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土保持资质单位

水土保持资质单位
水土保持资质单位

附表2

准予延续水土保持方案丙级资格证书单位名单

序号 资格证书编号 单位名称

1 丙京001号 中环国评(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2 丙京002号 北京渤海嘉实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3 丙京003号 北京隆堡源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4 丙京004号 中铁工程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5 丙京005号 中水环球(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6 丙京006号 北京博诚立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7 丙京007号 北京圣海林生态园林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8 丙京008号 轻工业环境保护研究所(北京北科土地修复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9 丙京009号 北京东州金潞科技有限公司

10 丙京010号 北京永盛安水利电力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11 丙冀053号 河北陆海工程技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12 丙冀054号 河北昊源水利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13 丙冀055号 唐山赛特尔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14 丙晋018号 山西华瑞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15 丙晋020号 宁武县治汾指挥部设计室

16 丙晋021号 山西大学

17 丙晋022号 晋城市金水水利水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18 丙晋023号 运城市科瑞毫水保生态工程有限公司

19 丙晋024号 太原市彭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 丙辽035号 桓仁宏伟水利水保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21 丙吉032号 临江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

22 丙黑019号 哈尔滨天烨水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3 丙苏010号 江苏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常州分局

24 丙浙046号 温州永保建设工程咨询中心

25 丙浙047号 台州滨海水保咨询有限公司

26 丙浙048号 浙江正源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27 丙浙049号 桐乡市水利勘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28 丙皖016号 金寨县绿景生态工程建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9 丙皖017号 六安市金安区水土保持技术服务中心

30 丙皖018号 安徽浩阳水利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31 丙皖019号 黄山市利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32 丙皖020号 亳州市河川水利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33 丙皖021号 合肥翔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34 丙闽018号 武夷山绿源水保生态咨询有限公司

35 丙闽019号 晋江市绿晶生态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36 丙闽020号 泉州市智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37 丙闽021号 古田县兴田水利水电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38 丙闽022号 将乐县田园水土保持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39 丙闽023号 厦门市国水水务咨询有限公司

40 丙闽024号 仙游县山水水土保持咨询有限公司

41 丙闽025号 福州市水利水电开发公司

42 丙闽026号 福建陆源土地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43 丙闽027号 福建普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44 丙闽028号 福建同力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45 丙闽029号 福建省漳州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

46 丙闽030号 漳州宏宇水利水电设计有限公司

47 丙闽031号 福建华城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

48 丙闽032号 福建海洋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49 丙闽033号 厦门科诚杰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50 丙赣077号 余江县宏盛水土保持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51 丙赣078号 安远县清源水土保持技术服务部

52 丙赣079号 宜春赣西测绘院

53 丙赣080号 上饶市永正建筑咨询有限公司

54 丙鲁036号 东营市龙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55 丙鲁037号 枣庄江淮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56 丙鲁038号 青岛金州水利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

57 丙鲁039号 潍坊兴文工程勘察研究院

58 丙鲁040号 山东宗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59 丙鲁041号 沂水县田园生态环境研究所

60 丙鲁042号 泰安市兴文水务有限公司

61 丙鲁043号 济宁水文综合服务公司

62 丙鲁044号 烟台润文水务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63 丙鲁045号 山东同济环境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64 丙鲁047号 博兴县水利勘测设计室

65 丙鲁048号 德州市水利勘察设计研究院

66 丙鲁049号 平原县水利勘察设计研究院

67 丙鲁050号 齐河县水利勘察设计室

68 丙鲁051号 日照同州测绘有限公司

69 丙鲁052号 山东众川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70 丙鲁053号 临沂联合动力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71 丙鲁054号 山东同正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72 丙鲁055号 临沂飞腾矿业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73 丙鲁056号 菏泽市牡丹区润恒水土保持生态工程有限公司

74 丙鲁057号 沂蒙长青水土保持研究所

75 丙鲁058号 淄博金典水环境技术评价中心

76 丙鲁059号 济宁泰赢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77 丙鲁060号 武城县水利勘察设计室

78 丙鲁061号 乐陵市水利勘察设计室

79 丙鲁062号 济南汇博建筑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80 丙鲁063号 临沂华禹勘测设计有限公司

81 丙鲁064号 青岛海明水土保持咨询有限公司

82 丙鲁065号 临沂市兰山区水利勘测设计院

83 丙鲁066号 庆云县水利勘察设计室

84 丙鲁067号 滨州市大洪水文科技有限公司

85 丙鲁068号 临沂市绿鑫水土保持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86 丙豫037号 鲁山县绿源水利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87 丙鄂048号 湖北省漳河土木工程设计院

88 丙鄂049号 恩施自治州水土保持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89 丙鄂050号 武汉裕博智诚咨询策划有限公司

90 丙鄂051号 黄石市善水水土保持有限责任公司

91 丙鄂053号 黄石市振兴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92 丙湘056号 湖南一鑫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93 丙湘057号 长沙市水保水利设计有限公司

94 丙湘058号 长沙虹康水利水电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95 丙湘059号 湖南省常德水文水资源勘测局

96 丙湘060号 常德市德林水利咨询有限公司

97 丙湘061号 岳阳绿源水土保持生态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98 丙湘062号 郴州市北湖区利民水土保持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99 丙湘063号 长沙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

100 丙湘064号 湖南湘达水保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101 丙粤030号 广州地理研究所

102 丙粤031号 茂名市祥海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03 丙粤032号 湛江市联诚水务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104 丙粤033号 南雄市水土保持站

105 丙粤034号 深圳市青源生态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106 丙桂067号 梧州市水土保持监测分站

107 丙桂068号 广西凌波水土环保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108 丙桂069号 广西伟辉生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09 丙渝017号 重庆市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205地质队

110 丙川106号 成都浚川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111 丙川107号 仪陇县润泽生态有限公司

112 丙川108号 四川金秋工程勘测设计有限公司

113 丙川109号 眉山中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114 丙川110号 德阳市金亿星水土保持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115 丙川112号 德阳润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16 丙云099号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水利水电工程地质钻探队 117 丙云101号 昆明申子辰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118 丙云103号 云南亚升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119 丙云104号 曲靖市麒麟区水利水电勘察设计研究所

120 丙云105号 昆明洛尼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121 丙云107号 巍山彝族回族自治县水务局水利勘测设计所

122 丙云109号 云南润晶水利电力勘测设计有限公司

123 丙云110号 云南大同江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

124 丙陕077号 神木县盛景生态环境治理有限公司

125 丙甘034号 永靖县水保试验站

126 丙甘035号 天水市秦州区水务局勘测设计队

127 丙甘036号 临夏回族自治州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

128 丙甘037号 泾川县田家沟生态资源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129 丙新021号 新疆方信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130 丙新022号 新疆锦芮矿业有限公司

131 丙新023号 乌鲁木齐鑫利源水利科技有限公司

132 丙新兵003号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水土保持监测分站 133 丙藏005号 西藏自治区山南地区水利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 134 丙藏006号 阿里地区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所

水保资质管理办法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资质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资质管理,保障水土保持方案质量,根据水土保持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水利部《关于将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资质移交中国水土保持学会管理的通知》(水保[2008]329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单位资质从事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的单位,应申请加入中国水土保持学会,成为学会的团体会员单位;按照本办法取得《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资格证书”);并在资格证书等级规定的范围内从事水土保持方案编制业务。 第三条个人资质从事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工作的人员须具有中专以上学历,参加资质管理单位组织的专业技术培训,取得《水土保持方案编制人员上岗证书》(以下简称“上岗证书”)方可开展工作,同时每三年至少参加一次知识更新培训。 第四条资质等级及业务范围资格证书分为甲、乙、丙三个等级。持甲级资格证书的单位,可承担各级立项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制工作;持乙级资格证书的单位,可承担所在省级行政区省级及以下立项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制工作;持丙级资格证书的单位,可承担所在省级行政区市级及以下立项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制工作。 第五条管理主体中国水土保持学会负责资格证书的管理工作。资格证书的颁发、降级和吊销等证书管理文件由中国水土保持学会理事长签发。

中国水土保持学会预防监督专业委员会具体承担资格证书的申请受理、审查、颁发、延续、变更等管理工作;省级水土保持学会受中国水土保持学会委托承担甲级资格证书的初审和乙、丙级资格证书的申请受理、延续及变更的审查、日常检查等具体管理工作。没有省级水土保持学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其乙、丙级资格证书的具体管理工作由中国水土保持学会预防监督专业委员会承担。 第六条管理原则资格证书实行动态管理,总量控制。中国水土保持学会根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业务的需求等情况确定不同时期的持证单位控制总量,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申请单位,择优发放资格证书。 第七条征求意见资格证书的颁发、延续、处罚等应征求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 第二章资格证书的申请、审查与颁发 第八条甲级资格证书条件申请甲级资格证书的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的独立法人,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完善的组织章程或管理制度,有固定的工作场所,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注册资本不少于500万元(或开办资金不少于200万元,或固定资产不少于1000万元)。 (二)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机构持有上岗证书的专职技术人员达20人以上,其中注册水利水电工程水土保持工程师3人以上,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6人以上,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土保持相关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三)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机构的专职技术人员中,所学专业

水土保持验收工作说明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说明 ①建设单位应当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依据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落实防治水土流失的各项措施,并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和监理工作。工程完成后,应当进行自查初验,并依据《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规程》(GB/T22490-2008)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实施工作总结报告》、《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技术报告》;水土保持监测单位编制《水土保持监测报告》;水土保持监理单位编制《水土保持监理报告》。 ②建设单位自查初验后应当委托评估单位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评估工作。评估单位依据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批复文件和水土保持验收规程规范对水土保持设施进行评估,并出具整改意见。 相关规定:水土保持设施验收评估的主要内容:(1)开发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组织机构,包括落实责任、明确职责情况;(2)开发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管理情况,包括水土保持工程的管理责任是否落实、维护管理的经费是否有稳定的来源、是否有明确的水土保持工程维护管理机构和人员等;(3)水土保持方案制度的落实情况(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情况);(4)水土保持初步设计、施工设计情况,包括主体工程规模变更、主体工程设计变更、水土保持设计变更等;(5)水土保持监理情况,包括监理单位资质、监理方式、监理实施、质量控制、监理效果等;(6)水土保持监测情况,包括监测单位资质、监测计划、监测方法、监测实施、监测结果、监测效果等;(7)水土保持

措施完成情况;(8)水土保持工程质量;(9)水土流失防治效果,特别是建设过程中的水土流失防治效果;(10)工程施工方法、水土保持新技术应用、水土保持新理念等;(11)水土保持报告制度落实情况;(12)落实水行政主管部门整改意见情况,包括流域机构和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检查的次数、内容和整改要求;(13)存在遗留问题的数量、重要程度、解决方法和可完善程度,并对遗留问题提出明确的完建改建意见;(14)生产运行过程中的水土保持管理落实情况;(15)提出评估结论,包括水土保持措施数量、工程质量、水土保持投资、水土流失防治效果、后续管理可靠性,总结水土保持防治的经验与教训,明确后续应解决的问题及对策。《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评估研讨会议纪要》 ③建设单位根据评估单位出具的意见进行项目整改。 ④项目整改完成后,评估单位进行现场复查,复查通过后编制《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评估报告》。 ⑤评估单位同意验收后,建设单位提交《水土保持监测报告》、《水土保持监理报告》、《水土保持方案实施工作总结报告》、《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技术报告》、《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评估报告》并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申请。 ⑥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受理验收申请后,组织有关单位的代表和专家成立验收组,依据验收申请、有关成果和资料,检查建设现场,提出验收意见。建设单位、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监测报告、评估报告编制单位应当参加现场验收。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范本

1编制总则 1.1任务来源 (1)《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XX豪苑”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编制委托书》,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06年8月。 (2)《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XX豪苑”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编制合同书》,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06年8月。 1.2编制目的和意义 该项目规划占地面积6.79hm2,总建筑面积181111.80m2(计入容积率146581.9m2),项目由建筑占地区、场内道路区、附属系统区(休闲设施、游泳池、广场和绿化区等)部分组成。该项目建筑占地面积大,在建设过程中将扰动地表造成区域水土流失,因此在建设过程中应依法防治水土流失,建设和保护生态环境,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受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我单位编制了《XX豪苑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以下简称《水保方案》,编制本《水保方案》的主要目的和意义是: (1)编制本《水保方案》,有利于明确项目建设单位在建设的同时必须承担对建设造成的水土流失进行治理的责任,达到“谁开发,谁保护,谁造成水土流失,谁负责治理”的目的。 (2)该《水保方案》从生态环境保护的角度,根据当地自然条件,因地制宜地对项目建设范围进行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并提出适宜于本项目的水土流失防治对策和措施,为防治项目区自然和建设场地造成的水土流失、建设场地水土保持工程的监测监理和当地水行政主

管部门依法进行监督管理等工作提供技术依据。 (3)该《水保方案》的全面落实,可有效防治建设场地的各类水土流失,改善项目区及周边生态环境。 (4)该《水保方案》的编制,有利于“三同时”制度的落实。水土保持方案是该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制,将该项目水土保持投资纳入整个项目建设的总投资,落实了水土保持工程的资金来源。 (5)《水保方案》的编制,有利于指导下阶段水土保持工程的施工工作。在编制本《水保方案》过程中,对该项目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进行了预测,并提出了相应的防治措施。 1.3编制依据 1.3.1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1991年6月29日);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1993年8月1日);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2年10月28日); (4)《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53号令,1998年11月18日); (5)《XX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1992年12月10日); (6)《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998年8月29日); (7)《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02年8月29日); (8)《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1984年9月,1998年4月修改);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管理规定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规范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的管理,提高监测质量,根据水利部《关于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的意见》,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水土保持监测是实施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承担开发建设项目监测的单位应重视新技术新理论的研究,协助生产建设单位做好水土保持方案的落实工作。 第三条在我省从事水土保持监测的机构须在我厅登记入档,从业人员应持水利部颁发的上岗证,人员数量应符合有关规定。 第四条水土保持监测实行分类管理制度。征占地面积大于50公顷或挖填方土石方总量大于50万立方米的建设类项目,由建设单位委托有甲级水土保持监测资质的机构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征占地面积5~50公顷且挖填土石方5~50万立方米的,由建设单位委托有乙级以上水土保持监测资质

的机构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征占地面积小于5公顷或挖填方土石方总量小于5万立方米的,由建设单位自行安排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生产类项目以每年的征占地或挖、填土石方为依据,依照上述分类管理的规定执行。 第五条承担水土保持监测的单位在开展监测工作之前应制定《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实施方案》,根据工程建设进度合理安排监测频次,确定监测的重点内容和重点部位。《实施方案》应报我厅备案,录入省水土保持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管理。 第六条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应定点监测和巡视监测相结合,注重量化的内容。有条件的大中型开发建设项目可结合遥感和远程监控技术进行 监测。 第七条监测内容和频次应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要求开展工作。项目土建施工期间,雨季(4月至10月)每月监测不少于2次,旱季(11月至3月)每月监测不少于1次。施工期较短的输电线路等项目可适当简化,但在土建施工期间和施工结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合同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合同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为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设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本合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国家及地方有关水土保持方案治理编制大纲文件签订。 二、本合同设计项目:水土保持治理方案报告。 三、甲方于年月日前向乙方提交下列材料:①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②与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相关的图纸和资料;③其他要求(正式文字说明)。 四、乙方于年月日前向甲方交付水土保持治理方案报告份。 五、方案编制设计费 1、编制设计费参照有关收费标准经双方商定,本项目编制设计费共 计:元。 2、编制设计费的支付方法为:本合同签字之日起三日内,甲方预付设计工作 费元给乙方,乙方交付本项目成果资料的同时,甲方再次支 付元。 六、双方责任 1、甲方按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乙方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甲方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0天以内,乙方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超过规定期限10天以上,乙方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时间;

2、甲方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有误,或所提供资料作出较大修改,造成乙方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合同(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甲方应按乙方所耗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返工费; 3、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甲方首付的设计工作费;已开始设计工作的但不足一半时,甲方应支付编制设计费元;超过一半时,甲方支付编制设计费元。 4、甲方应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设计费用,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乙方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甲方。上级对本合同项目不审定、不批准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甲方均应支付应付的设计费; 5、甲方应保持乙方设计版权,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对乙方交付的设计文件不得复制或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以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乙方有权索赔。 6、乙方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甲方交付设计文件; 7、乙方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 8、由于乙方自身原因,延误了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设计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 9、合同生效后,乙方因自身原因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应退还已预付的全部工作费。 10、乙方交付设计文件后,参加有关上级审查及根据审查结论负责不超出原定计划任务书范围内的必要调整补充。乙方交付设计文件之日起一年内项目开始施工,负责向甲方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遗漏方面的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在一年内项目尚未开始施工,乙方仍负责上述工作,但有权向甲方收取咨询服务费元; 11、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扩散、转让甲方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甲方有权索赔。

4、水利部 关于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的意见(水保〔2009〕187号)

关于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 监测工作的意见 (水利部水保[2009]187号公布) 各流域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水土保持监测管理,提高监测质量,有效控制生产建设活动引起的人为水土流失,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现就进一步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监测目的 协助建设单位落实水土保持方案,加强水土保持设计和施工管理,优化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协调水土保持工程与主体工程建设进度;及时、准确掌握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状况和防治效果,提出水土保持改进措施,减少人为水土流失;及时发现重大水土流失危害隐患,提出水土流失防治对策建议;提供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技术依据和公众监督基础信息,促进项目区生态环境的有效保护和及时恢复。 二、监测分类 建设类项目,征占地面积大于50公顷或挖填土石方总量大于50万立方米的,由建设单位委托有甲级水土保持监测资

质的机构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征占地面积5~50公顷或挖填土石方总量5~50万立方米的,由建设单位委托有乙级以上水土保持监测资质的机构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征占地面积小于5公顷且挖填土石方总量小于5万立方米的,由建设单位自行安排水土保持监测工作。 生产类项目,以每年的征占地面积或挖填土石方量为依据,依照上条执行。 三、监测内容和重点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的主要内容包括;主体工程建设进度、工程建设扰动土地面积、水土流失灾害隐患、水土流失及造成的危害、水土保持工程建设情况、水土流失防治效果,以及水土保持工程设计、水土保持管理等方面的情况。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的重点包括:水土保持方案落实情况,取土(石)场、弃土(渣)场使用情况及安全要求落实情况,扰动土地及植被占压情况,水土保持措施(含临时防护措施)实施情况,水土保持责任制度落实情况等。 四、监测方式和手段 承担委托的监测机构必须实行驻点监测,同一项目的驻点监测人员中至少要有1名取得水土保持监测人员上岗证书。建设单位自行监测的项目要指定专职人员开展定期监测。 扰动土地面积、弃土(渣)量、水土保持措施实施情况等内容以实地量测为主。线路长、取弃土量大的公路、铁路等大型建设项目,可以结合卫星遥感和航空遥感等手段调查扰动地

水土保持资质单位

附表2 准予延续水土保持方案丙级资格证书单位名单 序号 资格证书编号 单位名称 1 丙京001号 中环国评(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2 丙京002号 北京渤海嘉实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3 丙京003号 北京隆堡源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4 丙京004号 中铁工程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5 丙京005号 中水环球(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6 丙京006号 北京博诚立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7 丙京007号 北京圣海林生态园林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8 丙京008号 轻工业环境保护研究所(北京北科土地修复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9 丙京009号 北京东州金潞科技有限公司 10 丙京010号 北京永盛安水利电力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11 丙冀053号 河北陆海工程技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12 丙冀054号 河北昊源水利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13 丙冀055号 唐山赛特尔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14 丙晋018号 山西华瑞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15 丙晋020号 宁武县治汾指挥部设计室 16 丙晋021号 山西大学 17 丙晋022号 晋城市金水水利水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18 丙晋023号 运城市科瑞毫水保生态工程有限公司 19 丙晋024号 太原市彭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 丙辽035号 桓仁宏伟水利水保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21 丙吉032号 临江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 22 丙黑019号 哈尔滨天烨水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3 丙苏010号 江苏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常州分局 24 丙浙046号 温州永保建设工程咨询中心 25 丙浙047号 台州滨海水保咨询有限公司 26 丙浙048号 浙江正源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27 丙浙049号 桐乡市水利勘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28 丙皖016号 金寨县绿景生态工程建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9 丙皖017号 六安市金安区水土保持技术服务中心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单位水平评价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单位水平评价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单位水平评价工作,保证监测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取消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单位资质认定行政审批事项相关工作的通知》(办水保函〔2014〕611号)和《中国水土保持学会章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从事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的单位,应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申请进行水平评价。中国水土保持学会对符合现行法律法规、政策和本办法规定的申请单位颁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单位水平评价证书》(以下简称“水平评价证书”)。持证单位应在水平评价证书规定的范围内开展工作。 第三条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单位水平评价工作坚持科学、公开、公正、公平,从业单位自愿申请的原则。 第四条水平评价证书分为甲级、乙级两个等级。 取得甲级水平评价证书的单位,可以承担各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水土保持方案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取得乙级水平评价证书的单位,可以承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水土保持方案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工作。 第五条从事监测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具有中专以上学历,并接受中国水土保持学会培训,且每4年内至少参加1次知识更新培训。 第六条中国水土保持学会负责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单位水平

评价工作,包括水平评价证书的申请、延续、变更、颁发等管理工作。 省级水土保持学会受中国水土保持学会委托,承担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平评价证书申请、延续材料的接收、转报及相关工作。尚未成立省级水土保持学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其水平评价证书管理的相关工作由中国水土保持学会承担。 第七条水平评价证书的颁发、延续、取消等文件经中国水土保持学会水平评价证书管理部门审查,学会理事长签发。 第八条水平评价证书实行总量控制、集中受理、动态管理。集中受理时间提前1个月公告。 第九条水平评价证书的颁发、延续和取消等应当征求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 第十条申请甲级水平评价证书的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企业法人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资格,具有固定工作场所、组织机构健全、组织章程和管理制度完善; (二)注册资金不少于500万元或者固定资产不少于1000万元; (三)具有水土保持监测相关专业学历、技术职称和从业经历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具有水土保持专业学历的不少于6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不少于6人,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不少于10人,参与过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设计、监测、监理、验收评估、规划编制或者科学研究工作的不少于6人。以上人员不得同时在其他持证单位从业; (四)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土保持监测相关专业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从事水土保持工作5年以上;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要求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要求 2.1 阶段要求 2.1.1 可行性研究阶段:根据《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规定》所规定的内容和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 建设项目区责任范围及其周边环境概况。 2 项目区水土流失及水土保持现状。 3 生产建设中排放废弃固体物的数量和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及其危害。 4 水土流失防治初选方案。 5 水土保持投资估算。 2.1.2 初步设计阶段:根据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可行性研究阶段)报告书,对各项水土流失防治工程进行初步设计。初步设计阶段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 水土保持初步设计依据。 2 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及面积。 3 开发建设造成的水土流失面积、数量预测。 4 水土流失防治工程的初步设计,重点工程应有较详典型设计。 5 水土保持投资概算。 6 实施的保证措施(机构、人员、经费和技术保证等)。 2.1.3 技施设计阶段:主要是按项目水土保持初步设计,进行各项水土保持工程的技术设计和施工图设计。 2.2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主要内容 2.2.1 方案编制总则: 1 结合开发建设项目的特点阐述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目的和意义。 2 编制依据: 1)法律法规依据。 2)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等。 3)环境影响评价大纲及报告书。

4)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大纲及审查意见。 5)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委托书(合同)或任务书。 3 采用技术标准:包括有关水土保持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 2.2.2 建设项目地区概况: 1 建设项目名称、位置(应附平面位置图)、建设性质、总投资等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2 建设规模、防治责任范围、工程布局(应附平面团)。 3 项目区地形、地貌、地质、土壤、地面物质、植被等。 4 项目区及其周边地区气象、水文、河流及泥沙等。 5 项目区及周边地区人口、土地利用、经济发展方向和水平等社会经济状况。 6 项目区发展规划。 7 建设项目施工工艺、采挖及排弃固体废弃物的特点等。 8 项目区水土流失现状及防治情况。 2.2.3 生产建设过程中水土流失预测: 1 水土流失预测时段的划分。 2 预测的内容和方法: 1)扰动原地貌、损坏土地和植被的面积。 2)弃土、弃石、弃渣量。 3)损坏水土保持设施的面积和数量。 4)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面积及流失总量。 5)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危害。 3 预测结果及综合分析。 2.2.4 水土流失防治方案: 1 方案编制的原则和目标。 2 建设项目的防治责任范围(应附图说明)、本方案的设计深度。 3 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及水土保持措施总体布局(应附平面布置图)。 4 分区防治措施布局(大型建设项目还应另行编制分区防治附件)。 5 方案实施进度安排及其工程量(应列表说明)。 6 水土流失监测。 2.2.5 水土保持投资估(概)算及效益分析: 1 水土保持投资估(概)算: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资质管理办法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资质管理办法 附件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资质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编制资质管理,保障方案质量,推进水土保持事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和水利部《关于将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资质移交中国水土保持学会管理的通知》(水保[2008]329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从事方案编制的单位,应是中国水土保持学会团体会员单位;按照本办法取得《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资格证书”),应在资格证书等级规定的范围内从事方案编制工作。 第三条方案编制人员应当具有中专以上学历,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从事编制工作,并且每三年至少参加一次知识更新培训。 第四条资格证书分为甲、乙、丙三个等级。 取得甲级资格证书的单位,可以承担各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方案的编制工作。取得乙级资格证书的单位,可以承担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省级以下(含省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方案的编制工作。取得丙级资格证书的单位,可以承担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市级以下(含市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方案的编制工作。 第五条中国水土保持学会负责资格证书的管理工作。中国水土保持学会预防监督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委会”)具体承担资格证书的申请、延续、变更等管理工作。 省级水土保持学会受中国水土保持学会委托,承担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甲级资格证书申请、延续、变更的初审,乙、丙级资格证书申请、延续、变更的审查等管理工作。尚未成立省级水土保持学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其资格证书的具体管理工作由专委会承担。 资格证书的颁发、延续和取消等证书管理文件经专委会审查、秘书长审核后,由理事长签发。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资质管理办法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资质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资质管理,保证监测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受委托从事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活动的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取得《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资质证书》(以下简称“资质证书”),并在资质等级许可范围内从事水土保持监测活动。 第三条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资质(以下简称“监测资质”)分为甲级、乙级两个等级。 取得甲级资质的单位,可以承担由各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水土保持方案的生产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取得乙级资质的单位,可以承担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水土保持方案的生产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监测工作。 第四条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测资质审批和监督管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监测资质申请材料的接收、转报及相关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申请甲级资质的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企业法人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资格,具有固定工作场所、组织机构健全、组织章程和管理制度完善; (二)注册资金不少于500万元或者固定资产不少于1000万元; (三)具有水土保持监测相关专业学历、技术职称和从业经历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具有水土保持专业学历的不少于6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不少于6人,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不少于10人,参与过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技术设计、监理监测、验收评估、规划编制或者科学研究工作的不少于6人; (四)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水土保持监测专业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从事水土保持工作5年以上; (五)配备径流、泥沙、降水、测量以及数据分析处理等监测仪器设备; (六)取得乙级资质证书满3年,独立完成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项目不少于6个; (七)申请资质之日前3年内没有因存在本办法第二十条规定的情形而受到处罚。 前款所指的水土保持监测相关专业包括水土保持、水利工程、土木工程、测绘工程、水文和资源环境类专业。 第六条申请乙级资质的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企业法人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资格,具有固定工作场所、组织机构健全、组织章程和管理制度完善; (二)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元或者固定资产不少于200万元; (三)具有水土保持监测相关专业学历、技术职称和从业经历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2人,其中,具有水土保持专业学历的不少于4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不少于3人,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不少于5人,参与过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技术设计、监理监测、验收评估、规划编制或者科学研究工作的不少于

水土保持监测、水土保持监理

1.水土保持监测定义 水土保持监测为水土保持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从保持水土资源和维护良好的生态环境出发,运用地面监测、遥感、全球定位系统、地理信息系统多种信息获取和处理手段,对水土流失的成因、数量、强度、影响范围、危害及其防治效果进行动态监测和评估,是水土流失预防监督和治理工作的基础。 2.水土保持监测目的 (1)为建设单位提供方案实施信息,以便加强管理。 (2)验证防治措施布设的合理性,进一步完善防治措施体系,促进防治措施到位,提高防治效果。 (3)为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执法、水土保持设施专项验收提供依据。 (4)为同类项目水土流失预测和布设防治措施体系提供借鉴资料。 (5)为研究不同类型项目的水土流失规律、防治技术提供基础。 (6)及时发现重大水土流失危害隐患,以便采取有效地防治措施。 3 监测内容 3.1 监测内容 水土保持监测应在建设前、建设期和自然恢复期对水土保持措施的完好性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巡查、监测,并做好监测记录。项目建设区监测应包括项目区土壤侵蚀背景值的监测、项目区水土流失因子监测、项目区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变化调查、项目区水土流失动态状况监测(包括危害性监测)、水土保持防治实施效果监测以及水土流失6项防治目标监测等几个方面。监测到的成果能够充分反映本建设项目在生产建设造成的水土流失及其防治效果。 3.1.1 项目区水土流失因子监测及水土保持生态调查 (1) 针对影响项目区土壤侵蚀的地形地貌、土壤植被以及气候因子等自然因素在建设前后的变化情况进行调查。主要包括植被类型、植被覆盖度、关键地貌部位的坡度坡长地形的变化情况;土壤的侵蚀特性(如表层土厚度、质地与机械组成、

关于印发《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设计与实施计划编制提纲(试行)》的函

水利部水土保持监测中心文件 水保监…2006?16号 关于印发《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设计与实施计划编制提纲(试行)》的函 各流域机构水土保持监测中心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土保持监测总站,各水土保持监测分站,各水土保持监测资格证书持证单位: 为了规范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工作,保证监测成果质量,促进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健康发展,我中心组织编制了《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设计与实施计划编制提纲(试行)》(见附件)。现印发你们,请在工作中参照使用,并及时反馈意见和建议。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设计与实施计划》是由承担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的单位,根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的、用于规范和指导监测技术人员开展项目监测活动的技术文件,其重点是:依据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及其批复文件,经过一定深度的现场查勘和调查,针对项目的具体特点,对水土保

持监测的内容、时段、监测点布设、主要观测指标及其方法与频率、监测工作组织管理、实施进度和预期主要成果等进行设计。该文件可作为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技术服务合同的技术条款或附件,使监测工作有章可循、监测工作进度与监测成果质量得到保证。 附件: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设计与实施计划编制提纲 水利部水土保持监测中心 二○○六年七月六日 主题词:水土保持监测设计实施计划提纲 水利部水土保持监测中心 2006年7月6日印发

附件: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设计 与实施计划编制提纲 第一章综合说明 简要说明开发建设项目概况及建设意义、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及其水土保持背景状况、水土保持工程设计情况、监测任务缘由及其实施组织等。 第二章编制依据 包括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技术标准、应用的主要技术资料和监测技术服务合同等。 第三章建设项目及项目区概况 1、开发建设项目的概况。重点介绍与水土保持相关的生产组织与施工工艺,突出选址(选线)、施工场地布置、取料、弃渣、土地扰动、挖填土(石)方及其流向等方面的情况。 2、项目区自然和社会经济概况。自然概况重点介绍项目区的地形地貌、地质、气候气象、水文、植被、地面组成物质(或土壤)、水土流失和水土保持工作状况等。社会经济概况主要介绍项目所在(经)县(区)的人口、人均收入、人均耕地和产业结构等情况。 3、开发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主要包括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预测的水土流失重点区域、工程征占地(行政隶属、

《全国水土保持监测纲要2019—2019》共9页文档

附件: 全国水土保持监测纲要(2006~2015年) 在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要实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等奋斗目标,必须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促进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水土流失影响我国生态安全,已对经济社会发展构成严重制约。为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水土资源可持续利用支撑国民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为国家制定宏观战略决策提供依据,进一步明确今后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的指导思想、原则、目标任务和保障措施,特制订本纲要。 一、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状况 (一)水土保持监测工作成效 我国水土保持监测始于20世纪30年代,在福建长汀、重庆北碚、甘肃天水及陕西长安等地建立了水土保持试验站,开展了水土流失定位观测。新中国成立后,水利部先后三次组织了全国土壤侵蚀调查,查清了水土流失面积、分布状况和流失程度,为国家生态建设提供了决策依据。水土流失规律、防治措施效益和预测模型等方面的试验研究,为水土流失动态监测预报奠定了基础。199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的颁布,标志着我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近年来,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十分重视水土保持监测预报工作,狠抓制度和机构建设、人才培养和技术标准制定、科学研究和新技术推广,全面开展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在各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主要表现在: (1)全国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和信息系统完成了一期工程建设。初步建成了水利部水土保持监测中心、长江和黄河2个流域监测中心站、中西部1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监测总站和100个监测分站,建立了18个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实施方案

附件: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设计 与实施计划编制提纲 第一章综合说明 简要说明开发建设项目概况及建设意义、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及其水土保持背景状况、水土保持工程设计情况、监测任务缘由及其实施组织等。 第二章编制依据 包括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技术标准、应用的主要技术资料和监测技术服务合同等。 第三章建设项目及项目区概况 1、开发建设项目的概况。重点介绍与水土保持相关的生产组织与施工工艺,突出选址(选线)、施工场地布置、取料、弃渣、土地扰动、挖填土(石)方及其流向等方面的情况。 2、项目区自然和社会经济概况。自然概况重点介绍项目区的地形地貌、地质、气候气象、水文、植被、地面组成物质(或土壤)、水土流失和水土保持工作状况等。社会经济概况主要介绍项目所在(经)县(区)的人口、人均收入、人均耕地和产业结构等情况。 3、开发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主要包括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预测的水土流失重点区域、工程征占地(行政隶属、

性质和利用类型)、防治目标、措施布局、主要工程量和实施进度安排等。第四章水土保持监测布局 1、监测原则与目标。根据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和项目实际情况,确定监测的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 2、监测范围及其分区。根据《水土保持监测技术规程》(SL277—2002 )的规定,结合开发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分析确定监测范围及其分区。 3、监测点布设。根据确定的监测范围及其分区,分析确定水土流失及其防治措施监测的重点地段和重点对象,提出监测点布局。监测点可以根据监测目的、指标的不同,分为观测样点和调查样点。观测样点要有设施设备的配置设计,调查样点要求设立标志,根据监测指标采用相应监测仪器或设备进行量测以获取数据。 4、监测时段和工作进度。根据主体工程施工计划和水土保持工程的要求,确定监测时段及工作进度。一般情况下,监测时段包括项目施工准备期之前、施工期(含施工准备期)、水土保持措施运行初期(或林草植被恢复期)等各个阶段。 第五章监测内容和方法 1、监测内容。根据工程项目的生产组织和施工工艺特点,分析确定项目施工准备期之前、施工期(含施工准备期)、水土保持措施运行初期(或林草植被恢复期)等各个阶段的主要监测内容。 在施工准备期之前,主要是对监测范围的地形地貌、地面组成物质、植被、水文气象、土地利用现状、水土保持措施与质量、水土流失状况等基本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甲级资格证书单位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甲级资格证书单位 证书编号单位名称 水保方案甲字第001号长江水利委员会长江流域水土保持监测中心站 水保方案甲字第002号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黄河上中游管理局西安规划设计研究院水保方案甲字第003号中国科学院水利部水土保持研究所 水保方案甲字第004号黄河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水保方案甲字第006号中国水电顾问集团北京勘测设计研究院 水保方案甲字第007号中铁第一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水保方案甲字第008号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 水保方案甲字第010号山西省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中心 水保方案甲字第011号黑龙江省水土保持科学研究所 水保方案甲字第012号福建省水土保持试验站 水保方案甲字第013号江西省水土保持科学研究所 水保方案甲字第014号内蒙古自治区水利科学研究院 水保方案甲字第015号陕西华正生态建设设计监理有限公司 水保方案甲字第017号河南省水保生态工程监理咨询公司 水保方案甲字第018号北京市水利规划设计研究院 水保方案甲字第019号河北环京水利水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水保方案甲字第020号河北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 水保方案甲字第021号山西省水土保持科学研究所 水保方案甲字第022号内蒙古自治区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 水保方案甲字第023号辽宁省水土保持研究所 水保方案甲字第024号吉林省水土保持科学研究院 水保方案甲字第025号黑龙江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 水保方案甲字第026号浙江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 水保方案甲字第027号湖南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总院 水保方案甲字第028号广西桂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水保方案甲字第029号四川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 水保方案甲字第030号中水北方勘测设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 水保方案甲字第031号水利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范本讲课教案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范 本

1编制总则 1.1任务来源 (1)《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XX豪苑”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编制委托书》,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06年8月。 (2)《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XX豪苑”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编制合同书》,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06年8月。 1.2编制目的和意义 该项目规划占地面积6.79hm2,总建筑面积181111.80m2(计入容积率146581.9m2),项目由建筑占地区、场内道路区、附属系统区(休闲设施、游泳池、广场和绿化区等)部分组成。该项目建筑占地面积大,在建设过程中将扰动地表造成区域水土流失,因此在建设过程中应依法防治水土流失,建设和保护生态环境,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受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我单位编制了《XX豪苑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以下简称《水保方案》,编制本《水保方案》的主要目的和意义是: (1)编制本《水保方案》,有利于明确项目建设单位在建设的同时必须承担对建设造成的水土流失进行治理的责任,达到“谁开发,谁保护,谁造成水土流失,谁负责治理”的目的。 (2)该《水保方案》从生态环境保护的角度,根据当地自然条件,因地制宜地对项目建设范围进行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并提出适宜于本项目的水土流失防治对策和措施,为防治项目区自然和建设

场地造成的水土流失、建设场地水土保持工程的监测监理和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进行监督管理等工作提供技术依据。 (3)该《水保方案》的全面落实,可有效防治建设场地的各类水土流失,改善项目区及周边生态环境。 (4)该《水保方案》的编制,有利于“三同时”制度的落实。水土保持方案是该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制,将该项目水土保持投资纳入整个项目建设的总投资,落实了水土保持工程的资金来源。 (5)《水保方案》的编制,有利于指导下阶段水土保持工程的施工工作。在编制本《水保方案》过程中,对该项目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进行了预测,并提出了相应的防治措施。 1.3编制依据 1.3.1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1991年6月29日);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1993年8月1日);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2年10月28日); (4)《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53号令,1998年11月18日); (5)《XX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1992年12月10日);

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收费标准

服务费用计列的指导意见 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监理、监测、评估、咨询等计费工作,促进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健康发展,结合《水土保持工程概(估)算编制规定和定额》(水利部水总[2003]67号)和《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水利部第16号令)的有关规定,现就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水土保持监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评估报告编制和水土保持技术文件技术咨询服务费计列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费 根据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02]10号)的规定,初步设计和施工图阶段的水土保持勘测设计费按该文件执行。可行性研究阶段的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费可参考表1标准计列。

表1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费计列标准 二、水土保持监理费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修订建设监理与服务收费标准的工作方案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5]632号),国家发改委与建设部将共同开展建设监理收费标准的制定工作,水土保持监理收费应按新标准计列。新标准未颁布前,可参考主体工程现有标准执行。三、水土保持监测费 根据《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管理办法》(水利部第12号令)和《水土保持监测技术规范》(SL277-2002)要求,水土保持监测费包括监测设施费和施工期监测费。其中,水土保持监测设施费在水土保持工程措施费中计列,施工期监测费可参考表2标准计列。

表2 水土保持施工期监测费计列标准 注:地貌类型调整系数山区为,丘陵及风沙区为,平原区为。 四、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技术评估报告编制费 根据《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水利部第16号令)规定,开发建设项目竣工验收阶段,建设单位应委托水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咨询评估单位编制《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技术评估报告》,其费用可参考表3标准计列。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示范文本样本

附件2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示范文本 前言 简述项目情况、水土保持监测过程及成果等, 并附水土保持监测特性表( 见附表) 。 1 建设项目及水土保持工作概况 1.1 建设项目概况 1.1.1 项目基本情况 简要介绍项目地理位置、建设性质、工程规模与等级、项目组成、投资、建设工期、占地面积、土石方量等。 1.1.2 项目区概况 简要介绍项目区地形地貌、气象、水文、土壤、植被、容许土壤流失量、侵蚀类型与强度、国家和省级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划等情况。 1.2 水土保持工作情况 简要说明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过程中防治水土流失情况。包括建设单位水土保持管理, ”三同时”制度落实, 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及变更, 水土保持监测意见的落实情况, 监督检查意见落实及重大水土流失危害事件处理情况等。 1.3 监测工作实施情况

1.3.1 监测实施方案执行情况 对照监测实施方案, 说明水土保持监测技术路线、布局、内容和方法等执行情况。 1.3.2 监测项目部设置 监测任务委托、进场及技术交底时间, 监测项目部组成及技术人员配备等。 1.3.3 监测点布设 监测点的位置、类型、数量及影像资料等。 1.3.4 监测设施设备 包括固定观测设施的建设情况, 监测设备投入使用情况等。 1.3.5 监测技术方法 简要介绍应用的一般监测方法( 包括遥感监测、实地测量、地面观测、资料分析等) , 重点介绍针对项目特点采用的先进监测技术和方法, 如无人机、实时监控等。 1.3.6 监测成果提交情况 包括监测实施方案、监测记录表、监测意见、季度报告、年度报告等成果的提交时间、对象( 建设单位和水行政主管部门) 等。 2 监测内容和方法 2.1 扰动土地情况 列表说明扰动土地情况( 包括扰动范围、面积、土地利用类型及其变化情况等) 的监测频次与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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