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独资公司章程(纳入党建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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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独资企业章程

国有独资企业章程

国有独资企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二条国有独资企业(以下简称公司)的名称为:×××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总经理。

第三条公司是依法设立的法人,享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作为国有独资企业,公司全部股权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持有,国家对公司负有所有权责任。

第二章公司的经营范围和业务范围第四条公司的经营范围是:1、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商业活动;2、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国际经济合作与投资活动;3、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经营活动。

第五条公司的业务范围是:1、采购、生产、销售本公司产品和服务的相关业务;2、参与与本公司产品和服务相关的企业合资、合作、联营等业务;3、其他与本公司产品和服务相关的经营业务。

第三章公司的组织结构第六条公司设有总经理、副总经理、职能部门(如财务部、人力资源部等)。

第七条总经理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任命,履行公司管理集中、领导决策、组织实施、负责公司业绩等职责。

第八条公司设有监事会,由监事组成,监事会职责是监督公司的经营和财务活动,并行使其他由法律法规规定的权力。

第九条公司设有董事会,由董事组成,董事会职责是审议公司的经营决策、年度经营计划、财务计划,并行使其他由法律法规规定的权力。

第四章公司的管理第十条公司实行总经理负责制,总经理对董事会和监事会负责。

董事会和监事会是对公司经营情况负有监督和决策职责的机构,对公司的重大决策要进行审议和决策。

第十一条公司设有董事会秘书,负责董事会会议的组织和记录,并配合董事会履行职责。

第十二条公司设有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司内部财务状况、经营活动的合规性进行审计,以确保公司的经济效益和合法性。

第五章公司的财务管理第十三条公司实行国家财务制度,按照国家有关财务管理的法律法规进行财务核算和报告。

第十四条公司财务状况应当公开透明,接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

第十五条公司年度的财务计划和核算报表应当及时编制、审核、报送。

国有独资公司章程

国有独资公司章程

国有独资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1条国有独资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是以国有资产为主要投资者,根据法律、法规设立,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限责任公司。

第2条公司的名称为XXX国有独资公司,简称“XXX公司”。

第3条公司的注册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第4条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投资合作、资本运作、股权参与、投资管理等。

第5条公司依法享有经济收益,依法承担经济风险。

公司的盈余可由扣除法定储备、提取公益金和其他资金后,由股东自主支配。

第6条公司的出资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享有相应的权益。

第二章董事会第7条公司设立董事会,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

董事的任职期限为3年,可连选连任一次。

第8条董事会的职权和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制定公司的发展战略和业务规划、审议并批准重大决策事项、监督公司经营管理、确保公司遵守法律法规等。

第9条董事会由一名董事长领导,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三章监事会第10条公司设立监事会,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

监事的任职期限为3年,可连选连任一次。

第11条监事会的职权和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监督董事会的决策和执行情况、审查公司的财务状况、监督公司的管理行为是否合法合规等。

第12条监事会由一名监事会主席领导,监事会主席由监事会选举产生。

第四章经营管理第13条公司的经营管理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依法进行经营活动,履行相关义务。

第14条公司应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提高经营管理效率和风险控制能力。

第15条公司应定期向股东报告经营情况,接受监事会和股东的监督。

第五章财务管理第16条公司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财务法规进行账务处理和财务报告,并接受审计机构的审计。

第17条公司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国家财政部门缴纳企业所得税,并进行相应的税务申报。

第六章业务合作第18条公司可与其他企业、机构、个人进行经济合作,开展合作项目、共同投资等。

第19条公司的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件应经董事会或授权部门的审批后签署。

国有独资公司章程范本最新整理版

国有独资公司章程范本最新整理版

国有独资公司章程范本最新整理版一、前言国有独资公司作为国家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中国经济发展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为了规范国有独资公司的经营行为,保障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增值,制定一份完善的章程范本至关重要。

本文将对国有独资公司章程进行最新整理,以期为相关企业提供参考。

二、公司名称和性质1. 公司名称:国有独资公司名称应当明确反映其国有独资属性,同时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 公司性质:国有独资公司属于国家所有,由国家出资设立,享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依法享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三、公司目标和经营范围1. 公司目标:国有独资公司的目标是按照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和发展战略,充分发挥国有资本在经济建设中的主导作用,增强国有资本的活力和竞争力,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

2. 经营范围:国有独资公司的经营范围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在公司章程中明确列举。

四、公司组织结构1. 董事会:国有独资公司设立董事会,由董事组成,董事会是公司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制定公司的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并对公司的经营情况进行监督。

2. 监事会:国有独资公司设立监事会,由监事组成,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负责监督公司的经营活动是否合法、合规,并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审计。

3. 总经理:国有独资公司设立总经理职位,由董事会任命,总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执行董事会的决策。

五、公司治理1. 公司治理结构:国有独资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公司治理结构,包括董事会、监事会和总经理,各机构之间应当相互制约、相互配合,形成有效的监督和决策机制。

2. 内部控制:国有独资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确保公司的经营活动合法、合规,保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增值。

3. 信息披露:国有独资公司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众披露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

六、公司财务管理1. 资金管理:国有独资公司应当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制度,合理安排资金运作,确保资金的安全和有效利用。

关于扎实推动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要求,写入公司章程的通知

关于扎实推动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要求,写入公司章程的通知

关于扎实推动国有企业党建⼯作要求,写⼊公司章程的通知国有企业跟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很⼤不同在于它的稳定性、国有性,正是因为属于国家所有,因此要忠于党、忠于国家,相关的部门也要求国有企业做好相关的党建⼯作,今天店铺⼩编为你介绍关于扎实推动国有企业党建⼯作要求,写⼊公司章程的通知。

扎实推动国有企业党建⼯作要求写⼊公司章程的通知各乡镇,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单位: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作会议明确提出,把党建⼯作要求写⼊国有企业公司章程。

这是落实党组织在公司法⼈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的重要制度安排,是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起来、建设中国特⾊现代国有企业制度的重要举措。

为确保该项⼯作扎实推动、有效落实,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国务院国资委党委<关于扎实推动国有企业党建⼯作要求写⼊公司章程的通知>》(组通字〔2017〕11号),省委组织部、省国资委党委《关于扎实推动国有企业党建⼯作要求写⼊公司章程的通知》(赣组字〔2017〕50号)和市委组织部、市国资委党委《关于转发中共江西省委组织部、中共江西省国资委委员会<关于扎实推动国有企业党建⼯作要求写⼊公司章程的通知>的通知》(洪组通〔2017〕27号)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着⼒抓好国有独资、全资和国有资本绝对控股企业党建⼯作要求写⼊章程。

国有独资、全资和国有资本绝对控股企业要带头落实中央、省市部署,带头将党建⼯作要求写⼊公司章程,为党组织有效开展⼯作、发挥作⽤提供制度保障。

要根据党章、公司法和上级有关规定,在公司章程中就党组织单设⼀章,做到“七个明确”即明确党建⼯作总体要求、明确党组织的设置形式、明确党组织地位作⽤、明确党组织职责权限、明确党务⼯作机构和⼈员配备、明确党建⼯作经费保障、明确党委研究讨论企业重⼤问题的运⾏机制,使党建⼯作要求在公司章程中得到充分体现。

⼆、稳步推进国有资本相对控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章程修改⼯作。

这类企业资本构成多元、管理模式多样、党建⼯作发展不平衡,要指导推动企业⾼度重视党的建设⼯作,建⽴健全党的组织、积极开展党的⼯作,并结合企业股权结构、经营管理等实际,区分上市公司与⾮上市公司不同情况,把党建⼯作基本要求写⼊公司章程,防⽌简单化、⼀⼑切。

国有独资建设有限公司章程

国有独资建设有限公司章程

国有独资建设有限公司章程国有独资建设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依法合规经营,提高国有资产运营效益,充分发挥国有资本在经济中的主导作用,依法保护国有资产,以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为目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国有独资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是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授权设立的依法独立经营、独立承担责任,以国有资本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本公司享有的权利必须履行相关的义务,承担相应的风险。

第三条本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国家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投资、开发、建设及相应的设计、咨询、监理、施工总承包业务;国家建设工程市场的运作、规划及相关服务;参与国家发展战略性项目的投资、建设,同时还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许可的其他业务。

第四条本公司的注册资本为____________________万元,由____________________出资,出资方式属于货币出资,出资方式和出资数额的确定经____________________决定。

第二章公司的组织形式第五条本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泛指由多个出资人(以下简称出资人)以其出资额为限对本公司承担风险责任的公司,成立后依法独立承担债务,其出资额份额的变动不影响本公司的连续经营和债务偿还。

第六条本公司实行股权比例与出资额的一致性原则,即出资人按其出资额的比例取得对应的股权比例。

第七条本公司采取合伙式经营管理,公司设置经理履行市场化经营管理职责,下设副经理、总经理、财务总监等岗位,协助经理履行职责,实行有效的内部控制和决策。

第八条本公司的监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由职工代表和股东代表共同组成,监督公司的经营活动,保护股东和职工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司的稳定运营。

第三章公司的经营管理第九条本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经理负责制,董事会是公司的重要决策机构,经理是公司经营管理的实施机构。

第十条董事会由不少于五人组成,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其中股东代表持股避免高集中化,由不少于三名股东代表担任,其他有关方面和利益相关各方也可以选择董事会成员,总计不少于五名。

5国有独资公司章程

5国有独资公司章程

5国有独资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5国有独资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运营、管理和发展,提高公司的效益和竞争力,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以国家的名义独资设立,依法享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资格,拥有独立的财产,承担相应的债务。

第三条公司的经营宗旨是服务国家经济发展,推动产业结构优化,提升国家综合实力和国际竞争力。

第四条公司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参与公共事务和社会公益事业。

第五条公司依法纳税并按时足额缴纳税款,按规定报送财务报表和经营情况报告等相关信息。

第六条公司的章程是公司行使权益和履行义务的依据,需遵守的各项规定。

第二章公司组织形式和经营范围第七条公司为独立法人,具有公司名称、住所和注册资本。

第八条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实行法定代表人负责制。

第九条公司的经营范围依法设定,具体业务由公司经营管理层决定,并报董事会备案。

第三章董事会第十条董事会是公司的决策机构,行使公司的最高权力。

第十一条董事会由董事组成,由董事长领导,实行集体决策制度。

第十二条董事的产生、任免、权益和责任由公司章程和公司章程附则规定。

第十三条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决定公司的发展战略、经营计划和投资方向,并对重大决策进行审议和决定。

第十四条董事会对公司的经营管理层进行考核和监督,并定期进行工作汇报和业绩评估。

第四章监事会第十五条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负责监督公司的经营活动和运营状况。

第十六条监事会由监事组成,由监事长领导,实行集体监督制度。

第十七条监事的产生、任免、权益和责任由公司章程和公司章程附则规定。

第十八条监事会监督公司的经营管理层依法经营,合规合法开展业务,维护公司的利益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十九条监事会定期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风险和内控情况进行审查,并及时向董事会报告。

第五章经营管理层第二十条经营管理层是公司的执行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和管理。

第二十一条经营管理层由总经理和部门经理组成,由总经理负责全面领导和管理。

国企,党建工作要求进章程

国企,党建工作要求进章程

国企,党建工作要求进章程在不久前召开的股东大会上,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控股的航天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获得通过。

在此次修改的章程中,总则增加了党组织发挥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

目前,中央企业集团层面全部完成了章程修订,正在陆续审核发布,另有3076家中央企业二、三级单位实现了党建工作要求进章程,今年所有中央企业二、三级单位都要实现党建工作要求进章程。

国有企业章程中增加党建的相关规定,意义非比寻常。

国企章程中为何要增加这些规定,增加哪些具体内容,这些规定将产生什么具体影响?这些课题,值得探究。

把党的领导明确写入国企章程,从源头上破解“四个化”问题2016年10月,备受关注的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召开。

在此之前相当长一段时期,很多国企章程中关于党建工作只是简单沿用了公司法的有关表述,即在公司中,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

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公司章程是公司内部的“宪法”。

“过去,国企章程对党建工作规定较为简单、笼统,党组织的法定地位不明确,职能规定不具体,影响了国企党组织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的发挥。

”国务院国资委党建工作局局长姚焕表示,“由于章程中没有明确党组织的地位、职能,一些国企党组织说话没分量、办事没底气,特别是在公司重大决策、选人用人、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党组织作用难以发挥到位。

这就不可避免地出现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弱化、淡化、虚化、边缘化的‘四个化’问题。

”“讲商言商语多,讲党言党语少,党委会除讨论人事问题外,很少研究其他重大事项”“公司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执行组织纪律不严格,存在‘带病提拔’”等,仔细分析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巡视组指出国企存在的一系列问题,无不与国企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没能很好发挥有着直接联系。

2016年10月,总书记在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指出,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特”就特在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把企业党组织内嵌到公司治理结构之中,明确和落实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做到组织落实、干部到位、职责明确、监督严格。

国资独资公司章程模板

国资独资公司章程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公司为国有独资企业,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以下简称“出资人”)单独出资设立。

第三条本章程是本公司设立、经营和管理的根本性文件,对本公司的组织形式、股东权益、经营管理、财务会计、终止解散等事项具有约束力。

第四条本公司一切经营活动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保障出资人权益,维护公司利益。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五条公司名称:[公司全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六条公司住所:[详细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第七条公司经营范围:[具体经营范围,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具体填写]。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第八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注册资本金额]万元。

第五章股东权益第九条出资人对公司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第十条出资人按照出资比例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公司的利润分配、亏损弥补、增资减资等重大事项,由出资人决定。

第十二条出资人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第六章公司组织机构第十三条公司设立董事会,负责公司的经营管理。

第十四条董事会成员由出资人委派或者选举产生,其职责、权利和义务按照《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公司设立监事会,负责对公司财务、经营和董事会成员履职情况进行监督。

第十六条监事会成员由出资人委派或者选举产生,其职责、权利和义务按照《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七章财务会计第十七条公司依照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编制和报送财务会计报告。

第十八条公司应当依法纳税,依法进行会计核算,不得有虚报、隐瞒、伪造、篡改等违法行为。

第十九条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第八章终止解散第二十条公司因依法解散、破产等原因终止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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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独资公司章程指引(2015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和效力】
为规范“公司名称”(以下简称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出资人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自治区国资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以下简称《企业国有资产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公司章程系规范公司组织与行为的法律文件,对于公司、出资人、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二条【公司的设立和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是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有独资公司。

根据《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的规定,依据****国资委的监管依法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依法接受自治区国资委的相关规范性文件和制度的
约束,确保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国资委的各项监管制度的有效执行,严格执行自治区人民政府、***国资委下发的各项决议文件,切实维护国有资产出资人的利益,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第三条【法人财产权和公司、出资人的有限责任】
公司自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取得法人资格,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

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出资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四条【对外投资及限制】
公司投资要符合国家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符合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方向,符合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符合公司投资决策程序和管理制度。

公司投资规模应当与公司资产经营规模、资产负债率水平和实际筹资能力相适应,不得超过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投资要充分进行科学论证,预期投资效益不应低于国内同行业同期平均水平。

公司投资要坚持突出主业,提高公司核心竞争能力。

严格控制非主业投资规模,非主业投资不得影响主业的发展。

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但是,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

【说明:建议公益类公司对本条第二款可选择适用。


第五条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公司法》有关规定,成立党的组织,依法开展党的活动。

党组织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纳入公司管理机构和编制,公司应当为党组织活动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

公司党委对职责范围内的重大问题行使决策权,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公司的贯彻执行;支持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依法行使职权;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建立完善适应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和市场竞争需要的选人用人机制;坚持从严管党治党,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加大党建工作考核力度,切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全心全意依靠职工群众,支持职工代表大会开展工作;加强党建带工建、党建带团建,保障和促进公司和谐发展、科学发展。

第二章名称、住所和经营期限第六条【公司名称】
公司名称为:
英文名称为:
第七条【公司住所】
公司住所为
一下各条省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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