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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考—一审普通程序

法考—一审普通程序

法考一一审普通程序一、审理前的准备阶段1 .送达起诉状副本、答辩状副本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

被告收到起诉状副本后,应当在15日内进行答辩。

法院对当事人可能提出的管辖权异议,应当审查。

异议成立的,应当将案件移送到有管辖权的法院审理;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的异议。

2.告知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及合议庭组成人员普通程序的审判组织必须采用合议制,保证回避权的行使(合议庭确定后的3日内)。

3.确定当事人的举证期限有两种方式一是法院指定(原则上不少于15 0);二是当事人协商并经法院同意。

4.开庭审理前的其他任务(1)审阅诉讼材料,调查收集必要的证据;必要时可以委托外地法院调查。

(2)追加当事人:共同诉讼中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没有参加诉讼,应当通知其参加诉讼;(3)传唤当事人、通知其他诉讼参与人:在开庭3日前用传票传唤当事人; 对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勘验人、翻译人员,用通知书通知其到庭。

5 .开庭审理前的分流机制(1)诉讼程序向非讼程序的转换:转督促程序对于当事人没有实质性争议的案件,如果符合督促程序规定的条件的,可以将案件转为督促程序审理。

【区分】督促转诉讼的条件:支付令失效+申请支付令的一方未拒绝转入诉讼。

(2)庭前调解:对于适宜调解的案件,开庭前法院可以主持调解,及时解决纠纷。

(3)根据案件情况确定使用简易程序或普通程序。

(4)需要开庭审理的,通过组织证据交换、召集庭前会议等方式,明确争议焦点,作好审理前的准备(注意证据交换、庭前会议不是案件的必经程序)。

庭前会议可以包括以前内容:明确原告的诉讼请求和被告的答辩意见;审查护理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的申请和提出的反诉,以及第三人提出的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决定调查收集证据,委托鉴定,要求当事人提供证据,进行勘验,进行证据保全;组织交换证据;归纳争议焦点;进行调解。

二、开庭审理概述1.庭审程序的主要环节开庭审理是第一审普通程序中最重要、最关键的诉讼阶段,是法院行使审判权及当事人行使诉权的重要阶段。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关于民事、行政诉讼中诉讼代理人查阅、复制案件材料的规定》的通知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关于民事、行政诉讼中诉讼代理人查阅、复制案件材料的规定》的通知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关于民事、行政诉讼中诉讼代理人查阅、复制案件材料的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布日期】2020.11.16•【字号】川高法〔2020〕239号•【施行日期】2020.11.16•【效力等级】地方司法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民事诉讼其他规定,行政诉讼其他规定正文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关于民事、行政诉讼中诉讼代理人查阅、复制案件材料的规定》的通知川高法〔2020〕239号全省各级人民法院、成都铁路运输两级法院,本院各部门:为保障诉讼代理人依法行使查阅、复制案件材料的权利,保证诉讼活动顺利进行,有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现将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行政诉讼中诉讼代理人查阅、复制案件材料的规定》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报告省法院。

特此通知。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2020年11月16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行政诉讼中诉讼代理人查阅、复制案件材料的规定(2020年11月11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70次会议通过)第一条【目的依据】为保障诉讼代理人依法行使查阅、复制案件材料的权利,保证诉讼活动顺利进行,有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诉讼代理人查阅民事案件材料的规定》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案件范围】诉讼代理人可以在诉讼过程中查阅、复制其所代理的民事、行政、执行案件相关材料。

但是,诉讼代理人查阅、复制案件材料不得影响案件的办理。

诉讼代理人为了申请再审的需要,可以查阅、复制已经审理终结的所代理案件有关材料。

第三条【提前联系】诉讼代理人在诉讼过程中需要查阅、复制案件有关材料的,应当提前与该案件的承办法官联系,商定查阅、复制案件有关材料的时间、地点等。

承办法官可以安排审判辅助人员在商定日期负责诉讼代理人查阅、复制案件有关材料的事宜。

送达起诉书副本笔录

送达起诉书副本笔录

河南省中州市莲花区人民法院送达起诉书副本笔录(公诉案件用)时间:年月日时地点:送达人:记录人:送达人核对被告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等情况:问:你何时被拘留?何时被逮捕?答:告知:中州市莲花区人民检察院指控你犯有罪向本院提起公诉,我院已经受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现即将中州市莲花区人民检察院莲检刑诉[ ] 号起诉书副本送达给你。

我院即将开庭审理。

除你自己行使辩护权,还可委托律师等辩护人为你辩护。

问:你请不请律师?答:河南省中州市莲花区人民法院送达起诉书副本笔录(公诉案件用)时间:年月日时地点:送达人:记录人:送达人核对被告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等情况:问:你何时被拘留?何时被逮捕?答:告知:中州市莲花区人民检察院指控你犯有罪向本院提起公诉,我院已经受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现即将中州市莲花区人民检察院莲检刑诉[ ] 号起诉书副本送达给你。

我院即将开庭审理。

除你自己行使辩护权,还可委托律师等辩护人为你辩护。

问:你请不请律师?答:送达回证填发人:送达回证填发人:刑事案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根据法律的规定,特聘请为提供法律帮助或辩护。

代理权限为本委托书有效期限自即日起至止。

委托人:年月日本委托书一式三份,委托人、受委托人各执一份,交司法机关一份。

律师事务所函[ ]第号中州市莲花区人民法院:本所接受_________委托,指派__________律师担任你院办理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案件被告人___________的辩护人。

特此函告。

年月日附:授权委托书一份刑事案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根据法律的规定,特聘请为提供法律帮助或辩护。

代理权限为本委托书有效期限自即日起至止。

委托人:年月日本委托书一式三份,委托人、受委托人各执一份,交司法机关一份。

送达起诉书副本笔录

送达起诉书副本笔录

送达起诉书副本笔录笔录起诉书副本的相关参考内容可以按照以下要点进行写作:一、起诉书副本的定义和作用起诉书副本是指原告将起诉书的副本提交给法院,并由法院作为证据加入卷宗中以备查证的文件。

起诉书副本的作用是保证原告在诉讼过程中能够随时参照其起诉内容,同时也提供证据来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二、起诉书副本的格式要求1. 起诉书副本的制作应保持与原始起诉书一致,包括格式、字体、字号、页边距等方面的要求;2. 起诉书副本应在每一页的右上角注明“副本”,以示区别于原始起诉书;3. 起诉书副本应在每一页的底部标明页码,以保证其完整性。

三、起诉书副本的内容要点1. 个人信息:起诉书副本中应包含原告的个人信息,如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2. 诉讼请求:起诉书副本应准确反映原告的诉讼请求,包括起诉对象、案由、事实及证据、救济请求等;3. 相关法律条款:起诉书副本中应列举与案件相关的法律条款,以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4. 证据清单:起诉书副本中可以列举或概括涉及的证据清单,但不应包含具体的证据内容;5. 签名或盖章:起诉书副本应有原告本人的签名或代表机关的盖章,以确保其真实性和有效性。

四、起诉书副本的送达方式和要求起诉书副本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送达:1. 在递交法院的同时,提供足够数量的副本,根据法院要求进行装订或盖章;2. 可以委托专业邮递机构进行邮寄,同时保留相关邮递凭证作为证据;3. 如果涉及跨地域的送达,可以通过公证机构进行公证,以确保送达的合法性和可行性。

以上参考内容仅供参考,起诉书副本的具体要求还需根据当地法院的相关规定进行具体操作。

在起诉书副本的书写过程中,应当保证内容准确、明确,便于法院和相关各方能够理解和查阅。

最后,为了避免繁琐的排版工作,可直接使用电子文件,并在打印或提交时保持与原版一致的格式。

简易程序送达起诉书副本笔录3

简易程序送达起诉书副本笔录3

送达起诉书副本笔录
(刑事案件简易程序用)
时间:2014 年11 月日时。

地点:市人民法院
送达人:记录人:
送达人核对被告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名族、籍贯等。

被告人
问:你何时被拘留?何时被逮捕?
答:
告知:人民检察院以你犯有罪提起公诉,我院已经受理。

现将检察院(2014 )刑字号起诉书副本向你送达。

我院即将开庭审理。

开庭时,除你自己行使辩护权外,还可委托律师等辩护人为你辩护。

问:你委托辩护人吗?
答:
问:对指控的事实及罪名是否有异议?是否认罪?
答:
问:根据《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被告人对指控的事实没有异议,并同意适用简易程序的可以决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现告知你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相关规定及法律后果:1、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庭审将作适当简化。

被告人享有申请回避权、举证权,辩护权及最后所陈述权。

2、被告人对事实无异议,构成犯罪的我们将对其作出有罪判决,同时将被告人认罪的态度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的酌轻从轻处罚。

你是否听清?是否同意适用简易程序?
答:
问:是否申请排除非法证据,有请在庭审前提出。

你是否听清?
答:。

新版《起诉意见书》《起诉书》《判决书》模板格式

新版《起诉意见书》《起诉书》《判决书》模板格式

新版《起诉意见书》《起诉书》《判决书》模板格式《刑诉法》修改后,新增了认罪认罚从宽等制度,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认罚的情况下,公安机关的《起诉意见书》、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法院速裁程序的《刑事判决书》也要作相应的调整,以体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认罚的情况及诉讼效果。

今天我们公布相关文书,各地可再参照细化。

文书一:认罪认罚案件《起诉意见书》××××公安局起诉意见书×公(刑)诉字〔20××〕×号犯罪嫌疑人XXX,......(列明犯罪嫌疑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公民身份证号码、民族、籍贯、文化程度、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及职务、住址等)。

.......(写明犯罪嫌疑人曾受到刑事处罚以及与本案定罪量刑相关的行政处罚的情况和因本案被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况)。

(辩护律师或者值班律师:XXX,律师执业证号XXXXXXXXXX)。

犯罪嫌疑人XXX涉嫌XX一案,由XXX举报/控告/移送至我局(写明案由和案件来源)。

......(简要写明案件侦查过程中的各个法律程序开始的时间,如接受案件、立案时间;具体写明犯罪嫌疑人归案情况)。

现已侦查终结。

经依法侦查查明:.......(概括叙述侦查认定的犯罪事实,包括犯罪时间、地点、经过、手段、目的、动机、危害后果和犯罪嫌疑人的认罪表现,以及与定罪、量刑有关的事实要素。

根据具体案件情况,围绕刑法规定的该罪构成要件进行叙述。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针对上述犯罪事实,分别列举证据,包括犯罪事实证据和量刑情节证据。

)上述证据收集证据合法,内容客观真实,足以认定指控事实。

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写明认罪表现和认罪效果,如犯罪嫌疑人明显悔罪,其供述对于查明主要犯罪事实、起获关键证据的意义,建议司法机关依法予以从宽处罚。

)综上所述,犯罪嫌疑人XXX.......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XX条之规定,涉嫌犯XX罪。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理刑事案件指导意见的通知-鲁高法〔2019〕20号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理刑事案件指导意见的通知-鲁高法〔2019〕20号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理刑事案件指导意见的通知正文:----------------------------------------------------------------------------------------------------------------------------------------------------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理刑事案件指导意见的通知鲁高法〔2019〕20号各市中级人民法院、济南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理刑事案件的指导意见(试行)》已经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2019年第8次(总第8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以印发,自印发之日起试行。

在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层报省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19年4月25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理刑事案件的指导意见(试行)为全面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全省法院的统一有效实施,合理配置司法资源,推进繁简分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等规定,结合山东刑事审判实际,制定本指导意见。

第一条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第二条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理刑事案件,应当坚持宽严相济、罪责刑相适应和证据裁判的原则。

第三条对于犯罪性质恶劣、犯罪手段残忍、社会危害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刑事案件,应当慎重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第四条对于提起公诉的认罪认罚刑事案件,人民法院应当重点审查起诉书、卷宗、证据及认罪认罚具结书等证明被告人认罪认罚情况的材料是否移送,证明被告人认罪认罚情况的材料没有移送的,应当通知人民检察院在三日内补送。

对于人民检察院建议适用速裁程序审理的认罪认罚刑事案件,应当建立快速受理通道审查受理。

法院向被告人送达起诉书副本要告知什么内容

法院向被告人送达起诉书副本要告知什么内容

法院向被告⼈送达起诉书副本要告知什么内容⼈民法院向被告⼈及其辩护⼈送达起诉书副本时,应当告知其申请排除⾮法证据的,应当在开庭审理前提出,但庭审期间才发现相关线索或者材料的除外。

关于法院向被告⼈送达起诉书副本要告知什么内容的问题,下⾯由店铺⼩编为你详细解答。

⼀、法院向被告⼈送达起诉书副本要告知什么内容1、⼈民法院向被告⼈及其辩护⼈送达起诉书副本时,应当告知其申请排除⾮法证据的,应当在开庭审理前提出,但庭审期间才发现相关线索或者材料的除外。

2、法律依据:《最⾼⼈民法院关于适⽤〈中华⼈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百⼆⼗⼋条⼆、刑事诉讼起诉书副本送达⽅式有哪些1.直接送达。

直接送达是指公安司法机关派员将诉讼⽂件直接交给收件⼈。

直接送达的特点是承办案件的公安司法机关将诉讼⽂件直接送达收件⼈,⽽不通过中介⼈或中间环节。

送达诉讼⽂书,原则上应当采⽤由收件⼈直接签收的直接送达⽅式。

2.留置送达。

留置送达是指收件⼈本⼈或者代收⼈拒绝接收诉讼⽂件或者拒绝签名、盖章时,送达⼈员将诉讼⽂件放置在收件⼈或代收⼈的住处的⼀种送达⽅式。

留置送达必须具备⼀定条件,即收件⼈或代收⼈拒绝接收诉讼⽂件或者拒绝签名、盖章时才能采⽤。

找不到收件⼈,同时也找不到代收⼈时,不能采⽤留置送达。

3.委托送达。

委托送达是指承办案件的公安司法机关委托收件⼈所在地的公安司法机关代为送达的⼀种⽅式。

委托送达⼀般是在收件⼈不住在承办案件的公安司法机关所在地,⽽且直接送达有困难的情况下所采⽤的送达⽅式。

4.邮寄送达。

邮寄送达是公安司法机关将诉讼⽂件挂号邮寄给收件⼈的⼀种送达⽅式。

邮寄送达⼀般是在直接送达有困难的情况下采⽤的送达⽅式。

5.转交送达。

转交送达是指对特殊的收件⼈由有关部门转交诉讼⽂件的送达⽅式。

⼈民法院向被告⼈及其辩护⼈送达起诉书副本时,应当告知其申请排除⾮法证据的,应当在开庭审理前提出,但庭审期间才发现相关线索或者材料的除外。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按钮咨询,或者到店铺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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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达起诉书副本笔录
(速裁程序)
时间:年月日时
地点:送达人:
核对被告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等。

被告人:我叫
问:你何时被取保候审?何时被拘留?何时被逮捕?
答:于年月日被,于年月日被
告知:南召县人民检察院以你犯罪提起公诉,我院已经受理。

现将检察院召检 (201 ) 号起诉书副本向你送达。

我院即将开庭审理。

开庭时,除你自己行使辩护权外,还可委托律师等辩护人为你辫护。

如果你委托有律师,应及时转告他向法院提交手续,我们以收到书面手续为准,如果你希望得到法律援助或法律帮助,应3日内提交书面申请,如果我们没有接到律师手续也未见到书面申请,视为你自行辩护。

你是否听清楚了?
答:我听清楚了,我会按照要求做的。

问:你是否认罪认罚?是否同意适用速裁程序?
答:
问:起诉书指控你犯罪的内容是否属实?
答:
被告人签名摁指印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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