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溶液澄清度检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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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杂质的检查

特殊杂质的检查
CO2 [O] H2N COOH H2N O O 检查方法 精密量取本品加乙醇稀释使成每1ml中含盐酸普鲁卡因2.5mg的溶液,作为供试品溶液;另取对氨基苯甲酸对照品,加乙醇制成每1ml中含30μg的溶液,作为对照品溶液去上述两种溶液各10μl, 在硅胶H薄层板上点样,用展开剂展开后用对二甲氨基苯甲醛(2%对二甲氨基苯甲醛乙醇溶液100ml,加冰醋酸5ml制成)喷雾显色.供试品溶液如显与对照品溶液相应的杂质斑点, 其颜色与对照品溶液的主斑点比较,不得更深.
测定的主要条件 重氮化反应的速度受多种因素的影响,亚硝酸钠滴定液及反应生成的重氮盐也不够稳定,。 (1)加适量溴化钾加快反应速度:在盐酸存在下,重氮化反应历程为: NaNO2+HCl HNO2+NaCl HNO2+HCl NOCl+H2O NO+Cl- Ar-NH2 Ar-NH-NO Ar-N=N-OH Ar-N2+Cl- 慢 快 快
注意: 第一步反应的快慢与含芳伯氨基化合物 中芳伯氨基的游离程度有密切关系: 芳伯氨基的碱性较弱 在一定强度酸性溶液 中成盐比例较小 游离的芳伯氨基多 重氮化反 应速度就快;反之亦反。 KBr 使重氮化反应加速的原理 HCl+KBr KCl+HBr HNO2+HBr NOBr+H2O (1) 若供试液中仅含HCl,则: HNO2+HCl NOCl+H2O (2) (1)式的平衡常数比(2)式约大300倍,生 成NOBr量大的多从而加速了重氮化反应的进行。
检查方法 本品1.0g,加甲醇溶液(1 2)20ml溶解后,加碱性亚硝基铁氰化钠试液1ml,摇匀放置30min;如显色,与对乙酰氨基酚对照品1.0g加对氨基酚50 μg用同一方法制成的对照品比较,不得更深(0.005%) 对氨基酚对照溶液不稳定,应临用前新鲜配制。

溶液颜色与澄清度

溶液颜色与澄清度

二、药物颜色检查的意义,药物的颜色与以下三个因素有关:1、药物本身的化学结构。

有颜色药物的分子结构中一般具有不饱和碳链和不饱和碳环的共轭体系,颜色的深浅又与N、S、O等杂原子在这些共轭体系中的原子种类和数目有关。

2、制备工艺中的杂质也是药物颜色的重要引入因素。

另外部分药物在放置过程中,由于氧化、水解,络合、聚合等原因使药物的颜色逐渐加深,如见光易变色的药物维生素C、磺胺嘧啶、硫酸链霉素、葡萄糖、喹诺酮类药物等。

由此可以看出,颜色(溶液的颜色)检查是药物纯度检查的重要指标,其目的是:1、控制生产过程中可能引入的微量有色杂质;2、控制在贮藏过程中产生的有色杂质。

目前多国药典如中国药典(CP)、美国药典(USP)、英国药典(BP)和***药典(JP)等都收载药物颜色或溶液颜色检查项目。

因不同的制备工艺产生的杂质可能不同,这种不同可能会影响终产品的性状,终产品的颜色可能会有差别。

另外,药物在溶液状态下和固体状态下降解机理可能不同,因此,溶液的颜色与固体的颜色可能也会有差别。

三、国内外药物颜色的研究方法及其特点中国药典1990年版规定了两种溶液颜色检查方法,即对照比色法和分光光度法,2000年版中国药典中又增加了色差计法。

(一)对照比色法该方法以重铬酸钾(黄色)、硫酸铜(蓝色)、氯化钴(红色)三种溶液,按一定比例配制成黄色、黄绿色、橙黄色、橙红色、棕红色等5种色调的贮备液,并按规定配制成1-10号标准比色液。

对照比色法直观简便,但存在以下不足:1、以人的视觉作为最后评判依据,易受到主观因素的制约。

另外,在测定过程中由于周围环境及背景色对颜色的影响等,使检验标准的一致性不易控制。

2、有时供试液与标准液的色调可能不一致,即不能选择到适合于供试品颜色的色调,虽然该方法可满足大多数化学药物,但仍不能用于部分药物有色杂质的控制。

(二)分光光度法分光光度法指用一定量的供试品加溶剂(主要用水)溶解,按分光光度法于规定波长处测定,吸光度不超过规定值。

药分中各类药物的杂质

药分中各类药物的杂质
2.其他金鸡纳碱的检查
TLC
高低浓度对比法
盐酸吗啡
1.阿扑吗啡
碘试液
阿扑吗啡水溶液在碳酸氢钠碱性条件下,经碘试液氧化,生成水溶性绿色化合物,此产物能溶于乙醚,显深宝石红色,水层仍显绿色.(规定:50mg药物检查)
2.罂粟碱
稀盐酸、三氯化铁试液
罂粟碱在微酸性溶液中遇三氯化铁试液生成红色的罂粟铁
3.其他生物碱
司可巴比妥钠
1.溶液的澄清度
新沸过的冷水10ml
溶液应澄清
2.中性或碱性物质
同苯巴比妥
异烟肼
游离肼(斑点为鲜黄色,Rf约为0.3)
TLC
显色剂:乙醇制对二甲氨基苯甲醛(15min后检视)(异烟肼斑点为棕橙色,Rf约为0.21)
样品:水制成50mg/ml;对照品:硫酸肼(水制成0.2mg/ml,相当于游离肼50μg。在供试品主斑点前方与硫酸肼斑点相应的位置上不得显黄色斑点。
加90%乙醇30ml,水浴加热回流10min,溶液应澄清
5-羟甲基糠醛
UV
284nm处测定吸收度不得大于0.32
乳糖
蛋白质
硝酸汞试液
蛋白质遇硝酸汞试液产生白色沉淀
蔗糖
还原糖的检查
碱性枸橼酸铜试液,25%碘化钾溶液,硫酸溶液(1→5),硫代硫酸钠滴定液
钙盐的检查
钙离子能与草酸根离子生成沉淀
洋地黄毒苷
洋地黄皂苷
乙醇溶液,胆甾醇的乙醇溶液(1→200)2ml
10min内,不得发生沉淀
地高辛
洋地黄毒苷
TLC
对照品比较法
醋酸地塞米松
1.其他甾体
TLC
高低浓度对比法
显色剂:四氯唑蓝(为氧化剂)
2.硒
氧瓶燃烧法

澄清度检查法

澄清度检查法

澄清度检查法操作规程1 目的建立澄清度检查法操作规程,使其规范化、合理化。

2 范围适用于澄清度检查法的检验操作。

3 职责3.1 质量控制部检验人员对具体操作负责;3.2 质量保证部负责监督本规程的执行。

4 定义4.1 澄清:指供试品溶液的澄清度与所用溶剂相同,或不超过0.5号浊度标准液的浊度。

4.2 几乎澄清:指供试品溶液的浊度介于0.5号至1号浊度标准液的浊度之间。

5 内容5.1 概述与原理澄清度检查法系将药品溶液与规定的浊度标准液相比较,用以检查溶液的澄清程度,是利用药物与杂质在特定溶剂中溶解性能的差异而设计的检查项目,主要用于原料药与注射剂的质量控制。

浊度是一种光学效应,是光线与溶液中的悬浮颗粒相互作用的结果,它表征光线透过水层时受到障碍的程度。

5.2 仪器与用具5.2.1 比浊用玻璃管:内径15~16mm,平底,具塞,以无色、透明、中性硬质玻璃制成,要求供试品管与标准管的内径、标线刻度(距管底为40mm) 一致。

5.2.2 伞棚灯用可见异物检查法标准操作规范中第一法灯检法项下的检查装置,照度为1000 Lx。

5.3 试药与试液5.3.1 浊度标准贮备液的制备:称取于105℃干燥至恒重的硫酸肼1.00g置l00ml 量瓶中,加水适量使溶解,必要时可在40℃的水浴中温热溶解,并用水稀释至刻度,摇匀,放置4~6小时;取此溶液与等容量的10%乌洛托品溶液混合,摇匀,于25℃避光静置24小时,即得。

该溶液置冷处避光保存,在两个月内使用,用前摇匀。

5.3.2 浊度标准原液的制备:取浊度标准贮备液15.0ml,置l000ml量瓶中,加水稀释至刻度,摇匀,取适量,置lcm吸收池中,照紫外一可见分光光度法(SOP-QC-00-001-00)在550nm的波长处测定,其吸光度应在0.12~0.l5范围内。

本液应在48h内使用,用前摇匀。

5.3.3 浊度标准液的制备:取浊度标准原液与水,按下表配制,即得。

本液应临5.4 操作方法5.4.1 除另有规定外,将一定浓度的供试品溶液与该品种项下规定的浊度标准液,分别置于配对的比浊用玻璃管中,液面高度为40mm,在浊度标准液制备5min 后,于暗室内垂直同置于伞棚灯下,照度为1000 lx,从水平方向观察比较,用以检查溶液的澄清度或其浑浊程度。

澄清度检查操作规程

澄清度检查操作规程

范围:原辅料、成品职员:检验室对本规程的实施负责正文:1.原理——澄清度是检查药品溶液的浑浊程度,即浊度。

药品溶液中如存在细微颗粒,当直射光通过溶液时,可引致光散射和光吸收的现象,致使溶液微显浑浊;所以澄清度可在一定程度上反映药品的质量和生产工艺水平。

澄清度检查法是用规定级号的浊度标准溶液与供试品溶液比较,以判定药品溶液的澄清度或浑浊程度。

2.仪器与用具2.1比浊用玻璃管内径15~16mm,平底,具塞,以无色硬质中性玻璃制成,要求供试品管与标准管的内径、标线刻度(距管底为40mm)一致。

2.2伞棚灯用澄明度检查装置,照度为1000Lx。

3.试药与试渡3.1硫酸肼和乌洛托品(分析纯)3.2浊度标准贮备液的制备称取硫酸肼1.00g置100ml量瓶中,加水适量使溶解,必要时可在40℃的水浴中温热溶解,并用水稀释至刻度,摇匀,放置4~6小时;取此溶液与等容量的10%乌洛托品溶液混合,摇匀,于25℃避光静置24小时,即得。

本液置冷处避光保存,可在两个月内使用,用前摇匀。

3.3浊度标准原液的制备取浊度标准贮备液15.0ml,置1000ml量瓶中,加水稀释至刻度摇匀,取适量、置1cm吸收池中,照分光光度法在550nm的波长处测定,其吸收度应在0.12~0.15范围内。

本液应在48小时内使用,用前摇匀。

3.3.1执行《紫外分光光度法标准操作规程》3.3.1执行《紫外分光光度计标准操作规程》3.4 浊度标准原液的的制备取浊度标准原液与水,按下表配制,即得。

本液应4.1除另有规定外,将一定浓度的供试品溶液与该品种项下规定的浊度标准液,分别置于配对的比浊用玻璃管中,液面高度为40mm,在浊度标准液制备5分钟后,同置黑色背景上,在漫射光下从比色管上方向下观察,比较,或置于伞棚下,照度为1000lx,从水平方向观察比较,用以检查溶液的澄清度或其浑浊程度。

4.2在进行比较时,如供试品溶液管的浊度接近标准管时,应将比浊管交换位置后再行观察。

澄清度检查法 2010年版药典第三增补本

澄清度检查法 2010年版药典第三增补本

文件编号执行日期澄清度检查法SOP-ZL-069 2014.05.01起草人审核人批准人起草日期审核日期批准日期版本号00 原文件有效期分发部门质量保证部质量控制实验室目的:制订溶液的澄清度检查法的检验操作规程。

适用范围:液体制剂。

责任人:检验员、实验室主任、质量保证部部长。

内容:澄清度检查法系将药品溶液与规定的浊度标准液相比较,用以检查溶液的澄清程度。

品种项下规定的“澄清”,系指供试品溶液的澄清度与所用溶剂相同,或不超过0.5号浊度标准液的浊度。

“几乎澄清”,系指供试品溶液的浊度介于0.5号至1号浊度标准液的浊度之间。

一、第一法(目视法)除另有规定外,按各品种项下规定的浓度要求,在室温条件下将用水稀释至一定浓度的供试品溶液与等量的浊度标准液分别置于配对的比浊用玻璃管(内径15~16mm,平底,具塞,以无色、透明、中性硬质玻璃制成)中,在浊度标准液制备5分钟后,在暗室内垂直同置于伞棚灯下,照度为1000lx,从水平方向观察、比较。

除另有规定外,供试品溶解后应立即检视。

第一法无法准确判定二者的澄清度差异时,改用第二法进行测定并以其测定结果进行判定。

浊度标准贮备液的制备称取于105℃干燥至恒重的硫酸肼1.00g,置100ml量瓶中,加水适量使溶解,必要时可在40℃的水浴中温热溶解,并用水稀释至刻度,摇匀,放置4~6小时;取此溶液与等容量的10%乌洛托品溶液混合,摇匀,于25℃避光静置24小时,即得。

该溶液置冷处避光保存,可在2个月内使用,用前摇匀。

浊度标准原液的制备取浊度标准贮备液15.0ml,置1000ml量瓶中,加水稀释至刻度,摇匀,取适量,置1cm吸收池中,照紫外-分光光度法(附录IV A),在550nm的波长处测定,其吸光度应在0.12~0.15范围内。

该溶液应在48小时内使用,用前摇匀。

浊度标准液的制备取浊度标准原液与水,按下表配制,即得。

浊度标准液应临用时制备,使用前充分摇匀。

级号0.5 1 2 3 4浊度标准原液/ml 2.50 5.0 10.0 30.0 50.0水/ml 97.50 95.0 90.0 70.0 50.0二、第二法(仪器法)供试品溶液的浊度可采用仪器法测定。

澄清度检查法

澄清度检查法澄清度检查法澄清度检查法系将药品溶液与规定的浊度标准液相比较,用以检查溶液的澄清程度,是利用药物与杂质在特定溶剂中溶解性能的差异而设定的检测项目,主要用于原料药与注射剂的质量控制。

包括第一法(目测法)和第二法(浊度仪法),除另有规定外,应采用第一法进行检查。

目测法原理浊度是一种光学效应,是光线与溶液中的悬浮颗粒相互作用的结果,它表征光线透过水层时受到障碍的程度。

是光线在水溶液中的透射或散射一种水质的物理参数。

2015版药典收载两种方法:目视法,浊度仪法(散射光式)方法详解1)第一法目视法是在室温条件下,将供试品溶液与等量的浊度标准液分别置于配对的比浊用玻璃管中,在暗室内垂直同置于伞棚灯下,照度为1000Ix,从水平方向观察、比较。

2)浊度标准贮备液的制备:105℃干燥至恒重的硫酸肼和乌洛托品按照药典进行配制,有效期为2个月。

3)浊度原液应及时在550nm波长处进行吸光度的测定,应在0.12~0.15范围内,有效期为48小时。

采用浊度标准原液及水按照药典制备0.5、1、2、3、和4号浊度标准液4)目视法检查照度为1000Ix,过高或过低均会造成干扰。

方法特点及适用性1)目视法由于操作简便快捷可作为首选方法,同时该方法可以进行有色供试品溶液的浊度判断。

2)对于无色供试品溶液,目视法无法准确判断其浊度是否符合标准规定时,或多人观测存在差异时,应采用第二法。

3)第二法仅适用于无色供试品溶液的浊度测定。

操作要点及注意事项1.除另有规定外,按各品种项下规定的浓度要求,在室温条件下用水或适宜的溶剂配制一定浓度的供试品溶液,一般采用振摇方式处理,确保供试品溶解完全。

同时平行配制相应的浊度标准液,供试品溶解后应立即检视。

2.目视法检查时,玻璃管应无磨损,应加强对伞棚灯照度的控制。

澄清度检查法

澄清度检查法■澄清度检查法系将药品溶液与规定的浊度标准液相比较,用以检查溶液的澄清程度。

■【增订】品种项下规定的“澄清”,系指供试品溶液的澄清度与所用溶剂相同,或不超过0.5号浊度标准液的浊度。

“几乎澄清”,系指供试品溶液的浊度介于0.5号至1号浊度标准液的浊度之间。

第一法(目视法)■除另有规定外,按各品种项下规定的浓度要求外,在室温条件下将用水稀释至一定浓度的供试品溶液与等量的浊度标准液分别置于配对的比浊用玻璃管(内径15~16mm,平底,具塞,以无色、透明、中性硬质玻璃制成)中,在浊度标准液制备5分钟后,在暗室内垂直同置于伞棚灯下,照度为1000lx,从水平方向观察、比较。

除另有规定外,供试品溶液溶解后应立即检视。

第一法无法准确判定二者的澄清度差异时,改用第二法进行测定并以其测定结果进行判定。

■【修订】照度标准贮备液的制备称取105℃干燥至恒重的硫酸肼1.00g,置100ml量瓶中,加水适量使溶解,必要时可在40℃的水浴中温热使溶解,并用水稀释至刻度,摇匀,放置4~6小时;取此溶液与等容量的10%乌洛托品溶液混合,摇匀,于25℃避光静置24小时,即得。

该溶液置冷处避光保存,可在2个月内使用,用前摇匀。

浊度标准原液的制备取浊度标准贮备液15.0ml,置1000ml量瓶中,加水稀释至刻度,摇匀,取适量,置1cm吸收池中,照紫外-可见分光度法(附录ⅣA),在550nm 的波长处测定,其吸光度应在0.12~0.15范围内。

该溶液应在48小时内使用,用前摇匀。

浊度标准液的制备取浊度标准原液与水,按下表配制,即得。

浊度标准液■第二法(仪器法)供试品溶液的浊度可采用仪器法测定。

、溶液中不同大小、不同特性的微粒物质包括有色物质均可使入射光产生透射和散射,通过测定透射光或散射光的强度,可以检查供试品溶液的浊度。

仪器测定模式通常有三种类型,透射光式、散射光式和透射光-散射光比较测量模式(比率浊度模式)。

1.仪器的一般要求采用适宜的散射光浊度仪,光源峰值波长约为860nm左右;测量范围应包含0.01~100NTU。

欧洲药典溶液颜色和澄清度通则

欧洲药典溶液颜色和澄清度通则1. 引言欧洲药典作为一个权威的药品标准,对药品的质量控制提供了指导。

其中,溶液的颜色和澄清度是评估溶液质量的重要指标之一。

本文将详细介绍欧洲药典对溶液颜色和澄清度的通则。

2. 溶液颜色的评估2.1 定义溶液颜色是指溶液在可见光范围内表现出来的颜色。

根据欧洲药典对于不同类型溶液颜色的要求,可以将其分为无色、淡黄、淡绿等多个等级。

2.2 测定方法根据欧洲药典规定,测定溶液颜色应使用比较法。

具体步骤如下: 1. 准备样品:按照规定配制好待测的溶液。

2. 准备参比样品:选择已知颜色等级的参比样品。

3. 对比观察:将待测样品与参比样品同时置于白底下观察,并进行比较。

4. 判断等级:根据与参比样品的颜色差异,判断待测溶液的颜色等级。

2.3 结果表达根据测定结果,将溶液的颜色等级用标准术语进行描述。

例如,无色溶液可以描述为”colorless”,淡黄色溶液可以描述为”pale yellow”。

3. 溶液澄清度的评估3.1 定义溶液澄清度是指溶液中无悬浮物或沉淀物的程度。

根据欧洲药典对于不同类型溶液澄清度的要求,可以将其分为清澈、微浑浊、浑浊等多个等级。

3.2 测定方法根据欧洲药典规定,测定溶液澄清度应使用目视法或仪器法。

具体步骤如下: 1. 目视法:将待测样品置于透明容器中,在自然光下观察,并与白底对比。

2. 仪器法:使用专用仪器(如透射分析仪)对待测样品进行测试,并记录测试结果。

3.3 结果表达根据测定结果,将溶液的澄清度等级用标准术语进行描述。

例如,清澈溶液可以描述为”clear”,微浑浊溶液可以描述为”slightly turbid”。

4. 溶液颜色和澄清度的控制4.1 原因分析溶液颜色和澄清度受多种因素影响,包括药品成分、生产工艺以及储存条件等。

针对不同的药品类型和应用要求,需要针对性地控制这些因素。

4.2 控制方法根据欧洲药典的要求,可以采取以下控制方法来保证溶液的颜色和澄清度: 1. 选择合适的原料:选择纯净、无杂质的原料,并避免使用容易导致颜色变化或悬浮物产生的原料。

2020版《中国药典》溶液澄清度与颜色检验操作规程

一、目的:制订详尽的工作程序,规范检验操作,保证检验数据的准确性。

二、范围:本标准适用于样品溶液澄清度与颜色的检查。

三、职责:1、检验员: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认真、及时、准确地填写检验记录;2、化验室负责人:监督检查检验员执行本操作规程。

四、内容:1、溶液颜色检查法:1.1定义:本法系将药物溶液的颜色与规定的标准比色液比较,或在规定的波长处测定其吸光度。

品种项下规定的“无色”系指供试品的颜色相同于水或所用溶剂,“几乎无色”系指供试品溶液的颜色不深于相应色调0.5号标准比色液。

1.2仪器:纳氏比色管(25ml),全自动色差计1.3第一法除另有规定外,取各品种项下规定量的供试品,加水溶解,置于25ml的纳氏比色管中,加水稀释至10ml。

另取规定色调和色号的标准比色液10ml,置于另一25ml纳氏比色管中,两管同置白色背景上,自上向下透视;或同置白色背景前,平视观察,供试品管呈现的颜色与对照管比较,不得更深。

如供试品管呈现的颜色与对照管的颜色深浅非常接近或色调不完全一致,使目视观察无法辨别两者的深浅时,应改用第三法(色差计法)测定,并将其测定结果作为判定依据。

1.3.1比色用重铬酸钾溶液:精密称取在120℃干燥至恒重的基准重铬酸钾0.4000g,置500ml量瓶中,加适量水溶解并稀释至刻度,摇匀,即得。

每lml溶液含0.800mg的K2Cr207。

1.3.2比色用硫酸铜溶液:取硫酸铜约32.5g,加适量的盐酸溶液(1→40)使溶解成500ml;精密量取10ml,置碘量瓶中,加水50ml、醋酸4ml与碘化钾2g,用硫代硫酸钠滴定液(0.1mol/L)滴定,至近终点时,加淀粉指示液2ml,继续滴定至蓝色消失。

每lml硫代硫酸钠滴定液(0.1mol/L)相当于24.97mg的CuS04·5H20。

根据上述测定结果,在剩余的原溶液中加适量的盐酸溶液(1→40),使每lml溶液中含62.4mg的 CuS04·5H20,即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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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溶液澄清度检查法
一目的:制定溶液澄清度检查法,规范溶液澄清度的测定的操作。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溶液澄清度的测定。

三责任者:品控部。

四正文
1 简述
澄清度是检查药品溶液的浑浊程度,即浊度。

药品溶液中如存在细微颗粒,当直射光通过溶液时,可引致光散射和光吸收的现象,致使溶液微显浑浊;所以澄清度可在一定程度上反映药品的质量和生产工艺水平。

澄清度检查法(中国兽药典2005年版一部附录83页)是用规定级号的浊度标准溶液与供试品溶液比较,以判定药品溶液的澄清度或其浑浊程度。

2 仪器与用具
2.1 比浊用玻璃管内径15~16mm,平底,具塞,以无色硬质中性玻璃制成,要求供试品管与标准管的内径、标线刻度(距管底为40mm)一致。

2.2 伞棚灯用澄明度检查装置(见注射剂标准操作规程中的澄明度检查法项下),照度为1000lx。

3 试药与试液
3.1 硫酸肼和乌洛托品均应符合中国兽药典规定。

3.2 浊度标准贮备液的制备称取于105℃干燥至恒重的硫酸肼1.00g,置100ml量瓶中,加水适量使溶解,必要时可在40℃的水浴中温热溶解,并用水稀释至刻度,摇匀,放置4~6小时;取此溶液与等量的10%乌洛托品溶液混合,摇匀,于25℃避光静置24小时,即得。

本液置冷处避光保存,可在两个月内使用,用前摇匀。

3.3 浊度标准原液的制备取浊度标准贮备液15.0ml,置1000ml量瓶中,加水稀释至刻度,摇匀,取适量,置1cm吸收池中,照分光光度法(《按紫外分光光度法》执行),在550nm的波长处测定,其吸收度应在0.12~0.15范围内。

本液应在48小时内使用,用前摇匀。

3.4 浊度标准液的制备取浊度标准液与原液与水,按下表配制,即得。

本液应临用时制备,使用前充分摇匀。

4 操作方法
4.1 除另有规定外,将一定浓度的供试品溶液与该药品项下规定的浊度标准液,分别置于配对的比浊用玻璃管中,液面高度为40mm,在浊度标准液制备5分钟后,同置黑色背景上,在漫射光下从比色管上方向下观察,比较,或置于伞棚灯下,照度为1000lx,从水平方向观察比较,用以检查溶液的澄清度或其浑浊程度。

4.2 在进行比较时,如供试品溶液管的浊度接近标准管时,应将标准管交换位置,再行观察。

5 注意事项
5.1 制备澄清度检查用的浊度标准贮备液、原液和标准液,均应用澄清的水(可用0.45µm孔径滤膜或G5 熔玻璃漏斗滤过而得)
5.2 反应温度应保持在25±1℃。

5.3 用于配制供试品溶液的水,均应用注射用水或新沸放冷的澄清水。

5.4 供试品溶液配制后,应在5分钟内进行检视。

6 计算与记录
应记录供试品溶液制备方法、浊度标准液0.5级号的,即为澄清;如浅于或等于规定的景度标准液级号的,判为符合规定;如浓于规定浊度标准液级号的,则判为不符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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