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书或口头起诉笔录

合集下载

人民法院应当主动释明的情形整合

人民法院应当主动释明的情形整合

⼈民法院应当主动释明的情形整合⼀、《九民纪要》法院应当主动释明的情形九种情形:1 债权⼈直接起诉请求公司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释明。

依据:第13条第(三项)债权⼈对债务⼈公司享有的债权尚未经⽣效裁判确认,直接提起公司⼈格否认诉讼,请求公司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民法院应当向债权⼈释明,告知其追加公司为共同被告。

债权⼈拒绝追加的,⼈民法院应当裁定驳回起诉。

2 合同⽆效时的释明问题依据:第36条在双务合同中,原告起诉请求确认合同有效并请求继续履⾏合同,被告主张合同⽆效的,或者原告起诉请求确认合同⽆效并返还财产,⽽被告主张合同有效的,都要防⽌机械适⽤“不告不理”原则,仅就当事⼈的诉讼请求进⾏审理,⽽应向原告释明变更或者增加诉讼请求,或者向被告释明提出同时履⾏抗辩,尽可能⼀次性解决纠纷。

例如,基于合同有给付⾏为的原告请求确认合同⽆效,但并未提出返还原物或者折价补偿、赔偿损失等请求的,⼈民法院应当向其释明,告知其⼀并提出相应诉讼请求;原告请求确认合同⽆效并要求被告返还原物或者赔偿损失,被告基于合同也有给付⾏为的,⼈民法院同样应当向被告释明,告知其也可以提出返还请求;⼈民法院经审理认定合同⽆效的,除了要在判决书“本院认为”部分对同时返还作出认定外,还应当在判项中作出明确表述,避免因判令单⽅返还⽽出现不公平的结果。

 第⼀审⼈民法院未予释明,第⼆审⼈民法院认为应当对合同不成⽴、⽆效或者被撤销的法律后果作出判决的,可以直接释明并改判。

当然,如果返还财产或者赔偿损失的范围确实难以确定或者双⽅争议较⼤的,也可以告知当事⼈通过另⾏起诉等⽅式解决,并在裁判⽂书中予以明确。

 当事⼈按照释明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出抗辩的,⼈民法院应当将其归纳为案件争议焦点,组织当事⼈充分举证、质证、辩论。

3 报批义务的释明依据:39.须经⾏政机关批准⽣效的合同,⼀⽅请求另⼀⽅履⾏合同主要权利义务的,⼈民法院应当向其释明,将诉讼请求变更为请求履⾏报批义务。

起诉立案流程

起诉立案流程

起诉立案流程起诉立案是指当一方认为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向法院提出起诉请求,并由法院依法进行立案登记,这是诉讼程序的第一步。

以下是起诉立案流程的简要介绍。

一、准备起诉材料起诉人在向法院提起诉讼之前,需要准备好起诉书及相关证据材料。

起诉书是诉讼的主要凭证,起诉人需将案件的事实、理由和诉求详细而清晰地写入起诉书中,并附带证据材料。

二、将起诉书交至法院起诉人准备好起诉书和相关证据材料后,需将其交至被告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

起诉书可以以书面形式或者口头形式递交给法院。

如果口头起诉,法院会记录起诉人的陈述,并制作笔录作为凭证。

三、法院受理起诉法院在接到起诉材料后,会进行立案登记,并为该案件编制案号。

法院对起诉书和证据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并核实起诉人和被告的身份信息。

如果起诉书符合法律规定,并且附带的证据材料可以证明案件的事实和证据,法院会受理起诉,并立案登记。

四、缴纳案件受理费用法院受理起诉后,起诉人需要缴纳相应的案件受理费用。

案件受理费用根据案件的性质和争议金额的大小而不同。

起诉人应根据法院的要求,按时缴纳费用。

五、通知被告法院在立案后会将起诉书副本和传票送达给被告。

被告收到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和传票后,应按照法院的要求进行回复和参与诉讼。

六、法院进行调解在起诉立案后,法院可以根据案件的特点和事实情况,进行调解。

调解是指法院在诉讼过程中,通过对当事人进行协商和斡旋,促使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解决争议。

七、开庭审理如果无法通过调解解决争议,法院将会依法开庭审理。

庭前准备包括指定审理法官、通知双方当事人和律师出庭,确定证人和鉴定人等。

庭审过程中,原告和被告有权通过提问、质证、辩论等方式表达自己的意见和观点。

法官认真审查案件的事实和证据,并最终作出判决或者裁决。

以上是起诉立案流程的基本步骤,只是粗略地介绍了诉讼的一般流程,实际情况可能会依法院和案件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起诉人在起诉立案过程中要遵守法院的要求,并配合相关程序的进行。

庭审笔录完整版~

庭审笔录完整版~

简易程序庭审笔录书记员:下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的规定,宣布如下法庭纪律:书记员:现在准备开庭,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的规定,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到庭情况。

书记员:请审判员入庭,全体起立。

审判员:请坐,书记员:报告审判员……均已到庭,开庭准备程序已经结束,可以开庭。

审判员:开庭前审核双方当事人身份,原告方对对方身份有无异议?原告:审判员:被告方对对方身份有无异议?被告:审判员:现在宣布开庭,今天,本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审理刘某某诉张某等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由审判员,即由我独任审理此案,书记员担任记录。

审理过程,不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百二十七条的限制。

双方当事人听清楚了吗?原告:被告:审判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六条、第五十条、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二条以及其他有关条款的规定,当事人在诉讼中享有以下诉讼权利:(一)申请回避权,如果当事人认为法庭审判人员、鉴定人、勘验人、翻译人员、书记员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可以提出事实或理由申请回避。

(二)有就案件事实进行陈述和申辩的权利;(三)当事人有委托代理人,收集、提供证据,进行辩论,请求调解,提起上诉,申请执行的权利;(四)原告有放弃、变更或补充诉讼请求和理由的权利,被告有承认、反驳原告诉讼请求和提起反诉的权利,双方有随时提出和解请求的权利;(五)双方有向证人、鉴定人提出发问、要求对证据和鉴定提出说明的权利;(六)经本庭审判人员准许,双方有查阅和复制庭审材料及法律文书的权利。

认为法庭的记录有差错,有申请补正的权利。

诉讼参与人还应当承担以下诉讼义务:(一)自觉遵守诉讼秩序,听从法庭指导;(二)依法行使诉讼权利,如实陈述事实;(三)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

人民法院各类案件卷宗装订顺序

人民法院各类案件卷宗装订顺序

人民法院各类案件卷宗装订顺序刑事一审案件卷宗正卷装订顺序1、卷宗封面;2、卷内目录;3、审判流程信息管理表(卡片);4、起诉状(自诉状)正本及附件;5、起诉书送达回证;6、聘请、指定、委托辩护人材料;7、自行逮捕决定、逮捕证及对家属通知书;8、扣押物品清单;9、查封令、查封物品清单;10、取保候审、保外就医决定书及保证书;11、要求补送材料函及补送材料;12、撤诉书;13、调查笔录或调查取证材料;14、鉴定结论;15、审问笔录;16、被告人坦白交代、揭发问题登记表及查证材料;17、延长审限的决定、报告及批复;18、庭审前工作笔录单及开庭前通知、传票、提押票、换押票;19、开庭公告底稿;20、开庭审判笔录(公诉词、辩护词、证人证词、被告人陈述词);21、判决书、裁定书正本(刑事附带民事部分的调解书、协议书、裁定书正本);22、宣判笔录(委托宣判函及宣判笔录);23、判决书、裁定书送达回证;24、提押票;25、司法建议书;26、抗诉书;27、上诉案件移送书存根;28、上级人民法院退卷函;29、上级人民法院判决书、裁定书;30、执行通知书存根与回执(释放证回执);31、赃物、证物移送清单及处理手续材料;32、备考表;33、证物袋;34、卷底。

民事一审普通程序案件正卷材料装订顺序1、卷宗封面;2、卷内目录;3、审判流程信息管理表(卡片);4、审理运行时间表;5、起诉书或口头起诉笔录;6、立案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举证通知书)及送达回证;7、缴纳诉讼费用或减、缓、免手续;8、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送达回证;9、答辩状及附件;10、原、被告诉讼代理人、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鉴定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11、诉讼保全申请;12、保全裁定及送达回证;13、保全措施存根;14、原、被告举证材料;15、询问、调查取证材料、证人出庭申请;16、调解笔录及调解材料(庭前调解);17、准备庭笔录;18、开庭通知、传票及出庭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开庭公告底稿等各类通知书;19、开庭审判笔录;20、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正本;21、宣判笔录、22、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送达回证;23、上诉案件移送函存根;24、上级法院退卷函;25、上级法院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正本;26、证物处理手续;27、执行手续材料;28、备考表;29、证物袋;30、卷底。

民事案件正卷装订流程

民事案件正卷装订流程

民事案件正卷装订流程第一篇:民事案件正卷装订流程民事案件正卷装订流程1、起诉状(必须有收案和立案章的起诉状;含变更诉讼请求申请、原告补充意见等);2、反诉状(必须有收案和立案章的起诉状;含变更诉讼请求申请、原告补充意见等);3、诉讼保全申请书、诉讼保全担保书、诉讼保全担保物复印件(或担保金发票)、诉讼保全标的物有关资料等(如当事人撤回诉讼保全并没有交费的,诉讼保全材料可以不装卷);4、立案呈批表;5、案件受理通知书;6、诉讼发票(包括缴费通知书、案件受理发票、其他诉讼费发票、免交或缓交诉讼费手续以及诉讼保全费发票等);7、应诉通知书(含追缴或变更当事人通知书等);8、答辩状;9、管辖权异议书;10、被告的补充意见;11、第三人意见;12、当事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律师出庭证;1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法人条码证明书);14、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含工商登记档案电脑查询单);15、鉴定委托书;16、勘验、鉴定结论报告书;17、原告举证材料(应按证据清单依顺序整理,装订时应注意,证据材料尽量收取原件,如原件当事人要存档或记账的,应及时核对证据原件后,盖上复印件核对章);18、被告举证材料(应按证据清单依顺序整理,装订时应注意,证据材料尽量收取原件,如原件当事人要存档或记账的,应及时核对证据原件后,盖上复印件核对章);19、第三人举证材料(应按证据清单依顺序整理,装订时应注意,证据材料尽量收取原件,如原件当事人要存档或记账的,应及时核对证据原件后,盖上复印件核对章);20、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申请书;21、是否准许证人出庭作证通知书;22、证人身份证明复印件;23、证人提供的证据材料(应按证据清单依顺序整理,装订时应注意,证据材料尽量收取原件,如原件当事人要存档或记账的,应及时核对证据原件后,盖上复印件核对章);24、当事人提出申请回避的申请书;25、书面答复是否同意当事人提出回避申请;26、延期开庭申请书;27、当事人申请法院调查取证申请书;28、是否准许当事人申请法院调查取证通知书;29、法院依职权或依当事人申请依法收集的证据材料(装订时要注意该材料是否是原件或有关部门是否已盖章确认);30、询问笔录(要注意:承办人和书记员应在笔录结尾上签名);31、调查笔录(要注意:承办人和书记员应在笔录结尾上签名);32、调解笔录(要注意:承办人和书记员应在笔录结尾上签名);33、告知合议庭人员组成通知书;34、律师或证人、其他人员等出庭通知书;35、其他通知书(即是承办人通知当事人的有关事宜的通知等);36、开庭传票(按原告、被告、第三人的顺序装订);37、原、被告举证通知书;38、原、被告补充举证通知书(包括原、被告延期举证申请书及是否准许延期举证通知书);39、诉讼须知;40、不公开审理申请书及法院答复;41、开庭公告底稿(应注明公告张贴于何处);42、庭审笔录(要注意:简易程序的案件,承办人和书记员应在笔录结尾签名;普通程序的案件,审判长、承办人和书记员应笔录结尾签名);43、代理词(按原告代理人、被告代理人、第三人代理人的顺序装订);44、当事人对庭审的书面意见(包括旁听群众的书面意见);45、撤诉申请书;46、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正本(要注意:简易程序的案件,先装正本后装底稿装入副卷);47、宣判笔录(要注意:简易程序的案件,承办人和书记员应在笔录结尾签名;普通程序的案件,审判长、承办人和书记员应在笔录结尾签名);48、送达回证(装订顺序:原告、被告地址确认书;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决定书、公告送达判决书和裁定书公告、受理、应诉、公告送达应诉公告、其他按时间顺序装订、委托送达函等);49、上诉案件移送函存根;50、上级法院退卷函;51、上级法院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正本;52、证物处理手续;53、执行手续(包括查封清单、执行异议、撤销扣押查封财产、执行笔录、查封扣押笔录等);54、卷内备考表(要注意:立卷人由书记员签名,检查人由承办法官签名);55、证物袋。

刑事一审案件卷宗正卷装订顺序

刑事一审案件卷宗正卷装订顺序

刑事一审案件卷宗正卷装订顺序1、卷宗封面;2、卷内目录;3、审判流程信息管理表(卡片);4、起诉状(自诉状)正本及附件;5、起诉书送达回证;6、聘请、指定、委托辩护人材料;7、自行逮捕决定、逮捕证及对家属通知书;8、扣押物品清单;9、查封令、查封物品清单;10、取保候审、保外就医决定书及保证书;11、要求补送材料函及补送材料;12、撤诉书;13、调查笔录或调查取证材料;14、鉴定结论;15、审问笔录;16、被告人坦白交代、揭发问题登记表及查证材料;17、延长审限的决定、报告及批复;18、庭审前工作笔录单及开庭前通知、传票、提押票、换押票;19、开庭公告底稿;20、开庭审判笔录(公诉词、辩护词、证人证词、被告人陈述词);21、判决书、裁定书正本(刑事附带民事部分的调解书、协议书、裁定书正本);22、宣判笔录(委托宣判函及宣判笔录);23、判决书、裁定书送达回证;24、提押票;25、司法建议书;26、抗诉书;27、上诉案件移送书存根;28、上级人民法院退卷函;29、上级人民法院判决书、裁定书;30、执行通知书存根和回执(释放证回执);31、赃物、证物移送清单及处理手续材料;32、备考表;33、证物袋;34、卷底。

民事一审普通程序案件正卷材料装订顺序1、卷宗封面;2、卷内目录;3、审判流程信息管理表(卡片);4、审理运行时间表;5、起诉书或口头起诉笔录;6、立案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举证通知书)及送达回证;7、缴纳诉讼费用或减、缓、免手续;8、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送达回证;9、答辩状及附件;10、原、被告诉讼代理人、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鉴定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11、诉讼xx;12、保全裁定及送达回证;13、保全措施存根;14、原、被告举证材料;15、询问、调查取证材料、证人出庭申请;16、调解笔录及调解材料(庭前调解);17、准备庭笔录;18、开庭通知、传票及出庭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开庭公告底稿等各类通知书;19、开庭审判笔录;20、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正本;21、宣判笔录、22、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送达回证;23、上诉案件移送函存根;24、上级法院退卷函;25、上级法院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正本;26、证物处理手续;27、执行手续材料;28、备考表;29、证物袋;30、卷底。

笔录

笔录
根据勘验情况可以审查、判断现场勘查笔录在刑事诉讼上是否具有合法、有效的证据使用价值,应如实记载。
2、勘验结果。勘验结果,是案件现场状况通过勘查后的真实反映,是揭示案件现场状况本质特征的客观依据,因此,固定勘查结果情况,是本笔录的主要任务。
勘验结果的记录内容,包括现场位置、周围环境、现场状况、勘查发现情况、现场拍照制图、录音录相等情况。民事勘验应记明物证的名称、种类、质量、规格、外形、大小以及现场其他有关情况。
2、提问内容和被调查人的陈述内容。提问内容因案情不同各有所侧重,记录时应当明确、具体,文字力求简洁。
被调查人的陈述内容,是笔录的重点。按问答顺序记录被调查人了解的案情,应尽可能记原话,对重复之处可概括归纳,但要不失原意;被调查人知情原因、知情程度一定要记清,因为知情原因不同,证言的价值也不同,知情程度的差别亦与案情的分析判断准确性有密切关系;被调查人提供的其他知情人,应当记明其姓名、所在单位和住址;提供的书证、物证应当记明名称、件数等。要求保密的,也应当载明。
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和辩解情况,是该笔录的重点,应忠实、全面地记载和反映犯罪嫌疑人当时供述和辩解的全部内容和全部情况。要尽可能逐字逐句地记录其原话,以保持原意,如遇方言土语,亦应先记原话,后用括号注明其意。无论是有利于犯罪嫌疑人,还是不利于犯罪嫌疑人,犯罪嫌疑人无论是作有罪或罪重的供述,还是作无罪或罪轻的辩解,都应如实全面记录。犯罪嫌疑人供述或辩解中所涉及案件事实情节,如涉及犯罪构成特征和罪行轻重程度的关键性情节以及具有从重或从轻、加重或减轻、免除处罚的有关情节,尤其应具体地记录清楚。供述或辩解中有关财物的名称、数量、型号、规格、质量、色泽、有关地名等一定要记录准确。供述或辩解过程中关键之处犯罪嫌疑人的语气、表情以及态势语言(如低头不语、哭、笑等)应用括号注明,以便通过对犯罪嫌疑人的心理状态和供认态度的掌握,分析、判断、鉴别案情。

2016司法考试民诉“口头、书面”等总结

2016司法考试民诉“口头、书面”等总结

民诉考试中小知识点总结本文总结了“签名、署名”、“口头、书面”、“中级法院专属管辖”的情况,这些知识点很容易在考题的选项中出现,但往往被我们忽略,小伙伴们在看书的时候也不会太在意,做题的时候就会麽棱两可,很容易选错,我查阅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对这三个知识点做了总结。

希望给大家复习节省时间。

1.签名署名总结第四十二第五十九授权委托书必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

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第六十六条(注意:此时不需要法院盖章。

)第八十四条第八十六条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

(真题考过这个送达方式)第九十八条下列案件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可以不制作调解书:(一)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二)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三)能够即时履行的案件;(四)其他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案件。

对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协议,应当记入笔录第二百三十条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注意:和解协议可以制作调解书,并具有执行力。

执行过程牢记)只要是署名就一律加盖法院印章没有例外(因为只有加盖了法院印章才有效力)。

而且仅有这四种情况需要加盖印章(真题出现过)。

第九十七条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

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

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第一百五十二条判决书应当写明判决结果和作出该判决的理由。

判决书内容包括:(一)案由、诉讼请求、争议的事实和理由;(二)判决认定的事实和理由、适用的法律和理由;(三)判决结果和诉讼费用的负担;(四)上诉期间和上诉的法院。

第一百五十四条裁定适用于下列范围:(范围省略)第一百七十二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起诉书或口头起诉比录
二、立案审批表
三、受理案件通知书
四、案件受理费
五、案件应诉通知书
六、适用程序及审判人员组成通知书
七、答辩状及其附件
八、追加被告、第三人参加诉讼申请书
九、举证通知书
十、案件当事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律师事务所函十一、管辖权异议书及其裁定书
十二、开庭通知书、开庭通告传票据传票
十三、回避申请书、回避申请决定书
十四、证人出庭申请书、回避申请决定书
十五、证据、财产保全申请书
十六、交纳财产保全申请费通知书及其收据
十七、协助执行通知
十八、查封扣押清单、笔录及其材料
十九财产解封申请书、裁定书、解除查封材料
二十、延期开申请书
二十一、原被告举证
二十二、调查申请通知书
二十三、调查笔录、取证材料
二十四鉴定验通知书评估申请书
二十五、鉴定、审计评估材料
二十五、庭前交换笔录、庭审笔录
二十七、代理词、诉讼意见书
二十八、行政法规、规章、地方法规、复印件外国法规
二十九、防外民事制裁决定书
三十、中止或中结民事诉讼法裁定书
三十一、撤诉申请书、准予撤诉裁定书
三十二、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
三十三、委托宣判函、宣判笔录判决书
三十四、送达回证
三十五、其它公告、函通知
三十六、上诉案件移送函
三十七、上诉案件移送函存根
三十八、上诉法院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
三十九、送达、财产保证情况登记表、当事人决定书
四十、当事人提交材料清单
四十一、其他材料
四十二、其他材料
四十三、备查表
四十四、证物袋。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