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方案(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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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方案

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方案

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方案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不动产市场的腾飞,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也在不断地进步和完善。

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方案是保证不动产权益的重要手段之一。

那么本文将从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方案的概念、目的和具体步骤分别进行阐述,并探讨其亟待解决的难点与问题。

一、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方案的概念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方案,指的是为全面、深入地了解不动产所有权、使用权情况,以及不动产与权益人的关系,采用一定的技术方法,制定一套详细的方案,对某一范围内的不动产权籍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核查,确定不动产权籍的真实情况的过程。

二、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方案的目的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方案的目的是通过对不动产权籍的调查,确保不动产所有权的真实性和权利的合法性,为不动产交易提供可靠的支持和保障。

同时,该方案还能够解决不动产权益问题和保障权益人的权利。

三、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方案的具体步骤1. 数据准备。

确定不动产权籍调查的范围和调查对象,在调查过程中,需要大量的不动产数据信息,包括权属信息、档案信息、土地出让合同信息等。

有了数据的准备,才能进入后续的调查工作。

2. 地籍分析。

通过地籍测绘,获取土地、房屋的位置坐标等基本信息,根据地籍分析所得的各项数据,绘制出不动产权益的相关图纸,最后形成地籍图和不动产权籍档案。

3. 现场核查。

在地籍分析的基础上,需要对具体的不动产现场进行实地勘测,借助高清晰度的影像资料,结合人工勘查的方法,对不动产的使用状况、实际占用情况进行实地调查和检查。

4. 信息比对。

对现场调查获得的信息,与档案信息和其他信息进行比对核验,对权属关系的清晰度、矛盾之处、“舞弊土地”等进行详细的核查和分析,以确定不动产的真实权属关系,进而保证不动产权籍的真实性。

四、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方案的难点和问题1. 数据的多样性。

在不动产权籍调查过程中,所需要的数据材料十分复杂和多样,需要一定的人力资源来管理和整合各项数据信息。

2. 地籍数据的完整性。

不动产权籍调查工作方案(试行)

不动产权籍调查工作方案(试行)

不动产权籍调查工作方案(试行)为规范本市不动产权籍调查有关工作,做好与不动产登记工作的衔接,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6号)、《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国土资源部令第63号)、《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不动产权籍调查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5〕41号)及所附《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方案(试行)》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不动产权籍调查由土地所在地市国土局分局承担,具体工作由分局地籍科指导不动产登记中心组织实施(以下简称办理部门)。

二、利用已有各类调查成果,避免重复调查不动产权籍调查工作应当坚持便民利民原则,属于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动产申请登记时,应利用已有房屋、土地调查测绘成果,不再进行权籍调查,直接办理登记手续:(一)土地、房屋权利人名称或者姓名变更的;(二)土地、房屋坐落变更的;(三)房屋所有权、土地所有权或土地使用权注销的;(四)土地、房屋权利人身份证明信息变更的;—1—(五)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申请变更为出资人的;(六)土地、房屋用途变更的;(七)土地、房屋共有性质变更的;(八)房屋性质变更的;(九)同一权利人分割或者合并不动产的;(十)空地及在建工程转移的;(十一)成套住宅、写字楼、别墅等商品房项目,房改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房等保障性住房项目销售给业主的,以及已购房屋再次转移的;(十二)使用国有建设用地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基本建设项目等连房带地按项目整体转移的;(十三)城镇私有房屋所有权转移的(但没有办理过土地登记手续,院落内房屋所有权全部登记在一个权利人名下且一次性整体转移的除外);(十四)企事业单位使用的集体建设用地及房屋所有权整体转移的;(十五)一般抵押权或最高额抵押权设定、变更、转移、注销的;(十六)地役权设立、变更、转移、注销的;(十七)商品房等不动产预售、不动产买卖或抵押、以预购商品房设定抵押权等需要办理预告登记的;(十八)申请更正不动产登记内容的;—2—(十九)申请异议登记设立、注销的;(二十)申请补发、更换不动产权利证书的;(二十一)查封登记(含轮候查封)、注销查封登记(含轮候查封)的。

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方案

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方案

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方案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不动产的管理和调查工作变得愈发重要。

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方案是指通过一系列科学的技术手段,对不动产的权籍信息进行准确、全面、及时的调查和管理。

本文将就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方案进行详细阐述,以期为相关工作提供参考和指导。

首先,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方案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一是调查范围的确定,包括不动产的地理范围、所有权人范围等;二是调查方法的选择,包括实地调查、技术手段调查等;三是调查数据的采集和整理,包括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等;四是调查结果的分析和利用,包括结果的呈现形式、应用范围等。

其次,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方案的实施需要依托于先进的技术手段。

例如,利用卫星遥感技术进行地理信息的获取和分析,可以实现对不动产地理范围的准确定位和辨识;利用无人机技术进行实地调查,可以实现对不动产外部环境的高清晰度拍摄和记录;利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进行数据整理和分析,可以实现对不动产权籍信息的自动化处理和智能化利用。

再次,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方案的实施需要充分考虑到相关法律法规和社会实际情况。

例如,要遵循国家有关土地管理法规,确保调查数据的合法性和准确性;要充分考虑到城市化进程中不动产权籍信息的多样性和复杂性,确保调查方法的灵活性和适应性。

最后,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方案的实施需要依托于相关部门和人员的密切配合和支持。

例如,需要土地管理部门、测绘部门、房地产部门等相关部门的协同合作,确保调查工作的全面性和准确性;需要调查人员的专业素养和责任意识,确保调查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总之,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方案是一项复杂而重要的工作,需要充分考虑到技术手段、法律法规和社会实际情况,需要依托于相关部门和人员的密切配合和支持。

只有如此,才能实现对不动产权籍信息的准确、全面、及时的调查和管理,为城市化进程提供有力支撑。

4-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方案(试行)

4-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方案(试行)

附件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方案(试行)目录一、适用围 (13)二、调查容 (13)三、技术路线与方法 (14)(一)主要技术依据 (14)(二)技术路线 (14)(三)调查的基本方法 (15)四、调查程序 (16)(一)准备工作 (16)(二)权属调查 (16)(三)不动产测量 (19)(四)成果审查与入库 (20)(五)成果的整理与归档 (22)五、不动产权籍调查数据库和管理系统建设 (22)附录A 不动产单元设定与代码编制规则(试行) (23)1围 (23)2规性引用文件 (23)3术语和定义 (24)4地籍区和地籍子区划分 (25)5宗地(宗海)划分 (25)6定着物单元的划分 (26)7不动产单元设定 (27)8不动产单元编码 (27)附录B 不动产权籍调查资料协助查询单(试行) (41)附录C不动产权籍调查表(试行) (43)附录C.1地籍调查表 (44)附录C.2土地承包经营权、农用地其他使用权调查表 (51)附录C.3集体土地所有权宗地分类面积调查表 (52)附录C.4房屋调查表 (53)附录C.5林权调查表 (56)附录C.6海籍调查表 (57)附录C.7构(建)筑物调查表 (62)附录C.8不动产权籍调查表填表说明 (63)附录D 不动产单元图样式及编制要求(试行) (93)一、宗地图样图 (93)二、宗地图编制要求 (94)三、房产分户图样图 (95)四、房产分户图编制要求 (96)附录E 不动产测量报告格式及编写要求(试行) (97)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方案(试行)为贯彻落实《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积极稳妥、规有序地推进不动产权籍调查工作,全力保障不动产登记工作顺利开展,制定本方案。

一、适用围本方案规定了不动产权籍调查的容、技术路线、基本方法、调查程序、成果要求和数据库建设等。

本方案适用于土地、海域以及房屋、林木等定着物的不动产权籍调查。

二、调查容以宗地、宗海为单位,查清宗地、宗海及其房屋、林木等定着物组成的不动产单元状况,包括宗地信息、宗海信息、房屋(建、构筑物)信息、森林和林木信息等。

不动产权籍调查 技术方案

不动产权籍调查 技术方案

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方案
不动产权籍调查是指对某一不动产的权属、面积、使用权等进行调查核实的过程。

在进行不动产权籍调查时,需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的技术方案:
1. 地理信息系统(GIS)技术方案,GIS技术可以用于空间数据的采集、存储、管理、分析和展示,可以帮助实现不动产权籍信息的空间化管理和查询。

通过GIS技术,可以建立不动产的空间数据库,实现不动产权籍信息的空间分布分析和可视化展示。

2. 遥感技术方案,遥感技术可以利用卫星影像、航拍影像等遥感数据,对不动产的实际状况进行监测和调查。

通过遥感技术,可以获取不动产的地表覆盖信息、变化情况等数据,为不动产权籍调查提供支持。

3. 测绘技术方案,测绘技术可以用于对不动产的地理位置、边界、面积等进行测量和绘制。

通过测绘技术,可以获取不动产的精确地理位置和空间信息,为不动产权籍调查提供准确的地理数据支持。

4. 数据库和信息化技术方案,建立不动产权籍信息数据库,采
用信息化技术对不动产的权属、面积、使用权等信息进行管理和查询。

通过数据库和信息化技术,可以实现不动产权籍信息的电子化
存储、快速查询和管理。

5. 定位技术方案,利用全球定位系统(GPS)等定位技术,对
不动产的地理位置进行精确定位和记录。

通过定位技术,可以获取
不动产的准确地理坐标,为不动产权籍调查提供空间位置的精确定
位支持。

综上所述,不动产权籍调查的技术方案涉及地理信息系统、遥
感技术、测绘技术、数据库和信息化技术以及定位技术等多个方面,需要综合运用各种技术手段,以实现不动产权籍信息的准确获取、
管理和查询。

4 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方案(试行)

4 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方案(试行)

附件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方案(试行)目录一、适用范围 (12)二、调查内容 (12)三、技术路线与方法 (13)(一)主要技术依据 (13)(二)技术路线 (14)(三)调查的基本方法 (14)四、调查程序 (16)(一)准备工作 (16)(二)权属调查 (16)(三)不动产测量 (19)(四)成果审查与入库 (21)(五)成果的整理与归档 (23)五、不动产权籍调查数据库和管理系统建设 (24)附录A 不动产单元设定与代码编制规则(试行) (25)1范围 (25)2规范性引用文件 (25)3术语和定义 (26)4地籍区和地籍子区划分 (27)5宗地(宗海)划分 (28)6定着物单元的划分 (29)7不动产单元设定 (30)8不动产单元编码 (30)附录B 不动产权籍调查资料协助查询单(试行) (44)附录C不动产权籍调查表(试行) (47)附录C.1地籍调查表 (49)附录C.2土地承包经营权、农用地其他使用权调查表 (56)附录C.3集体土地所有权宗地分类面积调查表 (57)附录C.4房屋调查表 (58)附录C.5林权调查表 (61)附录C.6海籍调查表 (62)附录C.7构(建)筑物调查表 (67)附录C.8不动产权籍调查表填表说明 (68)附录D 不动产单元图样式及编制要求(试行) (106)一、宗地图样图 (106)二、宗地图编制要求 (107)三、房产分户图样图 (108)四、房产分户图编制要求 (109)附录E 不动产测量报告格式及编写要求(试行) (110)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方案(试行)为贯彻落实《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积极稳妥、规范有序地推进不动产权籍调查工作,全力保障不动产登记工作顺利开展,制定本方案。

一、适用范围本方案规定了不动产权籍调查的内容、技术路线、基本方法、调查程序、成果要求和数据库建设等。

本方案适用于土地、海域以及房屋、林木等定着物的不动产权籍调查。

二、调查内容以宗地、宗海为单位,查清宗地、宗海及其房屋、林木等定着物组成的不动产单元状况,包括宗地信息、宗海信息、房屋(建、构筑物)信息、森林和林木信息等。

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方案

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方案

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方案第1篇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方案一、项目背景为贯彻落实《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确保不动产登记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提高不动产登记工作效率,降低登记错误率,现就本项目的不动产权籍调查制定如下技术方案。

二、调查目标1. 查清不动产单元的权属、界址、面积、用途等信息。

2. 确保不动产登记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3. 提高不动产登记工作效率,降低登记错误率。

三、调查范围本次不动产权籍调查范围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集体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林木所有权、水域使用权等不动产单元。

四、调查内容1. 权属调查:查清不动产单元的权属状况,包括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共有情况等。

2. 界址调查:查清不动产单元的界址位置,明确界址点、界址线等。

3. 面积调查:测算不动产单元的面积,包括土地面积、建筑面积、分摊面积等。

4. 用途调查:查清不动产单元的用途,包括土地用途、建筑用途等。

5. 他项权利调查:查清不动产单元的他项权利状况,包括抵押权、地役权等。

五、调查方法1. 实地调查:采用全野外数字化测量方法,对不动产单元进行实地测量,获取界址点、界址线等信息。

2. 文献调查:收集与不动产单元相关的权属证书、图纸、档案等资料,进行查阅、整理、分析。

3. 询问调查:对不动产单元的权利人、相邻权属人等进行询问,了解不动产单元的权属、界址等情况。

4. 数据整合:将实地调查、文献调查、询问调查获取的信息进行整合,形成不动产单元的权籍数据。

六、调查程序1. 准备阶段:成立调查组,明确调查任务、范围、内容、方法等,制定调查计划,准备调查工具和资料。

2. 实施阶段:按照调查计划,开展实地调查、文献调查、询问调查等工作,收集、整理、分析不动产单元的权籍信息。

3. 成果整理阶段:对调查成果进行整理、汇总,编制不动产权籍调查报告。

4. 验收阶段:组织专家对调查成果进行验收,确保调查成果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部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方案20150430.doc

部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方案20150430.doc

附件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方案(试行)目录一、适用范围 (15)二、调查内容 (15)三、技术路线与方法 (16)(一)主要技术依据 (16)(二)技术路线 (16)(三)调查的基本方法 (17)四、调查程序 (18)(一)准备工作 (18)(二)权属调查 (19)(三)不动产测量 (21)(四)成果审查与入库 (23)(五)成果的整理与归档 (25)五、不动产权籍调查数据库和管理系统建设 (25)附录A 不动产单元设定与代码编制规则(试行) (26)不动产单元设定与代码编制规则 (26)1范围 (26)2规范性引用文件 (26)3术语和定义 (27)3.1 (27)3.2 (27)3.3 (27)3.4 (27)3.5 (27)3.6 (27)3.7 (27)3.8 (28)4地籍区和地籍子区划分 (28)5宗地(宗海)划分 (28)5.1 宗地划分 (28)5.2 宗海(含无居民海岛)划分 (29)6定着物单元的划分 (29)6.1 定着物为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的,按以下情形划分定着物单元: (29)6.2 定着物为森林、林木的,按以下情形划分定着物单元: (30)6.3 定着物为其他类型的,按以下情形划分定着物单元: (30)7不动产单元设定 (30)8不动产单元编码 (30)8.1 代码结构 (30)8.2 编码方法 (31)8.3 代码表示方法 (32)8.4 代码变更规则 (34)8.5 代码表 (38)附录B 不动产权籍调查资料协助查询单(试行) (51)附录C不动产权籍调查表(试行) (54)附录C.1地籍调查表 (56)附录C.2土地承包经营权、农用地其他使用权调查表 (66)附录C.3集体土地所有权宗地分类面积调查表 (68)附录C.4房屋调查表 (70)附录C.5林权调查表 (75)附录C.6海籍调查表 (77)附录C.7构(建)筑物调查表 (86)附录C.8不动产权籍调查表填表说明 (88)1不动产权籍调查表填写要求 (88)2不动产权籍调查表封面 (90)4土地承包经营权、农用地其他使用权调查表填写方法 (101)5集体土地所有权宗地分类面积调查表 (105)6房屋调查表填写方法 (106)7 林权调查表填写方法 (111)8海籍调查表填写方法 (113)9 构(建)筑物调查表填写方法 (120)附录D 不动产单元图样式及编制要求(试行) (123)一、宗地图样图 (123)二、宗地图编制要求 (124)(一)编制要求 (124)(二)主要内容 (124)三、房产分户图样图 (125)四、房产分户图编制要求 (127)(一)绘制要求 (127)(二)主要内容 (127)附录E 不动产测量报告格式及编写要求(试行) (128)一、概述 (131)二、测量技术依据 (131)三、控制测量 (131)四、界址测量 (131)五、其他要素测量 (132)六、图件编制 (132)七、房屋面积测算 (132)八、质量评价 (132)九、成果目录 (132)十、成果附件 (133)不动产测量报告编写要求 (134)二、内容说明 (134)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方案(试行)为贯彻落实《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积极稳妥、规范有序地推进不动产权籍调查工作,全力保障不动产登记工作顺利开展,制定本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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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森林、林木信息。查清森林与林木的权利人、坐落、造林年度、小地名、林班、小班、面积、起源、主要树种、株数、林种、共有情况等内容。
三、技术路线与方法
(一)主要技术依据
GB/T21010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TD/T 1001地籍调查规程
GB/房产测量规范
GB/T 26424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技术规程
NY/T2537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规程
(1)对城镇、村庄、独立工矿等区域的建设用地,宜采用解析法测量界址点坐标并计算土地面积,实地丈量房屋边长并采用几何要素法计算房屋面积。
(2)对于分散、独立的建设用地,可采用解析法测量界址点坐标并计算土地面积;也可采用图解法测量界址点坐标,此时,宜实地丈量界址边长和房屋边长并采用几何要素法计算土地面积和房屋面积。
针对土地承包经营权宗地和农用地的其他使用权宗地,还应查清承包地块的发包方、地力等级、是否划定为基本农田、水域滩涂类型、养殖业方式、适宜载畜量、草原质量等内容。
(二)宗海信息。查清宗海的权利人、项目名称、项目性质、等级、用海类型、用海方式、使用金总额、使用金标准依据、使用金缴纳情况、使用期限、共有情况、面积、构(建)筑物基本信息等内容。
4 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方案(试行)
附件
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方案
(试行)
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方案
(试行)
为贯彻落实《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积极稳妥、规范有序地推进不动产权籍调查工作,全力保障不动产登记工作顺利开展,制定本方案。
一、适用范围
本方案规定了不动产权籍调查的内容、技术路线、基本方法、调查程序、成果要求和数据库建设等。
HY/T 124海籍调查规范
国务院令登记簿证样式(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5〕25号)
(二)技术路线
以地(海)籍调查为基础,以宗地(海)为依托,以满足不动产登记要求为出发点,充分利用已有不动产权籍调查、登记以及前期审批、交易、竣工验收等成果资料,采用已有集体土地所有权地籍图、城镇地籍图、村庄地籍图、海籍图、地形图、影像图等图件做工作底图,通过内外业核实、实地调查测量的方法,完成不动产权属调查和不动产测量等工作。
(二)权属调查
权属调查应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机构组织完成。权属调查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核实和调查不动产权属和界址状况、绘制不动产单元草图、填写不动产权籍调查表(见附录C)等。对界址线有争议、界标发生变化和新设界标等情况,宜现场记录并拍摄照片。
1.核实确认不动产的现状
根据申请调查的材料和档案资料查询结果,核实确认不动产的权属现状,确认其界址是否发生变化,然后确定权属调查的具体方法。界址是否发生变化的具体情形如下:
(一)准备工作
根据授权委托的不动产权籍调查任务,调查机构应做好收集、整理和分析所调查的不动产登记、抵押、查封、权属来源、交易、控制点坐标、界址点坐标等相关资料(包括图件、表格、数据和文件等),制定调查方案,发放指界通知书,计算测量放样数据等工作。
不动产登记和管理的资料分散于不同部门的,调查机构应携带不动产权籍调查资料协助查询单(见附录B),到国土、房产、林业、农业、海洋、水务、规划、档案等部门的档案室或在数据库中查询、核对并获取被调查对象的档案资料和数据,并要求出具证明或在资料复印件上加盖档案资料专用章。
(3)对于海域和耕地、林地、园地、草地、水域、滩涂等用地,既可选择解析法也可选择图解法获取界址点坐标并计算土地(海域)的面积,如果其上存在房屋等定着物,则宜采用实地丈量其边长并采用几何要素法计算房屋面积。
四、调查程序
不动产权籍调查按照准备工作、权属调查、不动产测量、成果审查入库、成果整理归档的次序开展工作。
本方案适用于土地、海域以及房屋、林木等定着物的不动产权籍调查。
二、调查内容
以宗地、宗海为单位,查清宗地、宗海及其房屋、林木等定着物组成的不动产单元状况,包括宗地信息、宗海信息、房屋(建、构筑物)信息、森林和林木信息等。
(一)宗地信息。查清宗地的权利人、权利类型、权利性质、土地用途、四至、面积等土地状况。
(三)房屋等构(建)筑物信息。查清房屋权利人、坐落、项目名称、房屋性质、构(建)筑物类型、共有情况、用途、规划用途、幢号、户号、总套数、总层数、所在层次、建筑结构、建成年份、建筑面积、专有建筑面积、分摊建筑面积等内容。针对宗地内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共有部分,还应查清其权利人、构(建)筑物名称、构(建)筑物数量或者面积、分摊土地面积等。
(三)调查的基本方法
1.不动产单元的设定与编码。应按照附录A的要求,设定不动产单元,编制不动产单元代码(即不动产单元号)。
2.不动产权属调查。采用内外业核实和实地调查相结合的方法开展不动产权属调查,查清不动产单元的权属状况、界址、用途、四至等内容,确保不动产单元权属清晰、界址清楚、空间相对位置关系明确。
(1)对权属来源资料完整的不动产权属,主要采用内外业核实的调查方法。
(2)对权属来源资料缺失、不完整的不动产权属,主要采用外业核实、调查的方法。
(3)对无权属来源资料的不动产权属,主要采用外业调查的方法。
3.不动产测量。统筹考虑基础条件、工作需求、经济可行性和技术可能性,在确保不动产权益安全的前提下,依据不动产的类型、位置和不动产单元的构成方式,因地制宜,审慎科学地选择符合本地区实际的不动产测量方法,确保不动产单元的界址清楚、面积准确。
(1)新设界址和界址发生变化的情形有: 征收或征用土地;②城镇改造拆迁;③划拨、出让、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或海域使用权;④权属界址调整后的宗地或宗海,土地整理后的宗地重划; 宗地或宗海的界址因自然力作用而发生的变化等; 由于各种原因引起的宗地或宗海分割和合并。
(2)界址不发生变化的情形有: 转移、抵押、继承、交换、收回土地使用权或海域使用权;②违法不动产经处理后的变更;③宗地或宗海内地物地貌的改变;如新建建筑物、拆除建筑物、改变建筑物的用途及房屋的翻新、加层、扩建、修缮等;④精确测量界址点的坐标和不动产单元的面积;⑤权利人名称、不动产位置名称、不动产用途等的变更;⑥不动产所属行政管理区的区划变动,即县市区、街道、街坊、乡镇等边界和名称的变动;⑦权利取得方式、权利性质或权利类型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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