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吊装作业管理标准

起重吊装作业管理标准

目的

为了规范起重机械钢丝绳、吊具、吊带等索具的使用、维护、保养、检验和报废,保障操作人员的安全健康,特制定本管理标准。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司属各单位起重机械设备使用的吊具及索具。

定义

吊具为通过机构闭合、机构连接或机构与物品之间摩擦力提取物品的装置。

吊具的基本要求

1.吊具及其与起重机械的连接方法应安全可靠;必要时,应有保证吊

具安全作业的保护装置或措施。

2.施工现场所用的吊具,如卸扣、钢丝绳套、吊带等,平时由专人组

织维护与检查,使其保持良好工作状态。

3.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数量的各类尺寸的备用吊索,并在规定的地点

挂好,使用后再放回原处。

4.吊具上外露有伤人可能的活动零部件,应装设防护罩。

5.露天使用的吊具,其结构应避免积水,吊具上的电气设备一般应为

防水型,否则应有防水措施。

6.经检验合格的吊具,应有不易磨损的标记和合格证。标记内容应包

括:额定起重量(极限工作载荷)、检验标志、生产编号、制造日期、制

造单位。合格证内容应包括主要技术性能参数并附有安全使用、维护保

养说明书。

7.起重吊具必须有合格证明,方可投入使用。使用的所有吊索必须具

有生产厂家证书,并在琵琶头上打出安全工作负荷,不允许使用插编绳套。

8.施工现场使用的所有吊具包括吊绳、吊耳和30吨以上卸扣等,至少

每年进行一次第三方检验,并做好标识。

9.用绳卡制作绳套,绳卡尺寸必须与钢丝绳尺寸相符,所有绳卡U形螺

栓均扣压在短绳段(即活绳头)上,鞍座应座在长绳段上。

10.吊具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者超过规定使用年

限时,应及时申请报废。

汽车吊、履带吊、龙门吊吊钩管理

1.吊钩必须由正式专业厂按吊钩技术条件和安全规范要求生产制

造。

2.吊钩应有制造单位的合格证等技术证明文件,方可投入使用。

3.吊钩应设有防止吊物意外脱钩的保险装置。

4.吊钩表面应光洁、无剥裂、锐角、毛刺、裂纹等。

5.吊钩上的缺陷不得补焊。

6.试验:新吊钩使用前,应做负荷实验。将额定负重1.25倍的重

量,在吊钩上悬挂10分钟,卸载后测量钩口,看是否有永久变形和裂纹,钩口开度变形不得大于0.25%,如果有上述情况则应放弃使用。

7.检验:

1)吊钩应每月进行检验,用20倍放大镜观察表面有无裂纹和

破口,钩尾和螺纹部分有无裂纹,如有上述情况,则应报废。

2)心轴(销子)销轴磨损量达原直径的3-5%,销轴衬套磨损

量达原厚度50%应更换。

3)吊环与吊钩严禁补焊,危险断面及钩颈有永久变形,挂绳

处断面接触处磨损量达原直径10%应更换。

4)片状吊钩变形,起吊不平衡应更换。

5)吊钩口防磨板磨损量达原厚度50%应更换防磨板。

6)应正确使用吊钩,严禁使用焊接钩、钢筋钩,当吊钩挂绳

断面处磨损超过高度10%时应报废。

索具管理

钢丝绳管理

1.必须由正式专业厂按照安全规范要求生产制造。

2.必须有制造单位的合格证等技术证明文件,方可投入使用。

3.钢丝绳截取必须采用切割的方式,不得采用烧割方式。

4.钢丝绳有变黑、锈皮、点蚀麻坑、外层钢丝松动等现象,必须立即更

换。

5.钢丝绳必须做到定期涂油(无油绳例外)至少每月进行一次。以减少

钢丝绳的磨损,保护钢丝绳不受锈蚀,阻止湿气和水分浸入绳内。

6.新更换或安装的钢丝绳在使用前应保证起重机械的其它所有部件运转

正常。钢丝绳在滚筒上稳定就位后,应使用额定载荷的10%以上负荷

对机械进行若干次运转操作。

7.钢丝绳严禁超负荷使用,禁止用钢丝绳头穿细钢丝绳的方法接长后吊

运物件。在使用过程中应注意保护因滑轮偏角过大而造成钢丝绳损坏。

8.根据钢丝绳的用途和工作环境及钢丝绳的种类,对钢丝绳进行适时地

保养,涂刷润滑油或润滑脂,涂刷的油、脂应与钢丝绳厂家出具的技

术资料相适应。

9.将新旧钢丝绳分开管理,然后分级、分类集中存放,应对所使用的钢

丝绳套进行登记造册,建立钢丝绳使用档案。

10.钢丝绳应指定专人管理,并对其进行有关知识培训。

钢丝绳应符合下列规定:

1.计算钢丝绳允许拉力时,应根据不同的用途按下表选用安全系数。

2.钢丝绳安全系数

钢丝绳的安全使用

1.起重机使用的钢丝绳,应有钢丝绳制造厂签发的产品技术性能和质量

的证明文件,当无证明文件时,必须经过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2.用钢丝绳要合理,不准超负荷使用,钢丝绳的连接强度不得小于其

破断拉力的80%;当采用绳卡连接时,应按照钢丝绳直径选用绳卡规

格及数量,绳卡压板应在钢丝绳长头一边,当采用编结连接时,编结

长度不应小于钢丝绳直径的15倍,且不应小于300mm。

3.应根据构件的重量、长度及吊点合理制作吊索,工作中吊索的水平夹

角宜在45o~60o之间,不得小于30o。

4.经常保持钢丝绳清洁,定期涂抹无水防锈油或油脂。钢丝绳使用完

毕,应用钢丝刷将上面的铁锈、脏垢刷去,不用的钢丝绳应进行维

护保养,按规格分类存放在干净的地方。在露天存放的钢丝绳应在

下面垫高,上面加盖防雨布罩;

5.钢丝绳在卷筒上缠绕时,要逐圈紧密地排列整齐,不应错叠或离缝。

6.起重机使用的钢丝绳,其结构形式、规格及强度应符合该型起重机使

用说明书的要求。钢丝绳与卷筒应连接牢固,放出钢丝绳时,卷筒上

应至少保留三圈,收放钢丝绳时应防止钢丝绳打环、纽结、弯折和乱

绳,不得使用纽结、变形的钢丝绳。使用编结的钢丝绳,其编结部分

在进行中不得通过卷筒和滑轮。

7.向转动的卷筒上缠绕钢丝绳时,不得用手拉或脚踩来引导钢丝绳。钢

丝绳涂抹润滑脂,必须在停止后进行。

8.钢丝绳采用编结固结时,编结部分的长度不得小于钢丝绳直径的20

倍,并不应小于300mm,其编结部分应捆扎细钢丝。当采用绳卡固接

时,与钢丝绳直径匹配的绳卡的规格、数量应符合下表要求,最后一

个绳卡距绳头的长度不得小于140mm。绳卡初次固定后,应待钢丝绳

受力后再度紧固,并宜拧紧到使两绳直径高度压扁1/3。作业中应经

常检查紧固情况。

与绳径匹配的绳卡数

钢丝绳的报废和更新

1.钢丝绳出现磨损断丝时,应减载使用,当磨损断丝达到6倍直径内超过

5%的断丝;断丝若在局部聚集,即使少也应报废;同一部位和环眼处

超过3根断丝。

2.钢丝绳断丝现象严重,断丝数在一个节距中超过10%。

3.当钢丝公称直径减少7%或外层钢丝磨损达磨损或锈蚀严重,达到其

直径的40%时,应立即报废。

4.钢丝绳失去正常状态,产生死弯、结构严重变型绳芯挤出等情况时,

绳径局部增大达原直径120%,必须立即报废。

5.压扁:尺寸少于原始直径的70% 。

6.波浪形变形:在钢丝绳长度不超过25d的范围内,d1≥4d/3;

7.锈蚀:细丝松弛,表面明显粗糙、柔性降低;细丝表面出现深坑,在锈

蚀部位实测钢丝绳公称直径减少达7%;发生内部锈蚀;

8.部分松股:松股超过公称直径的10%;

9.扭结:钢丝绳扭结;

10.钢丝绳发生成弯曲有角度变形;

11.因受热,电弧或化学物质影响发生颜色变化;

12.直径减少,少于公称直径的90%;

13.钢丝绳环眼部分:金属套环有裂缝及过度的腐蚀和变形;

14.钢丝绳若断丝、变形、锈蚀、磨损等多种情况同时出现时,达到以上

程度的一半。

15.每班作业前,应检查钢丝绳及钢丝绳的连接部位。当钢丝绳在一个节

距内断丝根数达到或超过表下表规定根数时,应予报废。当钢丝绳表

面锈蚀或磨损使用钢丝绳直径显著减少时,应将报废标准按下表折减,

并按折减后的断丝数报废。

钢丝绳报废标准(一个节距内的断丝数)

钢丝绳锈蚀或磨损时报废标准的折减系数

链条报废管理

1.链环直径磨损超过名义尺寸的的10%应立即报废。

2.链条磨损部位通常指两链环接触处易磨损的部位。

3.双环节距伸长量超过名义节距的3%,单环节距伸长量超过名义节距的

5%,应立即报废。

4.当链环的扭曲度超过母线3度时,应立即报废。

5.链条拉长变形超过原长度名义值的10%时应立即报废。

6.用肉眼或其它设备检查出链环断裂、焊接开裂或其他有害缺陷的链条

应立即报废。

7.链环之间不灵活,螺栓和金属丝连接的链环应立即报废。

8.链条索具端部配件危险断面磨损量达到或超过名义值的10%应立即报

废。

9.链条两端配件、链环、吊钩、吊环的扭曲度超过母线的10%应立即报

废。

10.链条两端配件经检测,发现有裂纹或严重凹凸不平、碰伤痕迹时应立

即报废。

11.有开口度的端部配件,开口度比原先增加10%应立即报废。

12.严重锈蚀以及积垢不能排除应立即报废。

管片吊带管理

安全使用规定

1.尼龙吊带不得与腐蚀性酸、碱接触。

2.每条吊带上附牌告知本吊带的承载吨位。

3.检查吊索提高和工作面之间的角度。吊运物件时,必须保持足够的安

全距离。

4.作业前检查安全装置要符合安全装置要求。

5.首次起吊要离开地面20~30厘米后静置平衡,确认稳定制支动可靠后

才能继续作业。

6.在搬运、堆放过程中轻吊慢放,着地时要平稳。

7.当管片放好在电瓶运输车上后,用绳索把管片固定在运输车上,以防

止管片在运输过程中发生侧翻。

8.每条吊带用完要放在规定的位置。

9.管片吊带不能替代钢丝绳来牵引电瓶车等移动物体。

10.地面值班工程和地面司索指挥每天当班时对在用的管片吊带及护套正

背面详细检查,并在检查记录里真实填写检查结果。

11.电瓶车司机需对管片是否已用吊带捆绑固定进行检查。

12.钢丝绳套压制铅接头处在使用中不得弯曲受力,当铅接头有损伤,如:

挤伤、裂纹、变形、腐蚀等,或严重磨损缩小到原直径的95%时,绳套

应停止使用。

13.使用的钢丝绳套应是整根绳索制成,中间不许有接头。钢丝绳套使用

完后应先进行检查保养,然后再存放。

管片吊带报废规定

1.绳被切割、断肢、穿孔、切口、撕断、严重擦伤、绳肢松散或局部破

裂。

2.吊带纤维软化、老化、弹性变小、强度减弱,承载接缝绽开、缝线磨

3.绳表面纤维严重磨损,局部绳径变细或任一绳股磨损达原绳股的1/3。

4.绳索捻距增大。

5.绳索内部绳股间出现破断,有残存碎纤维或纤维颗粒。

6.纤维出现软化或老化,表面粗糙,纤维极易剥落,弹性变小,强度减

小。

7.严重折弯或挪扭曲,吊带出现死结。

8.绳索表面过多的点状疏松、腐蚀。

9.绳索发霉变质、酸碱烧伤、热熔化或烧熔焦。

10.编接处破损,绳股拉出,索眼损坏。

11.已报废的绳索不得修补重新使用。

12.纤维表面粗糙易于剥落;吊带表面有过多的点状疏松、腐蚀、酸碱烧

损以及热熔化或烧焦;

13.带有红色警戒线吊带的警戒线裸露。

起重吊装作业规范

一、吊装前准备

1.明确和掌握作业内容及作业安全技术要求、听取技术与安全交底、掌握

吊装钢筋笼的吊点位置和钢筋笼的捆绑方法;

2.认真检查并落实作业所需工具、索具的规格、件数及完好程度。

3.对作业现场进行观察,熟悉作业场地、排除作业的障碍物,检查地面平

整及耐压程度,实地检查有无影响钢筋笼吊升的因素。

4.吊装设备及钢筋笼的到位准备。作业现场地面平整程度及耐压程度在满

足起重作业要求后,确定吊装设备作业的具体位置。钢筋笼从加工场平移到安装下放位置的作业准备。在夜晚作业时,应准备足够的照明条件。

5.吊装前检查:起吊用具和防护设施,辅助用具,吊物回转半径的范围,

吊物的落点等。

6.对吊装作业区域内的不安全环境,也要进行检查、清除或采取保护措施,

如:输电线路的妨碍,高压线路的距离,主要通道,场地的平整等。7.起重机与架空输电导线间的安全距离应符合施工现场外电线路的安全

距离要求。

8.启动发动机前,应对起重机进行各项规定的检查,安全装置要完好,灵

敏。启动发动机后,注意各种仪表指示是否正常,正常才可开始工作。

9.操作人员对起吊的构件重量不明时要进行核对,不能盲目起吊。

二、吊装钢筋笼的捆绑

1.根据钢筋笼的长度,确定钢筋笼的吊点个数。

2.在确定吊点后钢筋笼的捆绑采用卡绳捆绑法,即将吊索(钢丝绳)从钢

筋笼的底部穿过,一头绳头用卸扣锁在钢丝吊索上,另一头绳头挂在吊钩上的捆绑法。

3.钢筋笼在吊离地面采用两个或三个吊点时,利用两根或三根钢丝绳使用

卡绳法捆绑钢筋笼,用吊车的主钩进行提升。钢筋笼的竖直作业采用一根钢丝绳同样使用卡绳捆绑法,用吊车副钩在钢筋笼完全提升一定高度后进行竖直作业。

4.注意钢筋笼的捆绑点在起吊过程中不得发生滑动现象,要求捆绑点钢丝

绳须卡紧。

5.钢筋笼起吊后在重力作用下要有足够的刚度,防止钢筋笼产生残余变

形。

6.捆绑点不得对钢丝绳有切割或其它损坏现象。

三、吊装过程注意事项

1.在起重指挥人员的指挥下,完成钢筋笼的捆绑和挂钩作业后,起重指挥

应组织司机进行起重机的检查、注油、空转和必要时的试吊。

2.在确定吊装作业区内没有其它人员停留后,指挥人员正确运用包括手

势、音响、旗语等指挥信号,组织起重机司机吊升钢筋笼,到达一定高度时,竖直钢筋笼。

3.整个竖直过程应在钢筋笼脱离地面的情况下进行,主要防止钢筋笼在竖

直过程的变形。当钢筋笼完全竖直后,应校正就位并下放基桩内。

4.确保地耐力满足起重作业要求。首次起吊要离开地面200~300 m m后

停住,确认起重机稳定、制动可靠、重物吊挂平衡后,方可继续作业。

5.在吊装过程中,任何人不得停留在已吊起的钢筋笼下方。

6.因故停止作业,须采取安全可靠的防护措施,保护钢筋笼与吊车安全及

不受损伤,严禁钢筋笼长时间悬挂空中。

7.起重人员不得歪拉斜吊钢筋笼,不起吊连挂有其它物体的钢筋笼。

8.吊升过程应平稳,避免振动和摆动,钢筋笼必须加设溜绳。

9.在作业过程中,如发生异常,起重司机应及时报告起重指挥。

10.在露天作业时,遇有六级及以上大风、大雾、雨雪等不良天气应停止作

业。

11.操作人员应注意起重机作业时的臂杆的仰角最大不得超过规定。臂杆的

仰角过大,易造成起重机后倾或发生构件拉斜现象;

12.操作人员对于无指挥或指挥信号不清时不准起吊,而且操作人员要对指

挥发的信号、吊物的捆绑情况,运行通道、起降的空间,准确无误后才能进行起吊。

13.起重机在满负荷作业时,不得行车。

14.在起吊接近满载时应先将吊物吊起离地20~50cm处停机检查,检查起

重设备的稳定性、制动器的可靠性、吊物的平稳性、绑扎的牢固性,确认无误后方可再行起吊。

15.起重机吊运过程中操作人员应做起降平稳,不得忽快忽慢和突然制动。

16.起重机吊装作业时,起重机的支腿距临界边缘的距离不小于1.5米,地

面的承载能力必须符合要求。

17.起重作业人员高空作业时必须按高空作业的要求挂好安全带,并做好必

要的防护工作。

18.起重作业人员在吊装过程中要选择安全位置,防止吊物的冲击、晃动、

坠落伤人发生事故。

19.吊装物件多人捆扎时,只能由一位起重作业人员负责指挥捆扎。吊点、

吊距、钢筋笼重心。

20.起吊钢筋笼前,先将起吊范围内人员清场,钢筋笼应用钢丝绳绑扎平稳、

牢固。

21.钢筋笼提升和降落速度要均匀,严禁忽慢忽快和突然制动。

22.左右回转动作要平稳,回转未停稳前不得作反向动作。

23.若钢筋笼有晃动时,须用事先绑好的拉绳加以控制。

24.雨天作业时,应先经过试吊,确认制动器灵敏可靠后方可进行作业。

相关部门职责

项目部材料设备部职责:

1.负责制定吊具及索具使用及检验标准。

2.负责制定吊具及索具管理。

3.负责起重设备及其吊具维修时技术指导。

4.负责项目部吊具的备品备件管理。

5.负责配合公司相关部门对本项目部起重机械吊具进行安全技术检

验。

6.定期对起重机械吊具进行专业检查及处理事故隐患,并做好记录。

7.负责执行吊具及索具管理,按照及相关检验标准对项目部所使用的

吊具及索具进行定期检查、维护。

8.负责建立项目部吊具及索具的技术档案,填写项目部吊具及索具的

检查、保养及更换记录。

9.负责人对项目部使用的吊具及索具进行管理,制定本项目部吊具及

索具的管理、检查责任制。

项目部安全组职责是:

1.贯彻实施吊具、索具的安全规程、标准,落实国家行业部门颁发的

法规、规章等要求。

2.负责对项目部使用吊具、索具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采购部门职责:

1.起重机械吊具购置,供应部门必须购买经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管部门

登记注册、集团公司安环处备案的生产厂家检测合格后的产品。

2.购买起重机械吊具时,须同时索取附有安全技术专业资质检测检验

机构出具的《起重机械吊具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书》。

仓管员职责:

1.起重的钢丝绳、吊带、白棕绳、吊钩、压钩、吊环、卡环等工具,

仓库在发放前必须认真核对制造厂的合格证明,有合格证明的方准发放投入使用。

2.无合格证明或自制的起吊工具,必须按有关技术标准(规定)进行材

质检查和负荷试验,检查和试验合格后方准投入使用。

起重作业人员行为规范:

1.必须向有关人员了解、掌握工作面内的管线布置(如走向、埋深、

种类等)。作业时必须要有指挥人员旁站,作业半径内不得站人停留。

2.起重吊装作业前,应根据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划定危险作业区域,

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防止无关人员进入。

3.必须经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后持有效的特种作业证上岗。必须熟悉安

全技术操作规程。

4.严禁酒后作业。起重指挥员必须思想集中,养成上、下、左、右、

前、后观察的习惯,做到心中有数,准确安全地指挥工作。作业前必须检查安全装置要符合安全装置要求。

5.严禁起重人员擅离工作岗位,无起重人员指挥不得起吊物件。

6.在作业过程中如发现不正常现象或听到不正常声音时,应停机检查,未查出原因禁止司机开机。吊运物件时,严禁扒杆起重臂下面站人。

7.保证吊机机身平稳,不倾斜。指挥用的声和光信号正确。照明灯光必须正常。

8.夜间施工时指挥人员必须带手电筒,做到及时了解异常情况,及时汇报。

9.吊运物件时,必须留意保持起吊物件与邻近建筑物、高压线、架空裸电线、电缆、车辆、行人的安全距离。

10.立体交叉作业,工人必须瞻前顾后,仔细观察上、下、左、右临近工作面是否安全,不安全的工作面不得进入,做到“三不伤害”。

11.在工作状态下,如多人挂钩时,在紧急意外情况下,发出任何的危险信号,都要要求司机紧急刹车,停车检查。

12.一步起重作业工人不得擅离岗位,工作中必须集中精神,注意指挥信号,信号不明或可能引起事故时,应暂停作业,待弄清情况后方可继续作业。

13.每班进行管片吊带的检查并记录,发现磨损严重或被不正常割伤等异常要及时汇报并更换。

14.行驶时严禁人员在底盘台上站立或蹲坐,并不得堆放物件。

15.指挥人员身体状况不好(如:有恐高症、近视、心脏病、经常头痛、眼花等有碍正常作业)者不得从事指挥作业。

16.临边、悬空作业指挥人员一律戴安全带,不得手抓栏杆指挥。

17.每班交接班前后应对路轨行走的作业面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清理路障。

18.交接班时应交底清楚,接班者未能明白交班内容,不得交班。

19.工作时,不准看书看报吃东西闲谈,不准瞌睡,严禁酒后作业。

20.不得利用电机的突然反转作为机构的制动,只有发生极意外的情

况下才允许使用这种制动方法。

21.禁止使用限位开关作正常操作下的停电,限位开关是在操作设备意外不良或失误时才让它动作。

22.起重机在每次启动前,必须先发出声光警告信号,让人员避开后才准行走。

23.在提升接近额定载荷的重物时,应先考验制动器能否刹车,以确保安全。

24.驾驶人员离开操作室时,必须将起重机开到固定地点,吊具不准悬持吊物,各控制手柄应置于零位,切断主开关。

25.每班下班前应仔细检查一遍钢丝绳,发现异常现象要及时报告,达到报废标准的钢丝绳要拆除。

26.当班工作完毕后,断开电源,电箱加锁才能下班。

27.作业时工作人员不得离开操纵室,起重量达到90%以上时,严禁同时进行两种以上的操作动作。同车的汽车司机无起重驾驶证的严禁操作起重机。

28.起重机带载回转时,操作应平稳,避免急剧回转或停止,换向应在停稳后进行。

29.行驶时严禁人员在底盘台上站立或蹲坐,并不得堆放物件。

30.起重指挥员必须思想集中,养成上、下、左、右、前、后观察的习惯,做到心中有数,准确安全地指挥工作。

31.严禁起重人员擅离工作岗位,无起重人员指挥不得起吊物件。坚持“起重十不吊”的要求;不得超负荷作业,预防机械事故的发生。

32.在作业过程中如发现不正常现象或听到不正常声音时,应停机检查,未查出原因禁止司机开机。吊运物件时,严禁扒杆起重臂下面站人。

33.严禁起重人员撤离工作岗位,无起重人员指挥不得起吊管片。坚持“起重十不吊”的要求。

1)信号指挥不明不准吊;

2)斜牵斜挂不准吊;

3)吊物重量不明或超负荷不准吊;

4)散物捆扎不牢或物料装放过满不准吊;

5)吊物上有人不准吊;

6)埋在地下物不准吊;

7)安全装置失灵或带病不准吊;

8)现场光线阴暗看不清吊物起落点不准吊;

9)棱刃物与钢丝绳直接接触无保护措施不准吊;

10)六级以上强风不准吊。

《起重吊装作业流程》确认记录表:

说明:

《起重吊装作业流程》确认记录表(1~5)由相关责任人完成自检,符合要求后,交当班的施工员统一回收,交班时由施工员交当班的安全员存档。

交班后一小时内,由安全员发短信给项目经理和安全总监,说明吊装起重起始时间及总体安全状态,30字以内。如:……桩钢筋笼从……

时……分到……时……分结束,过程没有发生异常(或发生……现象)。

月日号连续墙钢筋(桩)笼起重吊装作业流程质检员确认记录表(1)

月日号连续墙钢筋(桩)笼起重吊装作业流程施工员确认记录表(2)

16

月日号连续墙钢筋(桩)笼起重吊装作业流程司机确认记录表(3)

月日号连续墙钢筋(桩)笼起重吊装作业流程安全员确认记录表(4)

17

月日号连续墙钢筋(桩)笼起重吊装作业流程指挥人员确认记录表(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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