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染病报告登记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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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染病登记报告管理制度

传染病登记报告管理制度

传染病登记报告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为了统计和掌握传染病疫情,加强传染病的监测和预防工作,制定传染病登记报告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医疗机构,包括医院、诊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

三、登记报告内容1.传染病的报告名称、病类、病种、ICD码等基本信息;2.患者的身份、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等基本信息;3.疾病的发病时间、就诊时间、初步诊断时间等时间信息;4.患者的病情和症状描述;5.患者的治疗情况、治疗结果、转诊情况等;6.患者的密切接触者情况、相关疫情情况等;7.登记报告的填报者和填报时间。

四、登记报告管理1.医疗机构应设立传染病登记报告管理岗位,负责收集、登记和报告传染病疫情数据;2.医疗机构应配备专门的传染病报告登记系统,并做好系统的数据备份和保密工作;3.登记报告应及时、准确地填写,并按时报送相关部门;4.登记报告应进行密封和保管,保护患者的隐私和个人信息;5.登记报告应定期进行回顾和分析,统计传染病的发病趋势、病例特点等;6.登记报告应根据需要进行数据交流和共享。

五、制度执行1.医疗机构应进行传染病登记报告管理制度的宣传和培训,确保全体员工熟悉和遵守该制度;2.传染病登记报告的填报人员应接受相关培训,了解报告填写的要求和规范;3.医疗机构应定期进行内部审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4.相关部门应定期抽查医疗机构的传染病登记报告,对不合格报告进行处理;5.违反传染病登记报告管理制度的行为将受到相应处罚。

六、附则1.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2.本制度的修改和解释权归医疗机构相关部门所有。

以上是一份传染病登记报告管理制度的范本,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和修改。

同时,应该注意制度的贯彻执行,确保医疗机构能够及时、准确地报告传染病疫情数据,为传染病的防控工作提供有力支持。

传染病登记及报告制度

传染病登记及报告制度

传染病登记及报告制度一、门诊日志的书写、传染病疫情的登记、填卡报卡制度:1、门诊日志的书写:要严格按规定书写,包括:姓名、性别、年龄、住址、诊断、就诊日期和初诊或复诊七项,不能缺项、缺页、错项;字迹要工整、清晰可辩,诊断项明确,特别强调的是如诊断是传染病及传染病疑似病例一定要记录详细地址。

2、发现传染病或及传染病疑似病例时,应及时进行传染病登记。

3、发现传染病或及传染病疑似病例时,应及时、准确地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字迹清楚、无逻辑错误),填卡项目包括报告类别、姓名、性别、年龄、职业、户口地址、现住地址、病名、发病日期、初诊日期、既往史(病毒性肝炎)、报告日期、报告单位和报告人(≤14岁加填家长姓名)等。

4、临床科室、检验室等必须建立传染病登记本,记录项目和内容与门诊日志登记本一致,在发现传染病及疑似病例时,必须进行传染病登记。

二、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1、在诊疗事情中,若发现《中华群众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规定敷陈的各类传染病,必需按规定敷陈,并填写传染病敷XXX,并及时向卫生院防疫科敷陈。

2、对甲类传染病(鼠疫、霍乱)及乙类传染病(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或发现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时,必需立刻敷陈卫生院防疫科,同时填写传染病敷XXX,卫生院防疫科接到敷陈后,必需在2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

3、对乙类传染病(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按甲类办)及丙类传染病在每天下午5时前向卫生院防疫科敷陈,卫生院防疫科接到传染病敷陈卡后做好疫情登记,并于当天进行网络直报。

4、所有的传染病均需进行网络直报,其具体规定是:甲类及甲类管理的乙类传染病:2小时内;乙类、丙类传染病:24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

5、对突发事件或传染病暴发时,不管甲、乙和丙类均要马上报告,卫生院防疫科接到报告后立刻电话通知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并进行网络直报。

6、如发生漏报现象,一经核查,追究当事人责任。

传染病登记报告制度(6篇)

传染病登记报告制度(6篇)

传染病登记报告制度传染病疫情登记报告管理制度为认真执行____《传染病防治法》,依照《传染病防治法》疫情报告规定,特制定我校传染病疫情登记报告制度如下:1、我校学生处具体负责传染病疫情登记和报告。

2.学校发现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病人时,及时向所在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不得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3.定期对学生的出勤、健康情况进行巡查,每天进行晨检,对缺勤的同学通知家长了解情况,并进行登记。

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等)以及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及时告知学校疫情报告责任人,并通知家长,疫情报告责任人进行进一步排查。

对于因病缺勤的学生,了解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怀疑,及时报告给学校疫情报告责任人,疫情报告责任人接到报告后,及时追查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

____天有____例相似症状当天向区医务室报告。

5.传染病报告员要加强责任心,对玩忽职守、瞒报或谎报,不按时报等造成传染病传播或流行的,要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照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

6.一旦发现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学校疫情报告人以最快捷方式向属地疾控中心报告,同时向属地教育部门报告,做到不漏报,不瞒报。

7.同一班级,____天内有____例或者连续____天内有多个学生(____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或共同饮水史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在24小1时内区医务室报告;当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疫情报告人立即向疾控中心报告;个别学生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在____小时内报告;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在____小时内报告。

传染病登记报告制度(2)是一种旨在及时、准确监测和报告传染病疫情的制度。

它是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能够帮助政府和公共卫生部门及时掌握疫情动态,采取相应的防控措施,保障公众的健康和安全。

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制度(8篇)

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制度(8篇)

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制度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和《沈阳市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制定本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制度。

二、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传染病疫情的责任报告单位。

三、各医疗机构要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信息监测报告制度, 包括报告卡和总登记簿、疫情收报、核对、自查、奖惩。

院及科室分别设专(兼)职疫情管理人员, 负责本单位的疫情报告、登记和管理工作, 并配备必要的设备, 保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疫情监测信息的网络直接报告。

四、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所设与诊治传染病有关的科室应当建立门诊日志、住院登记簿和传染病疫情登记簿, 院及科室分别设《传染病疫情总登记簿》和《科室传染病疫情登记簿》, 并定期核对, 每月至少自查一次。

五、门诊、病房诊治医生首次诊断或发现法定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病原携带者时, 应填写《传染病报告卡》, 由科室疫情报告员登记后, 送交预防科, 由院疫情管理员填写总登记后及时报出。

六、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疫情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乙类传染病中的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肺炭疽、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人或疑似病人时, 或发现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时, 应于____小时内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报告;未实行网络直报的责任报告单位应于____小时内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当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并于____小时内寄送出传染病报告卡。

对其它乙、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规定报告的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在诊断后, 应于____小时内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报告;未实行网络直报的责任报告单位应于____小时内寄送出传染病报告卡。

七、发现鼠疫、霍乱、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高致病性人禽流感、艾滋病及hiv感染者、肺炭疽、脊髓灰质炎、麻疹、白喉、新生儿破伤风及爆发疫情和突发事件时, 应立即电话报告, 同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

传染病登记报告管理制度

传染病登记报告管理制度

传染病登记报告管理制度
一、建立传染病管理领导小组,预防保健科为传染病日常管理科室。

二、预防保健科对全院医务人员进行传染病防治及疫情报告知识培训。

三、传染病实行首诊报告制,要求报卡内容填写完整,字迹工整。

四、报告时限:甲类及按照甲类管理传染病2小时内,乙丙类24小时内网络直报。

对报告病人诊断变更、病人死亡或填卡错误时,预防保健科订正报告。

五、门诊日志、住院病历书写规范,发现传染病病例,按照规定时限填卡报告预防保健科。

科室出入院登记本必须记录完整。

六、检验科、放射科必须建立并填写阳性结果登记本。

七、预防保健科工作人员每个工作日到各科室签收传染病报告卡并进行审核,然后进行网络直报,预防保健科建立全院传染病登记本,对各科室报告的传染病病例信息,详细登记,并定期进行汇总分析。

八、周末和节假日各首诊医生电话报告传染病信息。

九、预防保健科工作人员每日上午到放射科及检验科核查阳性结果登记,确保无传染病漏报。

十、预防保健科每月上、中、下旬,查阅全院的门诊日志、出入院登记、与各科室核对传染病的漏报、迟报,并每月反馈。

十一、预防保健科要及时向主管领导报告疫情现状,使主管领导及时掌握动态。

十二、传染病报告记录资料要保存3年,网络直报的疫情信息和相关资料按月导出,制成电子文档双重备份。

十三、电脑应专用、专人管理,搞好维护。

疫情管理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转让或泄露信息报告系统操作账号和密码,密码要一个月更换一次。

十四、每季度向全院通报一次疫情报告情况。

医院传染病疫情登记和报告制度

医院传染病疫情登记和报告制度

医院传染病疫情登记和报告制度一、引言医院作为传染病防治的前沿阵地,承担着发现、报告、隔离和治疗传染病的重要任务。

为了有效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的发生和传播,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医院传染病疫情登记和报告制度。

二、目的1. 规范医院传染病疫情登记和报告工作,确保疫情信息准确、及时、完整。

2. 提高医院应对传染病疫情的能力,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疫情扩散。

3. 加强医院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共同做好传染病防治工作。

三、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医院内传染病疫情的登记、报告、处置等工作。

四、职责分工1. 医院感染管理科负责传染病疫情的监测、登记、报告、处置等工作。

2. 临床科室、检验科、放射科等相关科室协助感染管理科开展传染病疫情相关工作。

3. 医院行政管理部门负责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的落实、监督和指导。

五、疫情登记1. 登记对象(1)法定传染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甲、乙、丙类传染病。

(2)疑似传染病:临床表现疑似传染病,但未确诊的病例。

(3)其他传染病:医院自行确定的需登记的传染病。

2. 登记内容(1)患者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等。

(2)就诊信息:就诊日期、就诊科室、就诊序号等。

(3)临床表现:症状、体征、实验室检查结果等。

(4)诊断:初步诊断、最终诊断、确诊日期等。

(5)治疗情况:用药、手术、住院等。

(6)流行病学调查:接触史、旅行史、暴露史等。

3. 登记方式(1)手工登记:使用医院提供的传染病疫情登记本进行登记。

(2)电子登记:使用医院信息系统进行传染病疫情电子登记。

(3)实时报告:使用传染病疫情实时报告系统进行登记和报告。

六、疫情报告1. 报告程序(1)发现传染病病例后,临床科室、检验科、放射科等相关科室及时将病例信息反馈给感染管理科。

(2)感染管理科对病例信息进行核实,确认后进行登记。

传染病疫情登记报告管理制度(4篇)

传染病疫情登记报告管理制度(4篇)

传染病疫情登记报告管理制度一、背景传染病是指某一种或多种病原体通过直接或间接接触感染到人体,引发疾病并具有传播能力的疾病。

传染病的爆发和传播对社会和公共卫生安全产生重大威胁,为了及时掌握和有效应对传染病疫情,建立传染病疫情登记报告管理制度是至关重要的。

二、目的本制度的目的在于规范传染病疫情的登记和报告工作,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和完整性,提高抗击传染病的能力和水平,保障国民的健康和生命安全。

三、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全国所有的医疗机构、疾控机构、卫生部门和其他相关单位。

四、主体责任1. 医疗机构负责传染病疫情的及时登记和报告工作,并保证报告信息的准确性,确保报告的及时性。

2. 疾控机构负责传染病疫情的收集、整理和分析,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公众发布疫情信息。

3. 卫生部门负责对传染病疫情登记报告进行监督和管理,并进行相关政策和措施的制定和指导。

4. 相关单位负责积极配合医疗机构、疾控机构和卫生部门的工作,提供必要的信息和支持。

五、工作流程1. 医疗机构应立即对发现的传染病疫情进行登记,包括病例基本信息、诊断情况、治疗情况等。

2. 医疗机构应及时将登记信息报送给所在地的疾控机构,确保信息的准确和及时。

3. 疾控机构接收到医疗机构上报的登记信息后,应及时进行审核和整理,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4. 卫生部门收到上级主管部门的汇报后,应及时进行核查和分析,并制定相应的预警措施和应对策略。

5. 卫生部门应将传染病疫情的相关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开,保持信息透明度,指导公众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六、信息共享与保密1. 传染病疫情登记报告信息属于国家保密范围,未经授权不得向外传播。

2. 疾控机构和卫生部门应建立信息共享的机制,及时向相关单位提供必要的疫情信息,以便协同应对传染病疫情。

3. 医疗机构应妥善保管传染病疫情登记报告的纸质和电子档案,确保信息的安全和完整性。

七、监督与考核1. 卫生部门应定期对医疗机构、疾控机构和卫生部门的传染病疫情登记报告工作进行监督和考核。

传染病登记、报告制度范文(4篇)

传染病登记、报告制度范文(4篇)

传染病登记、报告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传染病的监测、控制和防治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市范围内传染病登记和报告工作。

第三条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全市范围内传染病登记和报告工作的组织和指导。

第二章传染病登记第四条医疗机构、监狱、学校、托幼机构等单位及时将确诊或疑似传染病病例信息报送所在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并及时更新相关信息。

第五条医疗机构应当对病患进行登记,并及时报送本机构的登记信息至所在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第六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病例信息数据库,保存各类传染病病例信息,并确保信息的安全性和保密性。

第七条医疗机构应当配备传染病防控专业人员,组织开展相关培训,提高医务人员对传染病的认识和应对能力。

第八条医疗机构应当定期向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送本机构的传染病登记信息,并向上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提供相关数据支持。

第三章传染病报告第九条医疗机构、监狱、学校、托幼机构等单位应当及时将发现的传染病病例报告所在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并提供详细的病例信息。

第十条个人医疗机构应当及时将发现的传染病病例报告给所在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并提供详细的病例信息。

第十一条家庭、社区或其他单位应当及时向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发现的传染病病例,提供详细的病例信息。

第十二条监督部门应当加强对各单位报告传染病病例情况的检查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予以整改。

第四章信息共享与交流第十三条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当建立健全传染病信息共享平台,与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共享传染病登记和报告信息。

第十四条省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当及时向市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提供省内传染病疫情信息,并定期组织传染病防控经验交流会议。

第五章处罚与奖励第十五条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依法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第十六条对在传染病登记和报告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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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染病报告登记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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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疫情管理:直报人员必须认真学习《传染病防治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技术指导文件,严格按要求进行本院的疫情报告管理工作。

2、报告的方式:本单位的传染病疫情信息实行网络直报,并按要求进行电话报告。

3、报告的程序为:传染病病例的报告由首诊医生或其它执行职务的人员负责填写报告卡(按要求电话报告)——疫情管理人员收卡、登记——网络直报(需电话报告县CDC的按要求报告)。

4、报告病种和报告时限:
(1)责任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的病人、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病人、疑似病人或病原携带者时,应于2小时内以最快方式向属地疾控中心报告。

发现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时也应及时报告。

同时,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报告;
(2)对其它乙、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伤寒副伤寒、痢疾、梅毒、淋病、白喉、疟疾等的病原携带者在诊断后24小时内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报告;
(3)对其它符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标准的传染病暴发疫情,按规定要求进行报告。

5、个别病种的确认须由相关单位认可后方能上报:
(1)脊髓灰质炎,要由国家确认实验室进行审核确认;
(2)甲类传染病及按甲类管理的传染病(如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肺炭疽、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须由省级有确认权限的单位或实验室进行审核确认;
(3)艾滋病,应由省级有确认权限的单位或实验室进行审核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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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每月29日前检查追踪上月和本月已报告病例卡片的诊断变化和转归情况,如疑似病例改为确诊病例或排除、未分型改为已分型、死亡等,要对原报告卡进行订正报告。

7、在传染病漏报自查、检查和暴发调查中发现的未报告病例,要及时补充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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