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公司架空绝缘配电线路使用的有关规定
架空绝缘配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绝缘子、金具及绝缘部件)

架空绝缘配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绝缘子、金具及绝缘部件)1绝缘配电线路绝缘子应符合GBlOOO和GBlOOl的规定。
2低压绝缘配电线路采用的金具及绝缘部件,应符合DL/T464.1〜5的规定。
3中压绝缘配电线路紧凑型架设所使用的绝缘支架、绝缘拉棒应符合下列要求:3.1表面泄漏距离不小于370mm,IV级污秽区可适当加大泄漏距离。
3.2交流耐压42kV,Imin03.3绝缘支架的安全系数不应小于5,绝缘拉棒的破坏拉力不小于导线计算拉断力的90%o且绝缘支架及绝缘拉棒的破坏应力均应满足最大短路电动力的要求。
4不同电压等级、不同敷设方式的绝缘配电线路的绝缘子、金具及绝缘部件的使用应符合下列要求。
4.1单根敷设的中压绝缘配电线路:a)直线杆宜采用针式绝缘子或棒式绝缘子;b)耐张杆宜采用一个悬式绝缘子和一个蝶式绝缘子或两个悬式绝缘子组成的绝缘子串及耐张线夹。
4.2紧凑型敷设的中压绝缘配电线路:a)直线杆应采用悬挂线夹;b)耐张杆承力钢绞线采用耐张线夹,绝缘导线采用绝缘拉棒及耐张线夹;c)档距中应采用绝缘支架。
4.3单根敷设的低压绝缘配电线路:a)直线杆应采用低压针式绝缘子、低压蝶式绝缘子或低压悬挂线夹;b)耐张杆应采用低压蝶式绝缘子、一个悬式绝缘子或低压耐张线夹。
4.4集束敷设、带承力线的低压绝缘配电线路:a)直线杆应采用低压悬挂线夹;b)耐张杆应采用低压耐张线夹。
4.5集束敷设、不带承力线的低压绝缘配电线路:a)直线杆应采用低压集束线悬挂线夹;b)耐张杆应采用低压集束线耐张线夹。
5绝缘配电线路的电瓷外绝缘应根据运行经验和所处地段外绝缘污秽等级选取,如无运行经验,应按附录D所规定的数值进行设计。
6绝缘子机械强度的使用安全系数,不应小于下列数值:——棒式绝缘子,2.5;——针式绝缘子,2.5;--- 悬式绝缘子,2.0;--- 蝶式绝缘子,2.5O绝缘子机械强度的安全系数/应按下式计算:Λ三77L (2)式中:T--一针式绝缘子的受弯破坏荷载,N;悬式绝缘子的Ih机电试验的试验荷载,N;蝶式绝缘子的破坏荷载,N;1..——绝缘子最大使用荷载,No7绝缘子的组装方式应防止瓷裙积水。
架空线路技术规范

架空线路技术规范篇一:10KV架空配电线路技术规范合川供电公司中西部农网完善工程 10KV架空配电线路技术规范一、范围1.本标准规定了lOKV架空配电线路的设计原则。
2.本标准适用于1OKV架空配电线路的设计及施工。
二、总则1.10KV架空配电线路的设计必须贯彻国家的建设方针和技术经济政策,做到安全可靠、经济适用。
2.10KV架空配电线路设计必须从实际出发,结合地区特点,积极慎重地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
3.10KV架空主干配电线路的导线布置和杆塔结构等设计,应考虑便于带电作业。
4.10KV架空配电线路大档距的设计,应符合DLT-5092的规定。
5.10KV架空配电线路的设计,除应按本标准规定执行外,还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和有关电力行业标准的规定。
三、导线1.导线设计原则:适用范围LGJ-35~LGJ-120钢芯铝绞线。
安全系数为2.5,校核系数3.0,导线机械强度:瞬时破坏应力27kg/mm2,允许应力10.8kg/mm2。
120mm2以上的导线可根据选用的安全系数对部分材料做适当提高。
2.10KV架空配电线路,遇下列情况应采用架空绝缘导线:2.1 线路走廊狭窄的地段;2.2 高层建筑邻近地段;2.3 繁华街道或人口密集地区;2.4 游览区和绿化区;2.5 空气严重污秽地段;2.6 建筑施工现场。
3. 10KV架空配电线路导线截面的确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0KV 主干线导线型号不低于LGJ-95mm2,分干线导线型号不低于LGJ-70mm2,分支线导线型号不低于LGJ-50mm2。
4.导线的连接,应符合下列规定:4.1 不同金属、不同规格、不同绞向的导线,严禁在档距内连接;4.2 在一个档距内,每根导线不应超过一个连接头;4.3 档距内接头距导线的固定点的距离,不应小于0.5m;4.4 钢芯铝绞线,铝绞线在档距内的连接,应采用钳压方法;4.5 铜绞线与铝绞线的跳线连接,宜采用铜铝过渡线夹、铜铝过渡线。
架空绝缘配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DL/T 601—1996架空绝缘配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Design technique requlationsfor overhead distribution lines with insulated conductors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工业部1996-06-06批准 1996-10-01实施前言随着我国城市电网改造工作的不断推进及城网建设的迅速发展,为满足城市电网供电的可靠性及电能质量日益提高的要求,自90年代初以来在我国大中城市配电网络中普遍采用架空绝缘电线,原有SDJ206—87《架空配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不能满足架空绝缘配电线路设计的需要。
根据原能源部司局电供[1991]131号文,由全国电力系统城市供电专业工作网负责,电力工业部武汉高压研究所具体组织起草架空绝缘配电线路的设计规程。
本标准的编写结合了各地架空绝缘配电线路设计的实践经验,经对有代表性的供电局(电业局)多次征求意见和广东、山东、武汉三次会议集中讨论而形成。
上海市区供电局王琼参加了第4章、第5章的编写,沈阳电业局何宗义参加了第6章的编写,大连电业局顾三立参加了第7章的编写,长沙电业局安岐参加了第8章的编写,重庆电业局赵有权参加了第9章、第10章的编写,武汉供电局李汉生参加了第11章、第12章的编写。
本标准用于指导架空绝缘配电线路的设计,本标准与DL/T602—1996《架空绝缘配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程》配套使用。
本标准适用于城市电网,农村电网也可参照执行。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都是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的附录C、附录D、附录E、附录F都是提示的附录。
本标准由电力工业部安全监察及生产协调司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全国电力系统城市供电专业工作网负责起草。
本标准起草单位:电力工业部武汉高压研究所、东北电管局、上海市区供电局、武汉供电局、重庆电业局、大连电业局、长沙电业局、沈阳电业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项昌富、徐德征、康应成。
架空配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电力部关于颁发《架空配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SDJ206-87的告知(87)水电电生字第4号为适应电力建设发展的需要,我部委托北京、上海、武汉、重庆、长春等供电(电业)局对一九七九年颁发的《加榨配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SDJ4--79进行修订。
这次修订工作,是在广泛的调查研究基础上,根据当前我国的技术经济政策和近几年来我国的建设和生产运营经验,并尽也许吸取了有关先进技术而进行的。
一九八五年十一月我部电力规划设计院和生产司召开会议,对送审稿进行了审查修改,现予颁发,自一九八七年七月一日起执行,原规程同时作废。
在执行过程中,若有需要修改和补充,请将意见寄北京供电局,并抄送我部电力生产司和电力规划设计院。
一九八七年一月十六日第一章总则第1.0.1条架空配电线路是电力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
架空配电线路(以下简称配电线路)的设计必须全面地贯彻国家的技术经济政策,并积极慎重地采用新设备、新材料,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合用。
第1.0.2条本规程合用于城乡10kV及以下新建配电线路;原有配电线路的大修和改造;与城乡配电线路相连接的农用配电线路;临时配电线路的设计。
第1.0.3条配电线路不应采用两线一地制配线方式。
第1.0.4条配电线路分为高压(1kV至10kV)配电线路和低压(1kV以下)配电线路。
第1.0.5条配电线路的设计应符合城乡的总体规划,拟定导线截面应与配电网络发展规划相协调。
如无配电网络规划的地区,导线截面宜按十年用电负荷发展规划拟定。
第1.0.6条配电线路的途径和杆位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一、与城乡规划相协调,与配电网络改造相结合;二、综合考虑运营、施工、交通条件和途径长度等因素;三、不占或少占农田;四、避开洼地、冲刷地带以及易被车辆碰撞等地段;五、避开有爆炸物、易燃物和可燃液(气)体的生产厂房、仓库、贮罐等;六、避免上起交通和机耕的困难。
第1.0.7条主干配电线路的导线布置和杆塔结构等,应考虑便于带电作业。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强制规定

附件1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强制规定
(2018年版)
一、临时用电设备5台及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及以上者必须编制临时用电组织设计并履行交底程序后方可实施。
二、严禁未验收合格的临时用电工程投入使用。
三、严禁采购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用电材料、设施、电器和工器具。
四、严禁使用护套线、敞开式碘钨灯、民用插板、倒顺开关。
五、严禁将电缆直接挂设在金属结构和构架上,电缆与金属结构物接触必须采取可靠的绝缘措施。
临时用电线路必须用规定颜色区分。
六、严禁将二级配电箱当开关箱使用。
临时用电必须采用三级配电两级保护。
七、严禁同一开关箱直接控制2台及以上用电设备,必须执行“一机一闸一箱一漏”,开关箱与固定用电设备的距离不大于3米。
八、严禁非电工作业人员安装、巡检、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电工必须持证上岗,作业必须有人监护。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强制规定》
条文说明。
电网中使用绝缘架空导线的注意事项

2.4开展配电网络保护自动化工作 (1)通过增加二次变电站之间 (1)加快旧变电站的综合自动的联络线路,实行分段控制和使用 化改造。 截面积大的导线,提高转供能力,从 (2)积极开展配电线路自动化 而达到提高供电叮靠性的目的。 改造,通过对故障区段进行隔离抢 (2)lO kV线路町通过架设双回 修,对供电网络实行过负荷监测,实线路或网络改造等其他措施,达到 时调整和变更电网运行方式,转移 提高供电能力和供电可靠性的目 20l咖4-13收稿 负荷等来减少停电。 的。
本文链接:/Periodical_ncdg201007027.aspx 下载时间:2011年3月2日
3注意在线路上安装适当 的接地环。并配套设置相应的接地体 绝缘架空导线通过的地方,也是人口相对密集、房 屋较多的地方,许多电杆处的地面已作硬化处理。为了 检修方便,必须预留挂接地线的装置。因此需要在合适 的位置加装接地环,一般4~5档设置1处。同时在相应 的电杆下预埋接地体,使今后检修时装设接地线更方 便可靠,确保接地电阻达到规程要求。在联络断路器两 侧。分支杆、耐张杆接头处及有可能反送电的分支点导 线上.必须设置接地环。为确保线路正常运行时的绝缘 性能,这些接地环在非检修时应装设绝缘罩。 4注意施工时对绝缘层的保护 绝缘性能是架空绝缘导线的一个重要指标.在施 工时要尤其注意对绝缘层的保护。放线时绝缘线不得 在地面、杆塔、横担、绝缘子或其他物体上拖拉。要注意 树木对绝缘线的勾挂.防止损伤绝缘层。对绝缘层不慎 损伤的要进行损伤判断及必要的修补,如果绝缘层损 伤深度在绝缘层厚度的10%及以上时应进行绝缘修 补。可用绝缘自粘带缠绕,每圈绝缘自粘带问搭压其宽 度的1/2,补修后绝缘自粘带的厚度应大于绝缘层损伤 深度,且不少于2层;也可用绝缘护罩将绝缘层损伤部 位罩好,并将开口部位用绝缘自粘带缠绕封住。一个档 距内,单根绝缘线绝缘层的损伤修补不应超过3处。 5注意低压绝缘线上负荷的平衡
架空输电线路运行规程

架空输电线路运行规程1、范围 本标准根据公司线路实际情况,参照国家电网公司《架空送电线路运行规范》,规定公司架 空送电线路运行工作的基本要求、技术标准,并对线路巡视、检测、维修、技术管理等提出 了具体要求,同时对线路保护区的维护和线路的环境保护作出了明确规定。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35kV 〜220kV 架空送电线路,10KV 架空配电线路可参照本规程执行。
35kV 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110-500kV 架空送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高压架空线路和发电厂、变电所环境污区分级及外绝缘选择标准 国家电网安监[2009] 664号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 DL 558—1994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 DLT5092—1999110〜500kV 架空送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 3、基本要求3.1 线路的运行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
应全面做好线路 的巡视、检测、维修和管理工作,应枳极采用先进的技术,实行科学管理,不断总结经验、 积累资料、掌握规律,保证线路安全运行。
3.2 生产维护中心应枳极参与线路的规划、路径选择、设计审核、杆塔定位、材料设备的选 型及招标、施工等生产全过程管理工作,并根据公司线路分布的特点、运行经验和反事故措 施,提出合理化要求和建议,力求设计与运行协调一致。
3.3 对于新投运的线路,应严格执行架空送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按有关规定枳极参与线 路施工、验收,把好验收移交关。
3.4 生产维护中心必须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运行。
管理人员应掌握设备状况和维修技术, 熟知有关规程制度,了解分析总结线路运行情况,提出并实施预防事故、提高线路安全运行 水平的措施,如发生事故,应按《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的有关规定进行。
3.5 生产维护中心应根据运行经验,在线路状态分析评估的基础上开展状态检修工作。
3.6 应逐步推广应用达到国家安全标准的新型器材。
3.7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 则》,防止外力破坏,做好线路保护及群众护线工作。
架空绝缘配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程DL+T602—1996

架空绝缘配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程DL+T602—1996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架空绝缘配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程 DL/T602—1996 Erection and acceptance regulations for overhead distribution lines with insulatedconductors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工业部 1996-06-06 批准 1996-10-01 实施前言随着我国城市电网改造工作的不断推进及城网建设的迅速发展,为满足城市电网供电的可靠性及电能质量日益提高的要求,自 90 年代初以来在我国大中城市配电网络中普遍采用架空绝缘电线,原有 GBJ232—8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不能满足架空绝缘配电线路施工及验收的需要。
根据原能源部司局电供〔1991〕131 号文,由全国电力系统城市供电专业工作网负责,电力工业部武汉高压研究所具体组织起草《架空绝缘配电线路的施工及验收规程》。
本标准的编写结合了各地架空绝缘配电线路施工及验收的实践经验,经对有代表性的供电局电业局多次征求意见和广东、山东、武汉三次会议集中讨论而形成。
广州供电局谭金超参加了第 3 章的编写,南京供电局王兴绪参加了第 4 章、第 5 章、第 6 章的编写,丹东电业局孟庆杰参加了第 7 章的编写,兰州供电局王仲谋参加了第 8 章的编写,北京供电局黄海波参加了第 9 章、第 10 章、第 11 章的编写。
本标准用于指导架空绝缘配电线路的施工及验收,本标准与 DL/T 601—1996《架空绝缘配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配套使用。
本标准适用于城市电网,农村电网也可参照执行。
本标准的附录 A、附录 B、附录 C 都是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由电力工业部安全监察及生产协调司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全国电力系统城市供电专业工作网负责起草。
本标准起草单位:电力工业部武汉高压研究所、东北电管局、南京供电局、丹东电业局、广州供电局、兰州供电局、北京供电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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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公司架空绝缘配电线路使用的有关规定
第一章总则
1.1架空绝缘导线近几年在城网改造中大规模使用,但随着城市的改造、天气的影响,配电架空绝缘导线在配电运行中暴露出易遭雷击断线、绝缘老化等问题。
为了规范架空绝缘导线在配网中经济合理使用,确保配电线路的安全、可靠运行,特制定本规定。
1.2本规定依据国家和电力行业有关的法规、规程和制度等规范文件,并结合安徽省架空绝缘配电线路的实际情况制定。
如有与现有的国家和行业等标准相冲突的地方,以国家和行业等标准及规定为准。
1.3本规定适用于安徽省电力公司所属各供电公司架空绝缘配电线路的选用、设计与施工验收。
第二章引用标准
1、关于下发《安徽省电力公司城市配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管理办法》的通知(皖电生技[2007]98号)
2、DL/T5220-2005《10kV 及以下架空配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
3、《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
4、SD 292-88 架空配电线路及设备运行规程
5、DL/T 601-1996架空绝缘配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
第三章架空配电绝缘线路选用原则
一、一般规定
1、城市一般主次干道应该以架空线路为主。
2、架空电力线路的导线,可采用绝缘导线和裸导线。
二、不同类型的架空导线使用要求
2.1下列情况可采用架空绝缘导线:
2.1.1线路走廊狭窄,架空线与建筑物的距离不能满足架空绝缘配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要求的地区;
2.1.2高层建筑邻近地段;
2.1.3繁华街道或人口密集地区;
2.1.4游览区和绿化区;
2.1.5空气严重污秽地段;
2.1.6建筑施工现场;
2.1.7变电站出口配电线路。
2.2 下列情况宜采用架空裸导线
2.2.1容易发生雷击的区段。
2.2.2线路走廊通畅,无明显树木和建筑物障碍,且安全距离满足安规要求。
2.2.3中压配电线路跨越高速公路、铁路的。
2.3 对于2.1和2.2两种情况以外的地点,配电线路可根据情况选择,原则上宜采用裸导线架设。
第四章架空绝缘配电线路设计和规定
一、电杆、拉线和基础
1.1架空绝缘配电线路杆塔分为直线杆型、耐张杆型和混合杆型三类。
直线杆型包括直线杆、直线转角杆;耐张杆型包括耐张杆、转角杆和终端杆;混合杆型包括T接杆、十字杆、电缆杆等。
直线转角杆的转向不宜大于15度。
1.2绝缘线路一般采用水泥杆,条件不允许时亦可采用铁塔和钢管塔。
1.2.1 配电线路的钢筋混凝土杆,应尽量采用定型产品,电杆构造的要求应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规定。
1.2.2 需要接地的普通钢筋混凝土杆,应设置接地螺母。
接地螺母与主筋应有可靠的电气连接。
采用预应力混凝土杆时,其主筋不应兼作接地引下线。
1.3拉线应采用镀锌钢绞线,其强度设计安全系数应不小于3,最小规格不小于35mm2。
1.3.1配电线路的导线与拉线之间的最小净空距离:中压不小于
0.2m,低压不小于0.1m。
1.3.2拉线应根据电杆的受力情况装设。
拉线与电杆的夹角宜采用45°,如受地形限制,可适当减少,但不应小于30°。
跨越道路的拉线,对路面中心的垂直距离不应小于6m,对路面的垂直距离不应小于4.5m,拉桩杆的倾斜角宜采用10°~20°。
1.4 电杆基坑直径不宜过大,可比电杆根部直径要约大10cm。
回填土时每300mm夯实一次,松软土质的基坑,回填时应增加夯实次数或采取加固措施。
二、绝缘导线
2.1 绝缘导线截面的选择是按照配网规划原则直接选用。
市区中压主干线路宜一次建成,一般选用截面为240mm2的绝缘导线。
2.2绝缘配电线路的档距不宜大于50m,尽量不跨越建筑物。
2.3绝缘导线对地面、建筑物、树木、道路、铁路、河流、各种架空线路的距离,应根据最高气温、最大覆冰情况时的最大弧垂和最大风速情况时的最大风偏计算确定。
绝缘导线与建筑物之间的最小距离
注:人不能接近时可为0.4m。
绝缘线对地面及跨越物的最小垂直距离见下表:
绝缘线与弱电线路的最小距离见下表
绝缘线与绝缘线之间交叉跨越的最小距离见下表:
2.4架空绝缘配电线路所采用的导线应符合GB12527、GB14049的规定。
2.5绝缘导线及悬挂绝缘导线的钢绞线的设计安全系数均不应小于7,绝缘导线的弧垂应根据计算确定。
导线架设后塑性伸长率对弧垂的影响,宜采用减少弧垂法补偿,弧垂减少的百分数为:
——铝或铝合金芯绝缘线,20%;
——铜芯绝缘线,7%~8%。
2.6中压架空绝缘配电线路的线间距离应不小于0.35m,采用绝缘支架紧凑型架设不应小于0.25m。
2.7 中压绝缘接户线不应从中压引下线间穿过,且严禁跨越铁路。
2.8 绝缘配电线路与甲类火灾危险性的生产厂房、甲类物品库房、易燃、易爆材料堆场以及可燃或易燃、易爆液(气)体贮罐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杆塔高度的1.5倍。
2.9中压绝缘接户线受电端的对地距离不应小于4m。
三、绝缘子、金具和绝缘部件
3.1 绝缘配电线路绝缘子应符合GB1000和GB1001的规定。
3.2 中压绝缘配电线路紧凑型架设所使用的绝缘支架、绝缘拉棒应符合下列要求:
3.2.1 表面泄露距离不小于370mm,IV级污秽区可适当加大泄露距离。
3.2.2 交流耐压42KV,1min。
3.2.3 绝缘支架的安全系数不应小于5,绝缘拉棒的破坏拉力不小
于导线计算拉断力的90%。
且绝缘支架及绝缘拉棒的破坏应力均应满足最大短路电动力的要求。
3.2.4 不同电压等级、不同敷设方式的绝缘配电线路的绝缘子、金
具及绝缘部件的使用应符合下列要求:
●单根敷设的中压绝缘配电线路:
●直线杆宜采用针式绝缘子、柱式绝缘子、棒式绝缘子或复合绝缘子;
●耐张杆宜采用一个悬式绝缘子和一个蝶式绝缘子、两个悬式绝缘子组成的绝缘子串、复合绝缘子及耐张线夹。
●紧凑型敷设的中压绝缘配电线路:
●直线杆应采用悬挂线夹;
●耐张杆承力钢绞线采用耐张线夹,绝缘导线采用绝缘拉棒及耐张线夹;
●档距中应采用绝缘支架。
●绝缘子的组装方式应防止瓷裙积水。
●金具的使用安全系数不应小于2.5。
3.4绝缘导线的连接
3.4.1 不同规格绝缘导线连接使用相应规格穿刺线夹,穿刺线夹安装应牢固可靠。
3.4.2 主干、分支绝缘线如为铜铝连接,应有可靠的铜铝过渡措施。
四、架空绝缘线路防雷与接地保护措施
4.1根据具体情况可采用下列方法:架设避雷线,装设避雷器,限流消弧角,安装穿刺防弧金具,安装防雷支柱绝缘子,安装放电箝位绝缘子,裸导线和绝缘线混合架设等方式。
4.2中、低压绝缘配电线路在联络开关两侧,分支杆、耐张杆接头处及有可能反送电的分支线点的导线上应设置停电工作接地点。
线路正常工作时停电工作接地点应装设绝缘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