时除手以外)处于支护材料或工具下落范围内。

2、采煤机割煤时,人员应站在滚筒前后3架范围以外操作,(15°以下时可以站在机身后操作,15°以上时不得站在机身后方操作),严禁站在采煤机滚筒甩矸、机身滑矸或运输机窜矸的范围内。

3、采煤机割煤至距两端头5m位置时,端头处及前后5m 范围内除设备司机及监护人以外的其他人员应提前撤出,并拉设警戒,严禁其他人员站在警戒线内。

4、拉移支架时,应站在当前架顶梁下上底座面向煤壁操作,严禁站在推拉杆、下底座、架间或背对煤壁操作。

5、推溜时,所有人员应撤至人行道侧,站在支架底座等安全地点,严禁站或坐在推拉杆上、运输机上或煤壁侧。

6、打单体液压支柱掐接链条、调架,人员应撤至单体柱3m以外的安全地点供液,严禁人员站在单体柱3m范围以内供液。

7、拉移转载机时,人员应撤至破碎机后或转载机头以外,拉移皮带尾时,除操作人员以外的其他人员撤至破碎机后
或老桩以外,严禁拉移转载机时站在破碎机与转载机头之间,严禁拉移皮带尾时其他人员站在破碎机至老桩之间。

8、综采回撤面回棚时,人员应站在回撤棚梁3m以外的安全地点放棚,严禁人员站在回撤棚梁3m范围以内放棚。

9、刮板输送机、胶带输送机运行时,人员应在设备上无煤矸时快速通过机头前方,严禁在机头正前方停留。

10、缩拔加长节升降柱时,手应离开大立柱明柱及卡块,严禁手触碰大立柱明柱及卡块。

11、采掘面爆破、贯通、耙矸、移耙矸机、综掘机割煤时,无关人员应撤离至警戒线以外,严禁除设备司机以外的任何人员站在警戒线以内(爆破、贯通警戒线内不得有任何人员)。

12、侧卸式铲车运行时,除司机和拖电缆人员外的其他人员应撤离至设备后方拉设的警戒线以外,需平行作业时要在措施中明确规定,并在前方拉设警戒线,严禁无关人员站在警戒线内。

13、掘进面拉移皮带尾时,人员应站在警戒以外的安全地点,严禁站在皮带尾与综掘机之间。

14、对顶帮进行支护或其他作业时,应站在顶帮支护良好、无片帮掉矸危险、后路畅通的安全地点作业,严禁在后路不畅通处、无有效支护的煤帮及顶板下作业。

二、设备安装、回撤、维护作业站位管理
15、对接设备、管路、轨道时,应站在设备、管路、轨道移动、坠落范围外,需要对对接部位进行调整时,应采用工具辅助,严禁使身体任何部位处于设备、管路、轨道的眼孔、对接部位或移动、坠落范围内。

16、支架回撤磨架时,除监护人以外的其他人员应站在警戒线以外,监护人应站在当前架3架以外的支架内,严禁站在钢丝绳波及的范围及支架3架范围内。

17、支架安装卸支架时,指挥人员应站在回采煤壁侧支架上方3m以外,严禁其他人员站在警戒线内。

18、安装支架卸卡具时,操作人员应遵循先下后上、先里后外的原则在支架侧方操作,严禁人员站在支架车下方。

三、运输作业站位管理
19、斜坡运输时,所有人员应立即撤离斜坡或撤至躲避硐中,平巷运输时,应在巷帮距轨道的宽度不低于处等待车辆通过后再行走或作业。

20、人力推车时,应站在车辆的后方,手扶矿车扶手、框架或物料末端,严禁站在轨道上、车辆两侧、手扶在物料的突出部位推车。

21、无极绳绞车运输期间,如需要跟车的,应在措施中明确规定,并且跟车人员应站在梭车上方侧5~15m的地点跟车(平巷为后方),其他人员不允许在绞车钢丝绳运行的范围内。

22、处理车辆掉道时,应站在车辆上方侧、车辆倾倒及移动范围外操作,严禁站在车辆下方侧、车辆倾倒及移动范围内处理。

23、皮带打料期间,巷道中人员应在硐室中躲避或撤至警戒线以外,严禁在运输通道内人行道行走或逗留;皮带、刮板运输机运行期间,不允许从其上边拿取或放入任何东西,必须拿取或放入东西时要先采取停机措施。

24、物料卸车时,人员应站在物料前行及下落范围外,严禁站在物料前行及下落范围内。

25、需要跨越有车辆停放的轨道时,应绕过矿车,摘挂车辆插销时,应侧身摘挂,严禁跨越临时停放的车辆或将身体除手臂以外任何部位伸到矿车之间摘挂插销。

26、大巷行走过程中有车辆通过时,应站在距轨道宽度不低于的巷帮侧等待车辆通过,严禁在大巷中与车辆同行或逆行。

四、钻孔施工作业站位管理
27、液压钻机钻进、拔钻、处理塌孔等作业时,人员应站在钻机两侧操作,严禁任何人员站在液压钻机正后方。

28、风动凿岩机打眼时,人员应在钻机左右两侧作业,严禁骑跨在气腿上或在钻杆下方作业。

29、拔钻杆、封孔器时,其他人员应站在钻杆、封孔器两侧,严禁站在钻杆、封孔器正后方。

五、起吊拖运大件作业站位管理
30、起吊时,应站在起吊重物上方侧及手拉葫芦链条弹出范围外,严禁站在起吊重物坠落、摆动可能波及的范围内及手拉葫芦链条弹出范围内。

31、人工拖运重物时,应站在重物前方2m以外作业,严禁站在人工拖运重物两侧及前方2m范围内。

32、使用绞车、油缸拖运重物时,应站在重物与绞车或老桩以外的安全地点,严禁站在运输通道范围内。

六、地面作业站位管理
33、砂轮机、抛光机、切割机运行时,人员应躲避至侧方或旋转方向2m以外的安全地点操作或站立,严禁站设备的旋转方向2m范围内。

34、车削、钻削、铣削作业时,需要调整工件或设备时,应在设备转动部位完全静止的状态下进行,严禁触碰转动的工件或设备部件。

35、刨削作业时,人员应站在刨床、锯床的侧方,严禁站在刨床及锯床工作部件的行程范围内或正对刨床头站立。

36、电气焊、锻造、锤击等作业时,除操作人员外的其他人员应站在飞屑波及范围外,严禁靠近电气焊、锻造、锤击作业地点。

七、其他作业站位管理
37、登高作业时,应站在专门架设的平台、架子、梯子或凳子上操作,严禁站在矿车帮、花车帮、三用阀、油桶、电缆线等不可靠地点作业。

38、作业人员应在采取了可靠的防护措施后方可进入煤、矸仓上口护栏以里,严禁非作业人员私自进入煤、矸仓上口护栏以里。

39、敲击螺钉或其他物件时,应先定位后砸入或用钳子等工具辅助操作,严禁用手扶被敲击物件。

40、落底、刷帮、清矸等使用手镐、锨、钎子作业时,其他人员应站在工具、矸石甩出范围以外的安全地点,严禁站在工具、矸石甩出的范围内。

41、需通过有巷修、架棚或其他作业的地点时,应在征得现场作业人员同意后或等待作业完成后再通过,严禁私自从正在巷修、架棚等作业地点通过。

42、处理管路堵塞或对设备、管路卸压时,应站在液、气体喷出的范围以外,严禁正对眼(管)孔或闸、阀口处。

43、人员行走时,应绕行打栅栏的巷道,严禁私自进入栅栏以里。

44、煤仓、溜煤眼放矸、放煤时,人员应站在仓口下方周围3m以外安全地点,严禁站在煤仓、溜煤眼放矸(煤)口下方周围3m范围内。

45、注锚、装药吹眼时,人员应站在眼孔的侧方,严禁正对眼孔观察。

46、注浆、水力压裂时,操作人员应站在高压胶管甩脱范围外,其他人员应躲避在拉设的警戒线以外,严禁人员站在高压胶管易甩脱伤人的地点。

47、敲帮问顶时,人员应用长柄工具站在煤矸坠(片)落的上方侧进行操作,严禁站在煤、矸石坠(片)落的范围内。

48、行走时应选择底板平整的地点,跨越运输设备应走过桥,严禁在托绳轮等不可靠的设施上行走、跨越或站立在未按规定停电闭锁的刮板输送机、胶带输送机等设备上。

49、需穿越或在设备下方作业时,应在采取了防护措施后才可进入,严禁穿越、作业于未采取防护措施的设备下方。

50、抬运管路、钢梁等长材时,应用手托住长材,在底板平整的地点行走,底板湿滑不平整时,应采取拖运方式,严禁抬运长材时人员在湿滑的底板上行走,严禁将手放在长材末端或上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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